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劇評論 · 關於美麗的醜態

李健吾 《戲劇評論》
傑先生: 蕭先生[1]把您的信轉給我,意思是叫我看了答覆。我看了之後,第一個意思是慚愧,第二個是生氣 (和您看了我那《〈以身作則〉後記》一樣生氣),第三個是置之不理。您看,我把話說的很老實,是不是? 前兩個是感情用事,起於一種被人誤會的忿懣;末一個卻因為第一,所有我應理答覆的話,蕭先生那篇《風格的金字塔》大半已然講的很透徹,很懇切。透徹: 因為他拿自己從事創作的經驗來分析; 懇切: 因為他的意見絕不像一個中學教員或者大學教員的議論,卻有那樣的熱誠。第二,最好的答覆是仍請您體味一下那篇《後記》,因為多餘的話便是廢話,不是嗎? 我希望您把文化生活出版社出版的《以身作則》(開明書店代銷) 重看一遍。第一,這裡的《後記》沒有錯字; 第二,您可以隨手看看我那出戲,便明白是不是「比古文都難讀了」。我明白這句話很有點傲氣,實在不應該。不過我也就不必「雕琢」了,免得您「說是每況愈下的改良」。 不過我究竟答覆了,因為我覺得,您和蕭先生全在談什麼文字、風格,可是您我之間,作怪的更是一個說不出名堂的什麼東西。是什麼東西? 我說不出一個恰當的名字,索性不管也就好了,您和貴友「費了九牛二虎之力都沒有弄懂」的那句「這美麗的醜態又乃喜劇視為己出的天下」我真不知如何解釋才好。因為,您知道,這原要一本書的,可是我縮成了一句話。對於若干人,只要思索一下,便明白我這句話暗示的意思。然而我不是寫書,卻只是隨手寫篇《後記》罷了。為了您的好意,我不妨稍贅兩句。「態」原無所謂「丑」,「丑」是人世給它的一個解釋,大半根據的是通行的道德。然而對於一個藝術家,即便是人世公認的「醜態」,在他全盤的感覺上,都成了「美麗的」,這就是說,這裡世俗道德的成分最輕。這句話含有藝術和道德之間的若干問題,假如您對於現實主義 (不是普通雜誌而是法國十九世紀真正的現實主義) 有相當了解,對於我這「隨筆式」的句子就會越發曉然了。喜劇——不是悲劇——的對象,正好屬於這類「美麗的醜態」。所謂「態」雖「丑」,然而具有藝術上的喜悅。我想,說到這裡,我就可以收筆,否則怕將變成一篇枯燥的論文了。關於這方面,朱光潛先生是我所知道的一個權威,希望您平時注意一下他這方面的文字。他應該給我們寫一部關於喜劇的大書的。 至於我那篇《後記》的第二句話,「經過三番四復的探討」,您和朋友「才捉住一個模糊的概念」,雖說「不能確定」,我想我也就大可不必再說什麼了。這句話的確很壞。其實整個這篇《後記》就要不得,還有一位同事勸我再版時把它抽掉,因為寫得實在太壞了。我想聽從他的忠告,特別經您這番抗議,我明白了我怎樣虛榮薰心。因為,說實話,我贊同劉西渭先生的主張,一本創作原就勿需什麼序跋來點染。如若不是我的虛榮作祟,也就不至於用一點鐘寫篇《後記》,今日倒成自己的羞辱。不過,您能接受一個我自打耳光的提議嗎? 就是,看看我那出《以身作則》的喜劇,盡可拋開我這篇不三不四的《後記》。那時您要有所指正,我會歡天喜地來接受,因為即便是糟蹋您的精神、時間和金錢,我也可以稍減杌隉,而且有以自慰了。 關於您「改良文章風格」的意見,想來蕭先生也許有話可說,我因為是個外行,只好請您饒恕了。我僅僅覺得您我之間,在「文章風格之外」,另有什麼東西在作祟——不僅是欣賞的距離一類老話了。您饒恕我的傲氣,真的,我誠心誠意求您諒解。 李健吾 (載1936年2月12日《大公報》) 附: 一位作者被人誤解了,在我們讀者卻算拾著一個便宜。因為這樣一逼,我們又可以由作者多聽一點,多知道一點。健吾先生爽快的答辭我們深深致謝,希望別位作者在受了委屈時也慷慨地照顧這欄。我們甚而甘願把它改成「作者與讀者」,只要大家在了解上願意接近。 傑君的信我已經復了,冤枉既已訴完,本期地位又窄,就不再寫什麼了。 蕭乾 * * * [1] 蕭乾,《大公報》「文藝」專刊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