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命古訓辨證 · 上卷釋字

第一章 提綱 本卷所論之範圍,大體以先秦遺文中「生」、「性」、「令」、「命」諸字之統計為限,並分析其含義,除非為解釋字義之必要,不涉思想上之問題。以此統計及分析為基礎,在第二卷中進而疏論晚周儒家之性命說。 統計之結果,識得獨立之性字為先秦遺文所無,先秦遺文中皆用生字為之。至於生字之含義,在金文及《詩》、《書》中,並無後人所謂「性」之一義,而皆屬於生之本義。後人所謂性者,其字義自《論語》始有之,然猶去生之本義為近。至孟子,此一新義始充分發展。令之一字自古有之,不知其朔(溯)。命之一字,作始於西周中葉,盛用於西周晚期,與令字僅為一文之異形。其「天命」一義雖肇端甚早,然天命之命與王命之命在字義上亦無分別。茲為讀者醒目計,在本書中嚴定「字」與「詞」之界。所謂字者,指書寫下之單位言,英語中所謂Character者是。所謂詞者,指口說中之單位言,英語所謂word。字異詞未必異,如粵之與越是兩字而是一詞,詞異字未必異,如一字有其本訓與眾多假借義是也。 難者或以為此所論是字不是語,論古籍自當以語為對象,不當局於字形,王引之曰,「夫訓詁之要在語音不在文字」,是也。吾將答之曰,此言誠是矣,然有不可不察者。王氏父子時代,古文字學未發達,訓詁學之所據,後人經籍寫本與字書耳,故不能拘泥於文字之形也。今則古文字學之材料積累日多,自可進一步求其精審。在古時,一引申之詞既未離原字而獨立,在持論者心中口中自易混淆。今之職業的哲學家猶不能以邏輯嚴格之界律限辭說,遑論周世之人?兩字未各立,即兩詞易混淆之故也。且生與性,令與命之語法的關係,吾固不敢忽略,將於本卷之末一章詳加推索。此章乃本卷所統計與所分析之結果,讀者幸留意焉。 第二章 周代金文中「生」「令」「命」三字之統計及其字義 周代鐘鼎彝器款識中,生字屢見,性字不見。生字之含義約有下列數事。 一、人名之下一字。例如: 按,生字在人名中雖常見,然盡屬下一字(張苑峰曰:《西清古鑒》八四·三,生辨尊「佳王南征,在序,王令生辨事厥公宗小子。生錫金。」疑生字上有筆畫缺落因而脫摹,不能據以為生字可用作人名之上一字也)。《左傳》中人名類此者,有鄭莊公寤生,齊悼公陽生,晉太子申生,魯公子彭生,亦盡屬下一字,當與上文所舉者為一式。此類命名之誼今多不可確知。然寤生由於「莊公寤生,驚姜氏」。申生之母齊姜,申則姜姓之巨族。彭生或即朋生,指孿生而言。然則所謂某生者,以其生之所由或其初生之一種情態命之名也。果如此說,則此處生字之義是生字之本訓也。 二、「既生霸」「既生霸」一詞為金文中最習見語之一,不煩舉例。「生霸」與「死霸」既為相對之二詞,則此處生之一詞猶是本訓,即出生之意。 三、「生妣」召仲鬲(代五·三四)云:「召仲作生妣尊鬲。」此所謂生妣當是庶孽稱其所自出之庶妣,亦即《詩》「夙興夜寐,無忝爾所生」之生也。生字在此處亦為本訓。(張苑峰曰:《貞松堂集古遺文補遺》上·三四有尊,銘曰,「□作厥考寶尊彝。」原釋「生考」,而字形體不類,當是皇字之別構,如陳逆簠邵王之鼎等銘,非生字也。) 四、「子」鎛(代一·六七)雲,「用旂壽老母死,保兄弟,用求命彌生,義政,保子。」按「子」即典籍中所謂子姓,子孫男女之共名也,故加人旁。此器以形制字體論,當為春秋晚期或戰國器,此時加偏旁之自由已甚發達矣。 五、「百生」例如: 臣辰卣(代一三·四四,尊盉同) 豐百生豚。 善鼎(代四·三六) 余其用各我宗子雩百生。 兮甲盤(代一七·二〇) 其惟我諸侯百生厥貯母不即市。 史頌鼎(代四·二六,同) 里君百生。 按,「百生」連「宗子」、「里君」為文,即典籍中所謂百姓也。徐沇兒鍾(代一·五四)以形制字體論當為春秋中期或晚期物,徐亡前不久之作。其文曰,「龢(按此當即《康誥》『四方民大和會』之和會二字。)百生」,猶未加女旁。(張苑峰曰:秦公鍾〔《薛氏鐘鼎款識》七、六〕)「萬生是敕」,與秦公〔代九·三三〕「萬民是敕」句相當,皆春秋末期物,已失古者稱生與民之別,然仍未如女旁。) 六、「彌厥生」例如: 叔孫父(嘯下·五五) 永令彌厥生。 姞(代六·五三) 永令彌厥生。 鎛(代一·六七) 用求命彌生。 按,金文之「彌厥生」即《詩·卷阿》三見之「彌爾性」。據鄭箋,「彌長也」,此祈求長生之詞也。參看孫詒讓之《古籀拾遺》卷中第二十三葉,及徐氏中舒之《金文嘏辭釋例》。(《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六本。) 試將上列六項歸納之,則知金文中生字之用,雖非一類,要皆不離生字之本義。阮芸台以《詩經》之「彌爾性」為西周人論性說,乃由後世傳本《詩經》之文字誤之,可謂「無中生有」者矣。今再表以明之: 令字在甲骨文字中頻出現,其語意與金文同,命字則無之,足知命為後起之字也。甲骨文字中令字作下列諸形: 按,金文中之令字亦有作此形者,皆甚早期之器,或在周初,或當在殷世。例如: 以上諸器固屬於世所謂殷器之一格也。其皆為殷器否未可知,然字形既與甲骨文相應,其微有不同處由於刀法筆法之差異使然,則其中自必有殷器,至遲亦當在周初也。亦有確知為周創業時期器,其中令字之形態與此為一系者,例如: 據此可知此令字之原形保存至於周初也。此自是令字之本式,像一人屈身跽於一三角形之下。作▲者其本形,作A者從刀法而變也(舉此數例,足徵令字之本形。下文列舉兩周金文中令字,內亦間有類於此體者,蓋新體雖已習用,舊體或仍有人偶一用之)。 《說文解字》部令字下云:「發號也,從A」。令字在小篆固從A,而A二文之解,許一失而一闕之。字下雲,「瑞信也。守邦國者用玉,守都鄙者用角,使山邦者用虎,土邦者用人,澤邦者用龍,門關者用符,貨賄用璽,道路用旌,象相合之形」。按,此乃用戰國以來符節之簡字說字源,復強為類別,漢儒之陋說也。征之甲骨文及金文,之原始形乃像一人屈身而跽,與相合之義無關。A字下雲「從一,象三合之形」,然此三合何義,許亦無說。張苑峰曰:北平故宮博物館藏一鼎,由形制紋繪銘文字體考之,皆可斷為商器,其文曰「乃(仍)孫作祖已宗寶黹鬻,。」(代三·二一)「」二字即周代金文成語中習見之「令。」(如麥彝雲「用作尊彝,用井侯出入,令。」麥尊雲「麥揚,用作寶尊彝,用侯逆,明令。」史頌雲「用作彝,頌其萬年無疆,日天子令。」皆與此鼎銘文義相同。)又古文字中從、A、、多互相變易,如甲骨文(殷六·二九)字或作(殷契佚存七二〇)(佚九五八),孟鼎字作,邾公鍾賓字作(關於此字王國維與林浩卿博士論洛誥書曾詳論之,雖未儘是,可供參考)。王人甗君簠(共四銘)寶字皆從。因知必為令字之變體,其從即由▲若兩端下引而成,是▲A與之義當相若。(說文「交覆深屋也,象形。」)蓋本為屋宇或帳幕之原始象形,故、、、、京、高、倉、等文皆基於此以構成,而金文中從之者又有(代五·三父己甗。疑即令鼎噩侯馭方鼎靜等銘中「射」之字,答也。)(代一二·五六父癸卣,又一六·三父乙爵。即虞書「僉曰伯夷」之僉字。)諸字也。古者發號施令恆於宮廟行之,凡受命者引領待於其下,是以令字如此作(以上張君說)。 自此原始形態演變乃有(見盂鼎)(見沈子)諸形。兩周金文多數如此,於是像一人屈身而跽之義不明見矣。此後起之形,創始似亦不遲,然本體仍在使用。如令字從此形之明公,其文曰:「惟王明公遣三族伐東國,在□,魯侯又工,用作旅彝。」以明公及伐東國為證,知此器必在成王世,亦知令字之新體不後於成王世。惟此銘流傳無原拓,今僅見者為摹刻(代六·四九)或縮臨(《西清古鑒》一三·八)之本,是否有撫寫上之差誤,亦正未敢定耳。 兩周金文中之令字除上文所舉者外,茲依器別抄於下方。(既論一字形體,自應以時代為序,以資識其演變。不幸此理想的辦法竟不能採用,則以各器之時代可知者固不少,徒知其大齊不能確斷其年代者尤多也。且令字之形態,雖上文所舉諸例差似異於一般習見之令字,然實亦此字之原始形狀,自此原始形狀演而為西周金文中通用令字之體,在各器可謂大體一致,並無類的差別。故依器別之排列法未足以引人誤會也。) 班、(《西清古鑒》〔簡稱西〕一三·一二)「王令毛伯更虢城公服。……令錫憐勒。咸。王令毛公以邦冢君,士馭,戟人,伐東國戎。咸。王令吳伯曰:以乃左比毛父。王令呂伯曰:以乃右比毛父。遣令曰:以乃族從父征。……公告厥事於上:惟民氓才(哉)彝天令,故亡。」 沈子也、(代九·三八)「也曰:拜首,敢邵告朕吾考令。……克成妥吾考以於顯顯受令。……用水霝令。」 靜、(代六·五五)「王令靜射學宮。」 伯、(代九·二七)「王若曰:……惠宏天令。」 隊貯、(西二七·三〇)「王令東宮追以六之年。」 師虎、(代九·二九)「王呼內史吳曰:冊令虎。王若曰:虎。先王既令乃祖考事,啻官左右戱緐刑。今余惟帥井先王令,令女更乃祖考啻官左右戲緐刑。敬夙夜勿法朕令。」 燮、(代八·一九)「王令燮在(才)市旂。」 免、(代九·一二)「王各於大廟,井叔有免即令。王受作冊尹書,俾冊令免。曰:令女足周師辭。」 叚、(代八·五四)「王蔑叚,念畢仲孫子,令龔大則於叚。」 卯、(代九·三七)「伯呼令卯曰:……昔乃祖亦既令乃父死人。……今余惟令女死宮人。」 叔向父禺、(代九·一三)「於永令。」 望、(捃三之一·八三)「王呼史年冊令望。」 、(薛一四·一三二)「王呼史先冊令。王若曰:。昔先王既令女作宰王家,今余惟乃命,命女從舀正對各死王家外內。……出入姜氏令。厥有見,有即令。……敬夙夕勿法朕令。」 敔、(嘯下·五五)「王令敔追御於上洛谷。」 大、(代九·二五)「王令善夫曰……令曰,……」 姞、(代六·五三)「用匄眉壽綽綰,永令彌厥生,霝終。」 師俞、(代九·一九)「王呼作冊內史冊令師俞。」 召伯虎、(捃三之二·二五)「告曰:以君氏令。……召伯虎曰:余既(訊)我考我母令,余弗敢亂,余或至我考我母令。」 召伯虎、(代九·二一)「召伯虎告曰:……亦我考幽伯幽姜令余告慶。……今余既有辭,曰令。」 師、(代九·三五)「王呼尹氏冊令師。王若曰:……既令女更乃祖考辭小輔,今余惟乃令。曰……敬夙夜勿法朕令。」 揚、(代九·二四)「王呼內史先冊令揚。……敢對揚天子不顯休令。」 師、(代九·二八)「王若曰:……令余肇令女齊幣,,□□,左右虎臣,征淮夷。」 番生、(代九·三七)「番生不敢弗帥井皇祖考不元德,用大令。……王令辭公族,卿事,大史寮。」 追、(代九·五)「用匄眉壽永令。」 無、(代九·一)「敢對揚天子魯休令。」 師、(嘯下·五三)「伯龢父若曰:……余令女死我家。」 、(嘯下·九三)「王曰令女作辭土。」 師訇、(薛一四·一三七)「王若曰:師訇。不顯文武,□受天命。……用夾召厥辟,奠大令。……今余乃令,令女惠雝我邦小大猷。」 守、(代八·四七)「守敢對揚天子休令。」 師兌、(代九·三)「王呼內史尹冊令師兌。」 師兌、(代九·三〇)「王呼內史尹冊令師兌。余既令女足師龢父辭左右走馬,今余惟乃令,令女辭走馬。」 、(嘯下·五一)「其,萬年無疆,霝終霝令。」 虢姜、(薛一四·一二八)「匄康屯右,通錄永令。」 叔孫父、(嘯下·五五)「叔孫父作孟姜尊。綰綽眉壽,永令彌厥生,萬年無疆,子子孫孫永寶用。」 陳逆、(代八·二八)「以永令眉壽。」(戰國初器。) 麥彝、(西一三·一〇)「用井侯出入令。」 小臣宅彝、(代六·五四)「惟五月壬辰,同公在豐,令宅事伯懋父。」 獻彝、(代六·五三)「伯令厥臣獻金車。」 吳彝、(代六·五六)「王呼史戊冊令吳。」 父鼎、(攈二之三·二六)「父作□寶鼎。令曰:有女多兄,母又女,惟女率我友以事。」 南宮中鼎、(嘯上·一〇)「王令大史兄土。……中對王休命。」 南宮中鼎、(嘯上·一一)「惟王令南宮伐反虎方之年,王令中先省南國。」 夌鼎、(嘯上·一〇)「王徙於楚麓,令小臣夌先省楚居。」 疐鼎、(捃二之三·七九)「王令東反夷。」 史獸鼎、(代四·二三)「尹令史獸立工於成周。」 師旅鼎、(代四·三一)「懋父令曰……」 鼎、(代四·一八)「兼公令眾史曰:……」 內史鼎、(代四·七)「內史令事。錫金一鈞。」 盂鼎、(代四·四二)「惟九月,王在宗周,令盂。王若曰:盂。不顯玟王受天有大令。……我聞殷述(墜)令,惟殷邊侯甸,雩殷正百辟,率肄於酒,故喪。……今我惟即井於玟王正德,若玟王二三正。今余惟令女盂召,敬雝德巠,敏朝夕入讕,奔走,畏天畏。王曰:永令女盂井乃嗣祖南公。……王曰:盂。若敬乃正,勿法朕令。」 小盂鼎、(攈三之三·四二一代四·四四)「王令……王令賞盂。」 舀鼎、(代四·四五)「王若曰:舀。令女更乃祖考卜事。……則俾復令曰若(諾)。 雝伯鼎、(代三·三一)「王令雝伯圖於生為宮。」 令鼎、(代四·二七)「令奮先馬走。王曰:令舊乃克至。……令拜首曰:小□乃學。令對揚王休。」(令人名。) 員鼎、(代四·五)「王令員執犬休善。」 善鼎、(代四·三六)「王曰:善。昔先王既令女左足侯,令余唯肇先王令,令女左足侯。……」 史頌鼎、(代四·二六,同)「王在宗周,令史頌……頌其萬年無彊,日天子令。」 頌鼎、(代四·三七,壺同)「尹氏受王令書。王呼史虢生冊令頌。王曰:頌。令女官成周。……頌拜首受令冊。……通永令。」 無叀鼎、(代四·三四)王呼史友冊令無叀。」 師晨鼎、(攈三之二·二一)「王呼作冊尹冊令師晨……晨拜首敢對揚天子不顯休令。」 鼎、(代四·二一)「遣中令鄭田。」 大鼎、(代四·三二)「王召走馬雁,令取三十二匹錫大。」 克鼎、(代四·四〇)「克曰:穆穆朕文祖師華父……疑克龔保厥辟龔王。……出內王令。……王呼尹氏冊令善夫克。王若曰:克。昔余既令女出內朕令,今余惟乃令。……敬夙夜用事,勿法朕令。」 攸從鼎、(代四·三五)「王令眚史南以即虢旅。」 鼎、(薛一〇·九五)「史黹受王令書。……拜首,敢對揚天子不顯叚休令。」 鼎、(薛一〇·九四)「王令。……眉壽。永令霝終。」 史頌鼎、(嘯上·九)「用匄眉壽。永令終。」 伯碩父鼎、(嘯上·九)「眉壽綰綽永令。」 晉姜鼎、(嘯上·八)「勿法文侯令。」(按此為東周器。) 父乙甗、(薛一六·一五六)「王令中先省南國。……王令曰:余令女史小大邦。」 鍾、(嘯下·八二)「公令宰仆錫金十勻。」 克鍾、(代一·二一)「王親令克遹涇東至於京。……克不敢墜,專奠王令。……用匄屯叚永令。」 通錄鍾、(代一·一二)「於永令。」 單伯生鍾、(代一·一六)「單伯生曰:不顯皇祖刺考述匹先王,爵菫天令。」 羌鍾、(代一·三二)「賞於韓宗,令於晉公,邵於天子。」(按此是春秋末期器) 盂爵、(代一六·四一)「王令盂寧伯。」 麥尊、(西八·三三)「王令辟井侯出,侯於井。……用侯逆明令。……走令。」 趩尊、(代一一·三八)「王呼內史冊令趩更厥祖考服。」 生辨尊、(西八·四三)「惟王南征在,王令生辨事厥公宗小子。」 卣、(代一三·四〇)「王姜令作冊睘安夷伯。」 貉子卣、(代一三·四一)「王令士道歸貉子鹿三。」 卣、(代一三·三九)「公姞令靈田人。」 錄卣、(代一三·四三,尊同)「王令曰:淮夷敢伐內國。」 農卣、(代一三·四二)「王令伯曰:……」 免卣、(代一三·四三)「王蔑免,今史懋易免市,冋黃,作工。」 史懋壺、(代一二·二八)「王在京宮,寴令史懋路咸。」 舀壺、(代一二·二九)「王呼尹氏冊令舀。……舀拜手首,敢對揚天子不顯魯休令。……舀用匄萬年眉壽,永令多福。」 免盉、(代一四·一二)「王在周,令作冊內史錫免鹵百。」 免簠(攈三之一·二五)「王在周,令免作土。」 從(代一〇·四五)「王在永師田宮,令小臣成友。……」 克(代一〇·四四)「王今尹氏友史趛典善夫克田人。……眉壽永令。」 杜伯(代一〇·四〇)「用壽匄永令。」 大師虘豆(代一〇·四七)「用匄永令。」 兮甲盤(代一,七·二〇)「王令甲政成周四方責,至於南淮夷。……敢不用令則即井伐。」 休盤、(代一七·一八)「休拜首,敢對揚天子不顯休令。」 歸納上列令字之用,不出王令天令之二端,間有所令出自長上不專指君王者,然此固王令之一類也。曰「顯令」,曰「丕顯休令」,曰「天子魯休令」,皆王令也。曰「文武受令」,曰「大令」,則天令也。「永令霝終」之祈語,即召誥所謂「祈天永命」也。當時人之天帝觀實富於人化主義(anthropomorphism)之色采,皇天之命固「諄諄然命之」。此可以《詩·大雅·皇矣》為證:「帝省其山」,「帝度其心」,「帝謂文王」,「乃眷西顧」,此神之情慾與喜怒儼然如人情慾與喜怒。然則此時所謂天命當與王命無殊,而令之一字在此兩處使用者,就辭義論固絕對無差別也。 金文中但用命字不用令字之器,列舉如下: 君夫、(代八·四七)「王在康宮太室,王命君夫曰,儥求乃友。」(據本文,此器必在康王之後。) 賢、(代八·二八)「公叔初見於衛,賢從,公命事。」 、(代九·四)「王曰:。命女成周里人。……敢對揚王休命。」(以上三器,字體不屬西周晚期,然字形及行列皆整齊,亦非西周初期器也。) 命、(代八·三一)「王錫命鹿。用作寶彝,命其永以多友飤。」(命人名) 虎、(代七·二九)「虎敢肇作厥皇考公命中寶尊彝。」(王靜安曰:「此敦文字乃周中葉以後物。」) 同、(代九·一七)「王在宗周,各於大廟,伯右同,……王命同差(左)右吳大父,易林吳牧。……」(銘中有伯,當與康鼎為同時器。) 伯康、(代八·四五)「伯康作寶。……受茲永命。」(以字體論與康鼎無別,疑是一人之器。) 豆閉、(代九·一八)「各王於師戲大室,井伯入右豆閉,王呼內史冊命豆閉……敢對揚天子不顯休命。」 師毛父、(嘯下·五二)「師毛父即位,井伯右,內史冊命。」 、(薛一四·一三四)「毛伯內門立中廷,右祝,王呼內史冊命。王曰:。昔先王既命女作邑五邑祝,今余惟乃命……敢對揚天子休命。」(毛伯即前器之師毛父。) 〔此上五器與趞曹鼎(代四·二四)康鼎人名參午交錯,故當約略同時,為共王前後之物。除豆閉外,其餘四器命字口部皆為駢枝,附贅於令字結構之外,如。(同。)〕 伊(代九·二〇)「王在周康宮……季內右……王呼命尹(令尹)冊命伊。」(此器字體屬於西周晚期。郭氏沫若曰「季亦見大克鼎」。此器時代當以大克鼎之時代定之也。) 簋、(代八·五〇)「王命眾叔燹父歸吳姬器。」(以字體論似為周中葉器) 諫、(代九·一九)「王呼內史先冊命諫曰:先王既命女王宥……今余惟或命女。」 乖伯、(恪齋集古錄一一·二二)「王命益公征眉敖。……王命仲致歸乖伯鼦裘。王若曰:乖伯。朕不顯祖玟珷應受大命。乃祖克先王,異自它邦,又於大命。……用屯永命。」(郭氏沫若定為宣王時器。) (以上二器字體相近,約當同時。) 害、(嘯下·五六)「王在宮……王冊命害。……害首對揚王休命」(唐氏蘭以宮為夷王宮。) 秦公、(代九·三三)「秦公曰:不顯朕皇祖受天命。……嚴龔夤天命。」(此春秋末期器。) (薛一五·一五一)「王曰:。……勿事(暴)虐從(縱)獄,愛奪戲行道,厥非正命,乃敢(侯)(訊)人,則唯輔天降喪,不廷惟死。……敬夙夕勿法朕命。」(此西周末期物。) 姬豆、(薛一五·一五二)「用眉壽就命多福。」〔按此齊器(據考古圖),所奉列公至靜公止,當為夷王時器也。〕 陳逆簠、(代一〇·二五)「永命眉壽萬年。」(戰國初器。) 鼎、(代四·三三)「內史即命。王若曰:。命女作冢馬。」(疑與簋同時,兩器皆為季姜作,即彼器之叔燹父也。) 康鼎、(代四·二五)「王在康宮,伯內右康,王命死王家。……鄭井。」 利鼎、(代四·二七)「王客於般宮,井伯內右。……王呼作命內史冊命利。」 (以上二器字體非西周初期,般宮及井伯並見趞曹鼎〔代四·二四〕當為共王或其前後之器。命字之從口部份突出行外,似當時令字加口之式猶未用得自然,與此字之全體猶未融化也。此類口部突出行外者,當為命字初起之形。從此可知命字之起,蓋在西周中葉也。 師父鼎、(代四·三四)「馬井伯右師父。王呼內史駒冊命師父。」 師望鼎、(代四·三五)「……出內王命。」 伯晨鼎、(代四·三六)「王命候伯晨。……用夙夜事勿法朕命。」 成鼎、(嘯上·一三)「……自考幽大叔懿□命成……作命臣工。……王□命乃六殷八曰□成。」(文中有噩侯馭方,當與噩侯鼎為同時器。又字體與翏生,虢仲,宗周鐘,無等極相似,蓋同記厲王南征事也。) 毛公鼎、(代四·四六)「王若曰:父。不顯文武,皇天弘厭厥德,配我有周,受大命。……惟天集厥命。……勞菫大命。……不鞏先王配命……余唯肇巠先王命,命女我邦我家內外。……大命。……專命專政。……歷自今出入專命於外,厥非先告父,父捨命,母有敢命於外。……今余惟先王命,命女亟一方。……命女公族。……」(文中命字十二見,皆作命無作令者。郭氏沫若以為宣王時器。以多事證之,此說已成定論。又政字不作正,鈴字作,皆晚期字,亦可注意者也。) 鄲孝子鼎、(代三·三六)「鄲孝子以康寅之日命鑄飤鼎。」(春秋末期器。) 命甗、(代五·四)「命作寶彝。」(命,人名。) 夆伯甗、(代五·六)「夆伯命作旅彝。」(此器命字從口之部在行列之外。) 生鍾、(捃三之一·三〇)「王命……」(與單伯生鍾為同人之器。) 齊侯鎛、(嘯下·七五)「余命女政於朕三軍。……公曰:夷。女敬共辝命。……余命女辝。……弗敢不對揚朕辟皇君之錫休命。……余用登屯厚乃命。……余命女差卿為大事,命於外內之事。……余弗敢法乃命。……虩虩成唐(湯)又敢在帝所,敷受天命。……用旂眉壽霝命難老。」 鎛、(代一·六七)「用侯氏永命萬年。……用求命彌生。」(以上二齊器皆春秋時。) 公孫班鎛、(代一·三五)「霝命無其。」(春秋器。) 秦公鍾、(薛六·五六)「不顯朕皇祖受天命。……嚴龔夤天命」(春秋末期器。) 競卣、(代一三·四四)「惟伯父以成即東命伐南夷」(似屬於西周中葉。) 齊侯壺、(代一二·三三)「齊侯命大子乘遽□叩宗伯,聽命於天子。……齊侯拜嘉命,於上天子用璧玉備一,於大無折於大命用璧,兩壺八鼎,於南宮子用璧二備,玉二,鼓鍾一。……洹子孟姜用氣嘉命。」(春秋器。) 嗣子壺、(代一二·二八)「命瓜君嗣子作鑄尊壺。」(戰國初器。) 齊大宰歸父盤、(代一七·一四)「以眉壽霝命難老。」(春秋器。) 晉邦、(代一八·一三)「晉公曰:我皇祖(唐)公□受大命,左右武王。……王命公,□宅京。」(春秋末期器。) 魚鼎匕、(代一八·三〇)「……下民無智,參蚘命,帛命入,入出,母處其所。」(春秋末期或戰國器。) 子禾子釜、(代一八·二三)「命陳。……如關人不用命。」 陳猶釜、(代一八·二三)「命左關幣敕成。」(以上二器皆田齊。) 王命車鍵、(代一八·三六)「王命賃一飤余之。」(戰國器) 以上各器用命字不用令字者,雖其時代多不可確知,然核其故實,論其字體,無一可指實為穆王以前器者,而甚多屬於厲宣之世。即如宣王時之毛公鼎,文中命字十二見,無一作令字者,且鈴字亦從命作(金文如番生師皆有鈴字)。是知宣世命字之用已嚴整固定矣。至其文義則與上節用令字者全無分別,依此可知此命字之演出僅系一詞之異字,非異詞也。 更有一類,一器中令命二字並見,或同式異器中令命二字互見者,綜舉之如下: 師酉、(代九·二一著錄三件,器蓋拓片凡六)「王呼史牆冊命(四作命兩作令)師酉。……敬夙夜勿法朕令(皆作令)。師酉拜首對揚天子不顯休命(五作命,一作令。此器花紋與毛公鼎同,以字體論當較早,蓋西周中葉之物)。」 不、(代九·四八)「白氏曰:不馭方。允廣伐西俞,王令我羞追於西,余來歸獻禽,余命女御追於。」(此花紋與史頌善夫克完全相同,時代當與善夫克諸器相近。郭氏沫若以為與虢季子白盤同時。) (以上兩器命字口部皆突出,附加於令字結體之外,未融為一。) 牧、(薛一四·一三九)「王呼內史吳冊令牧。王若曰:牧。昔先王既令女作土,今余惟或改,令女辟百寮。……今余惟乃命,(考古圖三·二四摹本亦作命。)……敬夙夕勿法朕令。」(此花紋與大克鼎、小克鼎、虢季子白盤同,時代亦當相近。) 小克鼎、(代四·二八著錄凡七器)「王命(六作命一作令)善夫克舍令(皆作令)於成周遹正八之年,克作朕皇祖釐季寶宗彝。……永令(皆作令)霝終。」(小克鼎之善夫克,即大克鼎之善夫克。大克鼎記善夫克之祖曰師華父「龔保厥辟龔(共)王」。按考為生父之專稱,祖則自王父以上皆可稱之,金文中有連記祖名至於二三者,如簋鎛等器,又《詩·宮》本為僖公時詩,其辭有曰「皇祖后稷」「周公皇祖」。是雖祖始亦與王父同稱也。師華父與釐季是否一人而僅為名字之異,今不可知,如以為非一人亦自通。是則善夫克之王父或曾祖高祖仕於共王朝。善夫克氏不能先於夷王,至於下限則以不知師華父為善夫克之幾世祖,不能確知矣。然此器之屬於西周晚期據此可定也。) 此一類之器,論其時代俱不能上及昭穆之世,成康無論矣。據此諸器,足徵令、命二字之為互用,且為同時並用者。然則在當時此二字必無異樣之讀法,僅為一詞之異體耳。在一器中或在同式器中竟不畫一,似是暗示此類器之時代正為始用命字之時代,後來因分化而畫一,當時未分化故未畫一也。果此解不誤,則命字之起其在西周中葉耶?其差後於改為形而相去不遠耶?命字之始作,口部全在行列之外者,(如君夫簋、簋、命簋、簋、同簋、伊簋、簋、鼎、康鼎、夆伯命甗等器,最顯。)其命字之最初式耶?曾試作一圖以明此義,見本卷第十章。 第三章 周誥中之「性」「命」字 今如泛然統計《尚書》中之性命字而不於篇章加以別擇,乃甚無謂。蓋《尚書》者,來源最不整齊之書也。不特東晉古文出自虛造,即伏生所傳益以《大誓》之二十八篇不可據者亦復不少。如《禹貢》、《洪範》,春秋戰國時人聚集多方材料,憑臆想而成之典書,與周官同科者也。如《甘誓》、《湯誓》、《大誓》,亦春秋戰國時人為三代之創業各造一誓,以論湯武革命者也。如《堯典》、《皋陶謨》,集若干異時異地相爭相滅之部落之宗神於一「全神堂」上,大一統思想之表現,而非信史也。今姑舍是,專論周誥殷盤,此二者亦非盡可為典要。《商書》中《盤庚》、《高宗肜日》《西伯戡黎》諸篇,固後人所信不以為偽書者,然諸篇文辭轉比《周誥》易解,人不能無疑。夷考其辭,似非商之冊典也。《高宗肜日》不知是何處之斷簡殘篇,且兒子嚴辭教訓其父,亦不近情理。《西伯》《微子》則純依周人之立場說話,自稱殷而詛咒之!《盤庚》視此為勝,然洋洋大篇,皆空語無事實,且未遷殷之前已曰「殷降大虐」,尤屬不通(鄭於此有解,然愈解愈見其不可通也)。殷商人自稱曰商,絕不稱殷,甲骨文中全無例外,所謂「大邑商」,即洹都也。周人乃稱之曰殷。其曰殷商者,當為在殷之商之義。殷本故國,商人卜都,故商人不自稱殷。今商書之稱殷足以證其非殷代之書。若以《商頌》稱殷土殷武為例,則宜知《商頌》實宋頌,作於襄公之世,或少前,彼時商代久亡,殷地為故國舊墟矣,其習於外國周人所用之稱號亦固其宜。其曰殷土殷武,正遙念故國耳,此非所論於商代之書也。即專就《周誥》言,亦有不可據者,如《金滕》當是魯人之傳說,事關記事,不涉誥命。又如《呂刑》,乃是呂王之誥,南國之獻,與周人全無干涉者也(余別有考)。今舍此可疑者,並去其與本文題旨無關者,凡所統計以《周誥》十二篇為限,即《大誥》、《康誥》、《酒誥》、《梓材》、《召誥》、《洛誥》、《多士》、《無逸》、《君奭》、《多方》、《立政》、《顧命》(所謂《康王之誥》在內),自周公稱王至康王踐阼,共約四十年間之書,正與西周初期之彝器銘詞同時,亦與《雅》《頌》之時代相差不遠。故此章所論可與上下兩章為一系。 一 論《周誥》中本無性字 上列十二篇《周誥》中性字僅一見,在《召誥》,其文曰:「節性,惟日其邁,王敬作所不可不敬德。」此乃周公訓戒成王之詞,勉之以節性,復申告以日月遷逝,不可不敬德也。節性之解在《召誥》中無證,當於他書中求證。幸《呂氏春秋》猶存此名詞,並載其解故。《呂氏春秋·重己篇》曰: 是故先王不處大室,不為高台,味不眾珍,衣不熱。熱則理塞,理塞則氣不達。味眾珍則胃充,胃充則中大鞔,中大鞔而氣不達,以此長生可得乎?昔先聖王之為苑囿園池也,足以觀望勞形而已矣。其為宮室台榭也,足以辟燥濕而已矣。其為輿馬衣裘也,足以逸身暖骸而已矣。其為飲食醴酏也,足以適味充虛而已矣。其為聲色音樂也,足以安性自娛而已矣。五者聖王之所以養性也,非好儉而惡費也,節乎性也。 《重己》一篇皆論養生之道,末節尤明顯。凡所論節生之方,不出宮室、苑囿、飲食、衣服、輿馬、聲色諸端,於此數者必有所止,有所節,無逾於身體之需要,捐棄其放侈之享受,然後可以長生久視耳。此皆所以論養生,終篇之亂,應題「節生」,其曰「節性」,曰「安性」者,後人傳寫,以性字代生字耳(《呂子全書》皆然,詳下)。節性之義既如是,則《召誥》之雲「節性」,在原文必作節生明矣。周公以此教成王,正慮其年少血氣未定,如窮欲極侈必墜厥命,故勉其節生,治其身也;教以敬德,治其心也。阮芸台不知節性之本作節生,於此大發議論,可謂在邇而求諸遠矣。 二 統計《周誥》十二篇之命字 《周誥》十二篇既與西周早期彝器銘辭之時代相應,自當僅有令字,未有命字,今所見本乃全是命字並無令字,則傳者以後世字體改寫之也。茲撮錄命字之出現處如下: 《大誥》 矧曰其有能格知天命? 敷前人受命。 紹天明即命。 不敢替上帝命。 克綏受茲命。 肆予曷敢不越卬敉寧王大命?(按《漢書·莽誥》作「予害敢不於身撫祖宗之所受大命。」又按「寧王」吳大澂謂是文王之誤字,其說是也。) 亦惟十人迪知上帝命。(鄭玄以十人為「亂臣十人。」) 爾亦不知天命不易。 天命不僭。 《康誥》 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誕受厥命。 不廢在王命。 亦惟助王宅天命,作新民。 惟威惟虐,大放王命。(按放亦廢字,其本字作法。) 惟命不於常。 明乃服命。 《酒誥》 明大命於妹邦。(按妹當與《詩》牧野之牧,沫鄉之沫為一字。) 惟天降命。 克受殷之命。 酣身厥命。 今惟殷墜厥命。 《梓材》 王其效邦君越御事厥命。(按此謂教邦君及御事以此命也。) 用懌先王受命。 《召誥》 周公乃朝,用書,命庶殷侯甸男,邦伯。厥既命殷庶,庶殷丕作。(按殷庶當作庶殷) 皇天上帝改厥元子茲大國殷之命。惟王受命無疆惟休。 天既遐終大邦殷之命。 越厥後王后民茲服厥命。 其眷命用懋。 今時既墜厥命。(此語兩見。) 王厥有成命。 曰有夏服天命,惟有歷年。 乃早墜厥命。(此語兩見。) 曰有殷受天命,惟有歷年。 今王嗣受厥命,我亦惟茲二國命嗣若功。 自貽哲命,今天其命哲,命吉凶,命歷年。 用祈天永命。 其曰我受天命。 受天永命。 保受王威命明德,王末有成命。 能祈天永命。 《洛誥》 王如弗敢及天基命定命。 今王即命曰,記功宗以功作元祀,惟命曰,汝受命篤弼丕視功載。 罔不若予不敢廢乃命。 奉答天命。 命公後。 王命予來承保乃文祖受命民。 乃命寧。 王命作冊逸。 王命周公後作冊逸。 惟周公誕保文武受命惟七年。 《多士》 我有周佑命,將天明威,致王罰,敕殷命終於帝。肆爾多士,非我小國敢弋殷命。厥惟廢元命。 乃命爾先祖成湯革夏。 有命曰,割殷,告敕於帝。 時惟天命無違。 殷革夏命。 時惟天命。 昔朕來自奄,予大降爾四國民命(此謂昔者踐奄之時,曾以大命降告於四國之民,非謂賜四國民以生命也。《多方》「我惟大降爾命」,大保簋「王降征命於大保」,皆其例,王維國說失之。) 予惟時命有申。 《無逸》 嚴恭寅畏天命。 文王受命惟中身。 《君奭》 殷既墜厥命。 我亦不敢寧於上帝命。 不知天命不易,天難諶,乃其墜命。 天不庸釋於文王受命。 成湯既受命。 天惟純祐命則。 今汝永念則有固命。 其集大命於厥躬。 惟時受有殷命。 我受命無疆惟休。 乃悉命汝作汝民極。 在亶乘茲大命。 《多方》 惟爾殷侯尹民,我惟大降爾命。 洪惟圖天之命。 厥圖帝之命。 乃大降顯休命於成湯。 弗克以爾多方享天之命。 乃惟爾辟以爾多方大淫圖天之命。 簡畀殷命。 我惟大降爾四國民命。 爾曷不夾介乂我周王享天之命。 爾曷不惠王熙天之命。 爾乃不大宅天命,爾乃屑播天命。 乃有不用我降爾命。 爾不克勸忱我命。 爾乃惟逸,惟頗大遠王命。 我惟祗告爾命。 《立政》 亦越成湯陟丕釐上帝之耿命。 式商受命。 《顧命》 茲予審訓命汝。 用克達殷集大命。 茲既受命。 太保命仲桓南宮毛。 命作冊度。 伯相命士須材。 御王冊命。 道揚末命,命汝嗣訓臨君周邦。 皇天改大邦殷之命。 無壞我高祖寡命。 用端命於上帝。 乃命建侯樹屏。 群公既皆聽命。 統計以上命字之用法,知其與金文中命令字全同,其包含命字之成語亦多同,惟彼以王命為多,此以天命為多,是由《周誥》乃建國之謨訓,金文乃王命之記榮,故成分上有差別也。 第四章 《詩經》中之「性」「命」字 一 論《詩經》中本無「性」字 《詩經》中之「生」字,其用法與今日無殊,不需舉例,今但論「性」字。《詩經》中之「性」字僅出現於《大雅·卷阿》,其文云: 伴奐爾游矣,優遊爾休矣。豈弟君子,俾爾彌爾性,似先公酋矣。 爾土宇昄章,亦孔之厚矣。豈弟君子,俾爾彌爾性,百神爾主矣。 爾受命長矣,茀祿爾康矣。豈弟君子,俾爾彌爾性,純嘏爾常矣。 箋曰,「彌終也」,又曰,「乃使女終女之性命」。此固可證鄭所見《詩經》已作性字,然此說實覺文義不順。後世所謂惟命者,實即今人所謂生命。此章本為祝福之語,所謂「俾爾彌爾性」者,即謂俾爾終爾之一生,性固不可終,則此處之性字必為生字明矣。且此點可以金文證之: 叔孫父簋、(嘯下·五五,薛一四·一二八)綰綽眉壽,永令彌底生,萬年無疆。 姞簋、(恪一一·二二,代六·五三)用祈丐眉壽綽綰,永令彌厥生,霝終。 齊、(恪二·二一,代一·六七)用祈侯氏永命萬年,保其身。……用祈壽老毋死,保兄弟。用求考命彌生,肅肅義政,保子。 《詩》所謂「彌爾性」在金文中正作「彌厥生」,其出現全在祈求壽考之吉語中。從此可知彌生即長生,從此可知「詩三百」中不特無論性之哲學如阮氏所附會者,即性之一字本亦無之也(參看徐中舒先生《金文嘏辭釋例》,見《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六本)。 二 《詩經》中之「令」「命」字 《詩經》中之「令」字與「命令」一義無涉者,有下列諸項: 一、《毛傳》以「命令」為纓環聲者: 《齊風·盧令》盧令令。 二、《鄭箋》以「脊令」為雍渠者: 《小雅·常棣》,脊令在原。箋曰:「雍渠,水鳥。」 《小雅·小宛》,題彼脊令。傳曰:「脊令不能自舍。」 三、《鄭箋》以為訓善者,或未明說,按其文義應與訓善之「令」為一辭者: 《邶風·凱風》,我無令人。箋曰:「令,善也。」 《小雅·蓼蕭》,令德壽豈。 《小雅·湛露》,莫不令德。箋曰:「令,善也。」 同、莫不令儀。 《小雅·十月之交》,不寧不令。箋曰:「天下不安,政教不善之徵。」 《小雅·車》,令德來教。箋曰:「喻王有美茂之德。」 《小雅·賓之初筵》,維其令儀。箋曰:「令,善也。」 《小雅·角弓》,此令兄弟,不令兄弟。箋曰:「令,善也。」 《大雅·文王》,令聞不已。箋曰:「令,善。」 《大雅·既醉》,高朗令終。箋曰:「令,善也。」 同,令終有俶。 《大雅·假樂》,顯顯令德。箋曰:「天嘉樂成王有光光之善德。」 《大雅·卷阿》,令聞令望。箋曰:「令,善也。」 《大雅·烝民》,令儀令色。箋曰:「令,善也。」 《大雅·韓奕》,慶既令居。箋曰:「慶,善也。」(按此猶言善其善居也。) 《大雅·江漢》,令聞不已。箋曰:「稱揚王之德美。」 《魯頌·宮》,令妻壽母。箋曰:「令,善也。」 以上因字義之絕異,知其與令命字無涉。所有鄭箋以之訓善之令字及其同類之令字,在《詩經》本書皆原作霝字,不作令字,其證如下。 上段所舉「高朗令終」,箋以其中之「令」字訓善者,當即後世所謂善終。此一吉祝辭,屢見於金文,皆作霝終,且有與令字同出一器者。從此可知訓善之令,在金文皆作霝,與令絕不相混,亦不相涉也。如: 、(嘯下·五一)萬年無疆,霝終霝令。(按以後世通行字寫之,當作「令終令命」。) 微 鼎、(薛一〇·九四)屯右眉壽,永令霝終,其萬年無疆。(以後世通行字寫之當作「永命令終」。) 克鼎、(恪五·五)眉壽永令,霝終,萬年無疆。 頌鼎、(恪四·二三)萬年眉壽無疆,臣天子,霝終。(按此祝已福,非祝天子之福,猶雲服臣於王,得保首領以沒。臣當連下讀。) 據此,《詩》中訓善之令字古皆作平聲之霝,不作去聲之令。後人既以命字代令字,乃以令字代霝字。故凡此訓善之令字皆可剔出,以其與命令之辭意無關也。茲更圖以明之: 上圖僅表示今本《詩經》對金文書式大體之轉變,非全數如此。如「靈雨既零」,靈字未改寫令。「自公令之」,令未改寫命,是也。 此訓善之令字既剔出,則知今本《詩經》中之令字存原義者,僅有兩處,未改寫命字: 《齊風·東方未明》,自公令之。上章言「自公召之」,則令即召也,即命也。 《秦風·車鄰》,寺人之令。箋曰:「必先令寺人,使傳告之。」此外皆作命字,動用名用無別。(霝冬即令終,宋人已如此釋金文。王懷祖先生更證明之,見《廣雅疏證》卷一上「靈善也」及卷四下「冬終也」條。詩箋以為訓善之令字原作霝,段茂堂已揭之,見《說文》令字注。) 《詩》中所有作動用之命字如下: 《小雅·出車》,王命南仲。 同,天子命我。 《小雅·采菽》,天子命之。 《大雅·崧高》,王命召伯。(三見) 同,王命申伯。 同,王命傅御。 《大雅·烝民》,王命仲山甫。(再見) 《大雅·韓奕》,王親命之。 《大雅·江漢》,王命召虎。(再見) 《大雅·常武》,王命卿士。 同,命程伯休父。 《周頌·臣工》,命我眾人。 《魯頌·宮》,乃命魯公。 以上命自王。 《鄘風·定之方中》,命彼倌人。 以上命自君。 《小雅·綿蠻》,命彼後車。(三見) 《大雅·抑》,匪面命之。 以上泛言命自在上者。 《大雅·文王》,上帝既命。 《大雅·大明》,命此文王。 同,保右命爾。 《大雅·假樂》,保右命之。 《商頌·玄鳥》,天命玄鳥。 同,古帝命武湯。 同,方命厥後。 《商頌·殷武》,天命多辟。 同,命於下國。 以上命自天。 《詩》中所有自動詞出而變作名詞或形容詞之命字,如下: 《鄭風·羔裘》,彼其之子,捨命不渝。(據惠棟、戴震、王國維諸氏說,舍訓釋,命則君王之命,《鄭箋》失之。) 《小雅·采芑》,服其命服。(箋云:「命服者,命為將受王命之服也。」) 《大雅·卷阿》,維君子命。 《大雅·烝民》,明命使賦。 同,出納王命。 同,肅肅王命。 《大雅·韓奕》,韓侯受命。 同,無廢朕命。 同,朕命不易。 同,以先祖受命。 《大雅·江漢》,自召祖命。 以上王命,或泛言在上者之命。 《唐風·揚之水》,我聞有命。 《大雅·抑》,謨定命。 以上亦自在上者之命一義出,引申為政令。 《小雅·十月之交》,天命不徹。 《小雅·小宛》,天命不又。 《大雅·文王》,其命維新。 同,帝命不時。 同,假哉天命。 同,天命靡常。 同,永言配命。(又見下武) 同,駿命不易。 同,命之不易。 《大雅·大明》,有命既集。 同,有命自天。 《大雅·皇矣》,受命既固。 《大雅·文王有聲》,文王受命。 《大雅·既醉》,景命有僕。 《大雅·卷阿》,爾受命長矣。 《大雅·盪》,其命多辟。 同,其命匪堪。 同,大命以傾。 《大雅·雲漢》,大命近止。(再見) 《大雅·江漢》,文武受命。 同,於周受命。 《大雅·召旻》,昔先王受命。 《周頌·維天之命》,維天之命。 《周頌·昊天有成命》,昊天有成命。 同,夙夜基命宥密。 《周頌·思文》,帝命率育。 《周頌·敬之》,命不易哉。 《周頌·桓》,天命匪懈。 《周頌·賚》,時周之命。(又見殷) 《商頌·烈祖》,我受命溥將。 《商頌·玄鳥》,受命不殆。 同,殷受命咸宜。 《商頌·長發》,帝命不違。 同,帝命式於九圍。 《商頌·殷武》,天命降監。(箋曰,「天命乃下視下民」,故此句之命字為名用,與「天命玄鳥」之為動用者不同。) 以上天命。 《召南·小星》,寔命不同。 同,寔命不猶。 《鄘風·蝃》,不知命也。 以上自天命之義引申而出,為「命定」之義。(「命正」「命定」諸解,均詳中卷。) 據上文所分析,《詩經》中命字之字義,以關於天命者為最多,其命定一義,則後來儒墨爭鬥之對象也。所有《詩》、《書》中之天命觀,及東周時代此一線思想之演變,均詳中卷。 第五章 《左傳》《國語》中之「性」「命」字 《左傳》《國語》兩書編成之時代末易斷定,其史料價值亦多異見。欲詳辯此事,非可於此書中為之,姑舉吾所信之假定。春秋時大國各有其獻典,亦各有其嘉言故聞,傳於當朝,遺之後代,後世說林、說苑一體之祖,呂氏、劉子所取資以成類書者,在古謂之「語」,而「故志」、「訓典」或容納其中,所以教國子也(見《楚語·上》)。其國語一名,始見於汲冢書中(《晉書·束皙傳》,「《國語》三篇言楚晉事」)。不專一國,故謂國語,猶言列國語也。汲冢書名《國語》者,雖不在今《國語》中(如在其中,《晉書·束皙傳》及杜預《集解後序》當明言之),要為一類之書。夫列國各有其語,則必有人輯之,或並整齊之焉,始為《國語》。(傳本《國語》中之《齊語》固為《小匡》篇文,其吳越語亦與他國文體詞法不類)。至戰國之世,春秋之學大顯,春秋之號益尊,於是諸家著書每被春秋之名,晏子、虞卿、呂不韋皆是也。當有震於春秋之學,以《國語》改為編年者,合以當時列國紀年之書,墨子所謂百國春秋,乃成《春秋左氏傳》,或曰《左氏春秋》。此書雖成,國別之國語猶存。後世所謂《國語》,其一本也,《汲冢》、《國語》,又其一本也。此編年之書雖比附《春秋》,猶各有詳略,並無書法,至劉歆欲奪公羊之席,乃將此書加之書法,且於《春秋》所詳,此所略者,敷衍成文,此即《春秋左傳》也。(吾嘗試以劉申叔《左氏春秋考證》一書之規例遍檢全傳,覺襄公以前,傳應經者,除大事外,皆空語,無事實,襄公以後則不然,未可一概論。如以改編年為劉歆事,則劉歆時何處得見列國(尤其是魯國)紀年之書將其采入?故知據《國語》改為編年必在秦火之前,其加書法並使前數公之經文亦多有傳可伍,則劉歆事也。) 如上文所說不誤,則《左傳》、《國語》者實為東周第一寶書,其成書雖在戰國,其取材則淵源甚早,所舉憲典話言或有沿自西周者矣。今於《詩》、《書》之後取材於《左傳》、《國語》者,順時代之序也。 《左傳》、《國語》中生字除私名外皆作出生解,或其引申之義,今不舉例。但論兩書中之性字。性字見於《左傳》者九處: 襄十四,「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有君而為之貳,使師保之,勿使過度。……天之愛民甚矣,豈其使一人肆於民上,以從其淫而棄天地之性?必不然矣」。 按,「勿使失性」者,勿使失其生也,牧民所以保民之生,與性無涉,此本顯然,不待索解。下文所謂「天地之性」亦必作生字然後可通,猶雲,豈其使一人肆其暴行於民之上,以縱其淫慾而棄天之生斯民之德也?《易·系》雲「天地之大德曰生」,正與此詞相類。若以為性命字則與上文不合矣。 襄二十六,「夫小人之性,釁於勇,嗇於禍,以足其性而求名焉者,非國家之利也」。此語中下性字必作生字始可解,「足其性」者,猶謂利其生也。上性字固可作性字解,然以為生字尤順,猶雲小人之生也,動於勇,貪於禍,以圖厚其生而求名焉。 昭八,「今宮室崇侈,民力凋盡,怨並作,莫保其性」。此謂莫保其生也。 昭十九,「吾聞撫民者節用於內而樹德於外,民樂其性而無寇讎」。此謂民樂其生也。 昭二十五,「則天之明,因地之性……淫則昏亂,民失其性。……哀樂不失,乃能協於天地之性」。 獨此節中之性字解作後世所謂性者為義較長,然解作生字亦可通。「因地之性」,猶雲因地之所以生,即載物厚生者也。「民失其性」,猶雲民失其所稟以生。「天地之性」,即所謂「天地之大德曰生」也。 《周語》上,「先王之於民也,懋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財求,而利其器用」。 「厚其性」者,厚其生也,《左傳》文七年,「正德,利用,厚生,謂之三事」。成十六,「民生厚而德正,用利而事節」。襄二十八,「夫民生厚而用利,於是乎正德以幅之」。文十六,「時以作事,事以厚生」。皆其證也。(此一證丁聲樹君所舉。) 如上文所分解,《左傳》、《國語》中之性字,多數原是生字,即以為全數原為生字,亦無不可也。從此可知性之一觀念在《左傳》、《國語》時代始漸漸出來,猶未完全成立,至於性之一字,彼時決無之,後世傳寫始以意加心字偏旁,而所加多不愜當。 《左傳》、《國語》中令字頻見,其用處與《詩經》無二。如下: 第一類為霝字之假借,所謂「令德」、「令名」、「令聞」、「令圖」、「令終」、「令龜」、「令王」、「令主」皆是也。 第二類為令字之原始義,如「令無入僖負羈之宮。」《左傳》《國語》中凡此動用之令字多作命字;其偶作令者,恐是後人改寫未盡者耳。 第三類為王令或君令之類名,即「政令」、「教令」之類也。如「未能行令」(宣十),「政令於是乎成」(成十六),「擇楚國之令典」(宣十二),「以大國政令之無常」(襄二十二),「著之制令」(昭元),「夕以修令」(昭元),「先王之令有之」(《周語》上),「無以賦令」(《周語》上),或為單詞,或為合詞,皆是也。 第四類為第三類之一例,即「令尹」一詞是也。既為專名自可別為一事。令尹亦見於金文,作「命尹」(伊,「王乎命尹冊命伊」)。 《左傳》、《國語》中之命字,其用法與《詩經》同。兩書中出見繁多,不須遍舉,今但論其可注意者五點: 一、兩書中令、命兩字混用,無甚界限,一如西周晚期金文及《詩經》。例如: 樊仲山甫諫曰:「不可立也!不順必犯,犯王命必誅,故出令不可不順也。令之不行,政之不立,行而不順,民將棄上。……若魯從之而諸侯效之,王命將有所壅。若不從而誅之,是自誅王命也。」(《周語》上) 此語中令、命實為一事,乃忽曰令,忽曰命。兩書中令、命兩字之混用,不可勝數也。 二、以命(或令)為政典教制之稱,在兩書中極多。此時命(或令)為文書之具體名,用之已甚普遍矣。(後世大體以令為政典,以命為教敕,分別不嚴,在古則無此分別也。) 三、以命為複詞之一節,在兩書中已甚多,是彼時命字之用及其變化繁矣。以命為上節者,如「命夫」、「命婦」、「命服」、「命書」(按,冊典也)、「命祀」。以命為下節者如「好命」、「嘉命」、「時命」、「治命」、「後命」、「前命」、「共命」、「敬命」、「稟命」、「專命」、「用命」、「即命」(見文六年,謂就死也,猶雲就身於天命之所定也)、「死命」、「成命」、「廢命」、「逃命」(謂避身於命令之外也。宣十二「民聞公命如逃寇讎,」即其義。後世所謂亡命自此出)、「承命」、「違命」、「棄命」、「奸命」、「貳命」、「失命」、「聽命」、「聞命」、「請命」、「待命」、「受命」、「辱命」、「將命」、「致命」、「復命」(諸子多作反命)、「改命」、「使命」、「發命」、「奔命」(謂奔赴王命無寧止也。)、「一命」、「再命」、「三命」、「追命」、「墜命」(此詞亦見金文,假述為墜)、「隕命」、「知命」(見文十三,謂知天命之正也)、「不堪命」,皆當時文告冊書中之習語也。 四、動詞之命,施用更廣泛。在《詩經》中猶以上謂下為限,《左傳》中乃有例外,如「叔向命晉侯拜二君」(哀二十六),叔向臣也而以命君,蓋此命字猶言謂也。 五、命猶名也。例如下: 子同生,以大子生之禮舉之。……公與文姜宗婦命之(按,謂議命名也)。公問名於申。對曰:「名有五,有信,有義,有象,有假,有類。以名生為信,以德命為義,以類命為象,取於物為假,取於父為類。不以國,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隱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幣。周人以諱事神,名終將諱之。故以國則廢名,以官則廢職,以山川則廢主,以畜牲則廢祀,以器幣則廢禮。晉以僖侯廢司徒,宋以武公廢司空,先君獻武廢二山。是以大物不可以命。」公曰:「是其生也,與吾同物。」命之曰同。(桓六年) 按,「命之」者名之也。「以名生為信,以德命為義,以類命為象」者,後世傳寫錯誤,其原文應作「以生名為信」(洪亮吉《左傳》詁雲「論衡作生名,下德命作德名,類命作類名。」),記其實也。晉侯成師,鄭伯寤生是也。「以德名為義」,「命以義」也,取義於正則曰平,取義於靈均曰原者是也。「以類名為象」,若孔子首象尼丘是也。如作「以生命為信,以德命為義,以類命為象」,俾上下文一致,亦通,獨如今流傳本之顛倒錯亂者為不可通耳。下文雲「大物不可以命」者,大物不可以名也。「命之曰同」者,名之曰同也。 初,晉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條之役生大子,命之曰仇,其弟以千畝之戰生,命之曰成師。師服曰:「異哉,君之名子也!夫名以制義。……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今君命大子曰仇,弟曰成師,始兆亂矣,兄其替乎?」(桓二年) 按「命之」,名之也。「古之命」,古之名也。「命太子曰仇弟曰成師」,名太子曰仇,名弟曰成師也。 楚人謂乳「」,謂虎「於菟」,故命之曰鬬於菟。(宣四年)此謂名之曰鬬於菟也。 依此三例,命有名之一解,名亦可稱命。然則衛君如待孔子為政,孔子必先正名者,指整齊令典而言。苟僅如學究荀卿之正名,其指不過如今之審定名詞,固可曰「名不正則言不順」,不可說「事不成」,「刑罰不中」也。是則所謂名家者,亦法家之一類也。 至於天命之說,命正之解,在《左傳》已有深遠之思想,既不涉文字,當於中卷論之。 第六章 《論語》中之「性」「命」字 《論語》中明稱天命者,共七見,如下: 子曰:「……五十而知天命……」(《為政》) 伯牛有疾,子問之,自牖執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雍也》) 子罕言利,與命,與仁。(《子罕》) 子夏曰:「商聞之矣,『死生有命,富貴在天』。」(《顏淵》) 子曰:「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憲問》) 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聖人之言。」(《季氏》) 孔子曰:「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堯曰》) 亦有未明言天命而所論實指天命者,有下列三處: 子曰:「天生德於予,桓魋其如予何?」(《述而》) 子畏於匡,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天之將喪斯文也,後死者不得與於斯文也!天之未喪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子罕》) 子曰:「鳳鳥不至,河不出圖,吾已矣夫!」(《子罕》) 據此,《論語》書中明載命定之義,墨氏攻之,正中其要害。其曰孔子罕言者,或疑孔子言仁言命載於《論語》者既如是多矣,不得雲罕,於是強為之解,謂「與命與仁」之與字為動詞。孔子固與命,然此處文法實不能如是解。《國語》九,「殺晉君,與逐出之,與以歸之,與復之,孰利」?又《國語》十五,「夫以回鬻國之中,與絕親以買直,與非司寇而擅殺,其罪一也」。又十六,「夏後卜殺之,與去之,與止之,莫吉」,皆與「子罕言利與命與仁」為同一文法,可知與字在此仍是聯詞,非主格之動詞也。子罕言命,罕言仁,而《論語》所記者多,蓋子所常言,每無須記,其罕言者乃記耳。孔子雖罕言,然其信天命則章章明矣。特孔子所信之天命仍偏於宗教之成分為多,非如孟子,此當於次卷中詳之。 《論語》中性字僅兩見: 子曰:「性相近也,習相遠也。」(《陽貨》) 子貢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公冶長》) 前一事可以解作生來本相近,因習而日異。「生」、「習」皆無定主動詞,故下雲「相」,如以性為表質之名詞,則與習不對矣。後一事所謂夫子之言性者,其字究應作性或作生,不能於此語之內求之,《論語》中他事亦鮮可供解決此事者,必參考稍後之書始可決之。設如《孟子》書中生性二義界然劃分,則前於此之《論語》中生性二字可以界然劃分,亦不必定界然劃分,設如《孟子》書中生性二義並未界然劃分,則前於此之《論語》中,生性二字更不能界然劃分矣。故此點應留待下數章中論之。 第七章 論《告子》言「性」實言生兼論《孟子》一書之「性」字在原本當作生字 《詩》、《書》、《左氏》、《國語》、《論語》中之性命字,既統計之矣,戰國諸子書中之性命字,則不必盡數統計也。時至戰國,命字之諸義皆顯然分立,不煩疏別,其天命一義亦滋衍豐長矣,此當於次卷論思想變遷中詳之。天命之說雖已發展,人性之論,其已自論述具體之生,演為辨析抽象之性乎?今《孟子》、《荀子》、《呂子》諸書中之論性者,果所論者是性不是生乎?縱使性之一義既成,其對於生字之本義果盡脫離乎?自此以下三章,為答此問題而作也。 一 論《告子》言性皆就生字之本義立說 告子曰:「性猶杞柳也。義猶桮棬也。以人性為仁義,猶以杞柳為桮棬。」 孟子曰:「子能順杞柳之性而以為桮棬乎?將戕賊杞柳而後以為桮棬也。如將戕賊杞柳而以為桮棬,則亦將戕賊人以為仁義與?率天下之人而禍仁義者,必子之言夫!」(《孟子·告子篇》,下同。) 按,《告子》所謂性,即所謂天生,所謂義,即所謂人為。以天生與人為為對,故曰:「仁內也,義外也。」尋告子之意,以為杞柳之生也,支蔓叢出,不循方圓,使之成器,非加以人工不可,人之生亦支蔓叢出,不辨善惡,使之就世間約定之仁義,亦非加以人工不可。所謂「戕賊人性以為仁義」,正荀子之說也。 告子曰:「性猶湍水也,決諸東方則東流,決諸西方則西流。人性之無分於善不善也,猶水之無分於東西也。」 孟子曰:「水信無分於東西,無分於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也。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 「今夫水,搏而躍之,可使過顙;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豈水之性哉?其勢則然也!人之可使為不善,其性亦猶是也。」 按,告子之說,與孔子「性(生)相近也習相遠也」之說合,孟子則離孔子說遠矣。 告子曰:「生之謂性。」 孟子曰:「生之謂性也,猶白之謂白與?」曰:「然。」 「白羽之白也,猶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猶白玉之白歟?」曰,「然。」 「然則犬之性猶牛之性,牛之性猶人之性歟?」 尋上文之意,「生之謂性」之性字,原本必作生,否則孟子不得以「白之謂白」為喻也。 告子曰:「食色,性也。仁,內也,非外也;義,外也,非內也。」 孟子曰:「何以謂仁內義外也?」 曰:「彼長而我長之,非有長於我也。猶彼白而我白之,從其白於外也,故謂之外也。」 曰:「異於(二字衍文)白馬之白也,無以異於白人之白也,不識長馬之長也,無以異於長人之長歟?且謂長者義乎,長之者義乎?」 曰:「吾弟則愛之,秦人之弟則不愛也,是以我為悅者也,故謂之內。長楚人之長,亦長吾之長,是以長為悅者也,故謂之外也。」 曰:「耆秦人之炙無以異於耆吾炙,夫物則亦有然者也,然則耆炙亦有外歟?」 尋告子之意,食色生而具者也,惻隱之心自內發,故曰內,至於是是非非賢賢賤不肖,必學而後知之,必習而後與人同,故曰外也。 公都子曰:「告子曰,性無善無不善也。」 尋告子之義,善惡之辯,由於習俗,成於陶染,若天生之質,則無預於此外來者也。 二 論《孟子》書之「性」字在原本當作「生」字 《孟子》一書,言性者多處,其中有可作生字解者,又有必釋作生字然後可解者,如下: 或曰:「性可以為善,可以為不善。是故文武興則民好善,幽厲興則民好暴。」 此或人之言,謂人之生來可以為善可以為惡也。 孟子曰:「牛山之木嘗美矣。以其郊於大國也,斧斤伐之,可以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潤,非無萌櫱之生焉。牛羊又從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人見其濯濯也,以為未嘗有材焉,此豈山之性也哉?」 所謂山之性,乃山之生來之狀,其原文當作「山之生」,如此乃與上文「萌櫱之生」一貫。 孟子曰:「堯舜性之也,湯武身之也,五霸假之也」。(《盡心》,下同) 此謂堯舜生來便善,不待人為;湯武力行,然後達於道也。若如今本作性字,則堯舜之聖為性之所生、湯武之身之獨不由於性乎?如別古聖人以性之、身之之二類,即無異以性為不備,正與孟子說性相違矣。然則此處本作生字無疑也。 孟子曰:「堯舜性者也,湯武反之也。」 此亦與上舉一例同義,謂堯舜生而然,謂湯武反躬力行而幾於道,非謂湯武所行不由於性也。 孟子曰:「形色,天性也」。 此亦謂形色天生而有也。 孟子曰:「口之於味也,目之於色也,耳之於聲也,鼻之於臭也,四肢之於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謂性也。仁之於父子也,義之於君臣也,禮之於賓主也,知之於賢者也,聖人之於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謂命也。」 此語之義,趙岐、朱子皆不盡得其解。今如以性字為生字,文義顯然矣。孟子蓋謂口之於味,目之於色,耳之於聲,鼻之於臭,四肢之於安佚,皆生而然也;然而人之生也有所受於天之正命焉,即義理也,故君子不以此等五官為人生之全也。仁之於父子,義之於君臣,禮之於賓主,知之於賢者,聖人之於天道,皆天所命之義理也,然而人之能行此者其端亦與生而俱焉,故君子不以此等事徒歸之於天所命也。此為性命一貫論之最早發揮者,此義待中卷第七章詳說之。今說明者即此語中之性字本皆生字也(《孟子》此一節中命字乃「命正」之義,非「命定」之義,趙解失之。詳次卷)。 如上所論,《孟子》一書中雖有性之一義,在原文卻只有生之一字,其作性字者,漢儒傳寫所改也。 第八章 論《荀子·性惡》、《正名》諸篇中之「性」字在原本當作生字 《荀子·性惡篇》之性字,在原書寫本未經隸變之前,必皆作生字,可以下列一事證明之。《性惡篇》首云:「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楊注曰:「偽,為也,矯也,矯其本性也。」郝懿行曰:「性、自然也,偽、作為也,偽與為古字通,楊氏不了而訓為矯,全書皆然,是其蔽也。」(《荀子補註》)王先謙曰:「郝說是。荀書偽皆讀為,下文『器生於工人之偽』,尤其明證。」(《荀子集解》)斯年按,《性惡篇》全篇所論「其善者偽也」之偽,皆用人為之義,與矯義無涉。據郝、王二氏所考,全篇之「偽」字,在原本必盡作「為」字,其作「偽」者,後人傳寫時所改也。「偽」字既原作「為」字,「性」字亦原作「生」字歟?此亦可考而知也。篇中有云: 今人之性,固無禮義,故強學而求有之也。性(此處必作生字方可通)不知禮義,故思慮而求知之也。然則生而已,則人無禮義,不知禮義,人無禮義則亂,不知禮義則悖。然則生而已,則悖亂在己。用此觀之,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 盧文弨校本曰「『生而已』元刻作『性而已』,下同。」尋荀子此段之意,如皆作性字,固勉強可解,如皆作生字,文義尤順。今或作性字,或作生字,乃不可解矣。今假定其皆作性字,繹其義如下: 人之天性之中,本無所謂禮義也。故待強學而求有此禮義。性中本不知有禮義也,故待思慮而求識此禮義。既如是,若僅憑性之所有為已足,則人無禮義,且不識禮義矣。人無禮義,且不識禮義,悖謬之甚者也。既如是,若僅憑性之所有為已足,則悖謬暴亂出於己身矣。由此觀之,人之性之本為惡也明矣。其能為善者人為之力也。 如此繹之固可解,究嫌勉強,然如全作生字,其意則顯矣: 人之生也,本未挾禮義以俱來,故待強學而求有此禮義。人之生也,本不識何謂禮義也。故待思慮而求識此禮義。既如是,若僅憑生來所有為已足,則人無禮義且不識禮義矣。人無禮義且不識禮義,悖謬之甚者也。既知是,若僅憑生來所有為已足,則悖謬暴亂出於己身矣。由此觀之,人之生也惡,其義甚明,其能為善者,人為之力也。 獨或作性字或作生字,如今本所具者,在文義為不可通。從此可知原本必皆是生字,後人傳寫,尋求文義,乃改其若干生字為性字,然句如「然則生而已」者,勢難改作性字,故猶留此原來形跡。元本校者見此處獨作生,與上下文不一貫也,乃一律改作性。今日據此未泯之跡,可知原本全篇之皆作生不作性,其改寫性字,經漢晉六代至於唐宋而未曾改盡也。 且就《性惡篇》所持之旨論之,其作生也固宜。全篇反覆陳說者,皆不外乎申明人之生也本惡,其能為善者人為之力。世之所謂善者,非生而有之者也,學而後有之。所謂惡也,生而具來者也,要在以禮法,教化,規矩,刑罰,克服之耳。與其寫作《性惡篇》,固不如寫作《生惡篇》之足以顯其義也。荀子之生惡論,正其以人勝天之主張之一面,其以勸學為教,人道為道,不願「大天而思之」,而欲「制天命而用之」,皆與生惡說相表里也(參看胡適之先生《中國哲學史大綱》卷上第十一篇第二章)。 難者曰,《荀子·性惡篇》中所有性字在未經漢人改寫前,固應一律作生字,如君所說矣,然荀書《正名篇》有云:「生之所以然者謂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感應,不事而自然謂之性。」明明以生字解性字,今日一律作生字,是何說乎?曰此正荀書中一律作生字之證也。請遍觀《正名篇》之用辭,此義可曉然矣。《正名篇》曰: 散名之在人者,——生之所以然者謂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感應,不事而自然謂之性。性之好、惡、喜、怒、哀、樂,謂之情。情然而心為之擇謂之慮。心慮而能為之動謂之偽:慮積焉,能習焉,而後成謂之偽。正利而為謂之事。正義而為謂之行。所以知之在人者謂之知,知有所合謂之智。「智」(據盧文弨校第二智字衍)所以能之在人者謂之能,能有所合謂之能。性傷謂之病,節遇謂之命。是散名之在人者也,是後王之成名也。 又曰: 故萬物雖眾,有時而欲遍舉之,故謂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推而共之,共則又(原作有,據王念孫改)共,至於無共,然後止。 循荀子之用語也,好用在語法上異其作用之同字於一句中,即如《非十二子篇》,「信信,信也」(上信字為動詞,中信字為名詞,下信字為謂詞。)如不貫上下文以讀之,幾不可解。今《正名篇》曰,「所以能之在人者謂之能,能有所合謂之能」。如此句法,則正名之界說性也,固應作「生之所以然者謂之生,生之和所生,精合感應,不事而自然謂之生」。如將下生字改為性字,語法不類矣。今固不能改下一能字為別一字,即亦不當改下一生字為性字也。至於「知之在人者謂之知,知有所合謂之智」,智字應為知字,不應作智字,盧文弨校本中已說之矣。又如「推而共之,共則又共,至於無共然後止」,亦是此等變化字義法。此種造語之法是否可為行文之法式,今不具論,然此種風格甚顯意趣。《荀子》書有刻意造辭之跡,與前此子書之但記口語者不同,此其一證矣。 第九章 論《呂氏春秋》中「性」字在原本當作生字 晚周子書中,年代確可考者為《呂氏春秋》,此書明言成於「維秦八年,歲在涒灘」,此書固當為晚周諸子書中之最晚者矣。其《本生篇》泛載生字與性字,前文正在論生,後文乃直繼以論性之語,忽又直繼以論生之語,今日分寫生性二字,若語無倫次然,然若知原本當皆作生字,性即生也,則上下文理通矣。今錄而釋之如下: 始生之者,天也。養成之者,人也。能養天之所生而勿攖之,謂之天子。天子之動也,以全天為故者也。此官之所自立也。立官者以全生也。今世之惑主,多官而反以害生,則失所為立之矣。譬之若修兵者以備寇也,今修兵而反以自攻,則亦失所為修之矣。 此所論者明明生也,而下文忽接以論性。 夫水之性清,土者拍之,故不得清。人之性壽,物者拍之,故不得壽。物也者所以養性也,非所以性養也。今世之人惑者,多以性養物,則不知輕重也。(按,此明明謂養生,下同。)……是故聖人之於聲色滋味也,利於性則取之,害於性則舍之,此全性之道也。世之貴富者,其於聲色滋味也多惑者。日夜求幸,而得之則遁焉;遁焉,性惡得不傷? 此雖著性字,所論實養生也。下文接此乃著生字。 萬人操弓,共射其一招,招無不中。萬物章章以害一生,生無不傷,以便一生,生無不長。故聖人之制萬物也,以全其天也。天全則神和矣,目明矣,耳聰矣,鼻臭矣,口敏矣,三百六十節皆通利矣。若此人者,不言而信,不謀而當,不慮而得,精通乎天地,神覆乎宇宙,其於物無不受也,無不裹也,若天地然。上為天子而不驕,下為匹夫而不惛,此之謂全德之人。 其下文則上句著性字下句著生字,然所論者固為一事,承前文而說也。 貴富而不知道,適足以為患,不如貧賤。貧賤之致物也難,雖欲過之,奚由?出則以車,入則以輦,務以自佚,命之曰招蹶之機。肥肉厚酒務以自強,命之曰爛腸之食。靡曼皓齒,鄭衛之音,務以自樂,命之曰伐性之斧。三患者貴富之所致也。故古之人有不肯貴富者矣,由重生故也,非夸以名也,為其實也。則此論之不可不察也。 此篇標題曰《本生》,文中所指,關養生者多,關養性者少。然則《呂子》此篇,原本必上下一貫用生字不用性字,其改作性字者後世寫者所為也。 《重己》一篇亦如是。全篇皆論養生之道,篇末忽著「安性」、「養性」、「節性」諸詞,按以上文,知即「安生」、「養生」、「節生」也。《貴生篇》正作養生,可證也(《莊子》亦作養生不作養性)。 《呂氏春秋》乃戰國時最晚之書,呂書中無生、性二字之分,則戰國時無此二字之分明矣。其分之者,漢儒所作為也。 第十章 「生」與「性」、「令」與「命」之語言學的關係 以上諸章,說明生性令命諸字在先秦遺文及先秦經籍中如何出現及其如何演變,茲總括前文,約其旨要,以論其形與音。 一 字形 令字乃復體象形字,像一人跽於屋宇或帳幕之下,《說文》以為從A者。就戰國時字體附會之說,非所以論此字之原也。在殷商及周初文字中,令字及從令之字皆作此形。後來像人跽形之部漸就省易,所像之形遂不可識。約當西周中葉,即昭穆以後,書者復加口字於令字之旁。初則從口之部在行列之外,後乃與令字溶為一體(參看本卷第二章)。在西周晚期金文中,一器中或專用令字,或專用命字,或命令二字互用,可知此時令命二字雖作兩體,實是一字,不應有截然不同之兩音,如今日令從來母、命從明母者也。歷西周末至春秋,兩字雖字體不同,其用法則實無分別可以窺見。此兩字之讀音究竟至何時始分化,不可詳矣。茲為圖以明其演變之跡。 生字乃金文及先秦經籍中所普用之字,雖有時借眚為之(如「既眚魄」),然後代「百姓」之姓,「性命」之性,在先秦古文皆作生,不從女,不從心。即今存各先秦文籍中,所有之性字皆後人改寫,在原本必皆作生字,此可確定者也。後世所謂性命之性字,在東周雖恍惚若有此義,卻並無此獨立之字也,吾作此語,非謂先秦無從心之性字之一體。戰國容有此字,今不可考,然吾今敢斷言者,戰國縱有此字,必是生字之或體,與生字可以互用。准以文王之文字從心作,兼以戰國文字好加偏旁,從心之性字成立於彼時固為可能,特此字對生字並非獨立,僅是其異文而已。其分別生性二字者,秦後事也。 或以為生死之生與性善之性在晚周既有文義的分別,則雖作一字不必以為一字也。不知此解似是而實誤。字者,語詞之代表也,詞者,語義之發音也。凡一名在字在詞尚未分判為二體之時,縱有相聯而異之語義,亦不易界畫井然,無所淆混。今日受哲學之訓練,守邏輯之紀律者,尚不易在用重要名詞時謹守其界說,遑論晚周諸子?故生性二字之未相互獨立,即生性二詞之未相互獨立,生性二詞未互相獨立,即生性二義之未能不淆也。試看孟荀所著,此情顯然。荀子所謂性惡者,即謂生來本惡也。孟子所謂性善者,亦謂生來本善也。在其論「性」時,指天生之具體事件耶?抑指稟賦之抽象品德耶?按其文義,忽謂此,忽轉謂彼,今誠不易嚴為界畫。其實二子心中固未將此二事儘量分別清楚。二字之未到相互獨立地步,即致此現象之一因也。 二 字音 字形(可簡稱字)者,一詞或一系詞之符號也。字形本身並非語言之枝節或體軀,其作用僅如人之有名字。名字固一人之符號,然一名字與其所代表之實體無關也。故今日可以羅馬字母寫漢語,亦可以漢字記英語。漢語之用漢字書寫之者,其始出於一事之偶然,其後成於數千年之習慣,今日混漢字漢語為一事,誠未可也。然漢語歷數千年用漢字為其符號,漢語之變化惟有借漢字之符號求之,故今日舍字形之學而論字音之變,亦必有所不通矣。稱中國語言學為中國文字學者,誤也,舍文字之語言學,亦必遇其所不可通者焉。 字音者,一詞或一系詞之本身也。故一詞之認識在其音不在其形(戴、段、王、孔諸氏皆申明此說)。其演變即其音之遷動也。今審求生性令命諸字之音如下。 生,《廣韻》下平聲,十二庚,所庚切。又去聲,四十三敬,所敬切,是此一字有平去兩讀。性,去聲,四十五勁,息正切。所為審母三等字,息為心母字。心為舌頭磨擦音,當等於國際音標中之S,審在照穿床審禪一列(或稱部)中,此列乃稍後於舌頭之音,而審又與心為同行(或稱位。舉例說之,重唇輕唇,部之別也,在表中可以橫行之列容之。磨擦破裂,位之別也,在表中可以直行之行容之。行列易稱亦可),故二母最易相變,高本漢氏以S.表之。生性二文本是原字孳乳字之關係,今按之《廣韻》,二字雖異紐,而二字之紐實相近而易互變者也。至於二字之韻亦可識其古同。蓋勁為清之去聲,而庚、耕、清、青、蒸、登六韻(以平括上去入)。在等韻中本為一類也(參看陳澧《切韻考·外篇》卷二)。庚、耕、清、青以大齊言之,古為一類,此類即戴氏之第十三部嬰,段氏之第十一部庚,王念孫氏之第六部耕,江有誥氏之第十三部庚也。 令,《廣韻》去聲,四十五勁,力政切。命,去聲,四十三映,眉病切。映、勁固同韻類,同聲調矣,而紐則令為來母,命為明母,全不同也。按之金文,一器之中,同樣用法之下,令命二字互寫,知此二字在古初必無不同之讀如今日所見者,此其故何耶?又據《詩經》、《左傳》借令字以寫霝字,霝為平聲,《詩經》之令字、苓字、零字大體與平聲字為韻,知令字古必有平去二讀,如生字之有平去二讀,此亦待解者也。 欲審辯此事,有一先決之問題在,即漢字在古初是否一字僅有一音一聲調是也。試覽《說文音韻表》、《說文聲類》諸書,吾輩可將同所從聲之字及所從聲之原字認為音讀大同或極近,而依不易識出之法式微變其音讀,然不能貿然認為絕同也。又試思一字之音異其聲調者,如顏之推、陸德明所論,《經典釋文》及諸古字書所載,其故何耶?顏之推曰: 夫物體自有精粗,精粗謂之好惡;人心有所去取,去取謂之好惡。(上呼號、下烏故反。)此音見於葛洪、徐邈,而河北學士讀《尚書》雲,「好(呼號反)生惡(於谷反)殺」,是為一論物體,一就人情,殊不通矣。(《顏氏家訓·音辭篇》) 陸德明曰: 夫質有精粗,謂之好惡(並如字);心有愛憎,稱為好惡(上呼報反、下烏路反)。當體即雲名譽(音預),論情則曰毀譽(音余)。及夫自敗(蒲邁反)敗他(蒲敗反)之殊,自壞(呼怪反)壞撤(音怪)之異。此等或近代始分,或古已為別,相仍積習,有自來矣。余承師說,皆辨析之。比人言者多為一例。……莫辨復(扶又反,重)復(音服,反也),寧論過(古禾反,經過)過(古臥反,超過)。……如此之儔,恐非為得。 如斯之例,尋之於古字書及釋文,為數極多。此之分別究為後起而古無之耶?抑古本有之,後來漸失,僅存若干例於書中耶?顏、陸對此,並無斷定。顏氏舉葛洪、徐邈為言,信舊有此別矣,乃同篇中論焉字兩讀雲,「河北混同一音,雖依古讀,不可行於今也。」又以「江南學士讀《左傳》,軍自敗曰敗,打破人軍曰敗(補敗反)……為穿鑿」,似心中搖搖未定也。然《公羊傳》成於西漢,有曰: 春秋伐者為客,伐者為主。 何休注曰: 伐人者為客,讀伐長言之,齊人語也。見伐者為主,讀伐短言之,齊人語也。 知此特質之存在早矣!何休以為齊人語者,非齊人造之,乃齊人承古未變耳。古者詞句簡,字中含此變化,後來表示語法作用之副詞增多,如「見伐」「所生」「以告」之類,於是古漢語中此一特質逐漸消失,另以副詞代此多項語法作用矣。 細審之,如此類者,不可以為一字有不類之兩讀,乃一詞緣語法之作用,因其在句中之位置,而有兩讀。此兩讀者,乃一源而出之差異,或僅異其聲調,或並微異其音質,或緣聲調之異而微異其音質。顏說未徹,何例誠精,此固古漢語中之絕大問題,當俟語學家解決之也。 此類變化,所表者必為語法作用,可以無疑,其表示何種語法則未易理解。意者所表者乃多種之語法作用,不限一類,故其頭緒不易尋也。如王之讀去聲(《孟子》可以王,《中庸》王天下之王),是一名用詞、一動用詞之差異也。伐之急言短言(此別必為聲調的),是一主呼、一受呼之差異也。好惡之讀去聲,是一靜用詞(與名用本為一類)、一動用詞之差異也。正字有徵政二讀(金文中三字不分),告字有入去二讀,疑是一示動作一示所動作之結果之差異也。如斯之例,求之於釋文,當甚多矣。 今所論生與性、令與命之音的關係,當不出上列諸類之一。幸有《荀子》一節可以證明此事。 生之所以然者謂之生(傳本作性,今改正,說見本卷第八章,以下同)。生之和所生,精合感應,不事而自然謂之生。……心慮而能為之動謂之為(傳本作偽,據郝氏說改正)。……所以知之在人者謂之知,知有所合謂之知(傳本作智,據盧改)。所以能之在人者謂之能,能有所合謂之能。 上為字平聲(遠支切),下為字讀偽,去聲(於偽切)。上知字平聲,下知字讀智,去聲。上能字平聲,下能字據楊注讀耐,去聲。(按《樂記》「故人不耐無樂,樂不耐無形,形而不為道,不耐無亂。」鄭注曰「耐,古書能字也,後世變之,此獨存焉。」)同樣句法皆如此,生之一字當不異。生字本有平去兩讀,則此處上生字當為平,下生字當為去,其讀去之生字即後世所謂性字也。性與生字之異讀,除聲調外,性字多一齊齒介音,此介音如何來,或受聲調改變之影響,或受前加仆音,如西藏語此種變化(李方桂先生疑其或如此),當俟語言學家解決之矣。 若言其語法上差異,則上文生,為,知,能,四字作平讀者,動詞之正格,表動作者也。下文同樣四字作去讀者,緣動詞而成之名詞,表動作之所成(resultative)者也。今可舉其大齊簡言之曰,「生(去讀),所生(平讀)也」,如以後代分化字體寫之,則「性,所生也」。 古書中語法類此者甚多,如: 孔子對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雖有粟,吾得而食諸?(《論語·顏淵》。)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 信信,信也;疑疑,亦信也。賢賢,仁也;賤不肖,亦仁也。(《荀子·非十二子》) 似此之例,如輯類之,可至於無窮。在後世摹擬此種文句者,固不辨其讀音依語法而變化,在古初自是語言中之一自然現象,有音差可征。因漢字記音不細密,此等微細處未嘗有別,乃為後人所不識耳。 依生與性之關係,以察令與命之關係,兩者為一類。令字古有平去二讀,如上文所說,韻部又同,所差在紐及介音耳。令開口而命合口者,疑命字之介音或出於紐之影響,紐變為重唇,乃出合口之介音。此處紐之差別為來、明二母。來、明二母古本交錯,如來之為麥,之為蠻,是其例也。故令命兩字之紐如此差異,本非不可想像者,然究緣何事有此差別,亦當慮及也。意者此一詞兩字之紐,古為複合仆音,或ml或bl,受音調變化之影響,一失其m而為後世讀令之音,一失其l而為後世讀命之音,或本為l,因語法變化加m為前支,久而前支m成為紐之本身,原有之紐l,變後混於介音中。凡此涉想,吾將俟語言學家理之。今可質言者,即令命實為一詞,因語法變化,雖為一詞而有兩讀,古者令命兩體固為一詞,亦各有lm兩組,非令從l命從m,後來乃分化為斷然不同之二音,復以二體分別表之耳。今依釋生字之例,釋令命兩字之關係曰:令作平聲讀者,動詞之正格,表動作者也,作去聲讀者(後為命字),緣動詞而成之名詞,表動作之所成者也。舉其大齊簡言之,「令(去聲),所令(平讀)也」,以後代分化字體寫之,「命,所令也」。 尚有一事須提及者,即令命二字之收聲在古必為n不為,此可以令命兩字在《詩經》與天人諸字為韻求之。此兩字在古音中應居段氏第十二真部,王氏第七真部,江有誥氏第十二真部,不與陽、庚、蒸等部相涉也。 茲附假定之圖以明此變。 〔附志〕按,諸詞之王音,其細密之分別與本節論旨無關,故僅用知其相近之音符書之,不必嚴格定之也。參看高本漢氏書。 三 字義 因形識字,因音識詞,因一詞之音之微變識詞性之作用,因詞性之作用可以辨字義矣。一詞之眾義,在枝蔓群生之後,似覺其離甚遠,有時或並不覺其有關係,然由詞性作用以求之,其關聯多可通或皆可通也。令命之本義為發號施令之動詞,而所發之號、所出之令(或命)亦為令(或命)。凡在上位者皆可發號施令,故王令、天令在金文中語法無別也。殷世及周初人心中之天令(或作天命)固「諄諄然命之」也,凡人之哲,吉凶,歷年,皆天命之也(見《召誥》)。猶人富貴榮辱皆王命之也。王命不常,天命亦不常;王命不易,天命亦不易(解見次卷)。故天命王命在語法上初無別,在宗教意義上則有差。天命一詞既省作命,後來又加以前定及超於善惡之意,而亡其本為口語,此即後來孔子所言之命,墨子所非之命。從此天命一詞含義複雜,晚周德運之說,漢世識讖書之本,皆與命之一義相涉矣。 生之本義為表示出生之動詞,而所生之本,所賦之質亦謂之生(後來以姓字書前者,以性字書後者)。物各有所生,故人有生,犬有生,牛有生,其生則一,其所以為生者則異。古初以為萬物之生皆由於天,凡人與物生來之所賦,皆天生之也。故後人所謂性之一詞,在昔僅表示一種具體動作所產之結果,孟、荀、呂子之言性,皆不脫生之本義。必確認此點,然後可論晚周之性說矣。 春秋時有天道人道之詞,漢儒有天人之學,宋儒有性命之論。命自天降,而受之者人,性自天降,而賦之者人,故先秦之性命說即當時之天人論。至於漢儒天人之學,宋儒性命之論,其哲思有異同,其名號不一致,然其問題之對象,即所謂天人之關係者,則並非二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