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宋朝 · 三四 大變法與新舊黨
在對熙寧新法內容作靜態描述以後,現在該按事件順序對這場大變法來一番動態的追蹤。熙寧二年(1069年)二月,仁宗命王安石參知政事,變法開始。在安石建議下,新設了制置三司條例司,作為決策變法的中樞機構,由知樞密院陳昇之和王安石領銜,實際主其事的是變法派副帥呂惠卿。變法派骨幹章惇成為編修三司條例官,曾布是檢正中書五房公事,他倆與呂惠卿成為王安石倚重的三駕馬車。
新法陸續頒布,反對的呼聲也日漸激烈。參知政事唐介與王安石經常爭論新法,神宗總是偏袒安石,唐介不勝其憤,疽發而死。時人對當時五位宰執各給一字評語,合起來則是「生老病死苦」:生指王安石,他正生氣勃勃地銳意新法;老指曾公亮,他因年老而依違在新舊黨之間;病指富弼,他反對新法而稱病不理政事;死即指唐介;苦指趙抃,他每見新法出台,「稱苦者數十」。
六月,御史中丞呂誨上疏彈劾王安石「好執偏見,輕信奸宄」,也不擺具體理由,就一口咬定「誤天下蒼生,必斯人也」。變法方興未艾,神宗正眷注著王安石,把彈章還給了呂誨,表示拒絕。呂誨見所言不被採納,自求出朝表示抗議,宋代是賦予台諫官這一權力的。
均輸法頒布不久,知諫院范純仁上疏說安石變亂法度,掊克生靈,要求黜退他。神宗將章奏留中不發,純仁也堅決求去,安石讓人傳話,說要讓他改任知制誥,他不領情,安石大怒,要神宗重貶純仁。神宗沒有全聽,讓他擔任成都路轉運使。
司馬光
十月,三朝舊臣富弼與王安石政見不合,一再稱病,自求罷相。富弼罷相前,神宗問他誰可相代,他推薦文彥博,神宗默然良久,問他王安石如何,他也默然不語。富弼罷相後,陳昇之補為宰相。神宗問起外議如何,司馬光說:「現在二相(指陳昇之與曾公亮)都是閩人,二參政(指王安石與趙抃)都是楚人,他們必將引用鄉黨之人。」
如何看待司馬光以南北地域觀念來區別變法中對立的兩派?倘若把變法派代表人物及其籍貫與反變法派代表人物及其籍貫分別作一統計,不難發現:變法派以南人為主體是不爭的事實;而反變法派中北人的比重則大為增加。但因此把新舊黨說成是地域上的南北派,顯然並不妥當,因為舊黨代表中南人也不少。
據說,宋太祖曾在禁中立石,刊刻「後世子孫無用南士作相」的家法。但從真宗用王欽若、丁謂起,對這一祖訓就置若罔聞。隨著南方綜合實力的加強,南人科舉入仕的比重和在中樞機構中的比重,都與時俱進。神宗倚重的新黨也反映了這一趨向。
但陳昇之雖是南人,卻只是新黨的同路人,是為了自己地位才附和變法派的。在升任宰相以後,他就在表面上與變法派保持距離,請求撤銷制置三司條例司。王安石當然不同意,推薦韓絳主其事,韓絳可是堅定的變法派。
通過具體實施,青苗法雖然限制了大地主高利貸的部分利益,緩解了貧下戶的燃眉之急,但為了完成和超額完成放貸取息的任務,硬性攤派成為最大的弊病。熙寧三年二月,韓琦在河北安撫使任上上疏:「興利之臣紛紛四出。條文雖然禁止抑配,但倘不抑配,上戶必然不願借,下戶則借時甚易,還時甚難,將來必有同保均賠之弊。」
神宗見奏,大稱韓琦是真忠臣,自責「始謂可以利民,不意乃害民如此」。王安石則反擊道:「抑兼併,振貧弱,怎能稱為興利之臣!」神宗開始動搖,下令中止青苗法。安石稱病不出,上章求去。考慮到安石一去,變法也將壽終正寢,富國強兵夢也無從實現,神宗便反悔幾天前的決定,一邊繼續推行青苗法,一邊敦請安石出來理政。
安石出來後,令曾布駁斥韓琦的奏疏,頒示天下,引來了韓琦激烈的反駁。神宗派出兩個宦官到開封府界調查青苗法執行情況,他倆回來報告說沒有抑配,「民情深願」。一說變法派買通了這兩個人,但神宗卻因此深信不疑。
神宗還想調和新舊黨之爭,打算重用司馬光,王安石明確反對:「現在用司馬光,無異是為反對派樹上一面大旗。」安石託病期間,神宗讓司馬光升任樞密副使,司馬光一辭再辭,並要求神宗罷青苗、免役二法。兩派的矛盾已不可調和。
反變法派說王安石在神宗面前鼓吹「三不足之說」,即「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信」。司馬光還把這種論點作為批判的靶子,出成策問題去考舉子。這一概括實際上並沒有曲解王安石的變法思想,但在反變法派看來卻都是驚世駭俗的罪名。
四月,御史中丞呂公著上疏說:「過去視為賢者的,都認為目前做法不對。難道過去的賢者,現在都不肖了嗎?」確實,在反對派名錄中,司馬光、韓琦、富弼、文彥博、歐陽修、呂誨、范鎮、范純仁、蘇軾,等等,哪個不是口碑極佳的賢者呢?後人可以說這些賢者趨向了保守,但當時這句話顯然刺痛了王安石,呂公著被罷職外放。
十餘日後,參知政事趙抃見安石加強了新法的力度,感到再也無法與之共處在宰執集團之中,也上了一奏,說制置條例司派出的四十餘名青苗使者「騷動天下」,「財利於事為輕,民心得失為重」,自求罷政,出知州郡。韓絳補上了執政的空缺。
王安石急切地想把變法支持者提拔到重要崗位上。李定是他的學生,入京後大說青苗法便民,安石即推薦他面見神宗,以堅定神宗變法的信念。他還不顧任命的常規,把李定破格提升為監察御史里行,知制誥宋敏求、蘇頌和李大臨堅持原則給予反對,最終都被擼去了知制誥的職務,硬是讓李定當上了御史。安石此舉應是考慮到台諫喉舌多為舊黨,試圖在輿論上扭轉局勢。
這時,監察御史里行程顥、張戩和右正言李常也分別上疏反對新法,都被趕出了朝廷,以至數日之內,台諫一空。王安石見輿論洶洶,便向神宗建議讓謝景溫當侍御史知雜事,景溫與安石是姻親,這一任命是有違台諫迴避制度的。五月,撤銷了制置三司條例司,認為這一機構不合理的呼聲太多,其職能劃歸中書屬下的司農寺,由呂惠卿兼判。
曾公亮也只是變法的同路人,當初推薦王安石是為了排擠韓琦,見神宗十分信任安石,便順勢行舟,但表面上還做出有所不同的樣子。至此,他以年老自求罷相,蘇軾批評他不能糾正弊端,他回答說:「上與安石如一人,此乃天也!」這也證明熙寧變法前期神宗、王安石確實是同心同德配合默契的,神宗自己也對安石說:「自古君臣如卿與朕相知極少。」
十二月,韓絳升為宰相,免役法也正式在開封府試行。由差役改為雇役,不失為歷史的進步,但免役法的要害並不是「免役」,而在於役錢。按理說,差役既然原是鄉村上等戶的事,改差為雇,徵收役錢,絕無向鄉村下等戶徵收的道理。而免役法卻規定鄉村下等戶和女戶、單丁戶從此必須繳納原先所無的役錢,無論如何這是額外的負擔。
於是,馬上就有東明縣的數百人聚眾到開封府鬧事,一說這是反變法派策劃挑唆的。但問題正如知永興軍司馬光上奏所說:「有司立法,唯錢是求。富者差得自寬,貧者困窮日甚。」因為對貧下戶說來,為了繳納免役錢,豐年還可以賤糶其谷應付,災年只能殺牛賣田湊數了。
司馬光見上書未被採納,便一再要求神宗讓他改判西京洛陽御史留台。熙寧四年四月,神宗同意他出任這一閒差,讓他專心致志去修《資治通鑑》。他到洛陽不久,呂誨去世,臨終喊著司馬光的表字說:「天下事尚可為,君實勉之!」但司馬光卻從此絕口不論政事,修書的同時,他在冷觀風雲的變化。
熙寧六年四月,最後一名老臣文彥博辭去樞密使的職位,出判府郡。他看不慣市易法實行一年以來,連水果也要派官監賣,認為堂堂大國,皇皇求利,損國體而斂民怨。市易法是由國家實行對商業的壟斷,雖然確保國家能從商人手中奪走部分利益,卻在客觀上阻礙了商品經濟的發展,顯然是一種歷史的倒退。
變法高潮中,這對君臣有一段著名對話。
神宗說:「更張法制,於士大夫誠多不悅,然於百姓何所不便?」
文彥博回答說:「為與士大夫治天下,非與百姓治天下也。」
文彥博的話除了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士大夫的自覺意識外,很容易令人得出反變法派代表大地主階級的錯覺,而神宗的話就更易得出變法派代表中小地主和貧苦農民的結論了。實際上,無論何派,都是不折不扣的士大夫,問題僅僅在於,反變法派是士大夫中的多數派(此即神宗所謂「誠多不悅」,也就是文彥博敢於徑以士大夫代表自居的原因),變法派只是士大夫中的少數派。
從七月開始,連續大旱,引發饑荒,而新法規定的各種征斂卻刻不容緩,因變賣田產而流離失所的災民扶老攜幼開始向開封府等大城市集體逃亡,指望能乞討求生。監開封安上門的鄭俠是王安石一手提拔的,入京任職時曾對安石直言青苗、免役、保甲、市易諸法的弊病,安石不答。熙寧七年四月,鄭俠日見羸疾愁苦的災民湧入開封,便把現狀繪成畫卷,寫了論時政得失的上疏,想通過正常途徑送給神宗,遭到梗阻。憂民之心不能自已,他便假稱是密急公文,用馬遞的方式送了上去,希望神宗「觀臣之圖,行臣之言,十日不雨,即斬臣宣德門外。」
神宗看後長吁短嘆,夜不能寐。次日即下令暫罷青苗、免役等十八項新法,事有湊巧,不日即大雨如注,延續十月的災情得以緩解。神宗拿出鄭俠的畫卷與上書給王安石看,新黨以擅發馬遞的罪名懲處了鄭俠。呂惠卿等人含淚對神宗說:「陛下廢寢忘食,成此美政,一旦廢罷,豈不可惜!」神宗再令恢復新法,只暫罷方田均稅法。
鄭俠事件以後,王安石就撂挑子自求去位,意志十分堅決。在這以前,神宗的祖母太皇太后曹氏聽到民間最苦青苗法和免役法,就曾出面建議讓王安石暫時「出之於外」,神宗以為群臣中只有安石敢於擔當大事,頂住了內廷的干預。如今,太皇太后和神宗生母高太后再次流涕對神宗說王安石亂天下。神宗見再三挽留也無效果,同意讓王安石出知江寧府(今江蘇南京),但給他一個特權,可以隨時入宮商議朝政。
王安石也不願看到變法成果付諸東流,推薦韓絳替代自己為相,呂惠卿升任參知政事協助他,神宗也同意這一安排。兩人蕭規曹隨,韓絳被稱為「傳法沙門」,呂惠卿被稱為「護法善神」。惠卿還一邊示意監司郡守們表態支持新法,一邊說服神宗下詔聲明:不因執行偏差而廢除新政,因而安石罷相倒並不影響變法的繼續。
但不久變法派就出現了內訌。提舉市易的呂嘉問在執行過程中多收免行錢邀賞,另一個變法派骨幹曾布時任三司使,對屬下呂嘉問本來就有私忿,也知道神宗對市易法向來有不同看法,便抓住這一問題做文章。神宗讓呂惠卿與曾布共同處理這事,而惠卿向來不滿曾布,便說他阻撓新法。曾布被趕出了朝廷,由章惇繼任三司使。
神宗看呂惠卿很準,認為他雖有「美才」,卻有忌能、好勝、不公的毛病。他當上執政以後,感覺大好,疑忌神宗再用王安石,開始做些小動作。這時恰有李逢大獄,事關大逆,牽連者甚多,同案犯中有與王安石關係稔熟的人,呂惠卿意欲讓其人「有所誣釁」。見惠卿受神宗重用,變法派中趨炎附勢的小人也都打算改換門庭,鄧綰、鄧潤甫在李逢之獄上特賣勁。
宰相韓絳與呂惠卿在政事上數有爭執,都占不了上風,暗中建議神宗再相王安石,神宗見韓絳難以獨當一面,對其建議深以為然。惠卿知道後,就在神宗面前說安石的不是,不料神宗把他的上奏都封轉給了安石。
熙寧八年二月,王安石日夜兼程,僅用七天趕到京城,再次入相,他不能容忍呂惠卿的背叛。但復相以後,王安石與韓絳的親密關係也開始惡化。韓絳主張市易司不能用那些只盯住「利」的官員,安石搶白他:「既不喻於義,又不喻於利,卻居位自如!」八月,韓絳罷相。
呂惠卿對安石再相有點措手不及,御史轉而彈劾他欺君立黨,御史中丞鄧綰見風使舵,掉轉頭來立案審理惠卿強買秀州民田事。神宗還想協調安石與惠卿的關係,但安石的倔強,惠卿的褊狹,使神宗的努力化為失望。惠卿一再向神宗表示二者必擇其一,並不無諷刺地說:「陛下一聽安石,天下之治可成!」十月,呂惠卿罷政出知陳州,章惇也因趨附惠卿而出朝。
這月有彗星出現,反變法派利用天變做起了文章,神宗與王安石說起民間頗苦新法,安石不以為然說:「老百姓連祁寒暑雨都要怨嗟的,不必顧恤!」神宗不滿道:「不能讓老百姓連祁寒暑雨的怨嗟都沒有嗎!」安石老大不高興,又稱病不出,神宗敦勉他出來視政。新黨骨幹建議安石進用皇帝素不喜歡的措施,以鞏固權力穩定局面。安石這麼做了,神宗喜其復出,無不一一採用。
對呂惠卿的背叛,王安石之子王雱比乃父還要惱火,他讓呂嘉問等人將鄧綰論列惠卿的報告,夾上其他文書私自送到審案部門。呂惠卿得到情報,上疏反擊,說安石「違命矯令,罔上欺君」。神宗拿惠卿的奏狀給安石看,安石聲稱不知,回家一問王雱才知底里,便怒責兒子壞事。神宗因一系列事件,也開始「頗厭安石所為」。
鄧綰其人確實鮮廉寡恥,前幾年趨附王安石時,其鄉人在京的都笑罵他,他卻聲稱:「笑罵由他,好官我自為之。」這次他擔心安石失勢,便上疏神宗,請錄用安石之子王雱,並賜第京師以為挽留。神宗說給安石聽,對這一幫倒忙的上書,安石表示有失國體,應該黜免。於是,神宗將鄧綰貶逐出朝,向王安石傳達了不滿的情緒。
再相以後,王安石多次稱病求去。不久,王雱因憤懣疽發而死,安石十分傷感,力請辭相。神宗同意他出判江寧府。呂惠卿還在倒王安石的戈,他把安石給他的私信呈送給神宗看,其中有「無使上知」等語。在無法確知這些話語背景的情況下,神宗自然會認為安石在欺瞞自己,君臣際會打上了終止符。王安石後來退居金陵,元祐元年(1086年),在新法被舊黨盡廢的日子裡寂寞辭世。
熙寧變法雖是中國中古歷史上一次大規模的改革運動,但這次改革主要是一種應對危機的政治衝動,而不是一種經濟發展的內在需要。因而就改革內容來看,卻絲毫沒有觸及政治領域,其政治勇氣比起慶曆新政來都有明顯倒退的跡象。
改革主要局限在經濟、軍事和教育領域,而經濟領域更是重中之重。變法真正興奮點是富國,而不是富民,因而其最大成效也就是國家財政狀況明顯好轉。變法不僅解決了治平年間的財政赤字,還建立起五十二座元豐封樁庫作為戰備物資庫,到北宋後期還是「余財羨澤,至今蒙利」。
王安石與司馬光在變法之初曾有過一段爭論。司馬光認為,天地所生貨財是一個定數,不在民間,就在國家,所謂善理財者,不過是頭會箕斂。這一說法停留在簡單再生產的保守立場上,固然不足取。王安石反駁說:「真正善理財者,民不加賦而國用饒。」
變法確實使國用豐饒:熙寧六年的青苗錢利息達二百九十二萬貫,熙寧九年的免役寬剩錢(即支付役錢以後的純結餘)達三百九十二萬貫,兩者相加約為七百萬貫。但變法中財政收入的增長主要不是依靠發展生產,恰恰正是以青苗、免役等名目「加賦」的結果,而青苗還息和免役納錢,負擔最重、受害最深的還是被迫以實物易貨幣的貧民下戶。倘若以財稅增長作為全面肯定變法的充足理由,顯然有失斟酌。
對這次大變法的經濟內容,黃仁宇評論道:「在我們之前九百年,中國即企圖以金融管制的辦法操縱國事,其範圍與深度不曾在當日世界裡其他地方提出。但現代金融是一種無所不至的全能性組織力量,它之統治所及既要全部包含,又要不容與它類似的其他因素分庭抗禮。」結論不言而喻:變法的走樣與失敗是必不可免的。
熙寧新法在軍事改革上的成效相當有限,以至有人說新政富國有術而強兵無方。軍隊素質低、戰鬥力差的弊病並未見有大的改變,否則就不會上演數十年後女真鐵騎滅亡北宋的悲劇。唯一有成效的是保甲法,但保丁替代募兵也無法徹底實現,倒是主要用來控制民眾反抗,其影響也確實深遠,直到近現代還被反動專制政府奉為至寶。
在熙寧新政中,王安石與司馬光各自所代表的新舊黨爭本質上並不是權力之爭,而是政策性的爭論;並不是要不要改革的爭論,而是怎樣改革的爭論,因而不能用改革派與守舊派來論定。熙寧變法的功過得失與是非成敗,是一個說不清的話題。至於經驗教訓也將是見仁見智的,但以下幾點還是值得一提的。
第一,王安石確有不凡的抱負與遠大的理想,他也明知改革「緩而圖之,則為大利;急而成之,則為大害」,卻在變法實踐中操之過急。他只認定了一個目標,卻忽略了實現這一目標過程中必然會連帶產生的一系列問題。在短短數年間將十餘項改革全面鋪開,恐怕社會各階層都不見得有這種精神的和物質的承受能力,於是變法反而陷入了欲速則不達的困境。
第二,動機與效果的背離,條文與執行的偏差,使一系列變法措施從安民走向擾民。即以雙方爭執最激烈的青苗法與免役法而言,舊黨多就執行效果言,新黨則多就立法本意言,立論也就大相徑庭。青苗法制定以後,徵求意見,蘇轍就認為:動機雖好,「出納之際,吏緣為奸」的問題難以解決。連神宗也承認青苗法「始謂可以利民,不意乃害民如此」。免役法執行結果則是「縱富強應役之人,征貧弱不役之戶,利於富不利於貧」,也完全違背了初衷。
第三,用人不當,是熙寧新政不得人心的重要原因。變法派中,除王安石個人操守尚無非議,呂惠卿、曾布、章惇、呂嘉問、李定、鄧綰、蔡京等,個人品質多有問題,有的當時就被視為小人。陸佃向王安石反映放青苗的官吏收受賄賂,但變法派竟以「私家取債,亦須一雞半豚」,放縱新法執行中的腐敗。以王安石為代表的變法派最大的弊病,還是只看重死的法制,而忽視了活的人事。於是,應該由行政技術層面解決的議題轉化為道德層面的問題,變法派在後一層面上與反變法派相比,立即陷於劣勢,變法的前景也就不言而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