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理學 · 第三章 道 天道
(一)道及天道
我們於上章說,我們所謂真元之氣是無極,一切理之全體是太極。自無極至太極中間之程序,即我們的實際底世界;此程序我們名之為無極而太極。無極、太極,及無極而太極,換言之,即真元之氣、一切理,及由氣至理之一切程序,總而言之,統而言之,我們名之曰道。
朱子說:「道者,兼體用,該隱費,而言也。」(《語類》卷六)隱即所謂微,即所謂形上者,費即所謂顯,即所謂形下者。道包括形上及形下,其範圍與第一章中所謂大全或宇宙同大。朱子說:「惟道無對。」(《語錄》)因為它亦是至大無外底,所以無對。
但若果如此,何必於大全、宇宙之外,又立道名?我們的答覆是:我們說宇宙、大全,是從一切事物之靜底方面說;我們說道,是從一切事物之動底方面說。我們不能說:無極、太極,及無極而太極,即由無極至太極之「程序」,是宇宙,因為說到「程序」,即是從一切事物之動底方面說。我們亦不能說,無極、太極,及實際底「世界」,是道,因為說到「世界」,即是從一切事物之靜底方面說。其實所謂自無極至太極之程序,所謂無極而太極者,即是所謂實際底世界;所謂實際底世界,亦即是所謂無極而太極,不過一從其靜底方面說,一從其動底方面說而已。我們可以說:宇宙是靜底道;道是動底宇宙。
我們於以上都是從事物之靜底方面說。於說陽氣時,我們亦說動。不過我們於此是把事物當成靜底,將其所以實際地有之程序,亦當成靜底,將其分析,見其中有氣之動者。我們說它是氣之動者,其實亦是把它當成靜底看。例如一電影片未映演時,我們於片中亦可見一人之動作。但我們如此所看之動作,雖說是動作,但亦不是動底。我們是從其靜底方面看它。我們從事物之靜底方面看,則不但物是靜底;事亦是靜底。僧肇所說:「旋嵐偃岳而常靜,江河競注而不流,野馬飄鼓而不動,日月曆天而不周。」(《物不遷論》)正是謂此。我們從事物之動底方面看,則不但事是動底,即物亦是動底。郭象所說:「世皆新矣,而自以為故;舟日易矣,而視之若舊;山日更矣,而視之若前;今交一臂而失之,皆在冥中去矣。」(《莊子·大宗師》注)正是謂此。
我們說道時,我們既注意於一切事物之動,所以我們亦常以道特別指無極而太極之程序。無極而太極,此「而」即是道。《易·繫辭》說:「一陰一陽之謂道。」此道即指陰陽變化之程序說。
依上章中所說,無極而太極,是一件無頭無尾底大事。我們說他是「一件」事,亦不過姑妄言之。我們並不能站在此事之外,隔岸觀火,說他是一件事;我們亦不能以為,於此一件事外,還有二件三件與他相類底事。我們可以說:這件事,即是「事」,一切底事,都是此事中之事。
此「事」所依照之理,即是整個底太極,所依據之氣,即是全體底無極(無極無所謂全體,不過姑如此說)。我們於第一章中說,舊說說理是體,實現理之實際底事物是用。如就無極而太極說,太極是體,「而」是用,一切底用,皆在此用中,所以此用是全體大用。此「而」可以說是「大用流行」。大用流行,即是道;宋儒所謂道體,即指此說。《論語》:「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宋儒以為此是孔子見道體之言。朱子注云:「天地之化,往者過,來者續,無一息之停,乃道體之本然也。」宋儒以為孔子即水之流行,而見大用之流行。道體之本然,即是大用之流行。
上章說,一切事物,均經成、盛、衰、毀四階段。舊事物如此滅,新事物如此生。如此生生滅滅,即是大用流行。大用流行,亦稱造化。事物之成、盛是造;其衰、毀是化。一切事物之造及化,總而言之,統而言之,名曰造化。一事物又各是一造化,就其各是一造化說,總而言之,統而言之,名曰萬化。或亦以化兼指造化;所以亦說「大化」。大化流行,亦即是大用流行。
我們實際底世界,是一「流行」,此點道家看之甚清。《莊子·齊物論》說:「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盡,與物相刃相靡,其行盡若馳而莫之能止。」郭象說:「夫無力之力,莫大於變化者也。故乃揭天地以趨新,負山嶽以舍故。故不暫停,忽已涉新,則天地萬物,無時而不移也。」(《莊子·大宗師》注)「一受其成形」,即就一事物之成、盛階段說。「不亡以待盡」,即就一事物之衰、毀階段說。使一事物「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盡」,即其陽。與之「相刃相靡」者,即其陰。一切事物,皆如是一陰一陽,即謂之道,所謂一陰一陽之謂道。所謂一陰一陽,即謂一事物之存在,一時為其陽所統治,一時為其陰所統治。一切事物,均如此變化,此即是道。
我們說「此即是道」,此話又有兩重義。如一切事物,均照「一陰一陽」之程序變化,則「一陰一陽」即此變化所依照之公式,亦即是其理。我們說「此即是道」,此可指此理。此是宇宙間一切事物變化所依照之理,照我們於第一章中所說天之意義,此可以說是天道。然一切事物之實際底變化,亦是道;對於一切事物之實際底變化,我們亦可說:此即是道。我們可如此說,因為我們所謂道,本是兼形上形下而言。
(二)道之六義
《易·繫辭》說:「形而上者謂之道。」按字面講,《易·繫辭》似以道為專指形而上者而言。但《易·繫辭》所謂形而上,與程朱及我們所謂形而上不同。《易·繫辭》所謂形而上,猶曰形以前;形而下,猶曰形以後。戴東原的解釋,對於《易·繫辭》,是不錯底。《易·繫辭》之系統,不作程朱及我們所謂形上形下之分別。《易·繫辭》所說道,專是就形下方面說。
以上說道有二義。道尚有別義,雖與此不相干,但為清楚起見,我們不妨詳為分析。就道字之本義說,道即是路,故其第一引申之義,即是人在道德方面所應行之路。如《論語》云:「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為人之本歟?」孝弟是為人之道,即人在道德方面,所應行之路也。朱子說:「日用事物之間,莫不各有當行之路,是則所謂道也。」(《中庸》注)亦說道之此義。道之第二義為真理,普通所謂真理,即我們於第七章所謂「是」者,或最高真理,或真理全體,如孔子說:「朝聞道,夕死可矣。」此所謂道即真理,或最高真理,或真理全體之義。道之第三義,即道家所謂道,有似乎我們所謂真元之氣者,如上章所說。道之第四義,即所謂動底宇宙,如上文所說。道之第五義,即無極而太極之「而」,如上文所說。道之第六義即天道,如上文所說。
(三)十二辟卦圓圖
「一陰一陽」之公式,即所謂天道者,可以符號表之。符號,《易》謂之象。《易》之為書,照《易傳》及後人所解釋者,即欲以象表示出一切事物變化所依照之總公式,及各種事物變化所依照之分公式。它以象表示,所以說:「《易》者,象也。」(《易·繫辭》)它所表示之公式,照它的看法,乃事物變化所必依照者,所以它說「先天而天弗違」,又說「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易·繫辭》)。從一方面說,它可以說是真正有哲學底意思。從又一方面說,它的野心太大,不是哲學所能達其目的。關於各種事物變化之分公式,如《易傳》及後人所認為系《易》之六十四卦所表示者,尤其非哲學所能知。事物之類無窮,決不止六十四。各類事物之理之內容,尤非哲學所能知,如何可以象表示之?《易》之六十四卦之卦辭爻辭所說者,無論其意義如何,現均只有歷史底興趣。惟其所用符號,我們可借用以表示我們所說「一陰一陽」之公式,即所謂天道者。說是借用,亦非完全借用。蓋我們關於此方面所講者,亦非與《易》完全不合,或完全無關,並且我們下列之圖,幾全是邵康節的,康節亦是《易》學大宗。
我們於上章已用象以表示陰陽及四象。若將四象之象,列為一圓圖,則其圖如下:
此圖表示一事物成、盛、衰、毀之四階段。看此圖須站在圖之中間,自下左方之少陽看起,至太陽,而少陰,而太陰。此所用之象皆是傳統底,惟舊以表示少陰,表示少陽。此似不合。蓋照《易傳》及後人講《易》者所設之《易》例,每卦之下爻,比其上爻,為更有決定之義。例如復卦為,剝卦為,講復卦者注重其下一爻之陽,講剝卦者注重其下一爻之陰。且以為少陽,為少陰,則可用康節之「加一倍法」而自然得上畫之圓圖,若以為少陰,以為少陽,則不能得之。所以我們以表示少陽,以表示少陰。
若更以較繁複底圖表示上圓圖所表示者,則可用邵康節之六十四卦圓圖,惟此圖中,可用以表示我們所欲表示者,只十二辟卦之次序。此十二辟卦之次序,並非隨意排列,乃係依康節之「加一倍法」自然而得者,所以昔人多認為「全是天理自然挨排出來」(朱子語),非人所能隨意安排者。惟依其原來之圓圖,照「加一倍法」自然而得者,此十二卦中間之間隔距離,並不一律,此則無可解釋者。我們今用此圖,但取其可以表示一般事物變化所依照之公式,不必計其所自來,即認為系我們用隨意指定之象,作一隨意排定之圖,亦無不可。我們現只畫一十二辟卦圓圖,其圖如下:
(四)先天後天
此圖僅表示一切事物之變化所必依照之公式,即所謂天道者,而不涉及於某類實際底事物,亦不涉及於某類事物之理之內容。邵康節名此為先天之易。朱子說:「據邵氏說:先天者,伏羲所畫之易也,後天者,文王所演之易也。伏羲之易,初無文字,只有一圖以寓其象數,而天地萬物之理,陰陽始終之變具焉。文王之易,即今之《周易》而孔子所為作傳者是也。」(《答袁機仲》,《文集》卷三十八)此說,若認為系講歷史者,則其無稽不俟論。若認其系講哲學者,則此說不無可取。蓋《周易》如後人所講者,多涉及某種實際底事物,或某種實際底事物之理之內容。多涉及實際或近於涉及實際,所以可稱為後天之學。若此圓圖,僅涉及一般事物之變化所依照之公式,至於某種事物在實際上之有無,以及其理之內容,均置不問,故可以稱為先天之學。因其所表示系一般事物之變化所依照之公式,所以雖只一圖,而「天地萬物之理,陰陽始終之變具焉」。
所謂後天之學,其哲學底性質,較少於所謂先天之學。蓋哲學對於實際極少肯定。即論及實際底事物所必依照之理,而對於某理某理之內容,亦不能知。哲學可知房子之成為房子,必有其所以為房子者,即必依照房子之理,方可成為房子,但此理之內容為何,則系建築學所講,哲學不能知亦不求知也。《周易》之六十四卦,照《易·繫辭》及後之講《易》者所解釋,每卦皆表示一類事物或一類事物之理,以為如此可以盡天下之變。然天下之變不但六十四卦不能盡,即《易林》之四千餘卦亦不能盡。且關於理之內容,及實際底事物,實非講《易》者所能知。不能知而強談,故人對於實際之知識有變動時,即不可用。
然若不涉及理之內容及實際底事物,則六十四卦即無所表示。所以我們現不用六十四卦。即就八卦說,我們既不能以八卦為即代表天、地、山、澤、風、雷、水、火等具體底事物,則八卦亦可不用。至於《易林》所用之四千餘卦,更可不用矣。所以現在我們只說到兩儀四象,八卦以下,即無可說。
在此十二辟卦圓圖中,陽爻表示一事物之氣之動者,陰爻表示對於其氣之動者之阻礙,即其氣之靜者。看此圖自復卦起。復卦表示一事物之最初增長。在此階段,此事物對於其全體之氣之靜者,只克服六分之一,但一陽爻在下,表示其氣之動者之在繼續增長,所謂息中。自復卦經臨卦至泰卦,此事物之陽繼續地息,其陰則繼續被克。至泰卦其陽占全卦之半。此三卦所表示之三小階段,即是此事物之成之階段,亦即是其少陽之階段。又自大壯卦經夬卦至乾卦,此事物之陽,更繼續地息,至乾卦則其陰完全被克。此三卦所表示之三小階段,即是此事物之盛之階段,亦即是其太陽之階段。自姤卦經遁卦至否卦,此事物之陽漸消,至否卦陰占全卦之半,陽在上,表示繼續地消。此三卦所表示之三小階段,即是此事物之衰之階段,亦即是其少陰之階段。自觀卦經剝卦至坤卦,此事物之陽更消,至坤卦而消盡。其陽消盡,其事物亦毀,只餘六個陰爻,表示一片阻礙。猶如一房子既毀,惟餘一片阻礙此房者,如荊棘、風雨等,以供後人之憑弔。此三卦所表示之三小階段,即此事物之毀之階段,亦即是其太陰之階段。
我們對於陽說息,息者,生也,增長也,不對於陰說息。因陰陽是對於一事物說,我們說陰陽,是站在有此陰陽者之觀點說。站在此觀點說,陰是其氣之靜者。氣之靜者,無所謂息。站在一事物之觀點說,其衰毀並不是由於其陰之息,而是由於其陽之消。《易·繫辭》說:「往者屈也,來者伸也。」往來屈伸,亦是站在一事物之觀點說。站在一事物之觀點,我們說,它自復卦至乾卦為來,自姤卦至坤卦為往,往者是屈,來者是伸。
(五)反、復、日新
若一事物既毀,其後即無繼之者,則實際底世界,可以說是:「或幾乎息矣。」若一事物既毀,無與之同類者繼之,則實際底類,亦要「幾乎息矣」。事實上一事物既毀,不但另有事物繼之,且有其同類之事物繼之。《易·繫辭》說:「無往不復。」有來,有往,有復。實際底世界是無始底,一切事物,皆是繼其以前之事物,所以照上圖,一切事物皆始於復。《易傳》認此為宇宙之秘密,所以說:「復其見天地之心乎。」
一切事物之存在,皆經上圖所表示之十二階段。此十二階段,可謂之一周。此圖所表示之公式,可稱為周律,亦即是天道。
以上大體用《易傳》中之名詞,以說我們所見之道。《老子》中亦有與此相類之意思。若用《老子》中之名詞說,則一事物之本身如圖中乾卦所表示者,名曰正;其與此相反,如圖中坤卦所表示者,名曰反。《老子》說:「正言若反。」(七十八章)正乃與反相對者。繼乎反而又為正,名曰復,《老子》亦重複,它說:「萬物並作,吾以觀復。」(十六章)
《老子》與《易傳》有一共同意思,即所謂「物極則反」。一事物如發展至其極,例如一事物如發展至圖中之乾卦所表示之階段,則即將變為其反。但若變至若圖中坤卦所表示之階段,則又將變為其反之反,反之反即復。
一切底事物,永遠照此周律,變化不已。此即是大化流行,或大用流行。此亦即是道。《易·繫辭》說:「盛德大業,至矣哉。富有之謂大業,日新之謂盛德。」此即所以頌道者。道包羅一切事物,所以謂之富有;道體即是大化流行,所以謂之日新。
道家對於道體之日新,有深切底認識,上文已說。不過道家所注意,僅宇宙之實際方面,所以僅說變而不說不變。《易傳》雖未有意地注意於宇宙之不變方面,但以為事物之變化,有規律可尋,故亦承認變之中有不變者。《易傳》說:「天地之道,貞夫一者也。」(《繫辭》)一為多中之一,即變中之不變。舊說以為《周易》之易,有簡易、變易、不易三義。變易即變,不易即不變,簡易即謂執不變以說變。《易傳》雖未明顯地,有意地如此說,然亦可說有此意也。
宇宙間之事物,依照上述周律,時時生滅,時時變化,此即是道體之日新。道體之日新,可從四種觀點觀之。因所從觀之觀點不同,所以其所見亦不同。《易傳》說:「仁者見之謂之仁,智者見之謂之智,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鮮矣。」(《繫辭》)
所謂四種觀點者,(一)從類之觀點,以觀其類中之實際底分子之生滅;如從此觀點看,則道體之日新是循環底。(二)從理之觀點,以觀其實例之趨於完全或不完全;如從此觀點看,則道體之日新是進退底。(三)從宇宙之觀點,以觀有實際底分子之類之增加或減少;如從此觀點看,則道體之日新是損益底。(四)從個體之觀點,以觀其自一類入於另一類之程序;如從此觀點看,則道體之日新是變通底。
(六)循環底日新
一類中之個體,新陳代謝,如所謂「後浪推前浪,新人換舊人」者。後浪對於前浪,新人對於舊人,是新底,但此新是就個體說。又例如我們造一房,此房是一新底事物,然若此房與舊有之房,在其要素上,並無任何特異之處,則此房之是新,只是就個體說,而不是就類說。如此則新房舊房,雖依上述周律相代謝,亦是日新,但其日新是循環底。又如中國自秦漢迄明清之歷史中,朝代雖屢次變更,然其所代表之政體則俱屬一類。就朝代之變更說,中國之政治,亦是日新。但就其政治所代表之類說,其日新是循環底。
此種循環底日新,柏拉圖說是不死之仿本。一類中之實際分子,不是不死底。但一分子死則有與之同類者繼之。如此則此類中之實際底分子,可永遠相續。就此永遠相續說,此類是不死底。但其中之實際底分子,則非不死。所以說此是不死之仿本。
以前人看道體之日新,多是從此觀點看。中國舊日哲學家說及宇宙間事物之變化,多舉四時之代謝、日月之往來以為例。蓋在以前之社會中,人所見天然人事之變化,都是循環底,故以為天然人事中之一切變化,亦都是循環底。
(七)進退底日新
一類之事物,依照其理,其愈依照其理者,即愈完全。例如一方底物,如愈依照方之理,即愈方。我們於上章說,一理是一類事物之標準及其極限,如方之理是方底物之標準及其極限。我們說,一物方或不方,即依此標準說。若一物完全依照方之理,即是完全地方,即是方之無可再方,即已達其極限。若一類中之實際底分子,其新者皆較其舊者為近於其理,即更依照其理,則此類之事物,是進步底。若此類中之實際底分子,其新者皆不較舊者為近於其理,則此類之事物是停滯底。若此類中之實際底分子,其新者皆較舊者為更不近於其理,則此類之事物是退步底。若從此觀點,以觀道體之日新,則若實際底事物之變,皆趨於或多趨於漸近其理之方向,則其日新是進步底。否則或是停滯底,或是退步底,如上所說。
(八)損益底日新
此所說道體日新之是進步底或退步底,是從理之觀點看。自另一觀點看,在實際底事物中,如有代表某類之事物出現,此類在以前並無代表;此亦是日新,此日新亦是進步底。例如以前並無飛機,現在有飛機,在有實際底分子之類中,飛機是一新類。此新類在實際中之出現,即是道體日新之進步。
我們此所謂進步,是就宇宙之富有說。宇宙愈富有,則道體之日新愈是進步底。在有實際底分子之類中,如有新類出現,則即使宇宙,在其實際方面,更為富有。故如此則道體之日新亦是進步底。
此所謂進步的意思,既如上述,則所謂退步者,亦可推知。如有一變化,使宇宙在其實際方面,較不富有,則此變化,即是道體之退步底日新。於此我們可用損益二字,以表示此所說進步或退步。就宇宙之觀點說,損是退步,益是進步。
此所謂損益,特就實際上之類說。宇宙在其實際方面,所有之類愈多,則愈富有。若就實際底事物之數量說,其數量增多,亦可說是使宇宙富有,不過於此,富有之意義,不甚顯著而已。例如有一博物院,其中有一千種東西,而每種只有一件。又如有一貨倉,其中有一千件東西,而此一千件只是一種。就實用方面說,此貨倉可以說是比博物院更富有。但宇宙之富有,不是可以自實用方面說底。因為所謂實用者,必需對一目的說,而宇宙並不是有目的底。說它不是有目的底,並不是說它是無目的底,而是說它是無所謂有目的或無目的底。所謂無所謂有目的或無目的者,即是說,有目的或無目的對於它均是不可說,不能說底。
我們上面所說宇宙之更富有或更不富有,只是就其形而下,即實際底方面說。就其形而上底方面說,宇宙是無所謂更富有或更不富有。因為形而上之理,有即有,無即無,不能是先有而後無,或先無而後有。程伊川所謂「百理俱在平鋪放著」,我們正可用他這句話。例如飛機之理,如其有,則本來即有。所謂創造飛機者,不過發現其理而依照之以作一實際底飛機而已。宇宙既已包眾理,則就其形上方面,可以說是本來即富有。所謂「沖漠無朕,萬象森然」,正是此義。其形下方面之富有,可以有損益,但其形上方面之富有,則不能損亦不能益。在形下方面有實際底飛機,並不使飛機之理益;無實際底飛機,亦並不使飛機之理損。程子說:「幾時道,堯盡君道,添得些君道多;舜盡子道,添得些子道多;元來依舊。」又說:「天理俱備,元無少欠,不為堯存,不為桀亡。」「這上頭更怎生說得存亡加減,是佗元無少欠,百理俱備。」(《遺書》卷二上)飛機之理亦是元來依舊。實際底飛機之有無多寡,對於它並無影響。
在宇宙之形上方面,所有之理,既是本來即有,何以在形下方面,不能是所有之類,同時出現?於此必需分別一類事物之所依照及其所依據。其所依照是其理;其所依據是其氣。在實際上如有一新類出現,其類事物所依照之理,固是本來即有,但其所依據之氣,則不必皆本來即有。此氣包括絕對底料及相對底料。絕對底料即我們所謂真元之氣,雖本來即有,但不必即依照此理而為此類之物。相對底料,則不必本來即有。如一實際底飛機所用之內燃發動機,固非本來即有,即其所用之木材及金屬,亦非本來即有也。所以一實際底飛機之有,必需在有些類底物,例如內燃發動機等,已有之後。實際上之新類,必有所依據於實際上之舊類。所以雖有某理,而其類中之實際底分子,若所依據不具備,則亦不能出現。舊類中之事物,不依據新類中之事物,而新類中之事物,必依據舊類中之事物。以此為標準,我們可以說,如此底新類比舊類是較高底,而宇宙之實際方面如有如此底新類之出現,則道體之日新是更進步底。
蟣虱一類之物,其出現有所依據於人,我們是否亦須說,蟣虱一類比人類是較高底?我們並不如此說,亦並不須如此說。蟣虱之依據人,乃以人為某種養料而依據之,非以人為人而依據之。此即與飛機之依據發動機不同。飛機之依據發動機,非以其為鐵而依據之,乃以其為發動機而依據之。社會之為物,即系以人為人而依據之者。所以我們可說,社會類較高於人類。如在生物方面,有以人為人而依據之之類,則此類應即所謂超人,不過現在尚無有也。
所以實際上之新類,自其所依照之理之初得實現說,可以說是全新;自其必有所依據於舊類中之事物而始得成為實際說,則新底不能離開舊底。新底包含舊底,繼續舊底,而不是取消舊底。
(九)變通底日新
關於這一點,我們如注意於個體,看其自一類轉變入另一類時,更可有清楚底了解。
我們上面說過:自個體之觀點,以觀其自一類入於另一類之程序;如自此觀點看,則道體之日新是變通底。一個體,在某時期內,可屬於某一類,換言之,即可有某性。經過上述之周期,此個體可入一新類,即有一新性。此新類之是新,可只是就個體說,而不是就宇宙說,因此類不必是於有此個體時方有實際底分子也。此個體之此新性,可以是必須待其以前所有之性之實際地有而後可實際地有者;如此則此個體,即入於較高底類。按以上所述之周律說,此個體,於有此新性或入此新類之時,即入一新周期。在入此新周期之際,此個體即入一新底,較高底類。其所以是較高底,因為此個體於入此類時,必先入其所依據之類,而於入其所依據之類時,不必先入此類也。於入此新類時,此個體雖已脫離舊類,而其所原有之性,已包含於新性之中。此程序是變通底。《易·繫辭》說:「窮則變,變則通。」窮,就一個體原來之周期說;變,就此個體之有新性入新類說;通,就此個體於有新性入新類後,新入之周期說。
依講辯證法者所說,屬於某一類之個體,如發展至一相當程度,則即一變而入於別類。用辯證法所用之名詞說,其發展即入於一新階段。在此以前之發展,系量底改變;至入於別類之時,則有質底改變;用辯證法所用之名詞說,此即由量變到質變。自量變到質變,中間須經過一跳,即是所謂突變。此個體原有之性,是一肯定,即一正。在其脫離舊類之時,此個體對於原有之性必有改變,用辯證法所用之名詞說,此即是否定,亦即是所謂反。此個體既入一新類,有一新性,此新性即又是一正,又是一肯定。此即所謂否定之否定,亦即所謂復。此新性自一方面說,系否定舊性而得者,然非舊性之先實際地有,此新性即不能實際地有。此新性之實際地有,系依據舊性之實際地有而有者。所以自又一方面說,此個體所有新性亦是其所有舊性之繼續,此即所謂合。不過合中雖有舊性,而不即是舊性,此個體經此一周期,入於次周期時,已入於一較高底類矣。
由上可見,辯證法所說事物變化之程序,完全可以上列之十二辟卦圓圖表示之。不過中國以前哲學家,只見及道體之循環底日新,故以為一周期中之事物,即其以前周期中之事物之重現,而無所改變。一否定之後,其否定此否定者,仍與此否定以前之肯定,不異其性。現在我們若注意於上所謂變通底日新,則可知一否定之後,其否定此否定者,與原來之肯定,可相似而可異其性。如此則我們所見雖與以前哲學家所見不盡同,但我們所見,仍可以上列十二辟卦圓圖表示之。
自歷史方面說,中國以前之哲學家所處之社會,是農業社會,其生活是隨天時之轉變而變異。此天時之轉變,如日月之運行及四時之代序等,均是循環底,故其生活上之變異亦是循環底。其所處之社會雖亦常有改變,而社會始終為一類底社會,故以為宇宙間一切轉變,都是循環底。自哲學方面說,則中國以前底哲學家,以為在事物之轉變中,其否定此否定者,仍與此否定以前之肯定為一類。所謂否極泰來,其新來之泰,仍與原來之泰,不異其性。因此遂以為,在人事方面,與其經否而再得泰,不如不經否而保持現在之泰。所謂「持盈保泰」,遂為我們生活的規律。「持盈」以防否之來,「保泰」即守現在之泰也。
近來哲學家所以有進步的觀念,自歷史方面說,亦有其原因,現不具論。自哲學方面說,近來底哲學家,既以為在事物之轉變中,一否定之後,其否定此否定者,與原來之肯定,雖有相似而可非一類。所謂否極泰來,其新來之泰,與原來之泰,雖有關聯而可異其性。一事物於其否極泰來之後,此事物即可入於一新類,得一新性,此新性雖為舊性之繼續,而實比其較高。依此則宇宙間事物之變化,雖若為循環底,而實為進步底。自人生之觀點說,否定不是可怕底,而是可喜底。海格爾之辯證法,所以能為以後革命哲學之基礎,其原因在此。革命為對於一種社會之否定,即對於一社會之某性之否定。經此否定,一社會可有一新性,入一新類,即成為一種較高底社會。此革命哲學之要點也。
(十)「未濟」
《莊子》說:「道無終始,物有死生。」《莊子》所說之道,不必與我們所說同,不過此話我們可以借用。道何以無終始?道是無極而太極之「而」之程序;此「而」是無始無終底,上章已詳。不過照上文所說,道體之日新,如此日新下去,是否可有一時,於其時太極所有之理,俱有實例,又每理之實例俱完全合乎其理?就一方面說,此時是可能有底;不過此時,如其有之,必須經過無限底時間,方能達到;說須經過無限底時間方能達到,即是說事實上永遠不能達到。
為說明此點,我們第一須先注意,太極中之理,是有無量數底。它好比一個無盡藏,隨時取之不盡,用之不竭。此無量數底理,不是同時實現,同時有實例,而是逐漸實現,逐漸有實例。所以必須如此者,因為理之實現,是有層次步驟底。高類之理之實現,必在低類之理已實現之後。例如飛機之理之實現,必在內燃發動機之理已實現之後。此點上文已說。理之實現既有層次步驟,則即需要時間。既需要時間,則無量數底理之實現,必需要無限時間。
一類底事物,必完全合乎其理,然後可謂之完全。此亦需要無限時間。我們於上章說過,一事物之成就,其陽圈中,有許多事物。此許多事物,必需皆已是完全底,然後可為此一事物之完全底陽。有此完全底陽,此一事物方可是完全底。如欲將一房子成為完全底房子,則必需有完全底工程師,有完全底設計,有完全底磚瓦,有完全底木料,有完全底工人,工人又有完全底努力等等。此所謂完全,均是完全合乎其理之義。此已不易。而一房子之陽圈中之各事物,又各有一陽圈,此圈中之各事物又必須皆是完全底。例如欲有完全底磚瓦,則必先有完全底磚瓦工人、完全底窯、完全底燃料等。一磚或一瓦之陽圈中之許多事物,又各有其陽圈。其陽圈中之各事物,又必須皆是完全底。如此重重無盡。如此推下去,若非宇宙間所有事物實際上已大部完全,即不能有一事物完全。然若不能有一事物完全,又決不能有大部分事物完全。所以欲宇宙間所有事物皆完全,需要無限時間。
以上是就一方面說,就又一方面說,各類事物俱完全合乎其理之時,根本上是不能有底,實際底事物,根本上是不能完全底。我們於上文只說一物之陽,而未說其陰。假定一物有其完全底陽,亦必須不遇阻礙,方可使此物完全合乎其理。但其阻礙是不能沒有底。一物之陰不但能阻礙其一物之陽,使其不能永遠繼續存在,亦能阻礙其陽,使其不能完全依照此某物所依照之某理。而且陰與陽是相對底,此某物之陽力量愈大時,則其陰之阻礙亦愈大,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雖不必有一丈,但亦有一尺。舊說以陰為惡,以陽為善,站在一事物之觀點看,固是如此,站在宇宙之觀點看,亦是如此。一某物之陽是使其依照某理者,所以就此事物說,是善;其陰是阻礙其依照某理者,所以就此事物說,是惡。明道說:「事有善有惡,皆天理也。」(《遺書》卷二上)又說:「萬物莫不有對,一陰一陽,一善一惡。陽長則陰消;善增則惡減。斯理也,推之其遠乎?」(《遺書》卷十一)他亦大概有此所說之意。
我們於上章說,我們的實際底世界,是半清楚半混沌。現在又可說,它亦是半完全半不完全。無極而太極即如此一直「而」下去。此「而」是無終底,亦總是不完全底。無論自何方面看,它總是「未濟」。我們若附會《易》,我們於此亦可說,所以《易》「以未濟終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