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萊政治論文選 · 人權宣言

一 政府沒有任何權利;它是許多個人為了保障他們自己權利的目的而選擇的代表團體。因此,政府僅僅在這些人的同意之下而存在,其作用也僅僅在於為他們的福利而進行活動。 二 如果這些個人認為他們自己或他們的先人所制定的政府形式已不適於為他們謀福利,他們有權改變它。 三 政府是為了保障權利而設置的。人的權利是自由權,以及平等地使用自然界的權利。 四 由於被統治者的利益就是,或者說應該是,政府的根源,任何人都不能擁有任何不是顯然來源於被統治者意願的權威。 五 雖然並非所有的政府都壞得像土耳其政府那樣,但也沒有一個政府好得像它們理應做到的那樣。每一個國家的大多數人有權改進他們的政府。少數人不應該擾亂他們;少數人可以退出,依照他們自己的方式,建立他們自己的制度。 六 人人有權平等享受政府的利益和分擔政府的擔負。任何不能表示意見的現象本身意味著,在政府方面是赤裸裸的暴政,在被統治者方面則是無知的奴性。 七 在目前社會狀態之下,人權的保障,只能依靠對於違犯人權者的某種程度的強制。但被強制者有權要求儘可能從輕施行這種強制。 八 任何見解如果需用強力來推行,而不是依靠理性來說服人們接受,這可以被認為是一個顯然的證明,證明這種見解是虛假的。當政府不能依靠理性來支持自己的時候,才會用弄虛作假的辦法來維護自己。 九 任何人都無權獨自反抗不管怎樣壞的法律的執行,從而擾亂公眾的安寧。他應該服從,同時竭盡他自己的理智力量,來促成這種法律的廢除。 十 每一個人必須有權以某種方式進行活動,在這種活動成為他的義務之前。在他應該 這樣做之前,必須讓他可以 這樣做。 十一 每一個人有權按他的理性去思考;他對他自己有義務進行自由的思考,以便可以根據他的信念來活動。 十二 每個人都有權享受無限制的討論自由。謊言是自己會毒死自己的蠍子。 十三 每個人不僅有權表明他的思想,而且這樣做,正是他的義務。 十四 任何法律都無權阻撓真理的實踐。每個人應該在一切場合說真話。一種義務絕不是犯罪行為;既不是犯罪行為,就不可能是有害的行為。 十五 法律不可能使本質上是道德的或純潔的行為變為犯罪行為,正如它不能使犯罪行為變成純潔行為一樣。政府不能杜造任何法律;它只能在它的組織面前宣布希麼是法律:法律就是事物之間的不可消除的關係在道德上的結果。 十六 現在一代人不能束縛他們的後代:少數人不能預定多數人的事。 十七 任何人無權為了可能的善而做任何壞事。 十八 權宜手段是道德所不允許的。政治的正當全在於根據道德原則實行之:政治事實上就是各民族的道德。 十九 人沒有權利殺害自己的弟兄。也不能以穿軍服作為殺人的藉口:這樣僅僅在殺人罪之外又加上奴才行為的恥辱。 二十 人,無論什麼國籍,在任何地方都有同樣的權利——享有人類公民權的權利。 二十一 一個國家的政府應該對一切言論保持完全的超脫態度。宗教上的歧視,那是最血腥、最狠毒的偏見,是從偏袒中產生的。 二十二 由某些個人為了保障他們自己的權利而選出的代表機構,絕沒有選舉者未曾授予這種機構的限制選舉者們言論的權利。 二十三 信教並不是人們有意識地決定的;任何非有意識地決定的事,既無可讚揚,也無可非難。不能憑任何人的宗教來判斷他的好壞。 二十四 一個基督徒,一個自然神論者,一個土耳其人和一個猶太人,都有同等的權利:他們都是人,都是弟兄。 二十五 如果某一個人的宗教觀念與你的不合,你仍然應該愛他。要是出生的機緣使你生長在韃靼國或者在印度,那你的宗教觀念又會如何不同呢! 二十六 有的人相信天國也和地上歷來的情況一樣,天國也是少數幸運者們壟斷的地方;這些人還是重新考慮一下他們的見解為好;如果他們明白過來,他們就會知道,這是從他們的教士或他們的老祖母那兒得來的見解。他們最好還是拋棄這種見解。 二十七 除了道德和才能以外,任何人無權憑其他條件而受人尊敬。稱號像一片塗金紙,權力是一種腐蝕劑,榮譽是一個肥皂泡,過多的財富是對於其所有者的誹謗。 二十八 任何人無權獨占多於他所能受用的財物;當千百萬人在飢餓線上時,富人給予窮人東西,不能算作一種完善的恩施,而只能算作一種不完善的權利。 二十九 人人都有享受一定閒暇與自由的權利,因為他有義務求得一定程度的知識。在他完成這一義務之前,應讓他有可能。 三十 凡是願意自由的人必須有健全清醒的軀體和心靈;因為如果不清醒,高度的慈善心不可能激動心靈,也不可能有冷靜而堅決的勇氣去執行心靈的命令。 三十一 政府的唯一作用就是鎮壓人們的惡行。如果今天人們消滅了罪惡,明天他們就有權要求取締政府及其所有惡事。 人啊!上面宣告了你們的權利,請你們再別忘記你們崇高的目的地。想一想你們的權利、你們的那些天賦吧,它們將給你們以道德與智慧,靠了這些,你們將會得到幸福與自由。向你們宣告這些權利的是這樣一個人,他知道你們的尊嚴,他的心每時每刻都因想到你們可能取得的成就而激盪起光榮的自豪感;是這樣一個人,他忘不了你們的墮落,因為他也時刻想到你們的現狀——這種使人痛苦的事實。 醒來吧!——站起來吧!——否則就永遠墮落下去。 為德·伊·伊吞先生, 潘恩《理性時代》一書第三部分的出版者, 被判刑事件 致艾棱巴羅勳爵的信 「這是違反基督教的慈惠精神的,因為這種宗教的教義,絕不會贊同一個政府根據任何人的宗教信仰,而宣布此人在法律上無資格或者處以刑罰。」 見《聽吧,聽吧。》一文。韋爾斯里侯爵的演說。 載《環球》雜誌,七月二 日。 刊行說明 我已不耐煩地等待了四個月,希望有比我更適於擔當這一重要任務的人握起筆來,使我可以免除享受一種「危險的快樂」——就是說成為一位無辜的人的保衛者的快樂。——對於有些認為我錯過了最適切時機的人來說,上述理由也許可以算作我的遲延的藉口;但是不能認為,經過短短四個月的時間,由於伊吞先生不應該受到的苦難而引起的公眾憤慨已經平息。 勳爵: 由於你的國家給你的職位很重要,你的責任也就更重大,對你說來,也就更應該注意務必不要罰了有德的人,而賞了有罪的人。 你所主持的法庭是受權鎮壓犯罪行為的,人民服從這個法庭的權威;除了要求法庭的判決應該公正以外,他們再沒有提出別的條件。 如果事實證明一個法官誤判了無罪的人為有罪,那麼雖有判處被告受刑所依據的法律存在,這仍然不能減輕法官的罪責。宗教裁判官燒死堅決的異教徒時也可以編造類似的藉口,然而不會有人偏執到完全盲目的程度,承認這種藉口為有理。對於這樣的法官說來,他處罰了一個未曾犯罪的人,儘管宣布根據什麼方針作出這種判決,但仍然無濟於事。在一個公正的法庭上,法律和道德應該被認為是同義語,凡是一貫按照道德原則行事的人,就不應該由於某種臆想的違犯刑法行為,而受到刑法的制裁。確實,我的勳爵,有許多法律存在,它們足以掩護你,使你不受任何有司機關的譴責,雖然你對伊吞先生判處了不該判處的罪名;但是並沒有任何法律能夠掩護你,使你不受全民族的憎惡譴責,沒有任何法律能使你躲避後人的公正判斷,如果後人竟還不惜提到你。 你憑什麼權利處罰了伊吞先生?除了從教士和暴君統治時代收羅來的一些陳腐先例以外,什麼東西能救援引來文飾如此污辱人道和正義的暴行呢?他究竟損害了什麼人?他究竟犯了什麼罪?為什麼就不許他和其他人們一樣地行動,從事他歷來的事業?這個人,被控告進行的活動毫無不體面之處;監禁他,究竟是何用心?為什麼迫害他的人,利用流行的偏見,對於十分誠懇坦率的辯護不作別的答覆,而只作一種司空見慣的蔑視的答覆?最後,作為基督教徒的陪審員們的偏見,強烈地、不公正地狂撲到這位作為自然神論者的受害者身上時, [1] 我的勳爵,你為什麼不約束一下這種違反憲法的辯論,並要求陪審團無論宣判被告無罪或有罪均不得涉及被告所信仰的宗教。 [2] 什麼叫作公正,上述這些問題怎樣回答呢?野蠻的雅典人回答蘇格拉底的話,是同基督教的英格蘭企圖壓服這一受害者的支持者們而作的答覆是一樣的:「他懷疑了公認的觀念。」嗚呼!「尋根究底」這一罪行是宗教所永遠不會寬恕的。盲目的信從和無畏的探究,在一切時代都是不可和解的仇敵。不受束縛的哲學,在每一個時代都讓自己同輕信和迷信的幻覺為敵。牛頓所證明的天文學真理駁倒了占星學;由於現代化學的發現,再沒有人認為可以找到「哲人之石」了。隨著研究自然現象的學者闡發了深奧的原則,各種各樣的「奇蹟」越來越少了。謬誤的事物到頭來總要被其自身的謬誤所推翻。凡是真理,所需的只是讓公眾知道而後得到承認。有的人靠權力和強制,而不是靠理性和說服,來使某一種見解得到承認,這件事本身就已證明了,這些人知道自己所倡導的見解是謬誤的。謬誤只能潛伏在洞穴中、角落裡,「它使我不敢留在我願意留的地方,就像諺語裡的可憐的貓兒一樣」, [3] 只有當它有了權勢時,它才敢於出來;它過去既是一個懦夫,因而現在它也只會成為一個暴君。但是,那不可動搖的、正直的明朗陽光,照亮著整個宇宙,而真理的明察秋毫的鷹眼終能高瞻遠矚! 我再問一遍,伊吞先生是為了什麼而被處罰的呢?——因為他是一個自然神論者嗎?——那麼,你又是什麼呢,我的勳爵?——一個基督徒。哈哈!面具掉下了;你迫害他是因為他的信仰和你的不一樣。你的行為仿效了從前那些迫害基督教徒的人,這再一次證明,你們的宗教與迫害你們者一樣血腥、野蠻和偏執。如果在黑暗和野蠻時代,有一個信奉自然神論的頑固不化的當權者(為了說明問題,姑且假設有這樣一個人物吧)頒布了一道法令,說信仰基督教者有罪;如果那時你,我的勳爵,是一個信奉基督教的書商,而伊吞先生卻是法官,那麼,你認為足以證明你的判決為有理的那些論據,在這個假想的案件中,也必然足供伊吞先生用來理直氣壯地判處你禁閉到紐蓋特監獄裡去,並戴枷示眾,因為你是一個基督徒。由此可見,你有什麼權利這樣做呢?只是勢力給了你害人之權罷了。難道你以為靠了折磨他的軀體,就能使伊吞先生改信你的宗教麼?你也許可以用折磨的辦法,迫使他承認你們的教義,但是他心裡永不會相信這些,除非你能使你們的教義變得可信,但這一點看來是超出了你的能力。莫非你想用這種辦法來表示你的虔誠,以討好你所崇奉的上帝?如果是這樣,那麼有些民族用大量屠殺人類來祭祀的魔鬼,也不見得比這文明社會的上帝更野蠻了。 你認為人是一種應對他自己的一切負責的存在——但是他卻只能對他的意志能影響到的行動負責。 信仰和不信仰是和志願完全不同的,而且毫無聯繫的東西。它們是對於任何命題所包含的觀念同意或不同意的一種領悟。信仰是一種非自願的心理活動,也像其他感情一樣,其熱烈程度正好與激動的程度相當。志願則是功過的本質。因此,怎麼能把功或過聯繫到與其產生毫無本質關係的心理職能上去?我知道,宗教是建立在認為信仰是志願選擇這一見解上的,因為宗教把信仰的選擇當作賞罰的題目。但是我們在熄滅理性和常識的明亮光焰之前,首先應該靠了它們的光焰(沒有這種光焰的幫助是不行的),弄清楚是否還有別的什麼東西足以引導我們走出生之迷宮。 如果「de heretico comburendo」(燒死異端者)的法律還沒有被正式廢除,我感到,根據勳爵閣下的熱心所象徵的預兆來看,我們正不必擔心會看不到迫害的火焰重新在斯密斯費爾德燃起。現在我們就已經能聽到驅逐笛卡兒和伏爾泰離開他們祖國的鞭子,束縛伽利略的鎖鏈,焚燒范尼尼的火焰又在發出聲響了:——這種聲音出現在哪兒呢?出現在一個驕傲地自稱為自由聖壇的國家。在這樣一個政府的統治下——它一面破壞思想與言論的權利,一面卻吹噓其容許出版自由;在一個文明和開通的國家,一個人由於是個自然神論者,而戴枷示眾並被監禁;卻沒有一個人為這種侵害人類的暴行憤慨地仗義執言。基督教的上帝,被其信徒們頌揚為謙遜和平的神;他,使世界再生的神,慈和的改革者,曾否授權給某一個人,讓此人可以欺壓另一個人,由於皂隸們唯他之命是聽,他就可以把那另一個人當作不信者而套上鎖鏈並加刑罰? 當使徒們到許多國家去向各民族傳教的時候,他們是否下命令殺死和毒死所有不相信基督的神聖使命的人呢?如果真的這樣做了,可以肯定地說,在這方面,較之目前有人靠了法律,把戴枷示眾和監禁的刑罰加到一個自然神論者的身上,使徒們不見得做得更有理。 難道伊吞先生沒有同樣的權利把你,勳爵閣下,叫作不信者嗎?你不是由於他宣傳了一種與你的信仰不同的見解而把他監禁起來了嗎?——怎麼說呢!——難道他沒有比你更有力的理由嗎?——不信者這個詞兒的唯一意義就是這樣的人,他嘴上承認他心裡並不相信的事。真理的標誌是完全憑藉它自身所包含的力量;——有意詐偽的標誌則是表現的花樣繁多,並傾向於採取各種它能辦到的壓制手段,企圖使人們承認不可能得到理性或說理支持的東西。一個不是感情用事的觀察家,會同情人們以自己見解的真理為根據,淳樸地說出他們持這種見解的理由,而絕不會同情那迫害他們的人公然表示他不願意用說理來回答這些見解,而靠了手中的權力,用酷刑和監禁來壓制這種見解,打擊宣傳這種見解的人們的精神。 我可以毫不猶豫地斷言,在我看來,在勳爵閣下主持的那次可笑的審訊中,伊吞先生所持的見解,較之控告者的見解更真、更善;但是即使伊吞先生的見解錯了,就像加爾文教徒的幻覺那樣地錯了,對於愛自由者和愛道德者來說,仍然有責任發出憤怒的呼聲,反對迫害制度的復活,反對用強制手段壓制任何見解,因為如果這種見解錯了,只需拿出真理來反對它;如果這種見解是真理,即使用強力來壓制,它最終還是要盛行的。 伊吞先生斷言,《聖經》從頭至尾是一篇寓言,是欺人之談,使徒們全是騙子和欺詐者。 [4] 他否認有耶穌基督的奇蹟、復活和升天。伊吞先生確是如此說,而檢察長則否定了他肯定的命題,而肯定了他否定的命題。從這個事實,能引申出什麼明確的結論呢?沒有,除了檢察長和伊吞先生二人持正好相反的見解。檢察長對伊吞先生實施某些過時了的橫暴的法律,因為後者出版了一本書,企圖證明某些被人們認為十八個世紀以前,在世界的遙遠角落發生的異常事件,實際上並沒有發生過。但是,關於事實真假的爭論同兩種見解的主張者的功過有何關係呢?沒有人能對他自己的信仰負責,因為沒有人能任意掌握自己的信仰。所以,伊吞先生是完全無可責難的。我們對於這樣一種判決的公正性作何想法呢?它判處一個人的罪,可是甚至連其罪行的影子也沒有提到。 據稱,伊吞先生的見解是被認作破壞道德——那是怎麼破壞的呢?他所出版的書,以不恭敬或譏訕口吻談了什麼道德真理呢?道德,或者說一個人或一個公民的責任,是建立在從人類的結合中產生的關係之上的,隨著這種結合的不同形態所產生的環境的變化,這種關係也會變化。在相同環境中的這種責任,在一切時代和民族中,都必須是相同的。與這種看法相反的見解則來自這樣的假設:上帝的意志是道德標準的源泉;顯然,即使竭盡那全能者的力量,也不可能使實際上邪惡的事變成道德的事。一個全能的惡魔也許能夠,或者說,無疑地能夠責罰道德,而獎勵罪惡,但他靠了這種手段絲毫也不能改變它們的抽象的、不可變動的本質。——靠了天意的干預,全能的力量可以改變人類社會的關係;——在這種情況下,根據這種變動的必然的和自然的結果,原來是善的,會變成惡的;但是那對立原則的抽象本質不會發生絲毫變化;例如,社會用來鎮壓強盜、暗殺犯和強姦犯的刑罰是公正的、值得讚揚的,而且是必要的。有的制度,專門制止那些破壞社會根本目的的活動,我們是讚揚和尊重的——但是,有人僅僅表示他不信仰某種體系,同時又只運用理性給予人們的宣傳方法,可是,相信這種體系的人卻手中有權,這時如果把上述鎮壓盜賊的暴力手段用到這個人身上去,當然這是明顯的非人道和非道德的;如果假設從一個不可知的神那兒有任何啟示可以掩飾如此愚蠢、不可辯解的、沒有受到觸犯而對人進行的迫害;那麼,這等於消滅理性建立在善惡之間的界線;那麼,毫無準則的宗教狂就有藉口可以作出任何瘋狂行為,這種瘋狂行為並不是在神的啟發下產生的,而是它自己的狂暴感情所產生。 只有人類才能具備道德品質。說宇宙的神靈具有道德品質,或者假定這種神靈能夠改變道德品質,就是把上帝降低到人,是讓這一不可理解的存在具有同任何可能的 關於他的本質的解釋不相容的品質。這兒可以提出一個問題——創造主應不應該完完全全同被創造物一樣?不。把人的道德品質賦予上帝,就是假定他也會有感情,從肉體產生的感情;顯而易見,一個純粹的神靈不可能有這些。一頭熊如果不粗魯,它就不完整;一隻虎如果不兇猛,它就不完整;一匹象如果不馴善,也不完整。如果要證明一個神與熊一樣粗魯、虎一樣兇猛、象一樣馴善,這樣的論證會是多麼不深刻 !但即使我們隨俗這樣假定,上帝是一位可敬的老翁,他坐在雲端的寶座上,他的胸中活動著與人類相似的千萬種感情,他的意志也和地上的君王們一樣地善變和不穩定,——總不能公然否認他具有善和公正這樣的品質吧,大家也會承認他不會贊成任何違反這些品德的行為。對人們發表意見採取迫害手段,是不公正的。既然人們崇拜這麼一位神明,又吹噓他是多麼的慈惠,但他們卻加害於他們的同類,由於他對神的看法與他們的不同,這怎麼說得過去呢。——唉!崇拜一個慈惠的神而又迫害人的人,本來是不能自圓其說的;只有那些崇奉惡魔的人才會使他們的行動與這些原則相符合,以惡魔之名來監禁人、折磨人。 由於一個人的見解,而對他施以刑罰;這種行為的唯一適當的名稱就是迫害。迫害到底要達到什麼樣的目的呢?它能說服受害者嗎?它能向人民證明這個人的見解的謬誤嗎?它也許能使他成為偽善者,而使人民成為懦夫,但是惡劣的手段絕不能促成善的目的。不帶偏見的人就會懷疑這種需要用暴力來支撐自己的學說。 蘇格拉底被毒死是因為他敢於反對他的同胞們接受使人墮落的迷信的教育。他死後不久,雅典人認識到對他的判決的不公;控告他的人梅利都斯被定罪,而蘇格拉底卻成了半神。 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是因為他企圖以更道德、更人道的教規來取代摩西的教儀——他的審判官向公眾宣告了他無罪,但是一群頑固而無知的暴民要實行恐怖手段。——巴拉巴,那個殺人犯和叛亂者得到釋放。溫和的改革者耶穌卻被殺了來祀奉猶太人的血腥的神。時光飛逝,時光改變了局面,人們的見解也隨著改變了。 總是走極端的庸人們也相信了耶穌被釘十字架是一個異常的事跡,而在那些蒙昧的時代,奇蹟總是很多的,這些奇蹟的證據也從不會缺乏,總之證明他是神聖的。這種信仰,經歷了多少年代之後,獲得了聲勢,直到耶穌的神聖成為一個教條,誰要有所爭議,就得死,誰要懷疑,那就是瀆神。 基督教 現在是正統的宗教;誰想駁斥它,那麼輿論就會認為他比殺人犯和叛亂者還要罪加一等。雖然,如果這個人的天才也和他的勇氣不相上下的話,再加上環境的種種特殊際會和遇合,未來的時代也許會把他崇奉為神明,然後再以他之名,去迫害另外一些人,正如人們以全世界所崇敬的他的先行者的名義迫害他一樣。 曾經支持過其他各種流行信仰的手段,也都同樣被用來支持基督教。戰爭、監禁、屠殺和欺騙;史無前例的、無可比擬的暴行終於使基督教成為它現在的模樣。我們從我們祖先那兒繼承的這種信仰便是這樣形成和這樣維持下來的。——為了保持這種信仰,我們爭吵、迫害、憎恨。——用類比的方法,豈不能得出這樣的見解,基督教也和其他種種體系一樣地產生和壯大,因此它也將和它們一樣地衰落和滅亡;由於它是靠了暴力和欺詐,而不是靠了理性和說服在人類中間取得承認,因此,當一旦人們的熱情消失,而時光——謬誤見解的、永無錯失的駁斥者——就會把基督教的假造證據拋進黑暗的古董堆里去,那時基督教就過時了,於是人們將隨心所欲地笑談什麼聖德、信念、贖罪和原罪,猶之乎他們現在談到朱庇特大神的變形、羅馬教的聖靈、巫術的效驗以及亡靈的顯現等等。 如果基督教的創始和延續,是憑藉理性和說服的力量,憑其自明的優越和正確,那麼上述類比將是不能成立的。對於一種完全符合自然和理性的體系,我們永不能推測它在未來會過時。它將與自然和理性一樣長久,它是一個真理,其不可爭辯的性質,就如同陽光一樣,如同殺人有罪這個道理一樣,也和其他以我們的肉體和有關環境為根據的各種物質的、道德的事實一樣;只要人還是人,就必須承認這樣的真理。——有一個不可反駁的事實,只要考慮到它,就能免去由於輕信而倉促作出的結論,或者減少由於輕信而對這些結論的固執。這個事實是,如果猶太人不是如此野蠻而瘋狂的種族,甚至如果巡撫彼拉多的判決能夠同他的說話一樣率直,那麼,基督教就永遠不會盛行,甚至根本不會存在。 [5] 人啊!既然你們最喜好的見解,其存在的根據是如此薄弱,其來源是如此可疑,你們至少要學一點謙虛的精神吧;至少該承認你們自己也可能由於教育和環境的誘導而信奉了那些缺乏理性證明的教義,其真實性至今還未得到充分闡明。你們至少應該承認你們的某一人類兄弟的見解即使有誤,也不能成為遭到你們仇恨的充分理由。啊!由於一個兄弟駁斥你們的信念的合理性,你們就用肉刑和監禁來責罰他?如果對宗教見解的迫害竟得到道德家的認可,這會把門戶開放得多大,從此種種色色的搗亂分子就能擾亂社會的安寧!還有什麼野蠻流血事件會得不到批准呢!——但是我要問,如果有一個人來反駁一種已被普遍接受的學說,或者他證明了這種學說的謬誤和無用,從而將使錯誤和無用的東西被推翻;或者他這樣做就促使信奉此說的人們有機會去證明這種學說的優越和真實;這樣的人是否就不應受到社會的尊敬,而應該受到拒斥。——當然他的舉動絕不是罪行。當然,這樣的人物,他把時間花在對我們的道德本質所產生的重大問題的無畏的、不受約束的探討上,應該得到開明法律的保護,而不應受到它的敵視。我想請你明白這麼一個道理,我的勳爵,就是鐵鑄的鐐銬束縛不住,也折服不了有道德的靈魂。道德的靈魂,將從那潮濕而孤寂的地牢中自由地、不屈不撓地飛升;而你的靈魂呢,則絕不敢從你那神氣活現的司法交椅上向上飛翔。我不必警告你注意你既自命為一個基督徒,別忘了你還是一個人;但是我要警告你的是,你可別促成這樣一個時期的迅速來到,在目前的強權制度下,這樣一個時期正在迅速地成熟中,一旦這種時期到來,法官們的席位將由拜金主義和奴隸主義來占領,紐蓋特監獄的囚室將成為所有光榮、真實的人們的住所。 我並不想拿伊吞先生來和蘇格拉底或耶穌比較;他是一個具有無瑕疵的、值得尊敬的性格的人物,他是一個無任何罪狀可以指責的公民;因此,他作為公民和人的權利遭到損害,也必然是遭到非法的、不道德的暴力的損害。但是我可以斷言,假定人類中間出現第二個耶穌,假定又出現一個像蘇格拉底似的人物來教化人世,長期的監禁和無恥的刑罰(由勳爵閣下所恢復的迫害機構來決定)將會代替過去的毒藥和十字架而起作用,而民族品格上所沾的污點(如雅典人和猶太人身上所沾的污點),將永遠不可能洗刷掉;除非把記載它們的歷史燒毀。一旦基督教從地面上消滅,對它的記憶就像人們對多神教的記憶一樣殘留著,但只是殘留著作為笑話和驚訝的題目,氣憤的後人將把這種暴行當作永恆的恥辱;就像殺害蘇格拉底的暴行一般,它將受到世世代代人們的唾罵。 像流星一般穿過哥特人時代和迷信時代的那些恐怖的、造成大災難的暴行,在道德家們看來,無非是已知原因的必然結果;但是,在一個開明的時代,一個開明的民族中卻出現了只配野蠻人和瘋子去幹的事,那麼就連哲學本身也要產生這樣的懷疑,人類的本性究竟能不能從他們〔歷史的〕幼年的暴躁和怯懦中解脫出來。你,我的勳爵,就是這種新生的迫害制度誕生時在場的主要產婆之一。這種新的迫害制度,其不能自圓其說的程度,也正不下於其無能和邪惡的程度。書刊上觸目皆是所謂基督教的證明 (我覺得「證明」 這個字眼是帶有諷刺意味的);這些書上充滿了對於不信者的罵詈和誹謗,它們預先假定凡是不信基督教者必然是完全喪失理性和感情的人。他們從這些最無根據的論斷出發,把一些最可憎的教條當作首要原理。從這些虛假的前提得出的推論頗能以其邏輯性和正確性來哄騙人;但是基礎既然是薄弱的,不必是建築師,任何人也能預言這種建築物的不穩固。——如果基督教的真實性是不可爭議的,那又何必寫這些書呢?如果這些書已充分證明了它的真實性,那還會有什麼爭論的必要呢?如果上帝已經說了話,全世界為什麼還不信服 ?如果基督教還需要更淵深的學問、更艱苦的研究來確立其真實性,那為什麼又企圖用武力來完成這一事業,難道人類的心靈只有靠武力才能滿意地影響它自己?最後,如果基督教的真理不能 被證明,那又為什麼要無能地企圖從上帝那兒奪走他對他的創造物的統治權,而毫不虔誠地斷言慈善的聖靈已拋棄了那人類幸福最必需的知識,這種知識從其傳布時開始,就受到不斷的挑剔和妄咎,成為不可解的憎恨的唯一原因?——基督教要就是真理,要就不是。如果是真理,它是從上帝那兒來的,它的真實性能接受懷疑和爭論的程度不能超出其全能的作者所允許的程度;如果是真理,它能有合理的證明,也可以同洛克和牛頓所建立的關於物質和心靈的原理一樣地放在爭論範圍之外;由於這一被爭議的事實有很大的現實效用,因此我們必須認為那慈惠的神也一定很希望關於它的知識能在世上傳播。——如果基督教不是真理,那麼絕不會有任何開明的法律處罰一個理論家,他所反對的體系由於受到普遍的承認而變得更致命和更有害;這種體系由於以一種普遍信仰的形態,通過教育,同人類心靈的偏見和情感糾纏在一起,而更能產生荒謬的和破壞性的後果。 讓我們設想有這麼一位糊塗的哲學家,他斷言地球是宇宙的中心,或者認為觀念可以脫離感覺或反應而進入人類的心靈。這個人的見解可以證明是錯誤的;他宣傳一種錯誤的見解。然而,難道他就應該受到戴枷示眾和監禁的刑罰嗎?當然絕不應如此;也許要解除一個公民和一個人的義務,誰也拿不出更正確的辦法。我承認上述這個例子舉得並不恰當。社會上有思想的那一部分人,並沒有把基督教當作不可爭辯的真理來接受,如同他們接受牛頓學說的體系那樣。而社會上有很大一部分人,他們之間具有廣泛而有力的聯繫,他們唯一收入的來源就是作為一種普遍信仰的基督教。 對於某種信條的宣揚者,不管這種信條如何可笑和荒謬,加以肉刑和監禁總是極其野蠻和不講政治的行為。至於某種尚在爭議 中的 見解,如有人持反對的態度,而對他進行迫害,那麼其殘忍的程度又有多大;許多學識超人、具有深刻天才和無瑕的道德的人們為了同這種見解作鬥爭耗盡了、最後是犧牲了他們的生命。 這樣的時代快要到來,我希望你,我的勳爵能活著看到它的來臨,到那時,伊斯蘭教徒和猶太人,基督徒、自然神論者和無神論者,將會歡聚一堂,共同享受這種聯合所帶來的好處,而在慈善和兄弟友愛的關係中團結起來。——我的勳爵,你處罰了一個無辜的人——他身上沒有任何罪孽——而你判處了他肉刑和監禁。我寫這封信給你,並不希望說服你,要你承認自己的行動錯了。最無原則、最野蠻的人都善於作詭辯,以證明他們非如此做不可,證明邪惡就是道德。但是我以我孤單的聲音,來表示我的異議,也就是說,你對伊吞先生的判決是殘暴而不公正的;我以我孤單的聲音來維護人類的權利(不管我的影響會有多大),這些權利遭到了你蠻橫而非法的破壞。 勳爵閣下, 你的——。 * * * [1] 見檢察長的發言。 [2] 根據一七九一年福克斯先生的法案,在審判誹謗案件時,陪審員應根據法律和事實進行審判。 [3] 莎士比亞語。(雪萊此處僅述其意,非莎氏原句。——譯者) [4] 見檢察長的發言。 [5] 據《新約·馬太福音》第 27章,巡撫彼拉多判耶穌死刑時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罷。」此處雪萊意指彼拉多既率直地說耶穌是義人,無罪,如他的判決也和他講的話一樣,耶穌就不至於被處死,基督教也不會出現了。——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