耶穌傳 · 33.耶穌的宗教意識,不可能從第四福音書發現

施特勞斯 《耶穌傳》
施萊馬赫在他關於這個問題的講演中說得好,耶穌所特有的自我意識的發展,不是從關於彌賽亞的預言,或者他自信自己就是彌賽亞開始,而是相反,是從他自己的自我意識開始才認為關於彌賽亞的預言,除他自己以外不可能指別人;所以,從耶穌的一般自我意識來看,他意識到自己是彌賽亞,不是第一,而是第二,不是原始的,而是派生的意識。施萊馬赫的這個意見,像他關於耶穌本人所說的其他一切一樣,完全是從主觀意義而不是從歷史意義說的, 但它仍然是一個聰明的意見,而且是可以歷史地予以證實的。 哈斯說 [36] ,「在耶穌的一生里,他一定對關於彌賽亞神權政治的希望作過一次考慮並戰勝了這種思想,」但我們還可以加上一句,如果不是在他把彌賽亞觀念應用到他自己身上以前,先用一種基本的宗教觀點修改了那個觀念並使之擺脫其物質的和民族的組成部分的話,他肯定就會繼續保持那個觀念而且也不會戰勝它。我們可以假定,由於外在的情況,由於考慮到他的家世,他所誕生和成長的小圈子裡的人們的希望,他青年時期的環境和發生的事情,甚至在他的宗教意識發展以前,他就已經抱有他自己就是彌賽亞的思想,而這種思想也就必然是他的自我意識所賴以發展的當時流行的彌賽亞觀念。在這種情況下,他的自我意識就只能按在他同時代人中所有的形式發展,就如我們在他的一生中從他的門徒身上所看到的:他必定把自己看作是一個藉助於耶和華的神奇的援助,註定主要地和專門地要在道德上和宗教上提高以色列人民的地位的人,要把他們從異邦人的壓迫下拯救出來,使他們成為一個堂皇大國,如果他在獲得他自己和這種觀念相反的宗教意識以前就把它應用在他自己身上,那它就會對他有很難擺脫的影響;如果與此相反,我們發現在他的一生行為中這種觀念是受到壓抑的,那就很可能在他能藉助於一種使他堅強的特殊宗教意識戰勝它以前,他並沒有這種思想。 如果我們想知道,耶穌的這種不受民族彌賽亞觀念影響的特殊宗教意識是什麼,那麼,不僅教會的傳統觀點,而且當前的神學趨勢,都主要地使我們轉向約翰福音書,在這本書里,那位躺在耶穌胸懷的門徒,仿佛是把這個胸懷的最深處的秘密,耶穌關於他自己的本性以及他和上帝關係的最深奧的啟示都給我們描繪出來了。在這方面舊神學自由自在地放手工作,把耶穌在第四福音書關於他自己所說的一切加以解釋,諸如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是世界之光、他本來就在上帝裡面,人類通過他就看見了上帝,他是從天上來的,還要回到天上去等在第四福音書里所明白記述的一切,部分地作為這位福音書作者的學說,部分地作為耶穌關於他自己的見證,這就是說,他是人格化的、神聖的創世之道,他從永恆就和上帝同在,為了救贖人類,暫時成人來到世間,當拯救人類的目的完成以後,還要回到天上的上帝那裡去(第1章第1節以下;第14章第3節;第13章第16節;第6章第62節;第8章第58節,第17章第5節)。根據這種學說,耶穌的自我意識就是:他原是一位神,暫時採用了人的身體,也許還有一個人的靈魂,但同時還對他的早先情況保持著一種清楚的回憶。約翰所描述的這位耶穌,儘管他說自己倚靠父,但這種依靠並不是像人對神的倚靠,而是一位創造世界的下級的上帝對最高意義的上帝的依靠。 一個具有這樣性格的耶穌,正是古老信仰的神學所需要的,但近代信仰的神學卻與之毫無關係,而由於這樣的耶穌正是出現在神學所鍾愛的一本福音書里,難題就發生了。施萊馬赫在他的《耶穌生平》的演講中說,「我們一旦承認耶穌的前世意識是他的真實回憶,則他的真正人性意識就不復存在了。」因此,耶穌在《約翰福音》里講話的意義,就不應當按字面來理解;在這裡所暗指的,不是一種回憶,而僅僅是一種設想,即從一開始神的意圖就是要他做一個救世主。但當一本福音書以這類的命題開始,說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世界是借著它造的,後來它在耶穌里成了肉身;接著就是耶穌出來向我們保證說,沒有亞伯拉罕以前就有了他,還說到他在世界以前和上帝同在的光榮,這樣,我們就是聽到了永恆的創世之道在肉身里清楚地對我們說話,他回憶了他在創造人類以前的存在,我們應當把任何關於他的話的其他解釋看作是歪曲和不真實的,就像目前的辯解神學不斷產生的許多事例一樣 [37] 。 對我們來說的確不可思議的是,任何活在肉身中的人能夠回憶起他前世的事來,儘管在當前的事例中這個前世被認為是遠在創世以前的一種神聖的存在。我們之所以認為不可思議,因為根據可靠的歷史從來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情。如果有任何人說他能回憶起這樣的事,我們就會認為他是個白痴,或者不然的話,就是一個騙子。鑒於耶穌所產生的影響,以及在可信的記載中給我們保存下來的關於他的言行的記錄,我們既難相信耶穌是白痴,也難相信他是騙子,同樣,根據上面所講的一切,我們也很難相信第四福音書作者在這裡是根據亞歷山大體系的原則談論耶穌。所以,我們並不吝惜按這些話的字面意義予以解釋,同樣我們也不容許自己把它當作真正是耶穌所說的話。 但即使撇開任何所謂的耶穌的前世不談,我們也很難從耶穌在第四福音書里關於自己所說的話想像出他究竟有什麼樣的一種自我意識。一個成了人的上帝是不是會像《約翰福音》里的耶穌那樣行事,是不是他的言論會那樣強烈地不斷地堅持自己為神,向那些認為從人的嘴裡以神的第一人稱說話簡直不可容忍的人們的反對一再地提出挑戰,是不是一個成了人的上帝會認為讓自己的神性間接從他的人性的光輝中照耀出來倒是一個更聰明更適當的辦法。關於所有這一切,由於它們完全屬於想像的領域,不可能作出明確的答覆。但是不管是誰,只要一個人的頭腦和思想還健全的話,他就不可能說出像第四福音書用耶穌的口說出關於他自己那樣的話來,更不用說還是具有遠在時間以前之永恆的顯著特點那樣的話了。在這本福音書里耶穌關於他自己的言論,實際上就是一曲連續不斷的讚歌,不過是把第二人稱換成了第一人稱,把對另一個人的稱呼變成了關於自己的言論罷了;其所以到今天還被認為有啟發作用,只能用人們已經習慣於把它們變換為第二人稱這一事實來予以解釋。當一個熱忱的基督徒稱呼耶穌為主,認為他已經上升天庭、他是世界之光,凡看見他的就是看見了父,他自己就是上帝的時候,我們是會原諒這些浮誇之詞的。但當他像第四福音書作者那樣,把他自己的那些熱情的禮讚之詞以耶穌談論自己的形式放在耶穌口中的時候,這樣的禮拜就是很危險的了。 任何人對於臭名昭著的l'état c'est moi [38] 這句話都有反感,因為它把屬於大家的東西據為他一個人所有。特別是在這個事例中,說這句話的好大喜功的法王,專門炫耀外表,更毫無理由把自己看作是他所統治的國家的化身。假使說這句話的是一個比較有權利這樣說的人,是一位腓特烈或華盛頓,我們從他們的口中聽到這樣的話也會為之感到遺憾,其實我們會肯定像他們這樣的人絕對不會說出這樣的話來,說國王不過是國家的第一位公僕的腓特烈大帝是光榮的,而說朕即國家那樣傲慢話的路易十四則是可恥的。我們認為前者對於什麼是國家以及儘管是居最高位置的個人,把自己和國家對比起來,說他一個人就可以代表國家意味著什麼,是有深刻認識的。當耶穌謙遜地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呢?除了上帝以外沒有人是良善的。」(《馬可福音》第10章第18節;《路加福音》第18章第19節)這句話的時候,他就是相當於這樣的人物。正是因為我們對於說了這樣話的耶穌表示尊敬,對於約翰假耶穌之口說「凡看見我的就是看見了父」(第14章第9節),或「我與父原為一」就不能不感到憤慨,或者至少認為是不可理解的。我們認為(我們在這裡是完全從人的觀點看問題)不管一個人對於他自己就代表了最完全的宗教觀念和在他裡面人的自我意識與神的自我意識已經和諧一致有多麼強烈的自覺,他總還會記住(而且他的宗教感覺越敏銳,他記得還會越牢),在這兩者之間是有一條不可逾越的鴻溝的,他對於什麼東西能夠在人們心裡喚起真正的虔誠理解得越深刻,就越會對作這樣的斷言採取慎重的態度。沒有一個懷有真正虔誠感情的人能夠說出「凡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這樣的話來,只有一個較晚時代的熱情的崇拜者,在他自己習慣於把耶穌看作是一個成了人的下級上帝之後,才可能讓耶穌說出這樣的話來。 在《約翰福音》的基督關於他自己的這些言論中,從人的觀點看,可能看作是真實可能的,不外乎是第四福音書和前三福音書所共有的東西,即耶穌把他和上帝的關係看作像一個兒子和父親的關係一樣。不過在前三福音書中,這種觀點是有其廣泛的理性基礎的。在道德的完善方面模仿上帝的人,特別是對好人壞人不作區分一律以恩慈相待的人,都被稱為上帝的兒子(《馬太福音》第5章第45節;參看第9節),就像從上帝對人的有遠見的和原諒人的愛來考慮,稱上帝為父,為在天之父一樣(《馬太福音》第5章第45,48節;第6章第1,4,6,8,36,32,第7章第11節),凡是已經提高了自己的直覺水平,對上帝的真性有這樣認識的人,在禱告中都應這樣稱呼他。 有一次耶穌獨自稱上帝為父,為天地的主,感謝他把對於他的教義的理解向聰明人隱藏起來,向嬰兒卻顯示出來(《馬太福音》第11章第25節往下;《路加福音》第10章第21節往下)。他這樣做似乎就是把他自己放在任何一個好人這樣稱呼上帝為父的共同基礎之上。但當他接下去說(第27節):「我父已把一切都交給了我: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的時候,我們就被移置於一種完全特殊的關係之中,說這些話的人在這裡意識到自己和上帝處於同等地位,當《約翰福音》里的耶穌對父說:「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第17章第6,10節);又說:「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第10章第15節)的時候情況也是一樣。在第四福音書所有這一類的言論都是以所談到的耶穌的崇高性格為基礎:上帝的創世之道人格化了,他差遣他以人的形象來到世上,不僅把人類置於他的特別保護之下,而且由於所有受造之物沒有一樣不是借著他造的(第1章第3節),萬物就都是他和父上帝所共有的了。但這種基礎正構成了一種理由,為什麼從歷史的觀點來說,我們同第四福音書里的耶穌這些言論沒有辦法打交道。從歷史的觀點來考慮,一個論到自己能說這樣話的耶穌是不存在的。在前三福音書里,關於所引用的這些話是沒有這種基礎的;從他們的觀點看,耶穌的確是從聖靈而生,但並不是成了肉身的創世之道;而且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也僅是在他從死里復活以後才給他的(《馬太福音》第28章第18節)。因此,我們應該研究一下,馬太和路加所記的那些言論是不是可以從人類都是上帝的兒女這樣一種概括性原則來予以解釋。當然,我們可以這樣設想,耶穌置身於一個只知上帝為主,他們自己都是他的僕人的民族之中,竟能從他心中產生一種上帝為父的認識,而這種認識是在他把自己的自我意識和上帝意識之間的一切形式的對立排除之後產生的,因而他感到自己和上帝有一種完全特殊的關係,他感到除了自己以外沒有人對上帝有正確的認識,即認識到上帝為父,而他自己對於別人則成了傳播這種知識的媒介。但他為什麼又加上一句說,除了父沒有人認識子呢?難道子,即耶穌自己,是那樣的神秘,以致只有上帝才能認識他嗎?如果他是一個人就不會有這種情況,只有他是某種形式的超人才能如此;這句話在第一和第三福音書里是完全孤立的,和第四福音書里的原則很相似,因此,看來是後加上去的,為的是提高關於耶穌的概念,使之高出於常人之上,比在那幾本福音書別處所講的,更高一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