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辭學發凡 · 【第十篇】 修辭現象的變化和統一
一 格 局 無 定
我們到此,大體已經將各種修辭現象說完。普通往往還要提出所謂格局或結構問題來。這在以前,名叫「布格」,也叫「布局」。格局固然也很重要,但實際是隨語文的體式、意旨以及各人的設計而變,沒有什麼應用無礙的一定方式可說,除非原來照填程式的應用文。我們知道一向對於格局有所謂「三準四法」說。「三準說」道:「凡思緒初發,辭采苦雜,心非權衡,勢必輕重。是以草創鴻筆,先標三準:履端於始,則設情以位體;舉正於中,則酌事以取類;歸餘於終,則撮辭以舉要。然後舒華布實,獻替節文,繩墨以外,美材既斫,故能首尾圓合,條貫統序」(見《文心雕龍·鎔裁》篇)。「四法說」道:「詩有四法:起要平直,承要舂容,轉要變化,合要淵永」(見范梈《詩法》)。這或許可以說明一部分的語文,但決不能範圍古今一切語文的格局。就再加多些節目,為起、承、鋪、敘、過、結六法,又加多些伸縮性,為「或用其二、或用其三四,可以隨宜增減」(見陳繹曾《文筌》),也仍不能盡格局的變化。這在過去,也曾有人說過。章學誠論「古文十弊」中有一條說:「古人文成法立,未嘗有定格也。傳人適如其人,述事適如其事,無定之中,有一定焉。知其意者,旦暮遇之。不知其意,襲其形貌,神弗肖也。往余撰和州故給事成性志傳。性以建言著稱,故採錄其奏議。然性少遭亂離,全家被害,追悼先世,每見文辭。而《猛省》之篇,尤沉痛可以教孝。故於終篇,全錄其文。其鄉有知名士賞余文曰,『前載如許奏章,若無《猛省》之篇,譬如行船,鷁首重而舵樓輕矣。今此婪尾,可謂善謀篇也。』余戲詰雲,『設成君本無此篇,此船終不行耶?』蓋塾師講授四書文義,謂之時文。必有法度,以合程式。而法度難以空言,則往往取譬以示蒙學。擬於房室,則有所謂間架結構。擬於身體,則有所謂眉目筋節。擬於繪畫,則有所謂點睛添毫。擬於形家,則有所謂來龍結穴。隨時取譬。然為初學示法,亦自不得不然,無庸責也。惟時文結習,深錮腸腑,進窺一切古書古文,皆此時文見解,動操塾師啟蒙議論,則如用象棋枰布圍棋子,必不合矣。」(見《文史通義》五)古文尚且如此,何況不像古文那樣板板的。所謂「無定之中,有一定焉」,或許便是劉勰所謂「首尾圓合,條貫統序」,但這也是「傳人適如其人,述事適如其事」的自然結果。至於所謂四法、六法等等刻板定數,在東方是有一個公用綽號,叫做「杓子定規」,而學誠卻也替它起了一個綽號,叫做「井底天文」。我們既然無意研究所謂井底天文,那就不必再加考較了。修辭現象大體已經說完。現在列一簡表於下:
二 修辭現象也不是一定不易
這些修辭現象也不是一定不易。就像選詞,我們現在是以平易做標準。而不久以前,卻以所謂雅潔做標準。雅潔便是桐城派的所謂義法之一。桐城派的開山祖師方苞曾經說過:
南宋元明以來,古文義法不講久矣,吳越間遺老尤放恣,或雜小說,或沿翰林舊體,無雅潔者。(見沈廷芳《書方望溪傳後》)
又姚鼐也曾經說過:
鼐又聞之:「言之無文,行而不遠。」出辭氣不能遠鄙倍,則曾子戒之。……當唐之世,僧徒不通於文,乃書其師語以俚俗,謂之「語錄」。宋世儒者弟子,蓋過而效之。然以弟子記先師,懼失其真,猶有取爾也。明世自著書者,乃亦效其辭,此何取哉?願先生凡辭之近俗如「語錄」者,盡易之,使成文,則善矣。(見《復曹雲路書》)
從此以後凡是直屬或歸附桐城派的,沒有一個不奉雅潔兩字做選詞的標準。從清康熙年間直到「五四」前後,占據文心幾乎有二百多年。便是在譯述界頗有貢獻的嚴復、林紓,也不能不受它的牢籠。嚴復所謂「譯事三難:信,達,雅。……易曰『修辭立誠』,子曰『辭達而已矣』,又曰『言之無文,行之不遠』。三者乃文章正軌,亦即譯事楷模。故信達而外,求其爾雅。」(見所譯《天演論》例言)。最後一定要提出一個雅字來,也是由於所謂雅潔義法在那裡捉弄他。這種義法,直到白話文學運動起來,才被攻破。白話文學運動是有歷史的、社會的根源的,那時雖然林紓還是纛著雅來反攻,也已經不濟事了,不能不慘慘地敗走了。這便是近年來顯而易見的變易之一。嚴復以為不止「行遠」須要講雅,就是「求達」也要講雅。他說:「實則精理微言,用漢以前字法句法,則為達易;用近世利俗文字,則求達難,往往抑義就詞……」(也見同書例言)。這種感覺,多半不是從語言文字的意義上頭來,只是從我們所謂辭趣上頭來。因為漢以前的字法句法,人比較地看得多,讀得熟,每見一詞往往不但知道它的字義,還知道它的歷史。即如所謂爾雅一詞,我們知道有過《爾雅》一書,書的《疏》里有過「爾雅」兩字的解釋:「爾,近也,雅,正也,言可近而取正也。」「爾雅」兩字又曾經用於《史記·儒林傳序》:「文章爾雅,訓辭深厚。」註上說:「謂詔書文章雅正。」用漢以前的字法句法,便當的便是這等歷史光輝可以照耀上來,把字罩上了一層閃爍不定的光彩,使人看去,真像「深厚」不可測度。但這種「爾雅」,實際是同行遠有礙,而於所謂達卻無關係。像《儒林傳序》里公孫弘的奏語便說:
……臣謹案詔書律令下者,明天人分際,通古今之誼,文章爾雅,訓辭深厚,恩施甚美;小吏淺聞,弗能究宣,無以明布諭下。(《史記》、《漢書》的《儒林傳》參用)
所謂「文章爾雅」的詔書律令,便連小官也不能懂,還說什麼「行遠」?而所謂詞的歷史色彩又不單是漢以前的字法句法有的。我們倘也像留心漢以前的字法、句法那樣,真肯留心現代的語言文字,將見現代語言文字的歷史背景更為豐富,而且更為親切,就要利用辭趣,也不見得便無辭趣可以利用。大概過去的辭人多半帶有高蹈的氣息,隔離社會,又把社會看作自己腳下的塵世,故於辭趣也常常把所謂文壇的辭趣和所謂社會的辭趣分得極嚴。有人說:文壇的辭趣是文壇慣用的字句所專有的情趣,這種字句常帶有文壇的背景,能使讀者發生雅感及好感,而無粗野的刺激。而所謂社會的辭趣,卻不如此,故往往同文壇的辭趣發生矛盾。這種分法非常奇妙,你或許要吃一驚,以為他們的「文壇」是建築在「社會」以外的。其實他們也不過把意思老實說出來罷了,意思並不是他們所獨有的。像嚴復所謂「用漢以前字法句法,則為達易;用近世利俗文字,則求達難」,還不是一樣的意思?他們雖不在社會以外,卻也不在社會之中。他們高高地躲在「象牙塔」上,深深地藏在「藝術宮」里。他們厭惡塵囂,不願我們這種「引車賣漿者言」吹進他們的耳朵。這種語言是他們所不慣聽不慣說的,他們自然說不上口,故也不妨說是「則求達難」。而其實是不願上口的成分居多。所以嚴復曾經去問吳汝綸,說「行文欲求爾雅,有不可闌入之字,改竄則失真,因仍則傷潔」,怎麼好呢?吳汝綸教導他的是:「與其傷潔,毋寧失真!」(見吳汝綸《與嚴幾道論譯西書書》)「求其爾雅」至於要「毋寧失真」,可見也是「抑義就詞」,不見得便是「為達易」。總之,當所謂雅潔一種義法支配著人意的時候,是一切都可以為它犧牲,又好像一切都是它所成全的。雅潔的選詞標準既經攻破,彼此所謂「毋寧失真」云云將真殉雅的慘事便不至於再發生了。這在手法方面,是脫離形式拘縛內容那一種狹窄義法的大解脫,而在意識方面,也是從超出社會轉為投入社會的一個大轉變。
三 修辭現象常有上落
辭格方面,也常有上落,有的是自然演進,有的是有意改動。像藏詞由並用歇後藏頭漸次演進為專用歇後,又從憑藉《詩經》、《書經》等書上成語漸次演進為直用口頭上的成語,又像復疊,從「灼灼」「依依」等疊字漸次演進為「隨隨便便」「不不少少」等疊字,都是不聲不響地在那裡進展。都可以看作自然演進。這種自然演進,在發動的個人想必也是有意的,不過它既不曾出名,我們也就難以考查它的經歷罷了。只有幾種積弊極重,改革也頗費力的,我們還能知道那是有意的改革。例如對偶。對偶本來不必排斥,假如事意有自然成對的,自然也可以用成對的語言去表達它,但從魏晉以後,競尚纖巧,往往以為文辭一定要對,那就成為措辭的鐐銬。所以唐代曾經有過一度激烈地反對,不久以前也曾有過一度激烈地反對運動。又如引用。引用本來也不必排斥,假如前人的成事成語真有足以補助或代替我們自己的說話的,引用也是不妨,甚至還是有益,但過去往往借用不全切或全不切的故事陳言來代話,又往往借用不全切或全不切的故事陳言來解話,有時晦澀費解,簡直等於做謎猜謎。而刻削不自然的體態也往往教人看了生厭。這於意趣兩面,都是有害無益。最大的效用,不過是藉此矜奇炫博,就是所謂掉書袋。清周壽昌所著《思益堂日札》(九)曾載有「掉書袋」一條:
凡人摘裂書語以代常談,俗謂之掉文,亦謂之掉書袋。掉書袋三字見馬令《南唐書·彭利用傳》。利用自號彭書袋,《傳》中所載掉文處真堪絕倒。《傳》有云:或問其高姓,對曰:「隴西之遺苗,昌邑之餘胄。」又問其居處,對曰:「生自廣陵,長僑螺渚。」其仆常有過,利用責之曰:「始予以為紀綱之仆,人百其身,賴爾同心同德,左之右之。今乃中道而廢,侮慢自賢,故勞心勞力,日不暇給。若而今而後,過而勿改,予當循公滅私,撻諸市朝,任汝自西自東,以遨以游而已。」時江南士人每於宴語,必道此以為戲笑。利用喪父,客吊之曰:「賢尊窀穸,不勝哀悼。」利用對曰:「家君不幸短命,諸子 口四方,歸見相如之壁,空餘仲堪之棺,實可痛心疾首,不寒而慄。苟泣血三年,不可再見。」遂大慟。客復勉之曰:「自寬哀戚,冀闋喪制。」利用又曰:「自古毀不滅性,杖而後起,卜其宅兆而安措之。雖則君子有終,然而孝子不匱。三年不改,何日忘之。」又大歔欷。吊者於是失笑。會鄰家火災,利用往救。徐望之曰:「煌煌然赫赫然,不可嚮邇,自鑽燧而降,未有若斯之盛,其可撲滅乎?」又嘗與同志遠遊,迨至一舍,俄不告而返。詰旦或問之故。利用曰:「忽思朱亥之椎,猶倚陳平之戶,竊恐數鈞之重,轉傷六尺之孤。」其言可哂者類如此。
平常用典雖然不至可笑如此,但使人感到不自然處,往往也和聽彭書袋掉文不相上下。所以不久以前,也曾有過一度激烈地反對運動。像這些都是有意的。有意的運動,自然效力更大,可以把平常看作當然的現象的缺點提到眼睛前頭來,教人觸目驚心。但這種運動大抵只是病象極重極顯的時候才會發生,其餘大都是不聲不響地在那裡進展改動。而那進展改動,往往也是竭力利用語言文字的各種可能性來應付各種不同的情境,有時反比有些純憑主觀,不顧實際的鼓吹還周到得多。如文法上語詞的多音節化過去未見有誰提倡,早已逐漸加多,把「馬」加上「兒」,叫做「馬兒」,把「鴨」加上「子」,叫做「鴨子」,這是為的聲音加多更容易聽得清楚的緣故。而修辭上的節短,雖然曾經有人優侗排斥,卻也仍在逐漸加多,例如把「五月四日」節做「五四」,把「左翼作家聯盟」節做「左聯」。這又是為了大家熟悉,無須繁說詳舉的緣故。像這些根據經驗的自然改動,雖然不像大張旗鼓的主張改革那樣有名,或許不為一般學者所注意,但在成分上卻居多數。我們要注意少數出名英雄的改革業績,我們更要注意這些穩札實打多數無名英雄的改革業績。這就是我們比之注意成說更要注意古今一切實例的最重要的理由。就像錯綜,是反排偶的最有效的手法,但在幾次反排偶的運動中,都不曾有誰提挈它,把它看做可同對偶排比比並的辭格。而實例卻早已存在。我們倘不注意實例,必致遺落了這種極可注意的修辭現象。
四 修辭現象也常有生滅
辭格的項目,也不是一定不易。現在已有的或許要消滅了,現在未有的也許要產生出來。就現有的例來說,如出奇的造作的回文便已經要消滅了,而藏詞卻是從漢代以後才產生的,如今也已消歇了一半,不過發達了一半。能知此種變動的狀況,然後能夠對於古來已說的敢於拋,古來未說的敢於取,也就是對於舊來用爛了的敢於避,而對於從來未見有人用過的敢於創。一九二四年八月我在答某君《論辭格論效用》的一封公開信上曾經說過:「據我看來,辭格論的用處,約有四項:(一)讓我們明白每格全體的條理,讀書或講書時容易通曉或解釋作者的真意;(二)讓我們明白每格全體的條理,作文時盡可在通則里迴旋,不致拘拘去摹仿別人的一點一畫;(三)讓我們統觀已有的一切格,修辭不致偏於自己偶然留心到的一面;(四)讓我們周覽現在已有的一切格,進而創造現在未有的多少格。」我們的憧憬,原本不是在守成,而是在創新。所以第四項,可以說是我們的理想。第二第三項就不過是寫說的學習,第一項更不過是讀聽的學習。假如對於讀聽也是無用的,那就無論前人說得怎樣熱鬧,都可以不必留意。前人有時因為方法不密,分析不精,往往見有一點細節不同,便把一樣東西看成幾樣東西,又見到一件東西,往往就把其他沒有重要關係的事項也拉攏來說。往往看去頭緒極繁,而實際極其簡單。就像陳騤《文則》卷上丙節條舉十種譬喻的話,也不免有這種毛病。我們不要因為他們說過一大串,便連實際無用的,也大加驚嘆,而他們未曾說過的,又連實際有用的也毫不注意。總之,不當注意空談,而當注意實際;不當偏重過去,而當偏重將來;不當單看固定,而當留心進展。
辭格的論述,無論中外,向來都很留意。因為它不但同創新有關,也可以做了解舊有的門徑。俞樾的《古書疑義舉例》所以承一般人看重,也是為此。但是我們需要的是更上一層的扶梯,不是傳統的桎梏。像現在有些人開口講「律」,講「成規」,把由前例歸納出來的條理誤認作為律作為條規來規限我們後例,對於我們實系無益有害。
還有人幻想定出幾組運用辭格的所謂原理來,想把什麼結體增義或什么正反虛實,詳簡單復,緩急輕重,平直曲折,整齊錯綜,來支配辭格,那也只是一種不切實際的玄談。同所謂起承轉合說一樣,都是抓住一些語辭的末梢現象,而且是不概不括的末梢現象,來對人滔滔說個不休。我們應當注意一些更重要的現象,就是各個辭格的構造和功能。這等於文法以前單講所謂反正虛實,而今要說各個品詞的構造和功能一樣。當然,修辭的現象比文法的現象更繁複,更飄忽無定,我們往往會有無從說起之感。但決不應避難就易,專去留心那些末梢現象。至於分類,更不過是為說明的方便,除非真有必要,是不必條分縷析亂人耳目的。辭格的大分類極難,因此也就最不一定。就是本書,也曾修改過好幾次。這次是將原有分類完全廢棄,改為下列四類:
(甲類)材料上的辭格——指就客觀事象而行的修辭;
(乙類)意境上的辭格——指就主觀心境而行的修辭;
(丙類)詞語上的辭格——指一切利用詞語成素的修辭;
(丁類)章句上的辭格——指一切利用章句結構的修辭。
理由不過是這樣分類,
(1)能包攝一切辭格——辭格不過是修辭上幾種重要的模式或代表。此類模式既因時尚而不同,也隨地域而殊異。無論如何淵博的修辭學家必不能把古今中外一切的模式盡行搜集了來,也無論如何詳盡的修辭學書必不能把古今中外一切的模式盡行羅列在一書之中。故辭格數目,可依著者見解,自行去取。但其分類必須能夠包攝一切辭格,使要增設幾格時,隨時可以安插,不必改動類別。原來的分類,在這一點上頗有缺陷。例如要增設飛白一格,便不知歸在哪一類好。自經此次改動之後便不致有此缺陷。因為此次系就語文的構造功能而行分類。語文構造無論如何不出(1)用為中介的詞語;(2)集合詞語所成的章句;(3)材料;(4)意境四項。故如此分類應該可以包攝一切辭格。
(2)可表明辭格的性質——如關於詞語類的修辭是隨詞語而變的,漢文的諧音不一定能湊巧譯成日文或俄文英文的諧音,而漢文的離合卻容易流為日文的離合,便是因為漢日兩種語文的字音各異,而字形卻有相同地方的緣故。又如關於材料類的辭法是隨材料而變的,中國人可以用「裙」作女子的借代,而在日本,「裙」卻只可為男子的借代(除了時式的女學生外),用新分類便有容易說明此類現象的便利。
但實際也還有困難,如雙關便是介在材料與詞語中間的一種辭格,兩面都可以插入。現在因為與一般單講詞語的不同,又頗有側重材料的傾向,把它歸入甲類。這自然也可以說不大自然,但這種大分類,除非你去抓那末梢現象是再也找不到一個簡明切實完全無可批評的分類的。這固然不像文法那樣單講形式組織的比較容易提出妥善的分類,但文法上一涉及這種大分類時也便會發生異議,例如文法上究竟應該分為幾種品詞,這些品詞應當如何歸為虛字實字兩大類,現在幾乎還是各人有各人的說法。這就由於現象本來繁殊多變,不容易成全你做成那高級的綜合的緣故,並非一定是人力不濟。好在這種大分類,多半只同排列的順序有關,我們只要還便說明又不致引起誤解,便可認為滿足了。至於辭格的區分,在國外是略有一定,而且頗有積重難返的形勢,不像我們中國積習不深。我以為我們不妨趁這時機,根據古來的實例及現有的習慣和自然的條理,略加併合分析,使它成為比較容易了解,容易記憶,而又同國外辭格容易對照的一種區分。像本書所列,便是這樣區分的一個小小的嘗試。中間分合的情況只要把本書所說的辭格,同那幾乎全然依據國外辭格區分法的《修辭格》所說的辭格去一比,便可知道一個大概。現將本書所說的頭兩格,就是譬喻和借代,同《修辭格》所說的,列一對照表於下:
本書對於我們中國舊有的修辭說也曾運用同樣的分合法。有留心國外的或舊有的修辭說的可以互相參看。
五 適應更是形形色色
以上所說大都關於語言文字的可能性的利用方面。關於語言文字方面的利用已經是紛歧錯雜,變化多端。對於題旨和情境的適應更是形形色色。最近有人以為能夠徹底分析這種適應,就可以具體地真切地看出寫說者思想意識的全領域,寫說者經驗生活的全分野;而一個寫說的性質,就可以給它一個科學的分析和科學的評價。那自然未免說得太誇大。但是寫說者思想意識的部分,經驗生活的部分,確是可以從這種適應中間看出來的。例如「積穀防饑」,在我們的思想意識上同養兒沒有什麼關係,而養兒又同防老沒有什麼關係,而諺語卻拿「積穀防饑」來譬喻「養兒防老」(例見「譬喻」)。又如地名「柏人」為什麼就會「迫人」,小菜上用了魚為什麼又就會「富貴有餘」(例見「析」字),舟行為什麼一定要諱「住」諱「翻」,要把同「住」音相近的「箸」說成「快」(例見「避諱」)。這些在我們都覺得沒有意思,而在過去的有些寫說者卻往往有著一種語感,而且往往極強,以為非用或非避不可。從這些例子看來,我們便約略可以看出寫說者思想意識的影子。而用之既久,卻往往能夠壓倒原有的語言,使向來以為沒有意思的也不能不跟著那樣說。即如所謂「快」,便是一例。「快」字現在已經加上竹頭,成為「筷」,也叫「筷兒」或「筷子」。在一般人的口頭上,已經取了「箸」字而代之,成為日常的語言了,不再是修辭的現象了。但在有些人,或許還要認它是「口采」。日常語言有從頭便用「口采」來做名稱的,如把盛水防火的缸叫做太平缸,把陳屍待殮的房叫做太平房,把準備應急的門叫做太平門,都就是利用倒反辭做避諱來滿足所謂討口采心理的一些實例。
在這種適應中我們也可以看出寫說者地位的不同。例如一樣的避諱,在觸讋對趙太后的口裡,就要諱言自己的死為「填溝壑」,而諱言太后的死為「山陵崩」,而在司馬遷的口裡,對任少卿說恐怕他不久要死,便只諱說「恐卒然不可為諱」,又可以看出立場的不同。例如一樣的誇張,劉老老是用它去奉承賈府,而《儒林外史》的作者卻用它去諷刺儒林。此外還有對人的態度不同,有時用諷喻婉說,有時用反語激勸,有時卻又用析字、藏詞、飛白等等開玩笑,而有時又只用感嘆辭長吁短嘆。還有對事的態度不同,有時是慢吞吞地說折繞話,有時卻又急口地說跳脫語。倘就全部的適應來看,將見那現象的複雜也就像人事一樣的紛繁。
至於利用的材料不同,更其不必說。例如,譬喻例六用鋼絲做喻,例八用銅絲做喻,這決不會發見在尚未能夠把鋼和銅做成絲的時代,更不會發見在未用鋼未用銅的石器時代。又如,例四和例十五都用田獵做喻,這也不該發見在田獵已經消滅了的時代。此外如「春歌」里說「黃檗向春生」,「夏歌」里說「藕異心無異」,都用當時見到的事物做雙關,又如吳歌里常用蠶絲,粵謳里常用蜘蛛絲,都用當地容易見到的事物做雙關,這些也是隨題隨境的技巧,隨境隨題的適應。
六 變 化 的 統 一
能夠把這些具體的適應上的形形色色給它一個極細心的注意,我們便會在方式的常有上落生滅之外知道還有適用上的繁雜紛歧。其原因是由於寫說者各人的天分、氣質、性格、年齡、職業、性別、經驗、學問、見解、趣味等等的不同,因而對於語言文字的可能性的利用固然不能相同,對於題旨和情境的對應,更是不能一致。前人有「文如其人,人如其文」的話(見馮時可《雨航雜錄》卷上)。倘使所謂人是指一個人的生活意識等等一切說的,而所謂文又是指一切的寫說說的,那在現在,也還很有意義。便是可以指出語文隨著個人而不同的性質,同時又可以指出語文隨著個人而類同的性質。倘若一個人的生活意識,前後並沒有十分不同,那於語言文字的利用,於題旨情境的適應,往往大致會相仿佛。在紛歧繁雜的修辭現象之中,它便是一種統一的線索。——至少在一個作品或一場說話之中,它是一個統一的線索。故如《老殘遊記》的前二十回和後二十回措辭手法那樣的不同,我們大抵可以相信不會是一個人做的。
其次,各時各地的社會環境、關係、需要不同,適應也不能不隨著而有不同。又各時各地的遺產的累積不同,對於可能性的利用,也不能不隨著而有差別。遺產的累積越多,可能性便越大。如有樂府起來,便有受樂府影響的可能。有佛經輸入,便有受佛經影響的可能。有歐洲文學輸入,便有感受歐洲文學影響的可能。這種可能是否見諸實際,固然不能預定,要看當時當地的需要。但若沒有這種可能,我們總不會見有需要和可能的錯綜結合。所以時地不同,也往往就是修辭現象歧異的一個原因,而同時又就是統一的一個線索。
此外,如語言的成色不同,格律不同,目的不同,也往往就是這一個單體所以別於別一個單體的一個因素,而同時又就是本單體中互相統一的一個線索。如口頭語有口頭語的特徵,文言文有文言文的習慣,敘述大體有敘述的體式,詮釋也大體有詮釋的類型。
從這統一類同的一面著眼,我們便又可以在那變化無定之中,得到一種大體可以分門別類的頭緒。這便是語文的體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