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隋唐 · 四九 李林南
溯著歷史長河漫遊,游到盛唐河床,可發現巨大的恥辱柱最顯眼處釘著一個人,此人從唐天寶末年起被釘,一釘釘了一千二百多年。
此人叫李林甫,他是個奸臣,一個曠古的大奸臣,一個口蜜腹劍的大奸臣,一個無出其右的大奸臣。他還是個權臣,一個包攬朝政的權臣,一個把天子弄得高居無為的權臣,一個破天荒地行了十九年專政的權臣。
權臣加奸臣,李林甫名傳千古,家喻戶曉。
李林甫的罪名是奸,奸只是表,骨子裡是權術。據史稱,他特愛玩權術,特能玩權術,玩得得心應手,玩得爐火純青,玩得讓無數大人物墜入其計,失了官爵、失了前程、失了性命。
從身後名來說,李林甫是悲哀的,蓋棺論定,他成了絕對的反面人物,只能與秦檜、嚴嵩並列,春花秋月千度枯榮圓缺,沒人敢同情他,沒人想理解他,沒人能為他翻案。經過道德文化過濾的反面人物,總一無是處;經過歷代口耳相傳的反面人物,更是罪貫滿盈。傳到後世的李林甫和曹操一樣,鼻上塗滿了白粉。
李林甫,小名哥奴,是遠房宗室,唐高祖堂弟長平王李叔良的曾孫。他初出茅廬,補了一個不起眼的小官。靠著舅舅功臣姜皎的幫助,他的地位才得以向上挪動,先是來到太子身邊供職,幾經轉折,被調到最高教育機構——國子監——當了一名官員。憑著不同尋常的政治嗅覺,憑著堅韌不拔的意志,憑著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作風,他打破層層阻力、重重障礙,一次次尋找機會和創造機會,終於進入了夢寐以求的中樞,做了那率領百官的宰相。
李林甫在政治上傾向有序,反對雜亂無章。從邁進政壇之日起,李林甫就欲以法治來理政,理至少屬於他的那部分政務。在國子監任職期間,他的初次實驗得到了成功。國子監是個學生成堆的地方,浮誇風盛行,紀律渙散,前幾任官員對此束手無策。李林甫到任後,制定出一套管理章程,大刀闊斧進行整頓,沒出多久,把這個高等學府搞得煥然一新。學生們年輕,無固定觀念,樂意接受新事物,尤其樂意接受改變現實的事物,他們對有創新精神的李林甫佩服之至,為他立了塊德政碑。李林甫發現後,嚴厲地追問:「我李林甫有何德何能配以立碑,這是誰想出的主意!」學生嚇得連夜磨平碑上的文字。繼行事魄力之後,李林甫的人格魅力再次征服了莘莘學子。
也許性格上接近暴力論,也許官場的傾軋強烈體現了人性惡,也許一直受到儒家排擠,李林甫的處世觀,從一開始就投向了法家學說。他沒學過多少法家高深的理論著作,但靠著自己的感悟,靠著深刻的社會體驗,靠著要和把持政壇的儒家作一番大較量的決心,他將法家學說當做了自己的政治支撐點。
唐玄宗用李林甫為相,有著獨特的政治背景。
自取得輝煌的「開元之治」後,自姚崇、宋璟退出中樞後,宰相班底成了大江東下的趨勢,一波低於一波。倒不是這些宰相能力低下,也不是他們不聽使喚,而是這些人大多出自儒家門下,或受儒家文化的深刻影響,為了所謂修身治國平天下的責任心,為了自身青史留名的榮譽感,處事動輒搬出儒門教條,搬出孔孟訓條,太不講究實際,太酸文迂腐,太不理解他這個當君主的心理需要以及這個國家的發展需要。應該說,這些宰相有些建樹,起碼沒功勞也有苦勞,然卻常各持己見、各執一詞地鬧意氣,鬧到最後窩裡鬥,很不顧大局。他們搞文學在行,搞經典在行,搞局部的具體事務在行,然實在缺乏恢弘的氣度,缺乏攝眾的權威,缺乏高屋建瓴的眼光,總之,他們難以擔當領導帝國的重任。
唐玄宗看中李林甫,看中的是他外圓內方的務實精神,行事公允的秉政原則,善於駕馭百官的出眾才幹。唐玄宗特別看中的是李林甫以法治世的法家學說,這能使朝廷和國家秩序化、制度化、條理化、格式化,真切地做到在行政管理上有章可循,在法律量刑上有法可依。如此,方能讓「開元之治」的成果得到鞏固,大唐繼續欣欣向榮地上升。如此,自己方能在功德圓滿之後,實現老子無為無不為的治國要旨,高枕無憂地躲進內宮享福。
唐玄宗想得切實,認定了李林甫。
君臣契合,唐玄宗在後台,李林甫在前台,推出了一場厲行法治的大運動。不過,這場運動沒有以大張旗鼓的形式出現,而是悄悄地、漸漸地降臨。
開元二十二年(公元734年),李林甫進入中樞伊始,唐玄宗就委託他負責一個重要的工作,即主持大規模的法律條文修訂工作。
李林甫召集了一批行政和法律官員進行這項工程,經三年之久才完成。編成律十二卷,律疏三十卷,令三十卷,式二十卷,《開元新格》十卷。又撰《格式律令事類》四十卷,按類相從,以便於查看。開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頒布天下。
然後,他再次領銜完成了一部著名的行政法典——《唐六典》。它以吏、戶、禮、兵、刑、工六部,比附《周禮》的天、地、春、夏、秋、冬六官,並按此系統分門別類闡述行政布局及條規。
此次法律條文修訂的規模和程度,在唐代可以算得上是空前絕後。修訂後的法律條文具有系統化、規範化、精簡化、方便化等優點。行政法典則更為周到細緻,儘管有些牽強附會的弊病,但對各級政府部門確定了職能屬性及相應責任。
從法律到行政,李林甫制定了全面的法規章程。在其中,大量體現了他的法學思想。反過來,在制定的過程中,他原來依稀含糊的想法變得清晰明朗、具體可行。二者相輔相成,加強了他以法治國的感覺。
為給朝廷樹個榜樣,李林甫從反人情入手,並先從自己做起。他處處以法為秉政原則,升用官員必按有關規定進行,哪怕是名門之後、貴族子弟也不例外。處理朝政,強調綱紀,慎而又慎,甚至被人認為是過分小心。從對李林甫有著深切反感的史家記載的文獻中,也可看到這樣鮮明的辭句:「自處台衡,動循格令,衣冠士子,非常調無仕進之門。」「每事過慎,條理眾務,增修綱紀,中外遷處,皆有恆度。」他嚴格遵循法條,無論政敵攻擊他是沽名釣譽也好,還是包藏險惡用心也罷,他真正做到了以身作則,且相當徹底。
為取得天子的支持,李林甫對唐玄宗處處讓著,事事順著,極討巧賣乖。但在貫徹法度上,卻毫不含糊,毫不遷就。
法家以法、術、勢為三位一體,主張以法治人,以術馭人,以勢制人。李林甫雖非出自法家門下,但因天性的緣故,加上宦海的感受,無師自通地得到了法家的真傳。完全可以這樣說:在歷史上無數的權臣中,絕無一人在領受韓非子思想精髓上,能出李林甫之右。法家學術原是提供給君主使用的,李林甫變通用之,用得爐火純青,令人嘆為觀止。
在「術」的方面,他以此為武器,奪權,固位,置敵手於死地,使難以計數的將相大臣敗在他的手下。他常借御前進言之機,陷害政敵、異己勢力,人稱「肉腰刀」;或用甜言蜜語誘導所恨之人犯過失,再在君主面前加以中傷,以至朝廷中傳布說:「李公雖面有笑容,而肚中鑄劍也。」《資治通鑑·唐紀》中說他「口有蜜,腹有劍」,後世「口蜜腹劍」的成語即源出此人。他的術,在帝王術上作了發展,除了以術馭人外,更主要的是以術擊人。
在「勢」的方面,他積極培植自己的勢力,並不斷調整其中的人員結構,如對楊慎矜、王珙的先拉後打,對楊國忠先拉復打再拉等,使整個勢力體系始終服膺自己。他以術增威,弄得不可一世的安祿山把他當作神明,甚至在隆冬季節見到他時也畏懼得汗流浹背。他處處樹立他的威勢,培養他的威望,增加他的威權。他執政十九年,朝臣憚怕他的威權,沒有敢分庭抗禮者。天寶間,他在朝野的威勢實際已經超過玄宗。群臣相見噤若寒蟬,中樞同僚形同木偶,連擁有重兵、包藏禍心的安祿山每次遣使入朝後,也總要向使者詢問李林甫給他帶來什麼話,內心頗為忌憚。
李林甫以法家的觀念來理政,也用同樣的觀念來打擊異己,打擊競爭對手,從而製造了許多帶有冤案性質的大案,如李适之案,如韋堅案,如楊慎矜案,使難以計數的宰相大臣貴戚倒在了血泊之中,從而讓自己站到了深淵的邊緣。他的兒子李岫有次手指著役夫說他,一旦大禍臨頭,恐連此也不能得。李林甫無奈地回答說,勢已至此,那有什麼辦法。
和所有的朝臣斗,李林甫都是勝家。然當無賴楊國忠、安祿山等聯手倒他時,他陷入一籌莫展的困境,終於鬱郁病死。死後被抄家,親屬遭到流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