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明朝 · 九二 張居正

黎東方 《細說明朝》
張居正是江陵人,生於嘉靖四年(1525年),卒於萬曆十年(1582年)。他在十二歲時「進學」(當了秀才),十六歲中舉(當了舉人),二十三歲成為進士,選庶吉士,受教於徐階。(那時候,徐階是吏部侍郎「兼翰林院學士、教習庶吉士。」)兩年以後,散館(畢業),張居正被任命為翰林院編修。 他當了編修七年,感覺到「京師十里之外,大盜十百為群,貪風不止,民怨日深」,「非得磊落奇偉之人,大破常格,掃除廓清,不足以弭天下之患」。然而「世雖有此,人未必知,即知之未必用」。因此之故,他毅然決然,稱病辭職,回到家鄉,種了半畝竹子,閉戶讀書。 讀書又讀了整整六年。他的父親(張文明)「鬱鬱不樂,日見憔悴」;父親向朋友說:「吾生平志願未遂,望斯兒樹立,用顯吾祖。今顧若此,吾復何望!」 張居正只得又進京城,作官。這一次所作的,是右春坊右中允、國子監司業。高拱和他同事,是國子監祭酒。祭酒等於今日國立大學校長,司業等於是教務長。 高拱於嘉靖四十五年三月以「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閣。十二月,世宗去世,徐階寫遺詔,邀張居正參加意見。次年,隆慶元年,二月間,張居正也以「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入閣。 半年以後,他上給穆宗一封「陳六事疏」,穆宗一一允行。 所謂六事,是:(1)省議論。部院等衙門「一切章奏,務從簡切;是非可否,明白陳直。毋得彼此推諉,徒託空言。」(2)振紀綱。「伏望皇上備乾綱之斷,普離熙之明,張法紀以肅群工,攬權綱而貞百度。刑賞予奪,一歸之公道,而不必曲徇乎私情。政教號令,必斷於宸衷,而毋致紛更於浮議。」(3)重詔令。「伏望敕下部院等衙門,凡大小事務既奉明旨,須數日之內即行題復。其有合行議勘問奏者,亦要酌量事情緩急,道里遠近,嚴令限期,責令上緊奏報。該部(院)置立號簿,登記註銷。如有違限不行奏報者,從實查參,坐以違制之罪。吏部即以此考其勤惰,以為賢否。」(4)核名實。「凡京官及外官,三、六年考滿,毋得概引復職,濫給恩典。須明白開具『稱職』,『平常』,『不稱職』,以為殿最。若其功過未大顯著,未可遽行黜)者,乞將誥敕勛階等項酌量裁與,稍加差等,以示激勸。」(5)固邦本。「伏望皇上軫念民窮,加惠邦本,於凡不急工程,無益征辦,一切停免,敦尚儉素,以為天下先。仍乞敕下吏部慎選良吏,牧養小民。」(6)飭武備。「今京城內外守備單弱,臣常以為憂。伏乞敕下戎政大臣,申嚴軍政,設法訓練。每歲或間歲季冬農隙之時,恭請聖駕親臨校閱:有技藝精熟者,分別賞賚。老弱不堪者,即行汰易。」 張居正在隆慶元年二月入閣,兩個月以後就升為「禮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次年正月,加「少保兼太子太保」。四年十二月,升「太子太傅,吏部尚書、加柱國」;幾天以後,加「少傅」,改「建極殿大學士」。六年正月,改加「少師兼太子太師」。六月,穆宗去世。八月,加「左柱國」,改「中極殿大學士」。 高拱於隆慶元年五月辭職,三年十二月再度入閣,六年六月被罷免。他被罷免以後,張居正成為「首輔」,直到萬曆十年六月病故之時。在這十個年頭之中,他只有三個月(萬曆六年三月至六月)給假回籍葬父,不在京城,但是重要的公事仍舊有人送到江陵,請他裁決。他的加官,由少師而改為太傅,又由太傅而改為太師,均仍兼太子太師,可謂位極人臣。他不曾被封為侯伯,因為明朝的規矩不封文臣(除了外戚以外),但是他在萬曆四年十月被改為太傅之時,已經被特許「俸如伯爵」。 他生平頗愛權力,而且定要全部權力。神宗從十歲即位,到二十一歲張居正死,始終只是一個名義上的皇帝而已。兩宮太后,神宗的嫡母仁聖太后陳氏與慈聖太后李氏,由於有司禮太監馮保替張居正左右其間,也一直對張居正言聽計從。 以施政的成績而論,他不僅是明朝的唯一大政治家,也是漢朝以來所少有的。諸葛亮和王安石二人,勉強可以與他相比。諸葛亮的處境比他苦,不曾有機會施展其經綸於全中國。王安石富於理想,而拙於實行,有本事獲得宋神宗的信任,而沒有才幹綜核僚佐與地方官的名實。 谷應泰在《明史紀事本末》中對張居正的作風頗有批評,卻不能不承認,在張居正執政期間「十年來海內肅清。用李成梁、戚繼光,委以北邊,攘地千里,荒外警服。」南方少數民族「累世負固者,次第遣將削平之。力籌富國,太倉粟可支十年。礒寺(太僕寺)積金至四百餘萬。成君德,抑近幸,嚴考成,核名實,清郵傳,核地畝,一時治績炳然。」 明朝自從成祖、宣宗以後,朝野泄沓成風,政以賄成,民不聊生,張居正能以超人的鐵腕,把政風士習扭轉,做到令出必行,有功必賞,有罪必罰,邊境相當太平,國內家給戶足,轉貧為富,化弱為強,真令人心嚮往之。 他忠君守法,敢於負責,因此也就免不了得罪很多人。中國的社會,幾千年來重人情而不重法律,重私誼而不重公義。於是,張居正一死,他的家屬就遭受奇禍。 張居正的治績,在《明史》本傳中僅有寥寥數語,在《明史稿》中更少,而且貶多於褒。寫《明史》與《明史稿》的人,囿於書生之見,視儒法為截然不同的二家,他們看不出張居正的難能可貴處,正如有些人之譏諸葛亮為「外儒內法」,譏王安石為「急功近利」,而茫然於孔子當年不談政治則已,一談政治即強調「足食足兵」與「富而後教」。孔子誠然以「道之以禮,齊之以樂」為提高社會水準的途徑,但是也從來不曾主張過以姑息為政,像漢元帝以後的所謂儒臣。 張居正大權獨攬,是事實。他卻未包而不辦。國家的大小政務,他處理得井井有條,真是所謂綱舉目張。他也頗能分權給主持各部的尚書,禦寇平亂的將領,通漕治河的文臣。凡是負責辦事的人,他都能讓他們放手干,雖謗書盈*而他決不輕易換人。 在他執政的期間,六部尚書的更迭很少: 吏部——張瀚、方逢時、王國光。 戶部——王國光、殷正茂、張學顏。 禮部——萬士和、馬自強、潘晟。 兵部——譚綸、王崇古、方逢時。 刑部——王之誥、王崇古、劉應節、吳百朋、嚴清。 工部——朱衡、郭朝賓、李幼滋、曾省吾。 在這些尚書之中,只有張瀚一人是被免職的。王國光先任戶部,後調吏部。馬自強離任,是由於入閣。譚綸與吳百朋死在任上。殷正茂等所有的其餘人,都是在告老退休之時,才去職的。 戚繼光在薊州十六年,先當薊州、保定、昌平三鎮練兵的總理,不久兼為薊鎮總兵官,差不多與張居正在內閣的時間相終始。(張居正入閣在隆慶元年二月,戚繼光由閩北調,在隆慶二年五月,到了張居正去世以後才又被調往廣東。)倘若不是有張居正在朝中替戚繼光撐腰,戚怎麼樣也干不到那麼久,因此也就練不成守邊的精兵,修不好沿邊的「敵台」(小部隊可以集中防守的堡壘),發展不了「車戰」的戰術,擋不住最足以震撼京畿的土蠻,也就無法保得住東起山海關,西至居庸關的一大段長城內外的土地。 李成梁能久於其任在遼東,也全靠張居正對他信賴不疑。 李成梁是鐵嶺人,世襲鐵嶺衛指揮僉事,積功升至遼東鎮的險山參將。他因救援永平而由參將升為副總兵,是在隆慶元年,亦即張居正入閣以後,因擊斬張擺失而進秩一等,是在隆慶三年,因辛愛大舉入寇,需他抵禦而由副總兵升為都督僉事、遼東總兵官,是在隆慶四年。 次年(隆慶五年),他大勝土蠻,斬其部長二人,被升為都督同知,賞一子世蔭千戶。他在隆慶六年與萬曆元年,又連勝土蠻,於是又增秩二等。萬曆二年,他擊斬建州都指揮王杲;三年,他擊走土蠻於長勇堡,擊走炒花、黑石炭、黃台吉、卜言台周、以兒鄧、眗兔、拱兔、堵剌兒等人的聯軍兩萬多於瀋陽西北,張居正給他以「太子太保」的加官,增蔭一子千戶。萬曆四年,他再破黑石炭於大清堡,襲擊土蠻於遼河之東。萬曆五年,他搗破速把亥與土蠻於劈山。他有這幾項功勞,張居正更進一步,把他的加官由「太子太保」而升為「太保」,賞一子世蔭鐵嶺衛的指揮使。 這一年(萬曆五年)的十二月,速把亥、土蠻、炒花、眗兔、拱兔、黃台吉、大委正、小委正、卜兒亥、慌忽太,等等,又集合了三萬人以上的聯軍,深入到耀州。李成梁一面留兵遏守,一面自己提兵出塞二百餘里,直搗敵後的圜山,斬其部長九人,部兵八百四十,使得對方的聯軍不得不由耀州撤退。張居正於是也不惜爵賞,奏准神宗,封他為寧遠伯。 萬曆七年,土蠻以四萬騎來攻,屯聚在錦川營。李成梁擋住了他。恰好,戚繼光奉命率兵來救,土蠻又不得不撤退。退了不久,糾合了速把亥捲土重來,宣傳即將分別攻取海州、錦州、義州。李成梁不理他們的宣傳,率兵正面迎敵,又出塞二百多里,到了紅土城,找他們打,打了一個勝仗。他們狼狽而散。 萬曆八年,李成梁兩御「迤東都督」王兀堂於寬甸,連敗土蠻於大凌河及錦州。 萬曆九年正月,李成梁大破土蠻、黑石炭、大委正、小委正、卜言台周、腦毛大、黃台吉、以兒鄧、眗兔、拱兔、炒戶花(炒花?)等人於塞外四百餘里的襖郎兔。張居正增加他的伯爵歲祿,由八百石改為九百石。四月,黑石炭等深入遼陽,李成梁派副將曹簠迎敵,小勝,追擊至長安堡,遭遇埋伏,大敗,損失了千總陳鵬以下三百一十七人。張居正將曹簠逮捕下獄。十月,土蠻糾合了十萬人以上圍攻廣寧(北鎮),攻不下來,轉掠團山堡、盤山驛、十三山驛,攻義州,都被李成梁擊退。 萬曆十年三月,在張居正去世三個月後,速把亥進犯義州,被李成梁的參將李平胡射中而被蒼頭李有名斬首。神宗大喜,讓李成梁在京師有一個「甲第」,加賞一個兒子錦衣衛指揮使。 張居正去世以後,李成梁繼續鎮守遼東,到了萬曆十九年十一月,因貪利、行賄,掩敗為功、殺民冒級等等惡行,被諫官一再彈劾而不得不辭職。倘若張居正尚在,他決不敢如此,自己固可以保全始終,國家也不致遭受他卵翼努爾哈赤的養癰之患。他作戰的能力很高,威望亦重,其後在萬曆二十九年東山再起,「復鎮八年,遼左少事」;所需要的只是在他上邊必須有一個能夠駕馭他,維持他,像張居正這樣的人而已。 明朝正北的邊疆,也就是沿著今天的長城,東段從山海關到居庸關,有了戚繼光,高枕無憂。中段宣府大同,西段延綏寧夏,均由於王崇古在隆慶年間,賴有高拱張居正從中主持,而安撫了俺答和俺答的侄兒吉能,不僅在萬曆初年漢蒙相安無事,而且一直相安到明朝結束之時。 王崇古的功勞,不在戚繼光之下,更不在享有赫赫之名的李成梁之下。他是蒲州人,嘉靖二十年進士,歷官刑部主事,郎中,安慶與汝寧二府知府,常(州)鎮(江)兵備副使,陝西按察使,河南右布政使,寧夏巡撫,陝甘寧總督(總督陝西延[綏]寧[夏]甘肅軍務),於隆慶四年調任宣大山西總督(總督宣府、大同、山西軍務),毅然決然作成了安撫俺答與吉能之事。俺答去了趙全所奉他的帝號而受封為順義王,吉能受封為都督同知,俺答所築的開化府改名為「歸化」。王崇古奏准明廷,讓漢蒙人民互市,一舉而奠定了兩族之間的和平與相互依存。他「廣召商販,聽令貿易布帛、菽粟、皮革。遠自江淮湖廣,輻輳塞下,因收其稅,以充犒賞。……自是邊境休息,東起延永,西抵嘉峪,七鎮數千里軍民樂業,不用兵革,歲省費什七。」 王崇古在萬曆元年九月,被召入京,督理軍營,三年九月,受任刑部尚書,五年四月,被調到兵部,繼譚綸之缺。十月間,他告老退休。 繼王崇古宣大山總督之任的,是方逢時。其後,繼他的兵部尚書之任的,也是方逢時。方逢時湖北嘉魚人,與王崇古同年中進士,歷官知縣、郎中、知府、遼東巡撫,在隆慶四年調任大同巡撫。俺答的孫子把漢那吉向他投降,他報告王崇古,和王崇古「定計挾把漢以索叛人趙全等」,終於完成了安撫俺答與吉能的大工作。王崇古內調以後,他在總督任上,頗能蕭規曹隨,功績也不算小。其後,繼王崇古作兵部尚書,作到了萬曆九年四月,才退休。 在張居正當國的期間,內亂不是沒有,但張居正皆能選用將才,予以「平定」。 內亂之中,最厲害的是四川的「都掌蠻」、廣西的「古田壯」,與廣東的「羅旁瑤」。「都掌蠻」的首領叫「阿大」,據有興文縣東南的九絲山,稱王。另一頭目,叫做「阿苟」,據有凌霄峰,和阿大相犄角。張居正派曾養吾當巡撫,留劉顯為總兵官,拔郭成為副將。那時候(萬曆元年),有很多朝臣攻擊劉顯,張居正一概不聽。果然,劉顯感恩圖報,很願意接受曾養吾的節制,而曾養吾又是一位駕馭武人的能手。劉顯等人誘擒了阿苟,奪回凌霄峰,隨即圍攻九絲山,攀登絕壁,斬殺阿大,取得土地四百餘里,擄獲了九十二隻銅鼓。 「古田壯」的首領,叫做韋銀豹。他的父親韋朝威在孝宗弘治年間造反,殺了副總兵馬俊,其後降而又叛,叛而又降。韋銀豹本人之叛,是在世宗嘉靖末年。他和另一頭目黃朝猛兩度搶劫廣西省城的銀庫,殺了參將黎民衷,聲勢浩大。 張居正在隆慶三年叫殷正茂當廣西巡撫,負責剿辦。殷正茂到任以後,便調集了土兵漢兵十四萬人,交給俞大猷。俞大猷那時候是廣東總兵官,被調來廣西幫忙。以俞大猷之才,對付韋銀豹與黃朝猛,遊刃有餘。他分兵七道,連破幾十個寨子,只有最後的一個潮水寨比較費力,打了幾十天才打了下來。黃朝猛被自己的部下殺了,韋銀豹詭計多端,用了一個與自己面貌相同的人替死,但是,在逃走不久以後,也被捉住。 不久,殷正茂被升為「提督兩廣軍務」。於是,惠州的藍一清與賴元爵,潮州的林道乾、林鳳、諸良寶,瓊州的李茂,等等,也都被殷正茂調兵遣將,一一「蕩平」。 萬曆三年,殷正茂受任為南京兵部尚書,遺下的「提督兩廣軍務」之缺,由凌雲翼接任。凌雲翼在萬曆四年秋天調遣張元勛、李錫等將領,大舉進攻廣東「羅旁瑤」,打了四個月,打到萬曆五年的春天,瑤人首領潘積善,投降了,「羅旁瑤」所住的地區,在德慶州上下江,東西兩山之間,有七百多里。韓雍在憲宗成化年間把西山的一部分鎮壓下去,剩下的是這些東山的部落。他們深處林莽,常常出來活動,兵來則退,兵去又來。 張居正能重用戚繼光、李成梁、王崇古、方逢時、曾養吾、殷正茂、凌雲翼,等等,確有知人之明。 外患與內患之外,另一種患是水患。 明朝初年,黃河在洪武二十四年決口。決口的地點在河南原武縣境。洪流泛濫到安山湖,把會通河淤塞了三分之一。所謂會通河,便是元朝所修築的山東省一段的運河。明成祖有意遷都北京,對運河十分重視,派了宋禮去浚。宋禮用了二百天的工夫,完成任務。 此後,河患雖則常有,皆不甚大。到了嘉靖年間,它便嚴重起來。嘉靖六年,黃河溢出堤外,流入沛縣之北的廟道口,淤了運河幾十里長。明世宗派盛應期去辦,盛應期開了一條新河,從昭陽湖東北到留城口,約長一百四十餘里,用六萬五千個伕子,二十萬兩銀子,作了六個月,未能如限完工。諫官認為這是勞民傷財,世宗便命令盛應期停止工作。盛應期要求再作一個月,世宗不許,於是功敗垂成。 嘉靖四十四年,黃河又發脾氣,在沛縣飛雲橋決口,流進了昭陽湖,又把運河淤了一百多里。世宗派朱衡去辦理。朱衡也開一條新河,長一百九十四里,總算是築成了。然而,這只是治標而已。 隆慶四年,黃河在邳州與睢寧決了口。穆宗派潘季馴去治。潘季馴把所決的口子堵住。 萬曆五年,黃河在崔鎮決口,向北流,淤塞了清河口,逼得整個的淮河向南搬家,沖壞了高堰(高家壩),弄得高郵寶應等縣成為一片汪洋。負責治河的「河漕尚書」吳桂芳與「總河都御史」傅希摯意見不合,吳主張疏浚老黃河故道,傅主張堵住決口,「束水歸漕」。遷延到了次年的夏天,張居正派潘季馴去負專責。潘季馴在過去也只是一個懂得治標的人,但是他有了經驗,又肯實地研究,把他的心得報告張居正作為建議,說黃河「故道久湮,雖浚復,其深度必不能如今河」,應該「築崔鎮以塞決口,築遙堤以防潰決。又淮清河濁,淮弱河強。河水一斗,沙居其六,伏秋則居其八,非極湍急,必至停滯。當藉淮之清,以刷河之濁,築高堰,束淮入清口,以敵河之強,使二水併流(為一),則海口自浚。」張居正接受他的建議,讓他放手去做。果然,做到了萬曆七年冬天,潘季馴把黃河與淮河同時治好。 在潘季馴尚未完工以前,也有不少的人攻擊他,正如當年戚繼光等人之被攻擊一樣。但是,張居正給予潘季馴以大力支持,對一切閒言閒語置之不理。 治水成功,水患變成水利。張居正特地把水退了以後的荒地,按戶分給江北各縣災民,三年以後才征賦。明朝自從中葉以來,政府不做該做的事,而收不該收的錢。農民在種種高壓之下,也就無精打采,把該墾的地不去墾,該種的田不去種了。再加上,土豪劣紳與貪官污吏相勾結,有田而不報,即使報也以多報少。在洪武二十六年的時候,全國已墾已種的田地,有八百五十萬零七千六百三十二頃。到了弘治十五年,就只剩下四百二十二萬八千零五十八頃。經過張居正一番整頓與鼓勵,萬曆九年的數字竟然一躍而為七百零一萬三千九百七十六頃。比起洪武年間的情形,雖仍有不及,但是比起弘治年間的情形,真是進步得太多。 萬曆九年的數字,是經過三個年頭的嚴格丈量而來。有人懷疑這數字的確實性,說張居正「尚綜核,頗以溢額為功。有司爭改小弓以求田多。或掊克見田(苛征暴斂現有的田)以充虛額,北直隸湖廣大同宣府,遂先後按溢額田增賦雲」。說這種話的人,不知是何居心?依他們的意思,最好田地不必丈量,辦事不必綜核,因為一丈量綜核就難免沒有少數的壞官「爭改小弓以求田多」,倒不如因噎廢食,大家省事,大家靜候亡國,餓死!至於說,因為有了「溢額」就免不了「遂先後按溢額田增賦」,似乎田畝儘管溢額,而所溢出的田畝絕對不可以征賦。這是一種什麼想法? 《明史·食貨志》卻也保存了幾句公道話:「帝用大學士張居正議,天下田畝通行丈量,限三載竣事;用開方法,以徑圍乘除,畸零截補。於是豪猾不得欺隱,里甲免賠累而小民無虛糧」。 明朝初年,各府州縣本有記載田地的「魚鱗冊」,與記載戶口的「黃冊」。這兩種冊子,由於中葉以後上下官吏的偷懶與舞弊,久已與事實不符。張居正大刀闊斧,不怕得罪人,才把事實重新弄個清楚。(他有沒有採用當時福建所已用的經冊、緯冊與「歸戶冊」,待考。) 田畝的數字,或可用大田化小的辦法變多;戶的數字,即沒有辦法化一人為兩人來變多。洪武二十六年的戶口,是六千零五十四萬五千八百一十二人。弘治四年,降為五千三百二十八萬一千一百五十八人。張居正在萬曆六年所查出來的,是六千零六十九萬二千八百五十六人,不僅比弘治四年多,也比洪武二十六年稍稍多了一些。這倒未必是因為有他當政,而人民立刻樂觀,於短期內紛紛增加生育(或減少殺嬰與打胎)。主要的原因是:在他綜核之下,經手調查的人不敢馬虎從事。 張居正生平自稱別無他長,只是耐得了煩。耐煩二字真能做到,並不容易。古今樂於做官的多,而捨得下工夫去辦事的少,張居正倘若沒有忠君(愛國)的心,沒有視匹夫匹婦之疾苦為自己的疾苦之同情心,沒有恆心與毅力,就一定耐不了總攬全國行政工作的煩。 儒家的理想宰相,是一個雍容大度,提綱挈領,對天子坐而論道,調理陰陽的人。下面各部門的麻煩的事,讓下面的人去管。這樣的宰相只適合於天下已定的太平時代。亂世或衰世,像明朝正德以後,迄於嘉靖年間的情形,就必須有張居正那樣的一個火辣辣的角色,事必躬親,才能撥亂反治。 他注重行政的系統,可見他不是不懂得分層負責的道理。他所不同於以前的若干大學士的,只在把「負責」二字做到名副其實。他自己負責,也要求下面的人負責。他不許六部的尚書分他的大權,老實不客氣地讓他們知道:在他們之上有一個內閣,而內閣的負責人是他自己。王夫之說得好,明朝政治的最大缺陷,是太祖在洪武十三年廢掉丞相。太祖與成祖二人雄才大略,直接指揮六部,確有「皇帝而兼宰相」的資格。仁宗宣宗,能力雖差,幸有三楊在閣,仍舊辦到了小康。此後皇帝不如太祖成祖,閣臣不如三楊,國事安得不壞!張居正斷然確定內閣的地位,把太祖廢相的失著補救了過來。可惜,他一去世,人亡政息,明朝又走回下坡的老路。 他並未把六部的權力剝奪淨盡。事實上,他給了它們以應有的充分權力:命令各省的撫按(巡撫與巡按御史),必須秉承六部。對於撫按,他也讓他們有權督責各府州縣。這樣,全國上下各級衙門,才形成了一個整體。他自己之所以能夠在極短期間,完成極大改革,指揮靈活,運用自如,也全靠有了這個整體。 在內閣及其以次一層一層的各級衙門之間,公文的來往必須迅速。因此,他特別注意驛遞(谷應泰所謂「郵傳」)。去掉驛站方面的小腐敗,在他,可謂牛刀小試,很快地便辦到了。還有,公事經辦人的故意拖延,改革起來就比較費事。所好,他有嚴刑重罰作為後盾。拖延以外,如誣報、虛報、瞞報、誇大其辭的妄報,等等,他都有辦法查出來,弄得沒有人敢欺騙他,蒙蔽他。誰能比得上他精明呢? 張居正辦事嚴格,但對人並不苛酷。人有小過,他寫一封私函加以規勸或申斥。有了大過,他才依法辦理。他把賞罰看得很重要。沒有賞罰,的確也辦不了事。然而他一向是賞得重,罰得薄。 不講道理的人,也未嘗沒有他們的所謂賞罰。張居正的賞罰,除了極少數的例外,一秉至公。他尊重明朝已有的考績制度,而加以認真執行。京內之官六年一考,京外之官三年一考。過去,常常只是例行公事。他呢,毫不客氣:特別好的升,好的留,不好的降,太不好的去。可是,他不像某些大官之以給人痛苦為樂。他在原則上,是讓勝任的人久於其任。 勝任的人,卻不易找。風氣好,好人多;風氣壞,好人少。在少數的好人之中,能辦事的人更少。張居正懂得「不求全」。用人,只是用其所長。此人的短處,倘與所任之事無關,不必計較。 他勇於自任,而律己未嘗不嚴。反對他的人,說他接受賄賂,說遼王朱憲㸅被廢之時,王府的金寶都被他吞了。神宗因此而在他去世以後的第二年,抄他的家,卻只抄得了十萬兩左右的銀子而已(他家裡原本是鹽商,有錢)。 中國的社會,尤其是在明朝,是一個只講私情,不講國法的社會。誰要執法嚴明,誰就免不了得罪人。官位愈高,得罪人的機會便越多。想升官的升不到官,怕丟官的丟了官,說人情的說不到人情,借錢的借不到錢——如何不恨?恨張居正的人,實在是太多了。 他在世,大權在握,沒有人奈何得了他。他一死,仇家對於他的家屬,對於他的身後令名,就可以為所欲為,弄得他在死後的第一年官爵被「追奪」,在死後的第二年家產被充公,家屬被充軍,在家屬之中,有若干人死在牢獄,長子張敬修被逼得自殺。 在他未死以前,便已有很多人想藉他丁憂而「奪情」(不去職)的一件事,造成軒然大波。其實,「奪情」是兩位太后與神宗叫他如此,不許他因丁憂而沿例去職,要他留在任上辦事。他自己未嘗沒有一再懇請去職「守制」。那時候,萬曆五年,他的改革的大事業剛剛作了一半;如果兩位太后與神宗真讓他走了,這大事業一定半途而廢,明朝也決不會能夠再撐上六十二年。反過來說,倘若在他死後,繼起有人,像他一樣地綜核名實,替國家辦事,明朝也不至於在六十二年以後便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