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 · 第十四章 理智感
定義和論述模式
理智感總是伴隨著我們對經驗的意義的的理解過程。經驗的意義本身是普遍的;因為事物都是相互聯繫的,這種關聯使它們彼此都有了意義。但是,由於這種意義總是以個體意識為媒介而存在的,所以我們才能感覺到意義。事物之間不僅互相表現出各自的意義,而且也對我們表現出其意義。經驗擁有一種意義,這不僅因為事物之間是相互聯繫的,而且還因為它與我們自己也是相聯繫的。因此,經驗不僅是一種知識,也是一種情感;因為情感的最終定義是指它與自我的緊密聯繫。事物之間的關係對於我們是有價值的,而情緒經驗中與價值有關的那種因素就構成了理智感。下面我們將首先介紹理智感的一般特徵;其次,介紹理智感作為一種向外的能量,它是行為的驅動力;最後,介紹理智感客觀的一面,即理智判斷。
1.理智感的一般特徵
理智感不應被看成是一種偶爾發生在經驗中的特殊情感形式。沒有哪一種經驗不包含在某種關係中,因此,沒有哪一種經驗不涉及理智感。看看經驗的內在或主觀的一面之後就會發現,我們全部的心理活動就是一連串的理智感。有些人看不到意識的客觀方面或普遍性,因而就容易把自我還原為一系列的情感。由於意識是我個人的所有物,所以所有的意識都是情感。知覺、記憶、想像、思維以及直覺,所有這些心理活動都是情感,因為它們都是我獨特的不可分享的意識狀態。
任何存在的知識都會消融於情感的媒介中。認識不僅是一件具有客觀關係的事情,而且對我也具有價值。認識和我之間具有不可描述的絕對的個體聯繫,因此你可能也知道我所知的,但我的知識不可能成為你的知識。每種意識的內容可能都是完全相同的,但它們的形式在不同的個體那裡是截然不同的。因此,情感也不是一種偶爾發生在意識中的心理活動。它是所有意識的個體的一面。由於所有意識都擁有某種內容即客觀關係,所以所有的情感中也必定包含某種理智元素。
理智感的分類
所以在這裡,我們不可能詳盡地討論所有的理智感。它的範圍遍及經驗的所有領域,因此我們所能做的只是找出一些基本分類,雖然不能盡述,但也不至於歪曲。我們根據情感的起源把它分為:1)起源於獲取認識的過程;2)起源於認識的擁有。一般而言,這種分類與按照理解和保持對認識進行劃分是相一致的。有些情感起源於我們學著認識世界的過程,而另一些情感則起源於這種活動的結果,即把認識組織到我們的心智結構當中。
(1)獲取認識的情感
這種獲得感與我們前面討論過的形式化情感非常接近。不同的是,前面我們把形式化情感看作是在獲取認識過程中認識獲取活動的內在方面,而現在我們把獲得感看作是表達了已有認識的內在方面。獲得感可以被看作是通過聯想、分離或者注意而和已經獲得的認識相聯繫的。聯想會產生習慣感;分離會產生驚奇感;注意則會導致相似感或差異感。
①聯想的功能是機械的,它使聯結變得習慣化和自動化。通過聯想而獲得認識的過程所產生的情感,就是習慣感。大多數情況下,由聯想所掌管的心理過程擁有一種冷峻的情緒活動。只有在慣常活動中,這樣的心理過程才是舒適的,而且如果沒有出乎意料的情況,絕對不會有不愉快的情緒。
②分離感。當認識的機械聯想被打破,隨之而來的情感必定發生改變。聯想的重複次數足夠多時,就會變得固定下來;它成為我們心智裝置的一部分。我們可能不會期望同樣的關係一直繼續下去,因為期望假定心智和經驗之間存在一種積極的關係,但我們總是想當然地認為關係會繼續下去。當打破這種規則的任意一種關係出現時,人就會被動地產生一種驚奇感。在情緒上而言,時常能感到驚訝的情感比那些一成不變、機械聯想的情感要新鮮和健康得多。
未發展的和不正常的情感
正如古希臘天才醫生泰奧弗拉斯托斯(Theophrastus)所說,一個粗人不可能被偉大的真理或美麗的雕像所感動(因為他不可能真正看到),但是他能花上連續好幾個小時觀看一頭牛的活動。這都是因為情感未能得到發展。同樣,還有一種不正常的情感,但兩者的實際結果並沒有很大差異。這種情感就是無動於衷(nil admirari),它是指天上地下都沒有什麼可奇怪的,好像一個人已經經歷了一切。當情感的正常客觀化停止了,或者過於沉迷自我的經驗時,就會產生這樣的心境,直至產生新鮮情感的能力全部都被摧毀了。
轉向內部的情緒完全沉迷於自身,由此帶來的結果不是變得玩世不恭或無動於衷,就是無休止地尋求新鮮的事物以刺激已經倦怠的情緒。假如一個人違背了他的存在法則,僅僅依賴於自己的情感,而且摒棄了這些情感所從屬的客體,那麼他的情感力量就會逐漸消失,進而放棄他自己的目的。這是一種情緒性自殺。也許再也沒有哪個時代像現在這樣流行這種不健康的情感狀態了。對於一個人而言,唯一的解決方法是放棄自我,使他自己專注於某個客體。所產生的情感並不是因為這種專注而出現的,也不是由於放棄自我的緣故,而是因為客體而產生的。真正的情感就像真正的認識一樣,必定是完全客觀而且普遍的。這種說法和前面的觀點——情感是自我的內在而且主觀的一面——是不衝突的,因為真實的自我不是在它自己的私人狀態,而是在宇宙萬物中才發現了它自身的存在。儘管自我確實擁有一些私人狀態,但它只是因這些狀態具有普遍價值的緣故才去注意它們。這些私人狀態並不是因其自身而存在的,因為宇宙是通過它們來凸顯其意義和價值的。
③關聯感。注意的特殊功能在於統一和區分。因此,我們心理經驗的一致和不一致都伴隨著關聯感。每一次的認同都伴隨著一種特殊的滿足感,這種情感結合了和諧感和心智通過認同而產生的寬廣感。如果心理經驗完全不同而且差異非常明顯,那麼產生的那種情感就會與滿足感很相似。當以前模糊雜亂的認識變得確定,並得以嚴格限定,我們就會體驗到一種情緒。這種情緒結合了兩種情感:一種是前面說過的清晰的形式化情感,另一種是因達到目的所產生的情感。因為所有的注意都指向自我的發展,所以自我有一個想要達到的目的,而且達到目的的過程具備它自己所特有的滿足情緒。所以,有多少種關係,就有多少種形式的關聯感。然而,還有一種獨特的情感,叫作智慧(wit)感。當看起來似乎完全不同的觀念得到認同時,智慧感才會產生,並且伴隨著突然感和驚奇感。如果認同過程是經過推理而實現的,那麼就不會產生智慧感。智慧感是直覺的閃現。
(2)已有認識的情感
不僅僅在獲取認識的過程中伴隨著情感的產生,在認識的獲得和保持過程中同樣伴隨著情感的出現。這種情感的特徵形式表現為一種擁有感和力量感。它還可能退化為另一種形式,即因為認識而產生的在政治權力和社會地位上顯得比別人優越的情感。但這種情況僅僅當情感本身被作為目的時才會發生。通常而言,這是一種我們擁有自我時的感覺,此時,我們不再被外物控制,而是成為自我的主人。這是一種我們逐漸擁有與生俱來的權利所產生的情感。據說,教育的最大優勢在於使人不會被輕易欺騙。換句話說就是,情緒來源於認識組織到自我中去的過程,這種情緒是一種自我擁有感、自由感。
理智感的衝突
我們的生活是一個不斷累積的實現過程,而不是已經發展完善。它是一種成長,而不是已獲得的存在。因此,理智感之間就會產生衝突。只要我們已經掌握了構成認識素材的關係,並把這些關係組織到我們的心智結構當中,那麼就會獲得前面提及的滿足感以及自我擁有感。不過,這些關係與我們未知的其他關係有機地聯繫在一起。因此,我們就會產生不滿足感和限制感。換句話說,假如把世界分成兩個部分,假設任何關係都不必然與其他關係相連接,那麼作為一個系統的不同部分,上述情感也就未必會出現。然而,事實上所有的關係都是系統地連接成一個整體的,所以每種已知的關係都和未知的關係有著或多或少的聯繫。因此,理智感必然伴隨著無知感,除非你掌握了整個知識的有機系統。
無知感
因此,無知感與認識感有著密切的關係。認識的情感是一種實現了的自我的情感;而無知感是一種還未實現的自我的情感。前者是客觀而普遍的自我的情感,一般以個體的形式存在;而後者則是這種普遍自我還未實現的模糊且不確定的情感。比如,動物可能是無知的,但是我們不會認為它們能意識到這種無知,除非我們能證明動物具有自我意識。無知是存在於我們天性中的分離感或衝突感。
我們必須將無知感(feeling of unknown)和不可知感(feeling of unknowable)區分開來。後者是對完全與自我無關的事物的情感,因此在心理學上是不可能的。而無知感是對未知事物的情感,它是自我的情感,只是自我情感還不夠完善。不可知感只在我們能夠完全超越自身時才有可能存在;而無知感是可能的,只要我們超越了當前的存在,並認識到我們真實的存在還未得到完全實現。因此,無知感的真正功能是作為後續行為的一種刺激物,而不可知感卻只能阻礙所有的行為。由此,我們自然地轉到我們的第二個討論主題。
2.情感是理智行為的動力
像所有的情感一樣,理智感的形式也表現為它對客觀事物的興趣。理智感是指向外部的;它只有在自我向外的活動中獲得滿足。從這方面來說,理智感也就是好奇(wonder)。好奇是人的情緒天性在客觀世界面前所自發產生的一種狀態。作為一種純粹個人的情感,這種情感是完全不能被外人理解的。好奇是個體最初也是最終的表達方式,因為它發現了一個完全不同的世界。若受到不好的教育或者自我放縱,這種好奇心可能會削弱;但不可能完全消失,除非所有認識的動力都被消除了。好奇心不可能完全消失,因為在客觀世界面前,心智總是在尋找其自身真實的存在。好奇就是心智對客觀世界的情緒流露。如果完全喪失了好奇感,那心智也就喪失了普遍化和客觀化的感覺;這樣,個體沉迷於滿足他自己的主觀世界,這相當於理智自殺(intellectual suicide)。
好奇和驚奇
下面將介紹好奇和驚奇(surprise)的區別。驚奇是心靈在面對與原來已經建立的聯結相牴觸的規則時體驗到的情緒。好奇是面對所有客觀規律時體驗到的情緒。當我們原本期望在某個地方看到一幢房子卻只發現一片廢墟時,我們就會感到驚訝。而不管是看到房子還是廢墟,我們都會產生好奇的情感。這也就是說,這兩種情況都是對我們智力的挑戰。我們發現有一種需求讓我們的心智去探索那裡存在著什麼以及它們為什麼存在。我們長大後逐漸習慣了周圍的環境,可能僅對那些讓我們非常驚訝的事物感到好奇。不過,心智的正常健康狀態應該是對所有的事物都很好奇,不管這些事物是熟悉的還是新奇的,直到我們掌握了它們的意義並且感覺特別舒適。
好奇和認識
好奇是使人超越自我的主觀狀態的唯一動力,由此,人們積極尋求與世界的積極聯繫並獲得其意義。因此,毫不奇怪,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都宣稱「好奇是科學和哲學的源泉」。的確,好奇是所有知識增長和發展的源泉。它不僅是科學的原動力,也是科學的持久推動力。普通的心智通常僅把熟悉的特性作為事實的充分證明,而科學的心智則是出於好奇,僅把熟悉的特性作為附加的原因。我們大部分人都習慣於認為經驗事實僅僅是「事物就是這樣」,這個原因就足以解釋它們為何如此。而科學的心智則繼續探尋它們為何如此,努力發掘它們的意義。據說,鑑別天才的最好測試就是看他是否具有對我們已熟知的事物感到好奇的能力。
無私心與好事心
好奇也就是認識到客觀事物不僅僅限於其自身的存在,而且對我們有著重要的意義。因此,好奇是我們去探究事物的意義的動力。好奇感的廣泛發展就構成了無私心(disinterestedness),它是所有研究活動的必要條件。好奇是心智的向外活動,必然要求摒棄所有純粹主觀的和自私的興趣,而且要將自我完全投入到客觀事物上。好奇是對知識的熱愛;而知識必然是客觀的和普遍的。如果僅僅為了個人的興趣,那好奇必然受到損害。如果活動不是為了客體而發生,而是為了滿足個人的好奇心,那此時我們擁有的就不是無私心,而是好事心(curiosity)。這種情感與它和客體的連接分離開來,成為意識中獨立的存在。這就是為什麼好事心這個詞雖然與好奇同義,但卻是個貶義詞,因為它是採用個人化形式的好奇。
不正常的情感
這樣看來,好事心是一種不正常的情感。然而,理智感有可能產生更多的不健康的形式。例如,如果知識的獲得是為了滿足對名利的追求,或者是為了炫耀和權力,那麼我們的情感就是不健康的。更微妙的例子是十九世紀與眾不同的弊病——對文化的熱衷。當情感不是指向客觀事物,而是客體事物的知識所引發的心理狀態時,人們就會因心智本身的發展而產生一種對知識的熱愛。此時,人們為了拓展自我而去獲取知識。我們精神力量的文化本身就是目的,而關於客觀事物的知識只是這個目的的副產品。這種理智感與它在整個生活中的功能是相分離的,它在意識中獲得了一個獨立的位置。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這種嘗試擊敗了自我本身。發展自我的唯一途徑就是使之變得客觀化;而達到客觀的唯一途徑則是放棄個體自我的興趣。自我修養(self-culture)剛好顛倒了這個過程,它試圖把自我客觀化或者把知識作為僅僅滿足這些個人興趣的手段。結果,個體永遠不可能真正超越他自己。
3.情感的客觀方面
儘管前面已經提到過這些假設,但在這裡我們還是簡單地複習一遍。首先,理智感是所有認識活動的內在一面,是以個體意識為中介的客體及其關係。其次,理智感——比如好奇——是理智活動的動力,也是努力理解客體的意義的奮鬥源泉。因此,不管從哪個方面來看,情感都是和客體相連的。我們現在將簡要探討這種連接的過程。
預感
所有的智力活動都指向某一個目的。然而我們並不知道這個目的是什麼;假如我們知道,那就不必經歷一番心理過程來達到這個目的。然而,想要達到這個目的,就必須將我們所有的思維都指向目的;我們必須根據這個目的來選擇和拒絕心理素材。因此,目的是以情感的形式存在於心智當中的。我們不知道它是什麼,但我們隱約「感覺到」它是什麼,而且我們會選擇那種被感覺為與目的相一致的素材,而拒絕那些不協調的。所有的智力過程通過情感所表現出來的指向性,通常都被忽略了,但實際上這種指向性是最基本的。我們的認識賦予情感以明確的形式,並將它們投射出來。認識試圖用一部分情感來表現它自己。在這個嘗試中,我們把引導情感的那種因素稱為預感(presentiment),它在這裡的意義比一般情況下更為廣泛。
直覺
有一種情感,它在智力還沒有對事物進行認同或區分時就已經被預先掌握了,我們稱之為直覺。直覺使人能感覺到真理的方向,能夠模糊地預測真理的一般性質以及達到這個目的所必經的途徑,它是鑑別天才的可靠標誌之一。直覺不受制於任何規則,而僅僅屬於個人,因為它是一種情感。直覺是不可傳授的,然而一旦目的達到之後,意識就有可能通過反思而得出達到目的的途徑和過程。可以發現,經過一系列思索從而達到目的,情感就變得可控了。
情感和邏輯
因此,情感一旦經過反思批判而具體成為智力命題時,它就導致了邏輯規則的產生。作為一門研究的科學,邏輯建立在對智力的實際探索的基礎上,而智力又是受情感控制的。邏輯是反思的、批判性的,而不是直覺的、創造性的,因此它是可以被傳授的;不過,發現新的真理的過程仍然是不能被傳授的。邏輯永遠跟在發現之後,而不是先於真理的發現。總之,邏輯僅僅是把最初的情感一般化、具體化。判斷是一種預先感覺到「事物是如此這般」的投射,而邏輯只是根據情感形成預測時的運作方式來對各種思維過程進行總結。
第14章注釋
馬蒂諾:《倫理學理論種種》,第二卷,第141—154頁;貝恩:《情緒與意志》,第199—209頁;馮特:《生理心理學綱要》,第二卷,第347—352頁;納赫洛夫斯基:《情感》,第157—162頁;施特倫貝爾:《心理學綱要》,第271頁及其後的內容;貝內克:《心理學大綱》,第一卷,第227—262頁;佩雷:《搖籃中的教育》,第35—72頁;詹姆斯在《心智》第四卷第317頁關於「理性的情感」的論述;薩利:《心理學》,第521—53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