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鴻淚史 · 第五章

徐枕亞 《雪鴻淚史》
聞泰伯廟離墓六七里,夢霞所遇之道士,不知何許人?所贈五律,高唱入雲,習習有仙氣,余頗愛誦之。 贈影一節,在夢霞為過望之喜,在梨影有自獻之嫌。然一觀後文,則此贈自有深意。梨影聰明女子,固早知此事之無好結果矣。 夢霞之誓,毋乃過激。一念狂痴,陷人陷己,此實書生之見誤之。梨娘與筠倩之死機,均伏於是矣。 夢霞第一次復書,《玉梨魂》略之,兩絕則僅載末二句。 今讀此書此詩,覺其憤無可遏,郁而莫伸,不平之氣,躍然紙上,如聞禰正平《漁陽參撾》,宜乎梨娘之不能堪也! 名場失手四絕,《玉梨魂》誤置於《贈蘭》、《題影》數章之前,而書則略之,書語頹喪已極,然夢霞後來卒踐此言。 梨娘一勸,收效乃在於死後,不亦痛哉! 梨娘之書,情至義盡,字字清醒,卻字字沉痛。語語解脫,卻語語纏綿。委婉若此,頑石亦應點頭。而夢霞競終於不悟,夢霞真惡魔哉! 夢霞之於梨娘,得尺則尺,得寸則寸,一方面愈退讓,一方面愈猛進。此書為梨娘第一次正告夢霞,使夢霞而即悟者,則一場慘劇,就此告終,後來之事,皆可以免。此事梨娘實處於被動地位,夢霞能舍彼,彼無不能舍夢霞,彼固至死尚求解脫者也。此書之語,不足死夢霞之心,適以堅夢霞之心,此則文字感人之毒,在夢霞固有不能自解者。惜哉梨娘!何不為無才之女子也! 梨娘之勸夢霞東渡,原欲使夢霞離彼而去,此層意思,余著《玉梨魂》時,卻未曾體會得到。《玉梨魂》第十章有云:「委曲陳詞,情至義至,字字從肺腑流出,一幅書成,芳心寸斷矣!」蓋即指此書也。 兩情愈逼愈緊,雖由夢霞為其主動,仔細思之,梨娘亦不能無過。夢霞第一次上書,原是客邸無聊,偶然弄筆,使梨娘能置之不答,或答而明示決絕,出以正大光明之語,不作纏綿悽苦之詞,則夢霞之情,何自而入? 前則無端竊其詩稿,後則作動情之答書,又復疊次連番,贈花寄意,此酬彼唱,折簡傳情,人非木石,疇能已於懷思者? ! 夢霞第一次誓書,因得梨娘小影而作。夫衾中小影,何自而來?案頭詩稿,又何自而去?此不皆多事乎?後來種種,欲專責夢霞,夢霞決不任受。我為此論,未免過刻。揆之事實,蓋未嘗謬,以質梨娘,應亦首肯也。 梨娘以大家閨婦,不辭勞瘁,盡力於蠶事,可謂有敬姜遺風。至彼此時不答夢霞,自有不可說者在,非因蠶忙,不遑弄筆也,觀下文便知。 夢霞在家時之日記,處處以老母為言,天性肫摯,自然流露。比離家後,則忽然冷落,彩筆一枝,別有用處,不復作孺慕語矣。然觀其前次病中,聞醫言心疾,忽念及此身未可死,乃知夢霞固未嘗須臾忘老母也。即此篇自責之語,亦純是至性用作,烏得而非之哉! 梨娘之病雖出意外,實亦在夢霞意中。梨娘不病,烏得為夢霞知己哉?! 兩情若此,一面尚難,隔水牽牛,空勞悵望,無聊之極,妒及侍鬟,痴絕亦痛絕! 《問卜六絕,未載《玉梨魂》,誦其詞,深情刻露,沉痛萬分,直受次回衣缽矣。 梨娘病狀,由鵬郎口中述來,悽然若睹。至今讀之,猶令人傷心淚落,況夢霞留日,能不驚怛欲絕哉! 就末節崔翁之言觀之,梨娘確是一賢能之婦,苦心全節,只手持家,洵屬可欽可敬。惜卒為情誤,身既殞而家亦隳,九原有知,能無餘痛! 後來梨、筠俱亡,夢霞長逝,崔翁亦奄然就斃,卒未知其所以然,此老一生夢夢,大是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