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清朝 · 一二五 再度垂簾

黎東方 《細說清朝》
同治在十一年九月大婚,十二年正月「親政」。親政以後,只有三件事可記。第一件事是:經過恭親王的安排,准日本大使副島種臣與各國公使在紫光閣覲見一次,受「五鞠躬禮」。洋人達到覲見中國皇帝的目的,又免行三跪九叩首的可笑禮節原很高興,事後打聽知道紫光閣不在宮城的範圍以內,而且一向是接見外國使者的場所,十分憤恨。 第二件事是:為了討好慈禧太后,很起勁地修理圓明園,卻受了廣東無聊商人李光昭的騙。此人到處招搖,買了洋人五萬元的木料,謊報為二十萬兩。同治皇帝聽到以後,交李鴻章查辦,判了這李光昭一個死罪。 第三件事是:在十三年七月三十日,同治皇帝一怒之下將恭親王降為郡王,革去「親王世襲」,同時革去恭親王的兒子載澂的貝勒爵位及郡王頭銜。原因是皇帝與載澂常在一處嬉戲,這一天「以細故失歡」。 次日,八月初一日,慈禧太后下旨,恢復恭親王爵位與「親王世襲」,賞還載澂的貝勒爵位與郡王頭銜。 十月間,同治皇帝因「痘症」日益嚴重,命令軍機大臣李鴻藻代閱章奏;十一月間,命令恭親王代批、代寫滿文文件;十二月甲戌(初五)同治去世。 同治去世以前,口授李鴻藻一封遺詔,傳位給(道光的第九個兒子)孚郡王奕譓的過房子貝勒載澍。 傳說:李鴻藻拿遺詔給慈禧太后看,慈禧太后把它撕得粉碎。 當天晚上,慈禧太后召集諸王、諸大臣進宮,並不宣布同治已死,只徵求各人關於何人應嗣大統的意見。 依照洋人所獲得的內幕消息,同治的皇后阿魯台氏並未被召參加此次會議。她而且業已有孕在身,慈禧本該等她的這個孩子生下,看是不是男孩,再作應否另選繼承人的決定。 會議進行之時,有人提議立溥倫為「太子」。溥倫的父親是貝勒奕緯的過房子載治,而貝勒奕緯是咸豐皇帝的大哥。並且,咸豐皇帝本人曾經在1854年未生同治以前,指定這溥倫為繼承人(倘若死時無子)。 慈禧說,載治只是奕緯的過房兒子而已,並非奕緯親生,毋庸考慮。(載治的生父是奕紀,奕紀的父親是綿懿,綿懿的生父是乾隆的第十一子永瑆。) 溥倫以外,最夠資格的是恭親王的長子載澂。慈禧搖搖頭,不說理由,加以否決。 慈禧於是自己提出了一個候選人:四歲小兒載湉。載湉的父親,是咸豐的九弟醇親王奕譞;載湉的母親,是慈禧的胞妹乳名蓉兒。 最後,「舉行表決」,贊成溥倫的七票,贊成載澂的三票,贊成載湉的十五票,載湉當選。(根據布蘭德氏與巴克浩斯氏合著的《太后統治下之中國》,頁一二三以下。) 這時候,慈禧才「厲聲」說:「皇帝已經駕崩!」引起在會的諸王與諸大臣一齊嚎啕大哭。 慈禧於是再度取得垂簾聽政的機會。倘若等候同治的皇后生下遺腹子,這皇后便升格為皇太后,慈禧與慈安就要變成「太皇太后」,而可能喪失垂簾的資格。立了溥倫為同治的過房兒子,情形也是如此。 叫載湉承繼咸豐,而不叫另一人繼承同治,就慈禧來說,可謂有百利而無一害。倘若立恭親王的兒子載澂,她便無法駕馭,醇親王呢,是她自己的妹夫,人又懦弱。 載湉於同治皇帝死後的第三天(十二月初七日),被迎進紫禁城內的鐘粹宮,與慈安太后同住。慈禧太后仍住在長春宮。兩宮皇太后再度垂簾聽政。這時候,慈禧的年齡是四十歲,慈安的年齡是三十八歲,又過了十八天,兩宮皇太后頒下懿旨,定明年為光緒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