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 · 第十三章 性質化情感的發展
與形式化情感的區別
前面所討論的情感都是它們伴隨的活動形式的結果,而不管活動的對象是什麼,除非活動對象對活動形式存在影響。我們幾乎會對任何事物感到困惑、煩悶或者焦慮。但是,當以這種方式來探討情感時,我們忽略了如下事實:活動總是因某種對象而引起的,並且總是指向那個對象。具體而言,沒有所謂純粹形式化的情感;沒有哪一種活動不包含某種內容。自我在實現或者發展它自己時採取的並不是空洞的方式,而是明確、具體的模式。我們的活動是由於我們經驗範圍內的對象所產生的,因此,所激起的情感必然和這些對象有著緊密的聯繫。對象和情感不可分割;它們是同一個意識活動的不同因素。
與統覺的聯繫
我們有時在談到情感和對象之間的這種關係時,似乎把它歸結為情感和喚起情感的對象之間的聯想規則。然而,實際情況並非完全如此。情感和對象的連接並不是外部連接,而是一種內部的緊密連接;情感是指向對象的情感。情感融入到了對象當中。所以,我們通常說食物是可口的,光線是宜人的;或者在更高級的形式中,風景是美麗的,行為是正當的。我們會自發地為對象賦予某種特定的價值感。情緒是如此,認知活動亦是如此。當自我把它過去的經驗加入到一種對象中之後,這種對象對於我們的智力活動就變得重要起來了。但是,由於過去的經驗並不是蒼白的心智活動,而是徹底地塗上了興趣和價值感的色彩,所以情緒元素也被加到了對象中,並且變成了對象的一個組成部分。對於自我而言,對象變得充滿了價值,而且其中的價值也是自我所賦予的。在統覺中,自我必須使它自己客觀化,這是心智的一種普遍規律。所以,世界就變成了由既擁有智力價值又擁有情緒價值的對象所組成的集合體。
純粹情感和興趣
於是,我們可以對純粹的情感和發展了的情感——興趣——進行區分。純粹情感是一種處於分離狀態的心理感受。刺傷會讓我們感到疼痛;突然的聲響讓我們驚嚇;一幅美景會讓我們欣喜;一種廣泛的哲學觀念或者宗教觀念讓我們醒悟。在這些例子中,我們考慮的是疼痛、警覺和高興等情感,而不管這些情感之間的連接。這就是純粹的情感。然而,情感總是和喚起情感的對象以及伴隨著情感的行為整合在一起的。這種整合越輕微,那麼情感就越感覺化(比如刺痛感),而這種整合越重要,那麼情感也就越高級。一種情感只要它不再是孤立的,而是和知識的對象以及行為的觀念聯繫起來,那它就變成了興趣。興趣包含三種因素:第一,作為一種情感,興趣意味著自我的某種興奮,而興奮當中包含著滿足;第二,這種滿足並非存在於純粹情感中,而是存在於與情感相連接的活動當中;第三,這種活動與某種對象有關。純粹的情感會在它自己身上消失殆盡,而興趣總是指向某種對象。我們總會對某些東西感興趣。在活動中,興趣必定會讓我們超越情感。
性質化情感的種類
所以,有多少種與經驗的擴展相連接的對象,就有多少種性質化情感。我們對金雀花的情感和對玫瑰的情感是不同的;對幾何命題的情感和對光譜的情感是不一樣的;對阿比西尼亞的情感和對我們自己國家的情感是不同的;而對亞歷山大大帝的情感和對我們最親密的朋友的情感也是不一樣的。每一種情感都與自我有著不同的關係。這就好像是,我們在每種情感中發現了自我的不同層面,而如果不是自我的不同層面,那麼就肯定是自我對一種對象的投入比另一種要多。所以說,有多少種知識對象或者行為目的,那麼就有多少種不同的性質化情感。
對性質化情感的論述模式
不過,我們還是可以在情感的興趣特徵上來對情感進行一般的分類。首先,根據對象或大或小的範圍,我們可以根據興趣與這些對象的連接來對興趣進行分類。由於我們的觀念逐漸占據了越來越多的範圍,所以與它們相結合的情感也就擁有了一種相似的範圍。純粹的情感因為分離而顯得特殊,而興趣卻通過與觀念內容的連接而變得非常普遍。此外,純粹的情感必定是模糊的,因為它和心智之間沒有任何明確的關係。然而,每一種行為都必定會使事物成為焦點。看到一朵漂亮的花,會喚起一種模糊或分散的情緒波動,這讓人想把它畫下來或者對它進行科學分析。通過這些相關的活動,與之相連的情感將會獲得一種有限的、不同的特徵。其次,興趣是被限定的情感。因此,我們將研究性質化情感的發展:1)變得更普遍的過程;2)變得更明確的過程。這是情感發展的正常路線。不過,情感也會出現各種變化,所以我們還將討論:3)不正常的情感;4)情感的衝突。
1.情感的普遍性發展
我們最初的情感可以被稱作為純粹的個人情感,這裡的個人僅限指人的有機體。正是這種情感,伴隨著各種形式的願望、肌肉運動以及眼耳等的身體活動。但是,自我並不僅限於身體。自我擴展了它自己,隨著每一次的經驗而變得更加寬廣和深遠;並且,隨著自我的每一次擴展,必將會使情感範圍相應地增大。我們必須對情感發展的幾個方面進行研究,在這裡我們將探討:1)情感的拓寬;2)情感的加深。
(1)情感的拓寬
如前所述,我們最初的情感都是和身體活動相聯繫的,也就是感覺情感。情感拓寬的第一步是通過:
①情緒的轉移。一種統覺行為中的所有活動,都會染上一層情感的色彩,而這種情感是直接而且內在地屬於這一行為的唯一因素。小孩在得到食物時所體驗的愉悅在開始時只是純粹感覺性的,後來才慢慢地擴展到他的保姆、餐具等事物身上,也就是說變得有些客觀化了。愉悅不再是純粹個人化的了。小孩不會從保姆身上感受到愉悅,因為保姆只被看作是他因吃到食物而感到愉悅的來源而已。但是,由於小孩的經驗範圍不斷擴大,以至於逐漸包括保姆在內,這時情感就本能地轉移到保姆身上了。同一種行為中包含的因素逐漸增加,會使得情緒不斷地擴展,而且這種擴展是沒有限制的。當情感涉及某些令人回憶的東西時,結果當然是瑣碎和偶然的;但是如果行為的各種因素之間存在某些必然的內在聯繫,那麼結果就會是重要而且持久的。例如,小孩對他父母的情感,就主要是因為情感通過轉移而擴大的結果。父母與小孩在所有生活方面的連接都是如此親密,以至於幾乎每一次情感經驗都會轉移到父母身上。
②情感的象徵。最初,情感轉移到了喚起情感的統覺行為所直接包含的那些事物上。然而,隨著情感的發展,它逐漸轉移到與之相連的象徵性事物上了。「家」這個字就象徵著非常豐富的情緒。看到旗幟會喚起最深刻和最真摯的愛國主義情感;而十字架則會激起非常深厚的宗教情緒。在這些例子中,並不是因為知覺行為所包含的因素導致了情感的直接轉移。情感的轉移是由於想像活動的觀念化行為而產生的。正如任何一種理智概念都傾向於表征為具體的感覺形象一樣,我們最深的情感也集中於那些具有象徵性而且把模糊而零散的情感統一起來的對象。於是,我們生活中的所有熟悉的事物都或多或少地擁有了情緒價值,而只有當我們經驗的變化使這些價值表現出來時,我們才意識到它。
③普遍的情感。然而,通過這種運作而產生的情感,仍然或多或少是偶然的。這些情感的擴展超越了直接自我而變成了客觀自我,並且擁有了更普遍的關係。但是在很大程度上,它們所採取的特殊形式仍然主要取決於經驗的非本質元素。於是,儘管自我在其自身的發展過程中與那些承載了過多興趣的對象產生了聯繫,但是這些特殊的形式對於自我的發展是完全沒有必要的。不過,如果沒有這些關係,那麼心靈將永遠得不到發展和實現,而只是一系列潛在的能力。換句話說,經驗擁有普遍的本質領域,在這個領域當中,自我要成為一個自我,就必須找到它自己。於是,普遍的情感就產生了許多種類型。
普遍情感的種類
一般而言,我們可以說如果自我與事物和人沒有關係,那麼它就不會得以實現。並不是說自我通過這些關係而實現了它自己,而是說自我的實現採取了這些關係的形式。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已知事物的世界是自我的客觀的一面。但是,在事物的世界中自我並沒有找到完全顯現的自己。事物的世界至多不過是事物,而自我是一個人。的確如此,沒有事物將不會有發展,但是它們不能提供完善的發展。完善的發展只有通過個人之間的關係才能實現。只有在一個心靈中,心靈才會發現它自己完全地得到了反映;只有通過與有意識的個體的關係,一個人才真正地變成了一個有意識的個體。由於情感總是自我的情感,它通過活動促進或者阻礙自我的發展;而且,由於自我是通過它與事物和人的關係而得以發展的,所以存在兩種形式的普遍情感:非人際情感與人際情感(或者說社會性情感)。
非人際情感的劃分
非人際情感可以分為兩種類型。根據與所實現的心智的關係,客觀世界可以被看作是現實的或者是觀念的,因此就產生了理智情感和審美情感。有些情感來自我們希望獲得理智滿足的願望;而另一些情感則是因我們想要得到審美滿足而產生的。後面將會對這兩種情感作詳細討論,所以這裡只需要表明:這兩種情感並不是分屬不同的領域,而只是同一個領域的兩個方面而已。我們感覺到對象擁有某種意義,而且激發我們去尋求這種意義;也就是說,對象之間存在著相互關係。聚集了對象之間的相互關係的情感,就是理智情感。我們也可以感覺到對象包含了美,並且激發我們去追求美和創造美;也就是說,我們感覺到事物和觀念之間存在某種關係。對象與觀念的關係——而不是對象之間的關係——所聚集而成的情感,就是審美情感。
普遍情感的特殊形式
後面將會對理智情感、審美情感、人際情感的具體形式進行探討。現在我們主要考慮這樣的事實,那就是,這三種情感是情感拓寬過程的三個漸進階段。在理智情感中,我們超越了感覺的直接呈現;我們或多或少地超越了自我和被自我將情感轉移、映射、反映到其身上的那些對象之間的偶然關係;我們捲入了那些因對象之間的相互連接而產生的情感,正因如此,這些情感和個體的自我沒有直接的關係。理智情感是由自我的普遍一面的發展所產生的。在審美情感中,我們超越了自我的普遍層面,並且感受到我們的經驗與觀念之間的關係。其中,這種觀念被認為是普遍的、永久的,而且不會受到個體願望和衝動的影響。自我發現它自己在那些剛開始似乎是非自我的對象中得到了實現。審美情感超越了它在感覺呈現上的直接經驗的限制,並且轉移到了一個持久而獨立的關係領域當中。審美情感也很明顯地超過了理智情感,因為價值感直接地包含於所有的審美經驗中,而理智經驗中則沒有。
社會性情感
在社會性情感里,我們把自己的私人生活融入到了更廣泛的社會生活中。而且,當這樣做的時候,我們大大地超越了我們的直接自我,從而以最廣泛的形式實現了我們的存在。在認識活動中,我們理解了客觀世界;在審美知覺和創造中,我們理解了觀念價值;而在社會生活中,我們讓人際關係和精神關係變成了我們存在的一種元素。於是,在任何真實的層面上,我們才過著一種成熟人格的生活,經驗領域才是最寬廣的,並且和它的情緒層面最為不同。
最終,情感在宗教情緒中找到了它完全普遍的表達,而宗教情緒是自我在一個完全實現了的人格中的發現或實現。這個完全實現了的人格把真(所有客體關係的完全統一)、美(所有觀念價值的完全統一)和善(所有個人的完全統一)都結合起來了。伴隨著宗教活動的情緒,也伴隨著我們自己完成的活動,自我得到了實現,並且在上帝那裡找到了它的真實生活。在感覺情感中,我們發現我們的自我在機體過程中得到了表達;在理智情感中,我們發現我們的自我在世界的客觀關係中得到了表達;在審美情感中,我們覺得我們的自我表現在觀念價值中;在社會情感中,我們發現我們的自我表現在人與人當中;而在宗教情感中,我們發現我們的自我表現在上帝中。我們感覺到我們的自我得到了最終的普遍實在的認同。
(2)情緒傾向的加深
情感普遍化過程的第二個元素,就是情感的加深。情感不僅通過擴展其經驗範圍而更加廣泛了,而且在強度上也加深了。小孩的情感是變幻無常的,而且十分表面化。他們很容易興奮,但也很容易安撫或轉移注意力,而且缺乏穩定性。情感的集中和注意力的集中一樣,它們與小孩都是格格不入的。然而,每一個成年人都會擁有深深建立起來的持久的情緒反應模式。成人既有情緒特性,又有理智特性。並非所有事物都會激起同等的情感;有些事物相對比較淡漠,而另一些則會對人產生深刻的影響。情感回到了它自己身上,並且形成了一種傾向。
情感變深的過程
下面考慮情感變深過程中的一些步驟。首先,情緒在特定的方向上有一個逐漸增強的適應過程。每一項活動都對器官在特定方式中的運用進行修正,並且使它在某個條件下能夠更加容易地在相似的方向上再次發揮作用。注意或記憶行為在剛開始時也很難,隨著不斷重複才變得容易了。所以,情感也會按照慣例中的方式來運作。情感剛開始時是分散而膚淺的,後來把它自己慢慢地聚集起來,從而變得集中和深化了。後來,在這個方向上喚起這種情感只需要很小的刺激。一直對他人採取惡意行為的小孩,他常常會發現,強度逐漸減弱的挑釁也足以引發對方的憤怒了。仁慈、悔恨或其他情緒特徵都是如此。
情緒的傾向
通過反覆的經驗,情感的強度加深了。這種發展帶來的結果是,我們形成了某些固定的情緒反應模式,這些反應模式為我們的人格塗上了一層情緒色彩。正如在理智活動中一樣,反覆出現的統覺行為不僅使得同樣的行為更容易再次發生,而且還促使了統覺器官的形成,其中統覺器官總是傾向於理解本質的經驗而不是其他經驗。情緒活動也是如此,所以情感也會沿用所有的情緒都傾向於採用的表達方式。個體形成了傾向(disposition),即情感的器官。個體的情緒活動在特定的方式中變得具有了組織性。情緒傾向處於意志的控制之下,服從於特定的行為模式;正是這些情緒傾向構成了性格。
觀念化和保持
很明顯,情感的拓寬是與統覺的觀念化活動相對應的,而情感的加深則類似於保持。由於情感擴展了更加廣泛的客體經驗,所以它變得寬廣了;而情感之所以變深,則是因為它回到了自我或者主體身上,並且成為情緒結構的組成部分。與理智過程一樣,這兩種過程是相互關聯的。每一種過程想要獲得發展,都需要另一種過程的存在。宗教情感和道德情感是所有情感中最廣泛的,而且也是最深刻的(如果這兩種情感是衷心的話)。由於它們是最廣泛的,所以從某種程度上講,沒有哪一種經驗中不包含它們。結果,執行的每一種行為都在特定的方向上以某種方式增強了這兩種情感。情感的加深和加強是以其廣泛性為代價的,當一種狹隘的情感被詳細考慮並且被置於突出的位置時,就會促使情感和我們的本質變得分裂開來,並且導致不健康的性格和行為。健康的情感只有當它擴展的時候才會加深。
2.情感的明確發展
隨著情感在廣泛性和深刻性上的不斷增長,它的明確性——內容上的明晰性——也得到了發展。情感在還未得到發展時是極為模糊和分散的。然而,可以看到的是,情感在明確性上的發展取決於它與意志、與行為目的之間的連接。通過與情感的連接,對象不斷地變成了引發行為的根源。這個過程作用於情感,並且使它變得更加明確。剛才我們已經看到更加廣泛的經驗是如何進入情緒領域的。現在,我們必須明白,當情緒領域中包含更加廣泛的經驗時,它們促使情感變得具體化或者組織化了。
例證
比如,一個小孩第一次吃到橙子。這一行為使他的機體得到了滿足,從而產生了愉悅。因此,這種愉悅就構成了他對橙子概念的一個組成部分。但是,現在的這種觀念——認為橙子會帶來愉悅——變成了未來行為的一種激勵。於是,得到橙子和吃到橙子就變成了行為的動機。結果,機體的愉悅感在開始時本來是極為模糊的,現在也變得明確了;它因這種特定的行為而集中起來了。在我們全部的情緒活動中,情感對它自己進行區分,並且按照這種方式而變得互不相同。在我們的精神活動中,沒有哪一種活動像情感這樣難以理解、難於捉摸,當然是指那些還沒有通過與具體的行為目的相連接而變得互不相同的情感。
興趣的差異
於是,就出現了興趣的差異。來到我們經驗中的每一種對象都擁有某種情緒色彩,它要麼對經驗有積極作用,要麼對經驗產生阻礙。每一種客體都會獲得一種它自己所特有的獨特興趣。前面我們已經討論過這些興趣可能採取的不同形式(第254頁)。這裡需要額外提到的僅僅是,只要一種事物變得有趣,那麼它也就成了行為的目的。一般而言,它可能是食物,也許是某種具體形式的食物;它可能是力量,不管是身體力量還是政治權力;它也可能是金錢、名聲或者影響力。而且,這些目的中的每一種又都可以分為幾千種更加具體的形式,這要取決於個體自己。當目的變得越來越具體的時候,與之相連的情感也變得越來越明確了。
明確情感的兩種形式
對於情感的差別,可以按照它們與行為的具體目的之間的連接,將它們分為兩種形式。由於與經驗相連的情感既可能是愉悅的,也可能是痛苦的,所以行為的目的可以被認為是個體所希望的或所討厭的。於是,情感將它自己定為喜歡和不喜歡、愛和恨兩種形式。任何一種事物都可能變成令人喜愛或者憎惡的對象,儘管「喜愛」和「憎惡」這些詞彙通常限指那些更高級的事物。用於描述情感與具體事物之間關係的一般詞彙,叫作感情(affection)。因此,我們對來到我們經驗中的每一種元素都擁有某種感情。單獨的愛或者喜歡是一種積極的行為驅動力;它傾向於創造出滿足感情所需要的事物。恨是一種破壞性的行為動力,並且會衍生出許多種阻礙自我實現的方式。
明確性和普遍性
對於經歷的事物,除了外在而偶然的感情來源之外,我們還可以認識到某些一般的喜好模式,這些一般的喜好模式是通過情感普遍性的發展而慢慢固定下來的。普遍性並非僅僅意味著範圍的擴大;它是指情感與自我有了更加緊密而廣泛的關係。普遍性意味著自我的興趣增加了,從而認識到越來越多與自我相一致的東西。因此,情感普遍性與情感明確性的發展不可能是相互對立的。由於我們的情感與心靈更廣泛的發展是相一致的,所以我們的愛恨、我們的感情,都變得更加明確了。沒有人會把愛說成非常具體的、滿足狹隘的自我活動的機體活動,比如吃飯和喝水。一個人對一件藝術品的愛和他對一個幾何命題的愛是截然不同的,而且他對一個人的愛比上述兩者都要多;然而,愛的唯一完全的具體對象,只能是完全的理想自我,也就是完全普遍化的人格,即上帝。因此,需要注意的是,必須把情感的明確性與情感的強度相區分。通常情況下,情感越強烈(比如說一種欲望),那麼情感也就越不明確。
愛是一種完全性質化的情感
我們在本章的開頭部分就討論過,性質化情感是在自我的客觀化過程中產生的;它是這種客觀化過程內在的一面。因而,情感必定會呈現出喜歡或者愛的形式。喜歡在本質上是一種積極情感;它是心靈向外在客體的投射。喜歡是直接自我或者個人化自我的中止,並且它取決於那些超越了直接自我的東西。最低級的喜歡差不多是這類的——比如對食物和水的喜歡,因為這些對於身體的維繫和發展是必需的;喜歡的對象也可以是未能馬上得到的東西。然而,當我們的喜歡程度增加時,事實就變得更加明顯了。它找到了一個完全的例子,那就是道德和宗教的愛要求人們完全放棄他特有的主觀興趣,而獻身於被認為是永恆且普遍的、完全客觀的自我。
3.不正常的情感
在討論具體形式的性質化情感之前,我們有必要考察不正常或者病態情感的基本原理。所有自然的健康情感都是專注於客體或行為的。健康的情感從來不會在意識中擁有獨立的存在,即便是感覺情感也是非常專注的。吃橙子帶來的愉悅似乎變成了橙子的一部分。我們並沒有意識到我們從健康的身體存在和活動中產生的愉悅感(第234頁),但是這種愉悅正是生命本身的感覺。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所有其他的情感都圍繞著某些對象,它們要麼專注於這些對象,要麼以感情的形式變成行為的驅動力。馬蒂諾(Martineau)曾經說過,情感是生命整體的純粹功能。倘若想要將情感從生命整體中拆分開來,使情感依存於某種特別的秩序,就不可避免地會受到懲罰。
自我意識的情感
因此,當情感不再專注於對象或者行為目的,而是在意識中獲得了獨立的存在,那麼情感就是不健康的。我們在生病或者身體勞累的時候就能明白這一點,因為在這些例子中我們只意識到機體情感的分離存在;此外,我們在更為高級的情操中也能看到這種情況。正常情況下,知識的情感專注於理解客觀事物;審美情感專注於創造或者構思美麗的事物;道德情感則專注於感情所引發的外在活動。簡而言之,正常的情感在激起這些情感的事物中擁有真正的價值,或者僅僅作為行為的驅動力而存在;正常的情感促進了行為。除去這些情感之間的聯繫之後,當個體不合理地意識到情感將他看作一個個體的參照時,這些情感就會促使「自我意識」(此處指其負面意義)的產生。正如我們已經知道的那樣,自我意識在觀念和行為中得到了客觀化;而且,只有當情感與其恰當的客觀而又自主的狀態相分離,並且變成意識中的獨立因素時,「自我意識」——標誌著一個人自己特有的不合理的興趣——才會出現。當然,有多少種正常形式的情感,也就有多少種變態形式的情感,即「自我意識」。
4.情感的衝突
情感的分裂不僅本身是不健康的,而且還會導致情感之間的衝突。前面我們已經注意到某些形式的情感衝突,這些衝突是因活動的形式而產生的(第244頁)。在這裡,我們必須看到,從某種特別的個體興趣與更加普遍的興趣之間的對立中,或多或少地存在持久的情感衝突。當我們在探討性質化情感的普遍性和明確性發展時,其實我們研究的是情感的正常規律。剛才我們提到,情感也有可能是不正常的,這就是說,在普遍性和明確性上並沒有增加。個體的情感並沒有越來越集中於構成愉悅和痛苦等情感的對象,而是越來越集中關注他純粹的個人化自我。由於情感沒有變成行為的驅動力——這種驅動力將會帶領他走出他的自我——所以他可能會把情感看作他自己的私人意識狀態,並且只會按照他自己的特殊喜好來行事。不過,由於個體必然既有特殊的一面,又有普遍的一面,這就導致他的活動出現了分裂,從而不斷地出現情感衝突。
例證
例如,一個人有我們稱之為不正常的機體意識;一個人已經學會了注意他自己的身體情感,並且使它們成為行為的目的,而不是把它們看作是他的有機體健康的純粹標誌。這樣的人已經把這些情感分離開來了,並且不去注意它們;只要情感和他自己的真實發展有關,他就將情感本身變為目的。比如酒色之徒就是這樣,一個人為了滿足自己的情感從而形成了酗酒的惡習。這些興趣得到滿足後,毫無疑問會產生愉悅。愉悅總是伴隨著自我的每一次發展和擴展,並且這樣的個體總是沉溺於他自己特殊而又私人的一面。不過,即使在純粹的機體情感中,他也擁有普遍的一面。他的身體需要符合一定的規律,而規律是普遍的。不斷地忽視普遍的一面,就會帶來痛苦和疾病,而且有可能對有機體造成損害。在滿足了他的本質中純粹特殊的一面時,他獲得了愉悅;但是由於這種滿足打亂了普遍的一面,而正是這普遍的一面將他和普遍的規律聯繫在一起,所以他最終將獲得痛苦。這就會出現情感的衝突。
社會情感中的例證
在更高的水平上,我們還可以假設一個人已經從賺錢的目的本身中得到了愉悅;假設他已經把這些愉悅感從他的整體存在中分離出來了,而且讓他的生活由這些滿足感所組成。在這個過程當中,由於他表現並且促進了他存在的一個方面,所以他毫無疑問會從中得到愉悅。然而,當這樣做時,他卻違背了他存在的普遍一面——把他和其他人聯繫起來的規則。由於他的幸福感是建立在與有機體的規律相一致的基礎上,所以他的社會本質的真實幸福感也是基於對自我認同或他與他人的利益的規律相一致。只要他使得他人以及他人的利益服從於他自己的特殊需要,那麼他就忽視並且分裂了他自己的普遍一面,於是必然會導致痛苦。所以,也必定會出現情感的衝突。
雙重衝突
不過,應該注意,上面的兩種情況是不同的。在前一種情況中,個體最終肯定會感覺到疾病等特殊的痛苦,正如他開始時感受到的特殊愉悅一樣;而在後一種情況中,除非他太過貪戀於自己的個人愉悅,以至於使他與武力性的社會規則——法庭和刑罰——聯繫起來了,否則他不會感覺到任何特殊的痛苦。他感覺到的更有可能是失落、不滿足和悲傷。他的痛苦感與其說是積極的,還不如說是消極的;他感到喪失了更高的愉悅,而不是實際的痛苦。因此,在特殊的愉悅和特殊的痛苦之間有可能存在衝突,或者在愉悅和更高的一般幸福感之間也存在衝突。其中,一般幸福感的喪失很可能是因獲得了特殊的愉悅而導致的。這就讓我們認識到在愉悅(pleasure)和快樂(happiness)之間是有區別的。
愉悅和快樂
自我不是一個單純的整體,而是一個非常複雜的有機體。它結合了身體的、理智的、審美的、社會的、道德的和宗教的興趣。在這裡,當上述任何一種興趣得到滿足時,都必然會產生愉悅,但是卻不一定會產生快樂。之所以會產生愉悅,是因為自我已經得到了表達,並且在某種方式上得到了實現。不過,雖然我們的本質中的特殊一面得到了表達,但這種表達很可能和其他活動是相衝突的;一種身體活動可能和另一種身體活動衝突,也可能和一種理智興趣衝突。一種活動得到滿足,可能會導致其他活動得不到滿足和實現。因此,也就不會產生快樂。簡而言之,愉悅是暫時而且相對的,它隨著特定活動的存在而存在,並且只因那種活動而出現。但是,快樂是持久而且普遍的。只有當一種行為滿足了自我包含的所有興趣,而且沒有產生任何衝突(不管是當前的還是將來的)時,快樂才會出現。快樂是整個自我的情感,它和自我某一方面的情感是相對的。
愉悅和快樂的對立
只要存在消極享樂的興奮,就會產生愉悅。一個追求愉悅的人,不可避免地會變成一個追求消極享樂和刺激的人。快樂是一種積極的滿足,或者說是興趣。由於愉悅和快樂是相互分離的,所以它和快樂之間存在衝突。這是因為,產生快樂的基礎正是在於它將各種行為積極地統一到了整個生活中。另一方面,快樂也可以和痛苦共存。一個人丟了錢,他會感到痛苦,因為有些行為他無法去執行了;但是他可能仍然感到快樂。他並不覺得丟了錢就丟失了他自己。如果他完全將更加普遍而且持久的理智興趣、審美興趣和社會興趣等等視為一體,那麼他就不會感到丟失了他自己。
實際自我和理想自我
只要更加普遍的自我還未得以實現,只要個體還未將他自己和更為廣泛而且持久的幸福狀態視為一體,而仍在只與他本質的特殊且有限的那些方面有關的活動中發現了愉悅,那麼普遍的自我就仍然是理想自我,而且在它和實際實現的自我之間仍然存在衝突。因此,只要理想自我還未實現,那麼就會出現情感的衝突。愉悅本身不是幸福的標誌;正如在一個不健康的身體上一樣,在一個不健康的心靈中,愉悅有時還是混亂和墮落的標誌。它可能意味著,某種機體因素正在按照它的自然特徵或獲得的特徵而行事,但是這種因素和整個有機體是分離的,並且獨立於有機體而行事,於是必定會導致最終的分裂、缺乏和諧以及不快樂。實際自我的滿足可能導致理想自我和普遍自我的消失。另一方面,快樂在任何時候都是幸福的標誌。實際上,它是幸福內在的一面。快樂是一個人真實而永久的本質的實現,它使作為個體的人找到了歸屬。現在,我們來討論具體形式的性質化情感,即理智感、美感和社會情感。
第13章注釋
關於性質化情感的一般特徵和規律,參見納赫洛夫斯基:《情感》,第1—44頁和第68—81頁;布勞巴赫:《情感心理學》,第48—87頁;霍維茨:《心理分析》,第二卷,第一部分,第1—88頁;洛采:《心理學綱要》,第73—82頁,以及《微觀世界》,第240—248頁;赫巴特:《心理學教科書》,第二部分,第四章;薩利:《心理學》,第十一章;卡朋特:《心理生理學》,第七章;莫茲利:《心理生理學》,第六章;斯賓塞:《心理學原理》,第一卷,第472—494頁;福爾克曼:《心理學教科書》,第二卷,第298—353頁;德羅比施:《經驗心理學》,第172—219頁;詹姆斯在《心智》第九卷第188頁中「情緒是什麼?」;莫西埃(Mercier)在《心智》第九卷第325和509頁以及第十卷第1頁中「情感的分類」。關於情緒的一般論述是:麥科什:《情緒》;Maillet:《激情的本質》;馬斯(Maass):《關於激情的實驗》;克爾(Kehr):《論情感》;容曼(Jungmann):《情感》;克勞澤(Krause):《人類心智的規律》。關於興趣的特別討論可參見喬治:《心理學教科書》,第544頁及其後的內容;埃德蒙:《心理學通信錄》,第十三章;貝內克:《教育學》,第301—310頁;布拉德利:《心智》,第八卷,第573頁;以及莫茲利在《心理病理學》中的多處內容。關於愉悅和痛苦更加特別的討論,可參見漢密爾頓:《形上學》,第12—14講;默里:《心理學手冊》,第304—323頁;斯賓塞(同上),第一卷,第272—290頁;貝恩:《情緒和意志》,第288—300頁;馬蒂諾:《倫理理論種種》,第二卷,第297—307頁;布拉德利:《倫理學研究》,第78—144頁;格林:《倫理學導論》,第233—255頁;洛里:《倫理學》,第93—104頁;薩利:《悲觀主義》,第十一章;杜蒙(Dumont):《感覺的科學理論》;德爾伯夫:《感覺理論》;格羅特(Grote):《感覺心理學》;布耶(Bouillier):《愉悅與痛苦》;施奈德:《愉悅與痛苦》;羅爾夫(Rolph):《生物學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