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原人 · 第二章 心性

馮友蘭 《新原人》
人之所以能有覺解,因為人是有心底。人有心,人的心的要素,用中國哲學家向來用的話說,是「知覺靈明」。宇宙間有了人,有了人的心,即如於黑暗中有了燈。 宇宙間除了人之外,是不是還有別底有心底?就我們的經驗所知,非生物是無心底。在生物中,植物雖有生而亦是無心底。佛家所謂「有情」,不包括植物。現在科學中,亦只有動物心理學,沒有植物心理學。人以外底別底動物,雖亦有有心者,但其心未必能到所謂知覺靈明的程度,至少我們亦可說,其知覺靈明,不到上章所說較深底覺解的程度。有以為於人之上有神,有如佛教所謂天,有如耶教回教等所謂上帝。如果有這些神等,他們的心的知覺靈明的程度,當然比人更高。如有全知全能底上帝,其心的知覺靈明,尤非人所能比擬。不過這些神的存在,不是我們的經驗或思辨所能證明。有些有所謂神秘經驗底人,以為對於上帝的存在,他們是有經驗底。不過有這種經驗底人所謂上帝,有時實即大全。我們於第七章中亦說:在同天境界中底人,有自同於大全的經驗。自同於大全底經驗,並非經驗者與有人格底神直接交通底經驗。所以人有這種經驗,並不足證明有有人格底神的存在。有些宗教家,自以為能聽見一個有人格底神的直接呼喚。不過這一類底經驗的主觀成分,是很大底。當然凡經驗都有主觀底成分。但如其成分過大,則這經驗即不足以保證其對象的客觀性。西洋中世紀的宗教家、哲學家,曾設法用思辨證明上帝的存在。但從嚴格的邏輯看,其證明都是不充分底。凡非經驗或思辨所能證明者,從信仰的立場看,我們雖可信其有,不信其無;但從義理的立場看,我們都只能說其無,不能說其有。由此方面看,我們可以說,在宇宙間,有心底雖不只人,而只有人的心的知覺靈明的程度是最高底。由此我們可以說:「人者,天地之心。」(《禮運》語)由此我們可以說:沒有人底宇宙,即是沒有覺解底宇宙。有覺解底宇宙與沒有覺解底宇宙,是有重大底不同底。 沒有覺解底宇宙,是個混沌。這並不是說,沒有覺解底宇宙,是沒有秩序,亂七八糟底。它還是有秩序底。它還與有覺解底宇宙,同樣有秩序。不過它的秩序,不被覺而已,不被解而已。譬如於黑夜間,事物還是事物,秩序還是秩序,不過是不被見而已。由此我們說:天若不生人,萬古常如夜。 有些哲學家亦以為,沒有心底宇宙,不但是一個混沌,而且是個漆黑一團。所謂漆黑一團,即是沒有秩序底意思。照他們的說法,宇宙間底秩序,本是心的秩序。心不是僅能知宇宙間底秩序者,而是能給予宇宙以秩序者。康德說:為心所知底世界,經過心的知而始有秩序,秩序是知識的範疇所給予底。在中國哲學史中,陸王一派,以為「理在心中」,「舍我心而求物理,無物理矣」。其所持亦是這一類的說法。這一類的說法是有困難底。 對於這一類的說法,我們先問:所謂給予宇宙以秩序底心,是個人底心,例如你的心,我的心,抑或是宇宙底心?於此我們須附帶說:照我們的說法,所謂宇宙底心,與所謂宇宙中底心不同,其不同,我們於《新理學》中已有說明。(在《新理學》中,我們稱宇宙中底心為宇宙的心。宇宙的心亦可有與宇宙底心相似底意義,所以我們現在不用宇宙的心一詞。《新理學》中,亦應照改。)我們以為有宇宙中底心。照我們於上文所說,人的心即是宇宙中底心。但宇宙底心則是我們所不說底。因為以為有宇宙底心者,其所謂宇宙底心,空泛無內容,實是可以不必說底,此點於下文可見。 給予宇宙以秩序底心,如是個人底心,則此種說法,是很新奇動人底。不過如照此種說法,則宇宙間何以能有公共底秩序,是很難解釋底。此所謂公共者,是大家都承認的意思。若說宇宙間底秩序,是個人底心所給予底,何以各個人的心,皆給予外界某部分以某秩序?換句話說,何以外界某部分的某秩序,為各個人所皆承認?我們固然可以說:這是由於「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緣故。但此理雖同,而給予此理與外界某部分,則可以不必同。若說:因外界某部分有某性,所以有同心者,必給予同理,則此某部分的某性,並不是個人的心所給予者,而正是我們所說客觀底理的表現。說至此,則須承認外界本有理,本有秩序。 例如照康德的說法,在人所知底事物中,有些事物,人以為是必然底;有些事物,人以為是偶然底。因為在人的心中,本有必然與偶然二範疇。在心了解外界時,外界的有些部分,經過必然的範疇,所以其秩序即是必然底;有些經過偶然的範疇,所以其秩序即是偶然底。如果此所說心是個人底心,則外界的有些部分,或於此人了解之之時,是經過其必然的範疇,因而在此人的知識中,其秩序是必然底。而此同一部分於彼人了解之之時,是經過其偶然的範疇,因而在此人的知識中,其秩序是偶然底。如此,則此人所以為是必然底者,彼人或以為是偶然底。我們不能說,此二人中,必有一個是錯誤底。正如一個人說:「我到過雲南。」另一個人說:「我沒有到過雲南。」此二人所說雖不合,但我們不能說,其中一人,必是錯誤底。但事實上,至少對於有些外界底秩序的必然性或偶然性,各個人的見解,是一致底。若說是偶合,何以能偶合如此?即對於有些秩序的必然性或偶然性,各個人的見解,不一致時,一般人以為,這是由於有些人的錯誤。事實上錯誤底人,後亦往往自知其錯誤,自承其錯誤。何以是如此?若說給予宇宙以秩序底心,是個人底心,這都是很難解釋底。 康德一派底觀念論者所謂心,如是一個人底心,則有如上所述底困難。如其所謂心,是所謂宇宙底心,以為宇宙間底秩序,是一宇宙底心所給予者,則固可無上所述底困難,但亦不能如上所述底說法之新奇動人。此宇宙底心,雖說是心,但不能如個人底心,那樣有思慮,有知識,有情感。無思慮、無知識、無情感底心,其內容是很空洞底。有些講康德哲學者,以為康德所謂心,並不是個人底心,而是一「邏輯底我」的心。如此說,則所謂範疇者,一方面離具體底事物而自有,一方面對於個人底心說,亦是客觀底。如此說範疇,亦是我們所贊成底。不過,我們說,這些範疇,無所靠而自有,不必說有一邏輯底我,以裝盛之。猶之,我們說,理世界無所靠而自有,不必說有一宇宙底心,以裝盛之。因為這些裝盛之者,除了裝盛這些範疇或理世界以外,沒有別的內容可說。所以我們以為是不必說底。 有些哲學家,以為實際底事物的存在,亦在心中。如貝克萊說:「存在即知覺。」在中國哲學史中,陸王一派,亦有持此說法的傾向。陽明《傳習錄》中有云:「先生游南鎮,一友指岩中花樹問曰:『天下無心外之物,如此花樹在深山中,自開自落,與我心亦何相關?』先生云:『你未看此花時,此花與汝心,同歸於寂。你來看此花時,則此花顏色,一時明白起來。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又云:「先生曰:『你看這個天地中間,什麼是天地的心?』對曰:『嘗聞人是天地的心。』曰:『人又什麼叫做心?』對曰:『只是一個靈明。』『可知充塞天地,中間只有這個靈明。人只為形體自間隔了。我的靈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天地鬼神萬物,離卻我的靈明,便沒有天地鬼神萬物了。我的靈明,離卻天地鬼神萬物,亦沒有我的靈明。如此便是一氣流通底,如何與他間隔得。』」照陽明的此種說法,則陸王一派,不只以為「理在心中」,且以為,即天地萬物的存在,亦在心中。 但其所謂心者,是個人底心,例如你的心,我的心,抑或是宇宙底心?上所引陽明語錄,前一段所說底心,是個人底心,後一段所說底心,則是宇宙底心。在西洋哲學史中,這一類底含混,亦是常有底。若說天地萬物,存在於個人底心中,此說亦有許多不可解決底困難,我們於此,不及詳述。所可注意者,在事實上,哲學家中,沒有認真以為,天地萬物,存在於個人底心中者。貝克萊雖主張「存在即感覺」之說,但亦以為,我雖不看此桌子,但因有上帝看它,所以此桌子仍存在。如此說,則此桌子的存在,仍與常識所說底桌子存在無異,不過是多一上帝看它而已。佛家唯識宗,以為外境不離內識,然最後亦以為識亦是依他起,執識為實有,亦是遍計所執,最後亦須推到常住真心。而常住真心,亦是上所謂宇宙底心,除可作為一切存在的背景外,其內容亦是很空虛底。這樣底宇宙底心或上帝,我們以為,亦是不必說底。 上所說底一類哲學,把心看得過於偉大,還有一類哲學,則把心看得過於渺小。此類哲學的說法,以為人不過是宇宙間萬物中之一物,有心不過是宇宙間萬事中之一事。物質論者,以為所謂心者,不過是人的腦子的活動,與其他物質的活動,同是一類底,就其本質說,並沒有什麼可以特別重視。 於此我們說:心的存在,必以人的腦子的活動為其基礎,這是我們所承認底。但我們不能以一物的存在的基礎,為其要素。人的腦子的活動,是人的心的存在的基礎。知覺靈明,是人的心的要素。此二者不可混為一談。將此二者混為一談,是物質論者的錯誤,亦是有些反對物質論者的錯誤。試就普通所謂精神物質二名詞說。物質論者,以為精神的存在,必以物質為基礎。精神的存在,既靠物質,所以物質必比精神較為實在。有些反對物質論者,以為說精神的存在,必以物質為基礎,則即為輕視精神。所以他們不承認,物質可以為精神存在的基礎。這些見解,都是錯誤底。其錯誤都由於不明上述底分別。照我們的看法,我們可以說,人的心的存在,靠人的腦子的活動;但我們不能說,人的心「不過是」人的腦子的活動。我們可以說一幅畫的存在,靠顏色與紙;但我們不能說,一幅畫「不過是」顏色與紙。說人的心的存在,靠人的腦子的活動,並不為輕視心。說一幅畫的存在,靠顏色與紙,亦不為輕視藝術。 就存在方面說,亦可說,人不過是宇宙間萬物中之一物,人有心不過是宇宙間萬事中之一事。但就覺解方面說,宇宙間有了人,有了心,天地萬物便一時明白起來。有心底宇宙與沒有心底宇宙,有重大不同。由此方面說,我們可以說,人與天地參。我們固不可把人的心看得過於偉大,亦不可將其看得過於渺小。 或可問:照心理學說,人的心不但有覺解,且有感情慾望等。今專以知覺靈明說心,似乎與心理學不合。 於此我們說:我們亦以為,心有感情、欲望等,但有感情慾望等,並不是人的心的特異處。禽獸亦有喜有怒,但於其喜時,它未必自覺其自己是在喜,亦不了解其所喜是怎樣一回事;於其怒時,它未必自覺其自己是在怒,亦不了解其所怒是怎樣一回事。人則於喜時,自覺其自己是在喜,並了解其所喜是怎樣一回事;於怒時自覺其自己是在怒,並了解其所怒是怎樣一回事。此之謂有覺解。有覺解是人的心的特異處。禽獸可有衝動,但不能有意志,因為意志必有其對象,對象必被了解而後可為對象。由此說,則嚴格地說,禽獸亦不能有欲望。因為欲望亦必有對象,對象亦必被了解而後可為對象。意志與欲望的分別,似乎只在於其對象,是間接底或直接底,遠底或近底。其對象都需要被了解而後可為對象。所以即就有欲望說,了解亦是必需底。有覺解是人的心的特異之處,所以我們專就知覺靈明說心。 或又問:向來說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時,多注重於人的道德行為方面。如孟子說:「無父無君,是禽獸也。」普通亦說不道德底人,「不是人」。上文說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時,注重於人的有較高程度底知覺靈明,注重於人的有覺解,此似與舊說不合。 於此我們說,就人的道德行為方面,說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我們亦以為是可以底。不過嚴格地說,凡可稱為道德底行為,必同時亦是有覺解底行為。無覺解底行為,雖亦可合於道德律,但嚴格地說,並不是道德底行為。前人說:「虎狼有父子,蜂蟻有君臣。」此話若是說,在事實上,蜂蟻亦有社會,蜂蟻亦是社會動物,此話本是不錯底。但人的君臣,是一種人倫,其關係是一種道德關係。若謂蜂蟻有君臣,其所謂君臣者,亦是如此底關係,則此話是很可批評底。因為,照原則說,人之有君臣,是有覺解底行為。他於有此種行為時,他可以清楚地了解其行為是怎樣一回事,而又可以清楚地自覺其是有此種行為。而蜂蟻的有「君臣」,則是無覺解底行為。無覺解底行為,不能是道德底。又例如螞蟻打仗,每個螞蟻皆各為其群,奮不顧身。在表面上看,與人所組織底軍隊,能為其國家打仗,奮不顧身者,似乎沒有什麼分別。但人去打仗,是有覺解底行為。在槍林彈雨中,前進是極危險底,亦是人所覺解底。奮不顧身底兵士,其行為可以是道德底,此覺解是其是道德底一個必要條件。若螞蟻打仗,雖奮不顧身,但其行為則只是本能底,無覺解底。所以嚴格地說,其行為並不是道德底。 若離開了有覺解這一點,以為只要是社會底行為,即是道德底行為,則人雖有社會,於其中能有社會底行為,而仍可以是與禽獸無別。因為蜂蟻亦有社會,於其中亦能有社會底行為。 我們的說法,所注重者,誠與舊說不完全相同,然亦非與舊說完全不同。覺解是構成道德底一重要成分,前人本亦似有此說。謝上蔡云:「橫渠教人,以禮為先,其門人下稍頭溺於刑名度數之間。行得來困無見處,如吃木札相似。更無滋味,遂生厭倦。明道先生則不然,先使學者有知識,窮得物理,卻從敬上涵養出來,自然是別。」「涵養須用敬,進學在致知」,本是程門的修養方法。關於此點,於第八章中,另有專論。現所須注意者,所謂「橫渠教人,以禮為先」,即使人循規蹈矩,作不甚有覺解底,合乎道德底行為。程門教人,「先有知識,窮得物理」,使人於行道德時,對於其行為,必亦有較完全了解底。有較完全了解底行為,與不甚有了解底行為,表面上雖可相同,但對於行為者底意義,則大不相同。朱子語錄亦云:「或問:『力行若何是淺近語?』曰:『不明道理,只是硬行。』又問:『何以為淺近?』曰:『他是見聖賢所為,心下愛,硬依他行。這是私意,不是當行。若見得這理時,皆是當恁地行。』」(《語類》卷九十五)此皆說,了解對於行道德底重要。朱子直說力行是淺近語,是出於私意,更合我們上述之意。 所以,照上所說,我們可以為,有知覺靈明,或有較高程度底知覺靈明,是人所特異於禽獸者。舊說人為萬物之靈,靈即就知覺靈明說。知覺靈明是人的心的要素。人將其知覺靈明,充分發展,即是「盡心」。范浚《心箴》云:「茫茫堪輿,俯仰無垠。人於其間,渺然有身。是身之微,太倉稊米,參為三才,曰惟心耳。往古來今,孰無此心?心為形役,乃獸乃禽。」(朱子《孟子集注》引)我們亦可引此文,以為心頌。 有些物不必有心,而凡物皆必有性。一類底物的性,即一類底物所以成此類底物,而以別於別底物者。所謂人性者,即人之所以為人,而以別於禽獸者。無心或覺解底物,雖皆有其性,但不自知之。人有覺解,不但能知別物之性,且於其知覺靈明充分發展時能自知其性,自知其所以為人而別於禽獸者。充分發展其心的知覺靈明是「盡心」。盡心則知性。孟子說:「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關於知天,我們於第七章中,另有詳論,現只說,人知性則即可努力使此性完全實現,使此性完全實現,即是「盡性」。照上文所說,人所以特異於禽獸者,在其有較高底知覺靈明。有較高底知覺靈明是人的性。所以人的知覺靈明發展至知性的程度,即有上章所謂高一層底覺解。因為知性即是知覺靈明的自知,亦即是覺解的自覺解。人的知覺靈明愈發展,則其性即愈得實現,所以盡心,亦即是盡性。 我們普通所謂性,有兩種意義。照其一種意義,性是邏輯上底性。照其另一種意義,性是生物學上底性。例如我們說:圓底東西有圓性。此性是邏輯上底性。孔子說:「性相近也,習相遠也。」告子說:「生之為性。」荀子說:「不可學,不可事,而在人者謂之性」;「性者,本始材朴也。」此所謂性是生物學上底性。 所謂性的這兩種意義,從前人多不分別。有許多不必要底爭論,都從此不分別起。例如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即人之所以為人者,是人的邏輯上底性。孟子以為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在於其「父子有親,君臣有義」。荀子亦說:「人之所以為人者何也?曰:以其有辨也。」在這一點,孟荀並沒有什麼不同。他們的不同,在於另一問題。人的邏輯上底性,雖是如此,但人是不是生來即有這些性?孟荀對於這個問題底答案不同,因此他們中間即有了主要底差異。 為免除混亂起見,我們可稱所謂邏輯上底性為性,稱所謂生物學上底性為才。「性即理也」,是一種事物的「當然之則」。才是一種事物所生來即有底能力,以實現其性者。例如文學家的性,是實際底文學家的最高底標準。實際文學家,必有一點合乎此標準。這大都是由於他們的才有大小。 或問:說人特異於禽獸,是未有天演論以前底舊說。自達爾文的天演論成立,無人不知人是從低一點底動物演化來底。即於其是人之後,人還是一種動物。以上所說,是否需否認人是一種動物,否認人的低底來源,否認達爾文的天演論? 於此我們說:達爾文的天演論,是否不錯,並不在我們的討論的範圍之內。不過我們於以上所說,與達爾文的天演論,並沒有衝突。以天演論批評我們以上所說,其批評是完全不相干底。我們可以承認,人是從低一點底動物演化來底。但雖如此,低一點底動物與人的差別,仍是有底。人仍是有人之所以為人,而異於低一點底動物者;低一點底動物仍是有其所以為低一點底動物,而異於人者。如其不然,則低一點底動物即是人,又何待於演化?我們可以承認人是動物,但並不因此我們即需承認動物是人。人固然是動物,但又是某一種底動物。此「某一種底」,即人之所以特異於其他別種底動物者。舊日所謂禽獸,即指異於人底別種動物而言。照我們以上所說,我們可以說,人是最靈底動物。此與普通說人是理性底動物者,大意相同。此命題與人是動物,及人是由低一點底動物演化來底,兩命題,並無衝突。 我們對於人所有底動物性,亦不是不注意。此於本書下文可見。人是動物,他亦有一般動物所共有底性。他亦要吃喝,要休息,要睡覺。不過從這一方面看,人不過是萬物中之一物。其在宇宙間,雖九牛之一毛,太倉之一粟,尚不足以喻其微小,完全說不到與天地參,與天地並。從這一方面看人,我們也不能說是錯,不過這只是人的一方面而已。從別一方面看,人可以與天地參,又確是可以說底。其確是可以說,又有其確定底理由,並不是由於人的主觀底妄自尊大。這是從上文所說,可以看到底。 人求盡心盡性,須要發展他的心的知覺靈明。求發展他的心的知覺靈明,他須要求覺解,並求上章所說底高一層底覺解。於上章我們說,有覺解是明,無覺解是無明。但若只有覺解,而無高一層底覺解,則其明仍是在無明中,如人在夢中做夢。夢中之夢雖醒,但其醒仍是在夢中。《莊子·齊物論》說:「方其夢也,不知其夢也。夢之中又占其夢焉。覺而後知其夢也。且有大覺而後知此其大夢也。」有高一層底覺解者,可以說是大覺者。 由此方面看,程朱所講底,入聖域的方法,注重格物致知,是很有理由底。朱子說:「大學物格知至處,便是凡聖之關。物未格,知未至,如何殺也是凡人。須是物格知至,方能循循不已,而入於聖賢之域。縱有敏鈍遲速之不同,頭勢也都自向那邊去了。今物未格,知未至,雖是要過那邊去,頭勢只在這邊。如門之有限,猶未過得在。」(《語類》卷十五)又說:「致知誠意,是學者兩個關。致知乃夢與覺之關,誠意乃善與惡之關。透得致知之關則覺,不然則夢。透得誠意之關則善,不然則惡。」(同上)照我們的說法,就覺解方面說,聖人與平常人中間底主要底分別,在於平常人只有覺解,而聖人則覺解其覺解。覺解其覺解底覺解,即是高一層底覺解。只有覺解,比於無覺解,固已是覺不是夢,但比於有高一層底覺解,則仍是夢不是覺。所以有無高一層底覺解,是夢覺關。過此以後,固然還需要工夫,然後才可常住於聖人之域。但已過此門限,以後總是所謂門檻內底人了。如未過此門限,則無論如何,總是平常人,所謂「如何殺也是凡人」。 或問:科學家研究科學,是否亦是發展其心的知覺靈明,是否亦是求盡心盡性? 於此我們說,科學底知識,雖是廣大精微,但亦是常識的延長,是與常識在一層次之內底。人有科學底知識,只表示人有覺解,但覺解只是覺解,而不是高一層底覺解。所以科學家雖研究許多事物,有許多知識,但仍是在上所謂夢覺關的門限之夢的一邊。所以科學家研究科學,雖事實上亦是發展其心的知覺靈明,但他對於盡心盡性,並無覺解。普通研究科學者,多不自覺其研究是發展其心的知覺靈明,既不自覺,所以於其做此等研究時,他是在夢覺關的夢邊,而不是在其覺邊,還是在無明中,而不是在明中。用海格爾的話說,他發展其心的知覺靈明,是「為他底」而不是「為自底」。所以他研究科學,雖事實上亦是發展他的心的知覺靈明,但對於他並沒有求盡心盡性的意義。所以他雖可對科學有很大底成就,但不能有聖人所能有底境界,如本書下文所說者。 所謂求盡心盡性,固亦不能平空求之。「必有事焉。」此事可以是很平常底事。灑掃應對,擔水砍柴,尚可以是盡心盡性底事,研究科學等,自然亦無不可。「不離日用常行內,直到先天未畫前。」但看人於做這些事的時候,它對於他們的意義是如何,如上文所說。 上文的意思,可用另一套話說之。人於發展其心的知覺靈明時,亦自知其是發展其心的知覺靈明。此即是他已有上文所謂高一層覺解。普通研究科學者,既無此等高一層底覺解,故其研究,只能使其對於科學的對象有了解,而不能使其對於其心性有自覺。故其研究雖亦可發展其心的知覺靈明,但其發展仍是在不覺中,其發展對於他即無盡心盡性的意義,但對於心性有覺解者,其發展其心的知覺靈明是在覺中,故研究科學亦即是盡心盡性之事。 或問:研究心理學者,可謂對於心性有了解,或至少是在求了解。如此則研究心理學者,應即有上文所說底高一層底覺解,其研究與所謂盡心盡性之事,不應再有差別。 於此我們說:心理學雖亦研究心性,但其所研究者,只是事實上底心,生物學上底性。它不了解人的邏輯上底性,亦不了解心的理。因此他亦不知什麼是人之所以為人者,不知什麼是心之所以為心者,不知人及人的心在宇宙間有何地位。此即是說,研究心理學者,專就其研究心理學說,並沒有上文所說底高一層底覺解。他所研究底雖是心,但其研究仍是在不覺中行之。其情形正如上所說,關於別底科學底研究的情形相同。 哲學與科學的不同,在於哲學底知識,並不是常識的延長,不是與常識在一層次上底知識。哲學是由一種自反底思想出發。所謂自反者,即自覺解其覺解。所以哲學是由高一層底覺解出發者。亞力士多德謂:思以其自己為對象而思之,謂之思思。思思是最高底思。哲學正是從思思出發底。科學使人有了解,哲學使人覺解其覺解。我們可以說:有科學底格物致知,有哲學底格物致知。此二種底格物致知,其所格底物,可同可不同。但其致底知則不同。科學底格物致知,所致底知,是與常識在一層次上底知。哲學底格物致知,所致底知,則是高一層次底知。科學底格物致知,不能使人透過夢覺關。而哲學底格物致知,則能使人透過此關。 不過研究科學,既在事實上亦是發展其心的知覺靈明,所以科學家如能本其所有底知識,自反而了解其知識的性質及其與宇宙人生底關係,則此自反即是覺解的自覺解。能如此,則其以前所有底知識,以及研究的工作,對於他即有不同底意義。如此,則他的境界,亦即有不同。如此,則此以前所有底知識,即轉成智慧。借用佛家的話說,此可謂之「轉識成智」。此自反底覺解,借用孟子的話說,可謂之「反身而誠」。我們所謂「反身而誠」,即謂自反而有高一層底覺解。 或問:世人盡有有知識而做不道德底事者。不道德底人,其知識愈多,愈足以濟其惡。作惡底人用他的知識,是否亦是發展其心的知覺靈明? 於此我們說,可以助人做不道德底事底知識,是與常識在一層次上底知識。這些知識,對於道德,本來是中立底。人可以用之以為善,亦可以用之以為惡。這些知識,可以說是人的一種工具。利用這些工具以作惡者,是利用其心的知覺靈明,而不是發展其心的知覺靈明。他如此利用其心的知覺靈明,與盡心盡性是無干底。所謂盡心盡性的最要義,是充分發展人的高一層底覺解。高一層底覺解不是一種工具。其發展亦不能有實際底用處。但它可以改變人所有底境界。一人如覺解其可以與天地參,及其所以與天地參者,他的境界即比我們所謂道德境界,又高一層。此於第三章中可見。在此境界中,他當然只做道德底事,但於做道德底事時,其事對於他底意義,又不僅只是道德底。希臘人謂知識即道德。此知識必須是已「轉識成智」底知識,然後可說知識即道德。不過有此等知識底人,其行為雖必是道德底,而其行為對於他底意義,又不僅是道德底。所以嚴格地說,知識即道德,仍是不能說底。 或問:人為什麼要盡心盡性? 有許多人說,人盡心盡性,可以得到一種境界,於其中人可以得到一種快樂。道學家亦常教人「尋孔顏樂處,所樂何事」。劉稊山作《學樂歌》(1),說:「樂是樂此學,學是學此樂。不樂不是學,不學不是樂。」此所謂學,是學聖賢之學,樂是樂聖賢之樂。盡心盡性,可使人得到一種境界,此正是我們於下章所要說者。在此種境界中,人可有一種快樂,這也是我們所承認底。不過我們以為,人只可以此種快樂為此種境界的附產品,而不能以此種快樂為其求盡心盡性的所為。我們不能說,人求盡心盡性,所為底就只是求此種快樂。 以求快樂為目的而求盡心盡性者,必不能盡性。因為求快樂並不是人之所以特異於禽獸者。嚴格地說,我們不能說,禽獸亦求快樂,因為禽獸不知快樂是快樂。但禽獸與人在此點底分別,亦仍是在有了解或無了解。禽獸所求底對象,與人所稱為快樂者,是一類底。因此人若以求快樂為目的而求盡性,其所儘是其動物之性,而不是其人之性。所以以求快樂為目的而求盡人之性,是一種自相矛盾底說法。以求聖人的樂處而學聖人,是一種自相矛盾底行為。 或可說:求孔顏樂處者,所求底快樂,與一般人所求底快樂,有性質上底不同。有高等底快樂,有低等底快樂,此二者不可一般而論。於此我們說,關於快樂有性質上底不同之說,我們於第五章中,另有討論。即令其果有性質上底不同,而所謂求快樂者,必是求「我的」快樂。以求「我的」快樂為目的者,無論其所求是何種高尚底快樂,其境界只是下章所謂功利境界。功利境界,並不是很高底境界,未到最高底境界者,不能是已盡心盡性。聖人並不是以求「我的」快樂為目的底。當然在他的境界中,他是自有一種很大底快樂。不過這一種快樂是在聖人境界中底人所不求而自至底。人到此種境界,則自有此種快樂。但若專以求此種快樂為目的,則永不能到此種境界。 究竟人為什麼要盡心盡性?我們於下文試作詳說。 「性即理也」,理是一類事物的標準。宇宙間無論什麼事物,都有其標準,道學家所謂「有物必有則」。人的生活,亦有其標準。此標準並不是什麼人隨意建立,以強迫人從之者,而是本然有底。有標準亦並不是有什麼外力加於人者,而是事實上他所本來依照底。此即是人之理,亦即道學家所謂天理。人的生活在事實上是本來依照此標準底。此即是說,人在事實上是本來依照此標準而生底。在事實上,生活能完全合乎此標準底人,固是「絕無僅有」,但生活完全不合乎此標準底人,亦是絕對沒有底。例如就覺解說,有完全覺解底人,固是「絕無僅有」,但完全無覺解底人,亦是絕對沒有底。就道德說,完全道德底人,固是「絕無僅有」,但完全不道德底人,亦是絕對沒有底。說沒有完全不道德底人,似乎有人以為不合事實,但事實是如此底。關於此點,我們在別處已有證明(《新世訓·緒論》),茲不再詳說。 宇宙間無論什麼事物,都有其理。某種事物,事實上都依照某理,但事實上都不完全合乎某理。此即是說,在事實上它都是不完全底,無覺解底物,不能超過事實,不知有所謂標準,則亦只安於事實上底不完全。人是萬物之靈,他不但知事實,並且知事實所依照底標準。知事實所依照底標準,即是超過事實。所以他在事實上雖不能完全合乎標準,而卻知有標準。知有標準,他即知有一應該。此應該使他求完全合乎標準。人之所以為人者,就其本身說,是人之理,對於具體底人說,是人之性。理是標準,能完全合乎此標準,即是窮理,亦即是盡性。 有些人雖知有應該,而仍安於事實上底不完全,此等人即是所謂「自暴自棄」,自比於禽獸,因為禽獸亦是安於事實上底不完全底。 照本章前段所說,人的心的知覺靈明,是人之所以特異於禽獸者。事實上,人都有知覺靈明。但其知覺靈明卻不完全合乎人之理所規定底標準。充分發展其知覺靈明,使其完全合乎此標準,是盡心,亦是盡性。人的知覺靈明愈發展,他對於應該,所知愈多。對於應該所知愈多,他愈不能安於事實上底不完全。伊川說:「人苟有『朝聞道,夕死可矣』之志,則不肯一日安於所不安也。何止一日,須臾不能,如曾子易簀,須要如此乃安。人不能若此者,只為不見實理。實理得之於心自別。」「古人有捐軀殞命者,若不實見得善惡能如此?須是實見得,生不重於義,生不安於死也。故有殺身成仁者,只是成就一個是而已。」朱子說:「只理會此身,其他都是閒物事。緣我這身,是天造地設底,擔負許多道理。盡得這道理,方成個人,方可拄天踏地,方不負此生。若不盡得此理,只是空生空死,空具形骸,空吃了多年人飯。見得道理透,許多閒物事,都沒要緊。」我們可以說,人所以要盡性,因為他覺解有標準,覺解有應該,不安於事實上底不完全。他要「盡得這道理」,「成就一個是而已」。此外沒有別底為什麼。 人若能完全合乎人之所以為人的標準,則到道學家所謂「人慾盡處,天理流行」的境界。或可問:凡實際底事物,都必依照其理。人的感情慾望及自私,亦必依照其理。凡理都是天理。何必俟「人慾盡處」,乃始「天理流行」? 於此我們說,人的感情慾望及自私等,所依照底理,亦是天理。雖都是天理,但不是人之所以為人的天理。人充分發展其欲望,亦可說是盡性,但不是盡人之性。人既然是人,則必求盡人之性。於此可附帶一說道學家所謂人心及道心的區別。 人不但是人,而且是生物,是動物。他有人之性,亦有生物之性,動物之性。於《新理學》中,我們說,生物之性,動物之性,亦是人所有底,但不是人之性,而是人所有之性。感情慾望等,大概都是從人的人所有之性發出底。從人的人所有之性發出者,道學家謂之人心。從人的人之性發出者,道學家謂之道心。「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是道學家所常引用底一句話。朱子說:「人心便是飢而思食,寒而思衣底心。飢而思食後,思量當食與不當食;寒而思衣後,思量當著與不當著:這便是道心。聖人時,那人心也不能無。但聖人是常合著那道心,不教人心勝了道心。」(《語類》卷七十八)飢而欲食一類底欲求,是人與一般動物所同有底。但對於一般動物,於欲食時,只有能食不能食的問題。人於欲食時,在有些情形下,雖能食,而尚有應該食或不應該食的問題。只欲食,又只問能食不能食,這是出於人心。雖欲食,而於不應該食時,即知不應該食,這是出於道心。雖知不應該食,但因欲食,而往往不能不食,這是道心為人心所勝。一般人雖有道心而未必能見之於行事。所以說:「道心惟微。」欲食雖不必是不應該底,但往往可以使人做不應該做底事。所以說:「人心惟危。」 有許多人以為,道學家所謂人心,即是他們所謂人慾。這是完全錯誤底。所謂人慾者,是指人心之帶有損人利己的成分,即所謂私的成分者。所以人慾亦稱私慾。人慾或私慾,照定義即是惡底。人心則不必是惡底,不過頗易流於惡。所以說:「人心惟危。」朱子說:「人心不全是不好,若人心是全不好底,不應只下個危字。蓋為人心易得走從惡處去,所以下個危字。若全不好,則是都倒了,何止於危?危是危殆。道心惟微,是微妙,亦是微昧。」(《語類》卷七十八)人慾照定義即是惡底,所以道學家以為人不可有人慾或私慾。他們說私慾,注重在私字。他們有時只說欲,亦是指私慾,亦注重在私字。有人以為,道學家所謂欲者,如飲食男女之類是也。道學家不教人有欲,將亦教人絕飲食男女乎?此批評是完全錯誤底。飲食男女等欲求,是人心,不是人慾。妨礙別人的飲食男女,以求自己的飲食男女,才是人慾。無論從哪一派底倫理學的觀點看,人慾都不能說不是惡底。 以前中國哲學家常說心、性、情,三者常是相提並論底。所謂情,有時是說性之已發。性是未發,情是已發。心則包括已發未發。此所謂心統性情。理學一派底道學家所謂情,其意義如此。照所謂情的此意義說,所謂情者,不是惡底。所謂情,有時是說道學家所謂人慾。照所謂情的此意義說,所謂情者是惡底。董仲舒說性善情惡。王弼說:「性其情。」「性其情」,即以性制情。 人的心有感情慾望等,此是人之同於或近於禽獸者。道學家稱此為人心,以與道心相對。感情慾望等之有私的成分者,道學家稱之為人慾,以與天理相對。道學家似乎是輕視人底。我們以有知覺靈明為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以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為人的心的要素。就字面上看,我們是重視人底。不過這不過在字面上看是如此。我們的說法,是從人與禽獸的不同說起。道學家的說法,則是從人與天的不同說起。從人與禽獸的不同說起,則其高出於禽獸者,即是人之所以為人者。從人與天的不同說起,則其不及於天者,即是其「人的成分」。人有其「人的成分」,亦有其「神的成分」。道學家所謂道心天理等,都是說人的「神的成分」。由此方面說,道學之重視人,比我們有過之無不及。 ———————————————————— (1) 「劉稊山作《學樂歌》應為」王艮作《樂學歌》。——本版責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