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辭學發凡 · 【第四篇】 消 極 修 辭
一 消極修辭綱領
記述的境界,如科學文字、法令文字及其他的詮釋文等,都以使人理會事物的條理、事物的概況為目的。而要使人理會事物的條理、概況,就須把對象分明地分析,明白地記述。所以這一方面的修辭總是消極的,總拿明白做它的總目標。而要明白,大抵應當:(1)使它沒有閒事雜物來亂意;(2)沒有奇言怪語來分心。所以所用的語言,就要求是概念的、抽象的、普通的,而非感性的、具體的、特殊的。因為概念的、抽象的、普通的語言,才能使它的意義限於所說,而不含蓄或者混雜有別的意思;若用感性的、具體的、特殊的語言,那就無論如何簡單,也總有多方面可以下觀察、下解釋,而且免不了有各自經驗所得的感想附雜在內,要它純粹傳達一個意思,實際非常為難。又所用的語言,也須是質實的、平凡的,不是華麗的、奇特的。因為假如用了華麗奇特的語言,又將使讀者分心於語言的外表,而於內里反不留心了。所以消極修辭的總綱是明白,而分條可以有精確和平妥兩條。而要將這總綱分條應用於實際,卻不妨按照普通說法,將記述的話語文章先分析為內容和形式兩方面;而將實際應講的隸屬在它的下面。
話語文章通例可以分為內容和形式兩方面。內容方面是寫說者所要表出的意思,形式方面是表出這意思的語言文字。所以消極的修辭,照例也可以分為兩個部分。一個部分是偏重內容一方面,應該討論如何才得把自己的意思明通地表出來,這個部分所注重的是意思之明通的表出法。另外一個部分是偏重形式一方面,我們將要討論如何才得把自己的思想平穩地傳達給別人;這個部分所著眼的是語言文字之平穩的使用法。要把意思明通地表出來,在話語文章上就需要具備明確和通順兩條件;要把意思平穩地傳給別人,在話語文章上就需要具備平勻和穩密兩條件。所以本章細分起來,共有四端。這四端是消極修辭最低的限度,也是消極修辭所當遵守的最高的標準。所謂四端如下:
二 意 義 明 確
文章內容方面,共有明確通順兩個條件,上文已經說過了。現在就從明確這一個條件先加細說。
要明確就是要寫說者把意思分明地顯現在語言文字上,毫不含混,絕無歧解。這件事說來雖然容易,做到也頗煩難。但不做到這般地步,所謂表達思想的表達,也便成了不很可靠的話。所以雖然不大容易,也宜首先努力。
努力的途徑不外兩途:第一力求內容本身上的明確;第二力求表出方式上的明確。內容本身如不十分明確,語言自然含混,不敢斷言。即使斷言也是似是而非,別人無從理會。故要說話明確,寫說者必當在未曾拿筆或者開口的時候,先把自己意思的頭緒理得極清楚;面面都想到,又復節節都認真,凡是力所能及一毫不肯放鬆,才是正當態度。
內容本身既經理得清楚了,第二應當努力的就是表出方式上的明確。這事頭緒,約有下列三端:
(一)應用意義分明的詞;
(二)應使詞和詞的關係分明;
(三)應分清賓主。
(一)應用意義分明的詞 文章根本的原素是詞,所用的詞如其意義模糊,或者意義繁雜,所說必然隨著意義不明。故凡意義不很明白分明的詞,都該避去不用。無法避去,便當立加解釋。例如「以上」兩字,便有兩種數法:1.作連身數,從本數數起,如說「二以上」,便是說從二數起直至無窮;2.作離身數,從本數的下一數數起,如說「二以上」便是說從三數起直至無窮,「二」的本身卻不在內。諸如此類盡當審慎斟酌,可避則避。
話中有同義異詞或同詞異義的現象時,每易有不明確的弊病。如:
我今特來借三寶,暫且攜歸陷空島 。南俠 若到盧家莊 ,管叫御貓 跑不了。(《三俠五義》第五十回)
便須細辨才能明白盧家莊就是陷空島,御貓就是南俠。又如:
世有伯樂,然後有千里馬 。千里馬 常有,而伯樂不常有。故雖有名馬,祇辱於奴隸人之手,駢死於槽櫪之間,不以千里稱也。(韓愈《雜說》)
用了兩個「千里馬」,兩個「千里馬」又不是代表一樣的意思——如是代表一樣的意思,這兩句句子便互相矛盾了,便不能既說要有伯樂才有千里馬的話,又說什麼伯樂不常有而千里馬卻常有的話——這也需要細心分辨方才知道第一個「千里馬」是說千里馬的名,第二個「千里馬」是說千里馬的實,同前面「以上」兩字同類。諸如此類的掉文換意,除非別有特殊的需要或趣味,總是不掉不換的好;不掉不換,少有費解誤解的危機。王若虛在《滹南遺老集》(三十五)中說:
退之《盤谷序》雲,「友人李願居之。」稱友人則便知為己之友,其後但當雲,予聞而壯之,何必用「昌黎韓愈」字。柳子厚《凌准墓誌》既稱「孤某以其先人善予,以志為請」。而終雲,「河東柳宗元……哭以為志」。山谷《劉明仲墨竹賦》既稱「故以歸我」而斷以「黃庭堅曰」,其病亦同。蓋予我者自述,而姓名則從旁言之耳。劉伶《酒德頌》始稱「大人先生」,而後稱「吾」。東坡《黠鼠賦》始稱「蘇子」而後稱「予」……皆是類也。前輩多不計此,以理觀之,其實害事,謹於為文者,當試思焉。
話雖然似乎說得太認真一點,其實也是有益的忠告。——總括一句話,要求明確先得從所用的詞的本身求其個個明確起。
(二)應使詞和詞的關係分明 把許多詞聚合起來,便是一句、一段、一章、一篇。句段章篇之中,都有詞和詞的關係。既求詞的本身明確,其次還當力求詞和詞的關係分明。關係倘不分明,則各個詞義就使極其分明,所表出的思想還是會模糊的。例如幾年前我國報紙上曾就「某國的民主主義的發展」這個標題展開了討論。當時有人指出這個標題的意義不明,含有歧解。1.可作「某國底民主主義的發展」解;2.可作「某國底民主主義底發展」解。於是便有許多人發表了許多改進的意見。結果,多說單用一個「的」字,關係不易分明,主張於「的」字之處,再用一個「底」字。有些時候,另外還當添用一個「地」字,作「民主地協商」之類之用。現在所以有人有「的」「底」「地」分用的習慣,就是從那個時候起的。分用的理由,其實很簡單,不外是本節所說的為要使詞和詞的關係分明罷了。為求詞和詞的關係分明起見,像那樣分用詞的新習慣也要不怕麻煩從新養成,假使無須如此麻煩,只須把文字上下一倒或只須把文字略略修改便可確定關係的,寫說者自然更該努力了。
又為詞和詞的關係分明起見,用代詞也須注意。用代詞代替名詞,決不可用到叫人猜不透代的是什麼名詞。《滹南遺老集》(三十五)說:
退之《行難》篇雲,「先生矜語其客曰,某,胥也;某,商也。其生某任之,其死,某誄之。」予謂上二某字,胥商之名也。下二某字先生自稱也。一而用之,何以別乎?
便是此意。大抵用代詞過多或用名詞過少,都容易犯這毛病。如《左傳·桓公十八年》:
春,公會齊侯於濼,遂及文姜如齊。齊侯通焉。公謫之。以告。夏四月丙子,享公,使公子彭生乘公,公薨於車。
我們可以有「齊侯通焉」,通誰?「公謫之」,謫誰?「以告」,誰以告?告於誰?等懷疑,而《管子大匡》篇作:
魯桓公……遂以文姜會齊侯於濼。文姜通於齊侯。桓公聞,責文姜。文姜告齊侯。齊侯怒,饗公。使公子彭生乘魯侯,脅之。公薨於車。
復用了幾個名詞便覺異常明白,無可置疑。但這同代詞有沒有分別,有沒有分化有關係;代詞分化之後有些地方就不必復用名詞也可以使它的關係分明。例如裴多菲《勇敢的約翰》:
這殷勤的女人說後,就依了約翰,
立即領了他走到她的墳地,
那裡,讓他獨自與苦痛同在,
他跌倒在愛人的墳邊,流著眼淚。
他想念著過去的、美麗的時光,
她的純潔的真心燃燒著情焰,
她的甜蜜的心,她的嬌媚的臉——
凋謝了,此刻在冰冷的地下長眠。
雖然重用了幾個他稱代詞,也覺仍無疑問;假使仍像從前那樣「他」「她」不分,便非復用名詞,不能使它這樣明確了。
還有,為使詞和詞的關係分明起見,使用句讀符號也不可忽略。近來都用新式標點,理由也就為了舊式句讀符號不能充分表明詞和詞的各種關係的緣故。
(三)應分清賓主 以上各項都無可議了,要求說話文章明確,最後還當分清賓主,使說話文章的著重處,一目便可瞭然。例如:
王冕又在《楚辭圖》上看見畫的屈原衣冠,他便自造一頂極高的帽子,一件極闊的衣服。遇著花明柳媚的時節,把一乘牛車載了母親,他便戴了高帽,穿了闊衣,執著鞭子,口裡唱著歌曲,在鄉村鎮上以及湖邊,到處頑耍。惹得鄉下孩子們三五成群跟著他笑,他也不放在意下。(《儒林外史》第一回)
這段文中第二句里的「他便」兩字,照文法論,原也可以放在「把」字之前。但若這樣,那第二句便歸重在「把一乘牛車載了母親」一截;結果就同前一句里的高帽闊衣不相連貫,和第二句里的「跟著他笑」也不連貫。我們看了很容易設想那些鄉下的孩子們笑的竟是他用牛車載母親的一件事,真意就隱晦了。所以此句布置,必須如此才好。又如:
趕緊到脊樑上來罷。你一面歇歇力,我就送你到岸邊去。(魯迅譯《春夜的夢》)
這裡的第二句,也非這樣側重「送你到岸邊去」,便同上文不貫。凡是此等地方,都該細心斟酌,分錯了賓主固然誤事;即不把賓主分明地顯現出來,也不能使說話文章的關係分明,意思瞭然。
在我國的論文書中曾經有過好多則關於黃犬奔馬句法的工拙論。第一個在書上談起的似乎是沈括(存中)。沈括的《夢溪筆談》(十四)說:
往歲文人多尚對偶為文,穆修、張景輩始為平文,當時謂之古文。穆、張嘗同造朝,待旦於東華門外。方論文次,適見有奔馬踐死一犬,二人各記其事以較工拙。穆修曰,「馬逸,有黃犬遇蹄而斃。」張景曰,「有犬死奔馬之下。」時文體新變,二人之語皆拙澀,當時已謂之工,傳之至今。
看了這條,可知黃犬奔馬句法是當時流傳的名句;沈括是因為聽了不服才記下來的。而陳善卻就以為沈括的句法好過他們。在他所著的《捫蝨新話》(五)中說:
文字意同而立語自有工拙。沈存中記穆修、張景二人同造朝。方論文次,適有奔馬踐死一犬,遂相與各記其事,以較工拙。穆修曰,「馬逸,有黃犬遇蹄而斃。」張景曰,「有犬死奔馬之下。」今較此二語,張當為優。然存中但云「適有奔馬踐死一犬」,則又渾成矣。
其實張語並不見得優,沈語也不見得怎樣渾成。只因張著眼在犬,沈著眼在馬,各為一句,穆著眼在犬馬兩物,就此記以兩句罷了。而《唐宋八家叢話》記載同樣的黃犬故事,又說
歐陽公在翰林日,與同院出遊,有奔馬斃犬於道,公曰,「試書其事。」同院曰,「有犬臥通衢,逸馬蹄而死之。」公曰,「使子修史,萬卷未已也。」曰,「內翰以為何如?」曰,「逸馬殺犬於道。」
於是一個死犬故事,就有六種句法:
1.有奔馬踐死一犬;
2.馬逸,有黃犬遇蹄而斃;
3.有犬死奔馬之下;
4.有奔馬斃犬於道;
5.有犬臥通衢,逸馬蹄而死之;
6.逸馬殺犬於道。
依我看來,這都由於意思有輕重,文辭有賓主之分,所以各人的意見不能齊一;而前人卻都沿了存中的觀點,以為是什麼工拙之別,紛紛在抽象地發揮所謂工拙論,所以終於不得要領。——總而言之,有賓主可分時,賓主是須分清的,但分清賓主必須按照具體的情況,由寫說者隨著意思的輕重,而使言辭有賓主之分,並非像死犬句法論者模樣,憑空抽象地討論所能判定工拙優劣的。
關於明確,大約如此,往下請論通順。
三 倫 次 通 順
通順是關於語言倫次上的事。語無倫次,固然不成其為語,便有倫次,而不免紊亂、脫節、齟齬,也終不是語言的常態。所以尋常修辭,都不可不依順序,不可不相銜接,並且不可沒有照應。能夠依順序,相銜接,有照應的,就稱為通順。
順序有關於語言習慣的,有關於上下文的情形的。如漢語以「喝茶」為順,「茶喝」為倒,日語以「茶喝」為順,「喝茶」為倒,便是前者的例;如某氏的《文章學綱要》開頭一段說:
詩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中國從來獨創文化,第知則古稱先,以往古為他山之石。今也不然,五洲棣通,不獨可橫而溝通中外 ,並可縱而貫穿古今焉 。英語之流佗列克,源於希臘之流阿,本流水之義,以人類談話,亦從思想流出,遂聯想而轉成此語。
其中「不獨可橫而溝通中外,並可縱而貫穿古今」一語,被《覺悟》指為顛倒著的,便是後者的例。照理,上文說古今,下文說中外,中間一句當然該作「不獨可縱而貫穿古今,並可橫而溝通中外」;且必如此才同本句前半截「今也不然,五洲棣通」八字順連。原文疏忽,未曾顧及上下文,所以便不通順了。
所謂顧及上下文,便是上文所謂相銜接,普通也稱相貫串。清代唐彪《讀書作文譜》(五)曾經說:
文章不貫串之弊有二:如一篇中有數句先後倒置,或數句辭意少礙,理即不貫矣。承接處字句或虛實失宜,或反正不合,氣即不貫矣。二者之弊,雖名文亦多有之。讀文者不當以名人之文,恕於審察;必細心研究,辨析其毫釐之差。
上舉「不獨」一語便是「先後倒置」的一個例。
其次又要有照應。照應的事,無論在材料的取捨上,語言的表出間,都頗重要。單就語言一面而論,如:
沽酒 市脯不食 。(《論語·鄉黨》)
大夫不得造 車馬 。(《禮記·玉藻》)
潤 之以風 雨。(《易·繫辭》)
猩猩 能言,不離禽 獸。(《禮記·曲禮》)
等例中,造字對於馬,潤字對於風等便都欠照應。誰曾見馬可造,風會潤的呢?所以宋代陳騤稱它為「病辭」(見《文則》上),俞樾也稱它為「疏略」(見《古書疑義舉例》二)。再如:
伯樂一過冀北之野而馬群遂空。夫冀北馬多天下,伯樂雖善知馬,安能空其群耶?解之者 曰,吾 所謂空,非無馬也,無良馬也。(韓愈《送溫處士赴河陽軍序》)
以及:
這裡雨村且翻弄詩籍解悶。忽聽得窗外有女子嗽聲,雨村遂起身往外一看 ,原來是一個丫鬟在那裡掐花兒。……雨村不覺看得呆了 。那甄家丫鬟掐了花兒,方欲走時,猛抬頭見窗內有人,敝巾舊服,雖是貧窘,然生得腰圓背厚 ,面闊口方,更兼劍眉星眼,直鼻方腮。這丫鬟忙轉身迴避 。(《紅樓夢》第一回)
也是同樣的可議。韓文一例,正如金王若虛在《滹南遺老集》(三十五)所說「此一吾字害事;夫言群空及解之者自是兩人,而雲吾所謂,卻是言之者自解也。……」所用的「解之者」三字和「吾」字自然未免同上文欠照應。至如《紅樓夢》一例,甄家丫鬟不但「忙轉身」便能看清雨村的又是敝巾舊服,又是面闊口方,又是劍眉星眼,又是直鼻方腮,並且在看呆了的雨村的對面也能看見雨村的「背厚」,這就更加離奇了。雖然人有活潑自由不拘小節的人,話也可以有超然脫略,富於「入不言,出不辭」的風趣的話。但這大抵在聯絡照應之外,行其活潑不拘,且也不宜過於突兀。至於照應、關聯、統一卻就是整個製作所以為整個製作的基本,闕欠了它,是要陷於支離險怪的。《三俠五義》第二十一回開頭,有「忽聽得寒光一縷」一語。寒光可聽,或許可以插加新解,然而總之已涉險怪,不是側重理解的文字所宜用。
四 詞 句 平 勻
在內容方面能如上述具備明確和通順兩個條件,對於記述大體已算稱職了,但還難保便是一篇平穩無議的達意語辭。要求平穩無議,大約還須在明確通順以外或以上,另從語言方面注意以下幾件事。
第一選詞造句,究竟用古的今的,中的外的,文的白的,官的土的,粗的細的,生的熟的,難的易的,繁的簡的,須有一個平正的標準。關於標準,普通說的有純正、雅潔等條項,現在可採取的是平勻。因為平易而沒有怪詞僻句,勻稱而沒有夾雜或駁雜的弊病,讀聽者便不致多分心於形式,可以把整個心意聚注在內容上面。消極的達意的選造詞句,最好拿它做標準。
宋惠洪《冷齋夜話》(一)載「白樂天每作詩,令一老嫗解之。問曰解否?嫗曰,解,則錄之;不解則易之」,不知白氏究竟如何;倘真常行此事,可說崇尚平易極了。同偏愛僻澀,被歐陽修嘲為用「宵寐匪禎,札闥洪庥」等僻字撰史的宋子京,簡直是南北極。但要一一依著老嫗的聲口來校改自己的詞句,也不是人人耐煩做的事。尋常實行的,大抵不是校對任何具體的語言,而是憑據下列公用的三條件:
第一,以地境論,是本境的;
第二,以時代論,是現代的;
第三,以性質論,是普通的。
超出本境的是非讀者聽者的民族語言及方言。將來世界語言或有統一的一日,那時所謂本境便是全球,球語之外或許更無所謂民族語言;抑或限於鄉土,像駱賓王或者我,對於自己的父母弟妹說的,自然都是些「大」「小」有語尾變化的義烏話,方言之外也竟更無親切慣熟的語言。像這情形,球語方言便是本境的了,當然人人都歡喜用。但是現在,闊還不及世界一統,狹也不能專對故鄉人說故鄉話,所謂本境也者,暫時自然應以同文的區域為界。把這區域以外以內的外國語作外國語用,方言作方言用,固然有時也是必需而且有趣;但因為它不能使多數人聲入心通,決不宜用作經常的工具。例如《兒女英雄傳》里安老爺在上房見程師爺時:
安老爺合他彼此作過揖,便說道,「驥兒承老夫子的春風化雨,遂令小子成名,不惟身受者頂感終身,即愚夫婦也銘佩無既。」只聽他打著一口的常州鄉談道,「底樣臥 ;底樣臥 !」(第三十七回)
程師爺的這「底樣臥,底樣臥」,當時除了安老爺以外,滿屋裡就沒有第二人能夠懂得就是等於「什麼話,什麼話」的一句謙遜話。日本仁齋漢文寫的《語孟字義》里的
儉而好施者,為誠 大德之人。(第三十三章)
這句裡頭的「為誠」雖然可懂,又要能夠像徂徠那樣知道所謂「為誠」就是「誠為」才能通曉,這都是不用讀者聽者本境語言所生的障礙,要求平易,先當留意。
單單注意地境還嫌不夠,其次還當採用現代的。語言也如其他的一切,不無新陳代謝,雖然有的依舊留存在現在的語言之中,有的實已淘汰成為古語、死語、廢語,或者貌似神異,早已改變了古有的意思或情趣。例如「共和」一詞,雖然大眾共知,但周代「共和」的意趣已不全含在如今的「共和」之中;而「則個」「恁地」等等,便連語言也已經死了廢了。死廢的東西,在別一方面也許另有一種價值,例如幾千年前的骸骨,倘若至今尚存也就異常可貴。但若迷戀這考古學上的骸骨,以為今人不如古骨,必欲擁骸骨以凌活物,卻就不免是特種的怯者。劉知幾的《史通·言語》篇中說:
夫天地長久,風俗無恆,後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而作者皆怯書今語,勇效昔言,不其惑乎?
顧亭林在《日知錄》(十九)論「文人求古之病」也說:
《後周書·柳虬傳》:時人論文體有今古之異,虬以為「時有今古 ,非文有今古 」,此至當之論。夫今之不能為「二漢」,猶「二漢」之不能為《尚書》《左氏》。乃剿取《史》《漢》中文法以為古,甚者獵其一二字句,用之於文,殊為不稱。
所謂「時有今古,非文有今古」,就是說古代的語言變成現代的語言,語言的不同,乃由於時代的不同,故若駭怪文變了,倒不如駭怪時變了。《鏡花緣》(二十三回)中那著名的淑士國酒保和儒者擬古的可笑,並不是偶然的。以後我們採用古語廢語,自當充分地審慎。採用新語、生語,也應如此。廢語已經不是現代的了,生語還未成為現代的,兩者都不是現代的語言。
除了現代的和那本境的之外,還有一條應當留意的便是性質的普通。普通與否大抵同職業或團體有關係。社會上一種職業或一個團體之中往往有一些特殊的語言,如商販的市語,江湖的切口之類,為一般社會或別一職業別一團體的成員所不明了。倘若任意使用此種局中語,也便將同局外人有了語言的隔膜。所以普通的一條也當留意。明陶奭齡著《小柴桑諵諵錄》(上)中有這一節:
元末閩人林錢為文好用奇字,然非素習,但臨文檢書換易,使人不能曉。稍久,人或問之,並錢亦自不識也。昔有以意作草書,寫畢付侄謄錄,侄不能讀,指字請問,佇視良久,恚曰,何不早問?所謂熱寫冷不識,皆可笑。
這所謂以意作草書者,在宋惠洪的《冷齋夜話》(九)中指明說是張丞相。又前曾經提及的《涵芬樓文談》(五)載:
宋人宋子京……與歐陽文忠並修唐史,往往以僻字更易舊文。文忠病之,而不敢言,乃書「宵寐匪禎,札闥洪庥」八字以戲之。宋不知其戲己,因問此二語出何書,當作何解。歐言此即公撰《唐書》法也:宵寐匪禎者,謂夜夢不祥也;札闥洪庥者,謂書門大吉也。宋不覺大笑。
這連成一片的自笑和他笑,也不是可以看作偶然而忽略過去的事(「書門大吉」,《涵芬樓文談》原作「闔宅安吉」,今依趙翼《陔余叢考》卷二十二《文章忌假借條》校改)。
但文章的傳達情思究竟以密切實際為第一要義。譬如走路,上文說的不過是平時平穩地走法;遇到非常,自然跳越飛躍也是事所可有。尤其在文學變動的時候,傾向已經變了,應得從新估定的一切之中的語言,因為傾向限制,自然也不能「取之無盡,用之不竭」,如果再憑著本境的、現代的、普通的三個條件去選,或許更難有適切的語言可以表達情思。遇著這等情形的時候,自當以自己達意為急,使人了解從緩,或另外設法:應該毅然決然地使方言超升,古語重生,外國語內附,且把生語充分地增制。先力求被選的詞彙豐富,暫將選的標準換作自由。這時的選詞造句,大抵只求態度和文格的條貫,就是標題上所謂「勻」。平是經常的,勻是最後的。我們應該最後不忘經常,處處都以平易為主。
五 安 排 穩 密
除了上述詞句的平勻,第二就應注意詞句的安排,是否契合內容的需要。詞句對於內容的需要,至少要有切境切機的穩和不盈不縮的密。
穩不是說同世間相妥協,只是同內容相貼切。而寫說者的目的何在,內容的情狀如何,便是決定所用詞句是否貼切的最重要的關鍵。譬如目的,作者初執筆時,便該自審,在乎教誨,還是在乎誘導。想要辯正是非,還是想要敘述事實。此等目的不同,所有詞句上的安排,也便應得隨著而有變動。倘然隨筆所至,意在誘導的卻用了些嘲刺語,意在敘述的卻用了些教誨語,或者此外有了種種同內容需要不相符合的表達,這就使人不能理解作者的態度究竟怎樣,同時也不能理解寫說者的本意到底何在。如此的寫說,縱在別一意義上還可算是好說話好文章,然而總已埋沒了寫說者當時的意思,因而在當時的思想上總之是已經失敗了。
其次內容的情狀更同詞句的貼切有關係。往往同一的詞句,在這裡價值少,在那裡價值多,在別一處不但全無價值而且要有牽累。《文則》曾引「黶子在頰則好,在顙則丑」的古話,來說詞句各有所宜,不便任意摘抄,所見極是。例如「撫恤」兩字何嘗不是平易可用;但用在《紅樓夢》四十五回開頭「話說鳳姐正在撫恤平兒,忽見眾人進來」一句裡面,便覺得有些不穩,不如有正版本,刊作「安慰」。而在別處,「安慰」或又不如「撫恤」,自然各隨情狀而定。
文要切合情狀,頗須辨別意義仿佛的語言。那些意義仿佛可以稱為類語的語言,瞥眼雖然相類,細辨也許仍有應辨的差異。或有廣狹的不同,就如「溪」和「河」;或有強弱的不同,就如「失望」和「絕望」;或有公私上下的不同,就如「告示」和「告白」;或者含有主客施受的不同,例如「望」和「見」,「聽」和「聞」等。甚或一切都相同,單因地域有別,時代有別,卻也不能混用。如東京有巡查,杭州南京有警察,這是地的關係;四十餘年前只有華眾會,如今只有青蓮閣,這是時的關係。
文要切合情狀,也須能夠應合當時的急需。就像《紅樓夢》第十九回的這一段:
襲人一面說,一面將自己的 坐褥拿了來,鋪在一個杌子上,扶著寶玉坐下,又用自己的 腳爐墊了腳。向荷包內取出兩個梅花香餅兒來,又將自己的 手爐掀開烘上,仍蓋好,放在寶玉懷中。然後將自己的 茶杯斟了茶,送與寶玉。
文中連用了四個「自己的」,看去似乎煩贅,其實正該如此,才可寫出作者在本段里所要竭力描寫的寶襲兩人的親昵光景來。所以雖然重複,倒是極應急需,同所述的內容貼切。
但若無如此急需而有煩贅或疏缺的詞句時,這可便是穩的反面,同時又是密的反面,卻當竭力戒避。例如:
從人看此光景,必是鬧出來了,一壁也就隨著跟來 。(《三俠五義》第十回)
「隨著跟來」就像煩贅。又如:
王使屈平為令……每一令出,平伐其功曰 ,以為 非我莫能為也。王怒而疏屈平。(《史記·屈原傳》)
王若虛《滹南遺老集》(三十七)便說「曰字與以為意重複」。又如:
台,吾望以拂雲之亭;池,吾俯以澄虛之閣;水,吾泛以畫舫 之舟 。(歐陽修《真州東園記》)
邵博《聞見後錄》(十六)便說「曾南豐讀歐陽公《晝錦堂記》來治於相,《真州東園記》泛以畫舫之舟二語,皆以為病」。又如:
雖無絲竹管弦 之盛,一觴一詠亦足以暢敘幽情。(王羲之《蘭亭集序》)
周煇《清波雜誌》(五)說「《蘭亭序》絲竹管弦或病其說,而歐陽公《真州東園記》泛以畫舫之舟,南豐曾子固亦以為疑」。再如《漢書·張蒼傳》:
蒼免相後,年 老口中 無齒,食乳。
劉知幾《史通·敘事》篇也說「蓋於此句之內去年及口中可矣。夫此六字成文而三字妄加,此為煩字也」,就是說它太煩贅了。
反之,如《史記·樗里子傳》「……母,韓女也。樗里子滑稽多智……。」蘇轍《古史》刪了「樗里子」三字,作「母,韓女也,滑稽多智」。黃震《黃氏日鈔》(五十一)就說「似以母為滑稽矣,然則樗里子之文其可省乎?」又如《史記·甘茂傳》「甘茂者,下蔡人也,事下蔡史舉,學百家之說」。蘇轍《古史》去了一個「事」字,作「下蔡史舉學百家之說」。於是黃震《黃氏日鈔》(同卷)又說「似史舉自學百家矣,然則事之一字其可省乎?」再如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狀》:「晞一營大噪盡甲。……太尉……解佩刀,選老躄者一人持馬,至晞門下。甲者出,太尉笑且入。曰,『殺一老卒,何甲也?吾戴吾頭來矣。』」宋子京(祁)在《新唐書》中只作「吾戴頭來矣」。邵博《聞見後錄》卷十四評雲,「去一吾字,便不成語;吾戴頭來者,果何人之頭耶?」這又就是說它太疏缺了。
詞句的是否契合內容需要,原是一件必須審察卻又難以詳細分析列舉的事。不過我們知道,不密大抵由於用語數量的太多或太少,不穩大抵由於語言性質的不切境對機,追尋病源,並不煩難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