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原道 · 第四章 老莊

馮友蘭 《新原道》
司馬談說:「名家,專決於名,而失人情。」專就「失人情」說,凡哲學都是「失人情」底。因為一人所有底知識,都限於形象之內,而哲學的最高底目的,是要發現超乎形象者。哲學必講到超乎形象者,然後才能符合「玄之又玄」的標準。一般人不能用抽象底思想,而哲學則專用抽象底思想。用我們於《新理學》中所用底名詞,我們說,抽象底思想是思,非抽象底思想是想。一般人只能想而不能思。他們的思想,都是我們所謂圖畫式底思想。用圖畫式底思想以看哲學,哲學是「失人情」底。《老子》說:「上士聞道,勤而行之。中士聞道,若存若亡。下士聞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為道。」(四十一章)對於哲學,我們亦可以如此說。 就「專決於名」說,我們雖不能附和一般人的常識,說,名家是「專決於名」。但名家的思想及其辯論,是從名出發底。公孫龍尤其是如此。一般人的知識,都限於形象之內。在形象之內底都是名家所謂「實」。一般人都只知有實。他們只注意於實,不注意於名。名家注意於名。他雖未必皆如公孫龍知有名之所指底共相,但他們總是注意於名。他們所講底都是有名。在哲學史中,所謂唯名論者,以為只有實,名不過是些空洞底名字。這些唯名論者的思想,雖近於常識,但亦是比一般人的思想高一層次底。一般人見「實」則隨口呼之,他們雖用名,而並不知有名。凡關於名底思想,都出於對於思想底思想,都出於思想的反省。所以凡關於名底思想,無論其是唯名論底,或如公孫龍所持底,都是比一般人的思想,高一層次底。 於上章,我們說:道家是經過名家的思想而又超過之底。他們的思想比名家的思想,又高一層次。名家講有名。道家經過名家對於形象世界底批評,於有名之外,又說無名。無名是對著有名說底。他們對著有名說,可見他們是經過名家底。 《老子》說:「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一章)「道常無名,朴。」「始制有名。」(三十二章)「道隱無名。」(四十一章)《莊子》說:「泰初有無,無有無名。」(《天地》)在道家的系統中,有與無是對立底,有名與無名是對立底。這兩個對立,實則就是一個對立。所謂有與無,實則就是有名與無名的簡稱。「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或讀為「無,名天地之始;有,名天地之母。」這兩個讀法,並不使這兩句話的意思,有什麼不同。在道家的系統中,道可稱為無,天地萬物可稱為有。說道可稱為無,就是說:道是「無名之朴」(三十七章),「道隱無名」。說天地萬物可稱為有,就是說:天地萬物都是有名底。天可名為天,地可名為地。某種事物可名為某種事物。有天即有天之名。有地即有地之名。有某種事物,即有某種事物之名。此所謂「始制有名」。道是無名,但是是有名之所由以生成者。所以說:「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 「道無常名,朴。」所以,常道就是無名之道。常道既是無名,所以不可道。然而,既稱之曰「道」,道就是個無名之名。「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閱眾甫。」(二十一章)道是任何事物所由以生成者,所以,其名不去。不去之名,就是常名。常名實在是無名之名,實則是不可名底。所以說,「名可名,非常名。」 「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這兩個命題,只是兩個形式命題,不是兩個積極命題。這兩個命題,並不報告什麼事實,對於實際也無所肯定。道家以為,有萬物,必有萬物所由以生存者。萬物所由以生存者,無以名之,名之曰道。道的觀念,亦是一個形式底觀念,不是一個積極的觀念。這個觀念,只肯定一萬物所由以生成者。至於此萬物所由以生成者是什麼,它並沒有肯定。不過它肯定萬物所由以生成者,必不是與萬物一類底物。因為所謂萬物,就是一切底事物,道若是與萬物一類底物,它即不是一切底事物所由以生成者,因為所謂一切底事物已包括有它自己。《莊子·在宥篇》說:「物物者非物。」道是物物者,必須是非物。《老子》中固然說「道之為物」,不過此物,並不是與萬物一類底物,並不是任何底事物。任何事物,都是有名。每一種事物,總有一名。道不是任何事物,所以是「無名之朴」。「朴散,則為器。」(二十八章)器是有名,是有;道是無名,是無。 萬物之生,必有其最先生者,此所謂最先,不是時間上底最先,是邏輯上底最先。例如我們說:先有某種事物(例如猿),然後有人。此所謂先,是時間上底先。若我們說:必先有動物,然後有人。此所謂先,是邏輯上底先,這就是說,有人涵蘊有動物。天地萬物都是有,所以有天地萬物涵蘊有有,有有為天地萬物所涵蘊,所以有是最先生者。《老子》說:「天地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四十章)這不一定是說,有一個時候只有無,沒有有。然後於次一時,有從無生出。這不過是說,若分析天地萬物之有,則見必先須先有有,然後,可有天地萬物。所以在邏輯上,有是最先生者,此所謂最先不是就時間方面說。此所謂有有,也不是就事實方面說。就事實方面說,所有底有,必是某事物底有,不能只是有。 有就是一個有。《老子》又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四十二章)道所生之一,就是有。有道,有有,其數是二。有一有二,其數是三。此所謂一二三,都是形式底觀念。這些觀念,並不肯定一是什麼、二是什麼、三是什麼。 以上所講的道家思想,也可以說是「專決於名,而失人情」。道家所受名家的影響,在這些地方是很顯然底。 道、無、有、一,都不是任何種類底事物,所以都是超乎形象底。《莊子·天下篇》說:關尹、老聃,「建之以常、無、有,主之以太一」。太一就是道。《莊子》說:「泰初有無,無有無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天地》)道是一之所起。這也就是說:「道生一」,所以道是太一。此所謂「太」,如太上皇、皇太后、老太爺之太,言其比一更高,所以是太一。 常是與變相對底。事物是變底,道是不變底。所以道可稱為常道。事物的變化所遵循底規律也是不變底。所以《老子》說到事物的變化所遵循底規律時,亦以常稱之。如說:「取天下常以無事。」(四十八章)「民之從事,常於幾成而敗之。」(六十四章)「常有司殺者殺。」(四十七章)「天道無親,常與善人。」(七十九章)這些都是不變地如此,都是所謂自然的法律,所以都稱之曰常。 在自然界的法律中,最根本底法律,是「反者,道之動」(四十章)。一事物的某性質,若發展至於極點,則必變為其反面,此名曰反。《老子》說:「大曰逝。逝日遠。遠曰反。」(二十五章) 這是《老子》哲學中的一個根本意思。《老子》書中許多話是不容易了解底。但若了解了《老子》這一個根本意思,則《老子》書中不容易了解底話,也易了解了。因為「反」為道之動,故「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正復為奇,善復為妖」(五十八章)。唯其如此,故「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敝則新,少則得,多則惑」(二十二章)。唯其如此,故「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二十三章)。唯其如此,故「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其事好還」(三十章)。唯其如此,故「天之道其猶張弓歟?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七十七章)。唯其如此,故「天下之至柔,馳騁天下之至堅」(四十三章),「天下莫柔弱於水,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勝」(七十八章)。唯其如此,故「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四十二章)。凡此皆事物變化所遵循底通則。《老子》發現而敘述之,並非故為奇論異說。而一般人視之,則或以為非常可怪之論。故曰:「正言若反。」(七十八章)故曰:「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矣,然後乃至大順。」(六十五章)故曰:「下士聞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為道。」(四十一章) 這都是所謂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老子》十六章)《莊子·天下篇》說:關尹、老聃「以濡弱謙下為表」,「知其雄,守其雌」,「知其榮,守其辱」。他們所以如此,因為照以上所說底常,守雌,正是所以求雄;守辱,正是所以避辱。這是《老子》所發現底全生避害的方法。 莊子所受名家的影響,是極其明顯底。有許多地方,他是完全接著惠施講底。我們於上文第三章中,對於惠施十事,作了一點解釋。因為《天下篇》底報告,過於簡略,我們不敢十分斷定惠施的原來底意思,確是如此。但我們可以說,《莊子》的《齊物論》的第一層意思,確是類乎此。 《齊物論》的第一層意思,是指出,一般人對於形象世界所作底分別是相對的。人對於形象世界所作底分別,構成人對形象世界底見解。這些見解是萬有不齊,如有風時之「萬竅怒號」,如《齊物論》開端所說者。在這些見解中,當時最引人注意底,是儒墨二家的見解。當時思想界中最引人注意底爭執,亦是儒墨二家中間底辯論。《齊物論》說:「道惡乎隱而有真偽?言惡乎隱而有是非?道惡乎往而不存?言惡乎存而不可?道隱於小成,言隱於榮華。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齊物論》下文云:「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道不限於是一物,所以「未始有封」。真理之全,必須從多方面言之。所以言真理之言,必須從多方面說,所以「未始有常」。所以「道惡乎往而不存?言惡乎存而不可?」知此則知各方面底言,都可以說是真理的一方面。各方面底言,都不必互相是非。是非之起,由於人各就其有限的觀點,以看事物,而不知其觀點是有限的觀點,因此各有其偏見。有限是所謂小成。不知有限是有限,以為可以涵蓋一切。如此則道為有限所蔽,此所謂「道隱於小成」。不知偏見是偏見,又加以文飾,以期「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如此則表示真理之言不可見。此所謂「言隱於榮華」。儒墨二家中的辯論,亦是如此之類。 儒墨二家相互是非。此之所是者,彼以為非;彼之所是者,此以為非。此種辯論,如環無端,沒有止境。亦沒有方法,可以決定,誰是真正是,誰是真正非。辯者認為辯可以定是非。但辯怎麼能定是非?《齊物論》說:「既使我與若辯矣。若勝我,我不若勝,若果是也,我果非也耶?我勝若,若不吾勝,我果是也,而果非也耶?其或是也,其或非也耶?其俱是也,其俱非也耶?我與若不能相知也。則人固受其黮暗。吾誰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與若同矣,惡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惡能正之?使異乎我與若者正之,既異乎我與若矣,惡能正之?使同乎我與若者正之,既同乎我與若矣,惡能正之?然則我與若與人,俱不相知也,而待彼也耶?」《齊物論》的這一段話,頗有辯者的色彩。這一段話,也是「然不然,可不可」。不過辯者的「然不然,可不可」是與常識立異。《齊物論》的「然不然,可不可」是與辯者立異。 若知是非之起,起於人之各就其有限的觀點,以看事物,則若能從一較高底觀點,以看事物,則見形象世界中底事物,「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齊物論》)事物是變底,是多方面底。所以對於事物底各方面底說法,本來是都可以說底。如此看,則所有底是非之辯,均可以不解決而自解決。此所謂「是以聖人不由,而照之於天」(《齊物論》)。「不由」是不如一般人站在他自己的有限的觀點,以看事物。「照之於天」是站在天的觀點,以看事物。天的觀點,是一種較高底觀點。道的觀點也是一種較高底觀點。各站在有限的觀點,以看事物,則「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彼此相互對待,謂之有偶。站在一較高底觀點,以看事物,則既不與彼相對待,亦不與此相對待。此所謂「彼是莫得其偶,謂之道樞。樞始得其環中,以應無窮。是亦一無窮,非亦一無窮也」(《齊物論》)。彼此互相是非,如環無端,是無窮底。得道樞者,從道的觀點,以看事物,不與彼此相對待,此所謂「得其環中,以應無窮」。司空圖《詩品》云:「超以象外,得其環中。」唯能「超以象外」,然後能「得其環中」。 從道的觀點以看事物,就是《秋水篇》所謂「以道觀之」。「以道觀之」則一切事物皆有所可,有所然。《齊物論》說:「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道行之而成,物謂之而然。惡乎然?然於然。惡乎不然?不然於不然。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無物不然,無物不可。故為是舉莛與楹,厲與西施,恢恑憰怪,道通為一。」事物雖不同,但同於皆有所可,有所然,同於皆出於道。所以不同的事物,「以道觀之」皆「通為一」。 人對於事物所作底分別,亦是相對底。《齊物論》說:「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毀也。凡物無成與毀,復通為一。」雲變為雨,就雨說謂之成,就雲說謂之毀。所謂成毀,都是就一方面說。從有限底觀點看,有成與毀;從道的觀點看,無成與毀,「復通為一」。 從道的觀點看人對於事物所作底分別,是相對底,亦可說,一切事物所有底性質,亦是相對底。「我」與別底事物底分別亦是相對底。我與別底事物同出於道。所以「我」與萬物,道亦「通為一」。《齊物論》說:「天下莫大於秋毫之末,而泰山為小。莫壽於殤子,而彭祖為夭。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這個結論,也就是惠施說「泛愛萬物,天地一體也」的結論。 以上諸段所說,是《齊物論》的第一層底意思。我們說,這個意思是與惠施的意思是一類底。因為這個意思,亦是教人從一較高底觀點,以看事物,以批評人對於事物底見解。不過我們不說,《齊物論》的這個意思,與惠施的意思,完全相同。因為惠施所批評底是一般人的常識。《齊物論》則並批評名家的批評。其批評名家也是從道的觀點以作批評。所以其批評是比名家高一層次底。 例如《齊物論》批評公孫龍云:「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馬喻馬之非馬,不若以非馬喻馬之非馬也。天地一指也。萬物一馬也。」公孫龍說:「物莫非指,而指非指。」這就是「以指喻指之非指」。公孫龍又說:「白馬非馬。」這就是「以馬喻馬之非馬」。然「以道觀之」,「道通為一」。則指與非指通為一,馬與非馬亦通為一。所以說:「天地一指也,萬物一馬也。」 名家以「辯」批評了一般人的對於事物底見解。《齊物論》又以「道」批評了名家的辯。《齊物論》說:「辯也者有不見也。」「大辯不言。」不言之辯,是高一層次底辯,所以我們說:道家經過了辯者的批評而又超過了他們的批評。 《齊物論》於「萬物與我為一」一句之下,又轉語云:「既已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謂之一矣,且得無言乎?一與言為二,二與一為三,自此以往,巧曆不能得,而況其凡乎?自無適有,以至於三,而況自有適有乎?無適焉,因是已。」此一轉語,是莊子比惠施更進一步之處。這是《齊物論》的第二層意思。「萬物與我為一」之一,是超乎形象底,亦是不可思議,不可言說底。因為如對一有言說有思議,則言說思議中底一,即是言說思議的對象,是與言說思議相對底,亦即是與「我」相對底。如此底一不是「萬物與我為一」之一。莊子說,一不可說。他是真正了解一。惠施說:「至大無外,謂之大一。」他只知說大一,不知大一是不可說底。道家知一是不可說底。這就是他們對於超乎形象底知識比名家更進了一步。 名家以為一般人的常識是錯底。名家的這種見解,亦是錯底。「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道惡乎往而不存?言惡乎存而不可?」一般人對於事物底見解,亦是真理的一方面。他們可以批評之處,只是其不知其只是真理的一方面。他們不知,所以他們見解成為偏見。若知偏見是偏見,則它立時即不是偏見。再進一步說,人之互相是非,亦是一種自然底「化聲」。凡物無不各以其自己為是,以異於己者為非。這亦是物性的自然。從道的觀點看,這亦是應該是聽其自爾底。所以「得其環中」底人,並不是要廢除一般人的見解,亦不要廢除是非,他只是「不由而照之於天」。這就是不廢之而超過之。《齊物論》說:「是以聖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鈞。此謂之兩行。」天鈞是自然的運行。是非是相對底。一般人對於事物底見解,其是真亦是相對底。一切事物所有底性質亦是相對底。但「萬物與我為一」之一是絕對底。不廢相對而得絕對,此亦是「兩行」。 這又是莊子比惠施更進一步之處。惠施只知辯,而不知不辯之辯;只知言,而不知不言之言。惠施、公孫龍只知批評一般人對於事物底見解,以為他們是錯底,而不知其亦無所謂錯。所以名家「與眾不適」(《天下篇》謂惠施語),而道家則「與天地精神往來而傲倪於萬物」,「不譴是非以與世俗處」(《天下篇》謂莊子語)。所以我們說:道家經過名家而又超過之。 不過道家只知無名是超乎形象底,不知有名亦可以是超乎形象底。名之所指,若是事物,則是在形象之內底。名之所指,若是共相,則亦是超乎形象底。公孫龍所說,堅、白、馬、白馬等亦是有名,但亦是超乎形象底。由此方面說,道家雖對立於名家所說底有名,而說無名,但他們對於名家所說底有名,尚沒有完全底了解。在他們的系統中,他們得到超乎形象底,但沒有得到抽象底。 《齊物論》又云:「是不是,然不然。是若果是也,則是之異乎不是也亦無辯。然若果然也,則然之異乎不然也亦無辯。」「化聲之相待,若其不相待。和之以天倪,因之以曼衍,所以窮年也。」「忘年忘義,振於無竟,故寓諸無竟。」這是得道樞底人的境界。上文說到「道通為一」,又說到「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為一」。此尚是就得道樞底人的知識方面說。得道樞底人,不僅有此種知識,且有這種經驗。他的經驗中底此種境界,就是《新原人》中所謂同天的境界。有這種境界底人,忘了一切底分別。在他的經驗中,只有渾然底「一」。「忘年忘義」,就是說,忘分別。「寓諸無竟」就是寓諸渾然底「一」。 因為要忘分別,所以要去知,去知是道家用以達到最高境界底方法。此所謂知,是指普通所謂知識底知,這種知的主要工作,是對於事物作分別。知某物是某種物,即是對於某物作分別,有分別即非渾然。所謂渾然,就是無分別的意思。去知就是要忘去分別。一切分別盡忘,則所余只是渾然底一。《老子》說:「為學日益,為道日損。」為學要增加知識,所以日益;為道要減少知識,所以日損。 所謂道,有兩意義:照其一意義,所謂道,是指一切事物所由以生成者。照其另一意義,所謂道,是指對於一切事物所由以生成者底知識。一切事物所由以生成者,是不可思議、不可言說底。因為若思議言說之,則即加以一種性質,與之一名。但它是無名,不可以任何名名之。它既是如此,所以它是不可知底。所以對於道底知識,實則是無知之知。《齊物論》說:「故知止其所不知,至矣。孰知不言之辯,不道之道?」不知之知,就是知之至。《莊子·天地篇》云:「黃帝游乎赤水之北,登乎崑崙之丘,而南望,還歸,遺其玄珠,使知索之而不得,使離朱索之而不得,使吃詬索之而不得也。乃使象罔,象罔得之。」知是普通所謂知識,離朱是感覺,吃詬是言辯。這些均不能得道,只有象罔能得之。象罔就是無象,無象是超乎形象。「超以象外」,然後可以「得其環中」。這種知識就是無知之知,無知之知就是最高底知識。 求最高底境界,須去知。去知然後得渾然底一。求最高底知識,亦須去知。去知然後能得無知之知。總之,為道的方法,就是去知。在《莊子》書中,有數次講「為道」的程序,亦即是「為道」的進步的階段。《大宗師》云:「南伯子葵問乎女偊曰:『子之年長矣,而色若孺子,何也?』曰:『吾聞道矣。』南伯子葵曰:『道可得學耶?』曰:『惡,惡可?子非其人也。夫卜梁倚有聖人之才,而無聖人之道;我有聖人之道,而無聖人之才。吾欲以教之,庶幾其果為聖人乎?不然,以聖人之道,告聖人之才,亦易矣。吾猶守而告之,三日,而後能外天下。已外天下矣,吾又守之七日,而後能外物。已外物矣,吾又守之九日,而後能外生。已外生矣,而後能朝徹。朝徹而後能見獨。見獨而後能無古今。無古今而後能入於不死不生。殺生者不死,生生者不生。其於物也,無不將也,無不迎也,無不毀也,無不成也。其名為攖寧,攖寧也者,攖而後成者也。』」所謂「外天下」「外物」之外,是不知或忘的意思。外天下即是不知有天下,或忘天下。天下亦是一某物。一某物比較易忘,物比較難忘。所以於外天下之後,又七日始能外物。外物即是不知有物或忘物。人的生最難忘,所以於外物之後,九日而後能不知有生或忘生。已外物,又外生,則所謂「我」與「物」的分別,「我」與「非我」之間底鴻溝,在知識上已不存在。如此則恍然於己與萬物渾然為一。此恍然謂之朝徹。言其「恍然如朝陽初起,謂之朝徹」(成玄英疏語),如所謂豁然貫通者。此時所見,惟是渾然底一。此謂之見獨。獨就是一。一包括一切,亦即是大全。大全是無古今底。古今是時間上的衡量。大全亦包括時間,所以不能於大全之外,另有時間,以衡量其是古是今。大全是不死不生底,因為大全不能沒有,所以無死。大全亦不是於某一時始有,所以無生。大全是如此,所以與大全為一底人,亦無古今,不死不生。在此種境界中底人,從大全的觀點,以看事物,則見「凡物無成與毀」,亦可說是:凡物「無不成無不毀」。此之謂攖寧。攖是擾動,寧是寧靜。攖寧是不廢事物的擾動,而得寧靜。 《大宗師》又一段說:「顏回曰:『回益矣。』仲尼曰:『何謂也?』曰:『回忘仁義矣。』曰:『可矣,猶未也。』他日復見,曰:『回益矣。』曰:『何謂也?』曰:『回忘禮樂矣。』曰:『可矣,猶未也。』他日復見,曰:『回益矣。』曰:『何謂也?』曰:『回坐忘矣。』仲尼曰:『何謂坐忘?』顏回曰:『隳肢體,黜聰明,離形去知,同於大通,是謂坐忘。』仲尼曰:『同則無好也,化則無常也,而果其賢乎?丘也,請從而後也。』」忘仁義禮樂,相當前段所說「外物」。仁義是抽象底,故較易忘。禮樂是具體底,故較難忘。「隳肢體,黜聰明,離形去知」,相當於前一段所說的「外生」。「同於大通」,相當於前一段所說「朝徹見獨」。「同則無好」,相當於前一段所說「其於物也,無不將也,無不迎也」。「化則無常」,相當於前一段所說「無不成也,無不毀也」。「同於大通」,「朝徹見獨」,是坐忘底人所有底境界。「同則無好」,「化則無常」,是坐忘底人所可能有底活動。 或可問:上文說,道家不廢是非而超過之,此之謂兩行。今又說「為道」須去知,忘分別。去之忘之,豈不是廢之?於此我們說:說去知忘分別,是就聖人的境界說。這是屬於「內聖」一方面底。不廢是非,不廢分別,這是就他應付事物說,這是屬於「外王」一方面底。他不廢應付事物,而仍能有他的境界。這就是所謂攖寧,也就是所謂兩行。 聖人有最高底境界,也可有絕對底逍遙。莊子所謂逍遙,可以說是自由的快樂。《莊子·逍遙遊》篇首說大鵬,小鳥;小知,大知;小年,大年。這些都是大小懸殊底。但它們如各順其性,它們都是逍遙底。但它們的逍遙都是有所待底。《逍遙遊》說:「列子御風而行,泠然善也。」「此雖免乎行,猶有所待者也。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氣之辯,以游無窮者,彼且惡乎待哉?」列子御風而行,無風則不能行,所以其逍遙有待於風。大鵬一飛九萬里,其逍遙有待於遠飛。大椿以八千歲為春,八千歲為秋,其逍遙有待於久生。這都是有所待,其逍遙是有待底逍遙。聖人游於無窮。游於無窮,就是《齊物論》所說:「振於無竟,故寓諸無竟。」「其於物也,無不將也,無不迎也,無不成也,無不毀也。」所以他無所待而逍遙,他的逍遙是無待底,所以亦是絕對底。 早期道家中底人原只求全生,避害。但人必須到這種最高底境界,始真為害所不能傷。《莊子·田子方》篇云:「夫天下也者,萬物之所一也。得其所一而同焉,則四肢百體將為塵垢,而死生終始將為晝夜,而莫之能滑,而況得喪禍福之所介乎?」人又必到這種最高境界,而後可以真能全生。《大宗師》篇云:「夫藏舟於壑,藏山於澤,謂之固矣。然而夜半有力者負之而走,昧者不知也。藏小大有宜,猶有所遁。若夫藏天下於天下,而不得所遁,是恆物之大情也。」「故聖人游於物之所不得遁而皆存。」這是真正底全生避害之道。這是莊子對於早期道家的問題的解決。從世俗的觀點看,莊子並沒有解決什麼問題。他所說底並不能使人在事實上長生不死,亦不能使人在事實上得利免害。他沒有解決問題。不過他能取消問題。照他所說底,所謂全生避害的問題,已不成問題。他對於這問題,可以說是以不解決解決之。 道家求最高知識及最高境界的方法是去知。去知的結果是無知。但這種無知,是經過知得來底,並不是未有知以前底原始底無知。為分別起見,我們稱這種無知為後得底無知。有原始無知底人,其境界是自然境界。有後得無知底人,其境界是天地境界。 後得底無知有似乎原始底無知,天地境界有似乎自然境界。自然境界是一個渾沌。天地境界亦似乎是一個渾沌。在自然境界中底人,不知對於事物作許多分別;在天地境界中底人,忘其對於事物所作底分別。道家說忘,因為在天地境界中底人,不是不知,亦不是沒有,對事物作分別。他是已作之又忘之。不知對於事物作分別,是其知不及此階段。忘其對於事物所作底分別,是其知超過此階段。王戎說:「聖人忘情,最下不及情。」(《世說新語·傷逝篇》)就知識方面說,亦是如此。原始底無知是不及知。有原始無知底人,亦可說是在知識上與萬物渾然一體,但他並不自覺其是如此。無此種自覺,所以其境界是自然境界。後得底無知是超過知。有後得底無知底人,不但在知識上與萬物渾然一體,並且自覺其是如此。有此種自覺,所以其境界是天地境界。 此點道家往往不能認識清楚。他們論社會則常讚美原始社會。論個人修養,則常讚美赤子、嬰兒,以及愚人。因為在原始社會中底人及嬰兒、愚人等,渾沌無知,有似乎聖人。其實這種相似是表面底。其境界的差別,是兩個人極端的差別。道家的聖人的境界,是天地境界。但他們有時所讚美底,卻只是自然境界。 道家反對儒家講仁義。他們並不是說,人應該不仁不義。他們是說,只行仁義是不夠底。因為行仁義底人的境界,是道德境界。自天地境界的觀點,以看道德境界,則見道德境界低,見行道德底人,是拘於社會之內底。道家作方內方外之分。拘於社會之內底人,是「遊方之內」底人。超乎社會之外底人,是「遊方之外」底人。「遊方之外」底人,「與造物者為人(王引之曰:人,偶也;為人,猶為偶),而游乎天地之一氣。以生為附贅懸疣,以死為決 潰癰……假於異物,托於同體。忘其肝膽,遺其耳目。反覆終始,不知端倪。芒然彷徨乎塵垢之外,逍遙乎無為之業」。「遊方之內」底人,「憒憒然為世俗之禮,以觀眾人之耳目」。(《莊子·大宗師》)道家以為孔孟是如此底「遊方之內」底人。如果真是如此,則孔孟的境界是低底。 不過孔孟並不是如此底「遊方之內」底人,孔孟亦求最高境界,不過其所用方法與道家不同。道家所用底方法是去知。由去知而忘我,以得與萬物渾然一體的境界。孔孟的方法是集義。由集義而克己,以得與萬物渾然一體的境界。孔孟用集義的方法,所得到底是在情感上與萬物為一。道家用去知的方法,所得到底是在知識上與萬物為一。所以儒家的聖人,常有所謂「民胞物與」之懷。道家的聖人,常有所謂「遺世獨立」之概。儒家的聖人的心是熱烈底。道家的聖人的心是冷靜底。 用集義的方法,不致有方內方外之分。用去知的方法,則可以有方內方外之分。道家作方內方外之分。「遊方之外」底人,他們稱為「畸人」。「畸人者,畸於人而侔於天」,「天之小人,人之君子。人之君子,天之小人也」。(《大宗師》)道家的哲學中有這種對立,其哲學是極高明,但尚不合乎「極高明而道中庸」的標準。 固然道家亦主張所謂「兩行」。「其一與天為徒,其不一與人為徒。天與人不相勝也,是之謂真人。」(《大宗師》)這是人與天的兩行。「獨與天地精神往來」,而又「不譴是非,以與世俗處」。(《天下篇》)這是方內與方外的兩行。不過就「極高明而道中庸」的標準說,「兩行」的可批評之處,就在於其是「兩」行。在「極高明而道中庸」的標準下,高明與中庸,並不是兩行,而是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