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民國創立 · 一二 宮崎寅藏(二)
自立軍起事以前,宮崎寅藏在五月下旬隨同孫中山到達香港,奉孫之命進廣州與劉學詢會面,探詢李鴻章對脫離清廷有無決心;又奉孫之命帶三萬元港幣到新加坡,勸康有為與孫中山合作;不料到了新加坡,便被康有為指為刺客,通知當地英政府,逮捕下獄。
宮崎寅藏與同行的一位志士吞宇(化名,真姓名待考)被關了幾天,提出受審。法官問他:「你是不是一個有錢人家的子弟?」他說:「不是。」法官說:「怎麼你身邊有三萬元(港幣)之多?」他說:「本人雖窮,朋友不窮。這三萬元是朋友送給我的。」法官說:「你答應給朋友什麼利益,才換得了這麼多銀子?」他說:「利益的交換,是商人的行為。我們志士之間,不講利益,只講義氣。」法官說:「怎麼你的行李也有刀劍?」他說:「這叫做大和魂。」
孫中山在西貢接到宮崎寅藏被捕的消息,特地來新加坡營救,親自走告英國駐在新加坡的海峽殖民地總督,說宮崎寅藏所攜帶的三萬元是孫中山自己所有,委託宮崎寅藏攜帶的。總督因此而恍然大悟,曉得了宮崎寅藏是熱心於中國革命的日本人,決非李鴻章所派來的刺客。
於是,法官又把宮崎寅藏提出來審問。法官說:「那三萬元是你自己的麼?」宮崎寅藏說:「既然朋友送了給我,當然是我自己的了。」法官笑著說:「有一位孫逸仙,卻說這三萬元是他的呢!」宮崎寅藏這才知道,孫中山已經向法院如此自陳。法官繼續說:「議政官一致認為你和吞宇是企圖暗殺中國改革家,怎麼辦?」宮崎寅藏表示不服,吞宇也大聲抗辯。法官說:「你們的這個罪名,要將來才能判定。現在只判你們妨害治安,驅逐出境五年。」
兩人出獄以後,隨同孫中山再去香港。這一次所乘的,是日本船佐渡丸。不料到了香港以後,孫中山與宮崎寅藏均不能登陸。原因是,新加坡當局已經打了電報來,告訴香港當局說,孫中山等三人帶了三萬元在身邊,意圖革命。(事實上,1895年香港當局對孫中山的五年放逐令業已期滿,而且新加坡的法院判決也不該適用於香港。)
孫中山原來的計劃,是要在香港登岸,設法進入大陸,到惠州三洲田,親自率領鄭士良所聚集的武裝同志起事。受了香港當局的如此阻礙,他只得於陰曆六月二十一日在佐渡丸船上召集了一次會議,議決武裝同志由鄭士良統率,孫中山自己去台灣,找自稱同情中國革命的台灣總督兒玉源太郎,接濟軍火。
在未去台灣以前,孫中山先和宮崎寅藏、吞宇同回日本。
回到日本以後,孫中山住在橫濱,宮崎寅藏與吞宇住在東京芝浦,分頭籌劃一切。自立軍起事之前不久,孫中山經由上海,去了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