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民國創立 · 四八 四川保路風潮

在廣州三月二十九日之役以後,四川發生了波瀾壯闊的保路風潮。 引起這個風潮的,是清廷的所謂「鐵路國有政策」。這政策的制定人,是郵傳部尚書盛宣懷。他藉口全國鐵路的幹線必須由政府官辦,只有支線才能讓老百姓自己籌款興築,就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韙,慫恿攝政王載灃,以粵漢鐵路北段(從湖南宜章到湖北武昌)及川漢鐵路廣水、宜昌段與宜昌夔州府段交給英、美、德、法四國修建管理,換取六百萬鎊的借款。公,可以苟延清廷典當度日的殘喘;私,可以抽取回扣。 盛宣懷未嘗不知道,這粵漢鐵路與川漢鐵路早已在光緒二十八、九年(1902年、1903年)間由清廷准許老百姓成立公司,集款自築,官督商辦。單就四川一省而論,老百姓所繳的款子已有一千二百四十萬兩以上。 攝政王依照他的奏章,於宣統三年四月十一日(1911年5月9日)頒了一道上諭,說:「所有宣統三年以前,各省分設公司、集股商辦之幹路,延誤已久。應即由國家收回,趕緊興築。除支路仍准商民量力酌行外,其從前批准幹路各案一律取消。至應如何收回之詳細辦法,著度支部、郵傳部,凜遵此次諭旨,悉心籌劃,迅速請旨辦理。」 度支部與郵傳部才定出了所謂「收回」的辦法:(一)湖南、湖北兩省人民所繳的股金,十足發還。(二)廣東人民移到了五月二十一日所繳的股金,只發六成。(三)四川人民所繳的股金,分成兩部分,第一部分,已經在宜昌被用作川漢鐵路工錢與材料錢的,換給「保利股票」;第二部分,現存七百餘萬兩,「或仍入股,或興實業,悉聽其便。」 如此的辦法,對於業已激動的四川人心,等於是火上加油。在成都的川漢鐵路股東已經約集了各團體代表,於五月初一日在川漢鐵路公司開會,議決由翰林院編修伍肇齡領銜,向護理四川總督王人文遞上一件呈文,請王人文代奏清廷,說:「川漢鐵路純依國家法律而成立,既無收回國有之理由,恐致釀成外有之慘禍。應即合懇督部堂據情電奏,請旨收回成命。且按照公司律,非開股東大會不能決議。似此朝旨迫切,少數股東誰敢承認接收?並應速懇督部堂迅予電奏,請旨飭下郵傳部督辦大臣,暫勿派員接收,免致激亂人心,別生枝節。」 參加此次大會的,有四川咨議局的代表在內。王人文不便替股東大會代奏,便在他的奏文中說是替「四川咨議局代奏」。結果,遭到清廷申斥。 護理四川總督王人文碰了清廷釘子以後,又在五月十五日替四川鐵路公司代奏了一次,而且於五月二十三日,亦即「保路同志會」成立以後的第二天,奏請清廷治盛宣懷以欺君誤國之罪。 保路同志會的成立經過,見於王人文在這一件奏摺之中的是:「本月二十一日,成都各團體集鐵路公司大會,到者二千餘人,討論合同,及於國家與鐵路存亡之關係,一時哭聲震天,坐次在後者多伏案私泣。臣飭巡警道派兵彈壓,巡兵聽者亦相顧揮淚。」 「三餘書社主人」在他的《四川血》一書之中,敘述得較為詳細:「路公司以川路收回國有,事機危迫……因於五月二十一日招集在省股東及各團體籌商,到會者數千人,皆以收路國有,川人可從,收路為他國所有,川人死不能從。此次鐵路借款合同,名非抵押,實則拱(手)奉(人)。況因此借債,路權、政權兩受干涉。埃及覆轍,危機在即。僉謂吾輩今日之集會,實亡國民之集會也。死中求生,惟先決死。能舍一部分之死,或可得全部人之生。會時人人號慟,人人決死,組織保路同志會,拼一死以破約保路。四座痛號,哭聲干霄。」 這一次開大會的地方,是楊遇春的宮保府。四川鐵路公司本就設在這宮保府。先由鄧孝可報告了盛宣懷所簽的借款合同。合同是在四月二十二日簽的,共有二十五款。借款金額是六百萬鎊,按九五折實付,實際上借了五百七十萬鎊,而還本付利按照六百萬鎊計算。利率是年利五厘,每半年付利一次。開工前後,由四國銀行團先在借款內墊出六十萬鎊,作為備用款,年息六厘。分期還本,從滿了十年以後開始。未滿十年,中國政府即使有錢,也不許還本(企圖省掉利息)。十年以後,未滿十七年,中國政府可以隨時自備款項,還清本利,但利息須照債票票面加付百分之二點五(也就是多付半年利息)。滿了十七年,中國才能夠隨時自由還清本利。 作為此次借款的抵押品的,是(甲)湖北厘金,每年約關平二百萬兩;(乙)湖北鹽稅每年附加江防經費與新加二文捐,每年約七十萬兩;(丙)湖北賑糴捐,每年約二十五萬兩;(丁)湖南厘金每年約二百萬兩;(戊)湖南鹽道庫正厘,每年約二十五萬兩。以上,總計約五百二十萬兩。這幾種稅收,倘若中國政府不按期交付此次借款的本息,便必須連同「他項合宜之內地捐」,「即行交與海關管理」。 借款的另一條件,是築路的總工程師,武昌、宜章段必須用英國人,廣水、宜昌段必須用德國人,宜昌、夔州段必須用美國人。 築路的器材,除鐵軌由漢陽鐵廠供應外,都必須由英、法、德、美的人優先供應,都必須由中英公司及德華銀行經手,加給佣金百分之五。 這借款合同的種種條件,都帶有濃厚的「勢力範圍」色彩,而勢力範圍在歷史上每每是瓜分的前奏。不僅四川的愛國同胞,預感到亡省亡國之痛,湖南、湖北、廣東的愛國同胞也是如此。湖南巡撫楊文鼎曾經奏告清廷,說:「湘省自聞鐵路幹路收歸國有,群情洶懼,譁噪異常,遍發傳單,恐滋煽動。」湖南省咨議局而且呈請楊文鼎代奏:「湘路力能自辦,不甘借債。」湖北的人民,在表面上雖不如四川、湖南兩省之激動,然而其後武昌起義之所以一舉成功,卻與保路運動很有關係。廣東境內的粵漢鐵路,原已由清廷給美國的合興公司建築,因此而觸英國之怒,於是在這一次的借款合同中,清廷不得不答應立刻從六百萬鎊的借款之中,扣去美金二百二十萬二千元,還給合興公司,外加利息,把美國人的勢力,從英國的勢力範圍之中排擠出去。廣東老百姓,對這一點也看得很清楚。 鄧孝可在五月二十一日的大會所報告的,只能是借款合同的簡單內容。不過,合同的全文,當時已傳遍成都。在鄧孝可報告了以後,提議組織「保路同志會」的是羅綸。羅綸在當時是四川咨議局副議長。他的提議被熱烈通過。他被舉為副會長,咨議局的議長蒲殿俊被舉為會長。 依照保路同志會簡章,該會的宗旨是「拒借洋款,廢約保路」。該會的會員,不限於四川本省人。會員每十人公推評議員一人,評議員每五人公推評議長一人。會議分為大會、評議員會、評議長會,皆無一定的會期。會中事務,由會員自由擔任,分為四部:總務、演講、文牘、交涉。各部每星期必須開會一次。 在保路同志會成立的一天,大眾於開會以後全體走到布政使衙門,向布政使兼護理總督王人文請願,進了衙門,站在大堂門前。王人文親自出來,對他們講話,表示同情,答應他們對朝廷力爭,說他在任一天,決不辜負他們的期望。 結果是,他自己出面,參了盛宣懷一本。過了若干天,攝政王叫人通知他:「貴護督具奏摺一件,奉旨留中欽此。」所謂「留中」,便是留在宮中,不予答覆。 王人文在六月初二日,又上了一道摺子,代奏羅綸等二千四百餘人聯名的呈文。呈文的主要內容,是請求「諭旨敕下內閣,會同各部妥議具奏,速將郵傳部所訂借款合同,即行廢棄,嗣後關於外債事項,請敕下資政院照院章十四條第三款議決施行。其川路公司辦理及款項事件,請敕下四川總督,令該公司照欽定股東公司律召集股東會解決,呈請查核施行。至盛宣懷蔑法媚外,誤國殃民,尤懇嚴治其罪,以重國典。」 王人文在這篇奏摺的末尾,替保路同志會的人士說了很多句的好話:「講演雖甚痛切,然從無擾亂治安及不守秩序之言論行動,未便輒加干涉,致激他變。」 清廷給王人文的答覆是:「鐵路國有政策,早經宣示;借款合同,系有旨諭令籤押,決無反汗之理。該護督一再稟奏,殊屬不合,著仍凜遵迭次諭旨辦理。倘或別滋事端,定惟該護督是問。」 不久,王人文便丟掉了「護理四川總督」的職務,奉召以「督辦川滇邊務大臣」的職銜到京「候訊」。他遵旨離開成都北上,於八月十一日走到西安,被護理陝西巡撫錢能訓留住。錢能訓把軍機處寄來的一道命令交給他看,這命令是叫他留在西安「聽候查辦」。查辦他什麼?原來,四川保路風潮已經在七月初一以後一再擴大,清廷要他負責,治他的罪。(所好,八天以後就有了武昌起義的事;清廷不再將他查辦,而僅僅撤去他的侍郎銜,開去川滇邊務大臣差使,「交部議處」。部議,將他革職了事。九月初一(10月22日),陝西獨立;王人文折回四川,由四川轉赴上海,由上海去天津。其後,在天津隱居了幾十年,與世無爭。) 趙爾豐在閏六月初九日接任四川總督。他是漢軍正藍旗人,歷任知縣、同知、道員、川滇邊務大臣、駐藏大臣。在永寧道任上,捕殺了一百多名會黨的領袖,博得了「趙屠戶」綽號;在邊務大臣與駐藏大臣任上,屢屢對藏胞作戰,厲行改土歸流政策。 趙爾豐有辦法對付會黨與藏胞,卻沒有辦法對付保路同志會的人士。保路同志會不僅在成都有廣大的群眾,在多數的各府州縣也都設了分會。在重慶的領袖,有朱之洪;在自流井的,有曹篤(叔實);在井研的,有方潮珍;在青神與榮縣一帶的,有蕭蔘與張頤;在威遠與富順一帶的,有劉裕光。這些人,連同成都的蒲殿俊、羅綸、張瀾、鄧孝可等等,並非都是革命黨人,其中蒲殿俊而且是著名的反對革命、主張君主立憲的分子。清廷堅持收鐵路幹路為「國有」,弄得立憲黨人情願與革命黨合流,區區趙爾豐怎能挽回這個局面呢? 在保路風潮之中推波助瀾,給清廷幫倒忙的,又有端方、瑞澂。端方是滿洲正白旗人,姓托忒克氏,考中舉人,捐得了員外郎,歷官郎中、道員、按察使、布政使、巡撫、總督。宣統元年(1909年),他在直隸總督任上,於慈禧太后梓宮奉安之時,因「橫衝神路」而丟官。宣統三年,他花了幾十萬兩銀子,買得了「督辦川漢粵漢鐵路」的肥缺,一心向盛宣懷討好,希望擠走趙爾豐,取得四川總督的地位。瑞澂是滿洲正黃旗人,姓博爾濟吉特氏,貢生出身,當過筆帖式(錄事)、主事、員外郎、道員、按察使、布政使,因端方之薦而升為江蘇巡撫,最後作了署理湖廣總督。此人最怕端方搶他的湖廣總督,便竭力慫恿端方擠趙爾豐。而且不惜以湖北的兵交給端方帶到四川去。 趙爾豐對於保路同志會,起初也不想採取強硬手段。他替四川鐵路公司股東會顏楷等人,代奏了一篇彈劾盛宣懷的呈文,於閏六月二十一日寄到清廷,清廷給他一個置之不理。七月初七,清廷又收到他一道電報,裡面說:「此時如純用壓力,反抗必藉此而起。」清廷在這一天,早已知道,成都及若干外縣已經從七月初一日開始,相率罷市罷課了。 成都及外縣的罷市罷課,可說是端方與盛宣懷引起來的。端方派了一個李稷勛,充任所謂「川漢鐵路駐宜(昌)總理」。這李稷勛不與股東們商量,便把公司存在宜昌的現款數百萬元交郵傳部。股東會要求撤換李稷勛,盛宣懷反而請旨,以「欽命」的方式提高李稷勛的地位。「欽命李稷勛為川漢鐵路駐宜總理」的電文,在七月初一日到達成都;當天下午,成都便開始罷市、罷課。 罷市罷課的另一導火線,是瑞澂與端方兩人的一篇聯名會奏,奏文中有這麼幾句話:「自鐵路國有命下,反抗者盡少年喜事之人。公正紳董,多不謂然。詢之蜀人,眾口僉同。……請飭川督嚴重對待,以遏亂萌,而靖地方。」趙爾豐把這篇奏文交給保路同志會會長蒲殿俊看,蒲殿俊在初一日的上午的股東大會中報告給大家聽。「報告甫畢,會場一片哭聲、喊聲、罵聲、捶胸跌足聲、演說聲、糾察整飭秩序聲,會長靜眾聲,轟動會場。時有拍案大哭,致推翻几案者數起,又茶碗破裂聲、几案倒聲,滿場熱焰欲燒。於是會場有喊須罷市者,有喊須停課者……」 七月初一日這一天,成都的空氣真夠緊張。上午,開了股東會大會,蒲殿俊報告了端方與瑞澂的會奏,引起公憤;中午,欽命李稷勛為川漢鐵路駐宜總理的電文到達成都,立刻,全城便飛滿了傳單,傳單上說:「自明日起,全川一律罷市罷課,一切厘稅雜捐,概行不納,邀求收回成命。四川七千萬人同白。」差不多同時候,趙爾豐出了一張告示,告示上說:「諭爾商民,莫聽浮言。如有誤犯,拿辦可憐。妥議路事,必須文明。何若妄舉,自害安寧。苦言相勸,大眾敬聽,貿易照常,各謀營生。」下午兩點鐘,保路同志會舉行會員大會,到會的傳說有數萬人之多,情況的悲壯熱烈,更甚於上午的股東大會,公推羅綸與鄧孝可到督署見趙爾豐。散會的時候,全城的過半數商店已經關門。趙爾豐向羅、鄧二人表示:「為郵傳部而罷市,則風馬牛不相及。為川督而罷市,自問無對不起川人之事。……欲得日後的事好辦,須得本日仍照舊開市。」羅、鄧二人說:「我們自當設法向商民勸解。但是,罷市與暴動不同。倘若僅僅罷市而不暴動,川人的秩序仍在,望大帥始終維持。」趙爾豐與羅、鄧等人邀集了公司重要股東與若干紳士,在夜間二更時候(十一點鐘左右),開會研究維持秩序、防止暴動的辦法。王人文此時還不曾離開成都(官職是川滇邊務大臣),也到了會場,發表演說。和他一齊來演說的,有署理提法司周善培。「圜而觀聽者約數千人。」開會的結果,是議決了「由各街公舉三四公正明白人,朝夕與區官接洽。街中有暴動者,街眾見之,則一面勸阻,立即報知舉出人,與巡警勸阻之。不聽,則請區官處理之。巡警見之,亦先報知舉出人勸阻之。不聽,則處理如法。」 大家於是便用了保路同志會的名義,寫了很多張布告,叫市民(一)勿在街市群聚;(二)勿暴動;(三)不得打教堂;(四)不得侮辱官府;(五)油鹽柴米,一切飲食,照常發賣。 第二天七月初二,全城入於罷市罷課的狀態(除了雜貨飲食店以外),家家門口貼了光緒皇帝的神位,有些是用紅紙寫的,有些是用紅紙印刷的。多數牌位上,所寫的是「光緒德宗景皇帝之神位」,左右兩旁,各寫六個小字,右邊是「庶政公諸輿論」,左邊是「川路准歸商辦」。這兩句話,是從光緒一次詔書中摘下來的。(神位上的「光緒」二字,應該寫作「大清」才對。但是,倘若沒有光緒二字,老百姓很少知道德宗景皇帝是誰。主持保路運動的人,用心良苦。) 有些老百姓,頭上頂了一張光緒皇帝神位的紙條子,在街上走。 也有人在重要的街道的中心搭了席棚亭子,裡面供了光緒皇帝的神位,弄得大小官員皆不能騎馬、乘轎而過,必須步行,繞過亭子的旁邊走。 單就成都一城而論,秩序一直很好,沒有所謂「暴動」的事,一直到七月十五日(9月7日)的上午為止。趙爾豐卻在七月十五日的上午,誘捕了保路同志會的九個領袖:蒲殿俊、羅綸、鄧孝可、顏楷、張瀾、胡嶸、江三乘、葉秉誠、王銘新。 趙爾豐為什麼要如此?自從罷市、罷課開始以來,他曾經一而再、再而三地向清廷電陳不能採取強硬手段:「似此本應懲治,然人民皆未滋擾暴動,礙難拿究」(初三日電);「故此次罷市、罷課,人心堅固,謂國家如俯恤民情,川路暫歸商辦;並請將借款修路一事,交資政院議決,院議通過,不敢再有異辭,否則舉凡一切賦稅雜捐,概不完納,政府若不轉圜,人民亦將堅持以待,官吏保持治安,人民亦不暴動,如用強迫手段,即以全省之力對待之云云。……爾豐受事之初,已窺其隱患,故思潛移默運,收拾人心。……惟有仰懇王爺(內閣總理慶親王)、中堂(內閣協理那桐),密為代奏轉圜,拯救危局,倘能准交院議,即可轉危為安,若始終堅持,則禍亂不知所屆」(初四日電)。「尤懇中堂(那桐)顧念全川,維持大局,倘蒙諭交(資政)院(咨議)局分議,拯救眉急,可事從容布置,不勝感禱。日昨英領來函,議及路事,擬將宜歸已用之款,暨現存之款,仍還公司,令川自修川境之路,名為枝路,一以符先朝商辦諭旨,一以符幹路國有,枝路准民自辦之旨,亦不相背,如與公司議妥後,伊即電達駐京各國領袖公使及英使云云,所言是否可行及能否辦到,尚不可知」(初七日電)。「總之,此事非和平即激烈。如朝廷准歸商辦,大局或不致十分破壞。如不准所請,則變生頃刻,勢不得不用兵力剿辦,成敗利鈍,實不可臆計。」(初十日電) 趙爾豐為什麼突然在七月十五日變更主張,誘捕了保路同志會的九個領袖?次要的原因,是清廷有命令給他,叫他「嚴拿首要」。主要的原因是:清廷在七月初九日命令端方進四川,「按查路事」,又在七月十二日命令端方趕緊起程,「許帶兵隊」。而且,湖廣總督瑞澂,與端方沆瀣一氣,撥了不少兵隊給端方。端方的氣焰,灼灼逼人,分明是要來四川搶趙爾豐的總督。 至於,在榮縣與彭縣,先後發生了人民接收稽徵局與搗毀稽徵局的事,雖則也影響了趙爾豐的決策,其重要性卻不如「嚴拿首要」的聖旨與端方之帶兵入川。 榮縣人民之接收稽徵局,是在七月初四日(領導人是革命同志王天傑);彭縣人民之搗毀稽徵局,是在七月初七日。而趙爾豐在初十日致電清廷(內閣協理大臣那桐),對這兩縣的事竟然一字不提,仍在說「如朝廷准歸商辦,大局或不致十分破壞」。可見他並未怎樣重視這兩縣的事。 甚至,他在七月十五日上午柬邀了蒲殿俊等九人,加以扣留之時,可能仍不過是一種做作,藉以敷衍清廷,保全祿位。(事實上,被捕者不止九人;另有三人也被逮捕:彭芬、蒙裁成、閻一士。) 趙爾豐不曾料到,扣留九人的消息一經傳出,不到正午,便有幾千個老百姓手捧光緒神位,於各街公舉的「街正」領導之下,走到總督衙門,一排一排地跪在地下,替九人求情。他一時倉皇失措,一面自己派人在衙門附近放火,藉便事後栽誣,一面讓小人之尤、營務處田徵葵,下令對跪著的老百姓開槍,當場就打死了三十二人,而且又縱容兵士在各街追殺了若干人。 事情鬧到如此地步,如何收拾得了? 全城的人民動了公憤,寧死也要和他一拼。同盟會同志曹篤「跳走南門,與朱國琛就農事試驗場,裁木板大書『趙爾豐先捕蒲羅,後剿四川,各地同志速起自救自保』二十一字,於夜分投(錦)江中,乘秋漲順流,不一日,幾傳遍川西南」。 成都郊外及附近各縣的人民,在保路同志會的號召之下,當天晚上便有成萬的人來到成都,雖則趙爾豐已經關了城門,雖則趙爾豐的兵又從城牆上開槍,他們卻留在城牆周圍不走。於是,成都在事實上入於被圍的狀態。城外的電報杆子被砍斷。不久,城東五十里的龍泉驛,也入於義民的掌握。 新津縣的縣城,被義民占領,縣知事被殺。雙流縣的縣城,也被義民占了一個短時間。武裝的義民,稱為「同志軍」。在七月十七日這一天,趙爾豐的軍隊與同志軍,在「紅牌樓」地方有了一次大戰。七月二十一日,同志軍的武字營在周鴻勛的指揮之下,連勝趙軍,又打到紅牌樓。 趙爾豐在七月二十三日向清廷電奏說,「官軍自十六日迄今,連戰七日,防內攻外,東馳西擊,刻無暇晷。」 龍泉驛與雙流縣城,雖則不久便被趙軍「收復」;新津縣城卻一直被周鴻勛守得很好,守到八月二十二日(10月13日),武昌起義以後的第三天,才因彈盡糧絕,重新入於趙軍之手。 四川保路會派來北京的代表劉聲元,向攝政王遞呈文,兩次均被門房擋住。他跪在地安門路上,等到攝政王經過,攔輿告狀,被捕,交步軍統領烏珍審問。烏珍對他很同情,派人護送他回會館。七月十九日,他又遞了一封呈文到慶親王的府里。慶親王叫烏珍將他押解回籍。 旅京的四川同鄉,包括官吏、商人、學生,在四川會館開了幾天的會,上了好幾次的呈文與奏摺,替四川的老百姓訴冤。其中,只有以法部左丞曾鑒領銜的京官聯名呈文,被都察院轉奏,在七月二十三日奉旨抄給端方,「按照所陳各節,查明實在情形,秉公分別核辦。」 清廷在七月二十三日也加派了岑春煊去四川,「會同趙爾豐辦理剿撫事宜。」岑春煊是廣西西林人,當過四川總督與兩廣總督。趙爾豐接到消息,十分不安。端方來,已經構成對他總督地位的威脅。岑春煊來,更叫他心焦。 清廷不久又授權岑春煊統率川省新舊各軍及各路援軍。岑春煊興高采烈,從上海的寓所乘輪西上,到了武昌。他在離開上海以前,打電報給四川文武官吏「不許貪功生事,不得擅行殺戮,即倡亂之人情節最重者亦暫行羈留」,等候他到川以後再行查訊。同時,他打電報給四川的父老子弟,說:「春煊衰病侵尋,久無用世之志。然念及蜀事糜爛,吾父老子弟,已在顛連困苦之中,不能不投袂而起。……春煊一至,即當進吾父老子弟於庭,開誠布公,共籌所以挽救之策。父老子弟果有不能自白於朝廷之苦衷,但屬事理可行,無論若何艱巨,皆當委曲上陳,必得當而後已。倘有已往冤抑,亦必力任申雪,不復有所瞻徇。」 岑春煊到了武昌以後,在八月初八日也打了一個電報給郵傳部,再度建議「將收迴路股,均照十成,現款發還。」(他第一度作此項建議,是在上海啟程以前,打電報給清廷,奏請「敕部」如此如此。)他在這再度建議的電報中,加強語氣,說:「股款全還,實為要義,若未能照允,則事終難定。自愧病軀,仍必極力請退,免誤事機。」 第二天,湖廣總督瑞澂打了一個電報給盛宣懷,說:「今午與西林(岑春煊)論川事,其意仍堅持:一,不主辦首要;一,商股非還給十足現銀不可。……果西林挾此宗旨,則平亂不足,反以長川人之驕。……澂竊為西林危之。……聞西林既視大部復奏為進止,則將所請各節量為議駁,西林勢必力辭,趁此降旨照准。則於川事、西林兩方面均可顧到。」瑞澂的動機,實際上完全替端方謀四川總督的位置,何嘗是替「川事」或岑春煊本人著想。 端方在宣統三年(1911年)四月活動到「督辦粵漢、川漢鐵路大臣」的差事,奉旨在武昌設立「公所」,於六月間到任,又奉旨去四川查辦保路風潮。他在七月十六日離開武昌,八月初九到達夔州府,八月二十二日到達重慶,九月二十二日到達資州(資陽)。隨他而來的,有步兵第十六協的三十一標三個營,與三十二標的一個營。 步兵第十六協原駐湖北,被瑞澂撥交端方,帶來四川。協統姓鄧,名承拔。三十一標的標統,姓曾,名廣大。三十二標的標統,姓孫,名安國。這兩標裡面的革命黨人很多,不過,兩標的領袖(文學社的標代表)江國光與單道康二人,由於必須留在武昌,積極準備起義工作,向上峰取得了「留守」的職務,不曾入川。 端方在中途接到武昌起義的消息,便扣留一切提及此事的信件,不讓軍官與兵士知道風聲。因此之故,大家到了資州,仍舊如同睡在鼓中。有一位梁瀛州,從成都托人帶來密函給楊毓林,楊毓林告訴管帶(營長)陳鎮藩,陳鎮藩在端方命令官兵準備開拔、移軍陝西之時,首先表示反對,而且在訓話以後公然剪了辮子,向端方挑戰。(陳鎮藩是湖北安陸人,同盟會會員,一度被東京本部派充湖北支部長,當時因事未能回鄂就職。) 端方沒有正當理由將部隊開往陝西。清廷已經在他未離重慶之時,任命他署理四川總督。他應該趕緊到成都去上任,不該放棄職守,企圖帶兵北去陝西逃難。 事實上,他不但已經知道武昌起義,武漢三鎮入於革命軍之手,也知道了重慶在十月初二日(11月22日)獨立。當時有一種謠言,說天津已為「孫文」占領,京師已經失守,隆裕太后和宣統皇帝去了山西。這謠言,端方也聽到了,便動了移軍北上、到陝西去迎駕的念頭。 成都,他不敢去,怕吃趙爾豐的虧。他對趙爾豐結了深仇,而趙爾豐的武力非他的四個營可比。趙爾豐有第七鎮(師)的兩個標(第六十六標與第六十八標),又有防軍六個營。 他和趙爾豐結仇,除了意圖爭奪總督位置以外,是他在八月二十八日電致內閣,說七月十五日事件,責任在趙爾豐及其營務處總辦田徵葵。「川中罷市、罷課,不戕官吏,不劫倉庫,絕非逆黨勾結為亂。其十五日居民失火,僅系南打金街民人自行失慎。人民赴轅請釋蒲、羅諸人,統領(總辦)田徵葵開槍擊斃者數十人。逾日城郊附近居民聞知,人人首裹白巾,冒雨奔城下求情,又為官兵開槍擊斃者約數十人。眾情乃大憤。至『自保商榷書』,並無『獨立』字樣,並無保路同志會及股東會圖記。其中且有『皇基萬世』語,況其書並非蒲、羅等手作。」 端方的這一封電報,等於是參了趙爾豐一本。趙爾豐於七月十五日事件發生以後的當天,曾經電請那桐代奏,說「川人此次以路事鼓動人民……遂圖獨立。……始則抗糧、抗捐,繼則刊散『四川自保』傳單(四川自保商榷書),儼然共和政府之勢。……旋於昨夜探悉,逆謀益亟,已聚匪徒近萬,即於十五日意乘不備,前來督署燒殺。爾豐……一面凜遵嚴拿首要前旨,將蒲殿俊、羅綸、鄧孝可、顏楷、張瀾、胡嶸、江三乘、葉秉誠、王銘新設法誘擒;一面出示解散,安撫居民。不意午刻猝有匪徒數千,先使人在督署附近放火,以圖擾亂,旋即凶撲督署。……」 清廷在九月初五日(10月26日),根據端方的八月二十八日電報,降旨:王人文與趙爾豐交部議處;田徵葵與提法司周善培、候補道王掞革職;蒲殿俊等九人釋放。 趙爾豐在九月十八日向清廷反告端方一狀,說端方「主張釋放倡亂首要各犯,未奉朝旨,已先將奏稿傳示紳民,一面大張曉諭,風聲所播,已定之人心又復騷動。」又說,端方「始則徜徉鄂省,惟日電迫爾豐嚴壓川民,又電勸駢誅首要。及至督兵入蜀,是時省城附近各州縣匪徒蜂起,亟盼援兵,迭奉諭旨飭其迅速來省,與爾豐和衷商辦,爾豐亦復一再電催。乃端方不肯由四川北路進省籌商,迂道改赴重慶,逗留月余。……川事為之一誤再誤,不可收拾。端方到省之日,即將為川人獨立之時」。 事實的演變是:端方到不了省,在十月初七日的黎明便死在三十一標內部的革命黨人之手。促成四川獨立的,不是端方,而是趙爾豐本人。趙爾豐在十月初六日(11月26日)把印信交出給蒲殿俊;次日成都各界宣布四川獨立,舉蒲殿俊為「大漢四川軍政府正都督」,朱慶瀾為副都督。 端方在死前的幾天,一再向部隊聲明,自己不是滿洲人,而是「投旗」才有四代的漢軍旗人,原姓陶,不姓托忒克。他特地印了名片,名片上的姓名是「陶方」二字。(他生平喜用「匋齋」二字作為別號,然而他確是滿洲正白旗人,托忒克氏。) 殺他的革命黨人,多數屬於武昌的文學社。被大家公推來執行他的死刑的,有五位同志:任伯雄(永森)、盧保漢(原名保清)、姚鴻聖、丁鶴本、孫世棟。他的弟弟端錦,同時死在另一革命同志賈志剛之手。當天晚上,大家公舉陳鎮藩為步兵第十六協統領,代替曾廣大的位置,通電響應武漢的中華國民軍鄂軍,議決全部開拔回鄂,幫助鄂軍對清軍作戰。他們到達武昌,是在十二月初一(1912年1月19日),那時候,鄂軍與清軍已入於停戰狀態。 以上,只是四川保路風潮的一個輪廓。 歷史的事實,從不單獨存在。此一事,必有彼一事為因。甲事,也常常與乙事、丙事、丁事等等同時並發,或略有參差。敘述歷史的人,只能把事實一件一件地敘述;因此之故,就免不了有所先後,也不得不就若干事實之中有所選擇,有所取捨。 本書雖則是名為「細說」,實際上只能就主要的事實,細說一個經過而已。 例如,被保路同志會派往京師去的代表,不只是劉聲元一人,另有阮峘、李孔陽、黎紹芬三位。然而,這三位並未被逮捕押解回籍。關於這三位的活動,我因此只得從略。在京師的幾位四川籍御史,包括趙熙,曾經上奏章替家鄉的老百姓說話,我也只得略去。 在七月十五日的屠殺事件之中,黃學典(季陸)是幸免於難的若干人之一。當時,他僅有十二歲,是小學生保路同志會的會長。以我所知,他藏有很豐富的有關四川保路風潮的材料,而且花了不少工夫加以整理。我希望他把這些材料早日發表出來。 有若干極有趣味的小故事,夾在可歌可泣的大故事裡面,我也只得為了顧及行文的線索與脈絡,而不得不加以割捨。關於保路風潮,如此;關於其他的大事,也如此。 不應該割捨,而值得另寫一章的,是武昌起義以前四川革命同志前仆後繼的各次起義。尚秉和在他的《辛壬春秋》里,有這麼幾句話:「川僻在西南,交通阻絕,素無同盟會黨蹤跡,徒以激於冤忿,揭竿而起,故亂數月而省城不陷。及武昌兵起,大江南北踵跡獨立,川人始實行革命矣。」 尚秉和似乎不知道,在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因寫了《革命軍》而在上海租界入獄的鄒容,是四川人。 同盟會自從籌備大會的時候起,便有很多的四川人參加。在現存的東京本部乙巳、丙午兩年名冊之中,屬於四川籍貫的同志,共有一百三十四人之多。其中,有七十六位是由黃樹中(復生)主盟,大多數不曾去日本,而是在四川本省入盟的。至於由日本先後回川,從事種種革命活動的,以有資料可考的而論,便有黃金鰲,黃樹中(復生)、熊克武、但懋辛、謝奉琦、鄧絮、董修武等等。 四川革命同志最早一次的起義,是在乙巳年(1905年)十一月,地點是彭縣石堰洞後山,領導人是餘切。第二次起義,是在丙午年(1906年)八月,地點是江油,領導人是李實。第三次起義,是在己酉年(1909年)二月,地點是廣安,領導人是余英。第四次,是在同年十二月,地點是嘉定童家場,領導人是熊克武。第五次,是在庚戌年(1910年)十一月,地點是彭水鳳凰山,領導人是溫朝鐘。第六次,是在辛亥年七月初四(1911年8月27日),地點是榮縣,領導人是王天傑。這幾次起義,皆在武昌起義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