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 · 第五章 知識的發展階段:知覺
I 作為自我發展的知識
我們已經完成了原始材料以及知識形成過程的討論,接下來我們將繼續討論一些具體的事實——原始材料被加工後形成的結果。這些事實可以用兩種方式來進行排序:按照心理學的意義排序,或者按照時間順序排序。後一種方式是以嬰兒最早出現的心理活動為起點,其他內容按照年齡或者成熟水平依次排序。前一種方式則考察每一種心理事實所包含的規則,並按照所涉及規則的複雜程度對事實進行排序。這兩種方式並不互相牴觸。事實上,智力活動的發展順序大體上與其中包含的規則的複雜程度相對應。然而,完全按照時間進行排序會造成不必要的混亂與重複。所以,我們將按照內在的心理學的依據來排序。
心理學的序列
對這個問題的陳述可以有多種方式。我們可以說智力開始於外在的、極少表征的狀態,向著內在的(internal)和最大限度象徵性的(symbolic)方向發展。也就是說,可能存在這樣一個階段,在其中,感覺幾乎沒有經過任何轉換;與其他階段相比,它們的存在幾乎只能代表它們自己。在這個維度上的另一個極端,也存在一個階段,感覺的實際存在與它們所代表的或所表征的對象相比,它們自己的價值已經顯得微不足道了。增加了象徵性就增加了意義;這是由於觀念化的過程使然。我們也可以說,知識的發展就是觀念化(idealization)的意義從少到多的增加過程。既然意義存在於關係之中,我們還可以說,知識的增長可以用關係涉及的範圍的大小來衡量。每一次階段性的發展都是關係發展到了一個新的、更廣闊的領域。這三種描述模式可以這樣總結:智力是一個實現其自身的過程;當新的關係被發展起來,新的意義被賦予了它的產物時,智力自己也就形成了。
知識是一個進步的過程
如前所述,知識的形成過程包括多個階段。個體並不是一生下來就具有了一個現成的自我,他的心理存在是一個逐步實現的過程。因此,知識形成過程的各種形式要通過智力所達到的普遍性或實現性程度來界定。這就是所謂知識的門類(faculty),它不是指心智的不同能力,而是顯示了心智發展的不同層次。這些「門類」分別是知覺(Perception)、記憶(Memory)、想像(Imagination)、思維(Thinking)、直覺(Intuition)或者叫自我意識(Self-Consciousness)。
知覺與其他階段的關係
在心理學中已經形成了一種理論,即每一個獨立的客體都是以完整的形式印刻到心智中,而無需心智的組織化加工。正是這個過程,即知覺,使我們獲得關於實在的知識。從這一理論出發,心智的活動只在於對這些整體印象的組合與分離,其結果或多或少地是對自然本性的人為改造,這與我們在知覺中已經了解的明顯的現實產生了分歧。這一理論陷入了一個雙重錯誤之中。首先,知覺或對特定事物的認識不是一個被動的被印刻的行為,它包含對各種經驗的主動的整合。它是一個儘可能豐富、儘可能充分的經驗之後的延伸過程。科學觀察就是這樣一種例證。心智並不是被動地等待感覺作用於它,而是主動地去搜尋感覺,並修正原有的內容。各種可能條件下的科學實驗都是為了獲得新感覺。其次,諸如想像、思維等過程都不是對知覺的機械加工,它們是知覺的轉化和豐富,這個過程中,它們都遵循了同樣的法則:最大限度地滿足意義整合的需求。思維發掘出知覺中的潛在元素,用這種方式,思維實現了知覺的轉化,從而完善了知覺。
II 知覺
定義
知識最初始的和發展水平最低的形式,也是最特殊的形式,就是知覺。知覺因此可以定義為:關於真實呈現的特定事物或事件的知識。在平常的表述方式中,心智的理解活動的對象是「感覺的世界」。這是知識中最低級的一個階段,它只包含了對感覺的最簡單的初級轉化,由看見的、聽見的、接觸到的、嘗到的等內容構成。在解釋知覺過程之前,我們應該先分析知覺領域的主要特徵,目的是明確我們要解釋的這個問題到底是什麼。
1.知覺的問題
知覺對象的世界具有如下特徵:1)它是一種非我的存在(not ourselves);2)它由特殊的、獨立的事或物構成;3)凡是被知覺的對象,都是存在於空間中的。
①知覺的對象世界,以及所有構成它的事物都是與自我相對立的。這個世界獨立於心智之外;心智僅僅是打開它的感覺器官,讓這個世界的信息進入意識。它是一個外在的世界,而心智則是純粹內在的。觀念的系列在心智中如走馬燈一樣輪流變換,但這並不會導致對象本身的變化。所有在對象世界中的存在和變化都遵循物理的規律,它們獨立於心智之外。知覺與思維相反。後者是主觀的,它的存在依賴於智力。前者是客觀的,其存在與智力無關。被知覺到的世界和自我之間的關係也是如此,兩者涇渭分明。在知覺過程中,非我與自我是完全分離的。
②與自我相對的知覺的對象世界由獨特的、具體的事物構成。當我睜開眼睛,便察覺到了房間,在房間裡有椅子、桌子、書本、圖畫等等。這些都是相互獨立的事物。當我們的知覺覆蓋了所有這些對象,我們便擁有了整個世界。每一個對象都是獨立地呈現在我們面前的,它們彼此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繫,其中一個對象可能會包含別的對象,比如桌子在房間裡;或者它們彼此靠近,比如椅子在桌子旁邊;但這種聯繫純粹是偶然性的。即使這張桌子是在室外,在一棵樹下,它仍然只是一張桌子。
③知覺的對象世界是當前的(present)世界;也就是說它們存在於空間之中。這個特徵使它與記憶相區別,它們對自我都具有同樣的意義,並且同樣是由獨特的元素構成。但記憶是過去的世界,或者說,它是存在於時間之中的。每一個知覺對象都以空間關係與其他對象相聯繫,這種聯繫或者是兩個相互獨立的整體之間的關係,或者是一個整體的不同構成部分之間的關係。
2.問題的解決
如前所述,心理學必須回答這樣一個問題:感覺元素以及構成知識的其他原始素材等內容是如何通過統覺和保持過程被轉化成空間世界中相互獨立的事物的。在對這個問題作出正確的回答之前,我們應該排除一些不正確的假設。
不正確的解釋
這個問題不能僅僅從外部世界的存在的角度來解釋。外部世界的存在是獨立的,個體心智對它的認識絕不會左右它的獨立性,相反,心智卻受它的影響。但經知覺而獲得的世界又不僅僅是一個存在的世界,它因為個體的意識而存在,它是一個被認識到的世界;而知識是一個智力過程,不是存在的事物。需要被解釋的事實是關於知識的,僅僅用對象的存在不能滿足這種要求。但也許可以假設對象作用於心智的影響,也就是感覺可以用來解釋知識。這依然是一個誤解。感覺僅僅是意識的一種主觀狀態,它們並不會超出它們自身的領域。它們並不能告訴我們任何關於自我與非我、對象與空間的信息。總之,感覺必須經過智力的解釋和轉換。
正確的解釋
世界以知覺的形式呈現於心智之前,這種呈現只能從認識過程的角度來解釋。認識過程植根於心智活動,心智活動不單單擁有感覺,它還控制著它們,指導著感覺的方向。心智通過聯想和注意主動地與感覺產生聯繫。心智的統覺活動把感覺素材轉換成為:1)具體的獨立對象;2)在空間中的存在;3)外在於我們而存在。我們現在就從以上這幾個方面來研究這種轉換的意義。
(1)具體的獨立對象
這個問題已經被多次討論過,我們可以很快地略過。我們以形成一棵樹的知覺為例,人實際上獲得的初始素材是對光的感覺,以及眼球轉動的肌肉感覺。這些感覺首先必須通過同時性聯合被疊加起來,或者被融合,才能反映一個對象。這些感覺還必須再整合過去的關於一棵樹的知覺中的其他感覺元素,諸如視覺,觸覺,或者其他可能的感覺,過去的感覺內容必須被吸收到當前的內容之中。但這時還未形成關於樹的知覺;這時形成的只是一些疊加在一起的感覺。注意必須介入這一過程,對它們進行解釋、辨別和合併,使這些感覺轉換成為關於樹的清晰的意義。
知覺的對象
知覺對象的特徵來源於智力活動的合併與區分,即是說,是智力活動使它成為獨特的、明確的對象。知覺可以被定義為這樣一種活動,在所有從同一個對象上可能獲得的經驗中,當前的感覺素材被當作另一些感覺的象徵或符號;它們都與某一個完整的意義相聯繫而被合併,並且因此被賦予了意義;同時也因為與具有不同意義的所有其他心理內容相區分而具有了明確性。知覺對象的統一揭示了這樣一個事實,即知覺對象是被心智作為一個整體而把握的;而它獨特的特徵也反映了另一個事實:同樣是心智的活動,卻是與其他的心智活動有區別的。總之,所謂客體就是智力的客觀化的解釋性活動。
(2)在空間中的存在
所有被知覺的對象都是存在於空間之中的,都具有特定的位置。在觸覺與視覺中,這一關係體現得尤為顯著,形成空間知覺的線索主要來源於觸覺和視覺。其原因有二:一是因為這兩種感覺器官都擁有非常廣泛的神經末梢分布,能夠接受同時性刺激;第二,這兩種感覺器官與肌肉感覺有最密切的聯繫。當然,僅僅表現出同時性感覺並不一定代表著是對空間共存的知覺。心智必須能認識到它們之間的區分,並對其中的空間關係進行解釋。「部位記號」(第58頁)的功能就是避免這種混淆,智力通過把它與肌肉感覺相聯繫,把位置感轉換成空間序列。
肌肉感覺的重要性
不能活動的感覺器官對空間知覺的形成不會有幫助,它們只產生感覺。只有能夠活動的感覺器官才能形成完整而準確的空間知覺。因此,通常的感覺,比如嗅覺和聽覺,只能提供相對較少的空間知識,而視覺和觸覺在空間感中則異常重要。所以,分辨力最強的觸覺器官是指尖和舌頭,也是活動能力最強的部分。可以這麼說,關於空間關係的知覺是這樣形成的:肌肉感覺與其他感覺聯合,再經歷了心智的統覺活動的轉化。要解釋這種聯合,有兩個關鍵必須要考慮到:第一,與運動相伴的肌肉感覺對觸覺和視覺的限制過程;第二,觸覺和視覺等感覺成為肌肉感覺的象徵的過程,經過這個過程,即使沒有真實的運動,也能形成明確的知覺。
接觸知覺
當一個成年人把手放在一個物體的表面,他只能獲得非常模糊的關於空間關係的知覺,他必須四處摸索才能獲得對象的清晰的輪廓印象。而對於嬰兒來說,他們甚至獲得模糊的知覺的能力都沒有。所以觸覺成為運動的象徵經歷了一個發展的過程。一開始,兒童在摸索特定對象時,分別獲得了肌肉感覺和觸覺感覺。正是局部信號的元素,將每種觸覺與所有其他感覺相區分,這些元素也是我們特別關注的內容;問題的關鍵在於從運動和局部感覺聯合的角度了解關於大小、形式、方向和距離等的空間知覺是如何形成的。
運動和局部元素的聯合
對一個嬰兒來說,當他的手接觸到一個物體時,他會同時接收到大量的感覺信息,每一種都有它自己獨特的局部信號,因而互相區分。因此,他所獲得的只是一系列不同性質的感覺的組合,而不是關於某一對象的知覺。這種狀態甚至不是針對某一個獨立的局部的知覺,因為對某一局部形成知覺的前提是明確它的位置,並把它與其他部位作對照,從而獲得它們之間的關係。隨著手的移動,這些感覺會產生一些固定的聯合。所以,需要足夠的運動,才能產生足夠的肌肉感覺,這些肌肉感覺最終將轉化成為身體上的局部信號,比如說,從拇指到小指的局部信號。在任意兩個局部信號之間,肌肉感覺的距離與方向都不一樣。刺激從小指移動到拇指,與從拇指移動到手腕,分別有不同的感覺。因此,肌肉感覺把一個個孤立的局部信號聯繫起來,形成距離和方向的標記。在手上,實際上是全身的每一個點都與其他點相對應,並因此而具有了清晰的定位或序列。它們之間的對應關係是以肌肉感覺的變化為中介的,從一個局部信號轉移到另一個。肌肉感覺會相應地發生變化,這種變化確定了兩點之間的聯繫。
沒有運動的知覺
運動感和局部信號之間的聯合是如此緊密和強烈,正如其他形式的聯合一樣,其中一個元素能夠代表另一個,呈現其中一個就能喚起另一個。這種聯合的結果是,手可能完全沒有移動,心智只獲得一些孤立的觸覺,這些觸覺就能激發起在過去經驗中與之相聯合的肌肉感覺,因此心智僅僅通過象徵性表征就獲得了對各接觸點之間的距離與方向關係的認識。
視知覺
關於視知覺,有兩個問題是我們必須要討論的:視覺是如何成為觸覺的代表的,以及同時性視覺元素之間是如何通過象徵彼此而形成空間關係的標誌的。
從根本上說,視知覺是基於觸覺的,至少在一定形式中,空間視知覺是表征性的,並根植於心智中的觸知覺結果。當我們意識到一個物體與我們之間的距離時,其真實的意義是,我們要能接觸到它相應的肌肉感覺有多少;而物體的輪廓實際上是,當我們的手撫摸它表面時,會有什麼樣的肌肉感覺和局部感覺,如此等等。最早提出這一理論的人是貝克萊主教(Bishop Berkeley)。根據這一理論,空間關係並不是直接由眼睛感受到的,而是視覺與先前經驗中的肌肉感覺和觸覺聯合的結果。肌肉感覺與觸覺已經形成了空間關係的標誌,其過程已經在前面介紹過了。當它們與視覺聯合時,這種標誌性也相應地轉變為視覺法則,在沒有真實的肌肉感覺和觸覺時,視覺也能和它們形成再統覺。因此,成年人不用手也能「看」到觸摸的感覺。視覺幾乎可以同時喚起與它相聯繫的觸知覺。正因為這樣,個體才能夠從他所有過去的經驗中獲得知覺的便利,而不需每次都去重複同一些探索。比如在這個例子中,他不需要實際地去觸摸那個對象。
支持該理論的證據
關於空間的視知覺是獲得性的,這一理論的證據來源於對嬰兒的觀察以及對恢復視覺後的先天盲人的觀察。兒童企圖伸手去抓月亮,因為抓不到而鬱悶地哭泣,這說明了這時兒童的空間視知覺是不完善的,因為它還沒有和肌肉感覺聯合,他不能正確地判斷距離。先天的盲人,當他剛剛恢復視力時,對物體距離、形狀、大小等都不能形成正確的觀念,他必須靠近它,摸到它,才能對它形成準確的認識。他們以觸摸的方式來看物體,有人甚至報告,當他看到一個物體時,仿佛它接觸到了自己的眼睛,就像觸摸到一個對象時,在自己皮膚上留下的感受一樣。他們不認為繪畫是真實的空間關係的寫照,而只是一個平面上的一些色彩而已。當這些人最終能夠理解繪畫的透視意義之後,他們仍然要用手去觸摸它,並希望能觸摸到實際投射的前景。也就是說,他們通過學習最終認識到了這樣一個事實:他們看到的物體並不是真正地觸摸到了他們的眼睛;他們會認為他們所看到的所有對象,比如人臉上的五官,都是處在同一個平面上的,而當他們摸到眼睛是陷入的、鼻子是凸出的時候,會感到詫異。僅僅依靠眼睛看,他們不能區分棍子與球、貓與狗。因此,我們可以下這樣的結論:單單由視覺形成的空間辨識知覺,實際上是過去經驗中視覺與觸覺聯合的結果,這種經常的聯合使得視覺最終完全地代表了觸覺,替代了觸覺的空間知覺功能。然而,我們也不能否認,視覺本身也能形成一個整體的卻是模糊的、原始的空間知覺,只有它與其他知覺聯合,這個模糊的空間知覺才趨於清晰。
視知覺的特點
我們現在假設這種視知覺與觸知覺的聯合已經形成,需要繼續探討的是,各種視感覺是如何被聯結起來,從而形成了空間識別的象徵的。我們將從這樣幾個方面來討論這個問題:1)方向;2)距離;3)尺度。
①方向。在過去的一段時間裡,方向被認為是感覺自身的構成元素之一。視網膜的興奮總是由具有特定方向性的光線引起的,所以視覺無意識地反映了刺激的方向性特徵。現在看來,把方向性元素看作是心智活動的結果是明智的,心智通過對感覺的解釋而產生了方向感。這些感覺首先告訴我們頭的位置以及眼睛在頭上的位置。每一個對象都通過與我們身體的相對位置而獲得了穩定的位置。其次,我們還具有了關於頭和眼睛移動的感覺,這種移動可以保證被觀察對象始終處於視野中最清晰的那一點。眼球上下左右的轉動伴隨著肌肉感覺,這些肌肉感覺形成了在與身體平面垂直的方向上觀察物體時的方向變化的標誌(這些肌肉感覺形成了觀察不同方向的物體時的方向感,這是與身體平面垂直的方向相對照而產生的)。
方向知覺的規律
肌肉感覺與方向感之間的聯合被固定下來以後,就不必再轉動眼球去探索物體的方向了。由於這種過去已經形成的聯合,使得產生感覺的部位在視網膜上的位置被換算成將影像移動到黃斑所必須的運動量,而這種運動量反映了對象的方向。通過這種方式,即使在沒有實際發生運動的情況下,我們也獲得了方向感。所以,方向知覺的法則是:物體的方向感覺是由接受光刺激的視網膜的部分決定的,而不是由物體的實際位置決定。因此,如果我們人為地讓光線不通過瞳孔而從側面刺激到視網膜的中心,那麼在視覺中,我們看到的將是物體在我們正前方而不是在側面。這就是方向感的一般規律。這是因為在過去經驗中,我們已經形成了方向感與視網膜上的感受部分之間的聯合。這個規則還能解釋為什麼在視網膜上的影像是倒立的,但我們看到的物體卻是正立的。單純的感覺位置只有通過過去已經形成的聯合才能形成知覺,否則它並不包含任何意義。在這個例子中,視網膜上部的感覺與視野中物體的下部聯合了,所以我們能把顛倒的影像糾正過來。這種聯合顯然是通過觸覺形成的。
②距離。距離的含義包括:一個物體作為一個完整的對象到人的眼睛之間的距離,以及一個物體的一部分到另一部分之間的相對距離。比如,深度或幾何尺寸等。我們的研究首先從單眼視覺開始。由一隻眼睛提供的距離感是很有限的,並且非常不準確,除了運動之外,還有數條提供距離感的線索。第一,視網膜上的影像或模糊或清晰是距離遠近的標誌之一。來自較遠的物體的光線較少地到達眼睛,所以它在視網膜上形成的影像也比較模糊。任何提高感覺強度的事或物,比如空氣非常清澈,都會使人估計的距離比實際的短。眼睛調節肌的緊張度是另一個距離感線索,當看近距離對象時,眼肌緊張,產生的肌肉覺強烈。物體之間的遮擋關係是距離估計的第三個線索,近距離的物體會遮擋住遠距離的物體。所謂的平行移動是第四條線索。當我們自己在移動時,不同距離的物體看起來都在做不同速度的相對運動,越近的物體,它的相對運動速度越快。如果一個物體的絕對尺寸是已知的,它看起來的尺寸大小是估計距離的又一個依據。如果我們看到一個人像一個黑點一般大小,我們知道距離一定很遠。望遠鏡因為放大了影像,所以似乎縮短了距離。
眼睛的移動
以上所有的線索結合起來形成的距離知覺,也是不完全的。要獲得完全的距離知覺,眼睛的移動是非常必要的。特別是,我們在這裡要談到的雙眼的協同運動尤為重要。僅僅通過一隻眼睛來判斷距離是很困難的。我們只要嘗試一下閉上一隻眼睛來穿針,就可以了解這一點。單眼視覺在識別立體時常常被欺騙,同樣在針對浮雕的知覺,甚至對於繪畫的知覺中也是一樣。同樣,一隻眼睛對距離的判斷不是即時性的,我們必須前後左右地移動視點,把以上各個零碎的線索組合起來才能形成距離知覺。而雙眼視覺形成三維空間知覺卻是準確、詳細且是瞬間完成的。就像在閃光的例子中看到的那樣,在瞬時性的閃光中,我們也能形成立體知覺。
雙眼視覺優越性的原因
雙眼視覺的優越性根本上緣於這樣一個事實:使兩眼匯聚於一個物體的肌肉感覺是估計距離的主要線索。物體的距離越遠,兩眼的匯聚程度越低,相應的肌肉感覺越弱。當距離非常遠時,兩眼的視線接近於平行。兩眼的匯聚程度不同,標誌著觀察物體的不同距離。如果我們注視物體的不同部位時,兩眼的匯聚程度相應地變化,那麼我們會把這個物體識別為三維立體的物體;如果我們注視物體表面不同的點時,匯聚的肌肉感覺始終是不變的,說明我們看到的物體是一個平面。
即時性知覺
這並不是指我們只需要一個動作就可以知覺到不同的距離或產生立體知覺。要產生三維知覺,兩眼不斷匯聚於不同的點是必須的。即時性知覺的形成是由於先前的肌肉感覺與純粹的視覺之間的聯合,當這種聯合形成後,視覺因而變得強有力,因而有能力代替肌肉感覺。當雙眼注視著一個三維立體的物體時,兩眼分別接收到的影像是不同的;右眼看到的物體的右側更多一些,左眼看到物體的左側更多一些;如果對象是一個平面物體,兩眼中的影像就不會不同。正是由於兩眼視野的差別使我們能產生立體感,這時這種立體感並不需要以兩眼的不同匯聚程度來作為依據。以下的事實可以說明這一現象,比如我們觀察月亮,由於它距我們太遠,它在我們兩隻眼中形成的影像都是一樣的,所以看起來它是平坦的;而一個近處的物體,一個較小的球體,比如燈泡,我們卻能知覺到它彎曲的表面。
直接的證據
深度知覺依賴於兩眼視網膜形成的感覺的差異,立體鏡實驗是證明這一事實的直接證據。立體鏡中有兩幅略有差別的圖畫,它們分別是由兩台相機拍攝的畫面,分別對應於從兩個不同的位置觀察同一個物體時的視覺效果。通過一組折光鏡片,使我們每隻眼睛分別看見一幅畫面,於是,我們創造了與通常我們形成立體知覺完全一樣的條件,其結果奇蹟般地證實了我們的理論。通過立體鏡看起來,畫面上的景物不再是一個平面,而是凸顯成立體的了。這是支持我們的理論的最充分的證據:深度知覺依賴於兩眼視網膜上影像的差異。
視野
當一個空間領域被當作一個整體而被知覺到時,其中的距離關係的來源有二:一是來源於對象與自己身體之間的相對位置;二是來源於對象之間的互相參照。實際上,正是對象之間的這種相互參照使知覺趨於完善並更加精確。在這種互相參照的關係中,尺寸、方向、光的分布以及陰影等特徵是決定性因素。一個物體出現在視野中,如果沒有這些因素伴隨,它就顯得非常不完整,即使前面提到的那些線索都存在也是這樣。下面這樣一個現象可以說明這一點,比如,在一片濃郁的黑暗中,一列火車向我們駛來,我們僅僅能看到機車的頭燈,而四周卻是一片漆黑。這時,你會發現,你根本無法判斷列車的距離,以及它與其他事物的相對位置。如果有一點光線把周圍的景物照亮一點,機車的位置立刻就準確地顯現出來了。所有的空間知覺都是相對的。我們只有把一個對象與其他對象相聯繫,才能對它進行定位。
③尺度。原則上,決定尺度的原始素材是感覺的數量。物體尺度越大,它刺激視網膜的範圍也越大。當然,這個比例的前提是距離相等的情況。一個近處的別針刺激視網膜的範圍可能要比遠處一棵樹刺激的範圍更大。只有在物體的距離已知的條件下,感覺的數量才能有效地反映物體的大小。因此,任何影響我們判斷距離的因素都會影響我們對大小的知覺。一個人的身形在霧中看起來會顯得更大一些,因為霧使得他的形象模糊不清,因此會使我們傾向於過高地估計他的距離;當他在我們的視網膜上形成的影像大小不變時,我們對他的身材的估計就被誇大了。許多大小錯覺都是由類似原因引起的。所有對大小尺度判斷的偏差都是因為沒有恰當的參照物。形狀(form)知覺與大小知覺相伴隨,形狀就是大小範圍的輪廓。
(3)外在於我們而存在
前面我們已經解釋了在空間關係中特定對象的知覺的形成過程,接下來我們要說明的事實是,這種知覺與自我形成對照並且以與自我相對的形式存在。實際上,我們在前面的內容中已經涉及了這個問題。感覺是從空間中突現出來的。它們被合併、被客觀化,通過這種方式,它們成為非我的存在。空間是外在於自我的,因此空間中的所有存在都被認為是外在於自我的。然而,為什麼我們要對外在於我們的、存在於空間中的對象形成知覺,這個問題依然沒有得到解答。我們只是說明了是以什麼感覺作為基礎來形成空間關係的知覺。而沒有觸及這樣的問題:為什麼知覺讓它自己以外在的空間形式的方式存在。這個問題等價於另一個問題:為什麼智力活動要在自我與非我之間作出區分?
作為辨別的知覺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可以這麼說,把空間中的對象與自我進行分離,對於普遍性的心智活動而言,和辨別性(distinguishing)活動一樣,都是心智活動進行自我調節的一種基本形式。在知覺過程中,這種辨識因素的重要性超過了合併。心智的合併功能體現在這樣一些事實中:特別的對象總是被這樣那樣地同一化;所有的對象都被看作是一元世界的構成,而與它們相對應的觀念都指向一元的自我。然而,辨別功能的優勢則體現在另一些事實中,即每一個對象都與其他對象相區分,它們都和自我相區分。空間的存在顯示了這一點。空間中每一部位都外在於其他任一點,而空間本身作為一個整體,也是完全外在於、獨立於心智的。正是智力區分活動的極端形式導致了在知覺中完全的自我外在化(self-externalization)。自我與非我在知覺中的對立,正是這樣一些階段之一。在這些階段中,構成所有知識的本質的元素,即關係顯現出來了。
作為分辨力的意志
原則上在客體與自我之間做出分離的主體是意志。前面已經指出,關於空間關係的知覺的形成離不開肌肉感覺;而肌肉感覺從根本上是起源於意志指導下的運動。非自主肌肉與空間知覺沒有聯繫。此外,還要注意的是,正是肌肉感覺和視覺以及觸覺之間的聯繫,被我們用來進行這樣的判斷:是否任何感覺都是主觀的,或者都指向一個對象的。無論何時,肌肉感覺都不能與其他感覺分解,我們不把這種感覺指向某個具體事物,也就是說,它是不能被具體化的,否則,我們一定會把它具體化。例如,如果我似乎看見牆上有一個紅點,但我不能確定牆上是不是真有一個紅點,或者它只是我的一種機體效應。如果我想要判斷這個感受的真偽,我可以轉動我的頭和眼睛。如果這個「點」隨著我的肌肉感覺的變化而變化,那麼我們可以斷定這個點只是一個幻覺。如果這個點的位置在牆上保持穩定,它的位置與肌肉感覺的變化沒有聯繫,那麼它就是一個客觀對象。如果沒有意志來引發這些運動,就沒有理由讓我們相信,我們會在指向對象的客觀感覺與指向器官的主觀感覺之間做出區分。正是在意志指導下的主動嘗試過程使嬰兒開始區分自我與非我。
知覺的本質
知覺作為一個整體,是知識中的一個階段。它的區分或辨別功能,更強於同一化或合併功能。知識的目標是實現完全區分的或獨立的元素的徹底統一,所以,知覺不是知識的最後階段。同一性關係是被吸收到並包裹於知覺之中的,它把對象相互聯結起來,把對象與自我聯結起來。它經過進一步發展,最終進入了意識。在下一階段,也就是記憶中,同一性關係的發展更加顯著;在記憶中,關係把對象相互聯結成序列,在對象與自我之間形成穩定的連接,因而使它在意識中擁有了清晰的存在。也就是說,正是通過把事件相互聯結起來,把事件與自我聯繫起來,時間關係才得到了發展。
第5章注釋
我們的參考文獻從關於知覺的一般主題開始,然後過渡到關於空間知覺的特別討論。至少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這裡的文獻是豐富而有價值的。沃德:《大不列顛百科全書》之「心理學」條目;漢密爾頓:《形上學》,第二十一講和第二十六講;波特:《人類的智力》,第119—247頁;莫雷爾:《心理學原理》,第124—166頁;薩利:《心理學》,第六章;貝恩:《感覺與智力》,第369—402頁;賈丁(Jardine):《認知心理學原理》,第17—148頁;斯賓塞:《心理學原理》,第二卷,第131—177頁;赫爾姆霍茨:《知覺中的現象》;斯坦(Von Stein):《知覺》;賽吉(Sergi):《知覺的生理基礎》。
視知覺值得我們做最詳盡的研究,因為心理學和實驗心理學關於它的研究遠遠比對其他問題的研究要多;因為它與空間知覺有如此密切的聯繫,還因為許多廣義的心理學問題,甚至哲學問題都把它視為中心問題。毫無疑問,它是目前心理學中最重要的研究主題。我們的參考文獻比通常的更豐富。貝克萊:《視覺新論》;米爾:《專題討論》,第二卷,第162頁及其後內容;布朗:《心靈哲學》,第二卷,第96—121頁;阿波特:《視覺和觸覺》;莫克:《空間與視覺》;孔德(Le Conte):《視覺》;克拉克:《視覺》(視幻覺);卡朋特:《精神心理學》,第176—209頁;福斯特:《心理學教材》,第552—571頁;伯恩斯坦:《人的五種感覺》,第137—163頁;薩利:《心智》,第三卷,第1頁和第167頁;赫爾姆霍茨:《光學心理學》(一般理論,第561—594頁;單眼視覺,第681—876頁;雙眼視覺,第877—963頁),和《科學研究論文》第二卷,第299—500頁;馮特:《視知覺書稿》,第1—65頁和第145—170頁;《總論》第一卷,第234頁及其後內容,以及《生理心理學大綱》第二卷,第61—160頁;亨曼:《視覺心理學手冊》,第一部分,第343—600頁;利普斯:《心理學研究》(前三篇);於貝霍斯特(Uberhorst):《相貌知覺發生史》;克拉森(Classen):《外貌感覺心理學》和《視覺障礙的最終處理方法》;內格爾(Nagel):《雙眼視覺》;科尼利厄斯(Cornelius):《視覺理論》;帕努姆(Panum):《視覺》;施萊頓:《外貌識別理論》;赫林(Hering):《生理學文稿》(反駁赫爾姆霍茨的觀點)。
大多數前面的內容都已經包含了空間知覺,更多的資料還有:漢密爾頓(同前),第二十八講;米爾:《驗證漢密爾頓》,第十三章;霍爾:《心智》,第三卷第433頁中的「肌肉的空間知覺」;蒙哥馬利(Montgomery):《心智》,第十卷,第227、377和512頁的「空間與觸覺」;里博:《當代德國心理學》,第五章;赫爾姆霍茨:《光學心理學》,第999—1028頁;洛采:《哲學周刊》,第四卷(關於部位記號);薩利:《心理學》,第173—194頁;默里:《心理學手冊》,第159—182頁;斯賓塞(同前),第二卷,第178—206頁;馬哈菲(Mahaffy):《凱爾德的哲學批判》,第一卷,第四章;詹姆斯和卡波特:《思維哲學通訊》,第十三卷,第64和199頁;赫爾巴特:《行為》,第六卷,第114頁及其後內容;福爾克曼:《心理學教科書》,第二卷,第36—117頁;施特倫貝爾:《心理學大綱》,第219—233頁;普萊爾:《兒童的心靈》附錄C;馮特(同前),第二卷,第4—33頁和第161—178頁,以及《哲學周刊》第六卷(關於洛采對部位記號理論的批判);韋伯,「空間感」;以及關於整個主題的歷史性的和批判性的討論,見斯頓夫(Stumpf)的《原始空間表象的心理學研究》。
關於知覺教育,可以查閱大量的德國「教育類」文獻。此外,還可以參閱佩雷:《兒童期的頭三年》,第32—43頁;揚雅恩:《心理學》,第20—30頁;施內爾(Schnell):《觀念》;Treuge:《觀念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