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唯識論 · 第三章 唯識下
我在第一段里斥破外境,並不謂境是無有的,只謂境非離心獨在而已。或者聞吾的說法,以為我是把境來從屬於心的,當然是把心看作為實在的了。這樣來理解我的意思的人,卻不免有誤會的地方。我固然曾說過,攝所歸能而入實智。這話的意思,是要泯除心境對待的虛妄相,而獲得本有的實智。實智,即謂本來的心。實智才是獨立無匹的,因為境不能拘礙他,而他是能運轉境的,所以說攝所歸能,正顯實智獨立無匹。聞吾說者,應該了解我所謂心,是有妄執的心和本來的心這兩種分別的。本來的心是絕對的、真實的,俟本論全部講完了,自然知道的。至於妄執的心,就是取境的識。見第二章首段。 這個也說為實在的,便成極大的錯誤。一般人大概不自承有本來的心,而只是妄執的心奪據了他本心的地位。本來的心,省稱本心。 因此,把妄執的心看做是實在的。這樣,便與執定外境是實有的見解成同樣的顛倒。我們要知道,妄執的心或取境的識,根本是沒有自體的。印度佛家,把這種心說為緣生的,就是說他沒有自體的意義。但是如何叫作緣生呢?此非加以解釋不可。緣字的意義,本是一種憑藉的意思。生字的意義,是現起的意思。如甲憑藉乙丙等而現起,即說乙丙等於甲作緣。若從甲的方面說,即雲甲以乙丙等為緣。 若是把乙丙等這些緣都拆除了,即甲也不可得。由此應說甲的相狀,就是乙丙等許多的緣,互相藉待而現起的,這就叫做緣生。甲是如此,乙丙等也都是同樣的。一切物沒有不是互相為緣而現起的。所以,一切物都是沒有自體的。換句話說,所謂一切物,實際上只是畢竟空、無所有的。既一一物都無自體,如何不是空呢?試就麥禾來舉例罷,通常以為麥禾是有自體的,是實在的,但自了達緣起道理的人看業,就知道麥禾只是許多的緣,互相藉待而現起的一種相狀。如種子為因緣,水土、空氣、人功、農具、歲時等等均為助緣,如是等緣,互相藉待,而有麥禾的相狀現起。若將所有的緣都除去,也就沒有麥禾了。所以麥禾並無自體,並不是實在的。說至此,緣生一詞的意義,應該明白了。上來已經說過,所謂妄摯的心或取境的識。就是緣生的。換句話說,這個心就是許多的緣互相藉待而現起的一種相貌,當然不是有自體的,不是實在的。若把眾多的緣一一拆除,這個心在何處呢?實際上可以說他是畢竟空、無所有的。不過,說到這裡,應當補充一段話。因為,既說這個心是緣生的,必須分別哪幾種緣,才可成立緣生說,若是舉不出那些緣來,又如何可說緣生呢?據印度佛家的說法,這個心的現起,應由四種緣:一、因緣。二、等無間緣。三、所緣緣。四、增上緣。今當以次解釋諸緣的意義。
云何因緣?先要略釋因緣這個名詞,然後定因緣的義界。緣字的義訓,上面已經說過,毋須復贅。因字的義訓,就是因由的意思。凡事物的發現,不是忽然而起的,必有他底因由的。從前印度外道中有一派,主張世界是忽然而起的,沒有因由的,這派的思想太粗淺,為佛家所斥破。因此,就說事物所具有的因由,即是事物所待以現起的一種緣。這樣,便把因由說名為緣,故云因緣。在四個緣的裡面,因緣特為主要,故列在初。現在要定因緣的義界。從前印度舊師,謂唯識論諸師。他定因緣的義界雲,以下用因緣一詞,亦省稱因。 凡是具有能生的力用的東西,親生他自己的果,才把他說名為因。參考《成唯識論》卷七及《述記》卷四十四第一頁以下。 舊師這樣的定下了因緣義界,於是建立種子為識的因,此中識字,在本論則說為妄執的心或取境的識。後凡言識者仿此。 而說識是種子的果。今先詳核舊師的因緣義,而後評判他的種子說。按舊師所定因緣義界,應分三項來說明:一、對於果而作因緣的東西,決定是實在的,否則沒有生果的力用,不得為因緣。二、因所生的果,是別於因而有他底自體的,換句話說,因和果不是一物。三、因是決定能親自創生果的,這個意義最為重要。如或因不是能親生果,或不是決定能親生,那麼,這種因就是後面所要說的增上緣,而不得名為因緣。所以,第三項的意義很重要。舊師因緣的意義如此。再評判他的種子說。關於種子的說法,在舊派里是很複雜的,讓我向後扼要而談。今在此中,但據心理的方面略為敘述。種子的含義,就是一種勢力的意思。他所以叫作種子,因為他具有能生的力用之故,世間說麥和稻等等都有種子。舊師大概把世間所謂種子的意義,應用到玄學上來,而臆想識的生起,由於另有一種能生的勢力,遂把這個勢力名為種子。但舊師所謂種子,在他說來並不是一個抽象的觀念。他以為種子是有自體的,是實在的,是有生果的力用的。他並且以為種子是各別的。是無量數的多的,不是完整的。他為什麼有這樣的說法呢?大概以為我們的識,念念起滅,總不是無因由的,於是憑他的臆想,以為有各別的、實在的種子為能生識的因,而識則為種子所生的果。元來,印度佛家大乘以為我們的識,不是完整的,而是各分子獨立的。於是把每人的識,析成八個。詳在後面明心章, 由此,應說對於識作因緣的種子,也是各別的、無量的多的,不能是完整的。據他的說法,現前一念的眼識,有他自家的種子為因緣才得生起的。推之前念的眼識,或預測後念的眼識,都是同樣的道理。眼識如是,耳識、鼻識,乃至第八識,也都是同樣的道理。總之,各別的種子,各別親生各自的果,所以,他定因緣的義界,特別扼重親生自果一義。因為他的種子是多元的,若不是各各親生各自的果,豈不互相淆亂麼?舊師的說法大概如此。參考《攝論世親》釋種子六義,引自果條。 現在我要簡單的加以評判。舊師析識為各各獨立的分子,如破析物質然,這是他的根本錯誤,且俟後文《明心章》 辨正。至於以種子為識的因,以識為種子的果,因果判然兩物,如母親與小孩,截然兩人。舊說種子和他的所生果,是同時俱有的,則以因果各有自體故,參考《攝論》等種子六義。 這種因果觀念,太粗笨,是他底玄學上的一種迷謬思想,容後《功能章》 再說。總之,我於舊師的種子論,根本要斥破的。關於因緣的說法,自不便和他苟同。
我們改定因緣的義界雲,識的現起,雖仗旁的緣,謂以下三緣。 但他決定是具有一種內在的、活的、不匱乏的、自動的力。我們假說這種自動的力,是識底現起的因緣,此中兩力字的意義,很微妙,不可看做實在的東西。以後凡言力者仿此。 不可說別有實在的種子,來作識的因緣。我們要知道,所謂識者念念都是新新而起的。前念剛滅,後念緊接著生起。念念都是新生的,但前念後念之間亦無間隙。 換句話說,此識念念都是新新的、自動的力。何以見得他是自動的力呢?識是無形相的,我們所以知道他是有而不無的,因為他具有一個特徵,就是了別。他能了別一切的境,應該承認他是自動的力。雖說他是要憑藉官體才起的,此中官體一詞,包括五官和神經系統而言。 但不可說他是官體的副產物,因為他是能主宰乎官體的。如耳目等官所交接的物,紛紜得很,而識的聰明不亂,可見識是能自作主的。 雖說他是憑藉境界才起的,俗所謂外界的刺激物,通名境界。 但亦不可以刺激物的反映來說明他,因為他是能轉化一切境,如色聲等境,皆不足以溺心,而心實仗之以顯發其聰明之用。是心於境能轉化之,而令其無礙。 並改造一切境的。我人的心,能改造現前一切的境,使適於生活,是分明不可否認的事實。 我們內自體認,就知道識的現起,是具有一種內在的自動的力才得現起的。這種自動的力,是找不著他底端緒的,也看不著他底形相的,他好像電光的一閃一閃的,不斷的新新而起。這也奇怪啊!我們以為,識的現起,就是具有內在的自動的力。只有把他底本身的自動的力推出來,而假說為因緣。除此以外,無所謂因緣。如果不明乎此,而憑臆想,以為別有所謂種子來作識底因緣,如舊師之說,這固然是極大的錯誤。即如世俗的見解,把識看做是官體的副產物,又有以外界刺激的反應,來做說明的這等見解,更是迷謬不堪。他不曉得他底心是能自主的、自在的、不受一切物的障礙故,故云自在。 自創的。他把他分明自有的東西否認了,這也可惜。或有問言:「你前說這個心,是妄執的心,是後起的。現在講因緣的時候,又說他是具有內在的自動的力。這個自動的力,是後起的麼?」答曰:此中所謂自動的力,實即性智的發用。性智,即是本體,見《明宗章》。 但克就發用上說,則是性智的力用發現於官體中,官體,見前注。 而官體易假之以自成為官體的靈明,是故由其為性智的發用而言,應說此自動的力是固有的,非虛妄的。若從其成為官能的靈明而言,又應說此自動的力是後起的,違其性智之本然,順形骸而動,故云後起。是虛妄的。官體假藉之靈,逐物而起執,又雜以染習,失其本真,故是虛妄。 然吾人如有存養工夫,使性智恆為主於中,不至役於官體以妄動,則一切發用,無非固有真幾。此義當詳之下卷。《明心章》。
譯者按: 本論的緣起說,和通常談關係的,迥不相同。關係論者,只知著眼於事物的互相關聯,而未能深觀事物的本身,易言之,即不了解事物有他內在的自動的力。本論談緣生,首以因緣,這是獨到的地方。
云何等無間緣?此緣,亦名為次第緣,謂前念的識能引後念的識令生,所以說前念識是對於後念識而為次第緣。為什麼說前念識是後念識的緣呢?因為識是念念起滅的,換句話說,他識是念念前滅後生的。其所以前滅後生的緣故,就因為前念識能對於後念識而作次第緣,能引後念的識令他生起,所以生滅不斷。如果前念識不能作後念識的緣,那麼前念識一滅,便永滅,再沒有後念識生起來。這種斷見是不合道理的。印度古時有斷見外道,主張一切法滅已更斷,如人死已無復有生。 由前能引後,故說前為後的緣。既後以前為緣,雖後是新生的,而於前仍不無根據,次第緣的建立,是很有意義的。或有問云:「何故次第緣,亦名為等無間?」答曰:這個名詞,當以二義解釋。一、等而開導義;二、無間義。等而開導者,導字是招引的意思。開字,有兩義,一、是避開的意思,二、是把處所讓與後來者的意思。若是前念識不滅,他便占著處所,妨礙了後念識,令彼不得生。但前念識是才起即滅的,並不暫時留住的,他好像是自行避開,而給與後來者一個處所。他很迅速的招引後念識,令其即時生起,所以說為開導。等字是相似的意思,謂前為後緣,後起的識總和前念識相似,不會一忽兒間生起和前念識絕不相似的另一變態的東西。所以,前念後念之間,還有統一性。或有難言:「前念識開避,既已滅了,根本沒有東西,如何說能招引後念?」答曰:前念識當正在生起的時候,即有招引後來的趨勢,不是已經滅無了還能招引。須知,一切事物當其正發生的時候,就把後來新的轉變已招引著了,並不稀奇。
無間者,間字是間隙或間斷的意思。前念滅的時候即是後念生的時候,生和滅的中間是沒有時分的,沒有間隙的。如果從滅至生,中間還有時分,即是生滅之間有了間隙。那麼,前念滅時便斷了,後念如何得生?所以,前滅後生,是在同一的時候,緊緊接續著,中間絕沒有一絲兒的間隙的,決不會有間斷的。莊子曾說道,一切物的變化,是於無形中密密的遷移了。前前滅盡,後後新起,總是遷移不住,因其過於密密,誰也不能覺得。原文云:「變化密移,疇覺之歟。」 這話,可謂深入理奧。所以說,前念識為緣引後,其生滅之間是沒有時分的,故應說無間。或復問言:「舊師說識,亦有間斷的時候,如眼識有不見色時,乃至意識亦有不起思慮時,此說然否?」答曰:舊師把識剖析為各個獨立的東西,因計眼識乃至意識,都有間斷的時候,其實精神作用是整體的,不能說他有間斷的。眼識不見色時,乃至意識不作思量時,其能見乃至能思量的精神作用,未嘗不在。舊師之說,何足為據?
綜前兩義,一、等而開導。二、無間。 次第緣所以又叫做等無間,其意義也可明白了。我們的心,具有等無間緣,念念是前的滅而開避,後的被前所導引而新起。心就是這樣的遷流不息,常常是新新的,沒有故故的保留著。可見精神作用,元來具有至剛健的德。因此,其幾之動,至神妙而不測。幾字,是幾兆的意思。變動未起而將起的時候,說為幾兆。 有些學者,以為心的遷流,是由過去至現在,復立趨未來,好像過去不曾滅盡,只是時時加上新的東西,這種見解,卻是錯誤,佛家呵此為常見。把一切物看做是可以常存的東西,佛謂之常見。 我們要知道,宇宙間沒有舊的東西滯積著。
譯者按: 熊先生此處講等無間緣,大半是他自己的新解釋。印度佛家,因為把心分成各個獨立的分子,所以講等無間緣就有許多無謂的鉤心鬥角的地方,完成他底一串的理論。那種理論是沒有意思的。熊先生說:如果引述他的說法而加以評判,文字就太繁了。熊先生的著書,是以簡要為貴,而不喜歡過於繁重的。本來,繁碎的論辨,是中國學者所向來不取的,他總是以扼要為貴的。又舊師印度佛家於物質的現象不許有等無間緣。我嘗問熊先生,物質現象也是時時變化的,時時是前滅後生的,應許他具有等無間緣義。物質常常由一狀態變成另一狀態,後者的變起也是以前的狀態為其等無間緣的。我曾以此意白於熊先生,先生頗以為然,故附記於此。
云何所緣緣?一切為識所及的對象,通名境界。識是能緣的,境是所緣的。此中能緣和所緣的緣字,其含義有攀緣和思慮等等意思。 能緣識,不會孤孤零零的獨起,決定要仗托一個所緣境,他能緣識才會生起來,因此,把境界說名所緣緣。這種緣,也是非常重要的,譬如白色的境當前,對於眼識作個所緣緣,便令眼識和他同時現起。你看他的力量多麼大啊。
關於所緣緣的義界,從前印度佛家很多討論。大乘中有陳那菩薩者,菩薩猶言大智人。 曾著《觀所緣緣論》一書,雖是小冊子,而其價值甚大,因為他在大乘的量論上立定了基礎,而對於小乘計執離心有實外境的主張予以斥破。吾在《佛家名相通釋》裡面曾經說過,此姑不贅。現在要楷定所緣緣的義界,只好博稽陳那、護法、玄奘諸師底說法,而加以抉擇。計分為四義如下:
一、所緣緣,決定是有體法。此中有體法的法字,略當於俗所謂物或東西的意思。有體法者,謂世間共許為實有的東西,不是虛假的。 凡是對於識而作所緣緣的這種東西,定是有他底自體的。因為他有自體,所以具有一種力用,足以牽引能緣識,令其生起。如白色境,是有自體的,不是虛假無實的,他就能牽引眼識,令他眼識和己同時現起。此中己字,設為白色境之自謂。 由此之故,才說境於識是得作一種緣的。假若是虛假而無有自體的東西,那就根本無所謂緣了。試就瓶子來說罷,照世俗的見解,瓶子便是眼識等的緣,實則這是一個倒見。我們要知道,所謂瓶子,實際上是沒有自體的,是虛假的東西,他何得與識為緣?你若不承認我的說法,吾且問汝:汝所得於瓶子者果何物?汝必曰:看著他,是有白的,乃至觸著他,是有堅的。殊不知,你的眼識只得著白的境,元不曾得著瓶子。乃至汝的身識只得著堅的境,也不曾得著瓶子。但是汝的感識,眼等五識,亦名感識,曾見前章。 當其現見堅白等境的時候,一剎那間,能見感識和所見堅白等境都滅盡了,都成過去了,而汝的意識,緊接著感識而起,便追憶堅和白等境,遂妄構為一整體的瓶子。實則堅和白等境,是有他的自體的,非虛假的,此可與識作所緣緣。至於意識所構的瓶子,根本是無體假法,無體假,見上章。 若許為緣,便無義據。瓶子如是,余可類推。或復難云:「公前已雲,堅白等相是識所現,如何說為實境?」答曰:凡感識所現堅白等相,皆托實境而起。實境,亦名現境,是現前實有的東西故。 一方面說依識現,一方面亦可說為實境的相貌,故應以堅白等相攝屬實境,說為所緣緣。或復問言:「感識所現堅白等相,皆有實境為所託故,故以此等相攝屬實境,得許為緣,是義無諍。但是,意識起一切思惟時,不必有實境為對象,如思花的時候,並不是梅花當前引他意識 起思,也不是蘭花等等當前引他起思。他思惟里的花,只是一個共相。不論蘭花和梅花等等,同謂之花,故花是共相。 這時候,根本沒有某種實境作意識的對象,更把什麼說為所緣緣?又如思量一切道理的時候,不消說得,自是沒有實境的。據此說來,意識應該無所緣緣。」答曰:共相的構成,還是依靠一一具體的東西,如果沒有蘭和梅等等的花,則花的共相如何憑空構成得來?應知,共相不是於實境無關的。況且心上現似花的共相,這種共相就是一種境界,即在思量一切道理的時候,心上也要現似某種道理的相狀。如我方才思量這種道理,分明和別的道理是不同的。這就是心有所思時,總得要現似一種相狀。這種相狀也是一種境界。我們要知道,心的一切思惟都要現似所思的相。這個相,亦名為境。他雖然是眼識不可得見,乃至身識不可得觸,然而此境,是分明內在的,昭然內自識的,不是空洞無物的。應說此境是所緣緣。如果沒有所思的境作所緣緣,這時便無心了。因為心起,決定是有境為緣的,心上所現的境,也是有自體的。非空洞無物,故說有自體。 此境依心而起,還能引心,即托於己而起思慮,此中己字,設為境之自謂。 故知意識非無所緣緣。
又復當知:如前所說,為所緣緣,決定是有體法。由此,後念識不得以前念境作所緣緣。唐代有普光師玄奘弟子。 曾說,感識後念,得以前念境為所緣緣。這種說法是錯誤的。我們要知道,一切物都是頓起頓滅,沒有暫時留住的。前念境,於前念生起,即於前念滅盡,根本不曾留至後念。如眼識前念青境,實未至後,後念青境,乃與後念識同時新起。普光不了此義,乃謂前念境得與後念識作所緣緣。這種錯誤的緣故,就因為感識了別所緣境時,一剎那頃,感識和他所了別的境,同生同滅,但後念意識繼前念感識而起,極為迅速,由憶持作用,能憶前念境,即現似前念境的影像。這個影像,即心上所現,本非前念境,但此時意識托影像而起解,即仍作為前念境來理解他。因意識作用迅速之故,我們每不悟,當做前念境來了別的是意識,而竟以為是後念感識能親得前念境。實則前念境已滅盡,沒有自體,如何得成所緣緣?普光之說,甚不應理,故宜刊定。
二、所緣緣,具為識所託義。凡有體法,不論是有質礙的或無質礙的,只要他是有而非無的,便名有體法,詳玩前文。 對於能緣識而作所緣緣的時候,他有一種牽引的力用,得為能緣識所託,而令能緣識和己同時現起。此中己者。設為所緣緣之自謂。 因為心不孤生,決定要仗托一種境,方才得生。如眼識,非仗托青等色境,必不孤生,乃至身識,非仗托一切所觸境,必不孤生。意識起思構時,心上必有一種影像,即現似所思的相狀。這個影像,雖依心現,而心即以此為其所託,否則心亦不生。如果說心可以孤孤零零的生起,而不必要有所託,這是斷然沒有的事情。
三、所緣緣,具為識所帶義。帶字的含義,是挾近逼附的意思。謂所緣境,令能緣識挾附於己。此中己者,設為境之自謂。 能緣所緣,渾爾而不可分。換句話說,即能緣冥入所緣,宛若一體,故名挾帶。如眼識,正見白色的時候,還沒有參加記憶,沒有起分別和推想,即此見與白色渾成一事,無能所可分。這時候便是眼識親挾白色境,所以叫做挾帶。挾帶之義,本由玄奘大師創發。玄奘留學印度時,正量部小乘之一派。 有般若鞠多者,嘗難破大乘所緣緣義。戒日王印度君主。 請奘師,並招集一時名德為大會。奘師即於此會發表一篇論文申挾帶義,對破鞠多,但其論文今不傳。
四、所緣緣,具為識所慮義。上來所說的三義,尚不足成立所緣緣。我們要知道,有體法雖能為緣,有體法,謂境界。令能緣識以己為所託,並以己為所帶,但若不以己為所慮,則所緣緣義仍不得成立。因為能緣識必以所緣境為其所慮,即所緣境對於能緣識得成所緣緣。如果不是有能慮的東西,把境界作他的所慮,那麼,這個境界便無所緣緣義。譬如鏡子是有能照的作用,他會照人和物,但人和物雖是鏡子之所照,而不是鏡子之所慮。因為鏡子根本非能慮的東西,故鏡子所照的人和物也只是他之所照,而不是他之所慮。因此,不能說人和物對於鏡子得名所緣緣,因鏡子但能照人和物等境,不能慮於境故。今此言所緣緣者,定是對於能慮的東西謂識。而為其緣,方才得名所緣緣。即由此義,唯識的道理可以成立。如果說境界對於識為所緣緣時,但具前三義而不必具所慮義,那就見不出識是能慮的東西了。譬如鏡子所照的人和物,他們人和物也是有體法,對於鏡子也有為所託及為所帶之義。鏡子能照的作用,必仗托人和物而始顯,故說人和物對於鏡子有為所託之義。鏡子挾帶人和物的影像,攝為一體,故說人和物對於鏡子有為所帶之義。假若境於識只要具有前三義,即一是有體法,二為識所託,三為識所帶。 便得成所緣緣,那就應該許人和物對於鏡子也得名所緣緣。因為人和物對於鏡子亦具有三義。如上所說,果然如此,又應許識同於鏡子,因為識和鏡子的所緣緣義,並沒有不同的地方。即許識同鏡子一樣,便成唯境,不名唯識。因此之故,我們講所緣緣,必須於前三義外,益以所慮一義。由所緣境是有體法,得令能緣識以己為所託及所帶,己字,設為所緣境之自謂,下用己字者仿此。 並以己為所慮故,說所緣境對於能緣識作所緣緣。由所緣緣具所慮義,影顯識為能慮,不同鏡子等物質的東西,故唯識義成。
附識: 思慮作用,是最奇妙不可測的。一切極廣大、極深遠、極微妙的境界,都是思慮作用所可及到的。科學上的發現,哲學上的遐思和體認,邏輯上的精密謹嚴,道德上的崇高的識別,如超脫小己的利害計較,而歸趣至善。這種識別,是最崇高的。 一切一切不可稱數的奇妙的功用,都可見思慮作用是心的特徵,決不可以唯物的見解來說明他。如果把思慮作用也說為物質的現象,那便是一種矯亂論。印度古時外道,有一種矯亂論者,其持論不求理據。 我們要知道,心和境境謂物。是唯一的本體的顯現的兩方面。唯一者,絕對義。一不與二對。 這兩方面的現象,是不容淆亂的,譬如一紙之有表里,不可說有表而無里,也不可說有里而無表的。今若克就現象上說,不可說唯獨有心而無有境,只可說境不離心獨在,不可說無境。 亦不可說唯獨有境而無所謂心。唯物論者要把思慮作用也說為物質的,這真是無謂的矯亂。就如他們所說,物質是能思慮的東西,那物質的意義,便不是元來所謂物,可以說是具有神的意義了。當知思慮作用,畢竟是心的特徵。我們只要認明這一點,便不受唯物論的矯亂。古時印度人,有說鏡子能見物和心能了別物是一樣的。羅素來中國演講時,也曾說過照像器能見物。這都是唯物論者的見地。實則鏡子和照像器,只能於所對境而現似其影像。這一點,固然和心有相同的地方,因為心的取境,也要現似境之相的。第一章里已說過。 但心上所現影像,畢竟說為心的所緣境,換句話說,影像是心之所知。就知識的構造而說,沒有所知,是不能成為知識的。影像,就是心上有所知的相狀。就知識構成言,是很重要的條件。但影像是心之所知,是屬於境的方面,換句話說,他不即是心,而心之特徵只是思慮。鏡子和照像器所現的影像,可以說是同於心上所現的影像,但心是具有奇妙不測的思慮作用,而鏡子和照像器是沒有思慮的。如何可把心和鏡子及照像器看作同樣的物呢?道理很顯明的,不曾隱蔽的,而好異的人以私意去求索道理,反而晦澀了,這是很可惜的。總之,心的思慮作用與心上所現影像,本不為一事,而俗情於此,不加辨析,故說鏡子和照像器皆能見物,皆是和心相同的。古今陷於這種錯誤的人正不少。唐代玄奘門下談唯識者,也有欠精檢處。如備公云:「但心清淨故,一切諸相於心顯。故名取境。」見《解深密經》注六第七頁。 太賢云:「相於心現,故名所慮。」見《成唯識論學記》卷六第三十七頁。 此皆以心上現似所緣境之相,即名取境,不悟心取境時不但現相,必於此相而加思慮。這是根本不可忽略的。如果以心上現似所緣影像,即名取境,那麼,心也就同於鏡子和照像器了。本章講所緣緣四義,而結歸所慮義,以所緣緣具所慮義,影顯識為能慮,故與唯物殊趣。
綜上四義,明定所緣緣界訓,庶幾無失。
附識: 舊師談所緣緣頗分別親疏,因為他們主張每人有八識。至其所謂八識乃是各各獨立之體,因此,講所緣緣就要判親疏。據他們說,眼識所取的色境是眼識自己變現的,而這個色境是有實質的,是有體法。即此色境是眼識的親所緣緣。但是,眼識變現色境的時候,也要托一種本質而起。這個本質是什麼?據他說,那叫作器界,猶言物質宇宙,亦相當於俗雲自然界。 就是第八識亦名阿賴耶變現的境相。這個第八識的境相,眼識不得親取他,必須仗托他做本質,而自己變現一個色境。因此,說第八識的境相即器界,是眼識的疏所緣緣,唯眼識自變的色境,才是眼識的親所緣緣。試表之如下:
眼識的親所緣緣——眼識自變的色境。
眼識的疏所緣緣——第八識所變的境相。眼識的所緣緣,分別親疏,如上所述。耳識等等的所緣緣都有親疏之分,可以類推。詳在吾著佛家名相通釋,不妨參考。
本論和舊師立說的體系,完全不同。故所緣緣,雖亦不妨分別親疏,但疏緣的意義,自與舊師所說,截然不同。留待量論方詳。
云何增上緣?增上,猶言加上。舊訓為扶助義,此緣,亦可名為助緣。 謂若乙,雖不是由甲親自創生的,然必依著甲故有,若是沒有甲,即乙也不得有。由此應說,甲對於乙作增上緣,而乙便是甲的果。增上緣,對於所增上的物事,亦得名因。所增上的物事,對於增上緣,即名為果。
凡為增上緣,定具二義。一、具有殊勝的功用。凡一物事,對於他物事而能作增上緣的,必是具有殊勝的功用,方能取果。果者,謂所增上的物事。如有甲故,便有乙,即是甲為乙作增上緣,而乙是甲所取得之果,故云取果。 但是,所謂殊勝的功用,雖謂增上緣對於所增上的果有很大的扶助功用,卻不限定要如此。只要他增上緣對於所增上的果,不為障礙,令果得有,那也算是他的殊勝的功用。就近舉例罷,如吾立足於此,五步之內,所有積土,固是對於吾的立足直接做增上緣,即此五步之外,廣遠的距離,甚至推之全地,以及太陽系統,這無量的世界,亦皆對於我的立足為增上。從何見得呢,我們試想,假令五步以外山崩河決,又或地球以外的諸大行星,有逾越軌道而互相衝碎的事情。這時候,地球也弄得粉碎,我們那有在這裡立足的可能呢?應知,我們現在立足於此,實由全地,乃至無量太陽系統,都有增上的殊勝的功用。准此而談,增上緣是寬廣無外的。每一物事的現起,其所待的增上緣,是多至不可勝窮、不可數量的,然而推求一物事的因,此中因字,即謂增上緣。 卻是要取其切近的因,至於疏遠的因,盡可不必遍舉了。如前所說,立足一事,只就相當距離之內,沒有土崩之患,以明吾立足於此之因,則能事已畢。
現在就心的增上緣來說,如一念色識生的時候,色識者,眼識之別名。眼識是了別色境的,故亦名色識。 其所待的增上緣,當然是不可數計的,但其間最切近的有官能緣,謂眼官與神經系,乃是色識所依以發現的。又有空緣,謂有障隔處則色識不行,必空洞無礙,色識方起。又有明緣,謂若在暗中色識定不生,必待光明色識方起。又有習氣緣,凡色識起時,必有許多同類的習氣俱時齊現,如乍見仇仇面目,即任運起嗔。任運一詞,謂因任自然的運行,不待推求而起。這便是舊習發現。此不過舉顯而易見的事為例,實則不論何等境界當前,而一切識起的時候,總有許多同類的習氣同時發現的。以上所說的幾種緣,都是對於色識的增上,極為密切。我們只取這些緣,來作色識的俱有因,便已足了。俱有因者,謂若此物,待彼物而有,即說彼物,是此物的俱有因。 其餘疏遠的因,可不計算。色識如此,餘聲識等等都有切近的增上緣,可以類推。如意識起思慮的時候,其所待的增上緣,若腦筋,若一切經驗,或曾經習得的知識等等,都是最切近的增上緣。
附識: 增上緣義最精。科學上所謂因果,大概是甄明事物間相互的關係,這和增上緣的意義,是相當的。但是,有許多人疑及增上緣太寬泛,以為依照這種說法,將至隨便舉出一件事來說,就以要全宇宙來作這一件事的因,豈不太難說了麼?殊不知每一件事,都是與無量數多的事情相容攝的,沒有單獨發生的。所以,每一件事都以全宇宙為因。理實如是,並不稀奇。但是,學者研求一事的因,初不必計算到全宇宙,只要把和他最切近的因推征出來,便可說明他了。例如秤物的重量為如干,若地心吸力,若氣壓,固皆為其致此之因,即至迥遠的太空,或太陽系統以外的他恆星,也沒有不和這件事有關係的。所以說,每一件事都以全宇宙為之因,是不稀奇的。然而學者於此,卻止詳其切近的因,若地心吸力、若氣壓,就可以說明這件事了。自余疏遠的因,盡可不管。吾人常能由一知二,或由甲知乙,就是這樣的。
二、凡增上緣,對於所增上的果,是有順有違的。換句話說,增上緣對於果,作一種順緣,令果得生,同時,便對於此果未起以前的事物,作一種違緣,令前物不得生,所以說有順有違,現在隨舉一事,以申明這種意義。例如霜雪對於禾等增上,能牽今禾等變壞其以前的青色,而成為現在的枯喪,即此霜雪,對於現在生起的枯喪,是為順緣,而對於以前的青色,便作違緣。因為霜雪即增上緣。既順益枯喪,令其得生,同時,即違礙以前的青色,令不得續起。這裡一違一順,可見增上緣力用甚大。然復當知,增上緣的力用,雖有順有違,但所謂違緣,只是就義理上作如是說。如果誤解違緣一詞,以為是對於以前的東西,而作違緣,那便講不通了。何以講不通呢?因為以前的東西,就在前時滅了,決沒有保留到現在,因此,不能說對於滅無的東西而為緣。如前所說,霜雪對於枯喪為緣的時候,此中緣字,即是順緣。 其以前青色既已滅無,今雲霜雪對於前青色作違緣者,實則前青色根本沒有從過去保留到現在,早經滅無,將對誰為緣呢?然由枯喪是和前青色相違的東西,今霜雪既與枯喪為緣,即義說為前青色的違緣。義說者,謂就義理上作如是說。 這在論理上是無過的。須知,所謂順違,只是一事的向背,義說為二。霜雪與枯喪為增上緣,是為一事。向背者,一事的兩方面。與枯喪為緣,是向義。既順枯喪令起,即違前青色,令不續起,是背義。由向背義故說順違。 由上述的例,可見增上緣的取果,就由於他有一順一違的力用。如果無順無違,便是不曾響影到旁的物事,謂所增上的物事。 換句話說,即不能取果。所以,有順有違,才顯增上緣的力用,才能取果。
就識的增上緣說,他的順違的力用是很大的。現在且舉作意為例。我們要知道,一念識生的時候,盡有無量的增上緣,而最重要的,不能不說是作意。什麼叫做作意?這在後面《明心下章》 要詳說的。今在此中,且略明之。我們每一念心起的時候,總有一種作動或警策的作用,和這一念的心相伴著。心是對於所思的境而了別的,這個了別,是我們本來的心。而所謂作動或警策的作用,是我們特別加上的一種努力,這個不即是本來的心,而只是和心相伴著,這就名為作意。此作意便是對於心而作一種增上緣。他有一順一違的力用,很顯而易見的。如我們通常的心,總是不急遽的,但有時作意起來,對於某種迫切的境,而特別作動或警策自己的心,來求解決,於是此心整個的成為急遽的了。這時候的作意,既順此心,令成急遽,便和前念不急遽的心相違了。又如不善的作意起來,順益壤的習心令生,習心者,一切壞的慣習的勢力現起,名為習心。一切人大概任習心來作主,即是把慣習的勢力,當作自己的心,故云習心。 即違本來的好的心令不得顯。反之,如善的作意起來,順益好的心令其現起,即和壞的習心相違了。據此說來,作意這個增上緣,一順一違的力用,若是其大。我們內省的時候,於作意的善否要察識分明,不善的作意才起,便截住他。久之,念念是善的作意增上,生活內容日益充實,而與最高的善合一。作意一緣,順違的力用,如此重要,所以特別提出一說。自余的增上緣,不及深詳了。
上來所說諸緣,由識的現起,是他本身具有內在的自動的力故,遂立因緣。由識的現起,是他的前念對於後念為能引故,遂立等無間緣。由識的現起,是有所緣境,為所仗託故,遂立所緣緣。除前三種緣之外,尚有許多的關係,如官能包括神經系或大腦等。 及作意等等,對於識的現起都有很密切的關係。如果沒有這些關係,即識亦不得現起,例如,官能太不發達的,即意識作用,亦曖昧而難見。官能,是許多關係中之一項。就這一項說是如此,旁的可以類推。 所以立增上緣。為什麼要分析這些緣呢?因為一般人多半把妄執的心,亦名取境的識。 看做是獨立的實在的東西。佛家要斥破他們這種執著,所以把他們所計為獨立的實在的心,分析為一一的緣,於是而說此心是緣生的。欲令一般人知道,所謂心只是和電光似的,一閃一閃的,詐現其相,並不是實有的東西。如果說心或識是實有的,那麼,他即是有自體的。現在把他分析來看,只是眾多的緣互相藉待,而詐現為心的相狀。可見心是沒有自體的,並不是實在的。若是離開諸緣,便沒有所謂心這個東西了。印度佛家當初所以說緣生的意義,只是如此,也應該是如此的。然而後來大乘有宗的創始者無著和世親兩位大師,他們便把從前佛家所謂緣生的意義,漸漸改變了。他們好像是把眾多的緣,看做為一一的分子,於是把所謂心看做是眾多的緣和合起來而始構成的。這樣,便把緣生說變成為一種構造論。好似物質是由眾多的分子和合而構造成功的。這等意義,在無著的書里,尚不十分顯著,但其說法,已有這種趨勢。至於世親以下諸師,尤其護法師,便顯然是把從前的緣生說變成構造論的。拙著《佛家名相通釋》,敘述他們的說法,是很清楚的,決沒有曲解他們的意思。
我們要知道,緣生一詞是絕不含有構造的意義的,而且是萬不可含有構造的意義的。為什麼說萬不可含有構造的意義呢?我們要知道,站在玄學或本體論的觀點上來說,是要掃蕩一切相,此中相字,意義甚廣。世欲見為有草和鳥,以及桌子、几子等等的東西,固然是相,即不為有形的東西,而在心上凡所計度以為有的,亦名為相。 方得冥證一真法界。一切物的本體,名為法界。一者,絕對義,非算數之一。真者,真實。冥證者,冥謂不起推求和分別等。證謂雖無推求分別而非無知,蓋乃默然契會故。如果不能空一切相,那就不作見真實了。真實,謂本體。 譬如有一條麻織的繩子在此,我們要認識這種繩子的本相,只有把他不作繩子來看。換句話說,即是繩子的相,要空了他,才好直接地見他只是一條麻。如果繩子的相未能空,那便見他是一條繩子,不會見他是一條麻了。繩子,喻現象。麻,喻本體。 由這個譬喻,可知在本體論上說,是要掃蕩一切相的。許多哲學家談本體,常常把本體和現象對立起來,即是一方面,把現象看做實有的;一方面,把本體看做是立於現象的背後,或超越於現象界之上而為現象的根源的。這種錯誤,似是由宗教的觀念沿襲得來,因為宗教是承認有世界或一切物的,同時,又承認有超越世界或一切物的上帝。哲學家談本體者,很多未離宗教觀念的圈套。雖有些哲學家,知道本體不是超脫於現象之上的,然而他的見地,終不能十分澈底。因之,其立說又不免支離,總有將本體和現象說成二片之嫌。他們都不知道,就本體上說,是要空現象而後可見體,所以墜入錯誤中。學者若了解我這段話的意思,才可明白緣生一詞,是萬不可含有構造的意義的。如果緣生一詞,含有構造的意義,那便是承認現象為實有的。從何見得呢?因為以構造的意義來說緣生,就是以為一一的緣,互相關聯,而構成某種現象。這樣,並不是否定現象,只是拿緣生說來說明現象而已。如此,則承認現象為實有的,便不能空現象了。不能空現象,即只認定他是現象,而不能知道他就是真實的呈現。真實,謂本體。 換句話說,即不能於現象而透識其本體,猶之認定繩子的,繩子,喻現象。 就不能於繩子而作麻來看。麻,喻本體。 據此說來,在本體論的觀點上,是不能承認現象為實有的,所以,講緣生一詞,是萬不可含有構造的意義的。我們要知道,緣生一詞,是對那些把心或識看作為有自體的一般人,而和他說,所謂心或識只是眾多的緣互相藉待而詐現的一種虛假相,叫作緣生。此心或識分明是沒有自體,緣生一詞的意義,只是如此。我們玩味這種語氣,根本不是表示心或識由眾緣和合故生,而恰是對那些執定心或識為有自體的一般謬見,假說緣生,以便斥破。譬如對彼不了芭蕉無自體底人,為取蕉葉,一一披剝,令其當下悟到芭蕉不是實有的東西。我們說緣生的意義,也是如此。
或復有難:「說緣生故,才明心或識是沒有自體的。如此,即心或識根本是畢竟空、無所有的。因為沒有自體的,便不能不說之為空,但心識雖空,心識,複詞。 而所謂一一緣的相,還復空否?」答曰:此須辨二諦義。依俗諦義,不妨施設眾緣,以明心識的現象,只是眾多的緣互相待而詐現,即此眾緣,雖復不實,但於俗情上,仍許有故。依真諦義,於俗所計為一切有的相,都說為空,唯一真實 然絕待故。准此而談,所謂眾緣相,既是隨情假設,就真理言,便不許有。應說一一緣相,如實皆空。如實者,稱實而談之謂。 佛家大乘空宗的創始者龍樹菩薩作《中觀論》。他就把一一的緣相都遮撥了,都說為空了。他為什麼把眾緣都看做是空無的呢?因為就真諦言,不能不空眾緣的相。換句話說,就本體的觀點來談,只是一真絕待。一者,無偶。非算數之一。 一切一切的相俱泯,哪有眾緣相可得?須知,所謂緣的觀念,是由吾人在實用方面,承認有現實的物事,才起追求,以為一現象之起,必有其因由,且非不待其他現象而得有者。如此,故有緣的觀念。若就真諦言,於此不雜實用的慣習,即於一切物事,不作任何物事想,而皆見為絕對的、真實的,則緣的觀念,根本不存,云何有眾緣相可得?所以,緣生一詞,只對彼執心識為實有的謬見予以遮撥。此決不包含眾緣是實有的意義。這是絲毫不容誤會的。
我們要知道,佛家哲學對於修辭是非常謹嚴的。他們的言說,有遮詮、表詮之分。表詮者,這種言說的方式,對於所欲詮釋的事物和道理作逕直的表示。譬如在暗室里,而對於不睹若處有椅的人,呼告之日若處有椅,這就是表詮。遮詮者,這種言說的方式,對於所欲詮釋的事物和道理,無法直表,只好針對人心迷妄執著的地方,想方法來攻破他,令他自悟。仍取前例,或有迷人,於暗中椅妄計為人、為怪。怪者,鬼怪。 這時候,我們如果從他所迷惑的地方去破他,就和他說,凡是人,應該是如何一個樣子,這暗中的形狀,決不是人。又若是鬼怪,他必是非常變幻不測的東西,這暗中形狀,決不是鬼怪。如此種種說法,斥破他的迷惑,終不直表暗中是椅,而卒令彼人自悟是椅。這便叫做遮詮。我們應知,緣生的說法,只對彼把心識看做是獨立的、實在的東西的人,用這種說法,以攻破他的迷謬的執著,正是一種方便,是遮詮,而不是表詮。如或以為表詮者,將謂緣生為言,是表示心識由眾多的緣,和合而始生的,好像物體是由多數分子和合而構成的。這便是世俗的的情見,迷妄執著的見解,名為情見。 應當呵斥。故知辭有遮表,不可無辨。無著和世親一派的學者大乘有宗。 大抵把緣生一詞,作為表詮來講。這是他們根本的錯誤。我將別為文論之,在此不及多談了。
我們應知,玄學上的修辭,其資於遮詮之方式者,實屬至要。因為一切學問如玄學和科學等。 所研窮的理,可略說為二:一曰,至一 的理。至者,極至。一者,絕對,非與二對之一。二曰, 分殊的理。分殊者,一為無量故。至一者,無量為一故。這二種理,至一的和分殊的。 本不是可以析成兩片的,但約義理分際,又不能不分析言之。關於理的問題,我想俟《量論》中討論。現在要提及的,就是玄學所窮究者,特別歸重在至一的理之方面。反之,科學所窮究者,特別歸重在分殊的理之方面。 這至一的理,是遍為萬有的實體,而不屬於部分的,是無形相、無方所而肇始萬有的。無形相、無方所,好似是無所有的,然而肇始萬有,卻又是無所不有的,其妙如此。這理,至玄、至微,虛而無所不包,故曰玄。隱而難窮其蘊,故曰微。 故名言困於表示。雲困,則不止於難也。 因為一切名言的緣起,是吾人在實際生活方面,要應用一一的實物。因此,對於一切物,不能不有名言,以資詮召。召者,呼召,如火之一名,即對於火之一物,而呼召之也。詮者,詮釋,於火之一物,而立火名,即已詮釋火是具有能燃性的東西,不同水和金等有濕潤和堅剛等性也。故名必有所詮。 此名言所由興。我們試檢查文字的本義,都是表示實物的。雖雲文字孳乳日多,漸漸的抽象化,但總是表示意中一種境相,還是有封畛的東西,離不了粗暴的色采。我們用表物的名言來表超物的理,此中超物的理,即謂至一的理。此理,本不是超越於一切物之外而獨存的,而今雲超物者,因一切物都是此理的顯現,而此理畢竟不滯於任何物。我們不能把他當做一件物事來看,故義說為超物。 這是多麼困難的事。你想把這理當做一件物事來看,想逕直的表示他是什麼,那就真成戲論了。所以,玄學上的修辭,最好用遮詮的方式。我說到這裡,有許多奧隱曲折的意思,很難達出。惟有和我同其見地的人,才知道個中甘苦。古今講玄學的人,善用遮詮的,宜莫過於佛家。佛家各派之中,尤以大乘空宗為善巧。他們的言說,總是針對著吾人迷妄執著的情見或意計,吾人任意識作用,為種種虛妄的猜度,是名意計。 而為種種斥破,令人自悟真理。此中真理,即是前所謂至一的理。後言真理者仿此。 因為吾人的理智作用,是從日常實際生活裡面,習於向外找東西的緣故,而漸漸的發展得來。因此,理智便成了一種病態的發展,常有向外取物的執著相。於是對於真理的探求,也使用他的慣技,把真理當做外在的物事而猜度之。結果便生出種種戲論。古今哲學家,一人一義,十人十義,百人百義,其不為戲論者有幾? 大乘空宗以為,真理既不是一件物事可以直表的,所以就針對吾人的執著處,廣為斥破。易言之,他就在吾人的理智的病態中,用攻伐的藥方。這樣,便使人自悟到真理,因為真理本不遠離吾人,更沒有躲避的。只要吾人把一向的迷執撥開,自然悟到真理了。佛家各派的言說,無有不用遮詮的方式,但大乘空宗,更把這種方式運用到極好處。我們細玩《大般若經》及《大智度論》、《中觀論》等,就可見他們是善用遮詮的。及有宗肇興,謂無著和世親兄弟。 便把這種意義失掉了。他們有宗似是於真理未能證解,我在《佛家名相通釋》一書裡面,曾批評過,此處不暇詳論。
我們要談本體,本體一詞,後亦省言體。 實在沒有法子可以一直說出。所以,我很贊成空宗遮詮的方式。但是,我並不主張只有限於這種方式,並不謂除此以外再沒有好辦法的。我以為所謂體,固然是不可直揭的,但不妨即用顯體。用者,具雲功用。 因為體是要顯現為無量無邊的功用的,桌子哪、椅子哪、人哪、鳥哪,思想等等精神現象哪,乃至一切的物事,都不是一一固定的相狀,都只是功用。譬如我寫字的筆,不要當他是一件東西,實際上只是一團功用,我們把他喚做筆罷了。 用是有相狀詐現的,相狀不實,故云詐現。 是千差萬別的。所以,體不可說,言說所表示,是有封畛的。體無封畛,故非言說所可及。 而用卻可說。上來已雲,用是有相狀的,是千差萬別的,故可說。 用,就是體的顯現。譯者按:如大海水,顯現為眾漚,說見《明宗章》。大海水,可以喻體。眾漚,可以喻用。 體,就是用的體。譯者按:仍舉前喻,如一一的漚,各各以大海水為體。大海水,即遍與眾漚為體,非超脫於眾漚之外而獨在。 無體即無用,離用元無體。所以,從用上解析明白,即可以顯示用的本體。簡單言之,我們克就大用流行,詐現千差萬別的法相上,來作精密的解析,如《轉變章》中所說。 便見得大用流行不住,都無實物,即於此知道他只是真實的顯現。此中真實一詞即謂本體,後准知。 易言之,我們即於無量的分殊的功用上,直見為一一都是真實的顯發而不容已。譬如我們解析繩子,知道他是無自體的。換句話說,他不是獨立的實在的物事,而只是麻的顯現。我們即於繩子的相上直見他是麻。由這個譬喻,可以了解即用顯體的意思。從來講印度佛學的人,都說有宗諸師,如無著和世親以及護法等,他們唯識論派的說法,就是即用顯體。這話果然是對的麼?吾獨以為不然。須知,即用顯體者,正要說明流行不息的功用是無自體的。因為,克就用上說,他是沒有自體。所以,即於用而見他的本體,譬如於繩子而見他是麻。因為繩子實無自體的緣故。 如果把流行不息而詐現萬殊的功用,看做是有自體的,那麼,更用不著於用之外,再找什麼本體了。如果把用說為實在的,又再為用去覓他的根荄,而說有本體,這樣,便把體和用截成二片,則所謂體者,已不成為用之體。他只是超脫於用之外,而獨存的空洞的東西,便失掉了體的意義。我們要知道,有宗的唯識論,拿識來統攝一切法。他們所謂識,或一切生滅的法,便是我所謂流行不息的千差萬別的用。 他們已把我所謂用,看做實在的東西了。因此之故,他們更要為識或一切法尋找根荄,於是建立種子,他們以為一切識是由各自的種子為因,才得生起。如前念眼識,從他的種子而生,後念眼識,又別有他的種子。眼識如是,耳識乃至第八識,皆可類推。 一切物的現象,他們說為是心上的一種境相,是和心同起的。但此境相必自有物的種子為因,才得生起。如眼識上色的境相,本是物的現象。這個物的現象,是從物的種子而生的。眼識上的境相如是,耳識上的境相,乃至第八識上的境相皆可類推。 換句話說,物的現象即一切心上的境相。 是自有種子,而不是和心同一種子的。不過,心和物的種子互相聯屬,而仍各自為因,同時生起各自的果罷了。
以圖表之,如下:
心的種子(因)←→心(果)
物的種子(因)←→物(果)
據他們的說法,心和物或雲心的現象和物的現象。 各從自己的種子而生起。因為物的種子對於心的種子是居從屬的地位。又一切心和物的種子都是含藏在第八識裡面,不是離開識而獨存的。他們說,每人有八個識,而第八識是含藏一切種子的,即第八識自己的種子,也是藏在第八識自體之內的,因為第八識的種子和他所生的第八識,是同時而有的。易言之,能生的種子,和所生的第八識,是無先後之隔的。因此,可說能所相依而有,即第八識的種子,還是依附著第八識。沒有一個種子是離開識而孤存的。以此,完成其唯識的理論。實則他們的種子說,就是一種多元論。他們肯定有現象,謂心的現象和物的現象。 又推求現象底根本的因素,才建立種子。殊不知所謂心和物的現象,並非實有的東西,而只是絕對的真實謂本體。顯現為千差萬別的功用。他們見不及此,卻把我所謂用看作實有的東西,又虛構所謂種子,來作這些實物的因素。這樣一層一層的虛妄計度,如何可說即用顯體?我們玩味大乘空宗的說法,他們只是於現象不取其相。易言之,即空了現象,才得於現象而皆見為真如。真,謂絕對的真實。如,謂常如其性。印度佛家,稱一切法的本體曰真如。 有宗無著以下諸師,他們根本不了解體和用的意義,根本不知道體雖無形無相,而是要顯現為無量無邊的功用的,根本不知道用之外是沒有所謂體的。因此之故,他們一方面肯定有心和物的現象,又進而求其根本的因素,遂建立種子。他們所謂種子好像是隱在現象的背後,而為現象作根荄的本體。但在另一方面,他們還沿襲著空宗以來的真如的觀念。這裡所謂真如,卻是絕對的、真實的、不動不變的。他們雖說真如是一切法的實體,但他們既不說種子即是真如,又不說種子是真如的顯現。那麼,真如和種子,竟是各不相干的兩片物事,還說個真如作甚?而且他們雖以種子為心和物的因,但其因種子。 和果心和物,對種子而名果。 一為能生,種子是能生的。 一為所生,心和物的現象,是種子之所生。 也是劃成隱顯兩界的。心和物是顯著的,而種子則是潛隱在第八識中的。 他們這種分析的方法,直是把日常生活裡面,分割物質為段段片片的伎倆,應用到玄學的思索中來,結果成為戲論,如何可許即用顯體?
我們以為,用之為言,即於體之流行而說為用,即於體之顯現而說為用。因為體以其至無無形相、無方所、無造作,故說為無,實非空無。 而顯現萬有,至無是體,顯現是體成為用。 以其至寂寂者,寂靜無擾亂相故。 而流行無有滯礙。至寂是體,流行是體成為用。 離流行,不可覓至寂的,故必於流行而識至寂。離顯現萬有,不可覓至無的,故必於萬有而識至無。所以說,即用顯體一詞,其意義極廣大深微,很難為一般人說得。哲學家頗有於流行之外妄擬一個至寂的境界,於萬有之外妄擬一個至無的境界。印度佛家哲學有些是近於此的。 這個,固然是極大的謬誤,卻還有些哲學家竟止認取流行的為真實,而不知於流行認取至寂的方是真實,乃至止認取萬有為真實,而不知於顯現萬有認取至無的方是真實。王輔嗣解《老子》,言凡有皆始於無。其所謂有,即謂一切物。其所謂無,亦斥體而目之,非空無之謂也。有始於無,謂凡有皆以無為體耳。今滯於有者,不知有即是無,如泥執繩相者,不知繩即是麻。觸目皆真,而滯有者不悟。 這種謬誤,更是不堪救藥。前者,只是求真理而不得。後者,便敢否認真理而不復求了。許多否認本體的哲學家,皆屬於後者,一切唯物論者屬此不待言。 難言哉,體用也!哲學所窮究者唯此一根本問題。哲學家若於此未了,雖著書極多,且能自嗚一家之學,終是與真理無干。我在本章之末,因論緣生為遮詞,而推跡梵方空有二宗的得失,並略揭我的根本意思,就是即用顯體的主張,以作本章的結束。自此以下,可以說純是依據這個意思去發揮了。
第二章里,雖不許有離心獨在的境,卻不謂境無,只以境與識不可分為二片而已。然心的方面對境名能,境的方面對心便為所。如此,則境畢竟是從屬於心的。
第三章,明妄執的心無有自體,易言之,即此心不是獨立的實在的東西。心既如此,則由此心而迷妄分割,以為外在的境,其無自體及不實在,自然不待說了。
然前已有雲,境並不是無有的。第三章雖雲心無自體,然許心有因緣,即是此心有其本身的自動的力。可見心的相狀,雖不是實在的,卻也不是完全無有的。據此,心和境,既說為無自體,也就是畢竟空、無所有了。卻又說心和境都不是無有的,豈不自相矛盾麼?曰,否否。道理是難講的。試就世間的事物來取譬罷,如現前的繩子,從一方面的意義來說,繩子是有的,因為我們也承認繩子的相狀,是依著麻的顯現而始起如此所執的相,骨子裡不是空的。從另一方面的意義來說,繩子也是無有的,因為他是沒有自體的。繩子的本質只是麻,如果除卻麻,繩子相何在呢?所以說繩子無自體。我們由繩子這個譬喻來談心和境。一方面安立俗諦,說心和境都是依著真實的顯現,而始起此妄計所執的相,並不是骨子裡全無所有的。一方面依真諦的道理,說心和境都無自體。申言之,心和境雖有相狀詐現,但就實際上說,即此心和境的自體,都是畢竟空、無所有的。如上兩樣的說法,表面雖似矛盾,實非不相諧和的。但是,現在的問題,又要進一步,就是心和境既都不是完全沒有這回事,卻又說心和境都無自體,如果僅說到此而止,並沒有將心和境的所以然,與其當然的道理,給個澈底的詳細的說明。因此之故,我們要接著談《轉變》。轉變一詞,見基師《成唯識論述記。》今用此詞,頗與原來的意義不同。轉字,有變易與變現等義。今連變字成詞,取複詞便稱耳。後凡言轉變者仿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