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明朝 · 二九 六科
明朝開始只設了「給事中」。到了洪武二十四年,才設「都給事中」六人,分吏戶禮兵刑工六科,每科一人;下設「左右給事中」,每科各一人;再下設「給事中」,各科多少不等,共為四十人。「都給事中」正八品,「左右給事中」從八品,「給事中」正九品。建文帝把「都給事中」升為正七品,「給事中」升為從七品,省去「左右給事中」增加「拾遺」,「補闕」。明成祖恢復左右給事中,取消拾遺補闕,都給事中仍為正七品,左右給事中與〔普通的〕給事中一律為從七品。
這「六科」之官,品級雖低,權力卻大。他們侍從皇帝。每天每科有一人值日,站在殿里「珥筆記旨」。皇帝交給各衙門辦理的事件,由六科每五天「註銷」一次。倘若有拖延不辦或是辦得慢的,六科便向皇帝報告。每逢百官「自陳」,六科也會同六部,糾舉其中的不實之處。「自陳」,是京內四品以上的官,每逢巳年亥年,自己把功過寫出來,自說該留該去,請皇帝決定。
所有京內京外的官,因有功而被「引見」候選的,一概由吏部尚書及有關一科的都給事中,陪著去見皇帝。
六科衙門的最大權力,是對於皇帝的制敕能夠「封還執奏」。換句話說,它可以不贊成皇帝的意旨,而提出反對的理由。這原是唐朝所留下來的優良傳統,倘若運用得當,的確足以減少君主專制的弊病。在唐朝,有執掌「出納帝命」的門下省,為此而設。門下省的長官侍中,號稱「左相」,而中書省的中書令號稱「右相」。左右相之上的「真宰相」,通常是尚書省的左僕射或別的官,加上一個「同中書門下三品平章事」的銜頭(會同中書門下兩省三品以上的官,平核文件與事務)。
明朝不設門下省,便把這門下省的主要任務交給了「六科」。當年在唐朝,門下省原本也有四個給事中,官階是正五品,地位僅次於侍中及門下侍郎。
明朝六科的各級給事中,雖則官階只是正七品與從七品,卻可以彈劾任何一個大官。都給事中有權出席「廷議」、「廷推」、「廷鞫」。「廷議」是皇帝御前的大會議。「廷推」是在皇帝面前公推朝廷大官的候選人,請皇帝選定。「廷鞫」是在皇帝面前公審有罪的大官。
明朝在各省有提刑按察使與分巡道,在中央又有都察院及其十三道監察御史,加上這六科的都給事中、左右給事中,與給事中,監察的制度可謂十分嚴密。而且,遇必要時,皇帝又特派這幾種機構以外的大官,到地方上去查辦不法的官吏。(例如,明英宗派南京兵部侍郎徐琦與工部侍郎鄭辰「考察南畿」,南畿是南直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