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洋哲學史 · 第五章 近代哲學之極峰(上)

李長之 《西洋哲學史》
——康德 假若說西洋哲學史上只有兩個哲學家的話,這兩人應該一是柏拉圖,一是康德。假若只許舉一個哲學家的話,恐怕康德卻比柏拉圖更夠資格些。一部整個西洋哲學史,幾乎不過是預備康德和發揮康德。研究哲學倘若由康德入手,便可說是得著一把逢鎖即開的鑰匙(master key)了。 康德(Immanuel Kant) [164] 以一七二四年即中國清雍正二年,生於東普魯士之哥尼斯堡(Konigsberg),以一八〇四年即中國清嘉慶九年,享壽八十而卒。紀曉嵐和康德同年生,後康德一年而卒。這正是中國學者為清廷所牢籠,把聰明睿智束縛於考據訓詁的時代,近代歐洲的哲學思潮卻達到了極頂。康德的一生是奇異的,他未嘗離過哥尼斯堡一步,一生受學於斯,掌教於斯。他曾教過各種科學,其中也有地理,但他並未見過海,雖然離海很近。他的生活規律極了,在一定的時候構思,在一定的時候和友人用膳,在一定的時候出外散步。因此村人常以見他散步作為時刻的標準,因為那一定就是下午三點半鐘了。倘若散步遇雨了,卻就見他那老僕趕著忙忙將雨具送去,因為他知道他的主人不會因落雨而破壞了散步的課程。他一生多病,可是因為生活的規律,得享遐齡。他不曾結婚,無家事之累,所以得終生治學,實現了柏拉圖、亞里斯多德所理想的哲學家的生活。他死時,人們以他《實踐理性批判》中的兩句話:「在余上者星辰之天空,在余內者道德之律則」(Der bestirnte Himmel ueber mir und das moralische Gesetze in mir)作為了他的墓志銘。他的胸襟何等高貴、莊嚴!他的父系親屬的祖先是由休姆的故鄉蘇格蘭遷入德國的,所以他一面有英人分析的、批評的頭腦,一面有日爾曼人神秘的、宗教的熱情;由前者他遂能予哲學界以若干恰中肯綮之問題,由後者他遂能予文藝界以若干精力瀰漫之鼓舞。 按照一般研究康德思想發展的人的分法,以一七七〇年(康德四十六歲)為界限,此前稱為批判前期,此後稱為批判時期。他的名著自然是三大批判,所謂《純粹理性批判》(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成於一七八一年;《實踐理性批判》(Kritik der praktischen Vernunft),成於一七八八年;《判斷力批判》(Kritik der Urteilskraft),成於一七九〇年。這些都成於所謂批判時期。這時他已六十多歲了——真是世界上罕有的大器晚成的天才!不過他在一七七〇年卻作過一部《論感覺世界與理智之形式及原則》(De mundi sensibilis Atque intelligibilis forma et princilpus),其中已含有《純粹理性批判》的端緒和規模了,自此至《純粹理性批判》之出版,差不多一個字沒寫,他的十年沉默,正是他的十年醞釀。因此,人們便以一七七〇年為界,作為康德思想發展的分水嶺了。 批判前期與批判時期的著作,無論在形式上,在內容上,都有它的特點。普通人讀康德的書,都覺得它枯燥、沉悶、冗長,實則這只是康德批判時期的著作之風格才如此的。批判前期的文章卻是非常輕快、精悍而富有風趣在。批判前期的文章,很多徵引;在批判時期就很少很少了,這是因為他的思想已入於成熟而獨立的境界故。康德早年所受影響絕大的人物是牛頓和盧騷,這在第一期里還時常見到那兩人的影子。在第二期里,對他思想有很大作用的自然是休姆。 康德思想的兩個要點,是立法性(Gesetzlichkeit)和主觀性(Subjectivitaet)。他的知識論、倫理學、美學,都是如此。他不講什麼是真,什麼是善,什麼是美;但卻講如果是真,如果是善,如果是美,都是要什麼法則?至於這些法則,是在客觀上嗎?卻不是的,乃是在主觀上。康德認為這一點很重要,所以他在《純粹理性批判》的序上,自詡為是哥白尼的功績。有人認為康德是經驗派,根據是他在《純粹理性批判》中的第一句話,即知識與經驗以俱始。要知道康德固非不講經驗,但他所指的卻是經驗所循的法則。經驗所循的法則,在康德看,並不是由經驗得來的,卻是先驗的、超驗的,這就是康德哲學被稱為超驗哲學之所由來,亦即被稱為批判哲學之所由來。經驗是主觀的,康德講的即主觀的法則。分而觀之,康德所講的是主觀性與立法性;合而觀之,則康德所講的是主觀之立法性。這是康德哲學的核心。影響了康德,使彼處處要尋法則的習慣的,是牛頓的自然科學;影響了康德,使彼處處想到主觀方面的,是盧騷的革命情緒。對於自己、對於別人、對於整個人類的尊嚴性之認識,這是盧騷思想的基礎。康德思想實與盧騷默契處甚深,所以無怪乎他為耽讀盧騷的教育小說《愛彌兒》而忘了規律的散步了。康德在本質上實是一個熱情詩人!一般人之不了解康德,殆尤甚於不了解柏拉圖,但我不能不同樣籲請了,只是你們不接近柏拉圖、康德,卻並非柏拉圖、康德不接近你們! 現在只就康德成熟期(即批判時期)的思想作一介紹。 第一是《純粹理性批判》。《純粹理性批判》中首先問的是,什麼是知識?只有觀念(如人、地、熱等)不足為知識。必須幾個觀念連起來,有了主詞、賓詞,換言之,即成為一個判斷了,才成為知識。因此所有知識必須是判斷(雖然所有的判斷不一定是知識)。判斷又有兩種,一是分析的,只分析一個觀念而沒有加入新成分的,如「物體是占積的」,這不足為知識;二是綜合的,如「地球為一行星」,行星一觀念可離地球一觀念而存在,這回之合起來乃是一樁新的事件,這才是知識。所以,只有綜合判斷才可以構成知識。但是卻並非所有綜合的判斷都可必然地成為「科學知識」 165 ,科學知識又須在任何情形之下按之而皆然才行,那就是說,主詞、賓詞之間的聯繫須不為偶然的,而為必然的才行。例如物熱則脹,在各時各地皆然,就是一種必然命題了,只有這樣才是科學知識。 但是我們何以知其必然呢?靠經驗是不夠的,經驗不會把所有例證都給我們。因此,一個後驗的判斷(a judgment a posteriori)不足以構成科學知識。那麼,只有建諸理性基礎之上而後可,亦即必根據於觀察、同時又須根據於理性而後可了,這也就是必須為一個先驗的判斷(a judgment a priori)而後可。所以,科學知識乃是一種先驗的綜合判斷。先驗的綜合判斷是如何成立的呢?亦即科學知識的成立要怎樣的條件呢?這是康德批評主義的中心問題。康德認為感官供給判斷的資料,理性卻把這些資料連起來。任何科學的判斷必須有這兩種成分。觀念論者是忘了生而目盲的人不能有顏色的觀念了,感覺論者是忘了白痴縱然敏感也不能了解一種科學的命題了。這就有因為前者忽略了感官成分,後者沒注意到理性的、先驗的成分。因此,《純粹理性批判》中便分為兩部分,一論感覺,一論真正理解。 論感覺的一部分稱為《感覺力批判》,或《超驗的感覺論》(Transcendental Aesthetik)。什麼是感官知覺(sense-perception)或康德所謂直觀(Anschauung)的條件呢?像知識之構成的一般情形一樣,直觀也是靠兩種成分的,一是先驗的,一是後驗的。後驗的成分是接受來的原料,先驗的成分是去改變原料的形式。這種形式有二,一為領悟外界的形式,即空間(space);一為領悟內在的形式,即時間(time)。空、時二者乃理性之原始的直觀,先於一切經驗而存在著。康德的根據是數學:數學中之算術論時間,由時間相續而成數;數學中之幾何論空間,由空間相隔而成形。算術與幾何都是有絕對的必然性的,七加五等於十二之可靠性,與三角形內角之和等於二直角之可靠性,都不是有限的經驗所可供給,乃是源於理性的。但此等真理所關者為時空,所以時空二直觀為先驗的。時空不是知覺的結果,而是知覺的先驗原則,而是知覺的先驗條件。時空並非知覺的對象,卻是去知覺對象時的方式,這種方式乃是早存在於能思想之主體中的。時空是人類主觀的一副眼鏡,但卻是拿不掉的一副眼鏡,所有萬物為人所知覺時便都已經過了它的透視了,因此,人類所知者只為萬物之假象(appearance)而已。至於萬物之真相,所謂「物之自身」(thing-in-itself),卻是永遠不可知的。 論理解的一部分稱為《理解力批判》,或《超驗的邏輯》(Transcendental Logic)。照康德的看法,知識的一般能力分為感覺力和理解力。感覺力產生直觀,理解力則對直觀加以改造。理解力中又分而為二,一為依先驗律則而對此等直觀加以聯合之判斷力,二為置吾人判斷力於普遍觀念之下之整理力。前者所關即理解(Verstand),此方面之論述稱為《超驗的分析》(Transcendental Analytic);後者所關乃狹義之理性(Vernunft),此方面論述稱為《超驗的辯證》(Transcendental Dialectic)。 在《超驗的分析》中,他說判斷的構成,也是源於理解力中有一些先驗的作用的,這些先驗的作用,即是憑以判斷的一些形式,即所謂範疇(categories)。範疇一共十二個,這是因為判斷有十二種。那十二種是:在量的觀念上有:普遍(如人皆有死)、特殊(如某些人為哲人)、單獨(如孔子為一聖人);在質的觀念上有:肯定(如人生如朝露)、否定(如靈魂不朽)、限制(如靈魂乃不朽之物);在關係的觀念上有:確然(如神至公道)、假定(如倘神公道,則將懲彼凶頑)、選擇(如希臘人或羅馬人為古代之領袖民族);在姿態的觀念上有:疑問(如行星上或有人類)、確說(如地球為圓形)、必然(如神必公道)。十二範疇可納之於四,即量、質、關係、姿態。四者中尤以關係為最要,因為一切判斷皆表示一關係故。知識能力雖有許多成分,但終有其統一,統一之者即自我(ego)。被認知的萬物,乃是經過自我的改制的,萬物之本然乃是不可知的。現象是「我」製造的,故在內而不在外!法則是「我」給的,而不是原有的!秩然的宇宙乃是人類理性的創作而已。 話雖如此,但人類的理解力究竟不能達到宇宙的本然,所以在《超驗的辯證》中,就論到理性的限制了。康德說在判斷力(即理解)之外,還有置吾人判斷於普遍觀念之下的整理力。此等普遍觀念即一些普遍觀點。此等整理力,乃理智範圍中最高之能力,亦即狹義之理性。此「理性」所具之普遍觀念即:物之自身、絕對、宇宙、靈魂與神。普遍觀念之作用與先驗的直觀——時空——諸範疇同。觀念即憑以整理判斷而歸為系統者。所以,狹義的理性乃最高的綜合能力、系統能力。科學即由感覺力、判斷力與「理性」而成者。 普遍觀念亦為先驗的,乃一種先天的綜合,故不能離開能思想之主體而獨立存在。理性只可以知現象,而不能知本相。如神、靈魂與作為絕對全體之宇宙等觀念即非現象;因其非現象,故其究竟非理性所知。同時此等觀念亦不接受感覺所供給之材料,如範疇然;此等觀念乃最高之規範(norms),乃有統整作用之一些觀點(regulative pointe of view)。萬物之本相不可知,可知者唯萬物之現象,但此知萬物之「現象」之「我」可知嗎?卻仍不可知;故我們所謂世界,乃兩不可知物之聯合,乃假說中之假說,乃夢中之夢罷了。 這都是《純粹理性批判》中所講的。 第二是《實踐理性批判》。康德在以上《純粹理性批判》中所得到的,自然是懷疑論的歸宿,但這不是康德整個思想的歸宿,康德整個思想的歸宿是見之於《實踐理性批判》。康德並不想降低理性的地位,但卻要給它一個應有的地位。理性的作用乃是統整的(regulative),而不是建設的(constitutive)、創造的。建設與創造乃是意志(will)所有事,意志是我們能力的根本,也是萬物的根本。這是康德哲學的主要思想。 原來康德並不否認物之自身、靈魂、神等的存在,只是否認單由理智可以證實之而已。在任何形式下的理論理性(theoretical reason)之武斷,康德是皆所反對的。只有實踐理性(即意志)始具有形上學的建設能力。但意志猶理解,自有其立法性在,不過道德律則只是自我約束,不是他人強迫,所以是自由的。現象界無自由可言,自由唯存於現象界背後之超越世界中。由純粹理性已知自由存於絕對界,但由實踐理性則更確然肯定之。在時空中者自屬決定的,然時空非客觀實在,乃一種主觀知覺之方式,故決定論不能統馭一切。為理想或善意而服役之自由即康德之神,神與不朽在純粹理性中所不能得一客觀存在者,在實踐理性中皆各重得一肯定。因實際生活中為主者終為實踐理性之故,是以吾人行為時應覺吾人之自由、靈魂之不朽、神之存在、諸事皆若已證實者然。 上面是《實踐理性批判》中所講的。 第三是《判斷力批判》。《判斷力批判》是要作《純粹理性批判》和《實踐理性批判》之間的橋樑的。原來康德以為在理解力和意志之間,還有作為二者聯繫之審美的、與目的論的感覺(the aesthetical and teleological sense)在。理解力之對象為真,其所論及者為自然、並自然間之必然性;意志之對象為善,其所論者為自由;審美的、與目的論的感覺之對象則居間於真與善,居間於自然與自由,此即目的性與美。康德所以叫作「判斷」的緣故是,審美的、與目的論的感覺在當然(what ought to be)與實然(What is)間,在「自由」與「自然之必然性」間所建立了的那種關係,正如邏輯上成立了的一種判斷然。 《判斷力批判》中第一部分是《美學》(Aesthetics)。美感建諸一主觀基礎,猶理性與意志然。理性構成真,意志構成善,美感則構成美。美不在客觀,美為美感之產物。凡為美者,在「質」上為悅人的;在「量」上為悅一切人的;在「關係」上為悅人而超利害、超概念的;在「姿態」上其悅人為必然性的。美與壯觀(sublime)有別,美為理解力與想像力間和易平靜之感,壯觀則予人以攪擾,予人以激動。美必有形式,壯觀則為形式與內容間之不能諧和。壯觀生於理性與想像之衝突,因理性所意想者為無限,而想像則有其一定之限度故 [166] 。 《判斷力批判》中第二部分是《目的論》(Teleology)。目的性有二種,一為主觀的目的性,其予人以快感系直接的,而不需任何概念之助者,此即物之美者之所由構成;二為客觀的目的性,其悅人為間接的,乃藉助於一種經驗或間接推理者,此則物之有效用者(das Zweckmässige)之所由構成。例如同為一花,可由藝人觀之,為審美判斷之對象,那就是好看的一朵花而已;亦可由博物學者觀之,則為效用判斷之對象,那便成了治什麼病的藥了。 上面是《判斷力批判》中所說的。 三部《批判》所論,實以絕對的精神主義(absolute spiritualism)為歸,這也就是他之自詡為哥白尼的功績處。哥白尼給天空找了一個中心是太陽,康德卻給現象界找了一個中心是我們主觀! 康德的哲學一出,立刻為許多哲學家所歡迎,雖然不一定完全懂得。宣傳康德哲學的人,主要的有大詩人席勒(Schiller),他發揮的是康德的美學,還有菲希特,他發揮的是康德的倫理學。 康德哲學中原有絕對唯心論的成分。所謂「物之自身」既不能意想,即不能認為一實在,亦即不認為系任何實有之物,那麼,它豈不是只是存在於能思想之主體中,和時空及諸範疇同為主觀之物了嗎?亦豈不是現象中之不可知物和我們自身中之不可知物,就是一物了嗎?「物之自身」和自我(非現象中之自我,乃超時空的自我)亦豈不一而二、二而一了嗎?但康德卻沒說這樣顯明。持這樣顯明的主張的是菲希特。康德的哲學不啻是和一七八九年的大革命一樣,對形上學有極大的破壞性,但是菲希特、謝林、黑格耳這般革命巨潮中的產兒一出,卻又在斷垣廢墟中將形上學重建了。 菲希特(Johann Gottlieb Fichte)生於一七六五年,卒於一八一四年。他曾到過哥尼斯堡,就學於康德。他是喚起德人反抗拿破崙最力的一人,他那時的《告德意志民族演講》(Reden an die deutsche Nation),就是現在讓我們外國人讀了,也都為之動容。他的學說,是形上學的原則和倫理學的原則乃是同一的。最高的原則不是實體而是義務(duty),不是「是什麼」而是「應當怎麼樣」。宇宙就是純粹意志的化身,也就是道德觀念之象徵。這意志,這觀念,便是物之自身,也便是真正的絕對體。知識是自我的創造物。唯心論外無哲學,先驗方法外無方法。哲學不在產生事實,而在創造真理。客觀世界並非自我之限制,乃是自我故意去創造出來作為自我奮鬥的手段的。所以消滅自我,便是消滅世界,命中注定我們是要為不朽事業而奮鬥的。自由為最高真理,為最高實在。真正自由在創造其自身,實現其自身。自由之實現其自身,須於時間中行之,故時間為自由之必須助手。但自由之實現其自身,靠單獨的個體(經驗的自我)是不夠的,卻須實現於人類社會中,這便是政治權利的所由來。講自由而歸到全體(社會或國家),這是代表我們所說西洋的一種文化傳統處 [167] 。照菲希特看,行動是一切,知識是手段。實踐理性是一切,純粹理性是手段。菲希特的哲學,像赫拉克利圖斯一樣,是極富有革命性的。但原動力自然是發自康德! 菲希特的學說又影響了謝林(Friedrich Wilhelm Joseph Schelling)。謝林生於一七七五年,卒於一八五四年。他曾在耶納 [168] (Jena)等地方做教授。耶納是那時浪漫主義運動的中心,菲希特、黑格耳,都和謝林相遇於此。謝林是一個早熟而多產的天才。但思想不很一致,他前一期的思想,自稱為消極哲學(Negative Philosophy)。他這時認為自然與精神乃是同一絕對體之二重表現,並非「我」產生「非我」,亦非「非我」產生「我」。斯賓耨薩的本質(substance)實是包括「我」與「非我」之一種非人格的理性。自然是存在著的理性(existing reason),精神是思想著的理性(thinking reason),如此而已。二者發展的原則乃是一樣的。「自然」有生命,否則如何產生生命呢?所謂無機界實是植物界的萌芽,而動物界不過是植物界發揮到高處。原來自然間並無死物,亦無靜物,一切是生命,一切在變,一切在動。當精神為理智或事業時永不能實現絕對體,卻只有在為自然中或藝術中之美感時始能之。藝術,宗教,與神之啟示(revelation),實是一事,乃較哲學為尤高者。哲學意想神,而藝術即是神。知識為神性之「理想的存在」,而藝術則為神性之「實際的存在」。他後一期的哲學,自稱為積極哲學(Positive Philosophy)。他的積極哲學始於一八〇九年,他三十四歲了。他這時的主張是一種主意論(voluntarism),他說絕對體就是原始意志。生存欲望(desire-to-be)乃在一切之先,即神亦非例外。謝林的思想啟發了黑格耳和叔本華。但都源於康德。倘若學司馬遷讚美老子的話,便不能不說:「而康德深遠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