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明朝 · 九四 三大案
明末的三大案是:梃擊、紅丸、移宮。
梃擊的案子發生在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初四。有一個姓張名差的漢子,手中拿了棗木棍,闖進皇太子所住的慈慶宮,打傷守門的宦官李鑒,走近大殿廊檐,被捕。巡按皇城御史劉廷元,審了他,向神宗奏報:張差「按其跡若涉瘋癲,稽其貌實系黠猾」。劉廷元的真正意思,是說:「雖則張差有狡猾的面孔,但在行動上卻是一個瘋子,沒有什麼政治作用。」有一個提牢主事王之肕,私下探詢張差的口氣,查出來張差是受了「馬三舅」與「李外父」的指使,從家鄉薊州來到京師,隨了一個老公公走進另一個老公公的大房子,吃飯。這第二個老公公給他一根棗木棍,領他進了宮,叫他逢人便打死,事成以後賞幾畝地給他。於是王之肕便報告侍郎陸問達,托陸代奏神宗。
方從哲認為:王之肕胡說。御史過庭訓(姓過,名庭訓),主張趕快把張差殺了(以免露出真相)。過庭訓而且行文張差原籍的地方官,調查張差得瘋病的經過。果然,薊州知州戚延齡,就回了文來,說張差如何如何地得了瘋病。
刑部舉行了一次「十三司會審」,十三個司的司官都出庭。張差供出:馬三舅是馬三道,李外父是李守才,第一個老公公是龐保,第二個老公公是張成。另外,還有一個姐夫,姓孔名道,也是同謀。他的任務並不是「逢人便打死」,而是專打「小爺」。(「小爺」在老公公們的口語中,是皇太子。)
案情揭露到如此程度,一切無可掩飾。張成是鄭貴妃的侍者,以前已經有一次犯了詛咒皇太子的嫌疑。鄭貴妃一向想把自己的兒子常洵立為皇太子;在皇長子常洛被立為太子以後,雖則她的兒子也被立為福王而她並不甘心,始則留福王在京城,不放他到洛陽去就封,繼則鬼鬼祟祟,要害死常洛,以便把福王常洵迎回來,入繼大統。
糊塗的神宗,硬要袒護鄭貴妃,把天大的案子放在自己的肩上。他召見方從哲與朝中文武諸臣,破口大罵,說他們意在離間皇帝與太子之間的感情。其實,何嘗有人說他神宗是謀殺太子的主犯呢!沒出息的太子常洛,這時候站在神宗的旁邊,也順嘴向文武諸臣申斥:「我父子何等親愛,而外廷議論紛如。爾等為無君之臣,使我為不孝之子。」
結果,張差仍以「瘋癲之人」冒犯宮禁罪名,被凌遲處死,馬三道與李守才、孔道,被從輕發落,充軍了事。老公公龐保與張成,在宮裡被皇帝秘密殺死滅口。鄭貴妃依然住在乾清宮陪伴神宗,好像不曾有過梃擊的案子一樣。
紅丸的案子,發生在萬曆四十八年(1620)八月二十九日。
朱常洛在八月初一日即位,改明年為泰昌元年。他在位僅有二十九天,死後諡為光宗。在明朝的皇帝裡面,他是在位最短的一個,不能有所建樹,原無足怪,但是就他在短短的一個月之中所表現的而論,即使他在位二十年、三十年,也必一無所成。
他即位到了第五天(據《明史·楊漣傳》),便得了病。這病可能是肚瀉或痢疾,然而肚瀉痢疾之所以能致他於死,主要的原因卻是起居無節。他原已寵了兩個「選侍」,均姓李,稱為東李、西李。西李比起東李來,更加受寵。鄭貴妃為了想籠絡他,一舉而送他四個美人(據《明史·崔文癉傳》),他都收了。這四個美人,加上二李,便要了他的命。
從八月初五日病起,病到二十九日,病重。(在初五日吃宦官崔文癉的藥,吃了以後,一天一夜要大便三四十次。)鴻臚寺丞李可灼獻上一顆紅丸,他吃了,獲得暫時的安睡,黃昏時睡醒了,再吃一顆,睡到半夜,去世,享壽三十九歲。
這便是所謂紅丸案。
方從哲要用皇太子(熹宗)的名義,賞李可灼五十兩銀子。御史王安舜提出抗議:「先帝之脈,雄壯浮大,此三焦火動,宜清不宜助。紅鉛乃陰中之陽,純火之精,投於虛火燥熱之症,不速之逝乎?以中外危疑之日,而敢以無方無制之藥,駕言金丹,輕亦當治以庸醫殺人之條,而蒙殿下頒以賞格,是不過藉此一舉,塞外廷議論也。」方從哲嚇得縮了回去,把賞銀子的原擬,改為「罰俸一年」。
這麼一來,朝廷的議論與民間的謠言更多。方從哲又只得用聖旨勒令李可灼回家養病(免職)。
西李姓李,李可灼也姓李。西李與神宗的鄭貴妃一向很親近,而鄭妃在梃擊一案早就有了嫌疑。用紅丸把光宗弄死,莫非是為了要把福王常洵從洛陽請回來當皇帝?
鄭貴妃本人,確也太不避嫌。在光宗未死以前,她向光宗建議立西李為皇后;西李也向光宗建議尊她(鄭貴妃)為太后。這很像是她準備以「皇太后」的資格垂簾聽政,甚至演出廢君立君的把戲來。光宗也竟然扶病朝見群臣,假傳神宗遺命,催大家快制定尊封皇太后的禮儀,禮部侍郎孫如游表示反對,說:要封,該先追封光宗自己的生母王貴妃,不該先封鄭貴妃。
光宗一死,又發生了移宮的案子。
移宮的案子發生在光宗死後的次日,亦即萬曆四十八年九月初二日(這一年,由於光宗等不到次年改元便死,群臣議定:八月以後,改稱泰昌元年,以為紀念。次年,原定為泰昌元年,改稱為天啟元年。)
光宗既死,西李照規矩應該搬出乾清宮,讓新任的皇帝住,然而她沒有搬。熹宗仍舊住在慈慶宮。她而且叫太監,把群臣的奏疏先送給她看,再拿到慈慶宮給熹宗看。
大學士劉一憬,吏部尚書周嘉謨,兵科都給事中楊漣,與御史左光斗,在九月初二日向皇長子(熹宗)上奏:請選侍(西李)移宮。左光斗在奏中說:「選侍既非嫡母,又非生母,儼然尊居正宮,而殿下乃退處慈慶,不得守几筵,行大禮,名分謂何?選侍事先皇,無脫簪戒旦之德,於殿下無拊摩養育之恩,此其人豈可以托聖躬者?且殿下春秋十六齡矣,內輔以忠直老成,外輔以公孤卿貳,何慮乏人?尚須乳哺而襁負之哉?況睿哲初開,正宜不見可欲。何必托於婦人女子之手?及今不早斷決,將借撫養之名,行專制之實。武氏之禍,再見於今,將來有不忍言者!」
西李看到了這本奏疏,派宦官叫左光斗進宮,準備當面予以重罰。左光斗抗命,說:「我是天子的官,只有天子能召見我。你們是幹什麼的?」西李又派宦官叫熹宗來乾清宮,商量處罰左光斗的事。熹宗這小孩子此時精靈得很,不肯去;卻也叫宦官把左光斗的奏疏拿來看,看罷,很欣賞,居然把奏疏批交內閣。到了初五,內閣「具揭」再催,熹宗便批令西李移宮。西李只得遵辦,搬到仁壽殿去。
初六,熹宗正式登基,受群臣朝拜以後,擺駕回宮,所回的便是乾清宮,而不是慈慶宮了。
明光宗朱常洛「紅丸案」明光宗朱常洛即帝位後,深受明神宗愛寵的鄭貴妃一反常態,對光宗百般照應,盡投皇上所好。她除了贈以錢財、珠寶外,還進獻了四名美女。光宗溺於酒色,起居無節,即位沒幾天就患痢疾。鄭貴妃遣掌御藥太監崔文癉進瀉藥,光宗服後腹瀉不止。鴻臚寺丞李可灼又進紅丸兩粒,光宗服後,第二天便死去,在位僅一個月,是明朝在位時間最短的皇帝,此為「紅丸案」。此案與「梃擊案」和「移宮案」,被並稱為「明末三大案」。
熹宗而且下旨,叫西李搬出仁壽殿,到宮女養老的噦鸞宮裡去住。隨即特下一敕,痛數西李的罪:(一)初一日光宗去世,群臣哭臨,請求朝見他,西李把他留在眗閣,不許出來;司禮太監(王安)固請,才許。出來不遠,西李又叫「李進忠」等再三喊他回去。最後,出來了,西李仍叫人吩咐他,不可到文華殿。(二)他自己的生母(王才人)是西李打死的(死在萬曆四十三年七月)。誰料到,四年以後,這熹宗變了一個人,竟然聽從李進忠(魏忠賢)的玩弄,封西李為康妃!次年,天啟五年,他又把楊漣、左光斗等逮捕下獄,死得不明不白。不久,他讓李進忠(魏忠賢)頒布「三朝要典」,顛倒三大案的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