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 · 第十一章 感覺情感
性質
最早和最簡單的精神活動,是通過有機體來完成的。情感是所有活動的內在方面或者個體層面,而在這裡,情感似乎表現了有機體活動的內在方面。在生理學中,有機體是指外部的身體,每個身體部位所處的空間位置是不同的。而在情感中,這種外在性和分離性被克服了。當眼睛在看時,整個有機體都感覺到了體驗;而當手被撞傷或者當消化器官沒有正常工作時,通過感覺可以意識到它。每一個行動和反應對於整個自我而言,都是獨一無二的。現在,我們必須分析這種情感的各種形式。
作為情感的感覺
本質上來說,每一種感覺都是一種情感。前面我們一直把感覺當作是統覺活動的刺激,從而產生了知識活動;並且在前面我們已經對感覺進行了適當的探討。但是,感覺本身也是心靈的一種內在感受,它擁有一種它自己所特有的情緒性質。我們可以推測,在嬰兒擁有知識之前,他早就擁有了感覺;在嬰兒識別出彩色物體或者能發聲的物體之前,他的眼睛和耳朵早就有了感受。可以猜想,這些感覺和我們自己的消化感覺是非常相似的。它們就是情感。當這些感覺變得客觀化時,它們仍舊是情感;情感的特性取決於1)強度和2)性質。
(1)情感取決於感覺的強度
愉悅和痛苦擁有某種量的屬性。對於任何一種感覺,如果它的強度超過了某一特定的值,那它就會變成痛苦。而當低於某一特定的值時,幾乎所有的感覺也會變成痛苦。只有在這兩個界線之間的感覺才是令人愉悅的,而且在其中特定的一點上,愉悅感達到最大值。朦朧既不是指明亮也不是指黑暗,它只產生微小的感覺並且不能加以詳細說明,這種感覺是痛苦的。過強的光線(比如太陽光)也是令人難受的。然而,這兩種界線之間的光線卻是舒適和令人愉悅的。微弱的說話聲或沙沙聲是讓人生氣的,而一聲巨響也是讓人討厭的。在這兩者之間的聲音才是令人愉悅的,並且讓人願意去追求它。當刺激剛好處於某種強度時,單純地看和聽也會產生愉悅,而與看到和聽到的東西無關。在觸覺(從撓癢到擦傷的不同程度)中也反映了同樣的道理。而在溫度感覺中,從冰冷到溫熱以及酷熱的連續變化中,同樣也說明了上述原理。
界線的位置
界線的位置基於這樣的事實:引發痛苦的刺激要麼是太微弱了,根本無法引起感覺的正常反應;要麼就是太強烈了,使得有機體產生了過多的活動,以至於有機體精疲力竭或者某些部位受到了損害。中等刺激能夠帶來愉悅,它位於比較容易調節的範圍之內,而不會產生過多的活動。產生適宜反應的刺激,不會給有機體帶來過多的需求。非常微弱的刺激讓心靈處於一種分離狀態。它促使心智指向它自己,但是又未能提供足夠的誘因來讓心智對它做出實際反應。而非常強烈的刺激要求有機體的儲備力量來滿足它,並且提出了過多的需求,從而使有機體系統耗盡了。非常不規則的刺激引起了徒勞的嘗試來進行調節,這樣能量就被浪費掉了。所有的這些感覺形式都引發了痛苦,而更自由的中等活動則是令人愉悅的。這就是我們從理論中所期望得出的結論。正常的或者健康的活動促進了有機體的發展;其他的活動則破壞或者阻礙了有機體的發展。不過,應該注意的是,最大的愉悅感發生在某一特定的點上——這個點上的感覺強度最有利於進行明確的區分,這樣就為智力的辨別功能的最佳工作方式提供了一種情感基礎。
感覺的持久性
與感覺強度聯繫在一起的另一個屬性也是需要考慮的,那就是感覺的持久性。似乎存在一種自然的情感節律或者情感流,它獨立於對它進行操作的所有過程。身體活動似乎是按照脈搏的交替來執行的。非常短而快的刺激擾亂了這種規則的恢復和損失,所以是讓人不愉快的;另一方面,持續很長時間而且沒有變化的同一種感覺,不管它是愉悅還是痛苦,都會變得緩和下來。如果一個刺激的持續時間剛好足夠長到心理對它做出反應,然後就消失了,並且從一個刺激到另一個刺激的變化沒有太過突兀,那麼這種刺激可能提供了最大的愉悅感。
(2)情感取決於感覺的性質
然而,情感不僅僅是純粹的愉悅或者痛苦。各種情感之間存在著質的差異,情感的內容隨著感覺性質的不同而不同。當對有機體感覺進行研究時我們可以看到,它們對於情緒活動的價值比對認知活動的價值更高;並且在一般意義上可以說,一種感覺對認識的價值越高,那它對情感的直接價值就越少。所以,作為純粹的感覺,視覺所擁有的情緒性質的程度似乎是最低的。然而,學生必須仔細區分這兩種價值:一種感覺本身的情緒價值,和這種感覺被更高的過程觀念化之後的價值。本質上,一種感覺擁有的情緒力量越少,那麼它能夠以複雜的形式呈現出來的力量也就越多。所以,機體感覺非常微妙地進入了更為發達的情感形式,首要的就是視覺和聽覺。
機體情感
總的來說,有機體的感覺賦予我們一種總體的健康感。健康感,或者說活力感,是從每一種器官中產生的感覺所擁有的各種細微情感的總和。這種性質的情感可以被稱為豐富的或者大量的情感;這種情感是如此的普遍而深入,以至於幾乎擁有了空間特性。這種情感在童年時代最為強烈。很難說這到底是由於情緒質量確實衰退了,還是因為成年人的意識中占據了太多更加複雜的情感。但是毫無疑問的是,童年時期的「活力(being alive)」感確實比後來任何時期的都要鮮明生動得多。利·亨特(Leigh Hunt)說,當他還是一個小孩時,看到漆成紅色的圍欄籬笆所帶來的愉悅,比他在成年後的任何一次經歷都更加強烈。即便這種說法有些誇張,但是它確實表達了一種普遍的體驗。
特性
然而,在人生的每個時期,這種重要的感覺一直都是每一種情感的基礎;它是所有情感當中最穩定而持久的,對它的任何阻礙都必將產生最嚴重的心理影響。機體情感是整個有機體運作的情感的總和,它似乎構成了氣質的基礎,而且通過和更複雜的情緒狀態交織在一起,構成了心境(mood)或者情緒基調。儘管這種說法——我們擁有一種情感但是卻沒有意識到它——似乎是不可能的,但是下面的情形似乎也是事實:雖然有機體的健康運作賦予了我們最基本的情感,而且它與其他情感是不同的,但是我們自身卻沒有意識到它。不過,實際上這也不存在任何矛盾。因為擁有一種情感是一回事,而將這種情感作為認識對象則是另一回事。情感越健康,我們就越是沉浸其中,因而也就越少注意到它。只有當情感不再健康,甚至引發某些變態行為時,我們自身才會意識到它的存在。
味覺和嗅覺
我們已經注意到,在味覺和嗅覺中,情緒意義大過於認知意義。然而,在機體感覺中,認知意義則更加明顯。這是因為,儘管我們確實會談到糖果的味道或者古龍香水的氣味,但是我們從來不會在超出有機體之外來考慮認知意義的性質。不過,味覺和嗅覺都可以很容易地被歸為令人愉悅的或厭惡的,而不需要參考任何客觀的標準。味覺擁有更直接的能力來產生愉悅或痛苦,從味覺產生的情感與機體感覺加起來,似乎構成了嬰兒的大部分心理活動。嗅覺的影響更加微妙而難以捉摸,並且,由於它不那麼遲鈍,所以更容易進入更高級的聯想。
必須注意,從狹義上來說,機體感覺和味覺都是個人化的。在這裡,「個人」和我們自己的有機體是同一的,從而在時空上和別人區分開來。只有我們自己的身體過程才能產生機體情感;在品嘗一種東西時,它必須通過嘴巴進入有機體。這些情感傾向於把一個個體與另一個個體區分開來,這是因為一個人從這些情感中得到的快樂要麼無法和其他人分享,要麼在根本上就和分享互不相容。而在嗅覺中,情感變得稍微有點客觀和普遍了。總的來說,有氣味的物體不會消融於某個有機體當中。這樣,許多人都可以從同一個物體中獲得並且享受到相似的情感。
觸覺
在觸覺中,我們看到了情緒層面。這主要表現為當我們接觸一個物體時,我們通常會說感覺到了些什麼。產生觸覺的刺激物體位於有機體外部,觸覺中的情感比前面談到的任何一種情感都要普遍。產生愉悅的觸覺特徵是光滑和柔軟——特別是當和天鵝絨、人的皮膚等聯繫起來的時候。另一方面,粗糙和堅硬是非常令人厭惡的,特別是當結合了刺目的形式的時候。上述事實的生理基礎似乎在於,光滑柔軟的表面導致了連續而不間斷的神經放電,而凹凸不平的表面則產生了間斷而不規則的神經放電。手指在砂紙上摩挲所帶來的情感,和聽到鋸子來回拉鋸的體驗非常相似。
肌肉情感
從肌肉感覺中產生的情感,在機體感覺與視覺和觸覺之間占據一個非常特殊的位置。肌肉情感是由於身體的活動而產生的,因此擁有一種純粹的個人含義。不過,肌肉情感和其他所有的感覺都存在連接,以至於它也擁有了其他感覺的特徵。更特別的是,肌肉情感是我們達到任何目的的條件,因此它和達到目的的所有情感都連接起來了。肌肉情感和完全個人化的機體情感之間的區別似乎在於,機體情感只和我們自己的被動的愉悅有關;而肌肉情感雖然產生於我們自己,但它是我們活動的伴隨物,而且其延伸範圍和這些活動達到的結果一樣深遠和廣泛。我們被動去享受的東西,只能被我們自己享受到;而我們積極去享受的東西,則可以被無限分享。實際上,在很多情況下,當其他人的利益是行為的實際目的時,那麼行為對我們自己而言將不會產生愉悅,除非其他人變得快樂,那麼目的也就達到了。
語言的使用
其實,很多詞彙都無意識地包含著大量的心理學原理。比如,我們通常用某些詞彙來表達情緒的各種特徵。不管這些詞彙所形容的情感有多麼高級,但詞彙本身卻都非常普遍地來源於它們的感覺基礎。於是,那些直接表達個人的吸引或排斥的詞彙,大多數都起源於嗅覺和味覺。厭惡也就是對某些東西感到噁心,憎惡則是厭惡的一種較強的說法,而且其外在的客觀表現主要集中於鼻子和嘴巴的扭曲上。這些詞彙所表達的觀念,似乎是我們拒絕那些討厭的、憎惡的東西,是由於我們討厭某些胃部感覺、味覺或者嗅覺。另一方面,令人愉悅的東西則是甜美的、美味的和芳香的。一般來說,讓我們感到愉悅或者厭惡的東西,都是用較低級的感覺詞彙來表達的。
語言在更高級情感中的使用
用來描述道德品質的詞彙以及命名活動則起源於觸覺和肌肉活動。一個人是精明的、敏銳的或者遲鈍的。他擁有溫和而優雅的舉止,或者是粗魯而低俗的。性格可以是堅韌的,或者是順從的。一個正直的人可以被說成是公正的。有的人可以被稱作是讓人放鬆的,而其他人則讓人覺得沉重。乏味的人通常也是憂鬱的;尖刻的人會激怒我們,而好的特質則會吸引我們。有些人是慢性子,而有些人則是急性子。一種行為是正當的和高尚的,或者是卑鄙的和低級的。好的東西會提高一個人的素質,而壞的東西則會讓他漸漸墮落。所有這些形容詞都表現出一種固有的情感,即道德品質是和個人活動以某種方式連接在一起的,而且一個人最突出的特徵也就表現在他對待他人的方式中。指派給智力特質的詞彙則是來源於視覺的,比如說敏銳、聰明、機智、思路明晰等;不過,用來表達心理活動的許多詞彙則來自肌肉活動的詞彙,比如敏銳、深刻等。
聽覺情感
大多數情況下,聽覺都被客觀化了,從而喪失了構成感覺情感的純粹個人化的參照。但是,正是由於客觀化的緣故,聽覺變成了圍繞著客體所產生的那些更加複雜的情感的中心。特別是,聽覺構成了語言和音樂所產生的所有愉悅情感的感覺基礎。但是,這些情緒效果超出了我們現在正在討論的主題。然而,儘管音樂的旋律與和諧是非常複雜的審美感受,但是它們似乎也擁有感覺的一面,這表現為它們都可以在連續而規則地出現的神經放電現象中找到其感覺基礎。另外,撇開旋律本身不說,緩慢的旋律通常都表現出悲傷,而快速的旋律則表現出歡快和高興。通過與肌肉感覺相連接,聲音獲得了它們的情緒效果,比如在舞蹈的步伐和各種形式中就是如此。柔軟的音調代表憂鬱;大聲則表示了不耐煩。深沉的音調錶現出莊重和嚴肅;高音——除非高得變成了尖叫——則代表了高興或者輕浮。非常特殊而不能言傳的情感,則是由於樂器的音質或音色的特徵太過鮮明的緣故,比如長笛、風琴、小提琴和風笛等。伴隨著主旋律的不和諧音則會讓人產生一種不安和渴望的情感。
視覺情感
和聽覺一樣,視覺也只擁有少量直接的情緒性質。當然,正是如此,視覺才通過間接連接而無限地擴大它們擁有的情緒範圍。特別是,有機體缺乏直接的參照來使得視覺和聽覺成為審美感受的基礎。我們談到情感的時候,其實就像知識一樣:情感越直接——也就是說,情感越是沒有超出感覺呈現的內容,那麼情感也就越不發達。我們越是專注於這樣的情感,而且越是忽視情感所依賴的物體或活動,那麼情緒就越是不明確和不發達。視覺幾乎不會產生直接的愉悅和痛苦,以至於它特別適合作為傳遞更高級的快樂和痛苦的手段。
感覺的特徵
然而,即使是視覺,也不能完全免於產生情感。陽光普照一般都會帶來愉悅,而長時間的黑暗則是令人憂鬱的。連續幾天的陰天,會讓人產生抑鬱。黑色看起來是憂鬱的,或者是莊重;而白色則是歡快的。當和其他色彩相混合時,白色的數量往往影響著色彩的情緒基調,比如紫色和淡紫色的效果是有差別的,藍色和海藍色、紅色和玫瑰紅也是如此。有些混合色並沒有代表任何情緒基調,比如說灰色和棕色,它們可以被合適地叫作中性色。這是因為,它們在情感上似乎是完全中性的。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隨著文明的不斷發展,人們越來越傾向於放棄那些具有強烈的感覺性質的顏色,而是採用中性色彩。因此,灰色和棕色在衣服、家具等物品中占據了主要的地位。這和未開化的種族所擁有的品味是完全不同的。儘管中性色彩使得形狀和圖案等的情緒性質更加明顯,並且不會馬上讓情感興奮起來,但是由於未開化的種族不能欣賞這些更加微妙的愉悅,所以他們的品味還是習慣於在紅色和黃色當中體驗強烈的歡愉。歌德(Goethe)認為,在光譜中,從紅色到綠色都是增色,因為它們讓情感變得興奮;而從綠色到紫色則是減色,因為它們讓情感沉寂下來。黃色似乎和溫暖連接在一起,而純藍色則是冷色。原始部落的品味喜歡增色和暖色。不過也有可能出現風水輪流轉的情況,那就是現代人在習慣了所謂的優雅品味之後,不再喜歡中性色彩了,因為他們再也無法在這些色彩中找到正常情況下本應激起的愉悅情感了。經歷了一段太過優雅的時期之後,人們的品味重新轉向那些亮色和暖色,而這些顏色曾一度被拒絕,因為它們被認為是野蠻和粗俗的。
理論的應用
可以看到,對感覺情感的討論是符合我們的理論的。每一種感覺都代表了一種精神活動。雖然感覺是一種反應性的機械活動,但它仍然是一種活動;正因如此,我們預期它會產生愉悅和痛苦。由於感覺中的精神活動並不是純粹形式化的,也並非遵循同一個模式,而是在性質各異的所有感覺系列中確定了它自己的位置,所以我們可以發現感覺情感在內容上是豐富多樣的。由於情感是意識的個人化的一面,所以我們將會發現,感覺變得越客觀化,它越不可能成為直接情感,即感覺情感。然而,由於知識是自我活動的一種模式,所以我們可以看到,那些在變成直接的感覺情感的過程中所丟失的感覺,將會以理智感的形式為媒介而再次出現。
第11章注釋
默里:《心理學手冊》,第330—348頁;馮特:《生理心理學大綱》,第一卷,第465—499頁;洛采:《微觀世界》,第567—578頁;萊科克:《心智與大腦》,第二卷,第274—293頁;霍維茨:《心理分析》,第一卷,第191—201頁和第二卷,第一部分,第88—122頁;布勞巴赫(Braubach):《情感心理學》,第12—39頁;納赫洛夫斯基(Nahlowsky):《情感》,第130—156頁;施奈德:《人的意志》,第117—246頁。
關於氣質,可參考馮特(同前)第二卷第345頁及以後的內容;喬治:《心理學教科書》,第125—150頁;烏爾里齊:《身體與心靈》,第二卷,第129—136頁;布勞巴赫(同前),第112—140頁;福爾克曼:《心理學教科書》,第一卷,第209—216頁;福特拉格:《八篇心理學演講》;以及亨勒的《人類學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