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玄怪錄譯註 · 卷二

【題解】 本卷共六篇。《盧僕射從史》講述了李湘通過女巫,實現與鬼進行隔空對話,鬼預知並告訴了李湘今後的仕途以及做官的地點。《李岳州》寫李俊多年科舉不第,在陰間小吏的幫助下賄賂了陰間文書吏,並通過朋友國子祭酒向主考官極力推薦,最後金榜題名。此故事反映了唐代科舉考試存在的嚴重的人情影響考試成績的舞弊現象。《張質》講述了新任亳州縣尉張質被陰司抓去,經與原告對質得知他並不是原告要狀告的臨渙縣尉張質,二人只是重名,官職相同。《韋令公皋》講的是年輕時的韋皋,娶了西川節度使張延賞的女兒,因寄居在丈人家,受到丈人張延賞的極度蔑視。而巫婆卻看出韋皋將來一定是大富大貴之人,不可小覷,後來韋皋果然如巫婆所言,成為高官,這令張延賞羞愧難當。此故事諷刺了那些傲慢、看不起人的人。《鄭虢州 夫人》講述了弘農縣令嫁女的曲折故事。弘農縣令將女兒許配給了盧生,然而女巫說從相貌上看這個盧生並不是他女兒的丈夫。果然在成婚之時,盧生突然不明原因地受到驚嚇而逃走,當時在場的鄭 最終娶了弘農縣令的女兒,而鄭 的相貌正好與女巫所言一致。此故事宣揚了當時的婚姻觀念:婚姻是命中注定,無法抗拒的。《薛偉》講述了青城縣主簿薛偉在病重之後,魂魄變成了一條魚,並以魚的視角講述了它在湖泊中自由地暢遊,後來被漁夫釣住,最後又被廚子殺死的過程。這則故事意在讓人們體會被殺死時的痛苦,從而心生憐憫,進而戒殺。 盧僕射從史 盧公元和初以左僕射節制澤潞①,因鎮陽拒命,跡涉不臣②,為中官驃騎將軍吐突承璀所紿③,縛送京師。以反狀未明,左遷 州司馬④。既而逆跡盡露,賜死於康州⑤。寶曆元年⑥,蒙州刺史李湘去郡歸闕⑦,自以海隅郡守,無台閣之親,一旦造上國⑧,若扁舟泛滄海者。聞端溪縣女巫者,知未來之事,維舟召焉⑨。巫到,曰:「某能知未來之事,乃見鬼者也。呼之皆可召。然鬼有二等,有福德之鬼,有貧賤之鬼。福德者精神俊爽,往往自與人言。貧賤者氣劣神悴⑩,假某以言事。盡在所遇,非某能知也。」湘曰:「安得福德之鬼而問之?」曰:「廳前楸林下有一人,衣紫佩金者,自稱澤潞盧僕射,可拜而請之。」湘乃公服執簡⑪,向林而拜。女巫曰:「僕射已答拜。」湘遂揖上階,空中曰:「從史死於此廳⑫,為弓弦所遣,今尚惡之。使君床上弓⑬,幸除之⑭。」湘遽命去焉。時驛廳副階上,只有一榻。湘偶忘其貴,將坐問之。女巫曰:「使君無禮,僕射官高,何不延坐⑮,乃將吏視之,僕射大怒去也。急隨拜謝,或肯卻來。」湘匍匐下階,問其所向,一步一拜,凡數十步,空中曰:「大錯!公之官未敵吾軍一裨將⑯,奈何對我而自坐。」湘再三辭謝,方肯卻回⑰。 【注釋】 ① 澤潞:唐方鎮名。至德元載(756)置澤潞沁節度使,治潞州(今山西長治)。 ② 不臣:不守臣節,不合臣道。《左傳•昭公三十一年》:「若召季孫而不來,則信不臣矣。然後伐之,若何?」 ③ 中官:宦官。《漢書•高后紀》:「諸中官、宦者令丞,皆賜爵關內侯,食邑。」唐顏師古註:「諸中官,凡閹人給事於中者皆是也。」驃騎:古代將軍的名號。《史記•衛將軍驃騎列傳》:「元狩二年春,以冠軍侯去病為驃騎將軍。」吐突承璀(?—820):字仁貞,閩人。宦官。初在太子李純東宮,後由於性情聰敏,被提拔為掖廷局博士。唐憲宗即位後,對他倍加寵信,先後加官進爵,封為薊國公,在當時宦官中頗有權勢。 ④ 左遷:降職,貶官。古人尊右而卑左,故稱官吏被貶降職為左遷。唐白居易《琵琶行•序》:「元和十年,予左遷九江郡司馬。」 (huān)州:南朝梁置德州,隋改名 州,在今越南北部。司馬:古代官名。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軍政和軍賦的長官。漢大將軍、將軍、校尉之屬官都有司馬,專掌兵事。隋唐州府佐吏有司馬一人,位在別駕、長史之下,掌兵事,或安置貶謫及閒散官員。 ⑤ 康州:唐武德四年(621)置,治所在端溪縣(今廣東德慶)。武德九年(626)廢,貞觀十二年(638)又置;天寶元年(742)改為晉康郡,乾元元年(758)復改為康州。 ⑥ 寶曆:唐敬宗李湛的年號(825—826)。 ⑦ 蒙州:貞觀八年(634)改南恭州置,治立山縣(今廣西蒙山東南古湄)。取州東蒙山為名。轄境相當今廣西蒙山地。天寶元年(742)改為蒙山郡。乾元元年(758)復為蒙州。刺史:原為朝廷所派督察地方之官,後又成為地方官職名稱。漢武帝時,分全國為十三部「州」,置刺史。成帝改稱州牧,哀帝時復稱刺史。魏晉州置都督兼領刺史,職權益重。隋煬帝、唐玄宗兩度改州為郡,改稱刺史為太守,後又改郡為州,稱刺史,此後太守與刺史互名。闕:朝廷,京城。 ⑧ 上國:京師。《資治通鑑•唐德宗建中二年》:「今海內無事,自上國來者,皆言天子聰明英武,志欲致太平。」 ⑨ 維舟:繫船停泊。南朝梁何遜《與胡興安夜別》:「居人行轉軾,客子暫維舟。」 ⑩ 悴(cuì):憔悴,疲萎。《史記•屈原賈生列傳》:「屈原……顏色憔悴,形容枯槁。」 ⑪ 簡:古代用來寫字的竹板。 ⑫ 從史:官名。漢代高級官僚的從屬官,類似隨從之類。或稱「從吏」。《史記•袁盎晁錯列傳》:「有從史嘗盜愛盎侍兒。」《漢書•兒寬傳》:「除為從史。」註:「從史者,但只隨官僚,不主文書。」 ⑬ 使君:對官吏、長官的尊稱。《三國志•蜀書•先主傳》:「曹公從容謂先主曰:『今天下英雄,惟使君與操耳。』」 ⑭ 幸:希望。《古詩為焦仲卿妻作》:「幸可廣問訊,不得便相許。」 ⑮ 延坐:請坐。《晏子春秋•內篇諫下》:「晏子至,已復事,公延坐。」 ⑯ 裨(pí)將:副將。《漢書•項籍傳》:「梁為會稽將,籍為裨將。」唐顏師古註:「裨,助也,相副助也。」 ⑰ 卻回:迴轉。唐杜甫《自京竄至鳳翔喜達行在所》:「西憶岐陽信,無人遂卻回。」 【譯文】 元和初年,盧公以左僕射的身份管轄澤潞,因為鎮陽之事抗拒皇帝的意旨,被認為有不守臣節的嫌疑,被宦官驃騎將軍吐突承璀所欺騙,被押送京城。因為造反的證據不足,被貶為 州司馬。不久造反的行跡暴露了,被賜死在康州。寶曆元年,蒙州刺史李湘,離蒙州返回京城,自己認為是邊遠的郡守,台閣中沒有親近的人,一旦回到京都,就會像大海里漂流的小舟。他聽說端溪縣有個女巫,能預知未來的事,就停下船派人把她請來。女巫到了後說:「我能預知未來之事,是因為我能看到鬼。招呼一下都能把他們請到。可是鬼有兩等,有福德之鬼,有貧賤之鬼。福德之鬼精神俊爽,往往自己與人說話。貧賤之鬼精神萎靡,需要藉助我說事情。這全在於遇到什麼鬼,這不是我能預知的。」李湘說:「怎麼才能遇到福德之鬼而諮詢他呢?」女巫說:「廳前的楸樹下有一個人,穿紫色衣服佩帶金飾,自稱澤潞盧僕射,可以去向他施禮請求他。」李湘就穿著公服手持簡板,面向大樹而行禮。女巫說:「僕射已經回禮了。」李湘於是作揖上了台階,空中有聲音說道:「從史死在這廳里,被弓箭所害,現在還厭惡它。您床上的弓,希望能拿掉它。」李湘便馬上讓人拿掉。當時驛站廳堂前的副階上,只有一張坐榻。李湘忘記了那是一位尊貴的人,要坐下問他。女巫說:「您真是不禮貌啊!僕射是高官,為什麼不請他坐下,而把他視為小吏對待呢?僕射大怒,走了。您抓緊跟上去,向他真誠地道歉,或許他會回來。」李湘匍匐下了台階,問他去的方向,一步一禮拜,走了幾十步,空中傳來聲音,說:「您大錯特錯了!您的官職趕不上我軍中的一個副將,怎麼面對我而自己坐下。」李湘再三道歉,盧公才肯回來。 女巫曰:「僕射卻回矣。」於是拱揖而行,及階,女巫曰:「僕射上矣。」別置榻而設裀褥以延之①。巫曰:「坐矣。」湘乃坐,空中曰:「使君何所問?」對曰:「湘遠官歸朝,憂疑日極。伏知僕射神通造化,識達未然,伏乞略賜一言②,示其榮悴③。」空中曰:「大有人援引④,到城一月,當刺梧州。」湘又問,終更不言。湘因問曰:「僕射去人寰久矣,何不還生人中,而久處冥寞⑤?」曰:「吁,是何言哉!人世勞苦,萬愁纏心,盡如燈蛾,爭撲名利,愁勝而發白,神敗而形羸,方寸之間,波瀾萬丈,相妒相賊,猛於豪獸。故佛以世界為火宅⑥,道以人身為大患。吾已免離,下視湯火,豈復低身而臥其間乎?且夫據其生死,明晦未殊⑦,學仙成敗,則無所異。吾已得鍊形之術也。其術自無形而煉成三尺之形,則上天入地,乘雲駕鶴,千變萬化,無不可也。吾之形所未圓者三寸耳,飛行自在,出幽入明亦可也。萬乘之君不及吾,況平民乎?」湘曰:「鍊形之道,可得聞乎?」曰:「非使君所宜聞也。」復問梧州之後,終而不言,乃去。湘到輦下⑧,以奇貨求助⑨,助者數人。未一月,拜梧州刺史,皆如其言。竟終於梧州,盧所以不復言其後事也。 【注釋】 ① 裀(yīn)褥:坐臥的墊具。《晉書•劉寔傳》:「嘗詣石崇家,如廁,見有絳紋帳,裀褥甚麗。」裀,通「茵」,指褥墊、毯子之類。 ② 伏乞:向尊者懇求。伏,敬辭。 ③ 榮悴(cuì):榮枯,喻人世的盛衰。《後漢書•鄧禹傳論》:「榮悴交而下無二色,進退用而上無猜情。」 ④ 援引:提拔,引薦。漢王充《論衡•效力》:「文章滂沛,不遭有力之將援引薦舉,亦將棄遺于衡門之下。」 ⑤ 冥寞:指陰間。《舊唐書•劉鄴傳》:「(李德裕)傾以微累,竄於遐荒,既迫衰殘,竟歸冥寞。」 ⑥ 火宅:佛教用語。比喻熾燃著煩惱火焰的輪迴世界。 ⑦ 明晦:人世與陰間。 ⑧ 輦下:「輦轂下」的省稱。猶言在皇帝車輿之下,代指京城。唐韓愈《鳳翔隴州節度使李公墓志銘》:「臣幸得宿衛二十餘年,今年老,許外任,不勝慕戀,願得死輦下。」 ⑨ 奇貨:珍奇少見的物品或貨物。 【譯文】 女巫說:「僕射回來了。」於是李湘作揖而走,到了台階,女巫說:「僕射上來了。」李湘又找來一張坐榻,放上坐墊,請他坐下。女巫說:「他坐下了。」李湘這才坐下。空中傳來聲音,說:「您有什麼要問的?」李湘回答說:「我是邊遠地方的官吏回京城,非常憂慮。我知道僕射神通廣大,能預知未來,請求您略賜一言,以示我仕途的榮辱。」空中有聲音說:「幫助您的人大有人在,到京城一個月,就能被任命為梧州刺史。」李湘又問,盧僕射不再回答了。接著李湘問:「僕射離開人間很久了,為什麼不還生人間來,而長久處在陰間?」空中的聲音說道:「唉,這是什麼話!人世間非常辛苦,有數不盡的愁事纏繞著你,都像飛蛾撲燈,爭名奪利,愁到極點而頭髮變白,精神頹廢而身體羸弱,內心之間,波瀾起伏,互相嫉妒和仇視,兇猛得像巨大的野獸。所以,佛教認為人世間是燃燒著煩惱火焰的世界,道教認為人有了身體是最大的禍患。我已經脫離向下看視如湯似火的人間,難道再低身生活在那裡嗎?再說根據那生與死,陰間陽間沒有什麼不同,學仙成敗,就沒有什麼差別。我已學到鍊形之術。那法術從無形而煉成三尺之形,可以上天入地,乘雲駕鶴,千變萬化,沒有不可以做的。我鍊形只差三寸就可以圓滿了,但可以自由自在地飛行,離開陰間到陽間也可以。皇帝都趕不上我,何況平民呢?」李湘問:「鍊形的方法,我可以聽一聽嗎?」回答說:「不是您所適宜聽的。」又問任梧州刺史之後會怎樣,盧僕射最終也沒有說,就離去了。李湘到了京城,以珍奇的物品作為禮物請求幫助,幫助他的有幾個人。不到一個月,被任命為梧州刺史,都如盧僕射所言。李湘最後死在了梧州,這就是盧僕射不願說後事的原因。 李岳州 岳州刺史李公俊①,興元中舉進士②,連不中第。次年,有故人國子祭酒通春官包結者援成之③。榜前一日④,例以名聞執政⑤。初五更,俊將候祭酒,里門未開⑥,立馬門側,傍有鬻糕者,其氣爞爞⑦。有一吏若外郡之郵檄者⑧,小囊氈帽,坐於其側,欲糕之色盈面。俊顧曰:「此甚賤,何不以錢易之?」客曰:「囊中無錢耳。」俊曰:「俊有錢,願獻一飽,多少唯意。」客甚喜,啖數片。俄而里門開,眾競出,客獨附俊馬曰:「少故,願請少間⑨。」俊下路聽之,曰:「某乃冥吏之送進士名者,君非其徒耶?」俊曰:「然。」曰:「送堂之榜在此,可自尋之。」因出視,俊無名,垂泣曰:「苦心筆硯二十餘年,計偕而歷試者亦僅十年⑩,心破魂斷,以望斯舉。今復無名,豈不終無成乎?」曰:「君之成名在十年之外,祿位甚盛⑪。今欲求之亦非難,但於本祿耗半,且多屯剝⑫,才獲一郡,如何?」俊曰:「所求者名,名得足矣。」客曰:「能行少賂於冥吏,即於此取其同姓者,去其名而自書其名,可乎?」俊曰:「幾何可?」曰:「陰錢三萬貫⑬。某感恩而以誠告,其錢非某敢取,將遺牘吏⑭。來日午時送可也。」復授筆使俊自注。從上有故太子少師李公夷簡名⑮,俊欲揩之,客遽曰:「不可。此人祿重,未易動也。」又其下有李溫名,客曰:「可矣。」俊乃揩去「溫」字,注「俊」字。客遽卷而行,曰:「無違約。」 【注釋】 ① 岳州:今湖南嶽陽。 ② 興元:唐德宗李适的年號(784年正月至十二月),共計一年。 ③ 故人:老友。《後漢書•嚴光傳》:「朕故人嚴子陵共臥耳。」國子:即國子監,古代教育管理機關和最高學府。祭酒:漢代有博士祭酒,為博士之首。西晉改設國子祭酒,隋唐以後稱國子監祭酒,為國子監的主管官。春官:唐光宅年間曾改禮部為春官,後遂為禮部的別稱。唐杜甫《奉留贈集賢院崔於二學士》:「天老書題目,春官驗討論。」 ④ 榜:告示應試取錄的名單。宋汪洙《喜》:「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 ⑤ 執政:主管某一事務的人。 ⑥ 里門:鄉里之門。古制,聚族裡居,比戶相連,里中有門,稱為里門。《史記•萬石張叔列傳》:「慶及諸子弟入里門,趨至家。」 ⑦ 爞(chóng):熱氣騰騰的樣子。 ⑧ 檄:古代官府用以徵召或聲討的文書。也泛指信函。 ⑨ 少間:一會兒,隔不多時。 ⑩ 計偕:漢時被徵召的士人皆與計吏相偕同上京城,故稱為計偕。後世指舉人入京會試。《漢書•武帝紀》:「徵吏民有明當時之務、習先聖之術者,縣次續食,令與計偕。」僅(jìn):幾乎,接近。 ⑪ 祿位:俸祿和爵位。借指官職。 ⑫ 屯(zhūn)剝:比喻險難衰敗。屯,《易》六十四卦之一,代表險難始生。剝,《易》六十四卦之一,代表小人勢長,君子道消。 ⑬ 陰錢:死後在陰間用的錢,就是民間用紙做的祭奠用幣。 ⑭ 遺(wèi):給予,饋贈。《漢書•李廣蘇建傳》:「置幣遺單于。」牘吏:文書官。 ⑮ 太子少師:官名。西晉始置,南朝不置,北魏復置,秩第三品。北齊沿置,秩同,掌奉皇太子,以觀三師(太子太師、太傅、太保)之德。隋、唐沿置,隋為正三品,唐為從二品。宋太子三少,至仁宗為太子時始置,常以大臣兼任。 【譯文】 岳州刺史李俊,興元年間考進士,已是連續多次沒有考中。第二年,他有一個舊交是國子監祭酒,與禮部官員包結相熟,要幫助他成就功名。發榜前一天,按例應當把名字通報給主考官。剛五更天,李俊就等候祭酒。里門沒開,李俊停馬在門旁,旁邊有個賣糕的,那糕熱氣騰騰。有一個小吏好像是外地來投遞文書的,拿著小袋子,頭戴氈帽,坐在他的旁邊,想要吃糕的神色掛在了臉上。李俊回頭對他說:「這個糕很便宜,為什麼不用錢買呢?」他說:「我口袋裡沒有錢。」李俊說:「我有錢,我請你吃一頓飽飯,吃多少隨意。」這個人很高興,吃了幾片糕。一會兒里門打開,眾人都爭著走出去,這個人獨自靠著李俊的馬說:「有點事,請稍等一會兒。」李俊就與他走到路邊聽他說,這人說:「我是冥府送進士榜的小吏,您也是考進士的人吧?」李俊說:「是的。」這人說:「送堂上的榜單在這裡,您可自己尋找。」於是拿出來讓李俊看,沒有李俊的名字,李俊流淚道:「苦心讀書做文章二十多年,參加會試也近十年了,極其煎熬,這次抱了很大的期望。然而仍沒有名字,是不是一輩子都不能成功了呢?」小吏說:「您的成名在十年之後,官位很高。現在要得到它也並不難,只是您的官運將耗費一半,且宦途艱難,僅僅只能在一個郡任刺史,如何?」李俊說:「我所要追求的是功名,功名得到就滿足了。」小吏說:「可以向冥吏稍稍賄賂一下,就在這上面找同姓的人,去掉他的名字而寫上自己的名字,可以嗎?」李俊問:「多少錢?」小吏說:「陰錢三萬貫。我感謝您的恩惠而誠心告訴您,那錢不是我敢要的,將送給文書吏。明天午時送錢就可以。」小吏又給他筆讓李俊自己修改。上邊有原太子少師李夷簡的名字,李俊要擦去,小吏急忙說:「不可以。這個人官祿重,不能輕易改動。」又在他的下面有李溫的名字,小吏說:「可以。」李俊便擦去「溫」字,寫上「俊」字。小吏就急忙捲起榜單走了,說:「不要失約。」 既而俊詣祭酒,祭酒未冠,聞俊來,怒目延坐①,徐出曰:「吾與主司分深②,一言姓名,狀頭可致③。公何躁甚相疑,頻頻見問④,吾豈輕語者耶?」俊再拜對曰:「俊懇於名者,若思決此一朝。今當呈榜之晨,冒責奉謁⑤。」祭酒曰:「唯!唯!」其聲甚不平。俊見其責,憂疑愈極,乃變服伺祭酒出,隨之到子城東北隅⑥,逢春官懷其榜,將赴中書⑦。祭酒揖問曰:「前言遂否?」春官曰:「誠知獲罪,負荊不足以謝⑧。然迫於大權,難副高命⑨。」祭酒自以交春官深,意謂無阻,待俊之怒色甚峻。今乃不成,何面相見,因曰:「季布所以名重天下者⑩,能立然諾。今君不副然諾,移妄於某,蓋以某官閒也。平生交契⑪,今日絕矣。」不揖而行。春官遽追之,曰:「迫於豪權,留之不得。竊恃深顧,外於形骸⑫,見責如此,寧得罪於權右耳⑬。請同尋榜,揩名填之。」祭酒開榜,見李公夷簡,欲揩,春官急曰:「此人宰相處分⑭,不可去。」指其下李溫曰:「可矣。」遂揩去「溫」字,注「俊」字。乃榜出,俊名果在已前所揩處。其日午時,隨眾參謝,不及即糕客之約。迨暮將歸⑮,道逢糕客,泣示之背曰:「為君所誤,得杖矣。牘吏將舉勘⑯,某更他祈,共止之。」其背實有重杖者。俊驚謝之,且曰:「當如何?」客曰:「既爾,勿復道也。來日午時送五萬緡,亦可無追勘之厄⑰。」俊曰:「諾。」及到時焚之,遂不復見。然俊筮仕之後⑱,追劾貶降,不歇於道,才得岳州刺史,未幾而終。人生之窮達,皆自陰騭⑲,豈虛乎哉! 【注釋】 ① 延坐:請坐。《晏子春秋•內篇諫下》:「晏子至,已復事,公延坐。」 ② 主司:科舉的主試官。《新唐書•選舉志》:「舉人既及第,綴行通名,詣主司第謝。」分深:情分深,交情厚。 ③ 狀頭:狀元。《資治通鑑•後周世宗顯德六年》:「凡群臣有才能及進士狀頭或僧道可與談者,皆先下蠶室,然後得進。」元胡三省註:「進士第一人,謂之狀頭。」 ④ 見:表示被動,相當於「被」。《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臣誠恐見欺於王而負趙。」 ⑤ 奉謁(yè):拜見。《後漢書•趙壹傳》:「陟明旦大從車騎奉謁造壹。」 ⑥ 子城:大城所屬的小城,即內城及附郭的瓮城或月城。《資治通鑑•唐憲宗元和十四年》:「比至,子城已洞開,惟牙城拒守。」元胡三省註:「凡大城謂之羅城,小城謂之子城。」 ⑦ 中書:「中書省」的簡稱,唐為參議朝事、總佐大政的中樞機構。 ⑧ 負荊:指背負鞭杖,請求責罰,表示認錯賠禮。荊,荊條,古代用作刑杖。《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廉頗聞之,肉袒負荊,因賓客至藺相如門,謝罪。」 ⑨ 高命:尊貴的命令。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方正》:「紹雖官卑,職備常伯。操絲比竹,蓋樂官之事,不可以先王法服,為伶人之業。今逼高命,不敢苟辭,當釋冠冕,襲私服,此紹之心也。」 ⑩ 季布:楚人。楚漢相爭,初為項羽部將,數圍劉邦。及項羽滅,被劉邦追捕,後由朱家通過汝陰侯幫忙,得到赦免,並官郎中、中郎將及河東守等。其人為氣任俠,重然諾,當時人稱「得黃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諾」。 ⑪ 交契:交情,情誼。唐王勃《與契苾將軍書》:「仆與此公,早投交契,夷險之際,終始如一。」 ⑫ 形骸:外貌,容貌。晉葛洪《抱朴子•清鑒》:「尼父遠得崇替於未兆,近失澹臺於形骸。」 ⑬ 權右:權門右族。指顯貴。漢荀悅《申鑒•政體》:「嘉守節而輕狹陋,疾威福而尊權右。」 ⑭ 處分:吩咐。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尤悔》:「(謝安)曾送兄征西葬,還,日莫雨駛,小人皆醉,不可處分,公乃於車中手取車柱撞馭人,聲色甚厲。」 ⑮ 迨(dài):等到。西晉陸雲《牛責季友》:「迨良期於風柔,競悲飆於葉落。」 ⑯ 舉勘:檢舉追查。 ⑰ 追勘:追究查問。 ⑱ 筮仕:古人將做官時必先占卜問吉凶,故後來稱剛做官為筮仕。《左傳•閔公元年》:「初畢萬筮仕於晉。」 ⑲ 陰騭(zhì):語出《尚書•洪範》:「惟天陰騭下民,相協厥居。」原指上蒼默默地使安定下民,後引申為默默行善的德行。 【譯文】 不久李俊求見祭酒,祭酒還沒戴帽子,聽說李俊來了,生氣地請他先坐下,慢慢悠悠地出來說:「我和主考官交情深,一說我的名字,狀元都可以得到。您為什麼這麼急躁,頻頻來問,似乎懷疑我,我是說話輕率的人嗎?」李俊拜了兩拜說:「我渴望功名,想在今天早晨就得以滿足。今天早晨當呈送榜文,所以我冒著被責怪的風險來拜見您。」祭酒說:「好吧,好吧!」其答應的聲音很是不耐煩。李俊見其責怪,更加憂慮懷疑,於是就換了衣服,偷偷觀察祭酒出去,跟隨他到了內城東北角,遇到禮部官員懷揣那張榜單將要到中書省。祭酒作揖問道:「以前與您說的事,成沒成?」禮部官說:「確實對不起您,負荊也不足以謝罪。可是我被掌有大權的人逼迫,難以滿足您的要求。」祭酒自以為與禮部官員交情深厚,心想不會有難度,對待李俊一臉怒色,態度嚴峻。現在卻不能成功,還有什麼臉面再相見,因此說:「季布所以在天下聞名,是因為說話算數。現在您說話不算數,也讓我戴這頂說話不算數的帽子,大概是因為我是一個閒官。平生的交情,今天斷絕了!」祭酒不作揖就走。禮部官員忙追上他,說:「受豪門權貴所迫,不能把李俊留在榜單。我私下認為我們的情誼發自內心,而不是外表情感能比的,您如此責備我,那我寧願得罪顯貴了。請共同看榜單,擦去其他人的名字而寫上他的名字。」祭酒打開榜單,看見李夷簡,要擦去,禮部官員急忙說:「此人是宰相吩咐的,不能擦去。」指著下邊的李溫說:「這個可以。」遂擦「溫」字,寫上「俊」字。等到榜單發出,李俊的名字果然在以前擦過的地方。那天午時,李俊隨著大家參拜謝恩,沒能按照那個小吏的要求去辦陰錢之事。將近傍晚才回去,在路上遇見那個小吏,他哭泣著讓看他的背,並說道:「由於您的過錯,讓我挨杖打了。文書吏將要進行舉報調查,我又祈求別人,共同勸阻了他。」那個小吏的背上確實有被重重杖打的痕跡。李俊驚恐謝罪,並且說:「該怎麼辦呢?」小吏說:「既然這樣,什麼也別說了。明天午時送五萬緡錢,也可以避免被追查的災難。」李俊說:「一定照辦。」等到焚燒了紙錢,就再沒見過那個人。可是李俊自做官以後,追查、彈劾、貶謫、降職,在他的仕途中不斷發生,剛任職岳州刺史,不久就死了。 人生命運的困頓與顯達,皆源於陰德,這怎麼可能是虛假的呢! 張質 張質者,猗氏人①,貞元中明經②,授亳州臨渙尉③。到任月余日,初暮,見數人執符來追,其仆亦持馬俟於階下,遂乘馬隨之出縣門。初黃昏,縣吏猶列坐門下,略無起者。質怒曰:「州司暫追④,官不遽廢,人吏敢無禮如此!」人亦不顧,出數十里,到一柏林,使者曰:「到此宜下馬。」遂去馬步行,約百餘步,入城郭,直北有大府門⑤,門額題曰「地府」。入府,徑西有門,題曰「推院」。吏士甚眾,門人曰:「臨渙尉張質。」遂入。見一美須髯衣緋人⑥,據案而坐,責曰:「為官本合理人⑦,因何曲推事⑧,遣人枉死?」質被捽搶地⑨,叫曰:「質本任解褐到官月余⑩,未嘗推事。」又曰:「案牘分明,訴人不遠。府命追勘,仍敢詆欺!」取枷枷之。質又曰:「訴人既近,請與相見。」曰:「召冤人來。」有一老人,眇目,自西房出,疾視質曰:「此人年少,非推某者⑪。」乃刺錄庫檢到報,猗氏張質,貞元十七年四月二十一日上臨渙尉。又檢訴狀被屈抑事,又牒陰道亳州,其年三月臨渙見任尉年名,如已受替,替人年名,並受上月日。得牒,其年三月,見任尉江陵張質⑫,年五十一,貞元十一年四月十一日上任,十七年四月二十一日受替。替人猗氏張質,年四十七。檢狀過,判官曰:「名姓偶同,遂不審勘。錯行文牒,追擾平人,聞於上司,豈斯容易。本典決十下⑬,改追正身,其張尉任歸。」 【注釋】 ① 猗氏:古地名。在今山西臨猗南。 ② 貞元:唐德宗李适的年號(785—805)。明經:唐時以經義所取之士。《新唐書•選舉志》:「而明經之別,有五經,有三經,有二經,有學究一經,有三禮,有三傳,有史科。此歲舉之常選也。」 ③ 授:任命。亳州:州名。北周末改南兗州置,治小黃(隋改譙縣,今安徽亳州),唐轄境相當今安徽亳州、渦陽、蒙城及河南鹿邑、永城等地。臨渙:縣名。唐代臨渙縣初屬北譙郡,貞觀十七年(643),譙州廢,臨渙縣改屬亳州所轄。尉:古代官名。一般是武官。縣尉掌一縣之治安。 ④ 州司:猶州官。晉李密《陳情表》:「郡縣逼迫,催臣上道;州司臨門,急於星火。」 ⑤ 直北:正北。《史記•封禪書》:「文帝出長門,若見五人於道北,遂因其直北立五帝壇,祠以五牢具。」 ⑥ 緋(fēi):紅色。 ⑦ 理人:治理百姓。唐張九齡《郡內閒齋》:「理人無異績,為郡但經時。」 ⑧ 曲:不公正,不合理。推事:勘斷案件。 ⑨ 捽(zuó):揪持頭髮。 ⑩ 解褐(hè):解去平民所穿的衣服,換上官服,指入仕。唐陳子昂《麈尾賦•序》:「甲子歲,天子在洛陽,時余始解褐。」 ⑪ 推:審問。 ⑫ 見:「現」的古字。 ⑬ 本典:根本的法典。 【譯文】 張質是猗氏人,在唐德宗貞元年間科舉考試中考中明經科,授予亳州臨渙縣尉。到任一個多月,一天傍晚,看見很多人拿著符來追他,他的僕人也牽馬在階下等著他,他便騎馬跟隨著出了縣門。這時剛剛到黃昏,縣裡的小吏們都坐在門前,沒有人起來。張質生氣地說:「州官剛剛追捕我,我的官職還沒有馬上被免,你們這些小吏怎麼敢這樣無禮?」人們仍然無動於衷,走出數十里到了柏樹林,使者說:「到這兒應該下馬。」於是下馬步行,約百餘步,進了城,正北面有大府第,門額題曰「地府」。進入府衙,直接往西有一個門,題名曰「推院」。吏士很多,守門人叫道:「臨渙縣尉張質。」他便進去了。見一個穿紅衣的美髯公,靠著案桌坐著,斥責道:「為官本是治理百姓,為什麼不能公正處理事情,以致使人冤枉而死?」張質被揪住頭髮推倒在地,張質呼叫道:「我從入仕到現在才一個多月,未曾處理過案件。」紅衣人又說:「案牘上寫得很清楚,告狀的人離這兒又不遠。地府下令追查,你還敢欺騙本官!」命衙役取枷將他枷上。張質又說:「告狀的人既然離這裡不遠,請讓我與他對質。」紅衣人說:「把喊冤人叫來。」有一位盲了一隻眼的老人,從西房走出來,很快地看了張質一眼,說:「這個人年輕,不是那個審理我的人。」紅衣人便讓錄庫檢閱案卷中到職日期,猗氏張質是貞元十七年四月二十一日任臨渙縣尉。又查看訴狀中被冤屈的事實,又下文書去陰府中的亳州查閱下列信息:那年三月,到臨渙任縣尉者的年齡、姓名,如果已更替,更替人的年齡、姓名,以及替任的日期。文書回來了,那年三月,任縣尉的是江陵的張質,年齡五十一,貞元十一年四月十一日上任,十七年四月二十一日被代替。代替的人是猗氏的張質,年齡四十七。檢查核實後,判官說:「因為姓名偶然相同,便不再審查了。錯誤地發布文牒,使平民受到騷擾,讓上司知道了非同小可。根據法典要杖十下,改捕正犯,將張質縣尉放回。」 執符者復引而回,若行高山,墜於岩下,遂如夢覺,乃在柏林中,伏於馬項上,兩肋皆痛,不能自起,且不知何處。隱隱聞樵歌之聲,知其有人,遂大呼救命。樵人來視之,驚曰:「縣失官人並馬,此莫是乎?」競來問,質不能對。扶正其身,策以送縣。其柏林在縣北三十里,官吏大喜,迎焉。質之馬為鬼所取,僕人不知。及乘馬出門,門吏雖環坐,為鬼所隱,人亦不見。有頃,家童求質不得,問於鄰廳,並雲不來。入廄視馬亦不在,而僕夫不覺。訪於門吏,吏不見出。其宰惑之,且疑質之初臨也,嚴於吏,吏怨而殺之。是夜坐門者及門人當宿之吏①,莫不禁錮,尋求不得者已七日矣。質歸憩數日,方能言,然神識遂闕②。 【注釋】 ① 宿:值宿守衛,守夜。《史記•齊悼惠王世家》:「哀王三年,其弟章入宿衛於漢,呂太后封為朱虛侯。」 ② 神識:神志,精神意識。《北齊書•高伏護傳》:「性嗜酒,每多醉失,末路逾劇,乃至連日不食,專事酣酒,神識恍惚,遂以卒。」闕:毀傷,欠缺。 【譯文】 執符的人又領張質回去,好像走在高山上,掉在山下,如夢初醒,原來在柏樹林中,趴在馬脖子上,兩肋都很疼痛,直不起身來,而且不知身在何處。隱隱約約聽到砍柴人的歌聲,知道這裡有人,便大聲呼喊救命。砍柴人過來看,吃驚地說:「縣衙里丟失了當官的和馬匹,這不是嗎?」砍柴人爭著都來問,張質不能回答。大家把他身子扶正,趕著馬送回縣衙。柏樹林在縣衙北三十里,縣裡的官吏非常高興,迎接張質回來。張質的馬被鬼牽走,僕人不知道。張質騎馬出縣衙門,門吏雖然在門口坐著,由於張質被鬼所隱藏,他們也看不到。過了一段時間,家童找不到張質,向毗鄰的衙門詢問,都說他不曾來。到馬廄里,他的馬也不在了,而馬夫沒有覺察到。向門吏詢問,門吏說不見縣尉外出。縣宰知道後,感到很疑惑,懷疑張質初到任上,對下屬太嚴,他們很怨恨而把他殺了。那夜坐在門前的人及守門值宿的小吏,都被監禁起來,尋找張質已經七天了,還沒找到。張質回來後休息了數日,才能說話,然而神志已經有所損傷。 元和六年,質尉彭城,李生者為之宰,訝其神盪①,說奇以導之,質因具言也。 【注釋】 ① 神盪:心神不定。 【譯文】 元和六年,張質到彭城任縣尉,李生是縣宰,對張質的心神不定感到很奇怪,於是以談論奇事來引導他,張質便把這件事一五一十地說了出來。 韋令公皋① 公初無官,薄游劍外②,西川節度使、兵部尚書、平章事張延賞以女妻之③。既而惡焉,厭薄之情日露④。公鬱郁不得志,時入幕府⑤,與賓朋從游,且攄其憤⑥。張公愈惡,乘間謂公曰⑦:「幕僚無非時彥⑧,延賞尚敬憚之。韋郎無事,不必數到。」其見輕也如此。他日,其妻尤甚憫之,曰:「男兒固有四方誌,大丈夫何處不安,今厭賤如此而不知,歡然度日,奇哉!推鼓舞人,豈公之樂。妾辭家事君子,荒隅一間茅屋,亦君之居;炊菽羹藜⑨,簞食瓢飲⑩,亦君之食。何必忍愧強安,為有血氣者所笑。」時公之道未行,自疑其命,嘗希乘張之權於仕。一旦悟此身茫然,於是入告張行意,張公遺帛五束⑪,夫人薄之⑫,揣知深意,不敢言,乃私遺二十束。 【注釋】 ① 韋皋(745—805):字城武,京兆萬年(今陝西西安)人。初任監察御史、知隴州行營留後事,因平定朱泚叛亂有功,遷隴州刺史、奉義軍節度使。貞元元年(785),轉劍南西川節度使、成都尹,聯絡南詔,屢破吐蕃,收復巂州。王叔文當政,他要求兼領劍南三川,不成,上表請太子(憲宗)監國,不久病死。令公:對中書令的尊稱,中唐以後,節度使多加中書令,使用漸濫。 ② 薄游:為薄祿而宦遊於外。南朝齊謝朓《休沐重還道中》:「薄游第從告,思閒願罷歸。」唐李周翰註:「薄游,薄宦也。」劍外:指四川劍閣以南地區。唐杜甫《聞官軍收河南河北》:「劍外忽傳收薊北,初聞涕淚滿衣裳。」 ③ 西川:即劍南西川,唐方鎮名。至德二載(757)分劍南節度使西部地置,治成都府(今四川成都)。轄境屢有變動,長期領有成都府及彭、蜀、漢、眉、嘉、邛、簡、資、茂、黎、雅以西諸州。 ④ 厭薄:厭惡鄙視。 ⑤ 幕府:本指將帥在外的營帳,後亦泛指軍政大吏的府署。《魏書•崔休傳》:「幕府多事,辭訟盈幾。」 ⑥ 攄(shū):抒發,表達。《舊唐書•李絳傳》:「三公正秩,品數甚崇,式表異恩,以攄沉痛。」 ⑦ 乘間(jiàn):趁著機會。《晉書•輿服志》:「樊噲常持鐵楯,聞急,乃裂裳苞楯,戴以為冠,排入羽營,因數羽罪,漢王乘間得出。」 ⑧ 時彥:當時的俊傑,時賢。 ⑨ 炊菽羹藜:指粗茶淡飯。菽(shū):豆的總稱。藜(lí):一年生草本植物,莖直立,嫩葉可吃。 ⑩ 簞食瓢飲:形容安於貧窮的清高生活。《論語•雍也》:「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賢哉回也!」 ⑪ 帛:絲織品的總稱。束:量詞,用於能夠捆在一起的東西。《詩經•小雅•白駒》:「生芻一束,其人如玉。」 ⑫ 薄(bó):輕微,小。《韓非子•五蠹》:「事力勞而供養薄。」 【譯文】 當年韋皋還沒有官職,為了微薄的俸祿在劍門關外做事,西川節度使、兵部尚書、平章事張延賞把女兒嫁給了他。但沒過多久就看不上他了,而且厭惡之情表現得越來越明顯。韋皋鬱鬱寡歡,覺得自己很不得志,經常在幕府與賓客朋友交遊,並表達了自己的不滿情緒。這使得張延賞更加厭惡他,找了個機會對韋皋說:「幕僚無不是當今的俊傑,連我都尚且敬畏他們。你沒事就不要老到幕府里去了。」韋皋受到的輕視由此可見一斑。有一天,他的妻子特別同情他,對他說:「男兒志在四方,大丈夫在哪裡不能安身。現在被厭惡到如此程度而不自知,還歡快地度日,我真是感到奇怪!歌舞之樂,難道就是您想要的快樂嗎?我離開相府,隨您而去,哪怕在荒野里住一間茅草房,也是您自己的住所;粗茶淡飯、簞食瓢飲,也是您自己的食物。何必像現在這樣忍氣吞聲,故作鎮定,被有血性的男兒恥笑。」當時韋皋的人生之路還沒有打通,他對自己的命運還有所懷疑,曾希望借岳丈的權力走向仕途。現在一下子醒悟自己依靠岳丈是非常渺茫的,於是就告訴了張延賞自己要走的意思。張公就給了他五束綢緞作為送別的禮物,夫人覺得禮物太少,但她深知張延賞的意思,不敢說話,便偷偷地給了他二十束綢緞。 公將別而行也,自中堂歸院,益州女巫適到,見之,問夫人曰:「向之綠衣入西院者為誰?」曰:「韋郎。」曰:「此人極貴,位過丞相遠矣。其祿將發,不久亦鎮此①,宜殊待之。」問其所以,曰:「貴人之行,必有陰吏。相國之侍一二十人耳,如綠衣郎者,乃百餘人。」夫人既憫韋之是行也,其女且嫁之,聞是大喜,遽言於相國。相國怒曰:「閨闈中人,無端乃如是②。且延賞女已嫁此人,憐其貧而贈薄,請益則加,奈何假託妖巫以相罔乎③?」拗怒④,與之帛五束。是日韋行,月余日到岐⑤,岐帥以西川之貴婿,延置幕中,奏大理評事⑥。尋以鞠獄平允⑦,加監察⑧。以隴州刺史卒,出知州事。俄而朱泚窺神器⑨,駕幸奉天⑩,兵戈亂起,征鎮路絕⑪,輦下軍士衣食將闕⑫,獨隴州貢獻不絕於道,天子忠之,乃除御史中丞、行在軍糧使⑬。既而妖氛廓清,駕還宮闕,乃授兵部尚書、西川節度使。辭相國歲余,代居其位。相國聞之,拔劍將自抉其目⑭,以懲不知人之過。左右執之,久而方解,聞知韋異路入朝,蓋以輕忽之極,無面目復見。噫!夫人未遇,其必然乎?非張相之忽悔,不足以戒天下之傲者。 【注釋】 ① 鎮:鎮守,駐守。 ② 無端:無知。五代孫光憲《北夢瑣言》:「我少年無端,致其父子死生永隔。」 ③ 罔:欺騙,蒙蔽。 ④ 拗怒:憤怒不平。《舊唐書•鄭畋傳》:「殊不知五侯拗怒,期分項羽之屍;四冢既成,待葬蚩尤之骨。」 ⑤ 岐:古邑名。在今陝西岐山東北。 ⑥ 大理:即大理寺,掌管刑獄的官署。評事:職官名。漢置廷尉平,與廷尉正、廷尉監同掌決斷疑獄。魏晉改稱評,隋改為評事,屬大理寺。《隋書•百官志》:「大理寺丞改為勾檢官,增正員為六人,分判獄事。置司直十六人,降為從六品,後加至二十人。又置評事四十八人,掌頗同司直,正九品。」 ⑦ 尋:頃刻,不久。晉陶淵明《桃花源記》:「未果,尋病終。」鞠獄:審理案件。《漢書•刑法志》:「今遣廷史與郡鞠獄,任輕祿薄。」平允:公平允當。《後漢書•虞詡傳》:「祖父經,為郡縣獄吏,案法平允。」 ⑧ 監察:負有監督察看之責的官吏。 ⑨ 朱泚(742—784):幽州昌平(今北京昌平)人。初為幽州節度使朱希彩部將。大曆七年(772),被任為盧龍節度使。建中三年(782),因弟朱滔叛唐,罷兵權,留居長安。次年,被在京師譁變的涇原兵推為皇帝,定國號秦,後改國號漢,不久被李晟擊敗,逃至彭原,為部將所殺。神器:帝王的印璽,借指帝位。唐魏徵《諫太宗十思疏》:「人君當神器之重,居域中之大。」 ⑩ 奉天:今陝西乾縣。 ⑪ 征鎮:魏晉以來,將軍、大將軍的稱號,有徵東、征西、鎮東、鎮西之類,監臨軍事,守衛地方,總稱征鎮。亦指征鎮統轄的地區或人民。 ⑫ 輦下:天子車駕附近。引申為皇帝直接統治下的地方。闕:空缺。 ⑬ 除:任命官職。行在:帝王巡幸所居之地。《舊唐書•呂 傳》:「肅宗即位於靈武, 馳赴行在。」 ⑭ 抉(jué):挑出,挖出。 【譯文】 韋皋將要告別而離開相府,從中堂回到西院,恰巧益州的巫婆剛到,見到了韋皋,就問張延賞的夫人,說:「剛才到西院去的那位穿綠色衣服的人是誰?」老夫人說:「是我女婿韋郎。」巫婆說:「這個人極尊貴,官位比張丞相還高很多呢!他的官運馬上就要來了,而且不久就會掌管此地,你們應該好好對待他。」夫人問何以見得,巫婆說:「貴人行走的時候,必有陰間的官員護從。相國隨從的陰間官員不過一二十人,而那個穿綠衣服的人跟隨的有一百多人。」夫人本來就同情韋皋的離開,而且女兒又嫁給了他,聽到巫婆之言後大喜,趕快跑去告訴張延賞。張延賞大怒說:「你一個女人,竟然無知到這種程度。我的女兒已經嫁給了這個人,因為可憐他貧窮,才送給他一些薄禮,如果想多給就多給,為什麼假託巫婆之言來欺騙我?」張延賞怒不可遏,最終還是給了韋皋五束綢緞。這一天韋皋終於帶著妻子離開相府,經過一個多月到達了岐地。岐地的統帥因為韋皋是西川節度使張延賞的女婿,請他到幕府任職,又上書任命他為大理寺評事。不久由於他審理案件公正,又讓他任職監察。後來,隴州刺史死了,他又補任了刺史,主管此地。不久朱泚造反,皇帝離京到了奉天。此時兵荒馬亂,通往征鎮之地的路也斷絕了,皇帝身邊的軍士即將缺衣少糧,唯獨隴州的賦稅源源不斷地送過去。皇帝認為韋皋非常忠誠,任命他為御史中丞、行在軍糧使。不久,叛軍被平定了,皇帝回到京城,韋皋被任命為兵部尚書、西川節度使。辭別相國張延賞一年多,現在韋皋回來代替了他的職位。張相國聽說這件事,拔劍要挖去自己的眼睛,以懲罰自己不能識人的罪過。旁邊的人抱住他,很久才阻止了他。張延賞聽說韋皋走了其他道路入朝,大概因為輕視他太厲害了,沒有臉面再見他。 噫!人沒有得到機會,就會一直這樣嗎?假若不是相國張延賞的驟然後悔,就不足以告誡那些傲慢的人。 鄭虢州 夫人 弘農令女既笄①,將適盧氏。卜吉之日②,女巫有來者,李氏之母問曰:「小女今夕適人,盧郎常來,巫當熟見,其人官祿厚薄?」巫曰:「盧郎非長而髯者乎?」曰:「然。」「然則非夫人之子婿也③。夫人子婿,中形且無髯。」夫人大驚曰:「吾女今夕適人,何以非盧生?」曰:「不知其他,盧非子婿之貌。」俄而盧納采④,夫人怒,援巫視之。巫曰:「事在今夕,安敢妄乎?即盧納其身,非夫人之子婿也。」其家大怒,共逐焉。及夕,盧乘軒車來⑤,展親迎之禮⑥,賓主禮具,解佩約花,盧若驚奔而出,乘馬而遁。眾賓追之不及,掌人素有氣丈夫⑦,不勝其憤,且恃其女之容也,邀客皆坐,呼女出拜,其貌之麗,天下罕敵。指曰:「此女豈驚人乎?今若不出,人以為獸形也。」眾莫不嗟憤⑧,掌人曰:「此女已奉見,眾賓中有能聘者⑨,願赴今夕。」時有鄭 ,為盧之儐⑩,在坐,起曰:「願事門館⑪。」於是奉書擇相,登車成禮,巫言之貌宛然,乃知巫之有知也。後數年,鄭仕於京,逢盧,問其走狀。盧曰:「兩眼赤且大如盞,牙長數寸,出於口兩角,得無驚奔乎?」鄭素與盧善,乃出其妻以示之,盧大慚而退。乃知結縭之親⑫,命固前定,不可苟求,乃驗巫言有徵矣⑬。 【注釋】 ① 弘農:郡縣名。豫秦晉三省交界處,治所在今河南靈寶。 ② 卜吉:謂占問選擇吉利的婚期或風水好的葬地等。 ③ 子婿:女婿。《史記•張耳陳餘列傳》:「高祖從平城過趙,趙王朝夕袒鞴蔽,自上食,禮甚卑,有子婿禮。」 ④ 納采:古代婚禮六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之一。男方遣派媒人攜帶一定的禮物,向女家正式求婚。 ⑤ 軒車:有帷幕的馬車。 ⑥ 親迎:古代婚禮六禮之一。夫婿親至女家迎新娘入室,行交拜合卺之禮。 ⑦ 掌人:主人。這裡指弘農令。 ⑧ 嗟憤:嗟嘆憤恨。梁武帝《移檄京邑》:「人神怨結,行路嗟憤。」 ⑨ 聘:迎娶之禮。《禮記•內則》:「聘則為妻。」 ⑩ 儐(bīn):舊指婚禮中陪伴新郎的男子和陪伴新娘的女子。 ⑪ 門館:女子的居處或內寢。 ⑫ 結縭(lí):代指結婚。縭,古代女子出嫁時所系的佩巾。女子臨嫁,母為之繫結佩巾,以示至男家後奉事舅姑,操持家務。《後漢書•馬援列傳》:「施衿結縭,申父母之戒,欲使汝曹不忘之耳。」 ⑬ 有徵:比喻很靈驗。 【譯文】 弘農縣令的女兒長大成人了,許配給了盧生。卜吉的這一天,來了一個女巫,李氏的母親問女巫:「我女兒今天晚上要嫁人,盧生經常來,你應當見過多次,你看他的官運怎麼樣?」女巫說:「是不是高高的個子,有鬍子?」李氏的母親回答說:「對。」女巫說:「可是他不是夫人的女婿。夫人的女婿中等身材,並沒有鬍子。」李氏的母親吃驚地說:「我女兒今天晚上就要嫁人,怎麼能不是盧生呢?」女巫說:「我不知道其他的,盧生的長相併不是您女婿的相貌。」不一會兒,盧生來送求親聘禮,李氏的母親生氣地將盧生指給女巫看。女巫說:「婚禮就在今天晚上,我怎麼敢胡說呢?即使盧生露面現身,他也不是夫人的女婿。」李氏的全家都非常生氣,一起將女巫趕走了。到了晚上,盧生坐著有帷幕的馬車前來,舉行迎親儀式,賓主雙方禮畢,解佩約花的時候,盧生好像受到驚嚇跑出去,騎上一匹馬就逃走了。賓客們追趕也來不及了。主人是一個有志氣的大丈夫,對此非常生氣,仗著女兒的容貌,將客人們都請進屋裡坐下,然後將女兒叫出來,拜見大家,李氏長得非常美麗,天下少有。主人指著女兒說:「我的女兒長得嚇人嗎?如果今天不讓她出來,大家還以為她長得像個怪獸呢。」大家莫不憤恨,主人說:「我的女兒大家都看見了,客人中如果有願意求婚的,今天晚上就可以成婚。」當時有一個叫鄭 的在座,他是盧生的伴郎,站起來說:「我願意娶您的女兒。」於是寫聘書,選儐相,將李氏接上車去完成了婚禮。鄭 的長相與女巫說得一樣,這時候才知道女巫有先見之明。幾年後,鄭 在京城做官,遇到盧生,詢問當時逃跑的情景。盧生說:「她的兩隻眼睛通紅,大得像兩盞燈籠,牙長數寸,從兩邊的嘴角伸出,能不害怕逃跑嗎?」鄭 向來和盧生的關係很好,便將妻子叫出來讓盧生看一看,盧生非常羞愧地走了。這才知道,結婚的對象,都是命中注定的,不可任意求得,這也驗證了女巫所說的很靈驗。 薛偉 薛偉者,乾元元年任蜀州青城縣主簿①,與丞鄒滂、尉雷濟、裴寮同時②。其秋,偉病七日,忽奄然若往者③,連呼不應,而心頭微暖。家人不忍即殮,環而伺之④。經二十日,忽長吁起坐,謂其人曰:「吾不知人間幾日矣。」曰:「二十日矣。」曰:「即與我覷群官,方食鱠否?言吾已蘇矣,甚有奇事,請諸公罷箸來聽也。」僕人走視群官,實欲食鱠,遂以告,皆停餐而來。偉曰:「諸公敕司戶仆張弼求魚乎⑤?」曰:「然。」又問弼曰:「漁人趙幹藏巨鯉,以小者應命,汝於葦間得藏者攜之而來。方入縣也,司戶吏某坐門東,糾曹吏某坐門西⑥,方弈棋。入及階,鄒、雷方博⑦,裴啖桃實⑧。弼言幹之藏巨魚也,曰:『五鞭之。』既付食工王士良者,喜而殺之,皆然乎?」遞相問,誠然。眾曰:「子何以知之?」曰:「向殺之鯉,我也。」眾駭曰:「願聞其說。」 【注釋】 ① 乾元:唐肅宗李亨的年號(758—760)。青城縣:在今四川都江堰。主簿:官職名。在縣中主管簿書。 ② 尉:指縣尉。官職名。秦漢縣令下設置縣尉,負責一縣治安。歷代沿襲。 ③ 往:死亡。《管子•權修》:「無以蓄之則往而不可止也。」 ④ 伺(sì):守候,等待。 ⑤ 司戶:官職名。主管戶籍。 ⑥ 糾曹:官職名。主管督察。 ⑦ 博:古代的一種棋戲。後泛指賭博財物。 ⑧ 桃實:桃子。 【譯文】 薛偉在乾元元年擔任蜀州青城縣的主簿,與縣丞鄒滂和縣尉雷濟、裴寮同時在縣裡任職。這一年的秋天,薛偉病了七天,忽然氣息微弱仿佛要死了,連連呼叫他也不答應,而心頭還有一點暖氣。家裡人不忍心馬上入殮,圍繞在他身旁觀察他。過了二十天,薛偉忽然長嘆一口氣坐了起來,對家裡的人說:「我不知道人間已經過了多少日子了。」家裡人說:「二十天了。」他又說:「立即替我去看看各位官員,是不是正在吃切碎的魚肉?告訴他們我已經醒過來了,有一件很奇怪的事,請他們放下筷子來聽我說。」僕人跑去找那些官員,見他們正要吃切碎的魚肉,就告訴他們薛偉請他們過去,他們全都停下吃飯就過來了。薛偉說:「你們讓司戶的僕人張弼去找魚了嗎?」回答說:「是。」他又問張弼:「漁夫趙幹藏起大鯉魚,用小魚來應付你,你在蘆葦叢中找到了藏起來的大魚,就帶著它回來了。你正要進入縣城的時候,司戶吏某坐在門東,糾曹吏某坐在門西,正在下棋。進門走上台階,看見鄒滂、雷濟二人正在玩博戲,裴寮在吃桃子。張弼說趙幹藏起大魚的事,裴寮說:『打他五鞭子。』你把魚交給廚子王士良,他高興地殺了魚,我說的對嗎?」他逐一地問,都說是這樣。大家說:「您是怎麼知道的?」薛偉說:「你們剛殺的那條鯉魚,就是我。」大家吃驚地說:「願意聽您詳細地說說。」 曰:「吾初疾困,為熱所逼,殆不可堪①。忽悶,忘其疾,惡熱求涼,策杖而去,不知其夢也。既出郭②,其心欣欣然若籠禽檻獸之得逸,莫我如也③。漸入山,山行益悶,遂下游於江畔,見江潭深淨,秋色可愛,輕漣不動,鏡涵遠空,忽有思浴意,遂脫衣於岸,跳身便入。自幼狎水,成人已來,絕不復戲 ,遇此縱適,實契宿心④。且曰:『人浮不如魚快也,安得攝魚而健游乎⑤?』傍有一魚曰:『顧足下不願耳⑥,正授亦易⑦,何況求攝。當為足下圖之。』快然而去。未頃,有魚頭人長數尺,騎鯢來導,從數十魚,宣河伯詔曰⑧:『城居水游,浮沉異道,苟非其好,則昧通波。薛掌意尚浮深,跡思怡曠。樂浩汗之域,放懷清江;厭 崿之情⑨,投簪幻世⑩。暫從鱗化⑪,非遽成身。可權充東潭赤鯉。嗚呼!恃長波而傾舟,得罪於晦;昧纖鉤而貪餌,見傷於明。無或失身⑫,以羞其黨,爾其勉之!』聽而自顧,即已魚服矣。於是放身而游,意往斯到,波上潭底,莫不從容。三江五湖⑬,騰躍將遍。然配留東潭,每暮必復。 【注釋】 ① 殆:表推測,相當於大概、幾乎。堪:能承受。 ② 郭:內城叫城,外城叫郭。亦泛指城市。 ③ 莫:沒有誰,沒有什麼(指處所或事物)。《墨子•公輸》:「殺臣,宋莫能守。」 ④ 宿心:本來的心意,向來的心愿。 ⑤ 攝:代替,代理。《周禮•春官•大宗伯》:「若王不與祭祀,則攝位。」此處指暫時做魚。 ⑥ 顧:表示輕微的轉折,相當於而、不過。漢司馬遷《報任安書》:「顧自以為身殘處穢。」 ⑦ 正授:任命,授予實職。唐元稹《處分幽州德音》:「管內州縣官吏肅存古等二百餘人,悉是劉總選任材能,久令假攝,並與正授,用獎勤勞。」 ⑧ 河伯:古代神話傳說中的黃河水神。《莊子•秋水》:「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為盡在己。」 ⑨ 厭:滿足。宋蘇洵《六國論》:「暴秦之欲無厭。」 崿(yǎn è):山崖,峰巒。 ⑩ 投簪:投下固定頭冠用的簪子。比喻棄官。 ⑪ 鱗化:變成魚。 ⑫ 無或:不要。《呂氏春秋•貴公》:「故《鴻範》曰:『……無或作好,遵王之道;無或作惡,遵王之路。』」 ⑬ 三江五湖:泛指許多江湖。三、五無定指。 【譯文】 薛偉說:「我剛得病時,渾身發熱,簡直有點受不了。我忽然非常心煩,忘了自己的病,這時非常討厭熱,希望能涼爽一下,於是拄著拐杖離開了家,我並不知道這是在夢中。走出縣城以後,心裡很舒坦,就像籠子裡的飛禽和檻欄里的野獸得到自由一樣,高興得不知道怎麼樣好了。我漸漸地走進山里,在山路上行走更加煩悶,於是下山遊玩於江邊,看見江水又深又淨,秋天的景色十分可愛,水面上一點波紋也沒有,江面就像一面鏡子,映出浩瀚的天空。我忽然有了洗澡的想法,就把衣服脫在岸邊,縱身跳入水裡。我從小就喜歡游泳,長大成人以後,再也沒有游過,現在能這樣快意地游泳,正合夙願。並且說:『人浮在水裡不如魚游得快,怎麼才能暫時做一條魚隨心所欲地游呢?』我的身邊有一條魚說:『只怕您不願意,讓您正式變成一條魚都很容易,何況暫時做魚呢?我將為您去謀劃這件事。』說完就急忙離開了。不久,有一個身高數尺、長著魚頭的人,騎著鯢作為引導,後面有幾十條魚跟隨著,他宣讀了河伯的詔書,說:『在城市裡生活,與在水裡生活,一浮一沉是不同的。如果不是他自己的愛好,就一定不會游泳。薛主簿真心喜歡游泳,心裡也想過清閒曠達的生活。嚮往漫無邊際的江湖王國,想盡情地在清江里遨遊;滿足於山野生活,想把身外之物扔在虛幻的人世間。暫時變成長鱗魚類,不是完全變魚。那麼,你可以暫且化作東潭裡的紅鯉魚。唉!這條紅鯉魚依仗著千里碧波而撞翻舟船,在陰司里犯了過錯;又為纖鉤上的魚餌迷惑,在陽世間被人傷害。你可不要喪失操守,給同類帶來羞恥,你要努力啊!』我聽完後再看自己,已經變成了魚身。於是我縱身水中而游,心裡想到哪裡就到哪裡,水波之上和深潭之底,沒有什麼地方不能從容遊玩的。三江五湖,任我飛騰跳躍,幾乎游遍。可是河伯讓我住在東潭,每到晚上一定要游回到東潭。 「俄而飢甚,求食不得,循舟而行,忽見趙幹垂鉤,其餌芳香,心亦知戒,不覺近口。曰:『我人也,暫時為魚,不能求食,乃吞其鉤乎!』舍之而去。有頃,飢益甚,思曰:『我是官人,戲而魚服,縱吞其鉤,趙幹豈殺我,固當送我歸縣耳。』遂吞之。趙幹收綸以出①。幹手之將及也,偉連呼之,幹不聽,而以繩貫我腮,乃係於葦間。既而張弼來,曰:『裴少府買魚②,須大者。』幹曰:『未得大魚,有小者十餘斤。』弼曰:『奉命取大魚,安用小者!』乃自於葦間尋得偉而提之。又謂弼曰:『我是汝縣主簿,化形為魚游江,何得不拜我?』弼不聽,提之而行,罵之不已,幹終不顧。入縣門,見縣吏坐者弈棋,皆大聲呼之,略無應者,唯笑曰:『可畏魚,直三四斤余③。』既而入階,鄒、雷方博,裴啖桃實,皆喜魚大,促命付廚。弼言幹之藏巨魚,以小者應命,裴怒鞭之。我叫諸公曰:『我是公同官,今而見擒,竟不相舍,促殺之,仁乎哉!』大叫而泣,三君不顧而付鱠手。王士良者,方持刃,喜而投我於機上④,我又叫曰:『王士良,汝是我之常使鱠手也,因何殺我,何不執我白於官人⑤?』士良若不聞者,按吾頸於砧上而斬之。彼頭適落,此亦醒悟,遂奉召爾⑥。」諸公莫不大驚,心生愛忍。然趙幹之獲,張弼之提,縣司之弈吏,三君之臨階,王士良之將殺,皆見其口動,實無聞焉。於是三君並投鱠,終身不食。偉自此平愈,後累遷華陽丞乃卒⑦。 【注釋】 ① 綸:釣魚用的線。 ② 少府:縣尉的別稱。 ③ 直:簡直。《莊子•秋水》:「是直用管窺天,用錐指地也。」 ④ 機:通「幾」,几案,小桌子。《莊子•秋水》:「公子牟隱機大息,仰天而笑。」 ⑤ 官人:有官位的人。唐韓愈《試大理評事王君墓志銘》:「必嫁官人,不以與凡子。」 ⑥ 奉:敬辭。用於自己的舉動涉及對方時,例如奉告、奉陪、奉勸等。 ⑦ 累遷:幾次遷升官職。《新唐書•李适之傳》:「神龍初,擢左衛郎將。開元中,遷累通州刺史。」 【譯文】 「不久我覺得很餓,找不到吃的,順著船遊走,忽然看見趙幹在垂鉤釣魚,魚餌很芳香,心裡也知道要戒備,卻不知不覺把嘴巴靠近了魚餌。我自己說:『我是人,暫時變成了魚,因為找不到吃的就吞那個釣鉤嗎!』我捨棄魚餌就走了。過了一會兒,餓得更厲害了,心想:『我是個當官的,因為戲耍變成了魚,縱使吞了他的釣鉤,趙幹豈能殺我,一定會送我回縣裡去的。』於是就吞下了魚餌。趙幹收起釣魚線,我就露出了水面。就在趙幹的手將要抓住我的時候,我連連呼喊他,趙幹不聽,卻用繩子穿過我的腮,把我拴在蘆葦叢中。不久張弼來了,說:『裴少府要買魚,需要個大的。』趙幹說:『沒有釣到大魚,有小魚十多斤。』張弼說:『我是奉命取大魚的,怎麼能拿小魚呢!』他在蘆葦叢中找到了我變成的那條 紅鯉魚。我又對張弼說:『我是你們縣的主簿,變成魚在江里遊玩,為什麼不對我行禮?』張弼不聽,提著我就走,還不停地罵,趙幹始終不理會。進入縣城大門時,看見縣吏坐著下棋,我向他們大聲喊叫,沒有一個答應的,只是笑著說:「好可怕的大魚,簡直有三四斤多。」他不一會兒就走上台階,鄒滂、雷濟正在玩博戲,裴寮在吃桃子,都高興這條魚大,急忙讓交給廚子。張弼說了趙幹藏起大魚,用小魚應付的事,裴寮很生氣,吩咐用鞭子打趙幹。我對各位說:『我是你們的同僚,今天被擒住了,竟然不放了我,反而催促殺了我,你們的仁愛之心呢!』我叫著大哭,三位也不看我,卻把我交給廚子王士良。王士良正在拿刀,非常高興地把我扔在案板上,我又叫喊說:『王士良,你是我常常使用的廚子,為什麼要殺我,為什麼不拿著我去向當官的人說清楚?』王士良像是沒有聽見,在案板上按住我的頭頸把我斬了。那邊魚頭才掉下來,這邊我也醒了,於是召喚大家過來。」各位同僚莫不大驚失色,心生慈愛不忍之心。可是釣到他的趙幹,提著他的張弼,下棋的縣吏,在台階旁邊的三位同僚,準備殺死他的王士良,全都看見他的口動,實在是沒聽到他說話。於是三位同僚一起扔下魚肉,並且終身不再吃魚。薛偉從此病也好了,後來經過多次升遷,直做到華陽縣的縣丞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