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唯識論 · 贅語

熊十力 《新唯識論》
此書排版方竣,頗欲補作一序,適患頭暈,不可支,飲杜仲湯漸好轉。 未得寫長篇文字,茲略揭綱要如下: 一曰體用本不二體者,具雲宇宙本體;用者,本體之流行至健無息、新新而起,其變萬殊,是名為用。世所見宇宙萬象,其實皆在冥冥中變化密移,都無暫住。 而亦有分,譬如大海水是一,而其顯為眾漚乃條然宛然成分殊相。條然者,無量漚相現似各別也;宛然者,漚相本非離海水有別自體而乃現似一一漚相,故不可謂一一漚相與渾全的大海水無分也。體用有分,其義難窮,可由此譬喻而深參之。 雖分,而體為用源,究不二。譬如眾漚以大海水為其源,大海水與眾漚豈可二之乎?體用可分而實不二,由此譬可悟。 二曰心物本不二而亦有分,雖分,而心為物主,究不二。 三曰能質本不二而亦有分,雖分,而能為質始,究不二。質始於能,而質既形成即與能恆相俱,亦復互變。或問:「由何義故,說質始於能?」答曰:質無固定性,故知其為能之所凝,即能之別一形式也。此非餘一人之創說,由《大易》坤元統於乾元之原理而推之,自是質本於能。 四曰吾人生命與宇宙大生命本來不二。孟軻曰「上下與天地同流」、言吾之心,上極乎天,下澈乎地,互相流通為一體,非可以一己與天地分裂為二也。 曰「萬物皆備於我矣」,玩上語可解。 莊生言「人乃官天地府萬物」,官者,主義;府者,與孟雲皆備同。 此皆證真之談。故真治哲學者,必知宇宙論與人生論不可判而為二,非深解人生真相,決不能悟大自然之真性。盡己性以盡物性,此聖學血脈,本論所承也。 五曰本論談體用,實推演《易》義。或謂:「本論骨子裡似是生命論。」余曰:不妨如是說。夫本體無對,而其顯為大用大者讚辭。 卻陷於相對,生命有矛盾在是。惟性統治形、公統治私、張橫渠曰「性者萬物之一原」,人能率性,即克治小己之私,公道所由行也。私者,由執形骸為小己,故自私而無民胞物與之感。 淨統治染,以生命論上之問題而觀佛法,則彼所說眾生無始以來有阿賴耶與如來藏相依而住,如來藏本淨,賴耶雜染,染淨對立,自是矛盾。佛之道,要在以淨統治染。余嘗欲釋《楞伽經》,暢斯幽旨,終鮮暇也。 而生命始得正常發展。擬別為一小冊,詳本論未盡之意。 余平生之學,頗涉諸宗,卒歸本《大易》,七十年來所悟、所見、所信、所守在茲。今衰矣,無復進境,聊存此書,為將來批判舊學者供一參考資料,其諸大雅哂而存之,毋遽棄之,是老迂之願也。 夏曆癸已中秋 熊十力識於北京 十剎海隅漆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