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明朝 · 二七 六部
在明朝,洪武十三年(1380年)以前,兵部只不過是中書省的一個「部」,上邊還有中書省的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參知政事等等的官。洪武十三年,左右丞相被取消,平章參政等等也被取消,中書省的名義也被取消,兵部便和其他五個部,直接在皇帝的管轄之下。
其他五個部,是吏部、戶部、禮部、刑部、工部。加上〔位列第四的〕兵部,統稱「六部」。
六部淵源於秦漢,成形於魏晉,壯大於唐,疊床架屋於宋,大權上移於元。最先,在秦始皇的時候,有「少府」衙門的四個「尚書」(高等書記),在「殿中」「發書」。其後,漢武帝派一個宦官(太監)充任所謂「中書謁者令」,作為這四個尚書的小長官,也無非仍舊是叫他們五人辦辦文書,跑跑腿而已。文書越辦越多,腿越跑越遠,中書謁者令和尚書們,也就日益重要,重要到武帝在晚年不得不叫自己最親信的臣子霍光,以崇高的「大司馬大將軍」名義,來「錄尚書事」。(霍光的異母兄霍去病,是武帝衛皇后的姨侄。)從此,直至東漢之末,誰兼了這「錄尚書事」的差事,誰便是事實上的宰相,而所謂丞相或司徒,倘若在官銜上缺少這四個字尾巴的話,便成了徒擁空名。
不屑掛上這個尾巴的,僅有董卓一人。曹操在建安元年,迎漢獻帝於洛陽,遷都許昌以後,也未能免俗。他是「鎮東將軍,領司隸校尉,錄尚書事」。其後,當了「司空,行車騎將軍」,又在建安十三年改任丞相,可能仍舊掛上這「錄尚書事」的尾巴(但是史書上缺乏明文)。
東漢從光武帝的時候起,便設了「尚書令」。這是一個「事務官」,比不上「錄尚書事」,但是在地位上高過了原來的「中書謁者令」與漢成帝所改稱的「中謁者令」,也不再像起自武帝迄於元帝之時由宦官來充任。尚書令下面,有一個僕射,六個尚書,三十六個侍郎,十八個令史,簡直是一個龐大的行政機關的主官了。
武帝的四個尚書,分掌四個曹(科):常侍曹(處理關於京中大官的文書)、二千石曹(處理關於地方大官的文書)、民曹(處理關於小官與老百姓的文書)、客曹(處理關於外國人的事)。
光武帝以後的六個尚書,分掌六個曹:把常侍曹改為「吏部曹」,主管選舉與祠祀;叫二千石曹主管辭訟;叫民曹主管公共工程;客曹仍舊;增設「三公曹」,主管考績;增設「中都官曹」,主管「水火盜賊」。
曹丕篡漢以後,增加一個僕射,減六曹為五曹:吏部曹、左民曹(公共工程)、客曹、五兵曹、度支曹。司馬炎篡魏以後,把左民曹與五兵曹取消,改設三公、駕部、屯田,三個曹,於是又有了六個曹。
魏晉兩朝的尚書令及其屬員,由附庸蔚為大國,自成一省。省字的原意是「廂房」,皇宮大殿兩旁的廂房。
與尚書省比起來,其他三個省要小得多。這三個小省,是中書省、門下省、秘書省。中書省的來源,不是漢武帝的「中書謁者令」,而是由於曹操當魏王之時用了兩個人當「秘書郎」。這兩個人,劉放、孫資,在曹丕當了皇帝以後被升官為所謂「中書監」與「中書令」,以便留在身邊,「辦辦文書」,但毋庸「跑跑腿」。「跑跑腿」的工作,交給門下省的侍中,給事中黃門侍郎,散騎常侍,通直散騎常侍等等。至於秘書省,所作的卻不是文書方面的事,而是保管宮內所秘藏的書籍!
南北朝時期的南朝與北朝的中央官制,就尚書省及其他三省而論和魏晉在大體上出入很少。
隋唐也是如此。唐把尚書省的六曹擴大為六部,稱為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又在左右僕射之下,新設左右丞各一人,每一丞管轄三個部,左右丞的下面,又有左右司郎中各一人,左右司員外郎各一人。尚書令的一職,因為唐太宗在未為皇帝之時,於唐高祖之朝擔任過,所以唐高宗在龍朔二年把它廢了。雖則唐玄宗恢復了它,卻直至唐朝結束為止,始終是闕而不補。
唐朝的六部,比以前的六曹,充實得多。每部除了一個尚書,兩個侍郎以外,有若干名郎中,員外郎,主事,令史,書令史,「掌故」與或設或不設的「亭長」,計史。郎中之中,有四名各主管一個司。六部一共有二十四個司:
吏部——吏部司、司封司、司勛司、考功司。
戶部——戶部司、度支司、金部司、倉部司。
禮部——禮部司、祠部司、膳部司、主客司。
兵部——兵部司、職方司、駕部司、庫部司。
刑部——刑部司、都官司、比部司、司門司。
工部——工部司、屯田司、虞部司、水部司。
宋朝開國於晚唐藩鎮及五代紛擾以後,而太祖趙匡胤,太宗趙光義及他們的輔佐趙普之流,又無甚學識,以致規模龐雜,名實顛倒,於六部以外有了不少的駢枝機關,事實上使得六部有如虛設。最高的官,文的叫做「平章政事」,武的叫做樞密使。「平章政事」四個字,淵源於唐朝的「尚書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在唐朝,這是「真宰相」,集尚書、中書、門下三個省的大權於一身。在宋朝,「同平章事」的不一定是尚書省的尚書令或僕射,中等官如開封尹,也可以掛上這個尾巴而變成了「真宰相」,然而並無實權。樞密使和其下的副使,參知樞密院事,也都可以掛上這個尾巴,也照樣毫無實權。
單就六部而論,宋朝的尚書侍郎管不了各人本部的事。管事的常是加了「判某部事」四個字頭銜的或大或小的部外的官。實際上,這些「判某部事」也判不了多少事。因為,各部的職權早已被其他的機關分割了去。例如,吏部的考選官吏與黜陟官吏之權,旁落於「審官院」,也上移於中書省(政事堂)及樞密院。戶部的收支之權,旁落於所謂「三司使」(鹽鐵使、度支使、戶部使)。兵部,由於有了樞密院,成為贅瘤。其他三部,禮部刑部工部,也沒有一個是完整的。
雄峙於宋朝之北的遼朝、金朝,在政治組織上比宋朝簡單。金朝尤其好,做到了「職有定位,員有常數」。金主亮把沿襲自唐遼的三省,廢掉中書門下二省,只留下一個尚書省,也把左右僕射的名稱改為左右丞相,在丞相下面設專任的「平章政事」(不再用「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一個長尾巴作為所謂真宰相的標記),在平章政事下面設左丞右丞,作為事實上的「執政」,再下面設六部尚書侍郎各一人。六部各干各事,沒有駢枝機關加以牽制。
元世祖改稱尚書省為中書省,以「中書令」為只有太子才能兼領的「加官」,改左右丞相為右左丞相,左右丞為右左丞(不尚左而尚右)。其餘,丞上面的平章政事,丞下面的參知政事(簡稱「參政」)一律仍舊。
但是,他把六部的尚書侍郎增加了。至元二十三年,規定每部有兩個尚書,兩個侍郎。至元二十八年,又規定每部尚書由二人增加為三人。這樣,每一部的裡面均形成多頭政治,大大地減低了辦事的效率。元朝六部的附屬機關也特別多。部內部外的冗官冗吏,數不勝數。比起金朝來,元朝在種種方面都差得遠。
朱元璋在「吳元年」(洪武元年的前一年)以「吳王」的資格建立吳國的中央政府,在大體上沿襲元朝的規模,有相當龐大的中書省。中書省雖不設中書令,卻有左右相國(尚左)、平章政事、左右丞、參知政事、左右司郎中、員外郎、都事、檢校、照磨、管勾、參議、參軍、斷事官、考功郎等等。洪武元年稱帝,改國號為大明,改左右相國為左右丞相,在中書省設立吏戶禮兵刑工六部,每部設尚書侍郎各一人,屬官若干人。
朱元璋在洪武六年,感覺六部的工作很繁,在每部添設尚書侍郎各一。兩年以後,又在戶部的五個科,刑工兩部每部的四個科,各設尚書一人,侍郎一人。於是,戶部有了七個尚書七個侍郎;刑工兩部也各有六個尚書,六個侍郎。加上其他三部的尚書侍郎,中書省一共有了二十七個尚書,二十七個侍郎,未免太多。
洪武十三年,朱元璋因左丞相胡惟庸謀反,一怒而永久廢除丞相制度。他取消中書省,裁掉省內的所有官員,只留下十名「中書舍人」(中書舍人是洪武七年設置的,原稱「直省舍人」)。六部被保留,也不得不保留。朱元璋藉此機會,把六部的機構簡化,把六部的地位提高。
每一部,從此只設一個尚書,兩個侍郎,稱為左右侍郎。原有的各科尚書,一律降為郎中。各部尚書的官階,由正三品升為正二品;侍郎也由正四品升為正三品。原則上,六個尚書均直接秉承皇帝,辦理各人本部的職務。於是,朱元璋成為中國歷史上空前的最有權力的君主。
在六個部之中,吏部最重要。它主管全國文官的升遷調轉,甚至有力量保薦其他各部的尚書。
就人員而論,戶部最大。一開始,它就有五個科。洪武十三年,五個科改為四個「屬部」。洪武二十三年,四個屬部分為十二個屬部。洪武二十九年,屬部改稱為「清吏司」。明成祖在永樂十八年,減掉一個司,增加三個司。明宣宗在宣德十年再減掉一個司。於是,直至明朝末年為止,戶部共有十三個清吏司,每一個司主管中央對某省的收支,以及某省對中央的報銷。軍隊的俸祿糧餉,也歸這些司主管。各省的承宣布政使,雖則是任免屬於吏部,在業務上則與戶部的關係最密切,等於是戶部的屬員。
禮部,自古以來,都是冷衙門,然而它主管國家的吉凶大典,主管教育與考試,主管招待外賓,宴勞功臣文士,也不能算不重要。
兵部,在上節已經有了交代。
刑部,主管「天下刑名」,也有十三個清吏司,「如戶部之制」,「各掌其分省及兼領所分京府直隸之刑名」。它們和各省的提刑按察使有經常的接觸。主要的業務是覆勘、錄囚、決囚。
工部,主管公共工程,包括宮殿、陵寢、城郭、祠廟、倉庫、車船、錢幣、兵器、顏料、窯器等等,兼管水利。工部業務雖繁。地位卻是六部之中最末的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