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學門徑 · 思想就是使用語言[55]

朱光潛 《西學門徑》
一 前言 作者在本文中試圖證明這一論點,即思想與使用語言乃是同時發生的同一件事情。這個論點與常識相反。常識認為語言對於不依靠語言就已經完成的思想來說是外加的東西,因而是思想的表達。這種常識的觀點得到科學和哲學的贊同。這種傳統的看法成了關於思想和語言、邏輯和語法、文字表達和文字傳達以及現象和實在等一些重要觀點的基礎。如果本文論點成立,上述這些觀點就會發生重大改變;人類知識中幾個重要分支,特別是語言學、語義學和美學,就會面目一新,作者想儘可能清楚地表述自己的觀點,因此不採用通常說明文的鬆散文體,而選擇更為明確、更有條理的方式,後一種方式一直為歐幾里得以來幾何學家所採用,並通過斯賓諾莎的《倫理學》引進哲學領域。 二 定義 1.事物是構成客觀世界的物體和事件。「客觀」的意思是相對於認識主體或思維主體而言的。 2.符號(sign)是指在思維主體心中代表事物的記號(symbol)。符號分為兩類:(a)由於事物直接作用於精神而產生的自然形象,例如類似中文的象形文字中的多數字詞;(b)通過約定俗成的慣例為一個社會所公認的代表事物的人為符號,例如阿拉伯數字和希臘文或英文等拼音文字。 說明:這只是一種大體上的區分。在「發明」或擁有一種狹義的語言之前,我們可以認為原始人主要使用具體形象。在想到鳥在空中飛翔這件事時,原始人心中就形成一幅鳥在空中飛翔的確定圖像也就是映象(a cinematographic representation)。精神好像鏡子一樣反映客觀世界。但是用這類圖像來把握客觀世界中每件事物未免太拙笨了,使用起來很不方便。省力的辦法就是進行選擇、有所側重並加以抽象。所以即使在原始人的心靈中也總有一種簡化的傾向,即為實用的目的,側重事物的某些方面,暫時忽略其他無關的方面。例如瑪格德林時期的穴居人只用寥寥幾筆就勾勒出幫助獵人辨認的動物特徵。在小孩子畫的圖畫或者為了遊戲而畫的模仿事物的素描中也可以看到同樣的簡化傾向。漢字的形成也充分說明同一事實,並且提供了充分的證據。例如,臼表示山,篷表示水,九表示人,少表示小孩,半表示牛,器表示馬等等。所以凡是人心中想像出來的符號,不管在多大程度上是自然的類比或相似物,多少都帶有省略、抽象和約定俗成的性質;反映事物的心中意象與代表事物的約定符號之間只存在程度上的差別。 3.思維 是指人類精神認識客觀世界和解決其中問題的積極的心理過程。在這種過程中,事物通過它在人心中的符號表現而受到分析、綜合或重新組合。這種過程可以叫作「思想行為」。 4.思想 是指思想行為的結果,也可以叫作「思想結果」。 5.思想客體(對象) 是指思維行為的手段或者思維操作的材料。這種客體就是意象或符號系統。它與思想結果的不同在於後者是我們思考出來的結果,而前者則是我們藉以思考的手段。 6.清楚的思想 是指這樣一種思想:它受到意識的充分注意,思維主體也清楚地把握了相關的一些符號;模糊的思想是指處於萌芽階段的思想,這種思想仍然處於意識的邊緣,繼續向前摸索。 7.思想傾向 是指心理的動力定向(motorset),它推動思維繼續進行並把它引到某一方向。思想傾向近似於注意,是一種活躍的處於準備狀態的態度。現代心理學引起較多討論的所謂「無形象思維」大部分屬於這一範疇。思維主體在全神貫注進行思維時只是模糊地意識到這種傾向。 8.語言 是指稱實有事物或想像事物的一種符號體系。根據定義2所下定義和所作說明,這些符號不是自然的形象,就是約定俗成的符號。 9.內含語言(implicit language) 就是思維所操作的符號系統。內含語言在獲得表達或傳達之前一直處於心理狀態之中。這種語言相當於定義5所說的思想客體。外顯語言(explicit language)是指含蓄語言為了傳達而成為可見或可聽的語言。外顯語言不是口頭語言就是書面語言。 10.表達 是指使內含語言成為外顯語言的過程。表達使思想結果成為有形的東西並使思維主體以外的人得以理解。思維是在心中畫出一幅圖像,而表達則是展示這幅圖像。 三 公理 1.思維不能在真空中進行;思維必須借某些對象或材料而進行。 2.我們只能思想那些以一些符號的形式呈現於心中的事物。 3.兩個相隔的不同實體(例如點)只有增補中間環節才能結合成一個實體。 4.外顯語言(或表達)中的任何內容都已經包含在內含語言(或思想)之內。 四 命題 1.一切思想客體(對象)都是符號。 [證明]這個命題來自定義2、4、5和公理1、2 0因為(a)事物通過符號而呈現於心中,(b)思維必須作用於某些材料之上,所以符號是進行思維的心靈唯一可駕馭的材料。 2.凡是清楚的思想都可以得到表達(並受到命題3所說的修正)。 [證明]這個命題來自定義2、6、9、10和命題1。因為(a)在清楚的思想中各個相互關聯的符號都處於精神的明確把握之下,(b)這些符號早已構成內含語言,(c)表達只是使內含語言成為外顯語言,所以清楚的思想總是可以表達的。思維是個人的獨白,而表達則是公開的談論,即把思維者默默的自言自語變為有聲的東西。 3.如果內含語言的範圍大於外顯語言,除非創造新的符號,就可能存在不可表達的剩餘部分。因此語言隨著思想的發展而增長。 [證明]這個命題來自定義2和10。因為某些符號是任意規定和約定俗成的,所以可能有這樣一些事物,即人們對它們可以在心中構成意象(即思維),但迄今還沒有可供使用的視覺或聽覺符號。例如光譜上有許多不同的顏色差別,但大多數語言只有少數顏色名稱。所有這些不同的顏色都可能作為思想的對象,因為它們在心中留下意象;但是只有那些有名稱的顏色才能在口頭語言或書面語言中得到表達。 正是這一事實讓許多人認為思想先於語言,並且成了他們反對我們認為思想與語言相互等同這一學說的重大理由。我們不忽視或縮小遇到的困難,但是仍然有下列各種理由來回答那些在這個問題上反對我們觀點的人: (a)這種反對理由並不能動搖我們的主要立場,即進行思維的心靈使用自然的或約定的符號,而這些符號本身就構成內含語言。這隻意味著內含語言(自然的意象)在外顯語言(約定的符號)中找不到對應物。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思維可以不依靠語言而進行。 (b)正如我們已經指出的,在思維中使用符號的過程中,總有一種趨於簡化即以某些部分代表整體的傾向。一切語言符號都是省略符號,甚至心中的意象也是如此。比如說,「深紅」、「紫」、「紅」,「粉紅」可能不會窮盡所有各種不同的紅色,但是這些詞為了實用的目的卻可以代表各種不同的紅色。 (C)思想和語言都產生於實際的需要。只要它們為實用的目的服務,就允許語言符號帶有粗略和省略的性質。如果有實際需要,就要創造新的符號來適應新的情況。換句話說,當有必要表達迄今尚不能表達(即沒有約定的符號)的意象時,人們就被迫尋找表達它的手段,即創造為了表達它所需要的約定符號。語言正是通過這種方式隨著思想的發展而得到增長。所以那些反對我們的人的論證只涉及語言的增長,而不涉及語言的使用。 4.思想傾向本身是不可表達的,思想傾向只有成為思想客體(對象)才可以表達。 [證明]這個命題來自定義7、10和公理4 。思維主體並不具有這樣一種內含語言,即其中各有關符號都受到意識的充分注意。凡是未在內含語言中出現的東西都不能在外顯語言中出現。 5.不清楚的思想是不可表達的;思想只有在變得清楚之後才可以表達。 [證明]這個命題來自定義6、10,公理4和命題2。不清楚的思想不能表達,因為這種思想還沒有真正形成。 說明:因為思維不是構成意象就是解決問題,所以思維是一個不斷逐步澄清和反覆試驗的過程,總是讓模糊的處於意識邊緣的思想進入意識的中心,通過去掉不正確的和不相干的東西為圖像的最後完成和問題的徹底解決鋪平道路,處於萌芽狀態的思想所具有的模糊意識往往讓人誤認為思想深刻。消除這種錯覺需要勇氣和誠實。 命題4和命題5結合起來可以說明某些讓克羅齊嘲諷為「啞口詩人」的人為什麼會有這種錯覺。這些人往往認為自己的思想很深刻,無法用語言表達出來。這些人想像自己如果具有神奇的表達能力就會成為偉大的詩人或藝術家,因此他們既感到得意又感到自卑。某些屬於宗教中神秘教派的人也有同樣的錯覺,這些人沉思默想自己的神賜幻景,認為人的語言只是表達膚淺思想的膚淺手段。產生這種錯覺不是由於把思想傾向誤認為是思想結果,就是由於缺少足夠的勇氣或誠實,無法讓模糊的思想離開心靈的晦暗領域。可惜的是這些盲目的摸索和模糊的思想,儘管受到作者的極度珍惜,一旦展示出來就顯得十分幼稚。否認思想可以表達乃是在思想面前退縮。我們這些凡人寧願在陽光普照的大地上生活,那些自命偉大的詩人和自命深刻的神秘思想家還是留在晦暗的地獄邊緣上吧! 6.思想和使用語言是同時發生的同一事情。 [證明I]這個命題來自定義2、3、9、10,公理1、2、4和命題1、2。因為(a)語言只是一個符號體系,(b)進行思維的心靈只憑符號進行工作,(C)在外顯語言中不存在任何不在內含語言即思想中早已存在的東西,所以思想和使用語言這兩個過程實際是一個過程。 [證明Ⅱ]如果思想和語言是兩種不同的實體,像A和B兩個不同的點一樣,那麼它們之間的空隙就必須由一個起連結作用的環節或一個中間的點或線X來填充(由公理4完成)。但是在思想(A)與語言(B)之間並不存在這樣的中間環節X。人們無法設想怎樣從其中一個經過不可銜接的真空渡到其中第二個。把語言當作處於思想之外並且是為了表達思想而伴隨產生的東西,乃是肯定:(a)思想能夠不借任何客體或內容而在真空中進行下去,(b)語言(被假定為外在的東西)和思想(被假定為內在的東西)通過一種奇蹟而結合起來。此外,既然兩者之間無法設想會發生交流,我們又怎能知道這樣一個伴隨產生的局外者忠實解釋內在心靈的活動?一切語言表達也許不過是些純粹的謊言或胡說! 我們相信,上述兩種論證對於確認我們的觀點是非常充分的了。但考慮到這個論點是本文的中心論點,所以再增加另外三個經驗性證明是適宜的。 [證明Ⅲ]來希列(Lashley)教授、華生(Watson)教授和行為主義學派中其他心理學家已經以一系列實驗十分確切地表明說話器官的活動總是和思維活動同時並且同構地(homogeneously)進行的。例如,在想到樹時,說話器官就做說出「樹」這個詞的各種動作,儘管這些動作可能並未充分完成。在這裡,省略又在發揮作用。另一方面,如果說話器官受到人為的壓抑,思維也就不能進行下去。正如華生教授所說:「思想是無聲的語言,說話是有聲的思想。」 [證明Ⅳ]人類學和文明史表明,思想的進步和語言的發展恰成正比。落後民族思想的貧乏往往是由於語言的貧乏。人們也許可以說,文明的前進表現為詞彙的逐漸擴大。不同民族中不同的思想發展也可以用他們不同的語言特徵加以說明。例如,中國人的思想方式比起西方人來較少分析性,在語言上也是如此。不同民族思想方式的不同,正和他們的說話方式不同一樣。即使現代歐洲學者也往往覺得希臘哲學家的某些思想難於理解,因為表達這些思想的字詞或說法在現代歐洲語言中沒有完全等值的東西。每一種民族語言的每一個字都滿載這個民族在其歷史中所經歷過的生活經驗。字詞往往具有一種情感上的光環並提供大量的暗示和聯想,這在另一種語言的相應詞中是找不到的。一些簡單的詞如英文中「fir」「sea」「castle」「nightingale」「sin」「gentleman」「Helen」「liberty」等以及中文中如「家」「廟」「菊」「燕」「仁」「禮」「聖人」「隱士」「過年」「玉門關」「王昭君」等對本國人所產生的意義不會完全等同於那些不僅生來不說這種語言而且不熟悉這種傳統的人所感受到的意義。這就再一次表明語言永遠不能脫離思想。這也說明為什麼翻譯充其量只能是原文的微弱回聲。作為社會遺產的語言很少能夠移植。 [證明V]日常會話往往都是即時完成的,即邊說邊想。我們的思想在自發地湧現,直接走到舌端。我們並不是先形成一個概念,然後再找字詞表達這個概念。當我們表現出猶豫的時候,我們表面是在調整語言,但是實際也在同時調整思想。有時我們做出改正,但是被改正的就是伴隨表達的思想。意義隨著表達的不同而改變。在發表正式講演時,我們可能事先想好要講的話,但是這樣想好的東西就不僅是思想而且是伴隨思想的語言。我們是在為講演打腹稿。這個道理也適用於寫作。這再一次表明完成的思想總是表現出來(至少是在心中)的思想。如果語言出了毛病,那是因為思想出了毛病。 推論:表達總是獨一無二的。一種思想只能用一種方式精確表達出來。 [證明和說明]因為思想和語言是一回事,兩者之比是l:1。如果一種思想(A)可以通過兩種不同的方式a或b完全相等地表達出來,那麼思想與語言就不僅是分離的而且是不可比較的。因為a和b根據定義互不相同,A=a和A=b這兩個等式也就構成矛盾。 藉助於這個推論,我們可以充分信賴語言,說語言真實地表達思想,而不是背離思想。基於同樣的理由,像福樓拜這樣的文體家就強調要找尋「恰當的字」。人們也許可以加上一句話,「恰當的字就是恰當的思想」。甚至一個人說謊,他也不是無意為之,而只是表明:即使謊言也必有確切的表達。 我們還可以給出其他的論證,但是上述這些已經足夠證明思想和語言是一回事。這個論點涉及很多方面。有限的篇幅不允許一一討論這些方面,而只要表明這一論點可能對語言學和美學的某些中心問題產生影響就足夠了。它也對語義學、認識論和一般哲學產生影響,但是我們將把這項工作留給更能勝任的學者去完成。 在下面各命題中,7、8、9三個命題涉及語言學,10、11、12三個命題涉及美學。 7.語言隨著思想而增長,所以語言富有創造力。 [證明和說明]這個命題來自公理4和命題1、3、6。因為(a)語言是進行思維的心靈所使用的一種符號體系,(b)思想和語言是同時發生的同一件事情,所以只要有思想,就有語言。因為思想富有創造力,所以語言也富有創造力。語言隨著思想而產生和增長。語言並非在某一特定時刻從無到有一下子創造出來的。從人類開始思想起,他們就開始說話即開始使用語言。這種語言可能是口頭的,圖像的,甚至是手勢的,但都在使用符號。即使動物進行思維時也是在講話,例如鳥鳴、狗吠和猴子做鬼臉。語言與思想攜手合作,目的在於把握客觀世界,按照推理和想像的法則組織和重新組織世界,以滿足生活的需要。 8.語言是以自然為根基的共同約定又是由於不斷使用而成為第二天性的習慣。 [證明]這個定義來自定義2和8。詳細說明可參看對定義2的說明。因為(a)語言是一種符號體系,(b)這類符號一方面都是不同程度的抽象和縮寫,另一方而又都代表客觀世界,所以語言既是自然的又是約定的。因為語言符號是交流的媒介,也是個人思想的手段,所以這些符號一旦廣泛流行,就憑藉模仿法則迅速傳播開來,並根據習慣法則而得以固定下來。最後符號變成徵兆,而習慣則成了第二天性。 語言學家常常對作為模仿的語言與作為聯想的語言作出明確的區分。因此關於語言起源的問題就出現兩個不同的學派。如果語言完全建立在模仿之上,那麼語言就是自然的;如果語言完全建立在聯想之上,那麼語言就是約定的。然而在我們看米,兩者之間並沒有明確的分界線。儘管像中文這樣的象形文字可以看作是自然語言,象形文字也仍然是約定的,因為象形文字的符號或字詞通常只是自然印象的省略形式,僅與它所代表的事物有些許的相似之處,尤其是這些符號或字詞在其以後的發展過程中經過進一步簡化與形式化之後就更是如此。例如幾乎沒有人能夠在漢字「水」上面認出水的形式。另一方面,儘管拼音語言如英語可以被看做是約定性的,卻也仍然具有自然語言的特性,因為它們同樣必須遵循思想的自然順序和邏輯區分,它們的發展也可以用自然主義原則說明。所以,在任何語言中,約定總是與自然相互協調的。沒有純粹的自然語言,也沒有純粹的約定語言。人們可以說,這一點適用於所有人類的制度,適用於全部文明。首要的原則是自然加習慣。 9.語法學與邏輯學在本質上是同一門科學。 [證明]這個命題來自命題6。因為思想和語言同一,所以關於思想法則的科學(即邏輯學)同時也是關於語言法則的科學(即語法學)。 10.藝術就是語言。 [證明]這個命題來自定義2、3、9、10和命題l。因為藝術是思維的一種方式,與思維的其他形式一樣要使用符號;又因為語言是一個符號系統,因此繪畫、雕塑、音樂等等和文學一樣都是語言的不同形式。 說明:作為一種思維方式的藝術主要涉及到形象的塑造或客觀世界的重新組合,為的是滿足思維主體的感情需要。這樣塑造的形象比科學或哲學中使用的概念更為具體。但是因為在原始藝術和現代藝術中都表現出同樣的形式化傾向,所以藝術中的符號(symbols)可能變得抽象。藝術和語言的等同說明了各種藝術之間的統一和區別。藝術是統一的,因為各種不同形式的藝術都遵循同一個原則:藝術是人類的創造性努力,按照其主觀感情需要重新構造客觀世界,並服從社會推動力使內含語言變為外顯語言。藝術是多樣的,因為各種不同藝術使用的手段不同,從而產生不同的感覺性和不同的技巧問題。按照意象的性質,一組符號可能比其他組符號更適合表達思想內容。所以克羅齊的觀點(強調統一)和萊辛的觀點(強調區分)都是有道理的。 11.藝術在其內含的心理構思階段就已經包含著傳達。 [證明]這個命題來自定義9、10,公理l、4和命題1、10 。因為(a)藝術作為一種思想方式不能在真空中進行,而必須使用符號,(b)外顯語言的符號(已經得到表達的藝術作品)早已存在於內含語言(心中構想的藝術作品)之中,(C)表達就是使內含語言成為外顯語言,所以藝術形象的構成和外在化不是被一條鴻溝隔開的兩個截然不同的過程,表達也早已包含在構成藝術形象的心理活動之中。思想的手段同時也是表達的媒介。從思想到表達不存在一個翻譯過程。 說明:本命題是美學中的基本命題。關於表達和傳達的問題有兩個重要的觀點:(a)傳統的觀點認為,藝術形象的構成(腹稿)在藝術家使用其特有媒介加以表達之前就已完成。所以藝術形象的構成及其表達被看成是兩個各自獨立的不同過程。正如我們已指出的,這種觀點表示思想與語言之間存在著一條只能由奇蹟填充的鴻溝。(b)與此相反,克羅齊認為,表現(expression)是構成藝術形象的精神行為,而傳達(這就是傳達觀點中的「表達」)則只是記錄下早已在心中構成的形象。傳達(communication)本身並不是藝術活動而是實用活動。如果得到傳達的東西(外顯語言)不是早已存在於要傳達的東西(內含語言)之中,那麼還有什麼東西能夠傳達呢?克羅齊的觀點再一次表示思想與語言之間存在著一條不可逾越的鴻溝。 照我們看來,藝術形象或直覺(照克羅齊所講的意思)同時也是語言,或者更確切地說,藝術形象就構成於表現形象的語言之中。傳達早已隱含在藝術形象的構成之中,因為兩者的媒介(即符號)相同。只有通過這種看法才可以避免在思想與語言之間出現不可逾越的鴻溝。 12.在藝術中素材與形式不可分。 [證明和說明]這個命題來自命題11。按照傳統的看法,素材涉及思想,而形式則只涉及語言或表現。據說藝術通用語言給思想穿上衣服,也就賦予素材以形式。但是因為思想與語言是同時發生的,素材與形式就不能是兩種拼合起來的不同實體。怎麼可能有「沒有形式的素材」或「沒有素材的形式」?形式永遠內在於素材之中。在文學批評史上,關於形式與素材的相對重要性曾經進行過無休無盡的討論。這些討論註定要失敗的,因為一個有機的整體被切割為據認為互不相關的兩個部分。在我們看來,許多被人討論過若干世紀之久的問題根本就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