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鐵論譯註 · 擊之第四十二
【題解】
本篇就要不要抗擊匈奴的侵擾,以保境安民的問題展開辯論。大夫認為:只有打退匈奴的侵擾,才能使中原地區的生產建設得到發展,社會秩序得到安寧。並指出:「匈奴壤界獸圈,孤弱無與,此困亡之時也。遼遠不遂,使得復喘息,休養士馬,負紿西域。西域迫近胡寇,沮心內解,必為巨患。」「終日逐禽,罷而釋之,則非計也。」「一日違敵,累世為患。」文學則認為方今之計,「莫若偃兵休士,厚幣結和親,修文德而已」。主張對匈奴採取投降妥協的政策。賢良(1)、文學既拜,咸取列大夫(2),辭丞相、御史。
大夫曰:前議公事、賢良、文學稱引往古,頗乖世務(3)。論者不必相反,期於可行。往者,縣官未事胡、越之時,邊城四面受敵,北邊尤被其苦。先帝絕三方之難(4),撫從方國(5),以為蕃蔽(6),窮報郡國(7),以討匈奴。匈奴壤界獸圈,孤弱無與,此固亡之時也。遼遠不遂(8),使得復喘息,休養士馬,負紿西域(9)。西域迫近胡寇,沮心內解(10),必為巨患。是以主上欲掃除,煩倉廩之費也(11)。終日逐禽,罷而釋之(12),則非計也。蓋舜紹緒(13),禹成功。今欲以軍興擊之(14),何如?
【注釋】
(1)「賢良」下原衍「曰」字,今據盧文弨、張敦仁說刪訂。
(2)取列大夫:取得不同位次的大夫官職。
(3)乖:違背,不符合。
(4)絕:除掉,消滅。三方:指東、南、西三邊。
(5)撫從:撫慰之使其服從。方國:周圍的國家。
(6)蕃蔽:即遮蔽,屏障。
(7)張敦仁曰:「『郡』當作『羣』,字或作『群』,故訛也。此謂通烏孫、大夏等,詳見於《史記》、《漢書》矣。」
(8)遂:順心、如意。這裡指征服。
(9)紿(dai):欺哄。負紿,猶言欺負。西域:漢代對玉門關以西諸國的總稱。(10)沮(j():敗壞,沮喪。
(11)煩:動用的意思。
(12)罷(p0):疲勞。
(13)紹緒:繼承功業的意思。
(14)「軍興」原作「小舉」,今改。案興擊為漢代出兵之法,《周禮·地官·旅師》:「平頒其興積。」鄭註:「縣官征物曰興,今雲軍興是也。」《晉書·刑法志》:「魏文侯時,李悝著《法經》八篇,蕭何又益《興》、《廄》、《戶》三篇。」案《商君書墾令》:「令軍市無有女子,而命其商人自給甲兵,使視軍興。」則軍興自商鞅時已有之,不過在蕭何定《漢律》時,始以之為成文法耳。《史記·司馬相如傳》:「用《興法》誅其渠帥。」《集解》:「《漢書》曰:『用《軍興法》也。」又:「今聞其乃發《軍興》制。」《索隱》:「張揖曰:『興制,謂起軍法制也。』案唐蒙為使,而用《軍興法》制也。」此為以《軍興法》抗擊侵擾之證。考本書《西域篇》:「盜賊並起,。。然後遣上大夫衣繡衣以興擊之。」《漢書·雋不疑傳》:「武帝末,郡國盜賊群起,暴勝之為直指使者,衣繡衣持斧,逐捕盜賊,。。以軍興誅不從命者。」又《成帝紀》:「陽朔三年夏六月,潁川鐵官徒申屠聖等百八十人,殺長吏,盜庫兵,自稱將軍,經歷九郡。遣丞相長史、御史中丞逐捕,以軍興從事。」師古曰:「逐捕之事,須有發興,皆依軍法。」此為以《軍興法》逐捕所謂盜賊之證。夫以所謂盜賊尚以《軍興法》從之,況其為抗擊匈奴而顧可以「小舉擊之」耶?則「小舉」為「軍興」之誤必矣。蓋「興」以形近而誤為「舉」、「軍舉」不詞,傳寫者遂以臆改為「小舉」也。《漢書·西域傳》下載漢武帝詔曰:「又漢使者,久留不還,故興(「興」下原有「師」字,從《通鑑》刪)遣貳師將軍。」師古曰:「興軍而遣之。」此正為以《軍興》擊匈奴之事,且正漢武帝時事也,今據改正。
【譯文】
賢良、文學拜過漢昭帝,都取得了不同位次的大夫官職,一同告辭丞相田千秋和御史大夫桑弘羊。
大夫說:前面我們討論有關鹽、鐵官營等國家大事,你們賢良、文學總是稱頌和引用古人的東西,很不符合現在的社會情況。發議論不必互相反駁,但意見要切實可行。從前,朝廷沒有向匈奴和兩越用兵的時候,四周的邊境經常受到騷擾,北邊的人們尤受其苦。武帝消除了東、南、西三方面的災難,安撫了周圍的國家,使它們作為漢朝的屏障,竭盡郡國的人力物力,以便討伐匈奴。匈奴壤界四面被包圍,如困獸之被圈起一般,孤立衰弱沒有援助,這正是他們困難重重將要滅亡的時候。如果剩下那些逃到遙遠地方去的匈奴不消滅,就會使他們重新得到喘息的機會,兵馬得到休整,還會欺負西域。西域離匈奴很近,受到他們的離間,人心渙散,內部瓦解,這必然會造成大禍。因此,皇上想把匈奴徹底消滅,就得動用一些財力物力。過去整天獵逐鳥獸,現在因疲勞而放棄不追逐,這不是好的計謀。從前舜繼承了堯的功業,到禹就成功了(我們也應該這樣)。現在朝廷想用《軍興法》抗擊匈奴,你們認為怎麼樣?
文學曰:異時縣官修輕賦,公用饒,人富給。其後保胡、越,通四夷,費用不足。於是興利害,算車舡,以訾助邊,贖罪告緡,與人以患矣。甲士死於軍旅,中士罷於轉漕,仍之以科適,吏徵發極矣。夫勞而息之,極而反本,古之道也,雖舜、禹興、不能易也。
【注釋】
保:看守,這裡有占有的意思。
興利害:指實行鹽、鐵官營、酒類專賣、均輸等政策。
舡,同「船」。
訾(z9):同「貲」,錢財。
甲士:穿盔甲的兵士。
中士:不穿盔甲的兵士。轉漕:水陸運輸。
科適:漢武帝天漢四年(公元前97年)春,朝廷發布七科謫令,命令徵發七類人當兵,以抗擊匈奴入侵。「適」、「謫」字同。
【譯文】
文學說:過去朝廷徵稅較少,國家費用充足,老百姓生活富足。但後來由於要守衛胡、越的地方,打開通往四周少數民族的道路,造成國家費用不夠。於是實行鹽、鐵官營等政策,加倍徵收商人車、船稅的辦法資助邊防費用,還發布了用錢贖罪的條文和告緡令,給老百姓帶來了災難。在前方作戰的士兵死在戰場上,後方的士兵疲勞於水陸運輸,又加上實行七科謫令,官吏徵兵和發送物資頻繁到了極點。人勞累了就要休息,事物到了極點就要回到原來的地方去,這是自古以來的道理。就是舜、禹現在出現,也是不能改變的。
大夫曰:昔夏後底洪水之災,百姓孔勤,罷於籠臿,及至其後,咸享其功。先帝之時,郡國頗煩於戎事,然亦寬三陲之役。語曰:「見機不遂者隕功。」一日違敵,累世為患。休勞用供,因弊乘時。帝王之道,聖賢之所不能失也。功業有緒,惡勞而不卒,猶耕者倦休而困止也。夫事輟者無功,耕怠者無獲也。
【注釋】
夏後:即夏禹。底:作動詞用,制止、平定的意思。
孔:甚、很。
籠:用竹子、柳條編成的筐。臿(cha):即鍤,鐵鍬。
陲:邊境。
《左傳·僖公三十三年》:「一日縱敵,數世之患。」又《三十一年》:「文不犯順,武不違敵。」這裡合用兩傳文。違敵,放走了敵人。張敦仁說:「『違』當作『遺』」。非是。休:這裡指後方。勞:這裡指前線。用供:即合理安排。
因弊,原作困弊,「困弊」哪能「乘時」?「困」應作「因」,形近之誤。「因弊」和「乘時」,語意相偶。《淮南子·氾論篇》:「乘時應變。」「應變」義與「因弊」相近。本書《世務篇》:「因時而發,乘而可動。」也是以「因」「乘」對舉,今改。說略本陳遵默。倦:疲勞。
【譯文】
大夫說:從前,夏禹治理洪水災害,老百姓與洪水搏鬥,非常勞苦,疲於抬筐挖土,而後代卻享受到成果。武帝的時候,地方苦於戰爭,但後來放寬了東、南、西三面邊境的徭役。俗話說:「見到機不利用,就會有損於事情的成功。」一旦放走了敵人,就使世世代代憂患。後方和前線得到合理安排,利用敵人疲憊,乘機消滅它。這是帝王處理事情的道理,聖明而有才能的人是不會丟掉的。建立功業要不斷繼承下去,害怕勞苦而不完成,就好像種地的人,因疲勞睏乏而停止耕種一樣。辦事情中途停止的人不會成功,種地偷懶的人不會有收穫。
文學曰:地廣而不德者國危,兵強而凌敵者身亡。虎兕相據,而螻蟻得志。兩敵相抗,而匹夫乘間。是以聖王見利慮害,見遠存近。方今為縣官計者,莫若偃兵休士,厚幣結和親,修文德而已。若不恤人之急,不計其難,弊所恃以窮無用之地,亡十獲一,非文學之所知也。
【注釋】
「德」原作「得」,今據《治要》改訂。《淮南子·氾論篇》:「亂國之君,務廣其地,而不務仁義,是釋其所以存,而造其所以亡也。」此桓語所本。
兕(s@)犀牛。
「抗」原作「機」,今據陳遵默說校改。
乘間:投機,鑽空子。
偃兵:停止用兵。
厚幣:指豐厚的禮物。結和親:與敵國講和而締結為姻親。
弊所恃,原作弊持,今據俞樾說校改。弊,作動詞用,使。。窮盡。恃(sh@):依杖,依賴。亡十獲一:丟掉十個得到一個,即得不償失。
【譯文】
文學說:國家土地廣闊,如果不實行德政就有危險,兵力強大,如果欺凌敵國自己就會滅亡。猛虎和犀牛斗得相持不下,螻蛄和螞蟻就會乘機得到好處。兩敵相鬥,百姓就會乘機作亂。因此,聖明的君主,看到有利的一面,還要考慮有害的一面,看到遠方,不要忘了近處。現在為朝廷著想,最好的辦法不如停止用兵,讓戰士們休息,用厚禮去和敵國講和而締結為姻親,施行禮樂教化。如果不關心老百姓的疾苦,不考慮後方的災難,把國家依仗的人力物力消耗在去爭奪那些無用的地方上,那就是丟掉十個僅僅得到一個,對這種做法,我們文學是不能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