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原道 · 第三章 名家

馮友蘭 《新原道》
於第一章中我們說,早期儒家的哲學,尚未能「經虛涉曠」。「經虛涉曠」底哲學,必講到「超乎形象」者。「經虛涉曠」底人,必是神遊於「象外」者。必有講到「超乎形象」底哲學,然後才有人可以神遊於「象外」。人必能「經虛涉曠」,然後才是達到最高底境界。哲學必是「經虛涉曠」,然後才合乎「極高明」的標準。 所謂「象外」之象,就是所謂形象之象。譬如大小方圓,長短黑白,都是一種形象。凡可為某種經驗的對象,或某種經驗的可能底對象者,都是有形象底,也可以說是,都是在形象之內底。我們也可以說:凡是有形象底,在形象之內底,都是某種經驗的對象,或其可能底對象。我們說:可能底對象,因為人的感覺的能力,或其他有感覺底物的感覺的能力,都是有限的,專說經驗的對象,尚不足以盡所有底有形象者(此所謂感覺,不僅指身體底、感官底感覺,亦指內心底感覺)。例如物理學中所說原子、電子,都是人所不能直接經驗底,或亦不是其他有感覺底物所能直接經驗底。但這並不是由於原子、電子在原則上是不可經驗底。假使有物有足夠靈敏底感覺,他可以經驗原子、電子,如我們經驗桌子、椅子。如原子、電子等,就是我們所謂經驗的可能底對象。凡有形象者,都是我們所謂事物,所以象外也可以說是物外。 超乎形象,並不是普通所謂超自然。宗教中,至少有些宗教中,所說上帝是超自然底。說它是超自然底,就是說,它在自然之上,或在自然之先,不為自然律所支配。但它是有人格底,有意志底,有智慧底,有能力底。它是可以用許多形容詞形容底。它即不是某種經驗的對象,亦是某種經驗的可能底對象。這就是說,它是有象底,有象底就不是超乎形象底。 超乎形象,亦不是《新理學》中所謂抽象。《新理學》中所謂抽象,是一個西洋哲學中底名詞,與具體是相對底。抽象者一定超乎形象,但超乎形象者,不一定是抽象底。例如「方」之理是抽象底,當然也是超乎形象底。有些人或以為「方」之理必是方底,既然是方的,則即不是超乎形象底。這些人的見解是錯誤底。方之理不過是方之所以為方者,具體底事物,有合乎方之所以為方者,它即是方底。至於方之所以為方者,並不是事物,所以沒有形象,也不能有形象。方之理並不是方底,也可以說無所謂是方底或不是方底。此正如動之理並不是動底,變之理並不是變底,也可以說是,無所謂是動底變底,或不是動底變底。 超乎形象者,不一定是抽象底。例如《新理學》中所說的氣是超乎形象底,但並不是抽象底。氣是超乎形象的,因為我們不能用任何形容詞形容它,不能說它是什麼。這並不是由於我們的知識不足,或言語貧乏,這是由於它本來是不可思議不可言說底。它是超乎形象底。但它並不是理,並不是一類事物之所以為一類事物者,因此它不是抽象底。 《新理學》中所說的宇宙及道體,是超乎形象底,但並不是抽象底。宇宙是所有底有的全,道體是一切流行的全。但這兩個全都是不可思議、不可言說底。若對於這兩個全有思議或言說,則此思議或言說,即是一有、一流行。此有、此流行,不包括於其所思議或所言說底全之內。所以其所思議或所言說底全,即不是全,不是宇宙或道體。宇宙及道體是不可思議不可言說底,亦是不可經驗底。所以宇宙及道體,都是超乎形象底。但宇宙亦包括具體底世界。道體即是具體底世界,所以都不是抽象底。 宇宙及氣不是抽象底,但也不是具體底。氣不是具體底,因為具體底事物必有性,而氣無性。宇宙不是具體底,因為宇宙之全中,亦包括有抽象底理。道體是具體底,但也是超乎形象底。 以上解釋我們所謂超乎形象。在中國哲學史中,最先真正講到超乎形象底哲學,是名家的哲學。 先秦的名家出於「辯者」。其中主要底大師,是惠施、公孫龍。《莊子·秋水篇》說:公孫龍「合同異,離堅白,然不然,可不可,困百家之知,窮眾口之辯」。(《秋水篇》說是公孫龍所說,其實是當時一般人對於辯者底印象。)《天下篇》說:「桓團、公孫龍,辯者之徒,飾人之心,易人之意,能勝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辯者之囿也。」「然惠施之口談,自以為最賢」,「以反人為實,而欲以勝人為名,是以與眾不適也。」司馬談說:「名家苛察繳繞,使人不得反其意,專決於名,而失人情。」(《太史公論六家要旨》)這些話代表古人對於辯者的批評,亦代表一般人對於辯者底印象。 這些批評,對於一般底辯者說,大概是不錯底。一般底辯者,大概都是為辯而辯。一般人以為然者,他們偏不以為然。一般人以為不然者,他們偏以為然。此所謂「以反人為實」。既為辯而辯,其辯期於必勝。此所謂「以勝人為名」。這種為辯而辯底辯,往往能使與之辯者一時無話可說。它能使與之辯者往往自己陷於混亂,自己也弄不清楚自己的確切意思之所在,自己也不知自己前後是否矛盾。此所謂「飾人之心,易人之意」。此所謂「苛察繳繞」,「使人不得反其意」。但這種辯論,往往只是「一時」使人無話可說,未必能使人心悅誠服。此所謂「能勝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此是「辯者之囿」。 辯者的立論,大概都是破壞底。別人說東,他偏說西;別人說南,他偏說北。他的立論是「與眾不適」。但他所希望得到底,也就是「與眾不適」。他是有意立異。他雖未必自己有一套對於事物底見解,但他可以為辯而辯,特意破壞一般人對於事物底見解。其辯亦或能使人一時無話可說。他的立論,未必能使人心服,亦未必是真理,不過他的辯論,可使與之辯者對於其自己的見解,作一種反省。這對於與之辯者未嘗不是一種很大底好處。 一般人所知,大概都限於形象之內,辯者對於一般人的見解大概都是不以為然底。他向來「然不然,可不可」。他總是批評一般人的對於事物底見解。《莊子·天下篇》所載辯者二十一事,都是辯者對於一般人的對於事物底見解底批評。照一般的見解,火是熱底,飛鳥之影是動底,白狗是白底,犬是犬,羊是羊。辯者偏說:「火不熱。」「飛鳥之影未嘗動也。」「白狗黑。」「犬可以為羊。」 這種批評,也可以說是對於形象世界底批評。假使有人拉著辯者的手,放在火上,叫他試試火是不是熱底,他雖也感覺火是熱底,但他還可以立論,說:「火不熱。」假使有人拉辯者去看白狗是不是黑底,他雖然也感覺到白狗是白底,但他還可以立論說:「白狗黑。」他對於一般人的對於事物底見解底批評,可以發展為對於形象世界底批評。他不但可以對於一般人的見解,有意立異,他簡直可以對於形象世界有意立異。《天下篇》所載辯者二十一事,亦可以作如是底解釋。火是熱底,飛鳥之影是動底,白狗是白底,犬是犬,羊是羊。辯者偏說:「火不熱。」「飛鳥之影未嘗動也。」「白狗黑。」「犬可以為羊。」 與形象世界立異,對於形象世界作批評,如不是為辯而辯底批評,則批評者,需有對於超乎形象者底知識,以為批評的標準;須知有超乎形象者,以為批評的觀點。他如有此種知識,則他的立論,即不止是破壞底。一般的辯者的,對於一般人的對於事物底知識底批評,以及對於形象世界的批評,大概都是為辯而辯底批評,他們的批評大都是破壞底。但名家的大師,惠施、公孫龍,則已進步到有對於超乎形象者底知識。他們的立論不只是破壞底。道家是反對他們的。但他們實則是為道家哲學,立下了不可少底基礎。 《莊子·天下篇》記惠施的學說十點,所謂惠施十事。第一事云:「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謂之小一。」這是惠施所發現底一個標準,也可以說是一個觀點。用這個標準,從這個觀點,他可以批評形象世界,或一般人對於事物底見解。這兩個命題,都是我們所謂形式命題,對於實際,都無所肯定。這兩個命題並沒有說,實際上什麼東西是最大底,什麼東西是最小底。這兩個命題所肯定底,是超乎形象底。欲充分了解這兩個命題的意義,我們可以參看《莊子·秋水篇》。 《莊子·秋水篇》說,河伯問海若曰:「然則吾大天地而小毫末可乎?」海若說:「計人之所知,不若其所不知,其生之時,不若未生之時……又何以知毫未之足以定至細之倪,又何以知天地之足以窮至大之域?」此所謂天地,大概是說,物質底天與地,不是宇宙或大一。說天與地是至大,毫末是至小,都是對於實際有所肯定。這兩個命題都是我們所謂積極底命題,都可以是不真底。因為專靠經驗,我們無法可以完全決定,天與地是最大底東西,毫末是最小底東西。形象世界中事物的大小,都是相對底。「因其所大而大之,則萬物莫不大。因其所小而小之,則萬物莫不小。」(《莊子·秋水篇》)凡物都比比它小的物大,也都比比它大的物小。因此我們不能完全決定「毫末足以定至細之倪,天地之足以窮至大之域」。 我們不能專靠經驗斷定在形象世界中,什麼東西是最大底,什麼東西是最小底。但我們可以離開經驗說:怎樣是最大,怎樣是最小。「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謂之小一。」這兩個命題就是這一種底形式命題。 至大無外底是絕對地大,至小無內底是絕對底小。至大只能是至大,至小只能是至小。這是絕對底,亦是不變的。站在絕對底不變的觀點,以絕對底、不變底標準,以看形象世界,則見形象世界中底事物所有底性質,以及其間底分別,都是相對底、可變底。 惠施十事中以下九事云:「無厚不可積也,其大千里。」這是說小大是相對底。無厚不可積,可以謂之小,但無厚者無體積,可以有面積,面積可以大千里,又可以謂之大。「天與地比,山與澤平。」這是說高低是相對底。「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這是說死生是相對底。「大同而與小同異,此之謂小同異。萬物畢同畢異,此之謂大同異。」這是說同異是相對底。「南方無窮而有窮。」這是說有窮無窮是相對底。「今日適越而昔來。」這是說今昔是相對底。「連環可解也。」這是說成毀是相對底。「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這是說中央與旁是相對底。「泛愛萬物,天地一體也。」這是說事物間底分別是相對底。「萬物畢同畢異。」「自其異者視之,肝膽楚越也;自其同者視之,萬物皆一也。」(《莊子·德充符》)這是莊子批評形象世界所得底結論,也是惠施批評形象世界所得底結論。 得到這個結論以後,對於超乎形象者底知識,又有一大進步。因為現在不僅知道怎樣是大一,並且知道什麼是大一。「泛愛萬物,天地一體也。」這個一體就是大一。因為這個一體包括天地萬物,它不能有物在其外。這就是無外。「至大無外,謂之大一。」 公孫龍也發現了一點標準,或一個觀點,用這個標準,從這個觀點,他可以批評形象世界,或一般人對於事物底見解。他發現了西洋哲學中的所謂「共相」,他稱共相為「指」。其所以稱共相為指,有兩種解釋。我們可以說:指是名之所指。就一方面說,名之所指為個體。公孫龍說:「名,實謂也。」(《公孫龍子·名實論》)名所以謂實,實是個體。就一方面說,名之所指為共相。例如白馬之名,可指此馬彼馬等個體;亦可以指馬之共相。例如白之名可以指此一白物,彼一白物,所表現底白;亦可以指白之共相。公孫龍論「白馬非馬」,論「離堅白」,皆就「白馬」「馬」「堅」「白」等共相立論。共相是名之所指,故稱之為指。 或亦可說,指與旨通,例如司馬談論六家要指,就是說六家要旨,或要義。如此解釋,則公孫龍所謂指,相當於西洋哲學中所謂觀念。此所謂觀念,不是主觀底觀念,是客觀底觀念,是柏拉圖底觀念。柏拉圖底觀念也就是共相。 公孫龍有《白馬論》。《白馬論》的主要立論是「白馬非馬」。他所用以證明他的立論底辯論可以分為三點:第一點是:「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馬非馬。」這是就馬之名及白之名的內涵說。馬之名的內涵是馬的形。白之名的內涵是一種顏色。白馬之名的內涵是馬的形及一種顏色。此三者的內涵各不相同,所以「白馬非馬」。 第二點是:「求馬,黃黑馬皆可致。求白馬,黃黑馬不可致……故黃黑馬一也,而可以應有馬,而不可以應有白馬,是白馬之非馬審矣。」「馬者,無去取於色,故黃黑皆所以應。白馬者有去取於色,黃黑馬皆所以色去,故惟白馬獨可以應耳。無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馬非馬。」這是就馬之名與白馬之名的外延說。馬之名的外延,包括一切馬。白馬之名的外延,則只包括白馬。所以一個人只求馬,則黃黑馬「皆可以應」。若指定求白馬,則「惟白馬獨可以應耳」。馬之名的外延,與白馬之名的外延,各不相同,所以「白馬非馬」。 第三點是:「馬固有色,故有白馬。使馬無色,有馬如己耳,安取白馬?故白者,非馬也。白馬者,馬與白也,馬與白非馬也。故曰:白馬非馬也。」這是就馬之共相、白之共相、白馬之共相說。馬之共相,只是一切馬所共有底性質,其中並沒有顏色的性質。它只是馬as such。此所謂有馬如己耳。馬之共相,則是一切馬所共有底性質,又加白的性質,所以「白馬非馬」。 不但白馬非馬,而且白馬亦非白。《白馬論》說:「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白馬者,言白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此白物或彼白物所表現底白,是定所白底白。定是決定的意思。此白物所表現的白,為此白物所決定。彼白物所表現底白,為彼白物所決定。白之共相,亦可以說是「白如己耳」,不為彼白物所決定,亦不為此白物所決定。它是「不定所白」底白。「不定所白」底白,不為一般人所注意。一般人不注意「不定所白」底白,於其日常生活,亦無影響,所謂「忘之而可也」。然「定所白」底白,不是「不定所白」底白。白馬的白,是「定所白」底白。「定所白者非白也」,所以白馬非馬。 公孫龍又有《堅白論》。《堅白論》的主要立論是「離堅白」。他所用以證明他的立論底辯論有二點。先就第一點說。《堅白論》說:「堅、白、石:三,可乎?曰:不可。曰:二,可乎?曰:可。曰:何哉?曰:無堅得白,其舉也二;無白得堅,其舉也二。」「視不得其所堅,而得其所白者,無堅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堅者,無白也。」「得其白,得其堅:見與不見。見(此見字據俞樾校補)與不見離。一一不相盈故離。離也者,藏也。」這是從知識論方面證明堅白是離底。有一堅白石,以目視之,則只得其所白,只得一白石。以手拊之,則只得其所堅,只得一堅石。感覺白時不能感覺堅,感覺堅時不能感覺白。此所謂「見與不見」。此可見「見與不見離」。就知識論說,只有堅石,只有白石,沒有堅白石。所以堅、白、石三不可;堅、白、石,二可。堅、石,是二;白、石亦是二。此所謂「一一不相盈故離」。「不相盈」是說:堅之中無白,白之中無堅。 就第二點說,《堅白論》說:「物白焉,不定其所白,物堅焉,不定其所堅。不定者兼,惡乎其(原作甚,依陳澧校改)石也?」「堅未與石為堅而物兼。未與物為堅而堅必堅。其不堅石物而堅,天下未有若堅而堅藏。白固不能自白,惡能自石物乎?若白者必白,則不白物而白焉。黃黑與之然。石其無有,惡取堅白石乎?故離也。離也者,因是。」這是從形上學方面證明堅白是與石離底。堅之共相是不定所堅底堅。白之共相,是不定所白底白。不定所白底白,不定所堅底堅,可為一切白物或一切堅物所共同表現,怎麼能說是在石之內?此所謂「不定者兼,惡乎其石也」。堅不必實現於堅石,可以實現於任何堅物。縱使沒有任何堅物,而堅還是堅。不過若天下無堅石或任何堅物,則堅雖必堅而不能實現。此所謂「其不堅石物而堅,天下未有若堅而堅藏」。不定所白之白能自白。蓋假使白而不能自白,它怎麼能使石與物白?若白能自白,則不必借它物而亦自白。黃黑各色,皆是如此。白可無石而自白,何必待堅白石?此可見堅白是與石離底。 公孫龍又有《指物論》。《指物論》的主要立論是:「物莫非指,而指非指。」物是與指相對底。公孫龍云:「天地與其所產焉,物也。物以物其所物,而不過焉,實也。實以實其所實,而不曠焉,位也。」(《公孫龍子·名實論》)用現在西洋哲學中底話說,物就是在時空中占地位底個體。指是共相,物是個體。物可以分析為若干共相。它是若干共相聯合而成底。但共相則不可複分析為共相。故曰:「物莫非指,而指非指。」每一個共相,只是一個共相,一一分離,此所謂「天下皆獨而正」(《公孫龍子·堅白論》)。 公孫龍於是發現了一個超乎形象底世界,凡名所指底共相都在其中。而在其中底共相,卻未必皆有名以指之。在此世界中,堅就是堅、白就是白、馬就是馬、白馬就是白馬,「皆獨而正」。此中底堅,是不定所堅底堅;此中底白,是不定所白底白。不過,白若不定所白,堅若不定所堅,則堅白是不可實現底。這就是說,它不能成為形象。《堅白論》說:「其不堅石物而堅,天下未有若堅而堅藏。」「不堅石物」底堅,就是「不定所堅」底堅。形象世界中,若沒有具體底堅,但不能說是沒有堅。此所謂「堅藏」。其藏是自藏,非有藏之者。《堅白論》說:「有自藏也,非藏而藏也。」在這個超乎形象底世界中,「藏」有所有底共相,這就是宋儒所謂「沖漠無朕,萬象森然」。「沖漠無朕」言其超乎形象。「萬象森然」言其應有盡有。 這是名家對於中國哲學底貢獻。他們從批評形象以得到超乎形象。惠施從「天地一體」推到「泛愛萬物」。公孫龍「欲推是辯以正名實,而化天下」(《公孫龍子·跡府》)。他們自以為也是講「內聖外王之道」。不過我們可以說,他們尚未能充分利用他們的對於超乎形象者底知識,以得到一種生活。 道家是反對名家底。但他們反對名家,是超過名家,並不是與名家立於同一層次而反對之。《墨經》與荀子反對名家,是與名家立於同一層次而反對之。道家則是超過名家。道家是經過了名家對於形象世界底批評,而又超過了這些批評,以得一種「極高明」底生活。名家的對於形象世界底批評,對於道家底功用,是如所謂筌蹄。「得魚忘筌,得兔忘蹄」「兔死狗烹,鳥盡弓藏」「過河拆橋」是大不道德底事。但講哲學則非如此不足以達到「玄之又玄」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