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秦漢 · 六八 東漢「土圍子」
王褒的《僮約》以主與僮的勞務合同的形式,說明了當時田莊中處於底層的勞動者的繁重負擔。他必須承擔農耕、漁采、伐木、製作等勞作,同時還有衛戍田莊安全的責任。
漢光武帝劉秀外祖南陽樊重的田莊中,據說配備「兵弩器械」,其價值竟然至於百萬。
據《四民月令》記載,在豪強地主的田莊中,有「警設守備」,「繕五兵,習戰射」的武裝活動。
東漢墓葬普遍出土的陶製莊宅模型,許多都有碉樓高牆等防衛設施,有的還可以看到表現田莊主的私兵以弩機居高四望,嚴密戍守田莊的細節。
東漢墓葬出土畫像多有放置兵器的架子,即所謂「蘭錡」,也可以說明當時豪族地主私家武裝的普遍存在。
地主的田莊,往往成為內聚力相當強的社會群體,因為擁有自己的武裝,在適當的條件下很容易演變成一種軍事集團。
地方豪強往往築起塢壁,繕治甲兵,成為地方武裝集團。這種武裝集團多有危害社會的惡行。史書中經常可以看到關於豪強大行奸暴不能禁止的記載。豪強的惡霸行為,經常表現為放縱和指使下屬的「客」頻繁犯法橫行。
豪強武裝勢力也常常成為與政府相對抗的力量。他們或者各擁部曲,害於貧民,或者自為營塹,不肯應發調。甚至往往有逃避國家司法檢察,「財賂自營,犯法不坐」,甚至收養刺客死士,為之效命的情形。
北海大姓公孫丹新造居宅,卜人以為因此當有死者,公孫丹竟然指使其子殺害道上無辜行人,置屍體於房舍之中。北海相董宣處死公孫丹父子,其宗族親黨三十餘人竟然攜兵器前往北海相府武裝騷擾。
武威大姓田紺子弟賓客為人蠻橫殘暴,伏法後,其少子田尚竟然糾集輕薄少年數百人,自號「將軍」,夜攻郡城,最終方被政府軍擊破。
東漢末年,有的豪族武裝甚至「阻兵守界」,拒絕郡級行政機關委派的地方官員入境。
東漢末年紛起於各地的軍閥勢力,許多就是由擁有較強悍的賓客部曲的地方豪強勢力發展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