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政制 · 內容綱要
第一編 公元前403年前雅典政制史
(一)斷片1.原始世襲的君主制 [1] 。伊嗡(Ion)時代軍事指揮權由王者轉給軍事執政官。
斷片2.王權在潘狄嗡(Pandion)四子間作地區分劃。
斷片3.塞修斯(Theseus)之恢復統一。
斷片4.塞修斯統治下平民權力之成長。
(二)斷片5.塞修斯時代的憲法:四個部落,三一區(Thirds),胞族,氏族。
斷片6.塞修斯之被殺。他的遺骨被雅典收回。
斷片7.世襲的王政之告終。
斷片8.庫隆(Cylon)陰謀為墨加克勒斯(Megacles)所鎮壓。
抄本章I.雅典之污穢與淨穢。
章II.因債務者之強迫勞役而起的內部紛亂。
章III.德拉科(Draco)以前的憲法。第三個執政官之設立,王者之保留宗教職能。三個執政官職位之最終成為一年一任制,六個司法執政官之增加。貴族政治,九個執政官之由阿勒俄琶菊斯(areopagus)選舉,退任執政官為阿勒俄琶菊斯的成員。庫隆之陰謀。下等階級之不滿與貧困。
(三)章IV.德拉科之憲法,第一部法典。四〇一人議會。阿爾克邁嗡尼代(Alcmaeonidae)家族之受處罰。
(四)章V—IX.梭倫(Solon)之憲法:具有等級職能的四個財產階級,第四級之參與民眾會和法庭。
章X.梭倫之取消債務,度量衡制。
章XI.XII.黨爭的十年。梭倫的詩。
(五)章XIII—XIX.珀西斯特剌圖斯(Peisistratus)及其子的僭主政治。
(六)章XX—XXII.克勒斯塞涅斯(Cleisthenes)之改革。民主政治之建立。
(七)章XXIII.XXIV.波斯戰爭後阿勒俄琶菊斯之優勢。阿里斯忒得斯與塞密斯托克利斯。提洛聯盟;同盟之課稅。
(八)章XXV—XXVII.厄斐阿爾忒斯之恢復民主政治及珀里克利斯之擴大民主政治。
章XXVIII.人民領袖,歷史的觀察。
(九)章XXIX.XXX.四百人政變 [2] ;西西里遠征失敗後雅典之被迫放棄民主政治;公民權利之限於五千人。
章XXXI.作為寡頭政治的四百人議會統治。
(十)章XXXII—XXXIV.反政變:民主政治之恢復。斯巴達在戰爭中擊敗雅典並建立三十人統治。
(十一)章XXXV—XXXVIII.三十人之暴虐統治。他們之被司剌緒部盧斯打敗與趕走。
(十二)章XXXIX.XL.極端民主政治之恢復:人民之至上權;出席民眾會之津貼。
章XLI.十一次政變之摘要。
第二編 當前的憲法
章XLII.選舉權。
章XLIII—LX.官吏:(a)由抽籤選出者——議事會、執政官及其他。
章LXI.(b)由投票選舉者——軍官。
章LXII.官吏之津貼。
章LXIII.以下。法庭: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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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文誤作「專制君主制」(absolute monarchy)是不對的,這是軍事民主制時期,所謂「君主」(以及下面所謂「王者」),僅是軍事首領(巴西勒斯)而已。——譯者注
[2] 原文誤作「革命」是不合理的,已改,下同。——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