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鴻淚史 · 第四章

徐枕亞 《雪鴻淚史》
長歌一首,沉鬱慷慨,濡血成篇,而宛轉言情,蒼涼應節,庾、鮑、韓、杜兼而有之矣。 夢霞之病,自知之,梨娘知之,費醫亦知之。夢霞自知而不能自藥,費醫知之而無能為力,梨娘乃能以一篇錦字,兩剪蘭花,驅病魔而遠去,誰謂治相思無藥餌哉? 梨娘書中有云:「留此身以有待,且及時而行樂。眼前雖多煩惱,後此或有機緣。」此數語曾有人函詰著者,謂為可疑之點,曰:「有待。」曰:「機緣。」果何所指?不知此正是梨娘之妙用。夢霞之病源,梨娘知之審矣。欲愈其病,必先慰其情。如此云云,即為慰情之語。若病癒而後,又無需此虛言相慰矣。曾謂冰清玉潔之梨娘而懷他念哉。 夢霞病而梨娘擔憂,一札兩詩,真情畢露。是病魔之來,適以助情魔之虐也。第一次贈蘭,尚在有意無意之間。第二次則明明有意矣。夢霞詩云:「美人此意最分明。」斯語確也。 從此情苗怒茁,與蘭俱長,無言之蘭,能為痴男怨女作斷腸媒,是亦奇事。 夢霞詠蘭兩詞,寓意亦自深遠。就詞論詞,亦無愧名句。 乃深自謙抑,不求勝人,明是退讓,反說求工。其實仍竊怡紅故智,而用意更深一層。謂不如是不足以顯梨影之真才也。此夢霞深情作用,亦夢霞狡獪伎倆,閱者不可被他瞞過。 夢霞索觀梨娘詩稿,若不以病餘消遣為由,梨娘猶未必遽肯相示。小兒女恃愛撒嬌,夢霞則恃病乞憐,惡甚亦趣甚。 梨娘詩才清絕,心跡皎然,卷中諸什,雖多悽怨之詞,卻有大方之致。多才折福,無足為怪。使其勘破情禪,一塵不染,含茶茹櫱,直到白頭,豈非一巾幗完人!今乃於清淨中,又著此一番情感,致復損其壽,夢霞之誤人甚矣哉! 《玉梨魂》於梨娘從前種種,未有一字提及,此章事足補其漏。而其人身世,即於其人詩中得之,更省卻幾許筆墨矣。 衾寒如鐵,好夢初回。一盞殘燈,半明半滅。床頭鼠子,嘁嘁作聲。此時情景,閱者設身處之,堪乎不堪?傷哉夢霞,身當其境,吾不知其何以挨過此殘宵也! 誤盡才人是此書。一部《石頭記》之罪案,七字足以定之。 夢霞亦被誤之一人,故言之真切若此,然豈第身陷情窟者?為此書所誤,今之喜作哀情小說者,亦皆被誤於此書者也。 《玉梨魂》第六章,已雲「清和天氣」,其時夢霞尚未病也。不知夢霞之病,尚在三月之中。《玉梨魂》既將石痴東渡時日移於後,又將夢霞臥病光陰移於前,前後倒置,不符殊甚。 而此章末兩節之情事及詩詞,又均為所略,是不可不亟為指出者也。 夢、梨兩人,以理言,以勢言,萬無可合之理,盪檢踰閑,為文君、相如故事,兩人又均非其倫,欲合則無可合,欲離又不能離。無端邂逅,至死糾纏,其情之苦,良有獨絕古今者! 使兩人中有一人焉,有自決之能力,知其不可而毅然絕之,回頭苦海,撒手懸崖,寧非幸事!惜乎,其皆一往情深,不遑返顧也。 病後追思,兩情之接觸又逼近一步。自此以後,更步步淪入苦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