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兒俗說譯註 · 報本第七
伊川先生①云:「豺獺皆知報本②,士大夫乃忽此,厚於奉養而薄於先祖,奚可哉?」③甘泉先生④曰:「祭,繼養⑤也。祖父母亡而子孫繼養不逮,故為春秋忌祭以繼其養。然祖考⑥之神,尤有甚於祖考之存時。故七日戒、三日齋,方望其來格⑦。不然,雖豐牲不享也。」⑧觀二先生之言如此,祭其可忽哉?古禮久不行,今自我復之。每遇祭,前十日,即遷坐靜所,不飲酒茹葷,為散齋⑨七日。又夙夜丕顯⑩,不言不笑,專精聚神,為致齋三日。有客至門,仆輩以誠告之。族人願行此者,相與共為此追遠之誠,亦養德之要。吾兒務遵行之,傳之世世,勿視為迂也。祭之日,尤須竭誠盡慎,事事如禮,勿盱視,忽怠荒。我在寶坻,每祭必盡誠,禱無不驗。天人相與之際,亦微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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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先生說:「像豺獺這樣的小動物都知道祭祀以報答生命的本源,而士大夫卻忽視這一點,只注重奉養家人,而在祭祀祖先方面做得很不夠,這怎麼可以呢?」湛若水先生說:「祭,就是繼親之志,養親之體。祖父母去世而子孫們無法繼續孝養,所以在春秋之際通過祭祀來繼承他們的遺志,完成對他們的孝養。對待祖輩的神靈,甚至要比他們活著的時候還要欽敬。所以在祭祀之前要嚴格地進行七日之戒和三日之齋,這樣才有望他們神靈的到來。不然的話,即便有豐厚的犧牲祭品,也不會來享用的。」兩位先生的話都是如此,所以怎麼可以輕視祭祀呢?古代的禮儀已經很久沒有實行了,現在從我輩開始恢復。每到祭祀,十天前就開始到僻靜的房間打坐,不喝酒吃葷,進行七天的散齋。接著日夜修養德業,不言談玩笑,聚精會神,正式齋戒三天。如果有客人登門,僕從們都以實情相告。如果族人中有願意如此祭祀的,那麼就一起來體驗慎終追遠的至誠之心,這也是修養道德的關鍵。我的孩子一定要照此遵守執行,並世世代代傳遞下去,不要把這當做迂腐的事情。祭祀之日,尤其需要竭盡真誠和謹慎之事,每一件事都要依禮而行,不能張目直視對方,也不要表現出懶懶散散的樣子。我在寶坻任職的時候,每次祭祀都是竭盡真誠,所祈禱的願望沒有不實現的。天人感應之事,真是微妙難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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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伊川先生:北宋大儒程頤(1033—1107),字正叔,河南府伊川縣(今嵩縣田湖鎮程村)人,故世稱「伊川先生」。與其兄程顥同學於周敦頤,共創「洛學」,為理學奠定了基礎,世稱「二程」。
② 豺獺皆知報本:豺祭和獺(音tà)祭。豺在深秋時殺獸以備冬糧,陳於四周,有似人之陳物而祭,故稱。《呂氏春秋·季秋》:「菊有黃華,豺則祭獸戮禽。」高誘註:「(豺)於是月殺獸,四圍陳之,世所謂祭獸。」獺祭,又叫作獺祭魚。《禮記·月令》:「東風解凍,蟄蟲始振,魚上冰,獺祭魚。」獺是一種兩棲動物,經常將所捕到的魚排列在岸上,在古人看來,這情形很像是陳列祭祀的供品。所以就稱之為獺祭魚或獺祭。宋代詩人林同《禽獸昆蟲之孝十首·豺獺》:「曾聞豺祭獸,還見獺陳魚。人苟不知祭,能如豺獺乎。」
③ 豺獺皆知報本……奚可哉:引自《二程遺書·伊川先生語四》。原文作:「且如豺獺皆知報本,今士大夫家多忽此,厚於奉養而薄於祖先,甚不可也。」
④ 甘泉先生:明代儒者湛若水(1466~1560),字元明,號甘泉,增城(今廣州市增城區)人。
⑤ 繼養:繼親之志,養親之體,謂盡孝道。班固《白虎通·爵》:「《王制》曰:葬從死者,祭從生者,所以追孝繼養也。」(葬禮要順從死者的意願,祭祀要順應生者的便利,這樣才利於慎終追遠,孝親繼養。)
⑥ 祖考:祖輩。
⑦ 來格:來臨,到來。
⑧ 祭,繼養也……雖豐牲不享也:見於《甘泉湛氏家訓·明祭禮章第十六》:「古人謂祭,繼養也。蓋祖父母、父母已逝而子孫之養不逮,故為春秋忌祭以繼其養。然祖考之神不可褻,尤有甚於祖考之存時,而子孫孝敬之心,尤宜切於祖考之存時,故七日戒、三日齋,乃見其所為。齋者,起孝起敬,如此方望祖考來格,不然則雖有豐牲之祭,神不饗矣。」此處較原文儉省。
⑨ 散齋:周制,凡行祭祀禮前,王親戒百官及族人,散齋七日,即七日內不御、不樂、不吊。
⑩ 夙夜丕顯:早晚都思考如何光大自己的德業,形容勤勞辛苦。夙(音sù)夜,早晚,朝夕。《詩經·召南·采蘩》:「被之僮僮,夙夜在公。」丕,音pī,大。顯,顯揚,光大。《尚書·太甲》:「先王昧爽丕顯,坐以待旦。」
致齋:行齋戒之禮。
追遠:出自《論語·學而》:「曾子曰:『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曾子說:「謹慎送終,追念祖德,民眾的德行就歸於淳厚了。」)
勿盱視,忽怠荒:盱(音xū)視,張目直視。怠荒,懶惰放蕩。《禮記·曲禮上》:「毋側聽,毋噭應,毋淫視,毋怠荒。」孔穎達疏:「毋淫視者,淫謂流移也。目當直瞻視,不得流動邪眄也。」 鄭玄註:「怠荒,放散身體也。」 孔穎達疏:「謂身體放縱,不自拘斂也。」
我在寶坻:寶坻(音dǐ),今天津市寶坻區。袁了凡在寶坻做過縣令。
天人相與之際:即中國傳統文化的「天人合一」「天人感應」之說。漢武帝元光元年(前134年),董仲舒在《舉賢良對策》中系統地表述了「天人感應」學說,認為,「道之大原出於天」,「觀天人相與之際,甚可畏也。國家將有失道之敗,而天乃先出災害以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異以警懼之;尚不知變,而傷敗乃至。以此見天心之仁愛人君而欲止其亂也」,自然、人事都受制於天命,因此應該做到天人和諧。
每歲春秋二祭,皆用仲月①,卜日行事。祭之日,夙興②,具衣冠③,謁祠④祝⑤過,遂以次奉神主⑥於正寢⑦。其儀一遵朱子《家禮》⑧。始祖南向,二昭西向,二穆東向,每世一席。附位列於後,食品半之。上昭穆⑨相向,不正相對。下昭穆各稍後,兩向,亦不正對。易世但以上下為尊卑,不以尊卑為昭穆。俗節各就家廟行之。時物雖微必獻,未獻,子孫不得先嘗。
┃ 今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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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春秋兩次祭祀,都是每季的第二個月,即農曆的二月和八月,占卜擇定日子舉行。祭祀當日,早早起來,將衣冠穿戴整齊,到宗祠告神祈福後,於是按照次序將先輩的牌位擺放在正屋。這個儀式全部遵照朱子《家禮》。始祖的牌位面向正南擺放,二世祖、四世祖牌位面向西擺放,三世祖、五世祖牌位面向東擺放,每世一席。其餘附加的位置列在後面,祭品減半。居上的昭穆牌位相向擺放,但不能完全正對著。居下的昭穆牌位要稍微向後擺放,也是向著兩個方向,不能完全相對。不同的世代的牌位,只以上下為尊卑,不以尊卑為昭穆。一般的節日各自在家廟舉行就可以了。應時的新鮮食物雖然微不足道,也必須先獻祭,在獻祭之前,子孫不能先行品嘗。
┃ 簡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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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仲月:每個季度的第二個月。
② 夙興:早起。
③ 具衣冠:將衣冠穿戴整齊。
④ 謁祠:謁音yè,到,拜見。到宗祠參拜。
⑤ 祝:禱告,向鬼神求福。
⑥ 神主:古時為已死的君主諸侯做的牌位,用木或石製成。後世民間也立神主以祭祀死者,用木製成,當中寫死者名諱,旁題主祀者的姓名。
⑦ 正寢:指房屋的正廳或正屋。
⑧ 其儀一遵朱子《家禮》:參見朱熹《家禮》卷五「祭禮」。
⑨ 昭穆:指一種區分親疏貴賤的宗廟制度。廟制規定,天子立七廟,諸侯立五廟,大夫立三廟,士立一廟,庶人無廟。延伸到民間,祠堂神主牌的擺放次序也就是昭穆制度,如:始祖居中,左昭右穆。父居左為昭,子居右為穆。一世為昭,二世為穆;三世為昭,四世為穆;五世為昭,六世為穆。單數世為昭,雙數世為穆;先世為昭,後世為穆;長為昭,幼為穆;嫡為昭,庶為穆。
┃ 實踐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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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者,所以追養繼孝也。」(《禮記·祭統》),本章所謂的「報本」,表現為對祭祀的重視,實際是一種孝行的表現,因而也可以將「報本」延展到其他的盡孝的行為。
「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左傳·成公十三年》),「禮有五經,莫重於祭」(《禮記·祭統》),在中國古代,祭禮無疑是諸禮之中最為重要的一種。天子祭天,百姓祭祖,所謂「敬天法祖」的祭禮,其根本目的在於「報本反始」。因而,祭祀的作用和意義,大致有三:其一是身份認同(即「報本反始」),通過一定的禮儀形式來追根溯源,慎終追遠,在向先祖致敬的同時,也對自身的身份進行確認,從而對個人的責任和使命有更深層次的認同和驅動;其二是祈福禳災,通過祈告上天和先祖來獲取庇佑,並禳除災禍;其三是傳承教化,通過祭祀禮儀中誠敬的態度和嚴謹的形式,來感召和激勵族人,從而起到傳承和教化的作用。
祭祀的實質是與先祖在精神層面的溝通,因而誠敬是貫穿祭禮的主線,不徒具形式而又非常注重細節。本章所述內容較為簡略,但仍以儉省的文字展現了祭祀的實質。同時,我們也可以看到,古代的禮儀制度雖然十分繁複,但於當前已經大量流失,其主要原因或正在於禮儀形式應因時而變,因勢而變。因此在實踐過程中,應辯證地看待殘存的禮儀形式,而又能切實地掌握祭祀的內核,具體做到以下幾點:
一、祭祀是一個完整的過程,其前期的準備也同樣重要。本章所依古禮進行的「七日戒」「三日齋」,實際上正是古人為祭祀所作的準備,在此預備過程中,要對日常世俗的生活行為和環境進行隔離,而逐漸進入一種誠敬的狀態,實則是完整的祭祀禮儀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不可或缺,因而應該足夠重視。
二、祭祀主敬,致祭時,要至敬至愛,全身心投入,才能感格祖先神明,正所謂「致愛則存,致愨則著」。《禮記·祭義》云:
祭之日,入室,僾然必有見乎其位;周還出戶,肅然必有聞乎其容聲;出戶而聽,愾然必有聞乎其嘆息之聲。是故先王之孝也,色不忘乎目,聲不絕乎耳,心志嗜欲不忘乎心。致愛則存,致愨則著。著存不忘乎心,夫安得不敬乎?
到了祭祀那天,進入廟堂就仿佛看到了去世的親人在神位上;祭祀結束轉身出門,肅然起敬地聽到了親人的動靜;出門傾聽,又哀愁地聽到了親人的嘆息之聲。所以先王對先祖的孝就是,先祖的容貌總在眼前不會忘記,先祖的聲音總在耳邊不會斷絕,先祖的志願喜好也會銘記在心。因為至愛而心懷他們的音容笑貌,因為至誠而感到他們如在眼前。存於心而見於前,念念不忘,這哪裡還有不尊敬的呢?
只有全身心地投入,「愾聞」而「僾見」,才算是達到祭祀的目的,亦即再現與先祖的精神聯繫,並使自身從中受到感召和激勵。
三、遵從必要的禮節形式,以承載禮的核心內涵。禮儀形式是禮制依存的基礎,儘管我們已經無從理解其具體內涵,或者與當前生活嚴重脫節,但是仍然要有所保留,並予以遵從。《論語·八佾》記錄了這樣一個故事:
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
古時候,天子在十二月份頒布來年的曆書給諸侯,諸侯接受曆書後,將其珍藏於祖廟。每月初一,都要用殺一隻活羊來祭告祖廟,請示上天並按照曆書行事。魯國自從魯文公開始就不舉行告朔之禮,但是專事祭祀的官員還是按照慣例進獻活羊,所以子貢認為這種禮節徒具形式而建議免除。孔子就告訴他:告朔之禮雖然遭到了廢棄,但是進行活羊祭獻的形式尚且存在。這個形式存在,而根據它來進行求證,仍然可以有希望恢復古禮;但如果連這隻羊也不要了,那麼告朔之禮就徹底消亡,再也看不見了,而其代表的敬天祭祖的精神也可能會歸於湮滅。
因此,一定的禮儀形式對於禮儀的核心意義具有載體的作用,儘管不能完全理解,也應當以一種誠敬的心理予以適度地保留。
四、化用日常,行切身之孝。孝是切身實行的行為,並不依賴於外物,其最終指向是生者自身,而自身也是孝行的一部分,報本的「硬指標」。《禮記·祭義》云:「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可謂孝矣。不虧其體,不辱其身,可謂全矣。」《孝經·開宗明義》云:「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人的身體四肢、毛髮皮膚,都是來自父母,不敢有所損傷,保全身體以歸還父母,才能稱得上孝道,才是孝的開始。修養自身,推行道義,有所建樹,顯揚名聲於後世,以彰顯父母的養育之恩,這是孝的歸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