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明朝 · 三〇 五寺

黎東方 《細說明朝》
五寺不是五個寺廟,而是五個衙門。哪五寺呢?大理寺、太常寺、光祿寺、太僕寺、鴻臚寺。 在這五寺之中,大理寺最重要。它是清末民初「大理院」,亦即我們今日「最高法院」的前身,但在實際上甚不相同,也不相同於唐宋兩代的大理寺。唐宋兩代的大理寺管「覆判」,而並不自行提犯問案。清末民初的大理院與我們今日的最高法院,所管的是最後一次上訴,也並不提訊原告被告,只是審閱案卷,加以裁決而已。 明朝的大理寺,與刑部及都察院合稱為「三法司」(三個執法的衙門)。刑部在理論上是全國最高的上訴機關,同時也管轄京師與直隸的中級上訴及重要的刑事案件。(那時候,上訴的被告連同原告,均好比是已經判了罪的囚徒一樣,必須對簿公堂,而且有受「刑求」的可能。)然而刑部與都察院對於所審理的一切案件,皆不能獨作判決,必須把案卷和「囚徒」移送到大理寺去「詳讞」。大理寺有權「照駁」、「參駁」,並且可以調別的衙門的官來換審(「番異」),甚至在交給「九卿會訊」(「圓審」)以後,仍可「追駁」。就這一方面而論,大理寺確能制衡刑部與都察院。它對於五軍都督府內的斷事官(軍法官),也有同樣的制衡權。 大理寺的首長,稱為大理寺卿,官階是正三品。他是所謂「九卿」之一,也的確是秦漢的九卿之中「廷尉」的後繼者。 其餘四個寺的卿(太常寺卿、太僕寺卿、光祿寺卿、鴻臚寺卿),官階分別為正三品、從三品、正四品,都沒有大理寺重要。太常寺卿管祭祀,太僕寺卿管馬,光祿寺卿管宴享,鴻臚寺卿管外賓。其中太常寺卿與光祿寺卿,均須在禮部的指揮之下辦理本身應辦的事。太僕寺卿在事實上等於是兵部的屬官。鴻臚寺卿堪比於今天的外交部禮賓司司長。 五個寺的卿以外,有管理玉璽的使用的尚寶司的長官,也稱做卿,官階是正五品。加起來一共只有六卿,並沒有「九卿」。宗人府的左右宗正,地位崇高,官階是正一品,列於太師太傅太保之上(這「三公」也都是正一品,但非專任,而是加銜)。秦漢時代的宗正,是九卿之一,位列第四。其他的八個卿,是①奉常(太常)、②郎中令(光祿勛)、③衛尉、④太僕、⑤廷尉、⑥典客(大鴻臚)、⑦治粟內史(大司農)、⑧少府。 在明朝,衛尉被京衛指揮使與五城兵馬指揮等官所代替。治粟內史與少府的職權也移到了戶部等衙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