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明朝 · 二六 五軍都督府、兵部
某一個指揮使,被升任為都指揮使或更大的官,仍舊保存他的指揮使世職,雖則「都指揮使」等等的頭銜及權力,是不能傳給兒子或自己終身做下去的(原則上是五年一任)。
「都指揮使」是所謂「流官」(流轉的官)。流官共分八等:在都指揮使之上,有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僉事;在都指揮使之下,有都指揮同知、都指揮僉事、正留守、副留守。
那時候(洪武年間),明朝還沒有所謂「總兵」,也沒有專任的「提督」。提督二字,其後見於若干人的官銜之中,當作動詞用,而不當作名詞用。
在中央,軍政與軍令兩項大權,分別由兵部與大都督府執掌。大都督府在洪武十三年,於丞相胡惟庸造反的案子以後,與丞相府同時被取消。代之而起的,是所謂「五軍都督府」。五軍,是前後左右中五軍。每軍設左右都督各一人,正一品;都督同知、都督僉事若干人,同知是從一品,僉事是正二品。都駐在京師。各軍都督府之下,有各省的若干都指揮使司。都指揮使的官階,是正二品。下邊的都指揮同知,從二品;都指揮僉事,正三品。
(衛的指揮使,是世官,但也有官階:正三品。指揮使以下的各級世官,也均有依次遞減的官階。)
除了隸屬於五軍都督府的各衛所以外,另有直屬於皇帝的「親軍」。親軍在洪武年間,共有十二個衛,其中以「錦衣衛」為最重要。明成祖把親軍擴充到二十二個衛,稱為「上二十二衛」。
兵部在丞相一職未被廢除以前,屬於以丞相為主管的中書省。其後,與別的五個部(吏戶禮刑工)直屬於皇帝。
兵部設正二品的尚書一人,「掌天下武衛官軍選授簡練之政令」;設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作為尚書的輔佐。這三人的官階,均及不上五個軍的都督府的左右都督(正一品)。
發兵、調兵,必須「納符請寶」。符是金牌,只有兩塊,一塊藏在中書省(其後改藏在兵部),一塊藏在大都督府(其後改藏在中軍都督府)。皇帝下詔發兵,由中書省(兵部)與大都督府(中軍都督府及有關的某軍都督府)會同奏覆,會同繳進這兩塊金牌,「請寶」。請寶,是請求發給「走馬符牌」。然後,分遣使者,佩上這「走馬符牌」,到各個衛所去調兵。走馬符牌,是鐵的,一共有四十塊,二十塊鑄有金字,二十塊鑄有銀字,平時都藏在宮城裡的內府。
戰事完畢以後,司令官繳印,軍官與衛兵各回原有的衛所。
永樂七年以後,不再用走馬符牌,而改用編了號碼的「調軍勘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