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唯識論 · 第二章 唯識上
唐窺基大師在他做的印度佛家《唯識論》底序裡面,解釋「唯識」二字的意義云:「唯字,是駁斥的詞,對執外境實有的見解而加以駁斥,因為如世間所執為那樣有的意義,是不合真理的。識字,是簡別的詞,對彼執心是空的見解而加以簡別,即是表示與一般否認心是有的這種人底見解根本不同。因為把心看作是空無的,這便是沉溺於一切都空的見解,佛家呵責為空見,這更是不合真理的。所以說唯識者,蓋謂世間所計心外之境,確實是空無,但心則不可謂之空無。」窺基在這篇序文裡面如此說。我們看來,還要稍加修正。世間執為有離心外在的實境,這誠然是一種妄執,應當駁斥。此中妄執一詞的「執」字,其意義極深,而難形容。吾人底理智作用,對於某種道理或某種事物,而起計度或解釋時,恆有一種堅持不舍的意義相伴著,這就叫做執。妄執者,他所執定以為怎樣怎樣的,其實是一種虛妄,而不能與真理相應,故名妄執。妄執的過患極大,故應斥破,以後凡言執或妄執者,皆仿此。 但基師以為識是不可說為空無的,此則不甚妥當。因為基師在此處所說底識字是與境相對的。凡心所及到的一切對象,通名為境,後仿此。 換句話說,此所謂識,是取境的識。此中取字,含義略有三:一、心行於境;二、心於境起思慮等;三、心於境有所黏滯,如膠著然,即名為執。如堅持有離心實在的外物底人,就是由有此執,而不自覺。具此三義名為取境。以後凡言取境者,皆仿此。 這個取境的識,他本身就是虛妄的,是對境起執的,他根本不是本來的心,如何可說不空?如果把妄執的心,當做了本來的心,說他不是空無的,那便與認賊作子為同樣的錯誤。我們以為,世間所計度為離心實在的外物祇是妄境。這種妄境,惟是依靠妄執的心才有的,並不是實在的。我們只要向內看,認明了自家妄執的心,便曉得世間所計度為離心實在的境界根本是空無的,只是虛妄的心執著為有的,這個意思,到後面自然明白。 所以應當駁斥。在這方面,我是贊成基師底說法的。至於妄執的心,雖亦依本來的心而始有,但他妄執的心是由官能假本心之力用,而自成為形氣之靈,於是向外馳求而不已。故此心妄執的心。 是從日常生活裡面,接觸與處理事物的經驗累積而發展,所以說他是虛妄不實的,是對境起執的。他與本來的心,畢竟不相似的。這個妄執的心和本來的心,根本不相同處,在前章里《明宗章》 已可略見,向後《功能章》和《明心章》 自當更詳。我們以為,妄執的心實際上是空無的,因為他是後起的東西。只有本來的心,才是絕對的、真實的。基師在此處把妄執的心說為不空,這是應當修正的。
我在本章裡面,要分兩段來說。第一段要說的,是對彼執離心有實外境的見解,加以斥破;第二段要說的,是對彼執取境的識為實有的這種見解,加以斥破。
在第一段里,我底主張大概和舊師相同。舊師,謂印度佛家唯識論派的諸大師,後凡言舊師者仿此。 古時外道小宗佛家把異己的學派名為外道。小宗者,佛家有小乘學,亦號小宗。 同是執著有實在的外境,離心獨存。舊師一一斥破,辯論紛然,具在《二十》等論。《二十論》,依據二十句頌而作,以說明外境唯是依識所現,而實無有外境。 推原外小底意見,所以堅持有心外獨存底實境,大概由二種計。此中計字,含有推求的意義,但推求字,仍不能與之切合。 一、應用不無計。此在日常生活方面,因應用事物的慣習,而計有外在實境,即依妄計的所由而立名,日應用不無計。二、極微計。此實從前計中,別出言之。乃依所計為名,極微是所計故。 日極微計。應用不無計者,復分總別。謂或別計有瓶和盆等物是離心而實有的,此雖世俗的見解,然外小實根據於此。或總計有物質宇宙,是離心而實有的,此依世俗的見解,而鍛煉較精,以為吾人日常所接觸的萬物,就喚做宇宙,這裡客觀存在的,不須靠著我人的心去識他才有的。外小都有此計。極微計者,於物質宇宙推析其本,說有實在的極微,亦是離心而獨在的。近世科學家所謂元子、電子,也和極微說相同的。以上,略述外小諸計。現在要一一加以駁斥,因為他們外小 的見解,在今日還是盛行的,故非駁斥不可。
應用不無計者,或別計現前有一一粗色境,離心獨存。粗色境,猶言整個的物體,如瓶和盆等之類。 殊不知這種境若是離開了我的心,便沒有這個東西了,因為我的識別現起,粗色境才現起。識別,即用為心的別名。 若離開識別,這種境根本是無有的。試就瓶來說,看著他,只是白的,並沒有整個的瓶;觸著他,只是堅的,也沒有整個的瓶。我們的意識,綜合堅和白等形相,名為整個的瓶。在執有粗色境的人,本謂瓶境是離心實有的,瓶境者,瓶即是心所取的境故,此用為複詞。 但若以實事求是的態度來審核他,將見這瓶境,離開了眼識看的白相和身識觸的堅相,以及意識綜合的作用,瓶境還有什麼東西在那裡呢?由此可知,這瓶境在實際上說,全是空無的。
或有難言:「整個的瓶,畢竟不無。因為看他確有個白相,觸他確有個堅相,故乃綜合堅和白等相,而得到整個的瓶,如何可說外界的瓶,無有實物,純由汝心上所構造的呢?」答曰:如子所難,縱令堅和白等相,果屬外物,不即在識。但是,這堅和白等相,要自條然各別。換句話說,眼識得白而不可得堅,身識得堅而不可得白。堅白既分,將從何處可得整個的瓶?汝的意識綜合堅和白等相,以為是整個的瓶,即此瓶境純由汝意虛妄構成,如何可說離心有這樣的粗色境獨存?
附識: 上段文中有眼識、身識等名詞。按印度佛家,把心分為各各獨立的八個。本論改變其義,詳見後明心章。然佛家所謂五識底名詞,本論亦承用,但不視為各各獨立。即以精神作用依眼而發現,以識別色境者,名為眼識;依耳而發現,以了別聲境者,名為耳識;依鼻而發現,以了別香境者,名為鼻識;依舌而發現,以了別味境者,名為舌識;依身而發現,以了別一切所觸境者,名為身識。精神作用本是全體的,但隨其所依底眼耳等等官能不同,故多為之名,曰眼識乃至身識。舊師總稱五識,本論亦總名之為感識。
又復以理推征,堅和白等相,謂是外物,亦復無據。如汝所計,瓶的白相,是誠在外,不從識現。若果如此,這個白應是一種固定的相。汝近看他白,他是這樣的白;汝遠看他,他也是這樣的白。然而汝去看白,或遠或近,白相便不一樣了。並且多人共看,各人所得的白,也不能一樣的。足見這個白,沒有固定的相,唯隨著能看的眼識而現為或種樣子的白相。故汝所計,白相在外,理定不成。又汝謂瓶的堅相不由心現,亦不應理。堅若在外,也當是固定的相。今汝觸瓶的堅,憶從少壯以至老衰,所得堅度前後不同。各人觸堅,更不一致。是知堅相併非固定,唯隨著能觸的身識而現為或種樣子的堅相。故汝計堅相在外與計白相在外是一例,都無徵驗的。綜前所說,堅和白等相均不是離心外在的,至於綜合堅白等相,而名為整個的瓶,這純是意識因實用的需要而構造的。由此應知,如汝所計,心外獨存的粗色境,決定無有。汝不應諍。
如上所破,雖斥別計,復有知解較精者,能不定執瓶等個別的粗色境,乃復總計有物質宇宙離心獨存。故設難言:「瓶等粗色境,你許非實有,我亦無諍。但是堅白等相雖從心所現,豈無外境為因而心上得憑空現起麼?如果這個心不仗外因而得自現堅白等相,便應於不看白的時候,眼識上常常自現白相,何故必待看白方現白相?乃至應於不觸堅的時候身識上常常自現堅相,何故必待觸堅方現堅相?由此應知,眼等識上有堅白等相,自以外境為因,方得現起。如是許有客觀獨存的物質宇宙,理無可駁。」答曰:心上現堅白等相,必有境界為因,是義可許。但是,這個為因的境,決定不是離心獨在的。為什麼說境不是離心獨在的呢?因為依妄情而說,則離心有實外境。順正理而談,則境和心是一個整體的不同的兩方面。至後面轉變章談翕闢處,便知此理。 這個整體所以有兩方面不同,完全由於他本身的發展,是自然而然的要有這種內在的矛盾的。心的方面是無對礙的,境的方面是有形成對礙的趨勢的,因此,說境和心是互相對待著,但又是互相和同的。境對於心有力為因,能引發心令與己同時現起。此中己字,設為境之自謂。如瓶境當前,能引我的心,與瓶境同時現起。 心對於境能當機立應,即於自心上現似境的相貌,能識別和處理這現前的境,而使境隨心轉,自在無礙。所以說,境和心是互相和同的。因為他們境和心是互相對待,而又是互相和同,所以能完成其全體的發展。照此說來,境和心是一個整體的不同的兩方面,斷不可把境看做是心外獨存的。如果說,心上現堅白等相有境為因,這是可許的。但若說是外境為因,便不應理。因為境和心,在實際上說,根本沒有內外可分的,如世間所計為客觀獨存的物質宇宙,只是取境的心慣習於向外找東西的緣故。本無外而妄計為有外,遂不悟萬物原來不在我的心外,而妄臆為外在的世界罷了。
或復問言:「如公所說,心上現堅白等相,雖有境為因,卻不許境在心外,是義無諍。但心所現相與境的本相,為相似、為不相似?」答曰:心上所現相,名為影像。此影像有托現境而起者,如眼等五識上所現相是也。有純從心上所現者,如意識獨起思構時,並無現境當前,此時意中影像,即純從心上變現。凡相,托現境而起者,即此相與境的本相,非一非異。此相是心上所現影像,不即是境的本相,故非一。雖從心現,要必有現境為所託故,故與境的本相亦非異。由非一非異故,此相與境的本相,決定有相似處,但不必全同。凡相,純從心現者,大抵是抽象的,雖無現境為所託,然必包含過去及未來同種類的事物所具有的內容及通則等等,意中抽象的相方得現起。如于思惟中構成一杯子的概念,此等概念在意識上即是一種相,而這個相併無現境如現前具體的杯子為所託,然必由過去時意識所了別的每個杯子所具的內容與通則等等,內容,謂如各種杯子,不論磁製和金制,而同具人工製造的條件,同有盛水或酒的用處等等。通則,謂如可毀壞等等。 並預測將來的一一杯子,在與過去的杯子同樣情境之下,其所有內容和所循通則,也和過去是一致的。如此,才構成一杯子的概念。換句話說,必如上述情形,意中才得現起抽象的杯子的相。舉此一例,純從心上所現的相,也是於過去及未來的一一事物的共相,定有所似的。這種相,和前面所說眼等五識托現境而起的相,依世間情見上說,都不是貧乏的,都不是空洞的,都是有相當的實在性的。情見者,凡計有境物,即與究極的真理不相應,便謂情見,以不離妄情分別故。 但據最後的真實的觀點來說,凡所有相,又都是虛妄的,因為心的現相,常常把他自身殉沒於境裡面,即執著這境是實在的東西。這樣,便不能與真理相應,所以墮入虛妄。此中真理,謂最後的真實。 就真理說,所謂境者,只是依於真實的現顯,而假名為境。若執定這個境,以為境就是本來如此了,那麼就不能於境而見為是真理的顯現,即不悟神化而謬執跡象,此非虛妄而何?至若把境看做是離心獨在的,即於虛妄之中又加虛妄。
或復問言:「意識起時,恆現似境之相,決無有不現相的時候。所以者何?一、因意識一向習於實用故,恆追求種種境,必現似其相故。二、因意識富於推求和想像等力,能構造境相故。三、因意識起分別時,眼等五識及其所得境同入過去故,意識復行追憶,必現似前境之相故。由上三義,意識恆現似境之相。唯眼等五識親得現境,不更現相,如看白時,眼識所得即是白的本相,眼識不更變現一似白之相。所以者何?一、因眼識微劣,無推求想像等力故,故不能變現似境之相。二、境的本相,因其距離及光線等等關係,直接投刺官能而呈顯於眼識的了別中,故眼識上更無須變現一似境之相,因為已經親得境的本相之故。眼識如是,耳識乃至身識,皆可類推。由斯應說,所云現相,唯在意識,五識則否。」答曰:意識必現似境之相,如汝所說,甚符我的本旨,但謂五識親得境的本相,而不更現相,則與吾意相乖。實則五識非不現相。我所謂五識和意識本非各個獨立的,只因他們五識和意識 的發現,有分位的不同,故須分別來說。眼等五識是憑藉眼等官能而發現的,他五識是先於意識而追求當前的境的。此中所謂追求,其作用極細微,是不自覺的一種追求。 意識雖是自動的現起,但他意識非不藉待五識的經驗的。五識創起了境,本無粗顯的分別,意識緊接著五識而起,便憶持前境,更作明利的分別了。此中前境,謂前念五識所了的境,以下言前境者仿此。 由此應知,意識一向習於實用,恆於種種境起追求。他是以五識為前導的,如何可說五識不現相呢?又五識雖無推求等作用,而亦有極微細的了知;雖所謂了知是不明著的,然不能說是無知。又五識和他所了的境,既成過去,意識繼起而能現似前境之相者,則以五識當過去時,於所了境曾現似其相故。後念意識繼起,乃得憶持前境現似其相。如果五識不曾現相,便是於所對的境冥然無知。眼識看白時,既不現似白相,便如不看一樣,乃至身識觸堅時,既不現似堅相,便如不觸一樣。我們須知道,心的知境,就因為心上必現似所知境的一種相,否則不成為知。這種道理,我想在《量論》里詳說,今不必深談。總之,五識了境時必現似境之相。所以,意識繼起才有似前境的相現起,這是無疑義的。至於五識上所現似境的相,每不能與境的本相完全相肖。大概由五識所憑藉底官能和五識所了的境,以及二者間的關係,如距離和光線等等說不盡的關係,都有影響於五識了境時所現的相,而令這個相和境的本相不能全肖的。此意,猶待量論再詳。綜前所說,不論五識、意識,他們五識及意識取境的時候,都現似境之相。可見心的取境此中心字,通五識和意識而總名之。 不能親得境的本相,而是把境製造或剪裁過一番,來適應自己底期待的。此中自己一詞,設為心之自謂。總之,心 現似境之相,而作外想,根本是要合於實用的緣故。說到此,有好多問題要留在《量論》再說。今在此中,唯欲說明世間所謂外境,只是依靠著取境的妄心而現起的一種妄境。若果認為真有離心獨在的境,那就不止是知識上的錯誤,根本失掉了物我無間的懷抱。生活上的缺憾,是至可惋惜的。
或復問言:「公所謂妄境者,殆以心之取境不能親得境的本相,而必現似其相,所以說為妄境歟?」答曰:所謂妄境者,非以心上現似境之相,方說為妄。心於境起了知時,便有同化於境的傾向,所以必現似境之相。這個相,又好像是對於所知境的一種記號,如了知白時必現似白相。他所了知的是這樣的一個白,不是旁的。所以心上現似白的相,就是對於白有了知的一種記號。准此而談,心的現相,是知的作用自然會有的,無可非毀的。但是,心上才現似境的相,便很容易賦予境以實在性,並且很似有封畛的。換句話說,我們知的作用,就把所了的境當作離心獨在的東西來看,這才是吾所呵斥為妄境的,因為他妄境純是依靠著那浸漬於實用方面的妄心而起的緣故。
以上所說,對彼應用不無計,為總、為別、一一破訖。次極微計,復當勘定。印度外道,本已創說極微,至佛家小乘,關於極微的說法更多了。現在如欲把外道和小乘的極微說,一一加以詳細的考核,那就不勝其繁。不過,他們外道和小乘的說法,大端也甚相近,不妨總括起來一說。凡建立極微的學者們,大概執定極微是團圓之相,而以七個極微合成一個很小的系統,叫做阿耨色。阿耨色是譯音,其意義即是物質的小塊。 七微的分配,七個極微一詞,以下省稱七微。 中間一微,四方上下各一微。這七微是互相維繫的,而又是互相疏隔的,如此成一個小的系統。無量數的極微,都是按照上述的說法,每七微合成一個小的系統。即名為阿耨色。 再由這許多許多小的系統,輾轉合成几子、桌子等等粗色,以及大地和諸星體,乃至無量世界。此中粗色猶雲粗大的東西或整個的物件,以下言粗色者仿此。 小乘學派中,有毗婆沙師,說一切極微彼此都相距甚遠,不得互相逼近。照他的說法,我坐的這張几子,是無數的阿耨色合成的。這無數的阿耨色,實際上就如無數的太陽系統,因為各個極微都是相距很遠的,然而我憑依在這樣的凳子上,不怕墜陷了,這也奇怪。
佛家的大乘學派,都不許有實在的極微。他們大乘對外道和小乘,常常用這樣的話來逼難云:你們所說底極微,是有方分的呢,抑是無方分的呢?如果說極微是有方分的,那麼既有方分,應該是更可剖析的;既是更可剖析的,那便不是實在的極微了。如果說極微的形相,是團圓的,因此擬他極微某方面是東,畢竟不成為東;擬西、擬南、擬北,也是同樣,都不成的。所以,極微是無方分的。在小乘里,如薩婆多師,就是這樣說的。但是,大乘又駁他道,汝的說法,甚不應理。若極微是無方分的,即不可說他是有對礙的東西,此中對礙一詞,礙謂質礙。凡有質礙的東西,都是互相對待的,故云對礙。以後凡言對礙者皆仿此。 遂立量破薩婆多師等云:此中量字,其意義與三段論式相近,詳佛家因明學中。 汝所說的極微應該不是物質的,因為不可標示他的東西等方分的緣故,猶如心法一樣。心法是無有方分的。他們說極微是無方分,便同心法一樣。 上所立的量,既已成立極微不是物質的了,遂詰小乘諸師雲,汝所說的粗色,實際上即是那許多的極微。粗色一詞,解見上。 粗色以外沒有極微,極微以外也沒有粗色。當復立量云:汝所說的粗色應該不是粗大的東西,因為他即是極微的緣故,如汝所說極微不是粗色還是一致的道理。上所立的量,既已成立極微不是粗色了,遂復立量云:汝手觸牆壁等,應該不覺得有對礙,因為他根本不是粗色的緣故,如虛空一樣。如上三個比量,比量,是佛家因明學中的名詞。比字,是推求的意義。凡於事理,由種種推求而得到證明。因依論式楷定,是為比量。 返證極微定是有方分的。小乘師雖欲說無方分,又經大乘逼得無可再說了,歸結還是不能不承認極微是有方分。然既有方分,必定是更可分析的;凡物若是可析的,他就沒有實在的自體了。由此,大乘斷定極微不是離心實有的東西。當時小乘里,如古薩婆多師和經部師以及正理師,這三派的學者們,不服大乘的駁斥,又主張極微與極微所成和合色,是感識所親得的境界,以此證成極微是實在的東西。此中和合色一詞,謂多數的極微和合而成為粗大的物,名和合色。感識者,即是眼等五識,說見前。 但是,極微那樣小的東西,當然是眼識所不能見,乃至身識所不能觸的,如何說他極微是感識所親得的境界呢?而古薩波多和正理師,卻各有巧妙的說法,以解答這個困難的問題。無奈大乘師又把他們薩婆多師等等一個一個的都駁斥了。現在依次敘述如下:
古薩婆多師,執定有眾多的實在的極微,是一個一個的各別為眼識所看的境界,例如瓶子,為眼識的境界的時候,平常以為眼識所看的,是粗大的瓶子,實際上並不是這樣,而確是一個一個的極微,各別為眼識底境界。他這種說法的理由何在呢?我們要知道,印度佛家,是把一切的事情分為實法和假法的。例如世間所許為實有底物質的現象,佛家也可於一方面,隨順世間,說為實法的。若就極至的真理底方面說,便不許為實有。 假法,佛家略說為三種:一、和合假,即眾多的極微,和合而成的粗大的物,是名和合假。眾多的極微,和合而成為大物。大物的本身是不實在的,離開各個極微,就沒有這個東西了。和合的物,即是假法,故名和合假。 二、分位假,如長短方圓等等,就是某種實法上的分位。如說一片青葉是短或長。一片青葉是實有的,而短或長只是青葉上的分位,不是離開青葉而有長或短的東西存在的,是名分位假。三、無體假,如說石女兒、龜毛、兔角,這都是徒有名字,而沒有他底自體的,是名無體假。哲學家所構想底境界,多是無體假咧。 如上,已略辨實法和假法。薩婆多師以為一一極微都是實法,至若眾多的極微,和合而成瓶子這樣的大物,卻是和合假。又以為眼識,只是緣實法,此中緣字,有攀援和思慮及了解等等的意義。以下凡言緣字者皆準知。或疑眼識無思慮,不知眼識非無思慮,只是微細而不明著耳。耳識乃至身識皆然。 不緣假法,他們以為假法,但是意識所緣的。 所以眼識看瓶子的時候,實際上確是一一極微,各別為眼識的境界。
大乘駁斥古薩婆多師云:汝所說各別的極微都是實在的東西,得為眼識的一種緣。此中緣字,其含義略有憑藉的意思。如甲是因乙而有的,即說乙是甲的緣。此中意謂,眼識是能知的,必定有實在的某種色境對於眼識做被知的東西,眼識乃生,否則眼識不生。所以,這個被知的色境是眼識的一種緣。 縱然許可你這種說法,但是一一極微,決定不是眼識所知的,因為我人的心,對於所知的境而起知解的時候,心上必現似所知境底相貌,否則心上沒有那一回事,如何可說知道那種境呢?吾今問汝,汝試張著眼去看極微,汝眼識上曾現似極微的相否?汝既不能謊說曾現似極微的相,足見極微定不是眼識所知的,如何可說極微是感識所親得的境界呢?大乘這樣的駁斥了古薩婆多師。
經部師,執定有眾多的實在的極微和合而成大物,得為感識所緣的境。此中緣字,有思慮等義,注見前。 他們經部師。 以為一一極微不能直接為眼等識的境,因為眼等識上沒有現似極微的相,所以不能說他一一極微是感識的境。但是眾多的極微和合起來便成瓶子等大物。此中和字的意義,謂多數極微聚在一個處所,雖不必互相逼附,然相距甚近。合字的意義,謂許多極微,以相和的緣故,總成一個大物。這此大物,雖說是和合假,和合假,見前。 然而眼等識緣這些大物時,卻現似其相。據此,一一極微,雖不是感識所知的,而多數極微和合成為大物,乃確是感識所知的境,足見極微不可否認。
大乘破經部師云:汝所說和合的大物,畢竟不得為引發眼等識的一種緣,此中緣字的意義,參看前敘述大乘駁斥古薩婆多師處一段注語。 因為他和合的大物是和合假,實際上沒有這個東西,如何能為引發眼等識的緣?佛家不論大乘、小乘,都承認感識即眼等五識的發生,是要有實在的境界為緣,他感識才發生的。至若完全沒有實在性的東西,是不能對於感識做一種緣的。因為沒有實在性的,就沒有引發感識的功用,所以不能為感識的緣。這也是經部師所共同承認的。然而經部師也承認和合的大物,是虛假的,並不是獨立的存在的,所以大乘說他和合的大物不得為引發感識的緣,這樣一駁,經部師也詞窮了。
正理師,執定眾多的實在的極微,互相和集,得為眼等識所緣的境。此中緣字,是緣慮義,注見前。 他正理師這種說法很巧妙。先要解釋和集兩字的意義。許多的極微,同在一處,各各相距不遠,這樣叫做和。雖多數的極微,同在一處,卻各各無相逼附,不至混合成一體,這樣叫做集。他正理師以為每一極微,雖說是小到極處,眼識不能見,乃至身識不能觸,但是很多的極微,在一個處所,互相和集起來,那麼,一一極微,互相資藉,即各個極微之上,都顯出一種大的相貌來,如多數極微和集一處,而成一座大山。平常望見山的人,總以為他所見的是一座大山,其實所謂一座大山是和合假。實際上並沒有這個東西,有什麼可見呢?然而人都以為見了大山,因為很多的極微,和集在一個處所,互相資藉,各各都顯出有如大山量的相。你若不信,我再煩碎的來說。譬如同在所謂大山處的無數底極微,我們設想,於其間提出甲極微來說,這個甲極微雖是小極了,但他甲極微,得到乙、丙、丁,乃至無量數的極微底資藉,那麼,這個甲極微之上,便顯出和大山同量的相貌了。甲極微是這樣的,其他一一極微都可以類推。所以,看山的時候,實在有無量數的大山相。據此說來,極微,畢竟是感識所親得的境界,是不容疑難的。正理師這種說法,似乎把古薩婆多和經部師兩家的缺點,都避免了。
大乘又斥破正理師云:一一極微,在未和集的地位,是那樣小的東西,即在正和集的地位,還是那樣小的東西,因為極微的本身始終是如一的,並沒有由小而變成大小,如何可說他一一極微和集相資,各各成其大相,能為眼等識所緣呢?緣字,注見前。 他們大乘詰難正理師的話還很多,要不過用形式邏輯來做摧敵的武器,恐厭煩碎,不必多述了。
薩婆多和正理師兩派,並主張極微是感識所可親得的。他們的持論,元來沒有經過實測的方法,只是出於思構。大乘一一難破,他們也無法自救了。
或有難言:「外道和小乘首先發明極微,這種創見,是值得讚嘆的。晚世科學家發明元子、電子等,很可印證他們外道和小乘的說法。足見大乘橫施斥破,是毫無價值的。」答曰:大乘為什麼不許有實在的極微,這個問題很大,此處不及詳說。我們要知道,外道和小乘在世間極成的範圍里,設定極微是實有的,世間極成義,詳見佛家大論真實品。吾人在日常生活的方面,承認物理世界是實在的,無可否認的,是名世間極成。 和科學家中曾有在經驗界或物理世界的範圍里,設定元子、電子等為實有的,是一樣的道理。不過,我們如果依據玄學上的觀點來說,這裡所謂極微,或元子、電子等,是實有的呢,抑非實有的呢?那就立刻成了問題。因為玄學所窮究的,是絕對的、真實的、全的,是一切物的本體。至於世間或科學所設定為實有的事物,一到玄學的範圍里,這些事物的本身都不是獨立的、實在的,只可說是絕對的真體,現為大用,假名事物而已。這樣,即於萬有不復當做一一的事物去看,只都見為神用不測了。據此說來,大乘斥破外道和小乘的極微說,是他大乘在玄學的觀點上決定要如此的。外道和小乘所謂極微,即是物質的小顆粒,把這個說為實有,當然是一種謬誤。由現代物理學之發見,物質的粒子性,已搖動了,適足為大乘張目。若乃玄學上所謂一切物的本體,是至大無外的,此大不和小對。是虛無的,所謂虛無,不是空洞的意義,不是沒有的意義,只是恆久的存在,而無跡象可見的意義。 是周遍一切處,無欠缺的,是具有至極微妙、無窮無盡的功用的。儒家哲學,稱一切物的本體,曰太易,是無形兆可見的。太易者,本不易也,而涵變易,亦即於變易而見不易,故云太易。 如果說極微是實有的東西,他極微就是一切物的本原。印度古代有順世外道,便作此說。 那麼,我們只承認物質是實在的,更無所謂本體了。許多唯物論者,說我們所謂本體,是神秘的觀念,其實並不神秘。真理是擺在面前的,你心中有一毫滯礙,便不能領會了。又有說我們是要離開客觀獨存的現實世界,而妄構一個高貴的、玄妙的本體,好像是太空里的雲霧一般。其實,我們所謂本體雖不同世俗妄執現實世界,卻亦不謂本體是在一切物之外的。如果說他是在一切物之外,又如何成為一切物的本體呢?須如,一切物都是本體顯現,不要將他作一一物來看,譬如眾漚都是大海水顯現,不要將眾漚作一一漚來看。識得此意,更可知我人和一切物實際上是渾然一體不可劃分的,如何妄計內心外境劃以鴻溝?唯物論者憑空構想一個客觀獨存的物質世界,真是作霧自迷。說到這裡,我對大乘斥破極微的說法,是極端贊同的。
綜括以前所說,是只不承認有離心獨存的外境,卻非不承認有境。因為心是對境而彰名的,才說心,便有境,若無境,即心之名也不立了。實則心和境,本是具有內在矛盾的發展底整體。就玄學底觀點來說,這個整體底本身並不是實在的,而只是絕對的功能的顯現。功能一詞,詳在中卷第五六兩章。這個道理,留待後面《轉變章》再說。現在只克就這個整體底本身來說。他整體底本身卻是具有內在矛盾的發展的,因為他是一方面,詐現似所取的相貌,就叫做境;另一方面,詐現似能取的相貌,就叫做心。能取和所取的取字,其含義曾解見本章首段。詐現的詐字,其含義只是不實在的意思。 境的方面,是有和心相反的趨勢。心的方面,是有自由的、向上的、任持自性、不為境縛的主宰力。所以心和境兩方面,就是整體的內在矛盾的發展,現為如此的。我們只承認心和境是整體底不同的兩方面,不能承認境是離心獨在的。我們要知道,從我底身,以迄日星大地,乃至他心,這一切一切,都叫做境。此中他心者,謂他人或眾生的心。 我底身這個境,是不離我底心而存在的,凡屬所知,通名為境。自身對於自心亦得境名,是所知故。 無論何人,都不會否認的。至若日星大地,乃至他心等等境,都是我的心所涵攝的,都是我的心所流通的,絕無內外可分的。為什麼人人都朦昧著,以為上述一切的境都是離我的心而獨在的,這有什麼根據呢?實則日星高明,不離我的視覺,大地博厚,不離我的觸覺,乃至具有心識的人類等,繁然並處,不離我的情思。可見一切的境,都是和心同體的。因為是同體的,沒有一彼一此的分界,沒有一內一外的隔礙。才有感,必有應;感謂境,應謂心。 才有應,必有感。正如人的一身,由多方面的機能互相涵攝,成為一體,是同樣的道理。據此而談,唯識的說法,但斥破執有外境的妄見,並不謂境是無的,因為境非離心獨在,故說唯識。唯者,殊特義,非唯獨義。心是能了別境的,力用特殊,故於心而說唯。豈謂唯心,便無有境。或有問曰:「說心,便涵著境,故言唯心。說境,也涵著心,何不言唯境?」答曰:心是了別的方面,境是被了別的方面,境必待心而始呈現。應說唯心,不言唯境。或復難言:「境有力故,影響於心,如腦筋發達與否,能影響智力的大小,乃至社會的物質條件,能影響群眾的意識。應說唯境,不當唯心。」答曰:意識雖受物質條件的影響,而改造物質條件,使適於生活,畢竟待意識的自覺。智力大小,雖視腦筋發達與否以為衡,但腦筋只可義說為智力所憑藉的工具。此中義說二字,謂在義理上可作這樣的說法。以後凡用義說者皆仿此。 所以,著重心的方面而說唯心,不言唯境。
或復有難:「如果境不離心獨在,這種說法不是錯的。試問科學上所發見物質宇宙的一切定律或公則等,純是客觀的事實。雖我人的心,不曾去了別他,而他確是自存的,並不是待我的心去了別他,方才有他。今言境不離心獨在,如果承認這種說法,則科學上的定律公則等,也不是離心獨在的麼?」答曰:所謂定律或公則等詞的意義,相當於吾先哲所謂理。吾國宋明哲學家,宋朝初建,當公元九六〇年。明朝初建,當公元一三六八年。 [1]關於理的問題,有兩派的諍論。一、宋代程伊川和朱元晦等,主張理是在物的。二、明代王陽明始反對程朱,而說心即理。這裡即字的意義,明示心和理是一非二。如雲孔丘即孔仲尼。 二派之論,雖若水火,實則心和境本不可截分為二,此中境字,即用為物的別名。他處凡言境者皆仿此。 則所謂理者本無內外。一方面是於萬物而見為眾理燦著;一方面說吾心即是萬理賅備的物事,非可以理別異於心而另為一種法式,但為心上之所可具有,如案上能具有書物等也。唯真知心境本不二者,則知心境兩方面,無一而非此理呈現,內外相泯,帶礙都捐。如果遍說理即心,是求理者將專求之於心,而可不征事物。這種流弊甚大,自不待言,我們不可離物而言理。如果遍說理在物,是心的方面本無所謂理,全由物投射得來,是心純為被動的,純為機械的,如何能裁製萬物、得其符則?符者信也。則者法則。法則必信而可征,故云符則。 我們不可舍心而言理,二派皆不能無失,余故說理無內外。說理即心,亦應說理即物,庶無邊執之過。關於理的問題,至為奧折,當俟《量論》詳談。今在此中,唯略明理非離心外在云爾。
又如難者所云:「科學上的定律公則等是離心自存的,並不是待我的心去了別他方才有他的,以此證明一切境是離心獨存的。」這種說法,確是極大的錯誤。我們須知道,一切一切的物都是心量所涵攝的。凡為了別所及的境,固然是不曾離我的心,即令了別不及的境,又何嘗在我的心外?不過了別的部分,或由數數習熟的緣故,或由作動意欲加以警覺的緣故,遂令這部分的境,特別顯現起來;至若了別不及的部分,只沉隱於識閾之下,不曾明著,但決不是和我的心截然異體,不相貫通的。如果作動意欲去尋求,那麼這種沉隱的境也就漸漸的在我心中分明呈露了。以是征知,凡所有的境當了別不及的時候,也不是離心獨在的。尤復當知,所謂定律、公則,畢竟是依想和尋伺等等,對於境物的一種抽象與選擇作用而安立的。想和尋伺,詳下卷《明心章》,皆是量智的作用。 若離想等,則境上有此定律公則與否,要不可知。故難者所舉的義證,畢竟不能成立外境。
吾國先哲對於境和心的看法,總認為是渾融而不可分的。如《中庸》一書,是儒家哲學的大典,這書裡面有一句名言。他說,明白合內外的道理,隨時應物無有不宜的。原文云:「合內外之道也,故時措之宜也。」 這句話的意思是怎樣呢?世間以為心是內在的,一切物是外界獨存的,因此,將自家整個的生命無端劃分內外,並且將心力全向外傾,追求種種的境。愈追求愈無厭足,其心日習於逐物,卒至完全物化,而無所謂心。這樣,便消失了本來的生命,真是人生的悲哀咧。如果知道,境和心是渾然不可分的整體,那就把世間所計為內外分離的合而為一了。由此,物我無間,一多相融。此中一謂小己,多謂萬物。 雖肇始萬變,不可為首,言雖萬變不窮,而實無有人格的神,為首出的創造者。此本《大易》《乾卦》篇中的意思。 而因應隨時,自非無主。此心隨時應物,自然不亂。可見這個心,就是一種主宰力。 用物而不滯於物,所以說無不宜。中庸這句話的意思很深遠,從來直少人識得。孟子也說道:「萬物皆備於我矣。」孟子蓋以為萬物都不是離我底心而獨在的。因此,所謂我者,並不是微小的、孤立的、和萬物對待著,而確是賅備萬物,成為一體的。這種自我觀念的擴大,至於無對,才是人生最高理想的實現。如果把萬物看作是自心以外獨存的境,那就有了外的萬物和內的小我相對待,卻將整個的生命無端加以割裂。這是極不合理的。孟子這句話,至可玩味。程明道說「仁者渾然與萬物同體」,也和孟子的意思相通。陸象山說:「宇宙不在我的心之外的。」此中宇宙一詞,是萬物的總稱。 他自謂參透此理時,不覺手舞足蹈。他的弟子楊慈湖曾作一短文,題名《己易》。 很能發明師說,雖文字極少,或不到一千字。 而理境甚高。後來王陽明學問的路向和陸象山相近,王陽明也是昌言「心外無物」的。他的弟子,記錄他底談話,有一則云:「先生游南鎮。一友指岩中花樹問曰:『先生說天下無心外之物。現在就這花樹來說,他花樹在深山中自開自落,於我的心有何相關呢?』先生曰:『汝於此花不曾起了別的時候,汝的心是寂寂地,沒有動相的。此花也隨著汝心同是寂寂地,沒有色相顯現的。此時的花,非無色相,只是不顯現。 汝於此花起了別的時候,汝心便有粗動相。此花的色相,也隨著汝心同時顯現起來。可見此花是與汝心相隨屬的,決不在汝心之外。』」陽明這段話,可謂言近而旨遠,實則這種意趣,也是孔孟以來一脈相承的。
本來,境和心是不可分的整體之兩方面,我們似乎不必說識名唯,但因對治他們把一切境看作是心外獨立的這種倒見,所以要說唯識。又復當知,由二義故,不得不說識名唯。一、會物歸己,得入無待故。如果把萬物看作是心外獨存的境,便有萬物和自己對待,而不得與絕對精神為一。今說唯識,即融攝萬物為自己,當下便是絕對的了。二、攝所歸能,得入實智故。能謂心,所謂境。心能了別境,且能改造境的,故說心名能。境但是心之所了別的,且隨心轉的,故說境名所。唯識的旨趣,是把境來從屬於心,即顯心是運用一切境而為其主宰的,是獨立的,是不役於境的。但這個心,是真實的智,而不是虛妄的心,此不容混。參看明宗章及本章首段。 唯識的道理,是要從自家生活里去實踐的,不實踐的人也無法信解這個道理。我們應該承認,萬物都是我心所感通的;萬有都是我心所涵攝的,故一言乎心,即知有境,一言乎境,知不離心。我人的生命是整個的,若以為宇宙是外在的,而把他宇宙和自己分開來,那便把渾一的生命加以割裂。這正是人們以倒見為刃而自刺傷啊。
境和心本來是渾融而不可分的,為什麼人都妄計一切境是離心獨在的呢?這種妄計並不是無來由的。因為人生不能舍離實際生活,沒有不資取萬物以遂其生長的。郭子玄說,人的生存,其身體長不過七尺,卻是要遍取天地間的物資來奉養他,這是實在的情形。凡天地萬物,不論是感官得到的和感不到的一切的東西,都是人生所必需,不可一刻或無的。假設有一物不具備,我人就立刻不能生活下去了。子玄這段話,雖似平易而意思卻很深遠。我人因為要資取萬物以維持生活的緣故,所以一向習於追求種種的物。此中習字,吃緊。他的追求,是慣習的,並不自覺的。 當初,因於物起追求,遂不知不覺而看一切物好像是外在的境,亦復由此,更要加倍的驅役自心向外馳求種種的境。這樣的馳求無有休止,自然會成為一種慣習。這種慣習既成,我們每一動念,總是由他作主。換句話說,慣習的勢力,就成為我們的心。就是所謂習心。 這種心起來,便執定一切物是外在的境,以為事實如此,絕不容疑了。
我在這裡,還要便提了一段話,就是空間時間的相,是由人心執定有外在的境才有的。因為執定有外境,就於一一的境覺得有分布相,如東西等方、遠近等距離。這種分布相,就叫做空間相。同時,於一一境也覺得有延續相,如過去、現在、未來。這種延續相,就叫做時間相。所以空相和時相,都緣在日常經驗里,執有外境而始現的,並非不待經驗的。或有難言:「分布空相 和延續時相是物質宇宙存在的形式。這種形式,是我人對於一切物的知識所由成立的最根本底基礎,如果否認這種形式,便是否認物質宇宙的存在,那麼,我們就不會有對於一切物的知識了。但是,照你的說法,外境根本是沒有的,只是虛妄的心誤執以為有的。而空相和時相又是緣外境的虛假相而同時詐現的。這樣,便把空、時和外境一齊否認了。我們對於一切物的知識還能有麼?」答曰:汝這番問難,甚有意義。但吾為對治執境為離自心而外在的謬見故,說無外境,並不謂境無。須知,執有外境的人,也不是憑空能起這種執的,因為有當前的境,他才依著此境而起心分別,以為這個境是離我的心而外在的。我要斥破他這種妄執,就說:如你所執的外境,根本是沒有的,因為我所謂實有的境,根本不像你所執為外在的。我只要破他的妄執罷了,事實上他起執的時候何嘗不依著當前的境而始起此執呢?既許有境,則空相分布時相延續 自是境的存在的形式。換句話說,空、時是與境俱有的,因此,我人對於一切物的知識所由構成的最根本的基礎,不會搖撼的。我們要知道,理智作用是從執境為離心外在的這種虛妄的慣習里而發展來的。一切知識的根荄,就是以妄執外境的慣習為田地而栽培著的。如果不執境為離心外在的,他也不會對於境來處理和解析及加另以思惟等等的。那麼,我們真箇不能有對於一切物的知識了。這樣說來,如果知識是不可無的,所謂執有外境的慣習,豈不是應該讚美的麼?此復不然。應知,執有外境的慣習是無可說為好的。我們不應該於境起妄執,只可隨順世間,設定一切物是外在的境,從而加以處理及思惟等等。僅如此設定,這是無過的。但必須知道,就真理上說,境和心是渾融而不可分的。如果執境為離心獨在,以為真理實然,那便成大過了。道理是活的,不可執定一遍之見來講的。好像八面鏡罷,你在這面去照,是這模樣的,你向那面去照,又是那模樣的,向八面去照,沒有同樣的。我們講道理,應該分別俗諦和真諦。隨順世間,設定境是有的,並且把他當做是外在的,這樣,就使知識有立足處,是為俗諦。泯除一切對待的相,唯約真理而談,便不承認境是離心外在的,馴至達到心境兩忘、能所不分的境地,是為真諦。如上所說的意思,我在此不能深談,當俟《量論》詳說,姑且作一結束。
譯者按: 本章破外境,與印度舊師的旨趣根本不同。學者試取舊師的《二十唯識論》和本章對照,自然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