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文嚼字 · 説「明月別枝驚鵲」

蔣禮鴻 《咬文嚼字》
辛棄疾《西江月》詞[1]:「明月別枝驚鵲,清風半夜鳴蟬。」其中的「別枝」有好多不同的説法,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別枝」就是另一枝,「別枝驚鵲」就是在那邊枝上的驚鵲;根據是唐人詩「蟬曳殘聲過別枝」的「別枝」也是另一枝。爲講説的便利,以下稱爲甲説。一種是,「別枝」就是離開樹枝,鵲兒見了月光,疑心天亮,驚起後就離開樹枝。以下稱爲乙説。我是主張乙説的。 甲説者以爲「別枝」作另一枝解有根據,而作離開樹枝則古來無此説法,而只有人稱爲「別」,動物、植物是不稱「別」的。這個説法是不對的。鮑照《玩月城西門廨中》詩:「歸花先委露,別葉乍辭風。」離開枝的葉就可以説成「別葉」。杜甫《病桔》詩:「蕭蕭半死葉,未忍別故枝。」這不是離開樹枝是什麽呢?錢起《笑辛霽》詩:「流水辭山花別枝,隨風一去絶還期。」也是「別枝」,而意義顯係離開樹枝。韋莊《和元秀才別業書事》詩:「浪過河移岸,橋成鳥別林。」不是動物可以稱「別」嗎? 甲説者又以爲,這兩句是對句,半夜既然是偏正式的結構,「別枝」就也祇應該是偏正式而非動賓式的結構。我以爲,對偶應該從整體來看,不應孤立地從一個合成詞或一個詞組來看。如果從整體看,這兩句可以讀成「明月,別枝驚鵲;清風,半夜鳴蟬。」意思是,明月喚起別枝的驚鵲,清風吹送半夜的鳴蟬。「別枝驚鵲」和「半夜鳴蟬」同是偏正結構,就大的結構來説,這兩句對得很工整,沒有可以懷疑之處。再説,對偶也不能過於拘泥。拿辛棄疾的另一首《西江月》來做例子:「早趁催科了納,更量出入收支。」「趁催科(而)了納」是偏正結構,「量出入(與)收支」是動賓結構;「催科」和「了納」都是動賓結構,「出入」和「收支」都是聯合結構;如果要照甲説者的意見,那怎麽行呢?可見對偶説不能説明「別枝」非作另一枝解不可。 甲説者又以爲,假如「別枝」作離開樹枝講,那麽「別枝」這個謂語放到前面,而主語「驚鵲」放到後面去了,語法上説不通。我不以「別枝驚鵲」爲主謂結構的倒裝,而認爲是偏正結構,在語法上並沒有説不通。 甲説者又以爲,「明月、別枝、驚鵲、清風、半夜、鳴蟬」是六個名詞性的詞兒並列在一起,沒有什麽句法結構,和馬致遠的《天淨沙》曲「枯藤老樹昏鴉,小橋流水人家,古道西風瘦馬」句法相似。這也是不妥當的。照我前面的説法,辛棄疾這兩句詞是有他的句法結構的,無論怎樣講,決不能説成名詞的單純堆疊。馬致遠的小令也是有結構的。應當看出,這三句中間,前兩句是賓,後一句是主;前兩句寫景,後一句敘事,主要是表現一個在古道西風中騎著瘦馬的旅客的辛酸:這三句不是不分主次的並列著的。再就這三句每一句的內部結構來看,應該是:枯藤老樹上停著昏鴉,小橋流水邊出現人家,古道西風中跑著瘦馬;也不是每句不分主從地堆疊了三個詞兒。以《天淨沙》爲許多名詞的加合,大概導源於呂叔湘先生的《中國文法要略》,如此説者卻頗有其人,所以在這兒附帶提出異議。 乙説除了文句上講得通以外,還有其他根據沒有呢?曰:有。「明月別枝驚鵲」這一句是有出處的。蘇軾有兩首律詩,一首題爲《杭州牡丹開時,僕猶在常潤,周令作詩見寄,次其韻;復次一首,送赴闕》:「天靜傷鴻猶戢翼,月明驚鵲未安枝。」一首題爲《次韻蔣穎叔》:「月明驚鵲未安枝,一棹飄然影自隨。」辛棄疾在這裏用了蘇軾的詩句是很明顯的,「別枝」就是「未安枝」,即不停留在枝上,也就不應該有問題。 假如還不相信辛棄疾用了蘇軾的詩,那麽試看這詞的下半首和「明月別枝」兩句同部位的兩句:「七八個星天外,兩三點雨山前。」也是用了別人的詩句。這兩句本於唐人盧延讓的「兩三條電欲爲雨,七八個星猶在天」,見元人辛文房《唐才子傳》。這就可知,辛詞開頭兩句確是用了蘇軾的詩意而應解釋如乙説。 【注釋】 [1]《西江月·夜行黃沙道中》原詞:「明月別枝驚鵲,清風半夜鳴蟬。稻花香裏説豐年,聽取蛙聲一片。七八個星天外,兩三點雨山前。舊時茅店社林邊,路轉溪橋忽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