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辭學發凡 · 【第二篇】 說語辭的梗概

陳望道 《修辭學發凡》
一 修 辭 和 語 言 語辭就是普通所謂語言。語言是達意傳情的標記,也就是表達思想、交流思想的工具。傳情達意可以用各種的標記,可以通過各種的感覺。如用蘭臭表示意氣相投,蘭臭便是一種嗅覺的標記,用握手表示情意相親,握手便是一種觸覺的標記。而最常用又最有用的,卻是一種聽覺的標記,就是口頭的語言。普通所謂語言,便是指這一種口頭語言而言。 其次,為了留久傳遠起見,又須用文字做中介,把口頭語言寫錄做文字。文字是訴諸視覺的標記,性質自然同聽覺的語言不很同,但同語言很有密切關係。語言學書上往往並這文字也稱做語言。而把口頭語言叫做聲音語或口頭語,文字叫做文字語或書面語。較廣義的語言,又是指語言和文字這兩種而言。 再看聾啞和嬰兒,又頗有用搖頭、擺手、頓腳等裝態作勢的動作來傳情達意的事實。我們談話、演說,也還時時利用它來做補助的標記。故有時更加擴大範圍,又往往連這種態勢也算做語言,把它叫作「態勢語」。語言的更廣義,又是含有聲音語、文字語和「態勢語」這三種。 前說修辭所可利用的,是語言文字的一切可能性;所謂語言文字的可能性,一半便是這些種語言的習性。另一半是體裁形式的遺產。如前頭說過的藏詞,便是一種利用遺產的修辭法。此外如引用,如仿擬,也是利用遺產。這種利用遺產的修辭法,以前很盛行。但都偏於引用古人的成句或故事。普通叫做「用典」。用典雖然可以構成聯想內容,但很容易喧賓奪主,破了美意識的純一境界。有時甚至使人不懂說的是什麼。例如現在酒店櫃屏上常寫著「青州從事」四個字。這四個字,我們固然知道它是指說好的酒,但是曲折之多,卻正可供瑞典語言學家高本漢引去做中國語文費解的有力的證據。他說:「最有力的例證,是用『平原督郵』代替『劣等的酒』,『青州從事』代替『優等的酒』。中國人說:美酒可以及於『臍』,而劣酒只能及於『膈』。這個『臍』字,恰好同另外一個也讀這音的『齊』字,形體相似,而『齊』為一個地名,屬於青州治下;所以美酒叫做『青州從事』。另一方面,『膈』字也同另外一個也讀這音的『鬲』字,形體相似,而『鬲』也是一個地名,屬於平原縣治;又因為劣酒止及於『鬲』,所以叫做『平原督郵』。桓溫的主簿是一個酒的鑑賞家,發出這種文學的詼諧語,正可用為代表中國語精巧的一個例子。」(參看張世祿譯高本漢《中國語與中國文》第六章及《世說新語·術解》篇)這種說法,當時是精巧的,現在可就覺得很費解了。「五四」前後的「文學革命」所努力的,大半便是這種費解的用典風氣的體無完膚的攻擊。《中國語與中國文》出版於一九二三年,大約著者當時還不十分知道中國已經有了一種新文風,故還處處以用典為中國語文的特徵。現在我們也已經把這種措辭法認作一種乞靈法,或沒有時間鎔鑄新辭時的救急法,不再認它為正常的措辭法了。除了幾種淺顯明白的不必查考典故便可懂得的之外,都已廢棄不用。所以我們研究修辭,也就無須浪費精力,從事偏僻的用典方式的研究。而語言習性的利用,卻比以前更為注意。至少也不比以前忽略。雖然現在另有語言學、文字學等專科的研究,也不能不在將要進講修辭方式的時候,把這修辭工具的性質說述一點梗概。 二 「態 勢 語」 「態勢語」,是用裝態作勢的動作,就是態勢,來做交流思想的工具。蘇軾所謂「海外有形語之國,口不能言,而相喻以形,其以形語也捷於口」(見《怪石供》),便是指著它說的。它同所要表示的意思極直接,一般不過用它來補助口頭語言的不足,在不能用普通語言交流思想,或沒有共通語言交換意思的時候,也還可以用它來做交流思想的工具。如聾啞和嬰兒以及其他一切人的指手畫腳之類便是。 態勢共有三種:就是表情的、指點的和描畫的。如用微笑表示歡喜或許可,蹙額表示憤怒、厭惡或反對,便是表情的。表情的態勢雖然似乎多是反射作用,未經反省的,但刺激旁人的功用卻頗大。指點的態勢,是直接指點對象的態勢,如指人說人,指物說物之類。這種態勢,自然只能用以指點前後左右視覺可及範圍內的事物和方向。在視覺所不及的範圍中的事物,便要應用描畫的態勢來表示。描畫的態勢又可以分做三種。如一手支頭,兩眼緊閉,表示睡著,是象形的;伸出大指頭表示大,伸出小指頭表示小,是指事的。指著前方表示將來,指著後方表示過去,是象徵的。第一種是直寫事物的形狀,第二種是借他物重要的特徵來表示這物,第三種是借適宜描畫別方的行動來表示這方的事物。態勢能夠做出這樣三種來,表意的功能已可說是不小了。 但它總是直觀的,不能表示抽象的意思。如「凡人皆有死」這句話,用「態勢語」來翻譯便不容易翻譯出來。遇有接連的時候,又只能用印象的接連法,不能有普通的文法組織。其接連法大抵如次: 主語,附加語——補語,謂語 故如說「黑牛吃草」便要化成「牛,黑——草,吃」的形式。而文法上的名詞、形容詞、動詞等詞品,又幾乎無法分別。如指黑土可以說黑,也可以說土,指青草可以說草,也可以說青。究竟說什麼,全要從情境上去臆度它。就是語氣,也是如此。同是指點一件東西,一帶有疑問的表情便會成為詢問語,一帶有發急的表情便會成為命令語,也要從情境上猜度它。種種方面湊集起來,「態勢語」便成為很粗陋笨拙、曖昧不明的思想交流法,大不及聲音語的簡捷而明確。對於聲音語來說,只可算是粗笨的漫不足道的交際工具,不能同聲音語相提並論。除了某些情形特殊的人,如聾啞、嬰兒之類,或遇到某些特殊的情境,如彼此言語不通之類,用它來約略示意之外,一般不過用它來做補助聲音語言的工具。在修辭上也只同口說或記錄口說的文辭有關係。如《論語·八佾》篇: 或問褅之說。子曰,「不知也。知其說者之於天下也,其如示諸斯乎?」指其掌。 指其掌是一種手勢,是態勢的一種。「指其掌者,弟子作《論語》時言也。當時孔子舉一手伸掌,以一手指之,以示或人曰:其如示諸斯乎?弟子等恐人不知示諸斯,謂指示何等物,故著此一句,言是時夫子指其掌也。」假如孔子當時沒有這指點的手勢或記錄時並不記錄出這指點的手勢,他的話中就不能用那等於現在說「這個」或「這裡」的「斯」字。故在口說或記錄口說的文辭中,態勢實際也同修辭有相當的關係。它能指示說話時的情境,而本身也便是說話時的情境之一,修辭須得同它相應合。但它實在不是所要調整的語辭的本身。所以除了演啞劇,學演說,教聾啞,領嬰兒,或者另外須有特殊的研究的之外,修辭上已不將它作為可供利用的工具了。 三 聲 音 語 修辭上最要注意的是聲音語。我們常簡稱它為語言。聲音語是由聲音和意義兩個因素的結合構成的,自然離了聲音便不能存在,缺了意義也不能成立。但聲音和意義的關係,卻不像「態勢語」那樣的直接。如說騎馬拴馬,在「態勢語」是將手做幾下搖鞭的姿勢,將腳做一下跨上的姿勢,來表示在騎馬。又將腳做一下跨下的姿勢,將手做幾下結繩的姿勢,來表示在拴馬。都就用表意行動的本身做思想交流的手段。是直接的。而聲音語,卻不用行動本身做思想交流的工具,而用行動所生的結果——聲音——做思想交流的工具。是間接的。這種間接的聲音,在約定習成之後,自然也會覺得聲音和意義之間仿佛有著一種自然的必然的關係。似乎無可改動,無可移易。例如馬,你不能叫做鹿,鹿也不能叫做馬。但當初全是適然的,人定的。正如荀況所謂「名無固宜,約之以命。約定俗成謂之宜,異於約者,謂之不宜」(《荀子·正名》篇),嵇康所謂「夫言非自然一定之物,五方殊俗,同事異號,舉一名以為標識耳」(《嵇中散集·聲無哀樂論》)。它是意思、事物的約定俗成的標記,而非意思、事物的自然、必然的表征。大約當初生活在同一地方的,生理和環境都很相似,經驗也差不多,經驗既經互相認識,用以表示該經驗的聲音也復互相承認,隨後便將那聲音來做表示同樣經驗的約定標記,這就成了這種用聲音表示意思的語言。 語言是從勞動過程中產生的。勞動使人脫離了其餘的動物界,勞動創造了人,使人成為社會的生物,勞動也使人有了語言和思想。語言和思想都早就產生的。語言的產生是由於人在勞動和生產的過程中,有交流思想,協調共同活動的需要,因而形成、發展起來的。馬克思和恩格斯都曾經說過(見《德意志意識形態》和《勞動在從猿到人轉變過程中的作用》)。產生當初,也是異常簡陋,語彙是很貧乏的,文法組織也是很原始的,但因語言的聲音和意義兩個因素的結合全然隨應社會的習慣約束,只要約定俗成,即便可以聲入心通,富有因應社會而變遷改動的可能,可以因應社會的發展而發展。 語言是社會的產物,同時也是社會組織的工具。社會假如沒有語言,必致混亂。我們大概都還記得《舊約》中巴別塔的傳說。那在《創世紀》第十一章中記著說: 那時天下人的口音語言,都是一樣。他們往東邊遷移的時候,在示拿地遇見一片平原,就住在那裡。他們彼此商量說,……來罷,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耶和華降臨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耶和華說,看哪,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語言。如今既已作起這件事來,以後他們所要做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我們下去,在那裡混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語言,彼此不通。於是耶和華使他們從那裡分散在全地上,他們就停工不造那城了。因為耶和華在那裡混亂天下人的語言,使眾人分散在全地上,所以那城便叫做巴別(巴別就是混亂的意思)。 這傳說便是顯示語言不通是怎樣的不便。 四 文 字 語 及至經驗發達,不能單靠口頭傳述,直接記憶,從這一時代留傳給別一時代,又社會擴大,人事增繁,不能單靠口頭,維持這一地方和別一地方的關係和團結。於是單有語言,也還覺得不便。社會上便又有訴之視覺的文字語發生。我們常常簡稱它為文字。 現在人一說到文字,總以為文字是語言的標記,或說「言者意之聲,書者言之記」(《尚書·序疏》)。這就現在而論,也符事實。假若追溯源頭,文字實同語言別出一源,決非文字本來就是語言的標記。 文字從起初到現在約略可以分為下列四個時期: (一)記認時期 (二)圖影時期 (三)表意文字時期 (四)表音文字時期 就是在今日通用的表音文字之前都曾用過表意文字,表意文字之前又曾用過別的幾種圖記。 在文字未同語言連合的過渡時代,大抵先用結繩、刻符、串貝等方法,補助人類的記憶。這是文字史前的記認時期。據說中國的漢族也曾有過結繩時代。《易經·繫辭》說:「上古結繩而治。」又曾有過刻符時代。即所謂「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而中國的苗人,也用過刻符。方亨咸《苗俗紀聞》說:「俗無文契,凡稱貸交易,刻木為信,未嘗有渝者。木即常木,或一刻,或數刻,以多寡遠近不同,剖而為二,各執一,如約時合之,若符節也。」其次便是用種種的圖形,寫錄種種的意思的時期。這是文字史前和文字史的過渡時期。故或劃入史前,或劃入史中稱它為「圖影文字」,說法頗不一致。但凡連篇的圖影同語言還不連合的,似以劃入史前較便說明。如下圖是奧吉倍族的女子寫給一個男人的情書。左上一個熊是女子的圖騰,左下一條泥鰍是男子的圖騰,便是信上的發信人和收信人。旁邊兩條線是路徑,兩個三角垛是相會的帳幕,裡面畫有招他去的標記。三個十字架表示幕周居民都是基督教徒,對他說明四周的情況;還有三個圈,是表示那裡有湖沼,用以指示位置,仿佛等於說那是什麼路多少號。我們中國什麼時代用過這類的圖影,現在還未考究清楚。但據沈兼士氏推測,以為《虞書》上說的欲觀古人之象而作日月至黼黻十二章,《左傳·宣公三年》王孫滿說的「昔夏之方有德也,遠方圖物,貢金九牧,鑄鼎象物,百物而為之備,使民知神奸」,大約便是這一種圖影。不過古代純粹用這一種圖影記事的古蹟已經很難考見了。 奧吉倍女子的情書 後乎圖影的就是表示各個觀念的象形文字。象形文字是表意文字的第一步。中國的漢字普通用作六書「象形」之例的 (日月),用作「指事」之例的丄丅(上下)等,就是這一步的表意文字。埃及的楷書,表太陽的 ,表月亮的 ,也是這一步的表意文字。由此再進一步,拼合了這等象形文字來表意思,便成了一種完成的表意文字。這在中國的漢字如六書中的所謂「會意」,合「人」「木」兩字作一個「休」字,合「刀」「牛」「角」三字作一個「解」字等,就是適例。 表意文字以後便是表音文字了。這裡有了一個顯著的分歧:一面埃及楷書的象形文字發達為行書(僧侶文字)和草書(民間文字)之後,腓尼基人採取楷書及行書造了拼音字母的原形,遞嬗下來,成為今日世界通行的拼音字母。而一面如我們中國的漢字,雖然也有六書中稱為「形聲」「轉注」等半表音文字及稱為「假借」的純表音法,卻始終只借固有文字為表音記號,直到注音字母以及其他種種拼音字母(包括採用拉丁字母的拼音字母)出現為止,不曾定出什麼以簡御繁的拼音字母。現在的漢字,雖然因為經了幾次字體改變,已經如錢玄同氏所謂「四方的太陽(日),長方的月亮(月),四條腿的鳥(鳥),一隻角的牛(牛),象形字也不象形了」,畢竟還帶有幾分圖形的性質。 文字是訴之視覺的,從記認記號、圖影記號、象形文字等等訴之視覺的方面發達起來,也是自然的趨勢。但單單訴諸視覺,直接表示意思,不同語言連合,必如「態勢語」似地,繁重而不便應用。既同語言連合,文字就不但表示意義,也且表示語言中訴之聽覺的聲音。文字就成為語言的標記。普通所謂文字,就是指這兼表音義的文字說的。陳澧《東塾讀書記》(十一)說:「天下事物之象,人目見之,則心有意;意欲達之,則口有聲。……聲不能傳於異地,留於異時,於是乎書之為文字。文字者所以為意與聲之跡也。」是否「為意與聲之跡」,是現在我們區別文字和非文字的一種普通標準。 用這標準,我們才把表意和表音的劃入文字之內。而表意文字和表音文字便都由文字形體和意義和聲音三者構成,其分別不過在文字對於意義和聲音的直接間接的關係:直接表聲音,間接表意義的,便是表音文字;直接表意義,又直接表聲音的,便是表意文字。往下將就文字、意義、聲音這三者,加以約略的分析。 五 聲  音 語言中的聲音也是一種音。凡是略略翻過物理學的,大約都知道音是由於物體的振動而成。這振動從空氣中或從別種物體中傳達到我們的耳朵,刺激了我們的聽神經,我們就發生了音的感覺。我們知道音有音別、音色等音質。音質是由於許多振動複合所成的色彩。又有強有弱,有高有低。強弱是由於振幅的大小,高低是由於振動的快慢。又有長有短。長短是由於振動延續的久暫。此外還有發音的時分,發音的地點,發音的方向、距離等等。凡是音,必都具有這些因素。而音到了耳朵,還將有使人覺得愉快或覺得不愉快等情調的反應。 語言的聲音也是一種音,當然也具有這種種因素。但語言中的聲音並不像別種物體的音,例如上課的鐘聲、吃飯的鈴聲,那樣簡單。鐘聲、鈴聲是反射的,語言的聲音卻是有意表出的。這有意表出的聲音,或許當初也有一些是摹擬事物的聲音,但當約定俗成之際,卻都要依照社會的約束、習慣。無論所用的音素,音素的排列以及其他種種,都依現有的習慣。習慣假如不同,聲音也便不能一律。世界語言所以千差萬殊,便是因為習慣不一致的緣故。 又全具這些因素的乃是一種具體的聲音。具體的聲音例如誰說「我在讀書」,自然具有以上種種的因素。你的口音和他的口音不同,便是音質的不同。你也許說得輕,他也許說得重,便是強弱的不同。你也許說得尖,他也許說得粗,便是高低的不同。然而口音等等,平常說話聽話多半是不計的。平常說話聽話的過程是這樣: 全過程是由從意思到發音,從聽音到意思的兩個作用聯合而成。聯合兩作用的是聲音。做各個作用的中介的是聲音意象。聲音意象平常多不過是抽象的聲音。由於各個具體的聲音中,抽去許多各別的因素,單單留下一些共同的因素構成。固然沒有時分、地點、方向、距離等因素,也沒有音色、輕重等因素。只是一個漠然的聲音意象。我們平常說話聽話時都以這種抽象的聲音意象做基礎。例如現在你有必要,要說「我在讀書」這句話,這時這個抽象的聲音意象就浮現上來。隨後你的發音器官(喉舌等等)應和著動,便可發音。這時所發的聲音是一個具體的聲音。有個人的音彩,有一定的時分地點等等因素。這個具體的聲音比之抽象的聲音,內容屬性多好多。但這些多的屬性平常你並不留意,你只要抽象聲音的屬性能夠被包含在這具體的聲音中,便算已經達到了目的,你便覺得心滿意足了。你所要發的,畢竟只是單含抽象聲音因素的聲音。此外的屬性,例如音色等等,你並不關心。說的人如此,聽的人也是如此。聽的人平常也只注意對方具體聲音中,關於這抽象聲音的一部分。除非是特別引人注意的話,總不將那具體的聲音一併記住。所以語言學上,頗有人將語言聲音所含的因素,分作固有的和臨時的兩種。將具體聲音中,各個具體聲音所共通的抽象部分,叫做「固有因素」;各個具體聲音臨時所加的因素,叫做「臨時因素」。 六 形  體 文字的形體也是社會約束的習慣的東西,同信筆塗抹不同。那約束最重要的,便是前頭說過的「為意與聲之跡」,做書面語言的標記,代表語言的兩個因素:聲音和意義。故同單表意義的圖影,單表意義的數學記號等類標記不同,也同單表聲音的音標不同。古今中外的文字所以千差萬殊,也便是因為文字形體同約束習慣關係複雜各別的緣故。 形體也有具體和抽象之分。某人在某時某地所寫的是具體的形體。具體的形體有特定的書體、筆勢、大小。有特定的位置、方向、行式。又有特定的墨色、紙質等等。並且有特定的時間:什麼時候寫,可以保存到什麼時候等。例如殷代的獸骨龜甲文字到現在還被保存。此外也有一種看形體時所反應的情調。如好字看了使人愉快,壞字看了使人不快之類。具體的文字形體,必都具有這等一切的屬性。 但我們平常對於文字形體所存的觀念,也多不過是抽象的形體。由各個具體的形體中,抽去許多各別的因素,單單留下些許共同的因素而成。所以將具體的形體分析,也可以發見中間含有「固有因素」和「臨時因素」。臨時因素是經幾次經驗之後會被抽去的成分,如我們心裡的一個「大」字,便沒有一定的大小,或什麼人的筆跡,乃至紙質墨色等等。只是一個漠然的「大」字。這漠然的「大」字,便是「大」字形體的固有因素。 形體的固有因素大約只有下列幾項:(一)筆畫,如「大」字有一畫,一撇,一捺。(二)個數,如「大」是一個字,「一」是一個字,「一」「大」相合為「天」,也是一個字。我們平常寫字、認字,也不過拿這幾項固有因素做基礎。 七 意  義 用某聲音或某形體代表某意義,也是一種社會的約束習慣。如圖,或以聲音代表意義,如一切的語言;或取雙重關係,以形體代表意義,又以形體代表聲音,如一切的表意文字;或取單重關係,仍以聲音代表意義,只以形體記出聲音,如一切的表音文字,都無不可。不過聲音和形體原不過是一種標記。標記的作用只要能夠引起所意謂的事物的聯想便算有效。有效的程度相等,標記本身便愈簡便愈容易愈好。採取雙重關係,無異疊架重床,照現在看來,實無必要,而且也不能完全做到。如前頭說過的,中國的漢字中也已經有一部分的表音文字,便是不能完全做到的明證。又因為聲音形體只是一種標記,並非事物本體的摹本,只要標記和事物的聯想能夠成立,就可完成任務;聲音、形體、意義三者,實際也有變更的可能。 意義也有具體抽象的區別。這同心理學或邏輯學上所謂概念觀念相當。平常出沒在我們知覺、記憶、想像中間的,常是事物的觀念。觀念是具體的。如馬,必是或黑或白,或大或小,或胖或瘦,或馴或野的馬。而「馬」這一個聲音或這一個形體所代表的,卻是包括一切具有黑白等毛色,大小胖瘦等形體,及馴野等性格的馬,便是事物的概念。概念是由事物經過幾次經驗之後,抽異存同,我們的心理構成,是抽象的。這抽象概念所含的屬性自然同具體觀念所含的屬性不同,比之具體觀念所含的屬性少好多。如「馬」就只含有四腳、善跑等少數共有的因素。從概念所內涵的因素說,這「馬」竟可說不是那些含有特殊因素的「白馬」「黑馬」以及其他種種的馬。所以中國古時公孫龍曾有所謂「白馬」非「馬」說。但從所涉及的外延說,這「馬」卻又能夠包括那些含有特殊因素的「白馬」「黑馬」以及其他種種的馬。只要是同類的個體,都可以應用。倒比單能表示各個觀念的簡便得多。 一切語言文字的意義,平常都是抽象的,都只表示這等概念。就是專有名詞的意義也只表示概念。專有名詞如西湖,初看似乎是代表西湖的觀念,但西湖也有晴雨,有熱鬧冷靜等等的特殊相,單講西湖也已經將這等特殊相抽去了,也只是一個概念。概念所含的因素,是意義的「固有因素」。 及至實際說話或寫文,將抽象的來具體化,那抽象的意義才成為具體的意義。例如《西遊記》第十六回唐僧在觀音院前「下馬進門」。那馬便是一匹鞍轡齊全、性格馴良的白馬。雖然單說一個「馬」字,「馬」字所含便已不止「馬」字概念所含的因素,另外還含有毛片性格等等許多的「臨時因素」。 照此看來,語言文字的聲音、形體、意義,都有固有和臨時兩種因素。這等因素平常都只憑著經驗來分析。經驗不同,分析也就不能符合。一個有特殊發音經驗的,或許對於發音的運動感覺特別留心。一個特別愛好寫字或特別歡喜揣摩字眼的,或許對於字眼的好歹或筋肉感覺特別清楚,甚至併入固有因素之中。可是未必人人如此。至於意義,更是這樣。意義的體會常隨經驗而不同。常因經驗不同而各人的聯想感想不能互相一致。例如說白馬,我此刻想起了唐僧的白馬,你也許想起了白馬將軍的白馬,另一些人或許又想起了上海跑馬廳的白馬。而對於白馬的情趣和價值,也就各人的感想不能全同。對於含情的字眼,更是如此。 八 語言和文字的關係 以上大體就單音、單形而說。此外單音、單形的組合,如音質上單音的多少、單音的先後等等,也都同意義有關係。我們總看聲音、形體和意義的情狀,大抵平常總只是抽象的,只有一些固有因素,及至實際應用,這才成為具體的聲音,具體的形體,具體的意義。聲音要到實地發音,才成為具備所有因素的具體聲音,形體也要到實際寫在紙上,才成為具備地位、方向、大小等一切因素的具體形體。意義也是一樣,必要到實地應用才成為具備實際一切因素的具體意義。其所加的臨時意義,大抵都由情境來補充。例如我此刻對你說,「請你把書閉攏」,你必定知道我說的就是你剛才在那裡看的一本書,有一定的大小顏色等等一切因素,而不止是書的概念所含的因素。這除出概念因素以外的臨時因素,便是情境所補充的因素。此刻的情境是實際的環境;如果不是實際的環境,必是文字的背景。如前舉「馬」的一例,便是由於情境補充,我們因此知道它是說鞍轡齊全、性格馴良的那一匹白馬。此外意義的臨時因素,大抵憑聲音形體的臨時因素來表示。聲音和形體的關係也是如此。如意義上特別著重的,在聲音上可以相應地說重,文字上也就可以相應地寫大或印大。又如意義上有斷續的,在聲音上可以用斷續表示它,在文字上也可以用虛線表示它。再如一個人傳述兩個人對話的時候,在聲音上可以變更地點來表示,在文字上也就可以變更行列來表示。其他書體、方向、行式、墨色、紙質等等臨時因素,也無不可供利用。 還有說話,可以用態勢幫助,使人明了或注意。文字也可以用圖畫幫助,使人明了或注意。 大抵用聲音代形體,或用形體代聲音,都有相當的可能。不過聲音是聽覺的標記,形體是視覺的標記,所訴的感官既然不同,功用自然也有不能交替的所在。訴之聽覺的有時不如語言。例如現在文字固然對於聲音的高低強弱等等多沒有表示,就使有表示,也決不能記錄下具體語言的一切臨時因素。語言的臨時因素很多,如某一個人特有的音色、聲調、抑揚、緩急等都是。要用文字精密地記錄下這些具體聲音因素的全部,總覺得是不可能。萬不如同是訴之聽覺的留聲機。而訴之視覺的,卻又有時不如文字。例如文字上,可以用各式的提行、空格、空行,各種的行式,各種的書體,各種的墨色,各種大小不同的鉛字,各種的地位方向,來表示意義的變化,語言上卻又覺得不能完全做到。又,文字可用種種的記號,如文字的標點:、(頓號),,(逗號),;(分號),:(冒號),。(句號),?(問號),!(感嘆號),『』或「」(引號),()或〔〕(括號),——(破折號),……(虛缺號),·(著重號,加在重要語句的上下左右),——(專名號,加在專名的上下左右), (書名號,加在書名的上下左右)。數學的記號:十(加)、-(減)、×(乘)、÷(除)、=(等於)、<(小於)、>(大於)等。此外還有化學的物理的等等一切記號。最重要的還是各種的圖表。圖表可以刺激人的眼目,使人一目了然,而語言卻總無法做到那樣的簡明。例如下列一表(《史記·十二諸侯年表》),便是一例。我們試改用語言朗述一遍,便知它是如何的簡明。 九 漢語文變遷發展的大勢 漢語文是世界上最發達最重要的語文之一,漢語文正在蓬勃發展,這裡且讓我們簡單地談談漢語文變遷發展的大勢。 漢語文變遷發展的大勢,可以簡括為三點來說: 第一,語文合一了 漢語文曾經有過一個語文分離的時期。一般書面都用遠離口語的文言文。但接近口語的白話文還是作為通俗寫生用語,作為文學哲學用語,在社會上流行。千百年來不斷地逐漸地發展,終至發展成為比之文言文更便於寫生活,記事物的書面語。到了「五四」前後,經過稱為「文學革命」的運動一推動,它便取了文言文的地位而代之,成為大家公用的文體。漢語文從此消滅了語文分離或言文分歧的現象,重新確立了「語文合一」或「言文一致」的語文正常關係。這種語文合一的文體正在日益擴展它的應用範圍,正在日益充實它的成分,經常從民間、從古代、從外國,吸收好的有用的成分來豐富自己。而人民大眾也經常從這種文體中吸收有用的成分來使自己的語言更精煉、更普通,逐漸形成為一種新型的普通話,為廣大的人民傳情達意之用。這是漢語文變遷發展的總的趨勢。這是第一點。再就漢語文的組織來說: 第二,詞的構成多音節化了 漢語文增添新詞,一般早就停止使用造字為詞的老方法,改用組字為詞的新方法。漢字是單音節的,而組字為詞組成的詞一般是多音節的。漢語文開始組字為詞就是漢語文的詞的構成開始多音節化。組字為詞的方法用得越多,多音節化的趨向也就越加顯著。組字為詞的方法在白話文中本來很盛行,在最近幾十年來的白話文中尤其用得普遍。現在不但增加新詞,常常用這種方法來創製新詞,就是引用舊詞,也常常用這種方法來改換舊詞。例如「道聽途說」的一個「道」字,我們現在引用就會增為「道路」兩字,「天下有道」的一個「道」字,我們現在引用就會增為「道理」兩字。詞的構成這樣的多音節化,可使詞的聲音意義都更明白分明,也使詞的構成本身更有錯綜變化。雖然多音節化的詞用漢字寫出來,看去還都是一塊塊的,但它多已不是各自獨立的分散的塊塊,而是結成長短不一的條條的塊塊了。這是第二點。 第三,文法組織更加精密靈便了 文法組織,無論是詞的組織,還是句的組織,都是比之某些詞彙較難變動的,但在漢語文中也已經有了不少的變動、改進。例如《莊子·齊物論》說: 我勝若,若不我勝,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 第一個「若」字和第二個「我」字同是補語,卻把一個放在謂語後面,一個放在謂語前面,組織上彼此歧異不一。這種歧異不一的組織,現在就已經不用了。這在現在說起來,一定是說「我贏了你,你贏不了我」,兩個補語都放在謂語之後,沒有什麼差別了。這就是現在文法組織更加靈便的方面。此外如「他」、「她」、「它」的分化,「的」、「底」、「地」的分用,「那」「哪」的分用,等等,現在文法組織比之以往更加精密的處所也不少。這是第三點。 總之,我們的語文已經日益發展成為更豐富、更靈活、更精密、更完美的語文。這種漢語文變遷發展的大勢,實是年來我們語文改進和文字改革的大根基。我們講究修辭,需要通曉漢語言文字的一切可能性,尤其需要通曉這種漢語言文字變遷發展的大勢,正確地靈活地加以闡發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