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清朝 · 一二一 蒲安臣
恭親王在外交方面作過一件大事,其功績堪與李鴻章一生的任何作為相比。
他在同治六年派遣美國駐華公使蒲安臣,為中國「辦理中外交涉事務使臣」(英文寫作「特命全權高級公使」High Minister Extraordinary and Plenipotentiary)。同時被派的,是志剛與孫家谷。這兩人名義與蒲安臣相同,事實上只是高等隨員而已,清廷為了敷衍英、法兩國,又加派柏卓安與德善為「協理中外交涉事務大臣」。
蒲安臣在華五年,頗得中國政府及各國駐華人士的好感。他任期屆滿,恭親王與文祥等人在總理衙門為他餞行,於酒酣耳熱之際向他提出,請他到歐美各邦作中國的正式代表。他躊躇了幾天,卻不過恭親王與文祥的情面與總稅務司赫德的「打氣」,終於答應。
答應了以後,他便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在歐美替中國掙得了極大的同情與了解,於完成任務的前夕病死於聖彼得堡。
他率領志剛等人與三十名左右的隨員,在1868年2月25日(同治六年二月初三)離開上海,於一個多月以後到達舊金山,受到加利福尼亞州長的盛大歡迎。在歡迎宴會上,他強調中國已走上「和平與進步」的大道。州長說:「我們的貴賓,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政府的代表,同時是世界上最年輕的政府的寵兒」。
到了紐約,紐約州州長也設宴款待蒲安臣與他所率領的「代表團」。蒲安臣演講說:中國已經準備邀請美國傳教士「到(中國的)每一個山頭、每一個山谷,樹立閃耀的十字架」;中國而且準備「聘任美國工程師去中國開礦、築鐵路」。
美國的總統約翰森,在華盛頓白宮接見他們,叫國務卿(國務秘書)席華德,和蒲安臣議訂了一個《中美天津條約續增條款》:內容共有八條,例如,美國如與他國交戰,美國與他國均不得在中國領海「爭戰奪貨劫人」;中國可以派領事駐在美國各港口;中國人在美國也應該有信仰自由,「不得因中國人民異教,稍有屈抑苛待」;如果有美國及中國人將中國人勉強帶往美國或運往別國(作豬仔),均按法律治罪;中國人慾入美國大小官學,「須照相待最優國之人民,一體優待」,美國人可以在中國的指定外國人居住地方辦學堂,中國人也可以在美國辦學堂。
最重要的,是第八款:「凡無故干預、代謀別國內治之事,美國向不以為然。至於中國之內治,美國聲明並無干預之權及顧問之意。即如通線(海陸電報)、鐵路各等機法,於何時、照何法、因何情慾行製造,總由中國皇帝自主,酌度辦理,此意預已言明。將來中國自欲製造各種機法,向美國以及泰西各國藉助襄理,美國自願指派精煉工師前往,並願勸別國一體相助。中國自必妥為保護其身家,公平酬勞。」
蒲安臣率領代表團,由美國到英國。英國這時候的首相是保守黨狄斯雷利(Disraeli),對蒲安臣十分冷淡。蒲安臣從9月19日(同治七年八月初四)等到11月20日,等了兩個月,才見到維多利亞女王。
其後,保守黨內閣垮台,自由黨格蘭斯頓組閣,情形才告好轉。新任外相剋賴蘭登勳爵於接見蒲安臣以後三天,在12月28日致函聲明,今後英國政府不用妨害中國獨立與安全的不友誼的壓力;只對中國中央政府交涉,不與地方當局談判;但中國必須遵守條約;英國遇有臣民的生命財產受有直接威脅之時,仍必使用武力。
這項聲明,雖則含有相當的「保留」,卻是很重要的一項文獻。克賴蘭登把聲明的內容寫成訓令,令駐華使領人員一體遵照,同時咨請殖民部與海軍部查照結果,英國對華停止了「炮船外交」,直至義和團事件發生之時。
蒲安臣離開英國去法國,受到法國朝野的熱烈歡迎。拿破崙第三接見他,並且邀請代表團參加宮廷跳舞會。但是,拿破崙第三既不肯訂立平等新約,又不肯作一堪比於克賴蘭登所作的聲明。(不過,法國這時候已經復過克賴蘭登一封信,說願意與英國採取一致的行動。)
蒲安臣的原定計劃是要聯絡英、法,排拒普、俄。現在,只得改變方針,向普魯士下功夫。他於是經由瑞典、丹麥、荷蘭到了柏林,覲見普王威廉(其後的德意志皇帝威廉第一)與鐵血宰相俾斯麥。
威、俾二人對他與他的代表團十分歡迎,其熱烈不亞於拿破崙第三。俾斯麥表示:中國地大物博人多,前途未可限量。俾斯麥應蒲安臣之請,代表「北德意志聯邦」發表了一件聲明,其內容與克賴蘭登的聲明相仿。
蒲安臣於是又去俄國,在同治九年正月初三(2月2日)到達聖彼得堡。他會晤了俄國外相與外交部亞洲司司長,看出他們對中國所存的野心,知道很難有結果,悶悶不樂。他也見到俄皇亞歷山大第二,而且被邀請在正月十八日入宮欣賞古玩。這一天,他回寓便一病不起,在六天以後逝世。
清廷頒一萬兩銀子,作為他的治喪費,追贈他「一品銜」。恭親王親自到美國駐華使館弔唁。
代表團的首席,由志剛接任。此人的能力、熱心與蒲安臣相差太遠,只想早一點回國。
於是,代表團匆匆結束對俄羅斯的訪問,取道比利時與義大利登輪東返,在比、意兩國也只是順便訪問而已,毫無收穫。
恭親王之所以奏派蒲安臣、志剛等人作巡迴大使訪問各國,無非是作為「修約」的一種準備。恭親王對咸豐九年、十年的「修約」戰爭與「換約戰爭」,記憶猶新,而《中英天津條約》載有十年以後再行修改的條款,所以很憂慮列強又將提出若干新的要求。他在同治六年向各省督、撫徵詢關於「再修約」的意見,以及如何應付《天津條約》中已有規定而尚未實施的項目,如「覲見」與「遣使」。
外國大使、公使向本國元首覲見原是例行公事,然而清朝君臣始則堅持跪拜之禮,繼則於戰敗以後答應「對其本國君主之禮」相見,仍用延宕手腕一推再推。官文說:「覲者,諸侯見天子之禮……未有非屬國而覲,即未有覲而不行跪拜禮者,且未有諸侯不自來而使其臣來覲者。今夷既未能進於中國,而中國轉自變其禮,以委屈相從,奴才竊未見其可也。」
曾、左、李三人與官文的見解不同。他們認為不妨准外國大使、公使覲見。曾說:「擬請俟皇上(同治)親政之後,准其入覲。其儀節臨時酌定,既為敵國(對等國家)使臣,不必強以所難。」左說:「在彼所爭者中外均敵,不甘以屬國自居,非有他也,似不妨允其所請。」李說:覲見「須待我皇上親政後,再為奏請施行」。
於是,恭親王決定:等待同治大婚與親政以後,讓各國大使公使覲見。他吩咐蒲安臣,向各國元首解釋,現值兩宮皇太后垂簾時期,按照中國禮俗女人不便接見男賓。
關於遣使的事,反對最堅決的也是官文。官文說:「中國(使臣)赴外國,並無應辦事件,無須遣使。」贊成遣使的,也是曾、左、李。曾說:「中外既已和好,彼此往來亦屬常事」。左說:「沿海士商,經歷各海國者不乏其人,其中亦有通曉各國語言文字者……惟責成各督、撫及總理船政大臣(沈葆楨)精為訪擇,必有可應命者。」李說:「遣使外洋,(各)該國本毋庸跪拜,盡可從宜從眾。」
於是,恭親王便先派蒲安臣作巡迴大使試試,同時叫志剛與孫家谷跟著去閱歷閱歷。
志剛與孫家谷二人閱歷了兩年,對外交官生涯已感厭倦。其後天津教案發生,被派往法國去道歉的特使是崇厚。到了光緒元年,英人馬加里在雲南被殺,被派往英國去道歉的特使是郭嵩燾,副使是許鈐身。
第一任正常的外交使臣是陳蘭彬與容閎,所駐的國家是美國、西班牙、秘魯。派出的年代,也是光緒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