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樹達講文言修辭 · 第三章 修辭舉例

一、改易 甲 改字 (一) 《論語》十三《子路篇》云:冉子退朝,子曰:「何晏也?」對曰:「有政。」子曰:「其事也。如有政,雖不吾以,吾其與聞之。」 樹達按:《集解》引馬融云:「政者,有所改更匡正;事者,凡常行事。」 (二) 漢王充《論衡·問孔篇》云:孔子曰:「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居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此言人當由道義得,不當苟取也;當守節安貧,不當妄去也。夫言不以其道得富貴不居,可也;不以其道得貧賤,如何?富貴顧可去,去貧賤何之?去貧賤,得富貴也。不得富貴,不去貧賤。如謂得富貴不以其道則不去貧賤耶?則所得富貴,不得貧賤也。貧賤何故當言得之? 顧當言: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去之,則不去也。當言去,不當言得。得者,施於得之也;今去之,安得言得乎!獨富貴當言得耳。何者?得富貴乃去貧賤也。 (三) 《史記》卷八《高祖本紀》云:父老乃率子弟共殺沛令,開城門,迎劉季,欲以為沛令。劉季曰:「天下方擾,諸侯並起,今置將不善,一敗塗地,願更相推,擇可者。」蕭、曹等盡讓劉季。諸父老皆曰:「平生所聞劉季諸珍怪,當貴;且卜筮之,莫如劉季最吉。」乃立季為沛公。 樹達按:元王若虛《滹南遺老集·史記辨惑》云:「珍字不安,《漢書》改為奇,是矣。」樹達按:珍寶字屬器物言,如劉季斬蛇老嫗夜哭等事,乃奇怪,非器物之事也。王說是矣。 (四) 《後漢書》卷四十《班彪傳》贊云:「二班懷文,裁成帝墳。」注引沈約《宋書》曰:初,謝儼作此贊,云:「裁成典墳,」以示範曄,曄改為「帝墳」。 (五) 《梁書》卷三十三《劉孝綽傳》云:孝綽與到洽友善,同游東宮。孝綽自以才優於洽,每於宴坐嗤鄙其文,洽銜之。及孝綽為廷尉正,攜妾入官府,其母猶停私宅。洽尋為御史中丞,遣令史案其事,遂劾奏之云:「攜少姝於華省,棄老母於下宅。」高祖為隱其惡,改姝為妹。 樹達按:《梁書》原文姝、妹二字互誤,茲依《南史》校改。 (六) 唐劉知幾《史通》十四《惑經篇》云:凡在人倫不得其死者,邦君以上皆謂之弒,卿士以上通謂之殺,此《春秋》之例也。案桓二年書曰:「宋督弒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僖十年又曰:「晉里克弒其君卓及其大夫荀息。」夫臣當為殺而稱及,與君弒同科。苟弒殺不分,則君臣靡別者矣。原注云:及宜改為殺。 樹達按:《穀梁傳》莊公十二年傳云:「及其大夫仇牧,以尊及卑也,」此二及字非與字之義,乃連及之義,因弒君而連及其臣耳。劉說似未然。 (七) 《佩文韻府》卷十八引《隋唐嘉話》云:賈島初赴舉京師,一日於馬上得句云:「鳥宿池中樹,僧敲月下門。」初欲作「推」字,練之未定,不覺沖尹。時韓吏部權京尹,左右擁至前,島具告所以。韓立馬良久,曰:「作『敲』字佳矣。」 樹達按:敲字響,推字啞,故敲字優也。又按:《文房小說》本《隋唐嘉話》無此條。 (八) 宋陶岳《五代史補》卷三云:齊己,長沙人……時鄭谷在袁州,齊己因攜所為詩往謁焉。有《早梅詩》曰:「前村深雪裡,昨夜數枝開。」谷笑謂曰:「數枝非早,不若一枝則佳。」齊己矍然,不覺兼三衣叩地膜拜。自是士林以谷為齊己一字師。 (九) 宋戴埴《鼠蹼》云:《南唐野史》載張迥寄遠詩:「蟬鬢雕將盡,虬髭白也無?」齊己改為「虬髭黑在無」。迥拜為一字師。 樹達按:「白也無」有欲人須白之意,非事理也,故改之耳。 (十) 宋強行父《唐子西文錄》云:皎然以詩名於唐,有僧袖詩謁之,然指其《御溝詩》云:「此波涵聖澤,波字未穩,當改。」僧怫然作色而去。僧亦能詩者也,皎然度其去必復來,乃取筆作「中」字,掌中握之以待。僧果復來,云:「欲更為『中』字,如何?」然展手示之,遂定交。 (十一) 宋陳京《葆光錄》卷一云:李建州頻與方處士漢為吟友。頻有《題四皓廟詩》,自言奇絕,云:「東西南北人,高跡此相親。天下已歸漢,山中猶避秦。龍樓曾作客,鶴氅不為臣。獨有千年後,青青廟木春。」示於漢。笑而言:「善則善矣,然內有二字未穩。『作』字太粗而難換。『為』字甚不當。漢聞:『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請改作『稱』字。」頻降伏,而且慚悔前言之失,遂拜為一字之師。 (十二) 宋洪邁《容齋五筆》卷五云:范文正公守桐廬,始於釣台建嚴先生祠堂,自為記,歌詞云:「雲山蒼蒼,江水泱泱,先生之德,山高水長。」既成,示南豐李泰伯。泰伯讀之,起而言曰:「公之文一出,必將名世,某妄意輒易一字以成盛美。」公瞿然,握手扣之,答曰:「雲山江水之語,於義甚大,於詞甚溥;而『德』字承之,乃似趢趚。擬換作『風』字,如何?」公凝坐頷首,殆欲下拜。 樹達按:《孟子》云:「聞伯夷之風者,貪夫廉,懦夫有立志。」《莊子》亦云:「聞其風而悅之。」李用「風」字本此。 (十三) 宋洪邁《容齋續筆》卷八云:王荊公絕句云:「京口瓜洲一水間,鐘山只隔數重山。春風又綠江南岸,明月何時照我還?」吳中士人家藏其草,初雲「又到江南岸」,圈去「到」字,注曰不好。改為「過」,復圈去,而改為「入」,旋改為「滿」。凡如是十許字,始定為「綠」。 樹達按:綠字具體,使人印象深刻,故佳。 (十四) 宋陸游《老學庵筆記》卷一云:荊公素輕沈文通,以為寡學,故贈之詩曰:「翛然一榻枕書臥,直到日斜騎馬歸。」及作文通墓誌,遂云:「公雖不常讀書。」或規之曰:「渠乃狀元,此語得無過乎!」乃改「讀書」作「視書」。 (十五) 宋沈括《夢溪筆談》卷九云:嘉祐中,士人劉幾,累為國學第一人,驟為怪險之語,學者翕然效之,遂成風俗。歐陽公深惡之,會公主文,決意痛懲,凡為新文者,一切棄黜,時體為之一變。有一舉人論曰:「天地軋,萬物茁,聖人發。」公曰:「此必劉幾也。」戲續之,曰:「秀才刺,試官刷。」乃以大朱筆橫抹之,自首至尾,謂之紅勒帛,判「大紕繆」字榜之,既而果幾也。複數年,公為御試考官,而幾在庭,公曰:「除惡務力,今必痛斥輕薄子以除文章之害。」有一士人論曰:「主上收精藏明于冕旒之下。」公曰:「吾已得劉幾矣!」既黜,乃吳人蕭稷也。是時試《堯舜性之賦》,有曰:「故得靜而延年,獨高五帝之壽;動而有勇,形為四罪之誅。」公大稱賞,擢為第一人。及唱名,乃劉輝。人有識之者,曰:「此劉幾也!易名矣!」公愕然久之。因欲成就其名,小賦有「內積安行之德,蓋稟於天」,公以「積」近於學,改為「蘊」,人莫不以公為知言。 (十六) 宋費袞《梁溪漫志》卷六云:蜀中石刻東坡文字稿《乞校正陸贄奏議上進剳子》云:「德宗以苛察為明」,改作「以苛刻為能」。《獲鬼章告裕陵文》:「號稱右臂」,改作「古稱」;「非愛尺寸之疆」,改作「非貪」;「爰敕諸將」,改作「申命諸將」;「蓋酬未報之恩」,改作「爭酬」;「生擒鬼章」,改作「生獲」。 (十七) 宋徐度《卻掃篇》卷下云:東坡初為《富韓公神道碑》,以示張文潛,文潛曰:「有一字未甚安,請試言之。蓋碑之末曰:『公之勛在史官,德在生民,天子虛己聽公,西戎北狄視公進退以為輕重,然一趙濟能搖之。』竊謂『能』不若『敢』也。」東坡大以為然,即更定焉。 樹達按:富弼時以趙濟之劾被黜,「能」字則涉及朝廷,「敢」字第關趙濟,此其所以異也。 (十八) 《後漢書》卷四十六《郭躬傳》云:順帝時,廷尉河南吳雄季高以明法律、斷獄平,起自孤宦,致位司徒。雄少時,家貧喪母,營人所不封土者擇葬其中,喪事趣辦,不問時日。醫巫皆言當族滅,而雄不顧。及子訢孫恭三世廷尉,為法名家。宋孔平仲《珩璜新論》云:吳雄之葬,醫巫皆言滅族,此亦文之病也。彼巫醫何預葬事!亦謂墓師可也。 (十九) 宋惠洪《冷齋夜話》卷五云:舒王在鐘山,有客自黃州來。公曰:「東坡近日有何妙語?」客曰:「東坡宿於臨皋亭,醉夢而起,作《成都聖像藏記》千有餘言,點定才一兩字。有寫本,適留舟中。」公遣人取而至,時月出東南,林影在地,公展讀於風檐,喜見眉須,曰:「子瞻,人中龍也。然有一字未穩。」客曰:「願聞之。」公曰:「『日勝日貧。』不若曰:『如人善博,日勝日負』耳。」東坡聞之,拊掌大笑,亦以公為知言。 (二十) 宋史繩祖《學齋佔畢》卷一云:東坡作《韓文公廟碑》,可謂發揚蹈厲。然「作書詆佛譏君王」,大有節病,《詩》三百篇只有刺而無譏。如「刺」者,與「譏」字義不同。《詩》注云:「風刺,謂譬喻,不斥言也。」若改「譏」字作「規君王」,取《沔水》「規宣王」之義,豈不善哉! (二十一) 宋洪邁《容齋續筆》卷八云:黃魯直詩,「歸燕略無三月事,高蟬正用一枝鳴。」「用」字初曰「抱」,又改曰「占」,曰「在」,曰「帶」,曰「要」,至「用」字始定。予聞於錢伸仲大夫如此。 (二十二) 宋莊季裕《雞肋篇》卷上云:黃魯直《送張謨河東漕使詩》云:「紫參可撅宜包貢,青鐵無多莫鑄錢。」時范忠宣帥太原,方論冶多鑄廣,故物重為弊。其子子夷亦能詩,嘗云:「當易『無』字作『雖』,乃可。」 (二十三) 宋戴埴《鼠璞》卷上云:陳輔之《詩話》云:「蕭楚才知溧陽,乖崖作牧,有一絕云:『獨恨太平無一事,江南閒殺老尚書。』蕭改『恨』作『幸』。」 (二十四) 宋莊季裕《雞肋篇》卷中云:許□□作哲宗哀冊云:「攀靈輿而增痛,」上皇改「攀」為「撫」,「痛」為「愴」。 樹達按:「攀」「痛」意重,「撫」「愴」意輕,徽宗避重就輕,蓋以哲宗為己兄故歟? (二十五) 宋張端義《貴耳集》卷上云:周益公與韓無咎同賦詞科,試《交趾國進象表》,有「備法駕之前陳」,此無咎句也。益公止改「陳」字作「驅」字,遂中大科。「陳」字不切,「驅」字象上有用。 (二十六) 宋陳世崇《隨隱漫錄》卷四云:「白玉堂中曾草詔,水晶宮裡近題詩。」韓子蒼易為「堂深」「宮冷」。古詞云:「春歸也,只消戴一朵荼蘼。」宇文元質易「戴」為「更」,皆一字師也。 樹達按:「白玉堂中」「水晶宮裡」,詞太熟爛滑脫,改為「堂深」「宮冷」,典重多矣。「戴」字板滯,更字則輕鬆矣。 (二十七) 又卷三云:先臣(陳藏一)承旨令述《太乙宮明禋祈晴設醮青詞》云:「我將我享,爰有事於明堂;載禱載祈,肅致忱於楚帝。」上(宋理宗)自改為「上帝」。楚,張邦昌逆號也。凡代王言,不可不謹。 (二十八) 《朱子語類》卷百四十云:舉南軒詩云:「臥聽急雨打芭蕉。」先生曰:「此句不響。」曰:「不若作『臥聞急雨到芭蕉』。」 (二十九) 宋洪邁《容齋隨筆》云:婦人呼夫之兄為伯,於書無所載。予頃使金國時,辟景孫弟輔行,弟婦在家許齋醮。及還家賽願,予為作青詞云:「頃因兄伯出使,夫婿從行。」雖借《陳平傳》「兄伯」之語,而自不以為然。偶憶《爾雅·釋親篇》曰:「婦稱夫之兄為兄公。」於是改「兄伯」為「兄公」。 (三十) 《後漢書》卷七十七《酷吏傳》云:張儉剖曹節之墓。 樹達按:何焯《義門讀書記》曰:「以《黨錮》《宦者》二傳參考,乃侯覽,非曹節也。且未葬,但可言壞,不得言剖。」 (三十一) 宋王應麟《困學紀聞》卷十七引劉夢得《嘆牛詩》云:晉宣屍居魏臣怠。注引閻若璩云:《晉宣帝紀》:「李勝來候疾,退告曹爽曰:『司馬公尸居餘氣,形神已離,不足慮也!』故爽等不復設備。」 樹達按:何焯云:「晉宣於時亦魏臣也,韓柳必無此。」全祖望云:「當改云:『馬懿屍居曹爽怠。』」 (三十二) 清王士禛《古夫於亭雜錄》卷三云:虞伯生《送袁伯長扈駕上都詩》中聯云:「山連閣道晨留輦,野散周廬夜屬櫜。」以示趙承旨。子昂曰:「美則美矣,若改山為天,野為星,則尤美。」虞深服之。蓋鍊字鍊句之法與篇法並重,學者不可不知,於此可悟三昧。 (三十三) 清顧嗣立《寒廳詩話》云:張橘軒詩:「半篙流水夜來雨,一樹早梅何處春?」元遺山曰:佳則佳矣,而有未安。既曰一樹,烏得為何處,不如改一樹為幾點,便覺飛動。 (三十四) 又云:薩天錫詩:「地濕厭聞天竺雨,月明來聽景陽鍾。」道園見之,曰:詩信佳矣,但有一字不穩。聞與聽字義同,盍改聞作看,唐人「林下老僧來看雨」,又有所出矣。 (三十五) 清焦循《易余籥錄》卷十六云:丹徒蔣春農舍人(按蔣名宗海)為人作家傳,稱嫡母視庶子如己子,當時頗譏誚之,以為宜云「如己出」,舍人無以辨也。 樹達按:焦氏云:「《唐書·藩鎮傳·田季安傳》云:『母微賤,公主命為己子。』公主其嫡母也,則舍人固不誤。」樹達按:焦說非也。視庶子如己子,作者謂如己所生也。命為己子,但名義上視為己所有之子,非謂命為己所生也。如謂視庶子如己名義上之子,不亦滑稽可笑乎!又《左傳》隱公三年云:「其娣戴媯,生桓公,莊姜以為己子」,不必引《唐書》。 (三十六) 清孫星衍《儀鄭堂遺文序》引孔廣森《與朱滄湄書》云:駢體文第一取音節近古。庾子山文:「落花與芝蓋齊飛,楊柳共春旂一色。」若刪去「與」「共」字,便成俗響。陳檢討其年句云:「四圍皆王母靈禽,一片悉嫦娥寶樹。」此調殊惡。在古人寧以兩「之」易「靈」「寶」二字也。 (三十七) 清阮葵生《茶餘客話》卷一云:吾鄉程嗣立風衣好結納名流,視黃金如土,晚作詩云:「滿頭白髮來偏早,到手黃金去已多。」周白民振采改「到」字作「信」字,徐笠山庭槐以為一字師。 (三十八) 《雙竹居雜話》云:沈文肅公葆楨,年少時頗跌宕不得所,相傳其早年有《詠新月》詩云:「一鉤已足明天下,何必清輝滿十分。」其蘊負約略見之矣。後林文忠為易「何必」之「必」字為「況」,僅此一字,便有霄壤之別。老成碩望,吐屬固自不同。 乙 改句 (一) 《左傳》襄公二十五年云:丁丑,崔杼立而相之,慶封為左相,盟國人於太宮,曰:「所不與崔、慶者……」晏子仰天嘆曰:「嬰所不唯忠於君利社稷者是與,有如上帝。」乃歃。杜注云:盟書云:「所不與崔、慶者,有如上帝。」讀書未終,晏子抄答易其辭,因自歃。 (二) 《左傳》襄公二十六年云:楚子、秦人侵吳,遂侵鄭。五月,至於城麇。鄭皇頡戍之,出與楚師戰,敗,穿封戍囚皇頡,楚人以皇頡歸。印堇父與皇頡戍城麇,楚人囚之以獻於秦。鄭人取貨於印氏以請之。子大叔為令正,(杜注云:主作辭令之正。按:正,長也。)以為請,子產曰:「不獲。(謂大叔辭以貨請印堇父,必不得。)受楚之功而取貨於鄭,不可謂國,秦不其然。若曰:『拜君之勤,鄭國微君之惠,楚師其猶在敝邑之城下』,其可。」弗從,遂行,秦人不予。更幣,從子產,而後獲之。(杜注云:更遣使,執幣,用子產辭,乃得堇父。) (三) 《公羊傳》莊公七年云:夏四月辛卯夜,恆星不見;夜中,星 如雨。……如雨者何?如雨者,非雨也。非雨則曷為謂之如雨?不脩《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復。」君子修之,曰:「星 如雨。」 樹達按:《論衡·藝增篇》云:「如雨者,如雨狀也。山氣為雲,上不及天,下而為雲,雨星星隕,不及地上復在天,故曰如雨,孔子正言也。夫星隕或時至地,或時不能,尺丈之數難審也。《史記》言尺,亦以太甚矣。夫地有樓台山陵,安得言尺,孔子言如雨,得其實矣。」 (四) 《左傳》昭公元年云:冬,楚公子圍將聘於鄭,伍舉為介,未出竟,聞王有疾而還。伍舉遂聘。十一月己酉,公子圍至,入問王疾,縊而弒之。使赴於鄭,伍舉問應為後之辭焉,對曰:「寡大夫圍。」伍舉更之曰:「共王之子圍為長。」 樹達按:「共王之子圍為長,」此明圍之嗣立為合理也。但云「寡大夫圍」,則無此意矣。 (五) 唐劉知幾《史通》卷六《敘事篇》云:《公羊傳》稱:「郄克眇,季孫行父禿,孫良夫跛。齊使跛者逆跛者,禿者逆禿者,眇者逆眇者。」蓋宜除「跛者」以下句,但云:「各以其類逆」,必事加再述,則於文殊費,此為煩句也。 樹達按:劉氏此議非也。夫齊人類逆,事本滑稽,故傳文特作煩言,以增興趣,若如劉氏所改,文詞雖省,韻味索然矣。魏伯子《論文》云:「如劉說,簡則簡矣,於神情特不生動。」是也。 (六) 《史通》卷十六《雜說篇》云:漢書載子長《與任少卿書》,歷說自古述作皆因患而起,末云:「不韋遷蜀,世傳《呂覽》。」案呂氏之修撰也,廣招俊客,比跡舂陵,共集異聞,擬書荀孟,思刊一字,購以千金,則當時宣布,為日久矣,豈以遷蜀之後方始傳乎!且必以身既流移,書方見重,則又非關作者本因發憤著書之義也;而輒引以自喻,豈其倫乎!若要多舉故事,成其博學,何不云:「虞卿窮愁,著書八篇」,而曰:「不韋遷蜀,世傳《呂覽》。」斯蓋識有不該,思之未審耳。 (七) 《晉書》卷九十六《列女·王凝之妻謝氏傳》云:謝氏字道韞,安西將軍奕之女也。嘗內集,俄而雪驟下。(叔父)安曰:「何所似也?」安兄子朗曰:「散鹽空中差可擬。」道韞曰:「未若柳絮因風起。」安大悅。 (八) 宋張耒《明道雜誌》云:元祐中袷享,詔南京張安道陪祠,安道因蘇子由托某撰《辭免及謝得請表》,余撰去。後見張公表到,悉用余文,獨表內有一句云:「邪正昭明。」改之云:「民物阜安。」意不欲斥人為邪也。 (九) 《朱子語類》卷百三十九云:歐公文多是修改到妙處。頃有人買得他《醉翁亭記》原稿,初說「滁州四面有山」,凡數十字,末後改定,只曰「環滁皆山也」五字而已。 (十) 宋何薳《春渚紀聞》卷七云:薳嘗於歐陽文忠公諸孫望之處得東坡先生數詩稿,其和歐叔弼詩云:「淵明為小邑,」繼圈去「為」字,改作「求」字;又連塗「小邑」二字,作「縣令」字,凡三改乃成今句。至「胡椒銖兩多,安用八百斛?」初云:「胡椒亦安用?乃貯八百斛?」若如初語,未免後人疵議。又知,雖大手筆,不以一時筆快為定而憚屢改也。 (十一) 宋費袞《梁溪漫志》卷六云:蜀中石刻東坡文字稿,《乞校正陸贄奏議上進剳子》云:「但其不幸,所事暗君。」改「所事暗君」作「仕不遇時」。《獲鬼章告裕陵文》,初云:「報谷吉之冤,遠同強漢;雪渭水之恥,尚陋有唐。」皆塗去,乃用此二事別作一聯云:「頡利成擒,初無渭水之恥;郅支授首,聊報谷吉之冤。」 (十二) 宋費袞《梁溪漫志》卷五云:陳去非(與義)草義陽朱丞相(勝非)《起複製》云:「眷予次輔,方宅大憂。」有以「宅憂」為言者,令綦處厚貼麻,去非待罪。綦改云:「方服私艱。」 樹達按:《尚書·說命篇》云:「王宅憂。」言者意謂原文用於天子,人臣不當用也。 (十三) 清章學誠《乙卯剳記》云:《漢書·昌邑王傳》:「即位後,夢青蠅之矢積西階東,可五六石,以屋版瓦覆,發視之,青蠅矢也。」按文繁複而無當。宜改上句云:「夢有物積西階東。」接其下云云,則文省而事理益明矣。 (十四) 清章學誠《文史通義》卷五《古文公式篇》云:汪鈍翁(按汪名琬)撰《睢州湯烈婦旌門頌序》云:「睢州諸生湯某妻趙氏,值明末李自成之亂」云云,是未善。當云:「故明睢州諸生湯某妻趙氏,值李自成之亂,」於辭為順。蓋突起似現在之人,下句補出值明末李自成,文氣亦近滯也。 (十五) 清洪亮吉《曉讀書齋初錄》卷下云:吾鄉有孟瀆河通大江,唐元和中常州刺史孟簡所浚。州人德之,因名孟瀆。《新唐書》簡本傳云:州有孟瀆。久淤,簡治導,溉田凡四千頃。書法非是。當云:州北有瀆久淤,簡治導,溉田凡四千頃,州人遂名為孟瀆。方得其實。蓋漢《溝洫志》稱鄭渠白渠,事後稱之,即其例也。 (十六) 清朱孔彰《題江南曾文正祠百詠》云:公使幕客擬薦武員一疏,狀其赳桓,數行未了,公援筆易「帕首鞸刀,楚衣短制」二語,意便足。 二、增益 甲 增字 (一) 《朱子語類》云:歐陽永叔作《晝錦堂記》云:「仕宦至將相,富貴歸故鄉,此人情之所榮,今昔之所同也。」後增二字作「仕宦而至將相,富貴而歸故鄉。」 樹達按:增二而字,則「仕宦」「富貴」語意加重,全文意思加多矣。 (二) 宋王銍《默記》卷下云:熙寧初,歐公作史照《峴山亭記》,以示章子厚。子厚讀至「元凱銘功於二石,一置茲山,一投漢水,」曰:「一置茲山,一投漢水,」亦可。然終是突兀。惇欲改曰:「一置茲山之上,一投漢水之淵,」為中節。文忠公喜而用之。 (三) 宋費袞《梁溪漫志》卷六云:蜀中石刻東坡文字稿《乞校正陸贄奏議上進剳子》云:「以猜忌為術,而贄勸之以推誠;好用兵,而贄以消兵為先;好聚財,而贄以散財為急。」後於逐句首皆添注「德宗」二字。 乙 增句 (一) 《晉書》卷九十二《文苑·袁宏傳》云:宏從桓溫北征,作《北征賦》。嘗與王珣伏滔同在溫坐,溫令滔讀其《北征賦》,至「聞所聞於相傳,雲獲麟於此野;誕靈物以瑞德,奚授體於虞者?疚尼父之恫泣,似實慟而非假;豈一性之足傷,乃致傷於天下。」其本至此便改韻。珣云:「此賦方傳千載,無容率爾。今於『天下』之後移韻徙事,然於寫送之致,似為未盡。」滔云:「得益『寫』韻一句,或為小勝。」溫曰:「卿思益之!」宏應聲答曰:「感不絕於余心,愬流風而獨寫。」珣誦味久之,謂滔曰:「當今文章之美,故當共推此生!」 樹達按:此事又見《世說新語·文學篇》注。《北征賦》今不存,斷句見嚴可均輯《全晉文》卷五十七。 (二) 晉王珣《孝武帝哀冊》略云:「自罹旻凶,秋冬代變,帷幕空張,餚俎虛薦。極聽無聞,詳視罔見。」云云。《南史》卷二十三《王誕傳》云:晉孝武帝崩,從叔尚書令珣為哀策,出本示誕,曰:「猶恨少序節物。」誕攬筆,便益之,接其「秋冬代變」後云:「霜繁廣除,風回高殿。」珣嘆美,因而用之。 樹達按:哀冊全文見《全晉文》卷二十。 (三) 《南史》卷三十二《張融傳》云:融作《海賦》,文辭詭激,獨與眾異。後以示顧愷之,愷之曰:「卿此賦實超玄虛,但恨不道鹽耳。」融即求筆注曰:「漉沙構白,熬波出素。積雪中春,飛霜暑路。」此四句後所足也。 樹達按:《海賦》全文見《全齊文》卷十五。清張雲 《四寸學》卷六云:「漉沙構白」,似是今淮北之曬鹽。 (四) 唐劉知幾《史通》十六《雜說上篇》云:司馬遷之敘傳也,始自初生,及乎行歷,事無巨細,莫不備陳,可謂審矣,而竟不書其字。班固仍其本傳,了無損益,此又韓子所以致守株之說也。如固之為遷傳也,其初宜云:「遷字子長,馮翊陽夏人,其序曰」云云。至於事終,則言其自敘如此,著述之體不當如是耶! (五) 宋陸游《老學庵筆記》卷一云:晏尚書景初作一士大夫墓誌,以示朱希真,希真曰:「甚妙,但似欠四字耳,然不敢以告。」景初苦問之,希真指「有文集十卷」字下曰:「此處欠。」又問:「欠何字?」曰:「當增『不行於世』四字。」景初遂增「藏於家」三字,實用希真意也。 (六) 《後漢書》卷九十七《范滂傳》云:建寧二年,遂大誅黨人,詔下,急捕滂等。督郵吳導至縣,抱詔書閉傳舍,伏床而泣。滂聞之,曰:「必為我也。」即自詣獄。縣令大驚,出,解印綬,引與俱亡,曰:「天下大矣!子何為在此?」滂曰:「滂死則禍塞,何敢以罪累君!又令老母流離乎!」其母就與之訣,滂白母曰:「仲博孝敬足以供養,滂從龍舒君歸黃泉,存亡各得其所,惟大人割不可忍之恩,勿增感戚!」母曰:「汝今得與李、杜齊名,(李膺、杜密)死亦何恨!既有令名,復求壽考,可兼得乎?」滂跪受教,再拜而辭,顧謂其子曰:「吾欲使汝為惡,則惡不可為;使汝為善,則我不為惡。」行路聞之,莫不流涕。清王鳴盛《十七史商榷》云:《後漢書·范滂傳》敘至「滂就逮辭母母訓滂」之下,宜補一句,云:「滂竟被害。」然後繼以「行路聞之,莫不流涕」云云。 三、刪削 甲 刪字 (一) 《呂氏春秋》卷一《貴公篇》云:荊人有遺弓者,而不肯索,曰:「荊人遺之,荊人得之,又何索焉?」孔子聞之,曰:「去其『荊』而可矣。」 樹達按:《說苑·至公篇》云:楚共王出獵而遺其弓,左右請求之,共王曰:「止!楚人遺弓,楚人得之,又何求焉?」仲尼聞之,曰:「惜乎!其不大也!亦曰:『人遺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也!」 事又見《公孫龍子·跡府篇》及《孔子家語·好生篇》。 (二) 唐劉知幾《史通》卷六《敘事篇》云:《漢書·張蒼傳》云:「年老,口中無齒。」蓋於此一句之內,去「年」及「口中」可矣。夫此六文成句,而三字妄加,此為煩字也。 乙 刪句 (一) 嚴可均《全晉文》一百二引陸士龍與兄平原書云:《二祖頌》甚為高偉,然意故復謂之微多「民不輟嘆」一句,謂可省。 樹達按:《二祖頌》,《全晉文》未見。 (二) 唐劉知幾《史通》卷十五《點煩篇》云:《孔子家語》曰:「魯公索氏將祭而忘其牲。孔子聞之,曰:『公索氏不及二年矣。』一年而亡。門人問曰:『昔公索氏亡其祭牲,而夫子曰:不及二年,必亡。今果如期而亡。夫子何以知然?』」宜除二十四字。 樹達按:謂當刪「昔公索氏亡其祭牲」至「今果如期而亡」三句二十四字也。 (三) 《史通》十六《雜說上篇》云:《史記·鄧通傳》云:「文帝崩,景帝立。」向若但云「景帝立」,不言「文帝崩」,斯亦可知矣,何用兼書其事乎! (四) 宋陳善《捫蝨新話》卷六云:蔡君謨(襄)作《泉州萬安渡石橋記》,文字極簡古。然予謂剩卻八言。蓋既言「其長二千六百尺,翼以扶欄」矣,不當又言「如其長之數而兩之。」此八字為贅。 樹達按:蔡文見《宋文鑒》卷七十九。 (五) 《史記》卷九十九《叔孫通傳》云:孝惠帝為東朝長樂宮及間往,數蹕,煩人,乃作復道,方築武庫南。叔孫生奏事,因請間,曰:「陛下何自築復道?高寢衣冠月出遊高廟。高廟,漢太祖,奈何令後世子孫乘宗廟道上行哉?」孝惠帝大懼,曰:「急壞之!」叔孫生曰:「人主無過舉。今已作,百姓皆知之。今壞此,則示有過舉。願陛下為原廟渭北,衣冠月出遊之。益廣多宗廟,大孝之本也。」上乃詔有司立原廟。原廟起以復道故。 樹達按:元王若虛《史記辨惑》卷七云:叔孫通以惠帝作復道,勸之立原廟,上乃詔有司立之,則立廟之由已自見矣,而復云:「原廟起以復道故,」此句安用哉!《前漢》削之,當矣。又按:復道行空,故云乘宗廟道上行也。 四、顛倒 (―) 宋陳善《捫蝨新話》卷八云:王荊公嘗讀杜荀鶴雪詩云:「江湖不見飛禽影,岩谷惟聞折竹聲。」改云:「宜作『禽飛影,竹折聲』。」又王仲至《試館職詩》云:「日斜奏罷《長楊賦》,閒拂塵埃看畫牆。」公為改云:「奏賦《長楊》罷,」云:「如此語健。」 (二) 元王若虛《滹南遺老集》卷三十三(《謬誤雜辨》)云:《史記》言四皓定太子事云:「留侯本招此四人之力」,當作「本留侯。」《通鑑》稱苻堅喜王猛誅諸豪強云:「吾始今知天下之有法」,當作「今始」。郭從謹言於唐明皇云:「草野之臣必知有今日」,當作「知必。」權德輿論光武封子密事云:「反乃爵以通侯」,當作「乃反」。 (三) 清姚范《援鶉堂筆記》卷四十四方東樹按語云:潘岳《西征賦》:「匪禍降之自天。」何義門編修移為「降禍」。遂覺意與句法增重。 (四) 聞諸先輩云:平江李次青元度本書生,不知兵。曾國藩令其將兵作戰,屢戰屢敗。國藩大怒,擬奏文劾之,有「屢戰屢敗」語。曾幕中有為李緩頰者,倒為「屢敗屢戰」,意便大異。 (五) 傅熊湘《鈍安脞錄》卷一云:吳晦悔(恭亨)庚子年嘗撰一墓銘,寫質王葵園,明日發還,於銘辭「深谷高陵,此阡不磨」句,乙為「陵深谷高」,忽若蒼勁無倫。前輩之爐錘不苟,至可想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