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清朝 · 一一八 馬新貽案
曾國藩之所以被調去兩江,一方面是由於他辦理天津教案、一意敷衍法國人,引起朝野的反對,另一方面是由於南京出了總督馬新貽被刺的案子,清廷認為只有叫曾國藩去,才能化險為夷、轉危為安。
馬新貽是出生於山東菏澤的伊斯蘭教徒,在道光二十七年考中進士,歷任安徽知縣、知府、署按察使、署布政使、浙江巡撫、閩浙總督,在同治七年調任兩江總督。
同治九年七月十七日,馬新貽在兩江總督衙門後面、校場與便門之間遇刺。刺他的人姓張,名文祥,是河南汝陽人。
張文祥為什麼要刺他?這是歷史上的一個謎。
先後審訊張文祥的,有上元知縣張開祁、江寧知縣蕭某某、江寧知府孫雲錦、江南駐防將軍署兩江總督魁玉、漕運總督張之萬、兩江總督曾國藩。
官方的文件,說張文祥的供詞「反覆屢變」。事實是,有人用酷刑逼張文祥「改供」,而張文祥不肯改。
魁玉與張之萬的報告說:「文祥嘗從粵匪,復通海盜。新貽撫浙江,捕殺南田海盜,其黨多被戮,(文祥)妻為人所略。新貽率兵至寧波,(文祥)呈訴不准,以是挾仇,無他人指使。」
這一件報告,可疑之點甚多。倘若張文祥真是通了海盜,想為被殺的海盜報仇,怎麼敢在寧波到馬新貽衙門出面告狀?既然是妻為人所略,怎麼不去殺略妻的人,而定要刺殺不批准狀子的大官。
曾國藩與鄭敦謹複審以後,維持魁玉與張之萬的原讞,將張文祥判了凌遲,「並戮其子」。曾、鄭二人於奏章以外,附了一個「片子」,片子上說「實無主使別情」。
究竟有無主使,我們只有等待未來的歷史家根據一些今日或許尚隱藏的史料加以考定。至於馬新貽之是否如稗官野史所說,(一)暗通回民反清武裝,(二)與張文祥及曹二虎為結義兄弟,奪了曹二虎的妻,害了曹二虎的命。也有待於未來的歷史家加以考定。
曾國藩在「請建馬新貽祠堂」一奏中,說他「家世謹厚,矜式鄉閭。生平踐履篤實,亦自卓然可傳。」曾國藩是個極慎重於褒貶的人,這「生平踐履篤實」六個字寫來筆力千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