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遊記〉與中國古代政治 · 孫行者勸唐僧收起善心
劉備殂,遺詔敕後主曰:「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蜀志》卷二《先主傳》章武三年注引《諸葛亮集》載先主遺詔)此言也,是教後主如何修身,不是教後主如何治國。換言之,是教後主如何做人,不是教後主如何做一國元首。人主所恃以治理天下者,不是道德,而是法律。韓非說:
夫聖人之治國,不恃人之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為非也。恃人之為吾善也,境內不什數;用人不得為非,一國可使齊。為治者用眾而舍寡,故不務德而務法。夫必恃自直之箭,百世無矢;恃自圜之木,千世無輪矣。自直之箭,自圜之木,百世無有一;然而世皆乘車射禽者,何也?隱栝之道用也。雖有不恃隱栝,而有自直之箭,自圜之木,良工弗貴也。何則?乘者非一人,射者非一發也。雖不恃賞罰,而有恃自善之民,明主弗貴也。何則?國法不可失,而所治非一人也。故有術之君不隨適然之善,而行必然之道。(《韓非子》第五十篇《顯學》)
何況「君臣非有骨肉之親」,(《韓非子》第十四篇《奸劫弒臣》)「人臣之情非必能愛其君也,為重利之故也」。(《韓非子》第七篇《二柄》。《管子》第六十七篇《明法解》亦云「群臣之不敢欺主者,非愛主也,以畏主之威勢也;百姓之爭用,非以愛主也,以畏主之法令也」)劉項相爭之際,豪英之士曾比較他們兩人的性格。王陵說:「陛下嫚而侮人,項羽仁而敬人。然陛下使人攻城略地,所降下者因以與之,與天下同利也。項羽妒賢嫉能,有功者害之,賢者疑之,戰勝而不與人功,得地而不與人利,此其所以失天下也。」(《漢書》卷一下《高祖紀》五年)陳平說:「項王為人恭敬愛人,士之廉節好禮者多歸之,至於行功賞爵邑重之,士亦以此不附。今大王嫚而少禮,士之廉節者不來。然大王能饒人以爵邑,士之頑頓嗜利無恥者亦多歸漢。」(《漢書》卷四十《陳平傳》)酈食其說:「漢王降城即以侯其將,得賂則以分其士,與天下同其利,豪英賢材皆樂為之用。項王於人之功無所記,於人之罪無所忘,戰勝而不得其賞,拔城而不得其封。非項氏,莫得用事。為人刻印玩而不能授,攻城得賂,積財而不能賞,天下畔之,賢材怨之,而莫為之用。」(《漢書》卷四十三《酈食其傳》)兩人性格如此,一則享有四海,一則不能保其首領。由此可知人主所恃者為刑賞,而非仁義。要是欲行小善,藉以取得天下,更是痴人夢想。
作者不是反對道德,道德是無人反對的。作者所不敢同意的,乃是人主治理國務,不依法律,而依道德之說。道德是律己的,法律是律人的。人主對己,固然要以道德自勉,對人卻不能單用道德勉勵。顏回屢空,一簞食,一瓢飲,衣褞袍,居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這是道德行為。人主對己,固然應該一簞食,一瓢飲,對人卻不能不希望大眾都有玉粒珍饈;對己,固然應該衣褞裙,對人卻不能不希望大眾都有美服華裙;對己,固然應該居陋巷,對人卻不能不希望大眾都有高屋崇宇。管子說:
政之所興,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民惡憂勞,我佚樂之。民惡貧賤,我富貴之。民惡危墜,我存安之。民惡滅絕,我生育之。能佚樂之,則民為之憂勞。能富貴之,則民為之貧賤。能存安之,則民為之危墜。能生育之,則民為之滅絕。從其四欲,則遠者自親,行其四惡,則近者叛之。故知予之為取者,政之寶也。(《管子》第一篇《牧民》)
天天希望大眾同顏回一樣,一簞食,一瓢飲,衣褞袍,居陋巷,是以聖人之所難,而望眾人為之。倘若自己衣則嗶嘰,食則魚翅,住則洋樓,行則汽車,而乃要求大眾忍受苦痛,冬暖而兒號寒,年豐而妻啼飢,則不談道德還可,一言道德,只有引起大眾反感。
我研究漢宋學說,以為漢學所注意的,是治國平天下之術,而非修身齊家之道;宋學所注意的,是修身齊家之道,而非治國平天下之術。漢學注意治平,並未忘記修齊之道;宋學注意修齊,而卻忘記治平之術。降至明代,為人主者乃更進一步,要求人民修身齊家,以供他們治國平天下之用。政有不理,則曰非我之罪也。有治平之權,而不負治平之責,則連宋學都沒有念通了。修齊之說創自儒家。漢武帝「罷黜百家,表章六經」,然究其實,武帝並未實行孔孟主義,更未曾重用儒生。當時四夷未賓,制度多闕,上方欲用文武,求之如弗及,故曾下詔徵求弛之士,待以不次之位。(《漢書》卷六《武帝紀》元封五年詔)儒生不過董仲舒(治《春秋》,位至丞相)、公孫弘(學《春秋》雜說,位至丞相)、倪寬(治《尚書》,位至御史大夫)三人,而三人又皆「明習文法,以經術潤飾吏治」。(《漢書》卷八十九《循吏傳·序》)宣帝曾說:「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漢書》卷九《元帝紀》)道德是用勸誡之言,勸人為善,誡人為惡。但是勸誡之言只可與上智者語,不可與下愚者言。上智者寡而下愚者多,所以道德觀念常至於窮,於是宗教方面就濟之以天堂地獄之說,政治方面又濟之以刑賞。刑所以嚇人,賞所以誘人。誘之以名利,賞其為善;嚇之以刑獄,罰其為惡。賞是人人所愛的,刑是人人所畏的。這個愛畏情緒便是政治能夠施行的心理條件。人主蔑視這個心理條件,一切作為必至徒勞無功。反之,人主若能利用人類愛畏之情,誘之以所愛,嚇之以所畏,必能驅使幹部推行政令,又能驅使人民奉行政令。管子說:「明主之治也,懸爵祿以勸其民,民有利於上,故主有以使之。立刑罰以威其下,下有畏於上,故主有以牧之。故無爵祿,則主無以勸民;無刑罰,則主無以威眾。故人臣之行理奉命者,非以愛主也,且以就利而避害也。百官之奉法無奸者,非以愛主也,欲以愛爵祿而避罰也。」(《管子》第六十七篇《明法解》)又說:「明主之道,立民所欲,以求其功,故為爵祿以勸之;立民所惡,以禁其邪,故為刑罰以畏之。」(同上)「夫慕仁義而弱亂者三晉也,不慕仁義而治強者秦也」。(《韓非子》第三十二篇《外儲說左上》)「秦國之俗,貪狠強力,寡義而趨勢,可威以刑,而不可化以善,可勸以賞,而不可勵以名」。(《淮南子》卷二十一《要略》)風俗如斯,而建設中華民族大一統的國家者不是三晉,而是秦。何以故呢?商鞅變法,知順秦民之性,用嚴刑以威民,立重賞以勵民。刑賞者人主之二柄也。韓非說:「明主之所道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謂刑德?曰殺戮之謂刑,慶賞之謂德,為人臣者,畏誅罰而利慶賞,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則群臣畏其威,而歸其利矣。」(《韓非子》第七篇《二柄》)孔子為魯大司寇,攝行相事,必殺少正卯,而毀三孫之城,何曾專講仁義惠愛。「世之學者說人主,皆曰仁義惠愛而已矣。世主美仁義之名,而不察其實,是以大者國亡身死,小者地削主卑。故善為主者,明賞設利以勸之,使民以功賞,而不以仁義賜;嚴刑重罰以禁之,使民以罪誅,而不以愛惠免。是以無功者不望,而有罪者不幸矣。」(《韓非子》第十四篇《奸劫弒臣》)這是治國的道理。「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此系做人的道理,二者應有區別。
說到這裡,閱者將提出抗議,以為文不對題。但是,閱者須知本書不是以文藝的眼光,批評《西遊記》;也不是以考證的方法,研究《西遊記》;而是借用《西遊記》的情節,借題發揮,說明政治的道理。唐僧西行取經,其功業之偉大不在漢高祖、唐太宗之下,而百靈下界,一路遇到妖魔,其成功的艱難比之漢高祖、唐太宗之與敵人搏鬥,似有過之而無不及。自古成大功立大業者無不克服無數次的艱難,而這艱難又常是阻礙了成功之路,不能逃避而只有克服。「哪方有火?東方南方北方俱無火。哪方有經?西方有經。有經處有火,無經處無火」,這確實是「進退兩難」了。而唐僧仍說:「我只欲往有經處去。」(第五十九回)即欲往有火處去。雄心勃勃,而又不避危險,這是古來立大功成大業者必須的條件。秦末,陳涉起事,「郡縣多殺長吏以應涉。沛縣父老共帥子弟,殺沛令,開城門,迎高祖,欲以為沛令。高祖曰『此大事,願更立可者』。蕭(蕭何)、曹(曹參)等皆文吏,自愛,恐事不成,後秦種族其家,盡讓高祖,高祖乃立為沛公」。(《漢書》卷一上《高祖紀》秦二世元年)高祖有取天下的雄心,而又不惜孤注一擲。蕭、曹文吏,雖有興邦佐國之才,而畏首畏尾,不敢冒險,只能因人成事。唐僧跋履山川,逾越險阻,其有取經的雄心,誰都不能否認。然要實現雄心,必須克服艱難,這個艱難是現實的,而非念念多心經,(第十九回)就可了事。換言之,須有具體的實力,絕非抽象的觀念所能解決。佛門弟子本以慈悲為懷。唐僧敬重三寶,富貴不能動其心,威武不能屈其志,只因有了好「善」之心,卻延擱了許多前程。韓非說:「好惡見,則下有因,而人主惑矣。」(《韓非子》第三十四篇《外儲說右上》)妖魔「因」唐僧向善之心,遂設圈套,使唐僧墜入其中,而不之覺。「屍魔三戲唐三藏」,(第二十七回)孫行者謂其「一心向善」,故有此災。(第三十二回)銀角大王說:「我看見那唐僧,只可善圖,不可惡取。若要倚勢吃他,聞也不得一聞,只可以善去感他,賺得他心與我心相合,卻就善中取計,可以圖之。」(第三十三回)紅孩兒說:「若要倚勢而擒,莫能得近,或者以善迷他,卻到得手。但哄得他心迷惑,待在我善中生機,斷然拿了。」(第四十回)對這妖精圈套,孫行者勸告唐僧:「師父,今日且把這慈悲心收起,待過了此島,再發慈悲吧!」(同上)奼女求陽之時,孫行者又警告唐僧:「師父要善將起來,就沒藥醫。」(第八十回)一路遇到魔障,而均為「善」所迷,中了妖精圈套。商鞅說:「凡人臣之事君也,多以主所好事君。」(《商子》第十四篇《修權》)韓非說:「君無見其所欲,君見其所欲,臣將自雕琢。君無見其意,君見其意,臣將自表異。故曰去好去惡,臣乃見素,去智去舊,臣乃自備。」(《韓非子》第五篇《主道》)昔者,燕王子噲好名,欲為堯舜,而以子之為賢,讓之以國,遂致齊師來伐,兵敗身死。此人主好名,人臣飾賢以要其君之例也。漢代取士有選舉之制,所謂選舉是鄉舉里選,采毀譽於眾多之論。但是一般民眾哪裡有評判的能力,因之核論鄉黨人物,就有待於當地的名流,汝南月旦可以視為一例。(《後漢書》卷九十八《許劭傳》)凡人能夠得到名流賞識,無不身價十倍,如登龍門。(《後漢書》卷九十七《李膺傳》)一般士子遂矯飾其行,以邀名流青睞。至其末造,沽名釣譽乃成風俗。舉一例說:
許武舉為孝廉。武以二弟晏、普未顯,欲令成名,乃共割財產,以為三分。武自取肥田廣宅奴婢強者,二弟所得並悉劣少。鄉人皆稱弟克讓而鄙武貪婪。晏等以此並得選舉。武乃會宗親泣曰:「吾為兄不肖,盜聲竊位,二弟年長,未豫榮祿,所以求得分財,自取大譏,今理產所增三倍於前,悉以推二弟,一無所留。」於是郡中翕然,遠近稱之,位至長樂少府。(《後漢書》卷一百六《許荊傳》)
既自污以顯弟,復剖陳以自顯,一舉而兄弟皆貴,盜名竊位於茲為甚。此亦朝廷尚賢之過也。所以韓非又說:「上用目,則下飾觀;上用耳,則下飾聲;上用慮,則下繁辭。」(《韓非子》第六篇《有度》)妖魔之於唐僧,固曾多方誘之,而皆不能動其心,最後誘之以善,唐僧果然墜入圈套。此即韓非所謂「人主好賢,則群臣飾行以要君欲」(《韓非子》第七篇《二柄》)之意。
更進一步觀之,古來政治上成功的人往往不講小節,有時他的行為且與「善」字相反。賈誼說:「人主之行異布衣,布衣者節小行,競小廉,以自托於鄉黨邑里。人主者,天下安,社稷固不耳……故大人者不求小廉,不牽小行,故立大便,以成大功。」(《賈子新書》卷一《益壤》)齊桓公多內寵而霸,宋襄公行仁義而亡,這是讀史者共知的事。楚漢相爭之際,項羽大破漢軍於彭城,漢王與數十騎遁去,「道逢得孝惠、魯元,乃載行。楚騎追漢王,漢王急,推墮孝惠、魯元車下,滕公(夏侯嬰)常下收載之,如是者三,曰:『雖急,不可以驅,奈何棄之!』於是遂得脫」。(《史記》卷七《項羽本紀》,參閱卷九十五《夏侯嬰傳》及《漢書》卷四十一《夏侯嬰傳》)這固然是「為天下者不顧家」,然而撥下兩兒乃欲減輕載量,以便自己逃命,其忍心害理,完全為私,而非為公。諸呂作亂,太尉周勃之功最偉,而文帝即位之日,即夜拜宋昌(由代國帶來的親信)為衛將軍,領南北軍,藉以牽制太尉周勃。俄而又徙周勃為丞相。不久,又免丞相勃,遣就國,(《漢書》卷四《文帝紀》、卷四十《周勃傳》)蓋國有威可震王之臣,非國家之福。七國之亂,周亞夫之功最大,其結果如何。景帝說:「此鞅鞅,非少主臣也」,遂乘其子買甲楯以為葬器之時,逮亞夫入獄。此際獄吏與亞夫之對話,真是無理極了。
廷尉責問曰:「君侯欲反何?」亞夫曰:「臣所買器乃葬器也。何謂反乎?」吏曰:「君縱不欲反地上,即欲反地下耳!」……亞夫不食,五日嘔血而死。(《漢書》卷四十《周亞夫傳》)
至於武帝之殺鉤弋夫人(趙婕妤),更出於深謀遠慮。
鉤弋夫人之子弗陵(昭帝),年數歲,形體壯大多知,上奇愛之,欲立焉,以其年稚母少,猶豫久之。後數日帝譴責鉤弋夫人,夫人脫簪珥,叩頭,帝曰:「引持去,送掖庭獄。」夫人還顧,帝曰:「趣行,汝不得活!」卒賜死。頃之,帝閒居,問左右曰:「外人言云何?」左右對曰:「人言『且立其子,何去其母乎?』」帝曰:「然,是非爾曹愚人之所知也。往古國家所以亂,由主少母壯也。女主獨居驕蹇,淫亂自恣,莫能禁也。汝不聞呂后邪,故不得不先去之也。」(《資治通鑑》卷二十二漢武帝後元元年)
即東漢母后臨朝之禍,武帝早已看到,故欲立其子,先去其母,其忍心害理是為公而非為私。政治上的是非與倫理上的善惡有時未必一致。父仇不共戴天,而禹乃佐舜治水。兄弟應該友愛,而周公竟殺管、蔡。徒「善」不足以為政,小善只足以誤國。孫行者「穿古洞,入深林,擒魔捉怪,吃盡千辛萬苦」,(第二十七回)積了許多經驗,而後勸告唐僧收起善心。取經尚且如此,何況治國平天下!
蓮花洞二魔念起咒語就可使喚山神土地
鮑宣對漢哀帝說:「夫官爵非陛下之官爵,乃天下之官爵也。」(《漢書》卷七十二《鮑宣傳》)人君固不能用官爵以市恩,用官爵以位置自己的私人,而人臣得到官爵之後,也不必感恩戴德,而效閹宦宮妾之忠。荀子說:「明主有私人以金石珠玉,無私人以官職事業。」(《荀子》第十二篇《君道》)孟子云:「君有大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易位。」(《孟子·萬章》下)所謂易位乃放逐舊君,迎立新君之意。荀子說:「天之生民非為君也,天之立君以為民也。」(《荀子》第二十七篇《大略》)君而不君,則為天下萬民起見,自應犧牲一人以利萬民,犧牲一姓以利天下。湯武革命,後人稱之為賢聖。孟子周遊列國,說諸侯以王道,王道者代周天子而王天下之道也。目中哪裡有什么正統觀念?
官階雖有高低之別,官吏的地位都是獨立的,其執行職務都是根據法律的。我們知道下屬必須奉行上司的命令。其實,下屬奉行命令,不是因為命令出之於上司,而是因為上司依法發布命令;命令的內容又無違法之處,而可以視為國家的命令。倘令上司不依法發布命令,或依法發布了,而命令的內容有違法之處,則下屬沒有奉行的義務。「在英國,法律不許人們藉口於命令而做不法之事。任誰都沒有服從不法命令的義務。所以一個士兵依將帥的命令,向無辜群眾開槍,而致引起死傷者,該士兵實犯了殺人的罪。總之,凡依別人命令而做不法之事,皆不能以之為辯解的理由,縱令受命的人有服從發令的人的義務。」[1]即英國法律承認每個官吏有其獨立的人格,並希望每個官吏不盲從上司的命令。蓋唯如此,而後國基才能鞏固。在軍隊中,縱令將官陣亡了,校官陣亡了,而兵士亦能獨立作戰。在政府中,縱令內閣總理突然死了,各部部長也突然都死了,而一般文官亦能繼續執行其職務。這比之獨裁國家,獨裁者一旦死亡,全國就陷入癱瘓之境者,當然不同。吾國刑法第二十一條云:「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限。」這也是希望官吏有獨立的人格,不要以服從為盡忠,服從而違法,還須受刑法上的制裁。
不幸得很,古來為人君者無不要求其臣聽命,而為人臣者也往往忘記自己是國家的官吏,並非一人一姓的仆妾,以聽命為盡忠,一則聽命,二亦聽命,措置乖方亦聽命,詔令違法亦聽命。聽命成為習慣,於是又進一步,不問發命令的人是否有權發命令,只要有人發命令,就奉行唯謹,不敢反抗。這種聽命的作風射入國人的腦中,國人遂謂神仙社會也是一樣。只要念著咒,燒了符,即「發了文書,燒了文檄」,(第四十五回)要風,風伯放風;要雲,雲童布雲;要雷,雷將鳴雷;要雨,龍王行雨。風雲雷雨「四部神祇」只知奉行命令,不問誰發命令。(同上)我們再看蓮花洞二魔金角大王及銀角大王,念動咒語,就得拘喚土地在他洞裡,一日一個輪流當值,「念起遣山咒法」,山神就把三座大山壓住孫行者。難怪孫行者仰面朝天,高聲大叫道:「蒼天蒼天,我也曾遍訪明師,傳授長生秘訣,想我那隨風變化,伏虎降龍,大鬧天宮,名稱大聖,更不曾把山神土地欺心使喚,今日這個妖魔無狀,怎敢把山神土地喚為奴僕,替他輪流當值。」(第三十三回)此無他,涇河龍王「行雨差了時辰,少些點數」,就遭殺於人曹之手。(第十回)聽命者為忠誠,不聽命者處死刑。在這種作風之下,誰人敢審查命令,當然奉命唯謹,不問發命令的是否有發命令的權;命令之發布是否依法定程序為之;命令的內容是否沒有違反法律之處。
曾子曰:「敢問子從父之令,可謂孝乎?」子曰:「是何言與?是何言與?昔者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爭友,則身不離於令名。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臣不可以不爭於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可得為孝乎?」(《孝經》第十五章《諫諍》)
而荀子亦謂「從道不從君,從義不從父,人之大行也」,(《荀子》第二十九篇《子道》)且引孔子之言:
魯哀公問於孔子曰:「子從父命孝乎?臣從君命忠乎?」孔子曰:「昔萬乘之國有爭臣四人,則封疆不削;千乘之國有爭臣三人,則社稷不危;百乘之家有爭臣二人,則宗廟不毀。父有爭子,不行無禮;士有爭友,不為不義。故子從父,奚子孝;臣從君,奚臣貞?審其所以從之之為孝,之謂貞也。」(《荀子·子道》)
子不以聽命為孝,臣不以聽命為忠貞,吾國先哲固已明言之矣。
後世人主往往不明此中道理,不希望群臣有獨立的人格,以為我既授你以官祿,你就要服從我的命令,命令的形式和實質有否違法,你們不得過問,這是最危險的事。蓋群臣非依法律服從命令,乃因官爵服從命令,服從與官爵成為連帶關係,其結果也,今日人主授我以官爵,我固須對之服從,明日僭主甚至於敵國授我以官爵,我亦須對之服從了。西漢之世,公卿百官所服從的是法律,雖以皇帝之尊,苟其命令有違法之處,百官亦無奉行的義務。漢景帝時,周亞夫為丞相,竇太后曰:「皇后兄王信可侯也。」上曰:「請得與丞相計之。」亞夫曰:「高帝約『非劉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約,天下共擊之』。今信雖皇后兄,無功侯之,非約也。」上默然而沮。(《漢書》卷四十《周亞夫傳》)豈但違法而已,命令若不合理,百官亦須抗爭。漢宣帝時,趙充國率兵伐羌,欲用屯田政策,「貧破其眾」,上奏陳情,天子不許;充國再上奏陳請,天子又不許;充國復上奏陳請,上於是報充國曰:「今聽將軍,將軍計善。」(《漢書》卷六十九《趙充國傳》)趙普為宋之開國元勛,嘗奏薦某人為某官,太祖不用。普明日復奏其人,亦不用。明日普又以其人奏,太祖怒,碎裂奏牘擲地。普顏色不變,跪而拾之以歸。他日補綴舊紙,復奏如初,太祖乃悟,卒用其人。又有群臣當遷官,太祖素惡其人,不與。普堅以為請,太祖怒曰:「朕固不為遷官,卿若之何?」普曰:「刑以懲罰,賞以酬功,古今通道也。且刑賞天下之刑賞,非陛下之刑賞,豈得以喜怒專之?」太祖怒甚,起,普亦隨之。太祖入宮,普立於宮門,久之不去,竟得俞允。(《宋史》卷二百五十六《趙普傳》)唯有合理的或合法的不聽命的將相,而後國基才能鞏固,要是個個大臣都如漢哀帝時鮑宣所言:「以苟容曲從為賢,以供默尸祿為智。」(《漢書》卷七十二《鮑宣傳》)則政治必無革新的希望。唐德宗時,陸贄有言:「自頃邊軍去就,裁斷多本宸衷,選置戎臣,先求易制,一則聽命,二亦聽命,爽於軍情亦聽命,乖於事宜亦聽命。將帥既幸於總制在朝,不憂於罪累,陛下又以為大權由己,不究事情。」(《舊唐書》卷一百三十九《陸贄傳》)觀德宗之作風,則其受惑於盧,絕非偶然。
天子要求公卿聽命,公卿要求百官聽命,百官也強迫庶民聽命。上自天子,下至百官,皆以自己之言為是,不許下屬懷疑。「夫不察事之是非,而悅人贊己,暗莫甚焉;不度理之所在,而阿諛求容,諂莫甚焉。」(司馬光《應詔言朝政闕失狀》)「子思言於衛侯曰:『君之國事將日非矣。君出言自以為是,而卿大夫莫敢矯其非;卿大夫出言自以為是,而士庶人莫敢矯其非。君臣既自賢矣,而群下同聲賢之。賢之則順而有福,矯之則逆而有禍,如此則善安從生?』」(同上)上暗下諂,遇到敵國外患,往往不攻自破。蓋聽命絕不是忠誠,而是阿諛。阿諛的人不識世間有廉恥事,國家興亡,他們「如失主犬,後主飼之,便復為用」。(《梁書》卷十七《馬仙琕傳》)晉高祖石敬瑭殂,少帝即位,契丹年年伐晉,天福十二年契丹入主東京,百官易素服紗帽,迎契丹主,伏路側請罪……民皆驚呼而走。契丹主登城樓,遣通事諭之曰:「我亦人也,汝曹勿懼,會當使汝曹蘇息。我無心南來,漢兵引我至此耳!」……契丹主分遣使者,以詔書賜晉之藩鎮。晉之藩鎮爭上表稱臣,被召者無不奔馳而至。(《資治通鑑》卷二百八十六後漢高祖天福十二年)
這是一幅絕妙的官民對照圖。百官平日聽命慣了,而聽命的原因則為保存官爵。所以契丹主「詔晉文武群官一切如故」,(《資治通鑑》卷二百八十五後晉齊王三年)他們就移其聽命於晉者,以聽命於契丹。反之百姓沒有官爵,他們不能借官爵而食租稅,反而須出租稅以養其上。所以他們對於異族雖然不能積極地作革命運動,而尚能消極地不與契丹合作。「農民保聚山谷,避契丹之患」。(《資治通鑑》卷二百八十六後漢高祖天福十二年)契丹得到土地,而不能得到人民,中原蕭條,十室九空,「猶雛飛之後,徒有空巢」。(契丹主之言,見《遼史》卷四《太宗紀》大同元年)而「東方群盜大起」,竟令契丹主謂左右曰:「我不知中國之人難制如此!」(《資治通鑑》卷二百八十六後漢高祖天福十二年)遂放棄其建國於中原之意,不能不急急北歸。由此可知平日慣於聽命的人早已失掉了獨立的意志,而無獨立的人格,表面上似是忠誠,實際上最不足恃,其願受敵人指揮,無異于山神、土地之服從惡魔咒語。
山神、土地猶如人世的鄉官一樣,地位甚低。他們與天上仙官不同,沒有一定祿俸,只能就地享受人間香火。(第十五回落伽山山神之言)孫行者念動咒語所喚出的山神、土地大率是年老(第五十回、第七十二回及第八十一回)而衣冠不整。(第四十回)年老而居下位,表示其無法力。衣冠不整,在大仙猶可說是不修邊幅,赤腳大仙即其例也。(第五回,既雲赤腳當然是不穿襪子)在小神,不過表示「少香沒紙,血食全無」。(第四十回)以如斯之祿俸何能任用神通廣大的神祇?以如斯之神祇,而委以守土之責,一旦遇到妖精之有大能力者,當然懼其欺凌,退避三舍,(第七十二回及第七十九回)縱慾「啟奏上天,奈何神職微小,不能見得玉帝」。(第四十三回)在這種情況之下,聽到妖魔念起咒語,何能不奉命唯謹。
說到這裡,我們不能不聯想到地方官的素質。茲只舉漢唐兩代為例言之。西漢時,「縣令多取郡吏之尤異者,是以習其事而無不勝之患」。(顧炎武《日知錄》卷八《選補》)至於鄉官如三老嗇夫游徼固然官秩甚卑,然「賢士長者未嘗不仕郡縣也,自曹掾書史馭吏亭長門干衛卒游徼嗇夫盡儒生學士為之」。(《文獻通考》卷三十五《吏道》引公非劉氏言)儒生學士所以願意屈就胥吏之職,乃有兩種原因:一是胥吏能夠直接向天子言事。
漢世之於三老,命之以秩,頒之以祿。當日為三老者多忠信老成之士也。上之人所以禮之者甚優,是以人知自好,而賢才亦往往出於其間。新城三老董公遮說漢王,為義帝發喪,而遂以取天下。壺關三老茂上書,明戾太子之冤,史冊炳然,為萬世所稱道。(顧炎武《日知錄》卷八《鄉亭之職》)
這與山神、土地不能啟奏上天者不同。二是胥吏有拔擢的機會。
漢法,郡縣秀民推擇為吏,考行察廉,以次遷補,或至二千石,入為公卿。黃霸起於卒史,薛宣奮於書佐,朱邑選於嗇夫,丙吉出於獄吏,其餘名臣循吏由此而進者,不可勝數。(《文獻通考》卷三十五《吏道》引蘇軾言)
因此之故,賢士大夫不但不以屈身於胥吏為辱,且多借徑於胥吏以發身。武帝討伐匈奴,師出三十餘年,徵發無度,「蝗蟲大起,赤地數千里」,(《漢書》卷七十五《夏侯勝傳》)而國內晏然無事,即因賢士大夫願先為郡縣胥吏,而地方行政甚見健全故也。唐太宗雖然知道,「治人之本莫如刺史最重,縣令甚是親民要職」,(《唐會要》卷六十八《刺史》上,貞觀三年)而對其人選卻不甚注意,有如馬周所說:「今朝廷獨重內官,刺史縣令頗輕其選。刺史多是武夫勛人,或京官不稱職,方始外出。邊遠之處,用人更輕。」(同上,貞觀十一年)同時士君子也不樂外任。唐代定俸之初,京官雖有歲祿,外官則否,(《新唐書》卷五十五《食貨志》五)貞觀中始頒外官之祿,然猶降京官一等。(同上)唐人云:「俸薄者無願人去,祿厚者終日爭先。」(《唐會要》卷六十九《刺史》上,大中六年十二月)外官的祿低於京官,這是唐代士大夫不願外任的一個原因。其次,西漢時,公卿多出胥吏。唐代初年,內官如中書侍郎、黃門侍郎亦得參知政事,成為宰相之職,而外官如都督、刺史者,其品雖高,卻不易入參朝政。玄宗曾選京官有才望者以補刺史,而當時士大夫猶輕外任。
倪若水開元初為中書舍人尚書右丞,出為汴州刺史。時天下久平,朝廷尊榮,人皆重內任,雖自冗官擢方面,皆自謂下遷。班景倩自揚州採訪使入為大理少卿,過州,若水餞於郊,顧左右曰,班公是行若登仙,吾恨不得為騶仆。(《新唐書》卷一百二十八《倪若水傳》)
外官地位低於內職,這是唐代士大夫不願外任的第二原因。士大夫不願外任,因之「外任多是貶累之人」。(《唐會要》卷六十八《刺史》上,長安四年李嶠之言)韋嗣立說:「京官有犯罪,聲望下者方遣牧州,吏部選人,暮年無手筆者方擬縣令。」(同上,景龍三年)至於荒遠地區,人選更為猥濫。盧懷慎說:「內外官有賕餉狼藉,劓剝蒸人,雖坐流黜,復還為牧守,任以江淮嶺磧,粗示懲貶。以罪吏牧遐方,是謂惠奸而遺遠。」(《新唐書》卷一百二十六《盧懷慎傳》)平時既不注意地方官的人選,宜乎安史作亂,「祿山所過,州縣望風瓦解,守令或開門出迎,或棄城竄匿,或為所擒戮,無敢拒之者」。(《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七唐玄宗天寶十四載)吾人讀唐代歷史,又可了解二魔何以能夠使喚山神、土地了。
文人所描寫的小說必不能離開現實社會。吾國古代的君臣關係既以聽命為盡忠矣,而外官人,除西漢外,縱以牧守之尊,亦不注意,至於鄉官更見猥雜。在這種政風之下,文人所描寫的山神、土地遂表現為老耄無能之輩或卑鄙齷齪之徒。他們平日慣於聽命,一旦遇到妖魔念起咒語,而誤認為天子綸音,奉命唯謹,可以說是勢之必然,無足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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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 E. Hearn, The Government of England, p.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