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鴻淚史 · 第七章

徐枕亞 《雪鴻淚史》
首段言情人交際,精神形跡,分如水犀,真說得出。即此可覘夢、梨兩人之心地,固非流俗人所能妄測也。 夢霞對梨娘則情真,對家人則情假,低徊往復,若有所不慊於心,實則所謂假者,仍是天真之發現,微至性人又烏能作是語哉! 諸人初見夢霞之時之語,各如分際,出話不同而親愛則一。 現何母對劍青數言,可見其於夢霞,實有所偏愛。惟此偏愛,亦正與常人不同,所以能為夢霞之母。 夢霞姻事,何母未嘗不於心。有此一番談話,後文乃不覺其突。劍青答母之語,亦能深諒夢霞之心,惜夢霞此時已為情場失意之人。「婚姻」二字,言之痛心,初不系乎自由與專制矣。 劍青一夕話,侃侃而談,真能抉出「情」,字真際,足以警醒痴愚。夢霞本能自覺,入此良言,心地乃益明澈,所以異日終不至於墮落也。 家庭之樂,為人生所不可必得。得之而不能享,是為至愚。 夢霞之家庭,雖未得為十分美滿,亦足當,「和順」二字。夢霞情感雖多,性靈未汩,一經接觸,便自清醒,然則夢霞固未負此家庭也。 夢霞此次之病,未必全系外感,撓情失志之餘,繼之以驚憂疑懼,百端交集,那得不病! 因病而心地愈明,必欲將隱情說出,以求心安,自是入情入理。《玉梨魂》作劍青私窺秘篋,此實大誤。 抑知夢霞若欲自秘,則此篋烏有不自慎密,而與人以竊窺之機者?且此事惟為夢霞自陳,乃足以見其覺悟之誠,若待劍青窺破,而始承認,則夢霞到底欺人,人格復安在哉! 夢霞自陳懺悔,劍青笑其未能,正道得著,可謂「知弟莫若兄」。然劍青能為此言,則劍青之多情,亦不弱於乃弟矣。 夢、梨之發情止禮,劍青未嘗不佩,抑又深服梨娘之智。一聞夢霞不願之言,便自怫然不悅,繼乃反覆勸喻,言之親切有味。 卒使夢霞胸次豁然,無復介蒂,自願締姻。此一席話,其力乃勝梨娘一紙書十倍。 夢霞既訴心事於劍青,劍青為之代陳老母,亦情事所必至。 《玉梨魂》亦將此層略去,且以下亦未表明。若其母終未知訂婚之由來者,非特事實不符,且陷夢霞於欺母之罪矣。 何母侃侃數言,未免有頭巾氣,然自是探源之論,不嫌過刻。且亦不僅為夢霞說怯,足令行善而心惡者,聞之喪膽。 夢霞之姊,忽在忽諧,最是可人。一種友愛之情,於謔浪笑傲中自然流露,家庭間有此種人,足以化慘霧為祥雲,增進幸福不少。 聚餐一段,純是至性語,讀之令人油然生孝弟之心。 癥結既解,情感復上心來。夢霞固無如此心何,此心亦無如夢霞何也! 八詩敘別後之情,語亦真摯,惟較之他作,則似稍遜。 梨娘之書,姿致自佳。中段尤覺深情婉致,娓娓動人,不言愁而愁至,不言怨而怨深。 四絕首章,艷絕媚絕,寥寥二十八字,不厭百回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