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鴻淚史 · 第八章

徐枕亞 《雪鴻淚史》
兩人通函之法,卻補得好。且由此引出靜庵,承上啟下,暗暗度過,生出以下無數文字來。作文關鍵,即在於是。 夢霞歸家後之日記,只可寫家庭狀況。梨影一方面,用虛筆點綴,不能實寫。行文至此,幾有水盡山窮之概,乃忽然請出一靜庵,便覺生面別開,文勢一展,真如左右逢源,取之不竭。 靜庵確是絕好一夢霞影子,而其歷史妙在即從夢霞口中說出,烘托映帶,極雙管齊下之樂,此亦借賓定主法也。 靜庵八律,均情至語,而以末首為最佳,未首中尤以末聯為最佳。靜庵聞聲而感,夢霞即以詩語調侃之,趣語風生,如見當時歡謔情狀。 靜庵亦不愧一情種,故與夢霞交好,亦以情相感也。誦痴到來生一語,可以想見其為人矣。 情痴者每不自知其痴,且每笑人之痴,舍己耘人,忽明忽暗,是之謂真痴,不獨靜庵一人然也。 夢霞之痴,實不減靜庵,以痴遇痴,以痴勸痴,雙方痴談,言各成理,卒不能確定痴者為誰,寫來煞是好看。 靜庵勸夢霞一番說話,自是正理。彼蓋深知夢霞決非庸庸者流,萬不可輕於一殉,故此勸正與尋常有別,不可以其痴而廢其言也。 靜庵認情甚真,故議論亦極透闢,彼蒼與人以頂天立地之身數語,尤如棒喝一聲,足以警醒情界眾生之痴夢。勸到後來,夢霞仍說到他自己身上,至此而靜庵勸無可勸矣。若要勸人,還須自勸,以「吾將娶矣」四字收場,妙極!趣極! 傷心人之懷抱,無勸解之餘地。故夢霞雖能抉出其所以不可勸之理,而卒亦不能自勸也,悲夫! 《七夕》一絕,與第一章之《元夜》詩,遙映成趣。夢霞兒時,出語恆足驚人,故後來行事,亦自不同凡俗,辟千古情場未有之奇。 前次通訊,梨娘自有牘而無詩,夢霞有詩而無牘;此次通訊,梨娘有詩而無牘,夢霞有牘亦有詩。有補筆,無復筆;有活筆,無死筆。行文得此訣,庶免刻板之消矣。 梨娘十二絕,傷離懷遠,情見乎詞,《斷腸集》中佳句也。 《懷人詩》第七絕,未免流於盪,卻妙在著一「愧」字,覺其詞雖盪而意正,絕無可疵。 夢霞答書,直是兩人遇合後一篇小史,敘次極清,出語極摯,詩亦哀婉動人。 劍青原來亦是革黨中人物,夢霞之志,劍青實成之。臨行問答之詞,何等激昂慷慨,讀之而不動者,非男兒也! 夢霞得劍青臨行一激,總是真正醒悟,然亦幸有彼梨嫁先入之言耳。後來結果,一半殉國,一半殉情,實無所輕重於其間也。 別兄之後,繼以別母,別長兒之後,復別次兒,均是大難為情。人生最苦是離別,似此蓋尤離別中之最苦者也。 不幸之人,每遭天妒,斯語至痛。凡使夢霞才經回復之精神志氣,復為此盲風惡雨所摧殘,天厄若人,亦太甚矣哉! 飢而進餐亦尋常事。有心人便由此尋常細事,發出許多感慨,讀者於此,亦可悟無中生有之法。 寫夜景絕佳,中間一段,實借江山風月,寓淪落之感,言外更有意味可尋。 思母一層,斷不可少。 此章及前章情事,大致皆為《玉梨魂》所略。其未略者,亦多歧誤,如何母之知否?兩人之通訊,劍情之別話,均屬緊要關節,《玉梨魂》未曾說明者,故特標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