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俗遺規 · 卷 二

陳宏謀 《訓俗遺規》
許魯齋《語錄》 (先生名衡,字平仲,河南人,元國子監祭酒,諡文正,崇祀廟庭。) 宏謀按:魯齋先生,在元時,專以小學四書,修己治人之法為教。不尚文辭,務敦實行。薛文清謂朱子以後一人者也。語錄所載,本於六經,切於倫常。近里著己,詳明懇摯。茲錄其知愚共曉者若干條。常人守此,亦足以寡過矣。 不聽父命者,則為不孝。不聽君命,則為不忠。其或不聽天命者,獨無責耶。君父之命,或時可否之間。設教者,猶曰勿逆勿怠。況乎天命,大公至正,無有不善。何苦而不受命乎。 責得人深者,必自恕。責得己深者,必薄責於人。蓋亦不暇責人也。自責以至於聖賢地面,何暇有工夫責人。見人有片善,早去仿學他。蓋不見其人之可責,惟責己也。顏子有之。以眾人望人,則皆可。以聖賢望人,則無完人矣。子曰賜也賢乎哉,夫我則不暇。 責己者,可以成人之善。責人者,適以長己之惡。喜怒哀樂愛惡欲,一有動於心,則氣便不平。氣既不平,則發言多失。七者之中,惟怒為難治,又偏招患難。須於盛怒時,堅忍不動。候心氣平時,審而應之,庶幾無失。 天地間當大著心。不可拘於氣質,局於一己。貧賤憂戚,不可過為隕獲。貴為公相,不可驕。當知有天地國家以來,多少聖賢在此位。賤為匹夫,不必恥。當知古昔志士仁人,多少屈伏。甘於貧賤者,無入而不自得也,何欣戚之有。 凡事物之際,有由自己的,有不由自己的。由自己的,有義在。不由自己的,有命在。歸於義命而已。 世人懷智挾詐,而欲事之善,豈有此理。必盡去人偽,忠厚純一,然後可善其事。至於死生禍福,則一歸之天命而已。人謀孔臧,亦可以保天命。人能攝生,亦可以保神氣。自暴自棄,而有凶禍,皆自取之也。 汲汲焉毋欲速也,循循焉毋敢惰也,非止學問如此。日用事物之間,皆當如此,乃能有成。 稱人之善,宜就跡上言。議人之失,宜就心上言。蓋人之初心,本自無惡。特以利慾驅之,故失正理。其始甚微,其終至於不可救。仁人雖惡其去道之遠,然亦未嘗不憫其昏暗無知,誤至此極也。故議之,必從始失之地言之。使其人聞之,足以自新而無怨。而吾之言,亦自為長厚切要之言。善跡既著,即從而美之。不必更求隱微,主為一定之論。在人聞,則樂於自勉。在我,則為有實益,而又無他日之弊也。 教人使人,必先使有恥。又須養護其知恥之心。督責之,使有所畏。榮耀之,使有所慕。皆所以為教也。到無所畏、不知慕時,都行不將去。 凡在朋儕中,切戒自滿。惟虛故能受,滿則無所容。人不我告,則止於此耳,不能日益也。故一人之見,不足以兼十人。我能取之十人,是兼十人之能矣。取之不已,至於百人千人,則在我者,可量也哉。 前人謂得便宜事,莫得再做。得便宜處,不得再去。休說莫得再,只先一次,已是錯了。汝既多取了他人底,便是欠下他底,隨後卻要還他。世間人都有合得底分限,你如何多得他便宜,萬無此理。又人道得便宜,是落便宜。實是所得便宜無幾,而於天理人心,欠缺不可勝道。天理也不容汝,人心也放你不過。外面事不停當,反而求之,此心歉然,於義理所欠多矣。稍能自思自反者,此理不難見也。其反報甚速,大可畏也。可為愛便宜者之戒。 或謂人依道理行,多不樂,故不肯收斂入來。放曠不守法度,卻樂多,只於那壁去了。以故為學近理者少,而多喜於自恣,放言自適。如李太白諸詩豪皆是也。此何故?曰:天下只問是與不是,休問樂與不樂。若分明知得這壁是,那壁不是,雖樂亦不從也。如家有諸子,一子服田力穡,以堂構為己任。一子荒縱,飲宴市樓。若論樂與不樂,力田之苦,誠不如市樓之樂。為其父祖者,愛力田者乎?愛荒縱者乎?使誠知服田力穡之為樂無窮也,則於荒宴,不肯一朝居矣。彼誠不知耳,苟能知之,必不如是也。所以大學要致知。 陳定宇《先世事略》 (先生名櫟,字壽翁。元時休寧人。) 宏謀按:述家世者,無不競尚貴顯。人亦以此艷稱之,甚則比附而粉飾之。以為非是,則舉無足述也矣。定宇先生,所述先世,絕無貴顯。而清白家風,吉祥善事,難能而可貴,莫大於此。區區一時之貴顯,均不足以擬之。家之可久也,不以勢而以德,不信然哉。至不作佛事一節,學士大夫,類能言之。茲乃推明所以不能行之故。力挽頹風,更於禮教有補。先生在元時,舉於鄉,而未仕。授徒著述,一宗程朱,與吳文正並稱雲。 自始祖府君,十有八世而至櫟。他房有以儒學顯者,而本房獨無有。然洪範五福,貴不與焉。數世以來,壽皆八九十,無下七十者。祖與妣偕老,無再娶者。父子皆親傳,無祝螟者。皆稱善人,無一為人所指者。良可表於道曰,處士陳君之墓。有儒學而不顯,安足計哉。又自曾祖以上,世潤其屋,降是窶殊甚。然家雖空,而行頗實。口雖羹藜飯糗之不給,而經炊史酌之味無窮。貧亦安足計哉。所大懼者,氣薄蚤衰,兒輩才下志怠,或隤其家聲焉耳。 先曾祖平生不好佛,治命命先祖曰:我死,喪葬參用古今禮,毋作佛事。先考先叔,所以喪先祖祖妣,不肖所以喪考妣,皆不敢變焉。大抵此說,儒者知之者多,能行之者寡。不搖於俗論,則奪於婦人。先考之歿也,來吊者見勉曰,縱不齋佛,亦必聲鍾。應之曰,升屋而號,告曰皋某復。皋,長聲也。某,死者之名。復,反也。此儒家之聲鍾也。欲聲佛家之無常鍾也,何為。又有曰,縱不為佛事,亦必填受生。又應之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夙興夜寐,無忝爾所生,此儒家之填受生也。以紙寓錢,填受生也,何為。此不肖所以不搖於俗論者也。吳氏女兄,明敏知書,習聞家法,固無異論。吾婦朱,其父兄信佛甚。亦化之,無異論焉。此不肖所以不奪於婦人者也。昔程子曰,吾家治喪,不用浮屠,洛中亦有一二人家化之。近年同邑求邇范公歙邑古梅吳公之家皆然。然程子大賢,范吳富者,人無敢非之。吾家三世,不幸皆貧。流俗不過曰,是貧甚,不能為,故立異耳。嗟乎,安得家肥屋潤,更酌古禮行之,以一洗流俗之言哉。又嘗聞士友之言曰:平昔非不知佛事不足為,古禮所當用,一旦不幸,至於大故,則族姻交以不孝責我,雖欲不為,不可得已。嗟乎!佛入中原祭禮荒,胡僧奏樂孤子忙。後村劉公,嘆之久矣。孝也者,其作佛事之謂與。流俗之所謂不孝,乃我之所謂孝也。流俗之所謂孝,乃我之所謂不孝也。兒輩聽之,不守家法,非吾子孫。豈惟望爾之不變哉,將世世望子孫無變也。 王陽明文鈔 (先生名守仁,字伯安,浙江餘姚人。明弘治進士。官至四省總制,封新建伯,諡文成。崇祀廟庭。) 宏謀按:陽明先生,勳業文章,炳著天壤。讀其文集,所言為學,專尚致良知,未免開後來蹈空之弊。然萬事根本於心,人性無有不善。良知者,即不昧之良心也。學問所以擴充此良心,但非空空守此良心,便謂不須學問耳。今錄其教人數則,反覆提撕,俱從良心處,發人深省。三復斯語,可以修己而責善,可以范世而化俗,於世教不無裨益雲。 志不立,天下無可成之事。雖百工技藝,未有不本於志者。志不立,如無舵之舟,無銜之馬,漂蕩奔逸,何所底乎。昔人有言,使為善而父母怒之,兄弟怨之,宗族鄉黨惡之,如此而不為善可也。為善則父母愛之,兄弟悅之,宗族鄉黨敬信之,何苦而不為善。使為惡而父母愛之,兄弟悅之,宗族鄉黨敬信之,如此而為惡可也。為惡則父母怒之,兄弟怨之,宗族鄉黨賤惡之,何苦而必為惡。諸生念此,可以知所立志矣。 已立志為君子,自當從事於學。凡學之不勤,必其志之尚未篤也。從吾游者,不以聰慧警捷為高,而以勤確謙抑為上。試觀儕輩之中,茍有虛而為盈,無而為有,諱己之不能,忌人之有善,自矜自是,大言欺人者,使其人資稟雖甚超邁,儕輩之中,有弗疾惡之者乎,有弗鄙賤之者乎。彼固將以欺人,人果遂為所欺,有弗竊笑之者乎。茍有謙默自持,無能自處,篤志力行,勤學好問,稱人之善,而咎己之失,從人之長,而明己之短,忠信樂易,表里一致者,使其人資稟雖甚魯鈍,儕輩之中,有弗稱慕之者乎。彼固以無能自處,而不求上人,人果遂以彼為無能,有弗敬尚之者乎。諸生觀此,亦可以知所從事於學矣。 夫過者,大賢所不免。然不害其卒為大賢者,為其能改也。諸生自思平日,亦有缺於廉恥忠信之行者乎。亦有薄於孝友之道,陷於狡詐偷刻之習者乎。不幸或有之,皆其不知而誤蹈,素無師友之講習規飭也。諸生試內省,萬一有近於是者,固亦不可以不痛自悔咎。然亦不當以此自歉,遂餒於改過從善之心。但能一旦脫然洗滌舊染,雖昔為寇盜,今日不害為君子矣。若曰吾昔已如此,今雖改過而從善,將人不信我,且無贖於前過,反懷羞澀疑沮,而甘心於污濁終焉,則吾亦絕望爾矣。 責善,朋友之道,然須忠告而善道之。悉其忠愛,致其婉曲。使彼聞之而可從,繹之而可改,有所感而無所怒,乃為善耳。若先暴白其過惡,痛毀極詆,使無所容。彼將發其愧恥憤恨之心,雖欲降以相從,而勢有所不能。是激之而使為惡矣。故凡訐人之短,攻發人之陰私,以沽直者,皆不可以言責善。雖然,我以是而施於人,不可也。人以是而加諸我,凡攻我之失者,皆我師也,安可以不樂受而心感之乎。某於道未有所得,謬為諸生相從於此。每終夜以思,惡且未免,況於過乎。人謂事師無犯無隱,而遂謂師無可諫,非也。諫師之道,直不至於犯,而婉不至於隱耳。使吾而是也,因得以明其是。吾而非也,因得以去其非。蓋斅學相長也。諸生責善,當自吾始。以上示龍場諸生教條。 為善之人,非獨其宗族親戚愛之,朋友鄉黨敬之,雖鬼神亦陰相之。為惡之人,非獨其宗族親戚惡之,朋友鄉黨怨之,雖鬼神亦陰殛之。故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見人之為善,我必愛之。我能為善,人豈有不愛我者乎。見人之為不善,我必惡之。我茍為不善,人豈有不惡我者乎。故凶人之為不善,至於隕身亡家而不悟者,由其不能自反也。 今人不忍一言之忿,或爭銖兩之利,遂相構訟。夫我欲求勝於彼,彼亦欲求勝於我。讎讎相報,遂至破家蕩產,禍貽子孫。豈若含忍退讓,使鄰里稱為善人長者,子孫亦蒙其庇乎。 今人為子孫計,或至謀人之業,奪人之產,日夜營營,無所不至。昔人謂為子孫作馬牛。然身沒未寒,而業已屬之他人。仇家群起而報復,子孫反受其殃。是殆為子孫作蛇蠍也。吁,可戒哉。以上論俗。 泰和人楊茂,聾瘂,僅能識字,候門求見。先生以字問,你口不能言是非,你耳不能聽是非,你心還能知是非否。茂以字答曰,知是非。先生曰,如此,你口雖不如人,你耳雖不如人,你心還與人一般。大凡人只是此心。此心若能存天理,是個聖賢的心。口雖不能言,耳雖不能聽,也是個不能言不能聽的聖賢。心若不存天理,是個禽獸的心。口雖能言,耳雖能聽,也只是個能言能聽的禽獸。你如今於父母,盡你心的孝。於兄長,但盡你心的敬。於鄉黨鄰里宗族親戚,但盡你心的謙和恭順。見人怠慢,不要嗔怪。見人財利,不要貪圖。但在裡面行你那是的心,莫行你那非的心。縱使外面人。說你是,也不須聽。說你不是,也不須聽。我如今教你,但終日行你的心,不消口裡說。但終日聽你的心,不消耳里聽。茂扣胸指天,再拜而已。諭楊茂。 但願溫恭直諒之友,來此講學論道,示以孝友謙和之行,德業相勸,過失相規,以教訓我子弟,使無陷於非僻。不願狂躁惰慢之徒,來此博弈飲酒,長傲飾非,導以驕奢浮蕩之事,誘以貪財黷貨之謀,冥頑無恥,扇惑鼓動,以益我子弟之不肖。嗚呼,由前之說,是謂良士。由後之說,是謂凶人。我子弟茍遠良士而近凶人,是謂逆子。戒之戒之。將有兩廣之行,書此以戒我弟,並以告夫士友之辱臨於斯者,請一覽,教之。客座私祝。 一友常易動氣責人。先生警之曰,學須反己。若徒責人,只見得人不是,不見自己非,何益。惟能反己,方知自己有許多未盡處,奚暇責人。舜能化得象傲,其機括只是不見象之不是。若舜只要正他奸惡,就見得象不是矣。象是傲人,必不肯相下,如何感化得他。 凡朋友問難,縱有淺近粗疏,或露才揚己,只因其病而藥之,可也。若遽懷鄙薄之意,非君子與人為善之心矣。 鄉人有父子爭訟,訴於先生者。先生言不終辭,其父子相抱,慟哭而去。柴鳴治問先生,何言致彼感悔之速。先生曰,我言舜是世間大不孝子,瞽瞍是世間大慈父。鳴治愕然請問。先生曰,舜常自以為大不孝,所以能孝。瞽瞍常自以為大慈,所以不能慈。瞽瞍只記得舜是我孩提長養,今何不會豫悅我。不知自心,已為後妻所移。尚謂自家能慈,所以愈不能慈。舜只思父提孩我時,如何愛我,今日不愛,只是我不能盡孝。日思所以不能盡孝處,所以愈能孝。及至瞽瞍底豫,舜是古今大孝子,瞽瞍亦做成個慈父。 古樂不作久矣,今之戲子,尚與古樂意思相近。韶之九成,便是舜一本戲子。武之九變,便是武王一本戲子。聖人一生實事,俱播在樂中。所以有德者聞之,便知其盡善盡美,與盡美未盡善處。若後世作樂,只是做詞調,於民俗風化,絕無干涉,何以化民善俗。今要民俗反樸還淳,取今之戲本,將妖氵㸒詞調刪去,只取忠臣孝子故事,使愚俗人人易曉,無意中,感發他良知起來,卻於風化有益。以上傳習錄。 梨園唱劇,至今日而濫觴極矣。然而敬神宴客,世俗必不能廢。但其中所演傳奇,有邪正之不同。主持世道者,正宜從此設法立教。雖無益之事,未必非轉移風俗之一機也。先輩陶石樑曰,今之院本,即古之樂章也。每演戲時,見有孝子悌弟,忠臣義士,激烈悲苦,流離患難。雖婦人牧豎,往往涕泗橫流,不能自已。旁視左右,莫不皆然。此其動人最懇切,最神速。較之老生擁皋比,講經義,老衲登上座,說佛法,功效百倍。至於渡蟻還帶等劇,更能使人知因果報應,秋毫不爽。殺盜氵㸒妄,不覺自化,而好生樂善之念,油然生矣。此則雖戲而有益者也。近時所撰院本,多是男女私媟之事,深可痛恨。而世人喜為搬演,聚父子兄弟,並幃其婦人而觀之。見其氵㸒謔褻穢,備極醜態,恬不知愧。曾不思男女之欲,如水浸灌。即日事防閒,猶恐有瀆倫犯義之事,而況乎宣氵㸒以道之。試思此時觀者,其心皆作何狀。不獨少年不檢之人,情意飛盪。即生平禮義自持者,到此亦不覺津津有動,稍不自製,便入禽獸之門。可不深戒哉。人譜類記一則,與先生之意相發明,均為近時良藥。故附錄於此。更有演戲不以邪氵㸒為戒,偏以悲苦為嫌,以姓名為諱,則其惑尤甚矣。 楊椒山遺囑 (公名繼盛,字仲芳,直隸容城人。明嘉靖進士。官兵部員外郎,諡忠愍。) 宏謀按:椒山先生,彈劾奸邪,身蹈不測。於造次顛沛之中,從容暇豫。訓誡後人,委曲詳盡。足知其至性肫篤,操持堅定,在國在家,無以異也。其所言居家行己之道,字字從天理人情中,體驗而出。寧過厚,毋從薄。寧過誠樸,毋涉巧偽。身後之慮,洵可為居家者法。 諭應尾應箕兩兒 人須要立志。初時立志為君子,後來多有變為小人的。若初時不先立下一個定志,則中無定向,便無所不為。便為天下之小人,眾人皆賤惡你。你發憤立志,要做個君子,則不拘做官不做官,人人都敬重你。故我要你,第一先立起志氣來。 心為人一身之主,如樹之根,如果之蒂,最不可先壞了心。心裡若存天理,存公道,行出來,便都是好事,便是君子這邊的人。心裡若存的是人慾,是私意,雖欲行好事,也有始無終。雖欲外面做好人,也被人看破。如根衰則樹枯,蒂壞則果落。故要你休把心壞了。 心以思為職。或獨坐時,或夜深時,念頭一起,則自思曰:這是好念,是惡念。若是好念,便擴充起來,必見之行。若是惡念,便禁止勿思。方行一事,則思之,以為此事合天理,不合天理。若是合天理,便行。若是不合天理,便止而勿行。不可為分毫違心害理之事,則上天必保護你,鬼神必加佑你。否則,天地鬼神,必不容你。你讀書若中舉中進士,思我之苦,不做官也是。若是做官,必須正直忠厚,赤心隨分報國。固不可效我之狂愚,亦不可因我為忠受禍,遂改心易行,懈了為善之志,惹人父賢子不肖之誚。 你母是個最正直、不偏心的人。你兩個要孝順她,凡事依她,不可說你母向那個兒子,不向那個兒子。向那個媳婦,不向那個媳婦。要著她生一些氣,便是不孝。不但天誅你,我在九泉之下,也擺布你。 你兩個是同胞兄弟,當和好到老。不可各積私財,致起爭端。不可因言語差錯,小事差池,便面紅面赤。應箕性暴些,應尾自幼曉得他性兒的。看我麵皮,若有些衝撞,擔待他罷。應箕敬你哥哥,要十分小心,合敬我一般的,才是。若你哥計較你些兒,你便自家跪拜,與他陪禮。他若十分惱不解,你便央及你哥相好的朋友勸他。不可因他惱了,你就不讓他。 應尾媳婦,是儒家女。應箕媳婦,是宦家女。此最難處。應尾要教導你媳婦,愛弟妻如親妹。不可因她是官宦人家女,便氣不過,生猜忌之心。應箕要教導你媳婦,敬嫂嫂如親姐。衣服首飾,休穿戴十分好的。你嫂嫂見了,口雖不言,心裡便有幾分不耐煩。嫌隙自此生矣。四季衣服,每遇出入,妯娌兩個,是一樣的。兄弟兩個,也是一樣的。每吃飯,你兩個,同你母一處吃。兩個媳婦一處吃。不可各人合各人媳婦,自己房裡吃。久則就生惡了。 你兩個不拘有天來大惱,要私下請眾親戚講和。切記不可告之於官。若是一人先告,後告者,把這手卷送至於官。先告者,即是不孝,官府必重治他。央及你兩個,好歹與我長些志氣。再預告問官老先生,若見此卷,幸諒我苦情,教我二子。再三勸誘,使爭而復和。則我九泉之下,必有銜結之報。 你堂兄燕雄、燕豪、燕傑、燕賢,都是知好歹的人。雖在我身上冷淡,卻不干他事。俗語云,好時是他人,惡時是家人。你兩個要敬他讓他。祖產有未均處,他若愛便宜,也讓他罷,休要爭競,自有旁人話短長也。 你兩個年幼,恐油滑人見了,便要哄誘你。或請你吃飯,或誘你賭博,或以心愛之物送你,或以美色誘你。一入他圈套,便吃他虧。不惟盪盡家業,且弄你成不的人。若是有這樣人哄你,便想我的話來識破他。合你好,是不好的意思,便遠了他。揀著老成忠厚,肯讀書、肯學好的人,你就與他肝膽相交,語言必信,逐日與他相處。你自然成個好人,不入下流也。 讀書見一件好事,則便思量,我將來必定要行。見一件不好的事,則便思量,我將來必定要戒。見一個好人,則敬他,我將來必要合他一般。見一個不好的人,則思量,我將來切休要學他。則心地自然光明正大,行事自然不會苟且,便為天下第一等人矣。 習舉業,只是要多記多作。四書本經之外,古文論策表判,皆須熟讀常作。不可專讀時文,專作時文。不可止讀本經。切記不可一日無師傅。無師傅,則無嚴憚,無稽考。雖十分用功,終是疏散。又必須擇好師。如一師不愜意,即辭了,另尋,不可惜費遷延,致誤學業。又必擇好朋友,日日會講切磋。則舉業不患其不成矣。 居家之要,第一要內外界限嚴謹。女子十歲以上,不可使出中門。男子十歲以上,不可使入中門。外面婦人,雖至親,不可使其常來行走。恐說談是非,致一家不和,又防其為奸盜之媒也。只照依我行,便是。院牆要極高,上面必以棘針緣的周密。少有缺壞,務要追究來歷。如夏間霖雨,院牆倒塌,必實時修起。如雨天不便,亦即時加上寨籬。不可遷延日月,庶止奸盜之原。酒肉麵果,油鹽醬菜,必總收一庫房。五穀糧食,必總收一倉房。當家之人,掌其鎖鑰。衣服要樸素,房屋休高大,飲食使用要儉約。休要見人家穿好衣服,便要做。住好房屋,便要蓋。使好傢夥,便要買。此致窮之道也。若用度少有不足,便算計可費多少,即賣田產補充。切記不可揭債。若揭債,則日日行利,累的債深,窮的便快,戒之戒之。田地四頃有餘,夠你兩個種了。不可貪心,見好田土又買。蓋地多,則門必高,糧差必多。恐至負累,受官衙之氣也。 與人相處之道,第一要謙下誠實。同幹事,則勿避勞苦。同飲食,則勿貪甘美。同行走,則勿擇好路。同睡寢,則勿占床蓆。寧讓人,勿使人讓我。寧容人,勿使人容我。寧吃人虧,勿使人吃我虧。寧受人氣,勿使人受我氣。人有恩於我,則終身不忘。人有怨於我,則即時丟過。見人之善,則對人稱揚不已。聞人之過,則絕口不對人言。人有向你說,某人感你之恩,則雲,他有恩於我,我無恩於他。則感恩者聞之,其感益深。有人向你說,某人惱你謗你,則雲,他與我平日最相好,豈有惱我謗我之理。則惱我謗我者聞之,其怨即解。人之勝似你,則敬重之,不可有傲忌之心。人之不如你,則謙待之,不可有輕賤之意。又與人相交,久而益密,則行之邦家,可無怨矣。 我一母同胞,見在者四人。你大伯,二姑,四姑,及我。大伯有四個好子,且家道富實,不必你憂。你二姑,四姑,俱貧窮,要你時常看顧他。你敬他,合敬我一般。至於你五姑六姑,總須一樣看待也。戶族中人,有饑寒者,不能葬者,不能嫁娶者,要你量力周濟。不可忘一本之念,漠然不關於心。 我們系詩禮士夫之家,冠婚喪祭,必照家禮行。你若不知,當問之於人,不可隨俗苟且,庶子孫有所觀法。 你姊,是你同胞的人。她日後若富貴,便罷。若是窮,你兩個要老實供給照顧她。你娘要與她東西,你兩個休要違阻。若是有些違阻,不但失兄弟之情,且使你娘生氣。不友,又不孝。記之記之。 楊應民,是我自幼撫養他成人。你日後,與他村里莊窠一所。墳左近地,與他五十畝。他若公道,便與他。若有分毫私心,私積錢財,房子地土,都休要與他。曲鉞他若守分,到日後,亦與他地二十畝,村宅一小所。若是生事,心裡要回去,你就合你兩個丈人商議,告著他,不可饒他。恐怕小廝們照樣兒行,你就難管。福壽兒,甲首兒,楊愛兒,都是監中伏侍我的人。日後都與他地二十畝,房一小所。以上各人,地都與他墳左近的,著他看守墳墓。許他種,不許他賣。覆奏本已上,恐本下急。倉卒之間,燈下寫此,殊欠倫序。然居家做人之道,盡在是矣。拿去你娘看後,做一個布袋裝盛,放在我靈前桌上。每月初一十五,合家大小,靈前拜祭了。把這手卷,從頭至尾,念一遍,合家聽著。雖有緊事,也休廢了。 沈文端公《馭下說》 (公名鯉,字化龍,號龍江,河南人。明嘉靖進士,官至大學士。) 宏謀按:奴僕本難馭,而仕宦之奴僕更甚。若輩以恣肆為能,倚其聲勢,動多凌侮。主人不察,反曲庇之,身名俱喪。士大夫用奴僕,而不知已為奴僕用,良可慨也。明代江左,此風尤甚,顧亭林嘗極言之矣。茲說擬諸形容,極其流弊,語語切至。蓋觀其僕從之謹肆,即可以知其主之賢否矣。凡為家長,可不鑒與。 凡騶從不宜太侈。蓋吾輩鄉宦,皆好省事,而僕從則務喜多事,惟多事。則僕從亦一鄉宦也。假令一鄉宦使十人,十鄉宦使百人。則一邑有百鄉宦矣。嗚呼,一邑中百鄉宦,其氣焰豈不熏塞邑里,無復有空閒處所耶。矧復有兄弟子侄,亦皆以鄉宦行事,而僕從亦皆稱鄉宦僕從也,於鄉人何堪矣。夫以一人之身,而人之藉我為用者,若此其眾。吾之兩手兩目,既不能遍戢之,乃猶復招延之未已。豈不益自苦哉。予既已驗之久,知之真,何敢不盡言與諸公相告。大凡僕從只將就足用,不必太多。太多,則衣食於我者侈矣。故曰官事不攝,焉得儉,言侈也。夫公家不堪侈,況養之私家乎。若謂有不衣不食,而為我服役者,則益不可。何也,彼不衣不食,而為我服役者,非徒也,必藉我以行其私也。彼藉我以營私,吾因彼以斂怨。則我之役彼者,一時奔走之微勞。而彼之役我者,終身名節之大關也。此詎我役彼,而實彼役我也。奈何役人者,而反為人役哉。縱不然,而堂階之上,森然林立,車馬之間,簇如雲涌,亦甚非有道者宜處矣。 凡僕從以膚受來訴者,直笑曰,我不曾眼見。有駕言毀罵主翁者,直笑曰,吾不曾耳聞。則下人無所售其欺,而我亦不為彼激怒,以戕吾天和,致有他事。蓋一忍之為效多矣。 有爭一兩錢之利,而與人日暄於市者,吾輩手下人之買辦是也。夫吾輩豈與人計較些微者。惟下人不能體吾意,而欲有所染指,則不得不朘削於人。夫豈知田野小民,斗栗尺布,入市營求。針頭削鐵,要養一家性命。我卻要在他身上討便宜,所得幾何。縱使日日買辦常過其直,一歲之中,所費幾何。顧令人當面咨嗟。背後談議耶。自今宜嚴飭下人,入市買辦者,務使人爭售之,勿使人望而避匿也。 每見宦家僕從,遇其主翁親識,屬在寒賤者,即肆與抗禮,且屑越之。其主翁亦恬然不以為怪。此詎非名分倒置,風俗薄惡,一大事耶。吾輩宜深以相戒。 凡笞責僕婢,當推吾愛子女之心以恕之,不寧惟是,即寒暑饑飽,疾病勞逸,與其心曲中微隱,有疑慮而不敢聲言者,一一體悉之。而後得處下之道。 呂新吾《好人歌》 (公名坤,字叔簡,寧陵人。明嘉靖進士。仕至少司寇。) 宏謀按:人皆知愛慕好人,而存心行事,有時近於不好者矣。今一一列出,孰為好人,孰為不好人,隨事可見。有志者,可以自省矣。 天地生萬物,惟人最為貴。人中有好人,更出人中類。 好人先忠信,好人重孝悌。好人知廉恥,好人守禮義。 好人不縱酒,好人不戀妓。好人不賭錢,好人不尚氣。 好人不仗富,好人不倚勢。好人不欠糧,好人不侵地。 好人不教唆,好人不妒忌。好人不說謊,好人不謔戲。 好人沒閒言,好人不謗議。好人沒歹朋,好人沒浪會。 好人不村野,好人不狂悖。好人不懶惰,好人不妄費。 好人不輕浮,好人不華麗。好人不邋遢,好人不蹺蹊。 好人不強梁,好人不暗昧。好人救患難,好人施恩惠。 好人行方便,好人讓便宜。惡人罵好人,好人不答對。 惡人打好人,好人只躲避。不論大小人,好人不得罪。 不論大小事,好人合天理。富人做好人,陰功及後世。 貴人做好人,鄉黨不咒詈。貧人做好人,說甚千頃地。 賤人做好人,不數王侯貴。少年做好人,德望等前輩。 老年做好人,遮盡一生罪。弱漢做好人,強人自羞愧。 惡人做好人,聲名重千倍。好人鄉邦寶,好人家國瑞。 好人動鬼神,好人感天地。不枉做場人,替天出口氣。 吁嗟乎,百年一去永不還,休做惡人涴世間。 李忠毅公《誡子書》 (公名應升,字仲達,江陰人。萬曆進士,官御史,卒贈太僕卿。) 宏謀按:此與椒山先生遺囑,並為獄中所書。楊公之言,詳且盡。李公之言,簡而賅。要皆各就其家之事勢,及其子之材質而立論也。事不外乎日用倫常,理不離乎孝友恭儉。家遭多難,覆卵難完,尚且諄諄於此。彼安常處順之子弟,顧重財帛而輕骨肉,騖名利而忘道義,不重可惜哉。至其悲涼切摰之情,更在筆墨字句之外。忠良蒙難,至今讀之,猶有餘慨焉。 吾直言賈禍,自分一死,以報朝廷,不復與汝相見,故書數言以告汝。汝長成之日,佩為韋弦,即吾不死之年也。 汝生長官舍,祖父母拱璧視汝。內外親戚,以貴公子待汝。衣鮮食甘,嗔喜任意。嬌養既慣,不肯服布舊之衣,不肯食粗糲之食。若長而弗改,必至窮餓。此宜儉以惜福,一也。 汝少所習見,遊宦赫奕。未見吾童生秀才時,低眉下人,及祖父母艱難支援之日也。又未見吾囚服被逮,及獄中幽囚痛苦之狀也。汝不嘗膽以思,豈復有人心者哉。人不可上,物不可凌。此宜謙以守身,二也。 祖父母愛汝,汝狎而忘敬。汝母訓汝,汝傲而弗親。今吾不測,汝代吾為子,可不仰體祖父母之心乎。至於汝母,更倚何人。汝若不孝,神明殛之矣。此宜孝以事親,三也。 吾居官愛名節,未嘗貪取肥家。今家中所存基業,皆祖父母勤苦積累。且此番銷費大半。吾向有誓願,兄弟三分,必不多取一畝一粒。汝視伯父如父,視寡嬸如母。即有祖父母之命,毫不可多取,以負我志。此宜公以承家,四也。 汝既鮮兄弟,止一庶妹,當待以同胞。倘嫁於中等貧家,須與妝田百畝。至庶妹之母,奉事吾有年。當足其衣食,撥與贍田,收租以給之。內外出入,謹其防閒。此恩義所關,五也。 汝資性不鈍,吾失於教訓,讀書已遲。汝念吾辛苦,勵志勤學。倘有上進之日,即先歸養。若上進無望,須做一讀書秀才。將吾所存諸稿簡籍,好好詮次。此文章一脈,六也。 吾苦生不得盡養,他日伺祖父母百歲後,葬我於墓側,不得遠離。 王孟箕講《宗約會規》 (公名演疇,江西彭澤人。萬曆進士,任山西副使。) 宏謀按:一鄉之內,異姓錯處,尚且有約,交相規勸。況於同宗,以其尊長,約束子弟。臨以宗祖,訓誡後裔。較之異姓,情事更親,觀感尤易。則合愛同敬,謹身寡過,均不外於宗祠焉得之矣。西江所在皆有宗祠,惜少規勸約束之意,則宗約之不講也。此西江前輩遺法,胡不勉而行之。 期會款式 每月兩會,或朔望,或初二十六。先時約干灑掃,擺列書案坐席,東西兩向。兩邊各幾層。宗人照班輩,序齒分坐。案上各置所講書,另設講讀之席於前。負前楹,向中堂。定二人為約講約讀。擇少年音聲響亮,或新進秀才充之。中一棹,設雲板。命一人司之,為約警。所講書,如易家人,詩國風,大學修身齊家,孝經,小學,並將國家律法,及孝順事實,太上感應篇,善惡果報之類。每會,講幾條。蓋導之以經書典故,使知各當如此。惕之以法律報應,使之不得不如此。庶幾知所趨避,不為醉夢中人。 講約規條 一每會,清茶多備。茶點一行,飯一餐,並不設酒。講約時,不許離席,不許兩人私語。惟各端坐,專精靜聽。縱有疑欲問,並己另有發明欲吐,止須先時記存,俟其講畢,然後問,然後發揮也。若有任意走動,及私語攙越剿說之類,宗長命擊雲板一聲,便當翕然禁步杜口。如一人,一會兩犯,宗長命擊雲板三聲,撤其席,押之拜廟拜宗長,謝過。又家人起於利女貞,古今女誡,母儀婦道備焉。並講之。在會者熟記,歸而述於母妻。亦為不約之約。講畢,有數事詢問處置,分載於後。 周咨族眾 一先問會中諸族人,有身家難處之事,內外難處之人,即對眾請教。眾隨所見,與細心商榷。凡可解免其患難,裨益其身心者,無不具告。乃見家人一體之意,此會不為空談。又問族中某人,有某善行,即對眾稱揚。兼書之紀善簿,以共相效法。又聞某人有某過,亦委曲開諭,令彼省悟改圖。不可面斥其非使無所容。庶幾恩不掩義。若有顯過,為鄉里共知,眾便救正。無徒避嫌姑息,以長其惡。 譏察正供 一問族中錢糧,各戶當依限輸納。不可任意拖欠,至累當里排者,充代比較。若藉口里排科收,則令其自納,止以官單付里排應比。若數目不明,互相爭執,族長令本房公直者一人,就宗約所算明,押之速完。務令本家錢糧,輸納在各里之先,不煩催科。庶國為良民,家為肖子矣。倘充里排者,徵收錢糧,不即完官。或花酒浪費,或營運做家,致縣中開欠戶,解比較。久之則無意完官,妄希蠲赦,深為門戶之羞。萬一有此,於約所詢得其狀,即具呈首告。蓋一時拖欠數少,猶可措辦。若節年包侵費用,窮年積歲,終必難完。其為身家之禍不小。名雖首弊,實免後災。事有反而相成,未必非厚族之一端也。 平情息訟 一問族中有無內外詞訟。除本家兄弟叔侄之爭,宗長令各房長,於約所會議處分,不致成訟外。倘本族於外姓有爭,除事情重大,付之公斷。若止戶婚田土,閒氣小忿,則宗長便詢所訟之家,與本族某人為親,某人為友,就令其代為講息。屈在本族,押之賠禮。屈在外姓,亦須委曲調停,稟官認罪求和。雖是稍屈,但留此閒錢,做人家。趁此好光陰,讀書窮理。不為客氣所分,亦是自家討便宜處。即不敢謂人望彥方之廬,或可平鄉人之怒,而省公祖父母之案牘矣。 矜恤孤苦 一問族中鰥寡疾苦,以相賙恤。尚書稱文王惠鮮鰥寡,鮮字最妙。謂鰥寡之人,垂首喪氣。賚與周給之,使之有生意。夫國於鰥寡,尚留其生意,況同宗一氣相屬者乎。今人酒肉饋遺,每施於外親近鄰,家溫能還報之人,即往來不厭其頻。而族中鰥寡,曾不一念及之。甑里塵生,門前草長。或鳩杖而倚門閭,或雞骨而支床笫。音子,床簀也。淒風苦雨,舉目蕭條。長日窮年,無人瞅睬。縱同門共巷,尚且置若罔聞,而況住居相隔乎。偶經道過門,亦必佯為不知,更無特地相問者。惟俟其死,一假哭胡拜之,曰予為族誼也。族誼固如是乎。今於講後,詢問應恤之家,派各房先後,每人饋問一次。多寡隨分,即尋常飲食果實之類,亦且見意。有病或為求醫購藥,蓋惠不期眾寡,期於當厄。一體血脈相貫,庶幾不為痿痹之民。 禁戢閒談 一宗約,講讀古人經書,商榷族中事體。了此,倘有餘閒,惟命童子歌詩,或習禮而罷,萬不可言及他事。說鬼,說夢,總屬荒唐。言人富貴,便是羨人富貴。言人貧賤,便是笑人貧賤。惟是一片俗心腸,方有此閒言語。若論飲食之美惡,評女色之妍媸,尤為市井下流。即如援引邸報,談及朝政,或邊境警息,或縉紳差除。古人云,一日看除目,三年損道心。又雲,士君子不可無憂國之心,不可有憂國之言。有憂國之心而言之,已為出位。若無憂國之心而言之,更為訕上。若言及官府得失,人家長短,閨門隱微,便是殺身之道。各宜痛戒。偶有一犯,眾共斥之,後不許與會。 王士晉《宗規》 宏謀按:此篇與王孟箕講宗約同意,而條約更覺周備。自家庭鄉黨,以至涉世應務之道,均列於宗規。於此見人生一舉足而不可忘祖宗之訓也。愛親者不敢惡於人,敬親者不敢慢於人,親親長長而天下平,皆此義耳。願有宗祠者,三復此規也。 鄉約當遵 孝順父母。尊敬長上。和睦鄉里。教訓子孫。各安生理。毋作非為。這六句,包盡做人的道理。凡為忠臣,為孝子,為順孫,為聖世良民,皆由此出。無論聖愚,皆曉得此文義。只是不肯著實遵行,故自陷於過惡。祖宗在上,豈忍使子孫輩如此。今於宗祠內,仿鄉約儀節。每朔日,族長督率子弟,齊赴聽講。各宜恭敬體認,共成美俗。 祠墓當展 祠乃祖宗神靈所依。墓乃祖宗體魄所藏。子孫思祖宗不可見,見所依所藏之處,即如見祖宗一般。時而祠祭,時而墓祭,皆展視大禮,必加敬謹。凡棟宇有壞,則葺之,罅漏則補之。垣砌碑石有損,則重整之。蓬棘則剪之。樹木什器,則愛惜之。或被人侵害,盜賣盜葬,則同心合力復之。患無忽小,視無逾時。若使緩延,所費愈大。此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之道,族人所宜首講者。 族類當辨 類族辨物,聖人不廢。世以門第相高,間有非族認為族者。或同姓而雜居一里,或自外邑移居本村,或繼同姓子為嗣,其類匪一。然姓雖同而祠不同入,墓不同祭,是非難淆,疑似當辨。儻稱謂亦從叔侄兄弟,後將若之何。故譜內必嚴為之防。蓋神不歆非類,處己處人之道,當如是也。 名分當正 非族者辨之,眾人所易知易能也。同族者,實有兄弟叔侄。名分彼此,稱呼自有定序。近世風俗澆漓,或狎於褻昵,或狃於阿承,皆非禮也。至於拜揖必恭,言語必遜,坐次必依先後。不論近族遠族,俱照叔侄序列。情既親洽,心更相安。名門故家之禮,原是如此。又有尊庶母為嫡,躋妾為妻者,大乖綱常,反蒙詬笑。又女子已嫁而歸,輒居客位,是何禮數。吉水羅念庵先生宅,于歸寧之女,仍依世次,別設一席,可法也。若同族義男,亦必有約束。不得凌犯疏房長上,有失族誼,且寓防微杜漸之意。 宗族當睦 書曰以親九族,詩曰本支百世。睦族,聖王且爾,況凡眾人乎。觀於萬石君家,子孫醇謹,過里必下車,此風猶有存者。末俗或以富貴驕,或以智力抗,或以頑潑欺凌,雖能爭勝一時,已皆自作罪孽。況相角相仇,循環不輟。人厭之,天惡之,未有不敗者。何苦如此。嘗謂睦族之要有三。曰尊尊。曰老老。曰賢賢。名分屬尊,行者,尊也。則恭順退遜,不敢觸犯。分屬雖卑,而齒邁眾,老也。則扶持保護,事以高年之禮。有德行族彥,賢也。賢者乃本宗楨幹,則親炙之,景仰之,每事效法,忘分忘年以敬之。此之謂三要。又有四務。曰矜幼弱。曰恤孤寡。曰周窘急。曰解忿競。幼者稚年,弱者鮮勢,人所易欺,則矜之。一有矜憫之心,自隨處為之效力矣。鰥寡孤獨,王政所先。況乎同族,得於耳聞目擊者乎。則恤之。貧者恤以善言,富者恤以財谷,皆陰德也。衣食窘急,生計無聊,命運亦乖,則周之。量己量彼,可為則為。不必望其報,不必使人知,吾盡吾心焉。人有忿,則爭競。得一人勸之,氣遂平。遇一人助之,氣愈激。然當局而迷者多矣。居間解之,族人之責也,亦積善之一事也。此之謂四務。引伸觸類,為義田義倉,為義學,為義冢,教養同族,使生死無失所,皆豪傑所當為者。善乎陶淵明之言曰。同源分流,人易世疏。慨焉寤嘆,念茲厥初。范文正公之言曰。宗族於吾,固有親疏。自祖宗視之,則均是子孫。固無親疏。此先賢格言也。人能以祖宗之念為念,自知宗族之當睦矣。 譜牒當重 譜牒所載,皆宗族祖父名諱。孝子順孫,目可得睹,口不可得言,收藏貴密,保守貴久。每歲清明祭祖時,宜各帶所編髮字號原本,到宗祠會看一遍。祭畢,仍各帶回收藏。如有鼠侵油污,磨壞字跡者,族長同族眾,即在祖宗前,量加懲誡。另擇賢能子孫收管。登名於簿,以便稽查。或有不肖輩,鬻譜賣宗。或謄寫原本,瞞眾覓利。致使以贗混真,紊亂支派者。不惟得罪族人,抑且得罪祖宗。眾共黜之,不許入祠。仍會眾呈官,追譜治罪。 閨門當肅 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內,聖訓也。君子正家,取法乎此,其閨門未有不嚴肅者。縱使家道貧富不齊,如饁耕採桑,操井臼之類,勢所不免,而清白家風自在。或有不幸寡居,則丹心鐵石,白首冰霜。如古史所載貞烈婦女,炳耀後先,相傳不朽,皆風化之助。亦以三從四德,姆訓夙嫻,養之者素也。若徇利妄娶,門閥不稱,家教無聞。又或賦性不良,兇悍妒忌,傲僻長舌,私溺子女,皆為家之索,罪坐其夫。若本婦委果冥頑,化誨不改,夫亦無如之何者。祠中據本夫告詞,詢訪的確。當祖宗前,合眾給以除名帖,或屏之外氏之家,亦少有所警矣。要之教婦在初來,擇婦必世德。語曰,逆家子不娶,亂家子不娶。顏氏家訓曰,娶必欲不若吾家者。蓋言娶貧女有益,非謂遷就族類,娶卑陋之女以胎禍也。至於近時惡俗人家,婦女有相聚二三十人,結社講經,不分曉夜者。有跋涉數千里外,望南海,走東岱,祈福者。有朔望入祠燒香者。有春節看春,燈節看燈者。有縱容女婦往來,搬弄是非者。閒家之道,一切嚴禁,庶無他患。 蒙養當豫 閨門之內,古人有胎教,又有能言之教。父兄又有小學之教,大學之教。是以子弟易於成材。今俗教子弟者何如。上者,教之作文,取科第功名止矣。功名之上,道德未教也。次者,教之雜字柬箋,以便商賈書計。下者,教之狀詞活套,以為他日刁猾之地。是雖教之,實害之矣。族中各父兄,須知子弟之當教,又須知教法之當正,又須知養正之當豫。七歲便入鄉塾,學字學書,隨其資質。漸長有知識,便擇端愨師友,將正經書史,嚴加訓迪。務使變化氣質,陶鎔德性。他日若做秀才,做官,固為良士,為廉吏。就是為農,為工,為商,亦不失為醇謹君子。 姻里當厚 姻者,族之親。里者,族之鄰。遠則情義相關,近則出門相見。宇宙茫茫,幸而聚集,亦是良緣。況童蒙時,或多同館,或共游嬉,比之路人迥別。凡事皆當從厚。通有無。恤患難。不論曾否相與,俱以誠心和氣遇之。即使彼曾待我薄,我不可以薄待,久之且感而化矣。若恃強凌弱。倚眾暴寡。靠富欺貧。捏故占人田地風水。侵人山林疆界。放債違例。過三分取息。此皆薄惡凶習。天道好還,尤宜急戒。毋自害兒孫也。 職業當勤 士農工商,業雖不同,皆是本職。勤則職業修,惰則職業隳。修則父母妻子,仰事俯育有賴。隳則資身無策,不免姍笑於姻里。然所謂勤者,非徒盡力,實要盡道。如士者,則須先德行,次文藝。切勿因讀書識字,舞弄文法,顛倒是非,造歌謠匿名帖。舉監生員,不得出入公門,有玷行止。士宦不得以賄敗官,貽辱祖宗。農者,不得竊田水,縱牲畜作踐,欺賴佃租。工者,不可作氵㸒巧,售敝偽器什。商者,不得紈絝冶遊,酒色浪費。亦不得越四民之外,為僧道,為胥隸,為優戲,為椎埋屠宰。若賭博一事,近來相習成風。凡傾家蕩產,招禍速釁,無不由此。犯者,宜會族眾,送官懲治。不則罪坐房長。 賦役當供 以下事上,古今通誼。賦稅力役之徵,皆國家法度所系。若拖欠錢糧,躲避差徭,便是不良的百姓。連累里長,惱煩官府,追呼問罪。甚至枷號,身家被虧,玷辱父母。又准不得事,乃要賦役完官,是何算計。故勤業之人,將一年本等差糧,先要辦納明白。討經手印押收票存證。上不欠官錢。何等自在。亦良民職分所當盡者。 爭訟當止 太平百姓,完賦役,無爭訟,便是天堂世界。蓋訟事有害無利,要盤纏,要奔走。若造機關,又壞心術。且無論官府廉明何如。到城市,便被歇家撮弄。到衙門,便受胥皂呵叱。伺候幾朝夕,方得見官。理直猶可,理曲到底吃虧。受笞杖。受罪罰。甚至破家,忘身,辱親。冤冤相報,害及子孫。總之,則為一念客氣。始不可不慎。經曰,君子以作事謀始。始能忍,終無禍,始之時義大矣哉。即有萬不得已,或關係祖宗父母兄弟妻子情事,私下處不得,沒奈何聞官,只宜從直告訴。官府善察情,更易明白。切莫架橋捏怪,致問招回。又要早知回頭,不可終訟。聖人於訟卦曰,惕,中吉,終凶,此是錦囊妙策。須是自作張主,不可聽訟師棍黨教唆。財被人得,禍自己當。省之省之。 節儉當崇 老氏三寶,儉居一焉。人生福分,各有限制。若飲食衣服,日用起居,一一朴嗇。留有餘不盡之享,以還造化。優遊天年。是可以養福。奢靡敗度,儉約鮮過。不遜寧固,聖人有辨。是可以養德。多費多取。至於多取,不免奴顏婢膝,委曲徇人,自喪己志。費少取少,隨分隨足,浩然自得。是可以養氣。且以儉示後,子孫可法,有益於家。以儉率人,敝俗可挽,有益於國。世顧莫之能行,何哉。其弊在於好門面一念始。如爭訟好贏的門面,則鬻產借債,討人情鑽刺,不顧利害。吉凶禮節,好富厚的門面,則賣田嫁女,厚賂聘媳。鋪張發引,開廚設供。倡優雜還,擊鮮散帛,亂用綾紗。又加招請貴賓,宴新婿。與搬戲許願,預修祈福。力實不支,設法應用。不知挖肉補瘡,所損日甚。此皆惡俗,可憫可悲。噫,士者民之倡。賢智者,庸眾之倡。責有所屬,吾日望之。 守望當嚴 上司設立保甲,只為地方。而百姓卻乃欺瞞官府,虛應故事。以致防盜無術,束手待寇。小則竊,大則強。及至告官,得不償失。即能獲盜,牽累無時,拋棄本業。是百姓之自為計疏也。民族雖散居,然多者千煙,少者百室,又少者數十戶。兼有鄉鄰同井,相友相助。須依奉上司條約。平居互議,出入有事,遞為應援。或合或分。隨便邀截。若約中有不遵防範,蹤跡可疑者,即時察之。若果有實事可據,即會呈送官究治。蓋思患預防,不可不慮。奢靡之鄉,尤所當慮也。 邪巫當禁 禁止師巫邪術,律有明條。蓋鬼道盛,人道衰。理之一定者。故曰,國將興,聽於人。將亡,聽於神。況百姓之家乎。故一切左道惑眾諸輩,宜勿令至門。至於婦女,識見庸下,更喜媚神僥福。其惑於邪巫也,尤甚於男子。且風俗日偷,僧道之外,又有齋婆,賣婆,尼姑,跳神,卜婦,女相,女戲,等項。穿門入戶,人不知禁。以致哄誘費財,甚有犯奸盜者,為害不小。各夫男,須皆預防。察其動靜,杜其往來,以免後悔。此是齊家最要緊事。 四禮當行 先王制冠婚喪祭四禮,以范後人。載在性理大全,及家禮儀節者,是皆國朝頒降者也。民生日用常行,此為最切。惟禮,則成父道,成子道,成夫婦之道。無禮,則禽彘耳。然民俗所以不由禮者,或謂禮節煩多,未免傷財廢事。不知師其意而用其精,至易至簡,何不可行。試言其大要。冠則賓不用幣。歸俎止餚品果酒。不用牲。惟從儉。族有將冠者眾,則同日行禮。長子眾子,各從其類。贊與席,如冠者之數。祝詞不重出。加冠醮酒,祝後次第舉之。拜則同庶人。三加之禮,初用小帽,小深衣,履鞋。再用折巾,絹深衣,皂靴。三用方巾,或儒巾,服或直身,或襴衫員領。皆從便。婚則禁同姓,禁服婦改嫁,恐犯離異之律。女未及笄,無過門。夫亡,無招贅。無招夫養夫。受聘,擇門第,辨良賤。無貪下戶貨財,將女許配,作賤骨肉,玷辱宗祊。喪則惟竭力於衣衾棺槨。遵禮哀泣。棺內不得用金銀玉物。吊者止款茶,途遠待以素飯,不設酒筵。服未除,不嫁娶,不聽樂,不與宴,賀。衰絰不入公門。葬必擇地。避五鬼。不得泥風水邀福,至有終身不葬,累世不葬。不得盜葬。不得侵祖葬。不得水葬。尤不得火化,犯律重罪。祭則聚精神,致孝享。內外一心,長幼整肅。具物惟稱家有無,不得為非禮之禮。此皆孝子慈孫所當盡者。 顧亭林《日知錄》 (先生名炎武,字寧人,崑山人。) 宏謀按:亭林先生,為近代通儒。貫穿經史,得其領要。故所見者大,所規者遠。坐而言,起而行,日知錄一書,其庶幾乎。全書皆至理名言,援古證今,而皆一衷於道者也。偶錄數則,以為世俗訓。近世停喪火葬二事,不仁不孝。莫大於此。先生之論,痛快切摯。讀此而不惕然起者,雖謂之無人心,可矣。 張公藝九世同居,高宗問之,書忍字百餘以進。其意美矣,而未盡善也。居家御眾,當令紀綱法度,截然有章,乃可行之永久。若使姑婦勃溪,奴僕放縱。而為家長者,僅含默隱忍而已。此不可一朝居,而況九世乎。善乎浦江鄭氏,對太祖之言曰,臣同居無他,惟不聽婦人言耳。此格論也,雖百世可也。 生日之禮,古人所無。顏氏家訓曰:江南風俗,兒生一期,為制新衣,盥浴裝飾。男則用弓矢紙筆。女則刀尺針縷。並加飲食之物,及珍寶服玩,置之兒前。觀其發意所取,以驗貪廉智愚。名之為試兒。親表聚集,因成宴會。自茲以後,二親若在,每至此日,常有飲食之事。無教之徒,雖已孤露,父亡為孤露。其日皆為供頓。酣暢聲樂,不知有所感傷。梁孝元少時,每載誕之辰,嘗設齋講。自阮修容。元帝所生母。薨後,此事亦絕。是此禮起於齊梁之間,逮唐宋以後,無不崇飾此日。開筵召客,賦詩稱壽,而於昔人反本樂生之意,去之遠矣。 停喪之事,自古所無。自建安離析,永嘉播竄。於是有不得已而停者。魏晉之制,祖父未葬者,不聽服官。而御史中丞劉隗奏,諸軍敗亡,失父母,未知吉凶者。不得仕進宴樂,皆使心喪。有犯,君子廢。小人戮。通典。生者猶然,況於既歿。是以齊高帝時,烏程令顧昌元。坐父法秀北征,屍骸不反。而昌元宴樂嬉遊,與常人無異。有司請加以清議。振武將軍邱冠先,為休留茂所殺。喪屍絕域,不可復尋。世祖特敕其子雄,方敢入仕。當江左偏安之日,而猶申此禁。豈有死非戰場,棺非異域,而停久不葬,自同平人,如今人之所為者哉。唐鄭延祚,朔方令。母卒二十九年,殯僧舍垣地。顏真卿劾奏之。兄弟終身不齒。天下聳動。後周太祖敕曰,古者立封樹之制。定喪葬之期。著在經典,是為名教。洎乎世俗衰薄,風化陵遲。親歿而多闕送終,身後而便為無主。或羈束於仕宦。或拘忌於陰陽。旅櫬不歸,遺骸何托。但以先王垂訓,孝子因心。非以厚葬為賢,只以稱家為禮。埽地而祭,尚可以告虔。負土成墳,所貴乎盡力。宜頒條令,用警因循。庶幾九原絕抱恨之魂,千古無不歸之骨。今後有父母祖父母亡歿,未經遷葬者。其主家之長,不得輒求仕進。所由司,亦不得申舉解送。宋王子韶,以不葬父母貶官。劉咼兄弟,以不葬父母奪職。後之王者,以禮治人,則周祖之詔,魯公之劾,不可不著之甲令。但使未葬其親之子若孫,搢紳不許入官,士人不許赴舉,則天下無不葬之喪矣。 皇甫謐篤終論張稷若作。曰,葬之習於侈也,於是有久而不克葬者。是徒知備物丰儀之為厚其親,而不知久而不葬之大悖於禮也。先王之制,喪禮,始死而襲,襲而斂。三日而殯,殯而治葬具。其葬也,貴賤有時。天子七月。諸侯五月。大夫三月。士逾月。先時而葬者,謂之得葬。後時而葬者,謂之怠葬。其自襲而斂,自斂而殯,自殯而葬,中間皆不治他事。各視其力,日夕拮据,至葬而已。以為所以計安親體者,必至乎葬而始畢也。襲也,斂也,殯也,皆以期成乎葬者也。殯則不可不葬,猶之襲則不可不斂,斂則不可不殯,相待而為始終者也。故不可以他事。間也。今有人,親死逾日而不襲,逾旬而不斂,逾月而不殯,茍非狂易喪心之人,必有痛乎其中者矣。至於累年而不葬,則相與安之,何也。殯者必於客位,所以賓之也。父母而賓之,人子之所不忍也。而為之者,以將葬,故賓之也。所以漸即乎遠也。殯而不葬,是使其親退而不得反於寢,進而不得即於墓。不猶之客而未得歸,歸而未得至者與。非人事之至難安,而人子之大不忍者與。 近年亦有一二知禮之士,未克葬而不變服者。而或且譏之,曰,夫飲酒食肉處內,與夫交際往來,一一如平人。而獨不變衣冠,則文存而實亡也。文存而實亡,近於為名。然則必並其文而去之,而後為不近名邪。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鳴呼,夫習之難移久矣。自非大賢,中人之情,鮮不動於外者。聖人為之弁冕衣服佩玉以教恭。衰麻以教孝。介冑以教武。故君子恥服其服而無其容。使其未葬而不釋衰麻,則其悲哀之心,痛疾之意,必有觸於目而常存者。此子游所謂以故興物,而為孝子仁人之一助也。奚為其必去之也。今吳人喪,除服,則取冠衰履杖焚之。服終而未葬,則藏之柩旁。待葬而服,既葬,服以謝弔客。而後除且焚,此亦餼羊之猶存者矣。 侈於殯埋之飾,而民遂至於不葬其親。豐於資送之儀,而民遂至於不舉其女。於是有反本尚質之思,而老氏之書,謂禮為忠信之薄而亂之首,則亦過矣。豈知召南之女,迨其謂之。周禮媒氏,凡嫁子娶妻,入幣,純帛無過五兩。而夫子之告子路曰,斂首足形,還葬而無槨,稱其財,斯之謂禮。何至如鹽鐵論之雲送死殫家,遣女滿車。齊武帝詔書之雲斑白不婚,露棺累葉者乎。馬融有言,嫁娶之禮儉,則婚者以時矣。喪祭之禮約,則終者掩藏矣。林放問禮之本,孔子曰,禮,與其奢也寧儉。其正俗之先務乎。 火葬之俗,盛行於江南。自宋時已有之。監登聞鼓院范同言,今民俗有所謂火化者,生則奉養之具,惟恐不至。死則燔爇而捐棄之。國朝著令,貧無葬地者,許以官地安葬。河東地狹人眾,雖至親之喪,悉皆焚棄。韓琦鎮并州,以官錢市田數頃,給民安葬。至今為美談。然則承流宣化,使民不畔於禮法,正守臣之職也。事關風化,理宜禁止。仍飭守臣措置荒閒之地,使貧民得以收葬。從之。黃震為吳縣尉,乞免再起化人亭。狀曰,城外有通濟寺,為焚人空亭,約十間,以罔利。愚民悉為所誘。親死,即舉而付之烈焰。余骸不化,則又舉而投之深淵。斯人何辜,遭此身後之大戮邪。震久切痛心,欲言未發。乃風雷驟至,獨盡徹其所謂焚人之亭而去之。意者穢氣彰聞,冤魂共訴。皇天震怒,為絕此根。備申使府,蓋亦幸此亭之壞耳。案吏何人,敢受寺僧之囑咐。行下本司,勒令監造。震竊謂此亭為焚人之親設也。人之焚其親,不孝之大者也。此亭其可再也哉。謹案古者,小斂大斂,以至殯葬,皆擗踴。為遷其親之屍而動之也,況可得而火之邪。舉其屍而畀之火,慘虐之極,無復人道。雖蚩尤作五虐之法,商紂為炮烙之刑,皆施之於生前,未至戮之於死後也。王敦叛逆,有司出其屍於瘞,焚其衣冠,斬之。所焚猶衣冠耳。惟蘇峻以反誅,焚其骨。楊元感反,隋亦掘其父素冢,焚其骸骨。慘虐之門既開,因以施之極惡之人。周禮,秋官掌戮,凡殺其親者焚之。然非治世法也。隋為仁壽宮,役夫死道上,楊素焚之。上聞之,不悅。夫氵㸒刑如隋文,且不忍焚人,則痛莫甚於焚人者矣,蔣元暉瀆亂宮闈,朱全忠殺而焚之,一死不足以盡其罪也。然殺之者當刑,焚之者非法。非法之虐,且不可施之誅死之罪人,況可施之父母骨肉乎。世之施此於父母骨肉者,又往往拾其遺燼而棄之水,慘益甚矣。而或者乃以焚人為佛法。然聞佛之說戒火,自焚也。今之焚者,戒火邪。人火邪。自焚邪。其子孫邪。有識者,為之痛惋久矣。今通濟寺僧,焚人之親以罔利。傷風敗俗,莫此為甚。天幸廢之,何可興之。欲望台慈,矜生民之無知,念死者之何罪。備牓通濟寺,風雷已壞之焚人寺。不許再行起置。其於哀死慎終,實非小補。然自宋以來,此風日盛。國家雖有漏澤園之設,而地窄人多,不能遍葬。相率焚燒,名曰火葬,習以成俗。謂宜每里給空地若干為義冢,以待貧民之葬。除其租稅,而更為之嚴禁。焚其親者,以不孝罪之。庶乎禮教再興,民俗可厚也。吳俗多火葬,有燒人壇。余司臬時,毀其壇,並查繳器具,就壇地為義冢,以葬無地之棺,亦此意也。 貧者不以貨事人,然未嘗無以自致也。江上之貧女,常先至而掃室布席。陳平侍里中喪,以先往後罷為助。古人之風,吾黨所宜勉矣。 陸桴亭《思辨錄》 (先生名世儀,字道威,太倉人。) 宏謀按:桴亭先生為學,專力于格致誠正,而推暨乎修齊治平。思辨錄,天德王道,無所不貫。茲所采者,皆持己涉世之事,人人可以理會者也,言則平正而無奇,理實切當而不易。率而由之,可以寡過矣。 昔人有言,天下甚事,不因忙後錯了。世儀道,天下甚事,不因怒後錯了。怒則忙,忙則錯。氣一動時,不可不即即簡點。 問吾輩克己,而他人或有加無已,奈何。曰。天下是處,不可讓與別人做。天下不是處,何妨讓與別人做。 予初學時,偶有友人相托一事,為某人解紛者。其人蓋嘗陰害予者也。予雖漫應之,而心不然。既而惕然曰,此豈非所謂己私者乎。即克去之。後來凡遇此等事,皆不須用力。要知古人克己之說,不過如此。 昔人云,見利思義。見色亦當思義,則邪念自息矣。四十二章經數語甚好。老者以為母。長者以為姊。少者如妹。幼者如女。敬之以禮。予少時每樂誦此數語。然細味之,猶有解譬降伏之勞。若能思義,則男有室,女有家,自不得一毫亂動,何煩解譬降伏。 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語宛而嚴,可為見色思義之勖。 人能常知此身之貴,常念此身之重,則自能不氵㸒於色。人於利慾場中,每看得此身不貴重,甘心陷溺。至君父大事,卻又看得此身貴重,忍辱苟全。皆惑也。切莫做識得破,忍不過的事。 凡人語言之間,多帶笑者,其人必不正。 人視瞻須平正。上視者傲。下視者弱。偷視者奸。邪視者氵㸒。惟聖賢。則正瞻平視。所謂存乎人者,莫良於眸子也。 人相生於天然。語有之,有心無相,相逐心生。有相無心,相隨心滅。知上視之非,則去其傲。知下視之非,則去其弱。知偷視之非,則去其奸。知邪視之非,則去其氵㸒。心既平正,則視瞻不期平正,而自無不平正矣。此之謂修身。此之謂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 眼如日月,須照耀萬物,勿為豐蔀所蔽。 語有之,五色令人目盲。五色皆我之豐蔀也。 讀書不能窮理,亦是豐蔀。 語有之,一言折盡平生福,此蓋指刻薄之人言也。乃今之人,以能言刻薄之言為能。未語先笑,恬不知警,殊為可駭。此風亦始於近日,未知將來,作何底止。 後生以口舌角勝者,謂之討便宜。吾知其得便宜處失便宜也。 予家居多蔬食。偶有魚肉,食之亦甚少。家人每勸餐。予曰,此不特惜物力,亦惜物命也。吾儒非不欲蔬食。人之一身,所系甚大,不得不藉資於飲食。權其輕重故耳。豈可以吾儒不禁殺,而貪饕恣食乎。 范文正公,每日必念自己一日所行之事,與所食之食,能相准否。相准,則欣然。否則不樂終日,必求補過。此可為吾人飲食之法。 語云,醉之酒以觀其德,此言甚好。人雖有德,醉後則不能自持,亦白璧之瑕也。於此自持,則無之或失矣。 鑒明王先生曰,功名心須是放淡。予問何以能淡,曰,只是安個命字。予曰,命字上。須再加個義字。 或問君子聞譽亦以為喜耶。曰,聞譽而我有其實,非譽也,名稱其實也。此而不喜,非人情,但不以此自矜耳。若聞譽而我無其實,則慚愧不暇,而何敢喜焉。 晝坐當惜陰。夜坐當惜燈。遇言當惜口。遇事當惜心。閒時忙得一刻,則忙時閒得一刻。 凡處事,須視小如大,又須視大如小。視小如大,見小心。視大如小,見作用。昔人所謂膽欲大而心欲小也。 或謂與傾險人處,甚有害,曰,甚有益。或問故,曰,正使人言語動作,一毫輕易不得。豈惟過失可少,於敬字工夫上,亦甚增益。 謙字諂字,本大懸絕。今人多把謙字看作諂字,又把諂字看作謙字,殊不可解。有人於此,道德深重,學問該博,此所當親近而師事者也。則曰予奚為而諂事之。至於勢位所在,貨財所聚,又不覺談之慕之,而趨之恐後也。後生於此處看不分明,人品安得不壞。 利亦訓通。通則利,不通則不利。以義為利者,通於人者也。以利為利者,專於己者也。通於人者,財散則民聚。專於己者,財聚則民散。 名利是天地間公共之物。利惟公,故溥。名惟公,故大。自小人以名利為私,而名利二字,始目為膻途矣。自聖人觀之,必得其名,必得其祿,名利何嘗是膻物。 利與義合,則與和同。文言曰,利者,義之和也。利與義反,則與害對。論語曰,放於利而行,多怨。 橫逆之來,聖凡不免。然而所以待橫逆之道,則有間矣。出乎爾,反乎爾,此凡庸之所以待橫逆也。惡聲至,必反之,此俠烈之所以待橫逆也。寬柔以教,不報無道,此君子之所以待橫逆也。禽獸何難,此孟子之所以待橫逆也。天生德於予,桓魋其如予何,此孔子之所以待橫逆也。吾人茍有志於學聖賢,則凡待橫逆之道,其於數者之間,可不知所以自處乎。 改過之人,如天氣新晴一般。自家固自洒然,人見之亦分外可喜。識得此理,可以進德,並可以成人之美。 己有過不當諱。朋友有過,決當為之諱。諱者,正所以勸其改。玉成其改也。故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彼以過失相規為名,而亟亟於成人之惡者,真刻薄小人耳。故子貢曰,惡訐以為直者。 冬溫夏凊,昏定晨省,是事父母小節。能讀書修身,學為聖賢。使其親為聖賢之親,方盡得孝之分量。舜稱大孝,亦只是德為聖人一句。 孝經王者合萬國之歡心,以事其先王,此語最妙。吾謂士庶人,亦當合一家之歡心,以事其父母。凡婢妾仆隸,亦易生釁骨肉。為孝子者,須是無往不敬。古人親在,叱吒之聲,未嘗至於犬馬,正識得此意。 重遠弟不得於親,甚切憂思。予為講怨慕章,令細玩父母之不我愛二句。謂父母之不愛其子,與子之不得於父母,其中必有一個緣故。但不知為著那一件。惟大孝之子,能痛心疾首,早夜思量。必要尋出那一件來,盡情改過,自然能得親順親。不然,父母怒我責我,一概夷然遇之。曰,我自盡其子職,父母不我愛,聽之而已。這便是恝然。恝然者,終不得謂之孝。 孟子於我何哉,注云自責,不知己有何罪,妙甚。人子不能得親順親,只是不知尋討自己過失。若識得於我何哉之意,將自己不得親心處,反覆搜求。一毫未盡,必要將來盡情改換。如此久久,斷無不得親順親之理。二條正見事父母,與待朋友不同,所謂天下無不是底父母也。 朋友是後來的兄弟,兄弟是天然的朋友。少同游,長同學,若得一心一德之兄弟,何樂如之。此古人所以深貴乎兄弟之互相師友也。此人生之幸,門庭之瑞。不可不知,不可不勉。 人所最不可解者,是兄弟嫉妒。彼秦越之人,漫不相關。尚或喜其富,慕其貴。惟兄弟之間,一富一貧,一貴一賤,則頓起嫉妒。彼其心,以為勢相形,名相軋耳。不知以鬩牆禦侮之詩觀之,則貧賤之兄弟,尚於我有益,而況其為富貴者乎。若能以父母之心為心,則何富,何貴,何貧,何賤,總之同氣連枝也。 兄弟富貴,而不念貧賤者,其人固不足言。若自己貧賤,而嫉妒兄弟之富貴,則在賢者,亦往往不免。蓋起於先分形跡,見得他人富貴。不知父母同胞,有何形跡,一分形跡。早已為他人覷破,一文不值也。 以身孝父母,不若以妻子孝父母。以身孝父母,容有不盡之時。以妻子孝父母,更無不到之處。子曰父母其順矣乎一句,煞有意味。 閨門之中,最難是一敬字。古人動雲,夫婦相敬如賓。又曰,閨門之內,肅若朝廷,皆言敬也。此處能敬,便是真工夫,真學問,於齊家乎何有。朱子有言,閨門袵席之間,一息斷絕,則天命不行。每念及此言,令人神悚。 教子工夫,第一在齊家,第二方在擇師。若不能齊家,則其子自孩提以來,愛憎顰笑,必有不能一軌於正者矣。雖有良師。化誨亦難。 古人云教孝,愚謂亦當教慈。慈者,所以致孝之本也。愚見人家,盡有中才子弟,卻因父母不慈,打入不孝一邊。遇頑嚚而成底豫者,古今自大舜後,能有幾人。 教子須是以身率先。每見人家子弟,父兄未嘗著意督率。而規模動定,性情,好尚,輒酷肖其父。皆身教為之也。念及此,豈可不知自省。 教家之道,第一以敬祖宗為本。敬祖宗,在修祭法。祭法立,則家禮行。家禮行,則百事舉矣。 今人多寶愛骨董,鋪張陳設,以供玩賞,殊為無謂。予向惡之。近日思得,此種器物,亦有用處。蓋古者宗廟祭器,必用貴重華美之物,如瑚璉簠簋之類。雖家國不同,然古人祭器,必用重物無疑。今世士大夫,金玉之器,充滿幾席。而祖宗祭器,則僅取充數。殊非古人致孝鬼神,致美黻冕之意也。愚以為士大夫家,凡有家傳重器,當悉以為祭器。貧者,則以精潔之器為之。斷不可以濫惡之物,進御鬼神也。 今士大夫家,每好言家法,不言家禮。法使人遵。禮使人化。法使人畏。禮使人親。只此是一家中王伯之辨。 擇婿易,擇婦難。婿露頭角,選擇可憑。婦在深閨,風聞難據也。 擇婿須觀頭角。擇婦須觀庭訓。 伊川先生以塑像之故,並不取影神之說。以為茍毫髮不似我父母,則未免為他人矣。此言似屬太過。父母有影神,亦人子思慕音容之一助也。何害義理,而必欲去之。是使人子之幼喪其父母者,並其彷佛而不得一睹也。此予所以抱終天之恨也。 人子於父母之亡,決當依禮立主。至於影神,則隨其心力。若祖宗有賢德,及為時名臣。則斷不可不傳影神,以為後人瞻仰之資。是亦立碑勒像之意也。 葬者,送死之大事。故古者未葬不除服。今世闕焉不講。無論庶民。即士大夫,有終身不葬者矣。今宜制為令典。人子葬親,不拘月日。凡士大夫,必葬親,然後起服。庶幾無不葬之親矣。 江君遴問風水之說,於理有之乎。曰,山水是天地骨血。其回合會聚處,自有真穴。所以古人建都,必擇善地。然人子葬親,又自有說。擇地,次也。其要處在立心。立心欲親之體魄安,不至有水泉螻蟻之患,此天理之至情也。如是者得善地,而富貴應之。立心為求富貴。或停柩不葬,或欺盜侵奪,此人慾之惡念也。如是者雖得善地,而富貴不應焉。譬之種植,人心,則種子之善否也。風水,則土地之肥磽也。種子善,雖瘠土未嘗不生。種子不善,雖極肥之土,未有種草而得豆,種稗而得谷者。所以儒者重心術,不重風水。 錢蕃侯有妹未嫁,喪其翁。夫家無人,欲乘凶而娶。蕃侯家不允,而勢不可已,因與世儀及聖傳議其事。且曰,是律有明禁。但世俗習而不察,亦有善處之法乎。世儀曰,此處決不可通融。然庶民之家,盡有勢不能不娶者,亦不可無通融之法。其說有三。二兄試思之。蕃侯曰,不用鼓樂。世儀曰,得之。聖傳曰,娶後不同寢。世儀曰,得之。其一說未得。世儀曰,嫁之夕,以奔喪之禮往。交拜哭踴成禮。喪畢而就婚。禮之正也。 治家人生產,非必如今人封殖。只是條理得停當,使一家衣食無缺。如許衡治生之謂。蓋衣食所以養廉。衣食足,自不至輕易求人,輕為非禮之事。然後可立定腳跟,向上做去。若忽視治生,不問生產,每見豪傑之士,往往以衣食不足,不矜細行,而喪其生平者多矣。可不戒哉。 切莫為力量所不能為之事,是亦治生一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