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守一事去生活 · 第三輯

養成好習慣 人的天性大致是差不多的,但是在習慣方面卻各有不同,習慣是慢慢養成的,在幼小的時候最容易養成,一旦養成之後,要想改變過來卻還不很容易。 例如說:清晨早起是一個好習慣,這也要從小時候養成,很多人從小就貪睡懶覺,一遇假日便要睡到日上三竿還高臥不起,平時也是不肯早起,往往蓬頭垢面地就往學校跑,結果還是遲到,這樣的人長大了之後也常是不知振作,多半不能有什麼成就。祖逖聞雞起舞,那才是志士奮勵的榜樣。 我們中國人最重禮,因為禮是行為的規範。禮要從家庭里做起。姑舉一例:為子弟者「出必告,反必面」,這一點點對長輩的起碼的禮,我們是否已經每日做到了呢?我看見有些個孩子們早晨起來對父母視若無睹,晚上回到家來如入無人之境,遇到長輩常常橫眉冷目,不屑搭訕。這樣的跋扈乖戾之氣如果不早早地糾正過來,將來長大到社會服務,必將處處引起摩擦不受歡迎。我們不僅對長輩要恭敬有禮,對任何人都應該維持相當的禮貌。 大聲講話,擾及他人的寧靜,是一種不好的習慣。我們試自檢討一番,在別人讀書工作的時候是否有過喧譁的行為?我們要隨時隨地為別人著想,維持公共的秩序,顧慮他人的利益,不可放縱自己,在公共場所人多的地方,要知道依次排隊,不可爭先恐後地去亂擠。 時間即是生命。我們的生命是一分一秒地在消耗著,我們平常不大覺得,細想起來實在值得警惕。我們每天有許多的零碎時間於不知不覺中浪費掉了。我們若能養成一種利用閒暇的習慣,一遇空閒,無論其為多麼短暫,都利用之做一點有益身心之事,則積少成多終必有成。常聽人講起「消遣」二字,最是要不得,好像是時間太多無法打發的樣子,其實人生短促極了,哪裡會有多餘的時間待人「消遣」?陸放翁有句云:「待飯未來還讀書。」我知道有人就經常利用這「待飯未來」的時間讀了不少的大書。古人所謂「三上之功」,枕上、馬上、廁上,雖不足為訓,其用意是在勸人不要浪費光陰。 吃苦耐勞是我們這個民族的標誌。古聖先賢總是教訓我們要能過得儉樸的生活,所謂「一簞食,一瓢飲」,就是形容生活狀態之極端的刻苦,所謂「嚼得菜根」,就是表示一個有志的人之能耐得清寒。惡衣惡食,不足為恥,豐衣足食,不足為榮,這在個人之修養上是應有的認識。羅馬帝國盛時的一位皇帝,馬克·奧勒留(Marcus Aurelius),他從小就摒絕一切享受,從來不參觀那當時風靡全國的賽車比武之類的娛樂,終其身成為一位嚴肅的苦修派的哲學家,而且也建立了不朽的事功。這是很值得令人欽佩的。我們中國是一個窮的國家,所以我們更應該體念艱難,棄絕一切奢侈,尤其是從外國來的奢侈。宜從小就養成儉樸的習慣,更要知道物力維艱,竹頭木屑,皆宜愛惜。 以上數端不過是偶然拈來,好的習慣千頭萬緒,「勿以善小而不為」。習慣養成之後,便毫無勉強,臨事心平氣和,順理成章。充滿良好習慣的生活,才是合於「自然」的生活。 學問與趣味 前輩的學者常以學問的趣味啟迪後生,因為他們自己實在是得到了學問的趣味,故不惜現身說法,誘導後學,使他們在愉快的心情之下走進學問的大門。例如,梁任公先生就說過:「我是個主張趣味主義的人,倘若用化學化分『梁啓超』這件東西,把裡頭所含一種元素名叫『趣味』的抽出來,只怕所剩下的僅有個零了。」任公先生注重趣味,學問甚是淵博,而並不存有任何外在的動機,只是「無所為而為」,故能有他那樣的成就。一個人在學問上果能感覺到趣味,有時真會像是著了魔一般,真能廢寢忘食,真能不知老之將至,苦苦鑽研,鍥而不捨,在學問上焉能不有收穫?不過我嘗想,以任公先生而論,他後期的著述如歷史研究法,先秦政治思想史,以及有關墨子佛學陶淵明的作品,都可說是他的一點「趣味」在驅使著他,可是他在年輕的時候,從師受業,誦讀典籍,那時節也全然是趣味麼?做八股文,做試帖詩,莫非也是趣味麼?我想未必。大概趣味云云,是指年長之後自動做學問之時而言,在年輕時候為學問打根底之際恐怕不能過分重視趣味。學問沒有根底,趣味也很難滋生。任公先生的學問之所以那樣的博大精深,涉筆成趣,左右逢源,不能不說一大部分得力於他的學問根底之打得堅固。 我曾見許多年輕的朋友,聰明用功,成績優異,而語文程度不足以達意,甚至寫一封信亦難得通順,問其故則曰其興趣不在語文方面。又有一些位,執筆為文,斐然可誦,而視數理科目如仇讎,勉強才能及格,問其故則亦曰其興趣不在數理方面,而且他們覺得某些科目沒有趣味,便撇在一邊視如敝屣,怡然自得,振振有詞,略無愧色,好像這就是發揚趣味主義。殊不知天下沒有沒有趣味的學問,端視吾人如何發掘其趣味,如果在良師指導之下按部就班地循序而進,一步一步地發現新天地,當然樂在其中,如果淺嘗輒止,甚至躐等躁進,當然味同嚼蠟,自討沒趣。一個有中上天資的人,對於普通的基本的文理科目,都同樣的有學習的能力,絕不會本能地長於此而拙於彼。只有懶惰與任性,才能使一個人自甘暴棄地在「趣味」的掩護之下敗退。 由小學到中學,所修習的無非是一些普通的基本知識。就是大學四年,所授課業也還是相當粗淺的學識。世人常稱大學為「最高學府」,這名稱易滋誤解,好像過此以上即無學問可言。大學的研究所才是初步研究學問的所在,在這裡做學問也只能算是粗涉藩籬,注重的是研究學問的方法與實習。學無止境,一生的時間都嫌太短,所以古人皓首窮經,頭髮白了還是在繼續研究,不過在這樣的研究中確是有濃厚的趣味。 在初學的階段,由小學至大學,我們與其倡言趣味,不如偏重紀律。一個合理編列的課程表,猶如一個營養均衡的食譜,裡面各個項目都是有益而必需的,不可偏廢,不可再有選擇。所謂選修科目也只是在某一項目範圍內略有揀選餘地而已。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人,猶如一個科班出身的戲劇演員,在坐科的時候他是要服從嚴格紀律的,唱工做工武把子都要認真學習,各種角色的戲都要完全諳通,學成之後才能各按其趣味而單獨發展其所長。學問要有根底,根底要打得平正堅實,以後永遠受用。初學階段的科目之最重要的莫過於語文與數學。語文是閱讀達意的工具,國文不通便很難表達自己,外國文不通便很難吸取外來的新知。數學是思想條理之最好的訓練。其他科目也各有各的用處,其重要性很難強分軒輊,例如體育,從另一方面看也是重要得無以復加。總之,我們在求學時代,應該暫且把趣味放在一邊,耐著性子接受教育的紀律,把自己鍛煉成為堅實的材料。學問的趣味,留在將來慢慢享受一點也不遲。 衣裳 莎士比亞有一句名言:「衣裳常常顯示人品。」又有一句:「如果我們沉默不語,我們的衣裳與體態也會泄露我們過去的經歷。」可是我不記得是誰了,他曾說過更徹底的話:我們平常以為英雄豪傑之士,其儀表堂堂確是與眾不同,其實,那多半是衣裳裝扮起來的,我們在畫像中見到的華盛頓和拿破崙,固然是奕奕赫赫,但如果我們在澡堂里遇見二公,赤條條一絲不掛,我們會要有異樣的感覺,會感覺得脫光了大家全是一樣。這話雖然有點玩世不恭,確有至理。 中國舊式士子出而問世必需具備四個條件:一團和氣,兩句歪詩,三斤黃酒,四季衣裳;可見衣裳是要緊的。我的一位朋友,人品很高,就是衣裳「普羅」一些,曾隨著一伙人在上海最華貴的飯店裡開了一個房間,後來走出飯店,便再也不得進去,司閽的巡捕不准他進去,理由是此處不施捨。無論怎樣解釋也不得要領,結果是巡捕引他從後門進去,穿過廚房,到賬房內去理論。這不能怪那巡捕,我們幾曾看見過看家的狗咬過衣裳楚楚的客人? 衣裳穿得合適,煞費周章,所以內政部禮俗司雖然繪定了各種服裝的式樣,也並不曾推行,幸而沒有推行!自從我們剪了小辮兒以來,衣裳就沒有了體制,絕對自由,中西合璧的服裝也不算違警,這時候若再推行「國裝」,只是於錯雜分歧之中更加重些紛擾罷了。 李鴻章出使外國的時候,袍褂頂戴,完全是「滿大人」的服裝。我雖無愛於滿清章制,但對於他的不穿西裝,確實是很佩服的。可是西裝的勢力畢竟太大了,到如今理髮匠都是穿西裝的居多。我憶起了二十年前我穿西裝的一幕。那時候西裝還是一件比較新奇的事物,總覺得有點「機械化」,其構成必相當複雜。一班幾十人要出洋,於是西裝逼人而來,試穿之日,適值嚴冬,或缺皮帶,或無領結,或襯衣未備,或外套未成,但零件雖然不齊,吉期不可延誤,所以一陣騷動,胡亂穿起,有的寬衣博帶如稻草人,有的細腰窄袖如馬戲丑,大體是赤著身體穿一層薄薄的西裝褲,凍得涕泗交流,雙膝打戰,那時的情景足當得起「沐猴而冠」四個字。當然後來技術漸漸精進,有的把褲腳管燙得筆直,視如第二生命,有的在衣袋裡插一塊和領結花色相同的手絹,儼然像是一個紳士,猛然一看,國籍都要發生問題。 西裝是有一定的標準的。譬如,做褲子的材料要厚,可是我看見過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穿夏布西裝褲,光線透穿,真是駭人!衣服的顏色要樸素沉重,可是我見過著名自詡講究穿衣裳的男子們,他們穿的是色彩刺目的寬格大條的材料,顏色驚人的襯衣,如火如荼的領結,那樣子只有在外國雜耍場的台上才偶然看得見!大概西裝破爛,固然不雅,但若嶄新而俗惡則更不可當。所謂洋場惡少,其氣味最下。 中國的四季衣裳,恐怕要比西裝更麻煩些。固然西裝講究起來也是不得了的,歷史上著名的一例,詹姆斯第一的朋友白金翰爵士有衣服一千六百二十五套。普通人有十套八套的就算很好了。中裝比較的花樣要多些,雖然終年一兩件長袍也能度日。中裝有一件好處,舒適。中裝像是變形蟲,沒有一定的形式,隨著穿的人身體變。不像西裝,肩膊上不用填麻布使你冒充寬肩膀,脖子上不用戴枷系索,褲子裡面有的是「生存空間」,而且冷暖平均,不像西裝咽喉下面一塊只是一層薄襯衣,容易著涼,褲子兩邊插手袋處卻又厚至三層,特別鬱熱!中國長袍還有一點妙處,馬彬和先生(英國人入我國籍)曾為文論之。他說這鐘形長袍是沒有差別的,平等的,一律地遮掩了貧富賢愚。馬先生自己就是穿一件藍長袍,他簡直崇拜長袍。據他看,長袍不勢利,沒有階級性,可是在中國,長袍同志也自成階級,雖然四川有些抬轎的也穿長袍。中裝固然比較隨便,但亦不可太隨便,例如脖子底下的紐扣,在西裝可以不扣,長袍便非扣不可,否則便不合於「新生活」。再例如雖然在蚊蟲甚多的地方,褲腳管亦不可放進襪筒里去,做紹興師爺狀。 男女服裝之最大不同處,便是男裝之遮蓋身體無微不至,僅僅露出一張臉和兩隻手可以吸取日光紫外線,女裝的趨勢,則求遮蓋愈少愈好。現在所謂旗袍,實際上只是大坎肩,因為兩臂已經齊根劃出。兩腿儘管細直如竹筷,扭曲如松根,也往往一雙雙地擺在外面。袖不蔽肘,赤足裸腿,從前在某處都曾懸為厲禁,在某一種意義上,我們並不惋惜。還有一點可以指出,男子的衣服,經若干年的演化,已達到一個固定的階段,式樣色彩大概是千篇一律的了,某一種人一定穿某一種衣服,身體丑也好,美也好,總是要罩上那麼一套。女子的衣裳則頗多個人的差異,仍保留大量的裝飾的動機,其間大有自由創造的餘地。既是創造,便有失敗,也有成功。成功者便是把身體的優點表彰出來,把劣點遮蓋起來;失敗者便是把劣點顯示出來,優點根本沒有。我每次從街上走回來,就感覺得我們除了優生學外,還缺乏婦女服裝雜誌。不要以為婦女服裝是瑣細小事,法朗士說得好:「如果我死後還能在無數出版書籍當中有所選擇,你想我將選什麼呢?……在這未來的群籍之中我不想選小說,亦不選歷史,歷史若有興味亦無非小說。我的朋友,我僅要選一本時裝雜誌,看我死後一世紀中婦女如何裝束。婦女裝束之能告訴我未來的人文,勝過於一切哲學家、小說家、預言家及學者。」 衣裳是文化中很燦爛的一部分。所以,裸體運動除了在必要的時候之外(如洗澡等等),我總不大讚成。 旅行 我們中國人是最怕旅行的一個民族。鬧饑荒的時候都不肯輕易逃荒,寧願在家鄉吃青草啃樹皮吞觀音土,生怕離鄉背井之後,在旅行中流為餓殍,失掉最後的權益——壽終正寢。至於席豐履厚的人更不願輕舉妄動,牆上掛一張圖畫,看看就可以當「臥遊」,所謂「一動不如一靜」。說穿了「太陽下沒有新鮮事物」。號稱山川形勝,還不是幾堆石頭一汪子水?我記得做小學生的時候,郊外踏青,是一樁心跳的事,多早就籌備,起個大早,排成隊伍,擎著校旗,鼓樂前導,事後下星期還得作一篇《遠足記》,才算功德圓滿。旅行一次是如此的莊嚴!我的外祖母,一生住在杭州城內,八十多歲,沒有逛過一次西湖,最後總算去了一次,但是自己不能行走,抬到了西湖,就沒有再回來——葬在湖邊山上。 古人云:「一生能著幾兩屐?」這是勸人及時行樂,莫怕多費幾雙鞋。但是旅行果然是一樁樂事嗎?其中是否含著有多少苦惱的成分呢? 出門要帶行李,那一個幾十斤重的五花大綁的鋪蓋捲兒便是旅行者的第一道難關。要捆得緊,要捆得俏,要四四方方,要見稜見角,與稀鬆露餡的大包袱要迥異其趣,這已經就不是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人所能勝任的了。關卡上偏有好奇人要打開看看,看完之後便很難得再復原。「乘興而來,興盡而返」。很多人在打完鋪蓋捲兒之後就覺得遊興已盡了。在某些國度里,旅行是不需要攜帶鋪蓋的,好像凡是有床的地方就有被褥,有被褥的地方就有隨時洗換的被單——旅客可以無牽無掛,不必像蝸牛似的頂著安身的傢伙走路。攜帶鋪蓋究竟還容易辦得到,但是沒聽說過帶著床旅行的,天下的床很少沒有臭蟲設備的。我很懷疑一個人於整夜輸血之後,第二天還有多少精神遊山逛水。我有一個朋友發明了一種服裝,按著他的頭軀四肢的尺寸做了一件天衣無縫的睡衣,人鑽在睡衣裡面,只留眼前兩個窟窿,和外界完全隔絕——只是那樣子有些像是KKK,夜晚出來曾經幾乎嚇死一個人! 原始的交通工具,並不足為旅客之苦。我覺得「滑竿」、「架子車」都比飛機有趣。「御風而行,冷然善也」,那是神仙生涯。在塵世旅行,還是以腳能著地為原則。我們要看朵朵的白雲,但並不想在雲隙里鑽出鑽進;我們要「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但並不想把世界縮小成假山石一般玩物似的來欣賞。我惋惜米爾頓所稱述的中土有「掛帆之車」尚不曾坐過。交通工具之原始不是病,病在於舟車之不易得,車夫舟子之不易纏,「衣帽自看」固不待言,還要提防青紗帳起。劉伶「死便埋我」,也不是準備橫死。 旅行雖然夾雜著苦惱,究竟有很大的樂趣在。旅行是一種逃避——逃避人間的醜惡。「大隱藏人海」,我們不是大隱,在人海里藏不住。豈但人海里安不得身?在家園也不容易遁跡。成年地圈在四合房裡,不必仰屋就要興嘆;成年地看著家裡的那一張臉,不必牛衣也要對泣。家裡面所能看見的那一塊青天,只有那麼一大塊。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清風明月,在家裡都不能充分享受,要放風箏需要舉著竹竿爬上房脊,要看日升月落需要左右鄰居沒有遮攔。走在街上,熙熙攘攘,磕頭碰腦的不是人面獸,就是可憐蟲。在這種情形之下,我們雖無勇氣披髮入山,至少為什麼不帶著一把牙刷捆起鋪蓋出去旅行幾天呢?在旅行中,少不了風吹雨打,然後倦飛知還,覺得「在家千日好,出門一時難」,這樣便可以把那不可容忍的家變成為暫時可以容忍的了。下次忍耐不住的時候,再出去旅行一次。如此地折騰幾回,這一生也就差不多了。 旅行中沒有不感覺枯寂的,枯寂也是一種趣味。哈茲利特(Hazlitt)主張在旅行時不要伴侶,因為:「如果你說路那邊的一片豆田有股香味,你的伴侶也許聞不見。如果你指著遠處的一件東西,你的伴侶也許是近視的,還得戴上眼鏡看。」一個不合意的伴侶,當然是累贅。但是人是個奇怪的動物,人太多了嫌鬧,沒人陪著嫌悶。耳邊嗜雜怕吵,整天咕嘟著嘴又怕口臭。旅行是享受清福的時候,但是也還想拉上個伴。只有神仙和野獸才受得住孤獨。在社會裡我們覺得面目可憎語言無味的人居多,避之惟恐或晚,在大自然里又覺得人與人之間是親切的。到美國落基山上旅行過的人告訴我,在山上若是遇見另一個旅客,不分男女老幼,一律脫帽招呼,寒暄一兩句。這是很有意味的一個習慣。大概只有在曠野里我們才容易感覺到人與人是屬於一門一類的動物,平常我們太注意人與人的差別了。 真正理想的伴侶是不易得的,客廳里的好朋友不見得即是旅行的好伴侶,理想的伴侶須具備許多條件,不能太髒,如嵇叔夜「頭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太悶癢不能沐」,也不能有潔癖,什麼東西都要用火酒揩,不能如泥塑木雕,如死魚之不張嘴,也不能終日喋喋不休,整夜鼾聲不已,不能油頭滑腦,也不能蠢頭呆腦,要有說有笑,有動有靜,靜時能一聲不響地陪著你看行雲,聽夜雨,動時能在草地上打滾像一條活魚!這樣的伴侶哪裡去找? 運動 大概是李鴻章吧,在出使的時候道出英國,大受招待,有一位英國的皇族特別討好,親自表演網球賽,以娛嘉賓,我們的特使翎頂袍褂地坐在那裡參觀,看得眼花繚亂,那位皇族表演完畢,氣咻咻然,汗涔涔然,跑過來問大使表演如何,特使戚然曰:「好是好,只是太辛苦,為什麼不雇兩個人來打呢?」我覺得他答得好,他充分地代表了我們國人多少年來對於運動的一種看法。看兩個人打球,是很有趣味的,如果旗鼓相當,砰一聲打過來,砰一聲打過去,那趣味是不下於看鬥雞、鬥鵪鶉、鬥蟋蟀。人多少還有一點蠻性的遺留,喜歡站在一個安逸的地方看別個鬥爭,看到緊急處自己手心裡冷津津地捏著兩把汗,在內心處感覺到一種輕鬆。可是自己參加表演,就犯不著累一身大汗,何苦來哉?摔跤的,比武的,那是江湖賣藝者流,士君子所不取。雖然相傳自黃帝時候就有「蹴踘」之戲,可是自漢唐以降我們還不知道誰是蹴球健將,我看了《水滸傳》才知道宋朝一個「浮浪破落戶子弟」「高俅那廝」「最是踢得好腳氣球」。我們自古以來就講究雍容揖讓,縱然為了身體的健康,做一點運動,也要有分寸,頂多不過像陶侃之「日運百甓」,其用意也無非是習勞,並不曾想把身體鍛煉得健如黃犢。 士大夫階級太文明了,太安逸了,固然肢體都要退化,有變成侏儒的危險,肩不能挑擔,手不能提籃,有變為廢物的可能,但是在另一方面所謂的廣大民眾又嫌太勞苦了,營養不足,疲勞過度,吃不飽,睡不足,一個個的面如削瓜,身體畸形發展,抬轎的肩膀上頭有一塊紅腫的肉隆起如駝峰,挑水的腳筋上累累的疙瘩如癭木,擔石頭的空手走路時也佝僂著腰像是個猿人,拉車子的雞胸駝背,種莊稼的胼手胝足——對於這一般人我們實在不願意再提倡運動,我們要提倡的是生活水準的提高,然後他們可以少些運動。對於躺著吃飯坐著頓膘的朋友們,我們可以因勢利導勸他們行八段錦太極拳,大概不會發生什麼大危險,對於天天在馬路上賽跑的人力車夫們,田徑賽是多餘的。 外國人保留的蠻性要比我們多一些,也許是因為他們去古未遠的緣故。看他們打架的方式就可以知道,一言不合,便是直接行動,看誰的胳臂力量大,不像我們之善於口角,乾打雷不下雨。外國人的運動方式也多少和野蠻人的生活方式有些關聯。我看過美國人賽足球,事前的準備不必提,單說比賽前夕的那個「鼓勇會」(Pep Meeting)就很嚇人,在曠地燃起一堆烽火,大家圍著火旋轉叫囂,熊熊的火光在每人的臉上照出一股「血絲糊拉」的獰惡相,隊員被高高地舉起在肩頭上,像是要去做祭凶神的犧牲,只欠一陣陣呼呼的鼓,否則就很像印第安人戰前的祭禮了。比賽的兇猛也不必提,只要看旁邊助威的拉拉隊,那真是如中瘋魔生龍活虎一般,我們中國的所謂拉拉隊輕描淡寫地比起來只能算是幼年歌詠團。再說擲標槍,那不是和南非野人打獵一模一樣的嗎?打拳,那更是最直截了當的性命相撲。可是我說這些話並不含褒貶的意思。現在的外國人究竟不是野蠻人,他們很早地就在運動中建立起一套規矩,抽象的叫做運動道德。我們中國人素來不好運動,可是一運動起來就很容易口咬足踢連罵帶打了。 美國學校的球隊訓練員是薪給最高的職位,如果他能訓練出一隊如狼似虎的隊員在運動場上建立幾次殊勛,他立刻就可以給學校收很大的招徠的功效。「所謂大學,即是一座偉大運動場附設一個小小的學院。」把運動當做一種霓虹廣告,在外國已為人詬病,在中國某一些學校里仍然不失其為時髦。學校里體育功課不可少,一星期一小時,好像是紀念性質。一大群面有菜色的青年總可以挑出若干彪形大漢,供以在中國算是特殊的膳食,施以在外國不算嚴格的訓練,自然都還相當茁壯,伸出胳臂來一連串的凸出的肉腱子,像是成串的陳皮梅似的,再飾以一身鮮明的服裝,相當的壯觀,可惜的是這僅僅是樣品而已。這些樣品能孳生出更有價值的樣品——錦標、銀杯。沒有錦標銀杯,校長室和會客室裡面就太黯淡了。 有人說,人的筋肉骨骼的發達是和腦筋的發達成正比例的。就整個的民族而言,也許是的,就個人分別而言,可是例外太多。在學校里誰都知道許多腦力過人的人往往長得像是一顆小蹦豆兒,好多在運動場上打破紀錄的人在智力上並不常常打破紀錄,除非是偶然地破留校年數的紀錄。還有一層,運動和體育不同,猶之體格健壯與飛檐走壁不同。體格健壯是真正的本錢,可以令人少生病多做事,至於跳得高跑得快玩起球來「一似鰾膠粘在身上」,那當然也是一技之長,那意義不在耍罈子、舉石鎖、踩高蹺、踏軟繩之下。 為了四億以上的人建築一座運動場,不算奢侈。我參觀過一座運動場,規模不算小,並且曾經用過一次,只是看台上已經長了好幾尺高的青草,好像是要兼營牧畜的樣子,我當時的感想,就和我有一次看見我們的一艘軍艦的鐵皮上長滿海藻蚌蛤時的感想一般。 觀光 一位外國教授休假旅行,道出台灣,事前輾轉託人來信要我予以照料,導遊非我副業,但情不可卻。事實證明「馬路翻譯」亦不易為,因為這一對老婦要我帶他們到一條名為Hagglers Alley的地方去觀光一番,我當時就躊躇起來,不知是哪一條街能有獨享這樣的一個名稱的光榮。所謂haggler,就是「討價還價的人」。他們沒有見過這種場面,想見識一下,亦人情之常。我們在漢朝就有一位韓康,賣藥長安,言不二價,名列青史,傳為美談。他若是和我談起這段故事,我當然會比較地覺得面上有光,我再一想,韓康是一位逸士,在歷史上並不多見,到如今當然更難找到。不提他也罷。一條街以「討價還價」為名,足以證明其他的街道之上均不討價還價,這也還是相當體面之事。好,就帶他們到城裡去走一遭。來客看出我有一點躊躇,便從箱篋中尋出一個導遊小冊,指給我看,台北八景之一的「討價還價之街」赫然在焉。幸好其中沒有說明中文街名,也沒有說明在什麼地方。在幾乎任何一條街上都可以進行討價還價之令人興奮的經驗。 按照導遊小冊,他們還要看山胞跳舞。講到跳舞,我們古已有之,可惜「舞雩歸詠」的情形只能在書卷里依稀體會之,就是什麼霓裳羽衣劍器渾脫之類,我們也只有其名。觀光客要看的是更古老的原始的遺留!越簡陋的越好!「祝髮文身錯臂左衽」,都是有趣的。我告訴他們這種山胞跳舞需要到山地方能看到,這使他們非常失望。(我心裡明白,雖然他們口裡沒有說出,他們也一定很想看看「出草」的盛況哩。讀過Swift的「一個低調的建議」的人,誰不想參觀一下福爾摩薩的生吃活人肉的風俗習慣?)後來他們在出賣「手工藝」的地方看到袖珍型的「國劇臉譜」,大喜過望,以為這必定是幾千年幾萬年前的古老風俗的遺留。我雖然極力解釋這只是「國劇」的「臉譜」,不同於他們在非洲內地或南海島嶼上所看到的土人的模型,但是他們仍很固執地表示衷心喜悅,嘴角上露出了所謂a serendipic smile(如獲至寶的微笑),慷慨解囊,買了幾份,預備回國去分贈親友,表示他們看到一些值得一看的東西。 我有一個朋友,他家裡曾經招待過一位觀光女客。她飽餐了我們的世界馳名的佳肴之後,忽然心血來潮想要投桃報李,堅持要下廚房親手做一頓她們本國的飯食,以娛主人。並且表示非親自到市場採辦不可。到我們的菜市場去觀光!我們的市場裡的物資充斥,可以表示出我們的生活的優裕,不需要配給券,人人都可以滿載而歸,個個菜筐都可以「青出於藍」,而且當場殺雞宰魚,表演精彩不另收費。市場裡雖然顧客摩肩接踵,依然可以撐著雨傘,任由雨水滴到別人的頭上,依然可以推著腳踏車在人叢中橫衝直撞,把泥水擦在別人的身上,因為彼此互惠之故,亦能相安。薄施脂粉的一位太太順手把額外的一條五花三層的肉塞進她的竹籃里,眼明手快的屠商很迅速地就把那條肉又抽了出來,起初是兩造怒目而視,隨後不知怎的又相視而笑,適可而止,不傷和氣。市場裡的形形色色實在是大有可觀,直把我們的觀光客看得不僅目瞪口呆,而且心蕩神怡。主人很天真,事後問她我們的菜市與她們國家的菜市有何分別,她很扼要地回答說:「敝國的菜市地面上沒有泥水。」 這位觀光客又被招待到日月潭,下榻於落成不久的一座大廈中之貴賓室,一切都很順利,即使拖人的船夫和釘人的照相師都沒有使她喪膽,但是到了深更半夜一隻賊光溜亮的大型蟑螂舞著兩根長須爬上被單,她便大叫一聲驚動了全樓的旅客。事情查明之後,同情似乎都在蟑螂那一方面。蟑螂遍布全世界,它的歷史比人類的還要久遠,這種討厭的東西酷愛和平,打它殺它,永不抵抗,它唯一的武器是反對節育,努力生產。外國女人看見一隻老鼠都會暈倒,見蟑螂而失聲大叫又何足奇?舞龍舞獅可以娛樂嘉賓,小小一隻蟑螂不成敬意。 來台觀光而不去看故宮古物,豈不等於是探龍頷而遺驪珠?可是我真希望觀光客不要遇到那大排長隊的背著水壺拿著豆沙麵包的小學生,否則他們會要誤會我們的小學生已經惡補收效到能欣賞周彝漢鼎的程度了。江山無論多麼秀美壯麗,那是「天開圖畫」,與人無關,講到文化,那都是人為的。我們中國文化,在故宮古物中間可以找到實證。也可以說中國文化幾盡萃於是。這樣的文物展覽,當然傲視全球,唯一遺憾的是,祖先的光榮無助於孝子賢孫之飄蓬斷梗!而且縱然我知道奮發,也不能再制「武丁甗」來炊飯,仍須乞靈於電鍋。 照相 人的眼睛像一具照相機,不,應該說照相機略似人的眼睛。人的眼睛,眨巴眨巴的自動啟閉,自動調整焦距,自動縮放光圈,自動分辨色光,一瞬間把眼前景物盡收眼底,而且不需計算曝光時間,不需沖洗,不需曬印,不需更換底片,印象長久保存在腦海里,隨時可以在想像中湧現。照相機哪有這樣方便? 但是照相機仍是一項了不起的發明。照相術可以把一些景象留在紙上,可以留待回憶,可以廣為流傳,實在是相當神妙,怪不得早先有人認為照相是洋鬼子的魔術,照相機是剜了死人的眼珠造成的,而且照相機底板上的人的映像是頭朝下腳朝天,照一回相就要倒霉一次。 從前照相不是一件小事。誰家裡大概都保有幾張褪了色的迷迷糊糊的前輩照相,父母的、祖父母的、曾祖父母的。從前的喜神是請畫師手繪的,多半是人咽了氣之後就請畫師來,揭開殮布著著實實地看幾眼,把臉上特徵牢記於心,回去慢慢細描,八九不離十。有了照相之後,就方便多了,照片上打了方格子,比照投影,照貓畫虎,畫出來神情畢肖。人老了,總要照幾張相。照相之前必定盛裝起來,袍襯齊整如見大賓,手裡拿著半啟的摺扇,或是揉著兩隻鐵球。如果夫人合照,則男左女右,各據太師椅一張,正襟危坐,一個是雙腿八字開,一個是兩腳齊併攏,中間小茶几一個,上置水菸袋、蓋碗茶,前面一定有一隻高大瓷痰桶,這是照相時必須擺出的標準架勢。如果家裡人丁旺,祖孫三代濟濟一堂,一幅合家歡是少不了的,二老坐當中,兒子、媳婦、孫男女按照輩分、年秩分列兩旁,或是像兔兒爺攤子似的站在後排。有人忌諱照合家歡,說是照了之後該進祠堂的人可能很快地就進了祠堂;其實不照合家歡,結果也是一樣,還是及時照了好。早先照相好像只是照相館的事。杭州二我軒照的西湖十景和西湖一覽的橫幅,有許多人家掛在壁上作為臥遊的對象,以為平添了什麼「雷峰夕照」、「三潭印月」、「花港觀魚」、「平湖秋月」之類的點綴便增加幾分風雅。北平廊房頭條的容光照相館門口,永遠有兩幅當今顯要的全身放大照片,多半是全副戎裝,肩頭兩大撮絲穗,胸前掛滿各色勳章。照相館不僅技術高,能把一幅叱吒風雲躊躇滿志的神情拍攝出來,而且手腳快,能於一夕之間隨著政潮起落更換門前時勢英雄的玉照。 我父執輩有一位蒙古王公,因為雄於資,以照相為消遣,開風氣之先。風景人物一齊來。常是背著照相機拎著三腳架奔馳於玉泉山頤和園之間;意猶未足,在家裡乘天氣晴朗,關起屏門,呼妻喚妾,小院裡春光蕩漾,一一收入鏡頭,甚至召來男女演員裸體徵逐,拍攝所得細膩處,勝過仇十洲的春宮秘戲。後來這位先生患了丹毒,渾身浮腫,頭大如斗,化為一攤膿血而亡,有人說他照相傷了陰德。 我在二十二歲開始玩照相。第一架柯達克,長方形厚厚的一個匣子,打開匣子就自動拉出打褶的箱身,軟片一搭子十二張,用一張抽一張,雖然簡陋,比照相師把頭蒙在黑布下裝玻璃版要方便多了。後來添置了三腳架、自動計時器,調整好光圈、距離、按下快門之後,三步並做兩步地走到前面,咔嚓一聲,把自己照進去了,好得意。照相而不能自己洗曬,究竟不能十分滿足,可是看了人家躲在廁所里遮上窗戶用自製的一盞紅燈埋頭沖洗,悶出一頭大汗,洗出來未必像樣,那份洋罪我不想受。照相機日新月異,看樣子永遠趕不上潮流,新器材的發明永無終止,誰願意投資於無底洞,於是我把照相這一樁嗜好剛要形成的時候就戒掉了。如今視力茫茫,兩手微顫,想再重拾舊趣亦不可得。若是有人要給我照相,只要不嫌老丑,我是來者不拒,而且不需特別要求,不需請我說一聲Squeeze,我會不吝報以微笑。印出來送我一張,多謝盛情,不送也無妨,可能是根本沒洗出來。 很多做父母的非常鍾愛他們的孩子,孩子尚在襁褓,就要給他照相留念,然後每隔周歲再照一張,說是給孩子生長過程留下一點痕跡,以為他日追憶過去之資,實則是父母滿足他們自己鍾愛之情。看著自己的骨肉幼苗逐年茁大,自有一種不可言說的快感。孩子長大成人,男婚女嫁,自成一個單位,對於過去並不怎樣眷戀,關心的是他的配偶、自己的兒女,感興趣的是他自己的下一代。我曾親見一個孩子長大,授室前夕,他的母親把他從小到大的照片簿交付給他,他說:「你留著自己觀賞吧,我不想要。」他的母親好傷心。 結婚照大概是人人都很珍惜的,尤其是新娘子的照相,事前上裝、美容、做發,然後經照相師的左擺布右擺布,非把觀禮的親友等得望穿秋水、神黯心焦不能露面。慢工出細活,結婚照相當然是俊俏美觀,當事人看了揚揚得意,樂不可支,必定要彩色放大,供在案頭、懸在壁上——「美的東西是永久的快樂」。樂還要別人分享,才能大樂特樂,於是加印多張,到處投贈,希望別人惠存留念。但是據我所知,凡是以結婚照片贈人者,那些美麗的照片之短期內的歸宿大概是——字紙簍。 洗澡 誰沒有洗過澡!生下來第三天,就有「洗兒會」,熱騰騰的一盆香湯,還有果子彩錢,親朋圍繞著看你洗澡。「洗三」的滋味如何,沒有人能夠記得。被楊貴妃用錦繡大襁褓裹起來的安祿山也許能體會一點點「洗三」的滋味,不過我想當時祿兒必定別有心事在。 稍為長大一點,被母親按在盆里洗澡永遠是終身不忘的經驗。越怕肥皂水流進眼裡,肥皂水越愛往眼角里鑽。夾肢窩怕癢,兩肋也怕癢,脖子底下尤其怕癢,如果咯咯大笑把身子弄成扭股糖似的,就會順手一巴掌沒頭沒臉地拍了下來,有時候還真有一點痛。 成年之後,應該知道澡雪垢滓乃人生一樂,但亦不盡然。我讀中學的時候,學校有洗澡的設備,雖是因陋就簡,冷熱水卻甚充分。但是學校仍須嚴格規定,至少每三天必須洗澡一次。這規定比起漢律「吏五日得一休沐」意義大不相同。五日一休沐,是放假一天,沐不沐還不是在你自己。學校規定三日一洗澡是強迫性的,而且還有懲罰的辦法,洗澡室備有簽到簿,三次不洗澡者公布名單,仍不悛悔者則指定時間派員監視強制執行。以我所知,不洗澡而簽名者大有人在,儼如偽造文書;從未見有名單公布,更未見有人在眾目睽睽之下袒裼裸裎,法令徒成具文。 我們中國人一向是把洗澡當做一件大事的,自古就有沐浴而朝,齋戒沐浴以祀上帝的說法。曾點的生平快事是「浴於沂」。唯因其為大事,似乎未能視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到了唐朝,還有人「居喪毀慕,三年不澡沐」。晉朝的王猛捫虱而談,更是經常不洗澡的明證。白居易詩「今朝一澡濯,衰瘦頗有餘」,洗一回澡居然有詩以紀之的價值。 舊式人家,儘管是深宅大院,很少有特辟浴室的。一隻大木盆,能蹲踞其中,把浴湯潑濺滿地,便可以稱心如意了。在北平,街上有的是「金雞未唱湯先熱,紅日東升客滿堂」的澡堂,也有所謂高級一些的如「西昇平」,但是很多人都不敢問津,倒不一定是如米芾之「好潔成癖至不與人同巾器」,也不是怕進去被人偷走了褲子,實在是因為醫藥費用太大,「早晨皮包水,晚上水包皮」,怕的是水不僅包皮,還可能有點什麼東西進入皮裡面去。明知道有些城市的澡堂裡面可以搓澡、敲背、捏足、修腳、理髮、吃東西、高枕而眠,甚而至於不僅是高枕而眠,一律都非常方便,有些膽小的人還是望望然去之,寧可回到家裡去蹲踞在那一隻大木盆里將就將就。 近代的家庭洗澡間當然是令人稱便,可惜頗有「西化」之嫌,非我國之所固有。不過我們也無須過於自餒,西洋人之早雨浴晚雨浴一天涊洗兩回,也只是很晚近的事。羅馬皇帝喀拉凱拉之廣造宏麗的公共浴室容納一萬六千人同時入浴,那只是歷史上的美談。那些浴室早已由於蠻人入侵而淪為廢墟,早期基督教的禁慾趨向又把沐浴的美德破壞無遺。在中古期間的僧侶是不大注意他們的肉體上的清潔的。「與其澡於水,寧澡於德」(傅玄澡盤銘)大概是他們所信奉的道理。 歐洲近代的修女學校還留有一些中古遺風,女生們隔兩個星期才能洗澡一次,而且在洗的時候還要攜帶一件長達膝部以下的長袍作為浴衣,脫衣服的時候還有一套特殊技術,不可使自己看到自己的身體!英國維多利亞時代之「星期六晚的洗澡」是一般人民經常有的生活項目之一。平常的日子大概都是「不宜沐浴」。 我國的佛教僧侶也有關於沐浴的規定,請看「百丈清規·六」:「展浴袱取出浴具於一邊,解上衣,未卸直裰,先脫下面裙裳,以腳布圍身,方可系浴裙,將裩禱卷折納袱內。」雖未明言隔多久洗一次,看那脫衣層次規定之嚴,其用心與中古基督教會殆異曲同工。 在某些情形之下裸體運動是有其必要的,洗澡即其一也。在短短一段時間內,在一個適當的地方,即使於洗濯之餘觀賞一下原來屬於自己的肉體,亦無傷大雅。若說赤身裸體便是邪惡,那麼衣冠禽獸又好在哪裡? 禮(儒行雲):「儒有澡身而浴德。」我看人的身與心應該都保持清潔,而且並行不悖。 不亦快哉 金聖歎作「三十三不亦快哉」,快人快語,讀來亦覺快意。不過快意之事未必人人盡同,因為觀點不同時勢有異。就觀察所及,試編列若干則如下: 其一,晨光熹微之際,人牽犬(或犬牽人),徐步紅磚道上,呼吸新鮮空氣,縱犬奔馳,任其在電線杆上或新栽樹上便溺留念,或是在紅磚上排出一攤狗屎以為點綴。莊子曰:道在屎溺。大道無所不在,不簡穢賤,當然人犬亦應無所差別。人因散步而精神爽,犬因排泄而一身輕,而且可以保持自己家門以內之環境清潔,不亦快哉! 其一,烈日下行道上,口燥舌干,忽見路邊有賣甘蔗者,急忙買得兩根,一手揮舞,一手持就口邊,才咬一口即入佳境,隨走隨嚼,旁若無人,蔗滓隨嚼隨吐。人生貴適意,兼可為「你丟我撿」者製造工作機會,瀟灑自如,不亦快哉! 其一,早起,穿著有條紋的睡衣褲,趿著涼鞋,抱紅泥小火爐置街門外,手持破蒲扇,對著火爐徐徐扇之,俄而濃煙上騰,火星四射,直到天地縕,一片模糊。煙火中人,誰能不事炊爨?這是表示國泰民安,有米下鍋,不亦快哉! 其一,天近黎明,牌局甫散,匆匆登車回府。車進巷口距家門尚有三五十碼之處,任司機狂按喇叭,其聲嗚嗚然,一聲比一聲近,一聲比一聲急,門房裡有人豎著耳朵等候這聽慣了的喇叭聲已久,於是在車剛剛開到之際,兩扇黑漆大鐵門呀然而開,然後又訇的一聲關閉。不費吹灰之力就使得街坊四鄰矍然驚醒,翻個身再也不能入睡,只好瞪著大眼等待天明。輕而易舉地執行了雞司晨的事務,不亦快哉! 其一,放學回家,精神愉快,一路上和夥伴們打打鬧鬧,說說笑笑,尚不足以暢敘幽情,忽見左右住宅門前都裝有電鈴,鈴雖設而常不響,豈不形同虛設,於是舉臂舒腕,伸出食指,在每個紐上按戳一下。隨後,就有人倉皇應門,有人倒屣而出,有人厲聲叱問,有人伸頭探問而瞠目結舌。躲在暗處把這些現象盡收眼底,略施小技,無傷大雅,不亦快哉! 其一,隔著牆頭看見人家院內有葡萄架,結實纍纍,雖然不及「草龍珠」那樣圓,「馬乳」那樣長,「水晶」那樣白,看著縱不流涎三尺,亦覺手癢。爬上牆頭,用竹竿橫掃之,狼藉滿地,損人而不利己,索興呼朋引類乘昏夜越牆而入,放心大膽,各盡所能,各取所需,飽餐一頓。松鼠偷葡萄,何須問主人,不亦快哉! 其一,通衢大道,十字路口,不許人行。行人必須上天橋,下地道,豈有此理!豪傑之士不理會這一套,直入虎口,左躲右閃,居然波羅蜜多達彼岸,回頭一看天橋上黑壓壓的人群猶在蠕動,路邊的警察戟指大罵,暴躁如雷,而無可奈我何。這時節頷首示意,報以微笑,揚長而去,不亦快哉! 其一,宋周紫芝《竹坡詩話》:「……有一人,極廉介,一日有家問,即令滅官燭,取私燭閱書,閱畢,命秉官燭如初。」做官的人迂腐若是,豈不可嗤!衙門機關皆有公用之信紙信封,任人領用,便中抓起一疊塞入公事包里,帶回家去,可供寫私信、發請柬、寄謝帖之用,順手牽羊,取不傷廉,不亦快哉! 其一,逛書肆,看書展,琳琅滿目,真是到了嫏嬛福地。趁人潮擁擠看守者窮於肆應之際,納書入懷,攜歸細賞,雖蒙賊名,不失為雅,不亦快哉! 其一,電話鈴響,錯誤常居十之二三,且常於高枕而眠之時發生,而其人聲勢洶洶,了無歉意,可惱可惱。在臨睡之前或任何不欲遭受干擾的時間,把電話機翻轉過來,打開底部,略做手腳,使鈴變得喑啞。如是則電話可以隨時打出去,而外面無法隨時打進來,主動操之於我,不亦快哉! 其一,生兒育女,成鳳成龍,由大學卒業,而漂洋過海,而學業有成,而落戶定居,而締結良緣。從此螽斯衍慶,大事已畢,允宜在報端大刊廣告,紅色套印,敬告諸親友,兼令天下人聞知,光耀門楣,不亦快哉! 獨來獨往 ——讀蕭繼宗《獨往集》 獅子和虎,在獵食的時候,都是獨來獨往;狐狸和犬,則往往成群結隊。性情不同,習慣各異,其間並不一定就有什麼上下優劣之分。蕭繼宗先生的集子名曰「獨往」,單是這個標題就非常引人注意。 蕭先生非常謙遜,在自序里說:「我老覺得一旦廁身於文學之林,便有點不尷不尬,蹩手蹩腳之感,所以我自甘永遠做個『檻外人』。」「我幾篇雜文,可說是閉著眼睛寫的。所謂閉著眼睛也者,是從沒有留心外界的情形,也就是說與外界毫沒幹涉,只是一個人自說自話,所以叫它《獨往集》。」客氣儘管客氣,作者的「孤介」的個性還是很明顯地流露了出來。所謂「自說自話」,就是不追逐時髦,不被別人牽著鼻子走,不說言不由衷的話。寫文章本應如此。客氣話實在也是自負話。 蕭先生這二十六篇雜文,確實可以證明這集子的標題沒有提錯,每一篇都有作者自己的見地,不人云亦云,這樣的文章在如今是並不多見的。作者有他的幽默感,也有他的正義感,這兩種感交織起來,發為文章,便不免有一點恣肆,嬉怒笑罵,入木三分了。 我且舉一個例,就可以概其餘。集中《哆嗉》一篇,對於「喜歡掉書袋做註解的先生們」該是一個何等的諷刺。我年來喜歡讀杜詩,在琉璃廠搜購杜詩各種版本及評解,花了足足二年多的時間買到六十幾種(聽說徐祖正先生藏有二百餘種,我真不敢想像!),我隨買隨看,在評註方面殊少當意者。我們中國的舊式的學者,在做學問方面(至少表現在注詩方面者)於方法上大有可議之處。以仇兆鰲的詳註本來說,他真是「矻矻窮年」,小心謹慎地註解,然後「繕寫完備,裝潢成帙」,進呈康熙皇帝御覽的,一大堆的資料真積了不少,在數量上遠超過以往各家的成績,可是該注的不注,注也注不清楚,不該注的偏偏不嫌辭費連篇累牘刺刺不休,看起來真是難過(不僅仇兆鰲注詩如此,他如吳思齊的《杜詩論文》,其體例是把杜詩一首首做成散文提要,也一樣的是常常令人摸不著要領)。對於先賢名著,不敢隨意譏彈,但是心理確是有此感想。如今讀了蕭繼宗先生的文章,真有先獲我心之感,他舉出了仇兆鰲所注《曲江》一首為例,把其中的可笑處毫不留情地揭發出來,真可令人浮一大白。蕭先生雖未明說,這篇文章實在是對舊式學究的一篇諷刺。研究中國文學的人要跳開「詞章」的窠臼,應用新的科學的整理方法方能把「文章遺產」發揚光大起來。 蕭先生在最後一篇《立言》里臨了說出這麼一句: 「今後想要立言,而且想傳世不朽的話,只有一條大路,即是向科學方面尋出路。」這一句可以發人猛省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