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詁學的知識與應用 · 「動輒得咎」解

成語「動輒得咎」,一般人都把「輒」解釋成虛詞,以爲即是「則」字,而「則」當「就」講。「動輒得咎」意爲「一動就落埋怨」、「一動就招不是」。這種解釋雖然能通,但不合原義。 「輒」是古時候車兩邊的木欄,象車的兩耳,它從「挒」(zhé)得聲,也是從「挒」派生來的。「挒」是人的兩耳下垂。春秋鄭國有位公子叫輒,字子耳,傳説其耳下垂,故以爲名。「挒」又和「聑」(dié)通用,在《埤蒼》裏,「聑」也當「耳垂」講,而「輒」、「挒」、「聑」在上古是同音的,互相通用。「輒」就是「聑」的同源通用字。 《説文解字》説:「聑,安也。」朱駿聲解釋這個字從兩耳説:「五官莫安於耳。」「輒」與「聑」通用,因此也有「安」義。安與動義正相反,安就是不動。《莊子·達生篇》:「輒然忘吾有四枝形體也。」《經典釋文》説:「輒然,不動皃。」 「輒」不是連詞「則」,而是動詞。當「不動」講。「動輒得咎」意思是「動不動都落埋怨」、「動不動都招不是」、「動不動都犯錯誤」。這樣解釋才符合原義,也才傳達出成語的生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