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清朝 · 三三 死後遭受清算

黎東方 《細說清朝》
多爾袞死後,阿濟格以「同母兄」的地位,企圖繼承他攝政王的位置。然而阿濟格的實力,已不足一旗(被罰奪了不少),遠比不上多爾袞當年兼制四旗的雄風。 結果,阿濟格失敗,被捕下獄,賜死。順治皇帝親政。鄭親王濟爾哈朗重新得勢。此人在順治元年正月,把輔政的大權拱手讓多爾袞一人獨攬;在順治四年七月,連輔政的名義也被多鐸代了。(多鐸在順治六年三月去世。) 順治皇帝恢復三個堂兄弟的親王原位:褚英的兒子尼堪(敬謹親王),代善的兒子滿達海(巽親王),阿巴泰的兒子博洛(端重親王)。這三人本是多爾袞所用,分管吏、戶、禮、兵、刑、工六部,被稱為「理政三王」。 順治八年(1615年)二月,濟爾哈朗與理政三王,先把掌有兵權的多爾袞死黨何洛會,連同何洛會的弟弟胡錫,一併凌遲處死,然後叫多爾袞的舊日親信蘇克薩哈、詹岱、穆濟倫,檢舉多爾袞,說他曾經私制黃袍,上面裝了八個「補子」(補子是衣服上的方形的裝飾),與黑貂皮的馬褂,又儲藏了大東珠(朝鮮來的大珍珠)與素珠(純白的珍珠)。這些,均是皇帝才能用的東西,而多爾袞卻用來放在自己的棺材裡面。多爾袞而且頗想把正白旗、鑲白旗調駐永平,準備篡位。 濟爾哈朗與理政三王及所謂內大臣(統率宮內侍衛的大臣),根據蘇克哈薩等人的檢舉,向順治皇帝上奏,說多爾袞確是大逆不道。他們又補充了一些罪狀,說多爾袞生前所用的儀仗、音樂、侍從,以及所住的府第,完全同皇帝所用、所住的一樣;說多爾袞追封了自己的生母烏拉納喇氏為「孝武皇后」,把她的牌位放進太廟,祔享努爾哈赤之旁,僭妄之至;說多爾袞甚至說過,太宗文皇帝(皇太極)按照次序,不該繼位;他拿這句話威脅「皇上」(順治),豈不該死?至於,逼死豪格,娶豪格的寡婦,尤其「悖理」。結論是:「臣等從前畏威吞聲,今冒死奏聞,伏願重加處治。」 年方十四歲的順治皇帝,覺得濟爾哈朗等人所奏頗有理由,便下旨削去多爾袞的追尊之號(成宗義皇帝);把他的牌位與他的生母烏拉納喇氏的牌位,搬出太廟;不許多爾袞的過房兒子多爾博(多鐸所生)襲封為和碩睿親王,把多爾袞的財產全部充公。同時,把他的所有親信,除了蘇克薩哈等三人之外,一律治罪。於是,剛林、祈充格、譚泰、鞏阿岱、錫翰、羅什博爾惠等也一概處死。范文程被革職留任。可憐的是譚泰,他曾經補告多爾袞一狀,卻討不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