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京雜記譯註 · 卷六
【題解】
《西京雜記》中奇人怪事、逸聞逸事甚至玄妙魔幻的事情不少,信者恆信,不信者自當消遣。比如黃公「坐成山河」、方士「噓吸為寒暑」,比如嵩真自算死期幾乎無差、滕公生知葬地,再比如廣川王的盜墓遊戲。
盜墓是一門古老的職業,有墓就有盜墓,有奢華的厚葬就有瘋狂的偷盜。盜墓的目的因人而異,有的是為復仇泄憤,如伍子胥盜掘楚平王墓。更多的只是謀錢財。秦漢盜墓盛行,與當時的厚葬風氣有密切關係,帝王、公侯們生前豪奢,死後還要金縷玉衣,華麗殉葬,欲在陰間繼續享受榮華富貴。所以,奇珍異寶的隨葬品堆滿墓穴,盜掘墓葬獲取財寶也成為得快錢的一條途徑。不過,廣川王劉去疾有點特別,他不為報仇雪恨,也不為金銀錢財,他盜墓僅僅是好玩。
《漢書·景十三王傳》中的廣川王劉去疾「好文辭方技博弈倡優」,但為人兇狠殘暴,人命於他不過是螻蟻。他殘殺了自己的姬妃十餘人,有的「掘出屍,皆燒為灰」,有的燔燒烹煮,有的生割剝人。實在是十惡不赦。不過,其傳中並未提及他有盜掘古墓之舉。而從他極端殘酷、變態的性格來看,盜墓這種事他絕對幹得出來,這不過是他尋求刺激的惡趣味而已。
既是盜墓,肯定只敢偷偷地干,但劉去疾似乎沒什麼忌諱,他在自己的封國盜墓誰敢吭聲?所以他網羅無賴少年,「國內冢藏,一皆發掘」。他的封地歷史上曾經諸侯爭霸,王侯墓葬眾多,所以,「王所發掘冢墓不可勝數,其奇異者百數焉」。劉去疾盜墓大張旗鼓,可以鐵鑿、刀砍,還用上了燒熱的鋸子。僅從本卷中敘述的七次盜墓來看,就足夠奇特。
劉去疾盜魏襄王的墓,將墓里玉制的痰盂和銅劍帶回家;盜晉靈公的墓,抄走了拳頭大的玉制蟾蜍。暴君晉靈公被同樣暴虐的廣川王盜墓,也算「惡有惡報」了。劉去疾盜墓為取樂,並不介意墓中有無財寶。當然,他也有害怕的時候,盜魏王子且渠墓,看到墓中屍體的肌膚頭髮、手腳牙齒新鮮得與活人無異,他居然恐懼得慌忙逃離。而盜欒書墓後,他夜裡做夢被一白須老者杖擊,醒來左腳腫痛生瘡,至死未痊癒。這就是報應嗎?
124.文木賦
魯恭王得文木一枚①,伐以為器,意甚玩之②。中山王為賦曰③:「麗木離披④,生彼高崖。拂天河而布葉⑤,橫日路而擢枝⑥。幼雛羸,單雄寡雌。紛紜翔集,嘈嗷鳴啼⑦。載重雪而梢勁風,將等歲於二儀⑧。巧匠不識,王子見知。乃命班爾,載斧伐斯⑨。隱若天崩,豁如地裂⑩。華葉分披,條枝摧折。既剝既刊⑪,見其文章⑫。或如龍盤虎踞,復似鸞集鳳翔。青紫綬⑬,環璧珪璋⑭。重山累嶂⑮,連波疊浪。奔電屯雲,薄霧濃雰⑯。宗驥旅⑰,雞族雉群。蠋繡鴦錦⑱,蓮藻芰文⑲。色比金而有裕,質參玉而無分⑳。裁為用器,曲直舒捲。修竹映池,高松植(21)。制為樂器,婉轉蟠紆(22)。鳳將九子,龍導五駒(23)。制為屏風,郁岪穹隆(24)。制為杖幾,極麗窮美。制為枕案,文章璀璨,彪炳渙汗(25)。制為盤盂(26),釆玩踟躕(27)。猗歟君子,其樂只且(28)!」
恭王大悅,顧盼而笑,賜駿馬二匹。
【注釋】
①文木:樹名,一種高級烏木,木質細密,產於交趾。崔豹《古今注·草木》曰:「翳木出交州林邑,色黑而有文,亦謂之文木。」左思《文選·吳都賦》曰「文欀楨僵」,劉淵林注曰:「文,文木也。材密緻無理,色黑如水牛角,日南有之。」
②玩:欣賞。
③中山王:即中山靖王劉勝,漢景帝之子,魯恭王異母弟。景帝三年(前154)封於中山,治盧奴(今河北定州),為人驕縱奢淫。《漢書·景十三王傳·中山王傳》曰:「勝為人樂酒好內,有子百二十餘人。常與趙王彭祖相非曰:『兄為王,專代吏治事。王者當日聽音樂,御聲色。』趙王亦曰:『中山王但奢淫,不佐天子拊循百姓,何以稱為藩臣!』」
④離披:散亂的樣子。
⑤天河:指銀河。
⑥日路:太陽運行的軌跡。擢(zhuó):抽生。
⑦嘈嗷:蟲鳥鳴叫的聲音。
⑧二儀:指乾坤,天與地。
⑨斯:劈。
⑩隱若天崩,豁如地裂:描繪文木被伐倒地時巨大的聲音,好似天崩地裂。隱,通「殷」。震動。豁,象聲詞。
⑪剝:削,剝去樹皮。刊:砍斫樹枝。
⑫文章:樹木的紋理形狀。
⑬青(guā):青紫色綬帶。
⑭珪:同「圭」。指瑞玉,古代在朝聘、祭祀、喪葬等舉行隆重儀式時使用的玉制禮器。長條形,上尖下方,其名稱、大小因爵位及用途不同而異。《荀子·大略》曰:「聘人以珪,問士以璧」。《爾雅·釋器》曰:「以玉者謂之珪。」
⑮嶂(zhàng):高峻如屏障一樣的山峰。
⑯雰(fēn):指霧氣。
⑰(jiā)宗驥旅:雄鹿和駿馬成群結隊。,雄鹿。
⑱蠋(zhú):泛指鱗翅目和膜翅目葉蜂的幼蟲。此指蛾蝶類的幼蟲,青色,形狀像蠶。
⑲芰(jì):即菱,俗稱菱角。應劭《風俗通義·佚文》曰:「兩角曰菱,四角曰芰,總謂之水栗。」段成式《酉陽雜俎·廣動植之四·草篇》曰:「芰,一名水栗,一名薢茩。漢武昆明池中有浮根菱,根出水上,葉淪沒波下,亦曰青冰菱。玄都有菱碧色,狀如雞飛,名翻雞芰,仙人鳧伯子常采之。」
⑳參:等同。
(21)「裁為用器」以下四句:《古文苑·文木賦》章樵注曰:「枝幹巨細長短曲直,隨所用各有所宜。」(yǎn),層層疊疊的山峰、山頂。
(22)蟠紆(fán yū):彎曲。
(23)鳳將九子,龍導五駒:樂聲有的像鳳帶著九個兒子在鳴唱,有的像龍領著五個孩子在吟哦。《古文苑·文木賦》章樵注曰:「伶倫制十二筒,以應鳳鳴;丘仲截竹吹之,像水中龍吟。『將子』『導駒』,言聲音煩雜,自然清亮。」應劭《風俗通義·聲音》曰:「謹按:《尚書》:『舜作簫《韶》九成,鳳凰來儀。』其形參差,像鳳之翼,十管,長一尺。」古時以排簫參差像鳳翼,常以鳳鳴比喻簫聲,又以龍吟比喻笛聲。駒,指初生的馬、驢、騾子等。此指龍子。
(24)郁岪(fú):山勢高峻險拔的樣子。亦形容山氣暗昧。穹隆:指天空中間高四周下垂的樣子,也泛指隆起成拱形。此指屈曲的樣子。
(25)彪炳:文彩煥發的樣子。渙汗:比喻文章有氣勢,如號令既出不可更改。此指木質紋理精彩而有感染力。《漢書·楚元王傳》曰:「《易》曰『渙汗其大號』。言號令如汗,汗出而不反者也。」顏師古注曰:「言王者渙然大發號令,如汗之出也。」
(26)盤盂:盛水和食物的器皿。古代常常在盤盂上雕刻銘言或者功績,作為法鑒。
(27)踟躕(chí chú):緩行。引申為悠然自得的樣子。
(28)只且:句末語氣詞,表感嘆意。《詩經·王風·君子陽陽》曰:「右招我由敖,其樂只且。」
【譯文】
魯恭王得到了一根文木,砍下來做成了器物,心裡非常高興。中山王為此寫了一篇賦:「美麗的樹木枝葉散亂,生長在那高高的懸崖上。枝條掠過銀河布滿綠葉,在太陽運行的軌跡邊橫斜抽枝。雛鳥瘦弱待哺,雄鳥雌鳥孤孤單單。紛紛飛來棲息在這樹上,發出嘈嗷的鳴叫聲。身披積雪但樹梢在勁風中舞動,年歲差不多等同於天地乾坤。巧匠們並沒有發現它,卻被王子得知消息。他派來了能工巧匠,帶著斧頭來砍伐這棵大樹。巨木轟然倒地,好似天崩地裂。樹葉紛紛落下,樹枝都被砍斷。將它剝皮削光,便呈現出樹木的紋理形狀。有的像龍盤虎踞,又像鸞鳥雲集鳳凰翱翔。有的像青紫色的綬帶,懸掛著玉環和珪璋。有的像重重疊疊的峰巒,波濤層疊。有的像雷電奔馳雲霧聚集,霧氣薄厚不均。有的像雄鹿駿馬聚合在一起,家雞野雞成群結隊。有的像繡著蛾蝶鴛鴦的華麗錦緞,像蓮花水藻和菱角上的紋理。色彩比黃金還漂亮,質地與白玉毫無差別。將它鋸下來做成器物,彎直舒捲任意選擇。像細長的竹子映照著池塘,像高高的青松挺立在山頂。用它做成樂器,形狀婉轉曲折。樂聲像鳳帶著九子在鳴唱,也像龍領著五子在吟哦。用它製成屏風,形似蜿蜒起伏的高峻山峰。用它製成手杖和矮几,極其精美華麗。用它製成枕頭和小桌,色彩艷麗,文彩燦爛。用它製成盤盂,主人賞玩不舍離去。多麼美好的君子啊,願他永遠快樂!」
魯恭王十分高興,左顧右盼笑了起來,賜給中山王兩匹駿馬。
125.廣川王發古冢
廣川王去疾①,好聚無賴少年,遊獵畢弋無度②。國內冢藏③,一皆發掘。余所知爰猛④,說其大父為廣川王中尉⑤,每諫王不聽,病免歸家。說王所發掘冢墓不可勝數,其奇異者百數焉。為余說十許事,今記之如左。
【注釋】
①廣川王去疾:即廣川王劉去疾(?—前71),漢武帝異母兄弟廣川惠王劉越的孫子、景帝曾孫。劉去疾好俠士,常著短衣攜長劍。為人非常殘暴,以酷刑殺人眾多,事發後自殺。《漢書·景十三王傳·廣川王傳》中其名為「去」,傳曰:「(武帝)下詔曰:『廣川惠王於朕為兄,朕不忍絕其宗廟,其以惠王孫去為廣川王。』去即繆王齊太子也,師受《易》《論語》《孝經》皆通,好文辭、方技、博弈、倡優。」其傳載其有過掘墓出屍之事,但並未載其發古冢之事。周天游校注《西京雜記》認為其名「去」有誤,校注說:「漢代取名,為了祈福免災,常以『去病』『棄疾』『無忌』『毋傷』『不害』命名,極少見只名『去』的。疑《漢書》本傳誤脫『疾』字。」廣川,西漢封國名。原為郡,漢景帝初期改為國,治信都(今河北冀州),轄境相當於今河北武邑、衡水一帶與山東德州。不久改為信都郡,後復立國。
②畢弋:泛指捕捉射獵。畢,捕捉禽獸所使用的網子,帶有長柄。弋,用繩子系在箭的尾部而射的捕獵方法。
③國:指廣川國。冢藏:墳墓以及墓中的殉葬品。
④所知:所結識交往的朋友。爰猛:人名,生平不詳。
⑤大父:祖父。中尉:秦漢時武官名,掌管京城治安城防,為九卿之一。漢武帝時更名為執金吾。《漢書·百官公卿表上》曰:「中尉,秦官,掌徼循京師,有兩丞、候、司馬千人。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金吾。」顏師古注曰:「應劭曰:『吾者,御也,掌執金革以御非常。』師古曰:『金吾,鳥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職主先導,以御非常,故執此鳥之象,因以名官。』」另一說見崔豹《古今注·輿服》曰:「漢朝執金吾,金吾,亦棒也,以銅為之,黃金塗兩末,謂為金吾。御史大夫、司隸校尉亦得執焉。御史、校尉、郡守、都尉、縣長之類,皆以木為吾焉。」此指漢代諸侯國的軍事長官,掌封國內的治安即捕捉盜賊。西漢初由諸侯國自置,景帝後由朝廷委任。本條故事與以下七條內容相關。
【譯文】
廣川王劉去疾,喜歡糾集一幫無賴少年,毫無節制地四處射獵。廣川國內的墓地和墓中的殉葬品,全被他們盜挖了。我熟悉的爰猛說過,他祖父曾當過廣川王的中尉,每次都規勸廣川王,但廣川王不聽,他便託病辭官回家了。他說廣川王盜掘的墓葬數不勝數,其中怪異的事有一百多件。他跟我提到了十來件事,現在將其記錄如下。
魏襄王冢
魏襄王冢①,皆以文石為槨②,高八尺許,廣狹容四十人。以手捫槨③,滑液如新。中有石床、石屏風,宛然周正④。不見棺柩明器蹤跡⑤,但床上有玉唾壺一枚⑥,銅劍二枚,金玉雜具,皆如新物。王取服之⑦。
【注釋】
①魏襄王(?—前296):戰國時魏國第四代國君,魏惠王之子。名嗣,諡襄。在位期間,與秦、楚交戰屢敗,割讓大片土地,魏國勢力逐漸衰弱。
②文石:有紋理的石頭。
③捫(mén):摸。
④周正:完整。
⑤明器:亦稱冥器、盟器。古代用竹、木或陶土等材料製成的專門用於給死者隨葬的模擬性器物。《禮記·檀弓下》曰:「其曰明器,神明之也。塗車、芻靈,自古有之,明器之道也。」王仲殊《漢代考古學概說》說:「在制陶工藝上最富有特色的是,隨著隨葬習俗的改變,在西漢中期以後,還盛行製作各種專為隨葬用的陶質明器,種類之多,數量之大,達到了驚人的程度。……各式各樣的陶俑,亦被大量製作以隨葬。這些陶質的明器,有時製作得很精緻。」「西漢中期以後,風氣為之一變,專為隨葬而作的陶質明器開始顯著地增多。……到了西漢晚期,特別是東漢,一般也都用木製或陶製的車的模型和馬的偶像來代替了。殺人殉葬在法律上已被禁止。……雖然在大多數漢墓里用以隨葬的車的模型和人、馬的偶像是木製或陶製的,但也不無例外。在甘肅省武威縣雷台漢墓中,隨葬著一批銅質的車馬模型和兵士、奴婢的鑄像。……有的地區,例如在湖南省的長沙一帶,除了銅錢以外,還盛行用泥質的冥錢隨葬。必須指出,這並不是出於墓主人的節約,而是一種風俗。馬王堆漢墓隨葬著大量珍貴的器物,但卻用泥錢來代替銅錢,便是最好的說明。」後多指焚化燒給死者的紙質器物,稱為冥器。趙彥衛《雲麓漫鈔》卷五曰:「古之明器,神明之也。今之以紙為之,謂之冥器,錢曰冥財。冥之為言,本於《漢武紀》:『用冥羊馬。』不若用明字為近古雲。」
⑥唾壺:痰盂。
⑦王取服之:《晉書·束皙傳》曰:「太康二年(281),汲郡人不准盜發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冢,得竹書數十車。其《紀年》十三篇,記夏以來至周幽王為犬戎所滅。」如若本條內容為真,則盜出竹書的應為安釐王墓。
【譯文】
魏襄王的墓,全部用帶紋理的石塊做成外棺,高約八尺,長寬可容納四十人。用手撫摸外棺,潤滑如新。墓中有石床、石屏風,都完好無損。棺柩中沒有見到那些殉葬品的蹤跡,但石床上有玉制的痰盂一隻,銅劍兩把,還有一些金玉雜物,都像新的一樣。廣川王都拿回去用了。
哀王冢
哀王冢①,以鐵灌其上,穿鑿三日乃開。有黃氣如霧,觸人鼻目,皆辛苦②,不可入。以兵守之,七日乃歇。初至一戶,無扃鑰③。石床方四尺,床上有石几,左右各三石人立侍,皆武冠帶劍。復入一戶。石扉有關鑰④,叩開⑤,見棺柩,黑光照人。刀斫不入,燒鋸截之,乃漆雜兕革為棺。厚數寸,累積十餘重,力不能開,乃止。復入一戶,亦石扉,開鑰,得石床,方七尺。石屏風、銅帳一具⑥,或在床上,或在地下,似是帳糜朽,而銅墮落床上。石枕一枚,塵埃朏朏⑦,甚高,似是衣服⑧。床左右石婦人各二十,悉皆立侍,或有執巾櫛鏡鑷之象⑨,或有執盤奉食之形。無餘異物,但有鐵鏡數百枚。
【注釋】
①哀王:即魏哀王,戰國時魏國國君,魏襄王之子,在位二十三年。
②辛苦:辛味和苦味。此處指氣味辛辣刺鼻。
③扃(jiōng):從外面關閉門戶的門閂。許慎《說文解字》「戶部」曰:「扃,外閉之關也。」段玉裁注曰:「關者,以木橫持門戶也。」亦指從內關門的門閂。鑰:門鎖。
④關:指門內的橫門閂。
⑤叩開:擊打開門戶。
⑥(gōu):同「鉤」。
⑦朏(fěi)朏:聚積貌。
⑧衣服:墓葬時,常將墓主生前使用的衣服和個人用品作陪葬。此處應是陪葬衣服堆積後風化的樣子。
⑨巾櫛(zhì)鏡鑷:即毛巾、梳子、銅鏡和鑷子等洗漱、沐浴用品。櫛,梳子和篦子的總稱。
【譯文】
魏哀王的墓,上面全部用鐵澆鑄而成,挖鑿了三天才打開。有一股黃色的霧氣,向人的鼻子眼睛猛撲過來,氣味辛辣刺鼻,人根本無法進到墓里。派士兵把守,七天後氣味才散掉。開始進到一扇門,沒有門閂門鎖。裡面有一張石床,長寬各四尺,床上有石制矮几,左右各有三個石人侍立著,他們都穿戴著武士的衣冠佩著劍。又進入一扇門,石門上有門閂門鎖,打開門,裡面有棺柩,黑光照人。刀砍不進去,用燒熱的鋸子鋸開,原來是用獸皮摻和了漆做成的棺木。有好幾寸厚,加起來有十幾層,人力搬不動,便罷手了。又進去一扇門,也是石門,打開門鎖,看到一張石床,長寬各七尺。石屏風、銅帳鉤一副,有的在床上,有的在地下,好像是帳子腐朽糜爛後,銅鉤脫落了。床上有石枕頭一隻,積滿了灰塵,很高,像是腐爛的衣服。床的兩邊各有石婦人二十個,都侍立在一旁,有手拿毛巾、梳子、鏡子、鑷子的樣子,有舉著盤子侍奉進食的樣子。此外沒有其他東西,只有幾百枚鐵鏡子。
魏王子且渠冢
魏王子且渠冢①,甚淺狹,無棺柩,但有石床,廣六尺,長一丈,石屏風,床下悉是雲母。床上兩屍,一男一女,皆年二十許,俱東首②,裸臥無衣衾③,肌膚顏色如生人,鬢髮齒爪亦如生人。王畏懼之,不敢侵近,還,擁閉如舊焉。
【注釋】
①且渠:魏王子之名,生平不詳。
②東首:頭朝東。
③衾(qīn):被子。許慎《說文解字》「衣部」曰:「衾,大被。」段玉裁注曰:「《釋名》曰:衾,廣也。其下廣大如廣受人也。寢衣為小被,則衾是大被。」此指屍體入殮時蓋屍的單被。
【譯文】
魏國王子且渠的墓,非常淺而且狹窄,沒有棺柩,只有一張石床,寬六尺,長一丈,有石屏風,床下都是雲母石。床上有兩具屍體,一男一女,年紀都在二十歲左右,都是頭朝東,全身赤裸地躺著,沒有衣服和裹屍的單被,肌膚臉色就像活人一樣,鬢髮、牙齒、手腳也如活人似的。廣川王很害怕,不敢靠近,退了出來,把墓穴按原樣填塞封閉起來。
袁盎冢
袁盎冢①,以瓦為棺槨②,器物都無,唯有銅鏡一枚③。
【注釋】
①袁盎(?—前148):即爰盎,西漢大臣。楚人,字絲。漢文帝時,初任郎中。歷任齊相、吳相、楚相。性格剛直,敢於直言進諫,名重朝廷。後被晁錯告發隱瞞吳王劉濞謀反之事,被貶為庶人。吳楚七國之亂時,建議漢景帝誅殺晁錯以平息叛亂。此後因為阻止景帝傳帝位於梁孝王,被梁孝王派人刺殺。《史記·袁盎晁錯列傳》曰:「袁盎雖家居,景帝時時使人問籌策。梁王欲求為嗣,袁盎進說,其後語塞。梁王以此怨盎,曾使人刺盎。刺者至關中,問袁盎,諸君譽之皆不容口。乃見袁盎曰:『臣受梁王金來刺君,君長者,不忍刺君。然後刺君者十餘曹,備之!』袁盎心不樂,家又多怪,乃之棓生所問占。還,梁刺客後曹輩果遮刺殺盎安陵郭門外。」
②瓦:古代陶製器物的總稱。許慎《說文解字》「瓦部」曰:「瓦,土器已燒之總名。」段玉裁注曰:「凡土器未燒之素皆謂之坯,已燒皆謂之瓦。」
③銅鏡:銅製的鏡子。王仲殊《漢代考古學概說》說:「中國是世界上最早發明銅鏡的國家之一。根據近年來的考古發掘,可以肯定在殷代已經出現了銅鏡。到了戰國時代,銅鏡的鑄造發展得很快,而漢代的銅鏡又在戰國以來的基礎上進一步得到普及。中國的銅鏡,始終只是一種日常的生活用具,並不像日本的彌生時代和古墳時代那樣把從中國輸入的銅鏡當作珍寶或神器。」
【譯文】
袁盎的墓,用瓦做成棺槨,裡面什麼殉葬物品都沒有,只有一枚銅鏡。
晉靈公冢
晉靈公冢①,甚瑰壯,四角皆以石為玃犬捧燭②,石人男女四十餘,皆立侍。棺器無復形兆③,屍猶不壞,孔竅中皆有金玉④。其餘器物皆朽爛不可別,唯玉蟾蜍一枚,大如拳,腹空,容五合水,光潤如新,王取以盛書滴。
【注釋】
①晉靈公:春秋時晉國國君,晉文公之孫,襄公之子,名夷皋,前620年—前607年在位。在位期間奢侈驕橫,暴虐無道,是歷史上著名的暴君。《史記·晉世家》曰:「靈公壯,侈,厚斂以雕牆。從台上彈人,觀其避丸也。宰夫胹熊蹯不熟,靈公怒,殺宰夫,使婦人持其屍出棄之,過朝。」後被晉國重臣趙穿所殺。《左傳·宣公二年》亦曰「晉靈公不君」。
②玃(jué):大猿,一說大猴,亦泛指猿猴。《爾雅·釋獸》曰:「玃父,善顧。」郭璞注曰:「猳玃也,似獼猴而大,色蒼黑,能攫持人,好顧盼。……《說文》雲大母猴也。」崔豹《古今注·鳥獸》曰:「猿,五百歲為玃。」張華《博物志》卷三曰:「蜀山南高山上,有物如獼猴,長七尺,能人行,健走,名曰猴玃,一名化,或曰猳玃。」
③形兆:行跡,徵兆。王充《論衡·明雩篇》曰:「夫見在之水,相差無幾,人君請之,終不耐行。況雨無形兆,深藏高山,人君雩祭,安耐得之?」
④孔竅中皆有金玉:此為古代喪葬制度,以玉或金填塞七竅或九竅,以求得靈魂安好以及屍身完好。王仲殊《漢代考古學概說》說:「大概為了企圖使屍骨不朽,有時使用各種小玉具遮蓋或充塞死者的七竅。塞在口中的稱『琀』,往往被製成蟬的形狀。《漢書·楊王孫傳》說:『口含玉石,欲化不得,郁為枯臘。』這當然是不可信的。」劉慶柱《地下長安》說:「人死後口裡含的玉,稱玉含。皇帝死後的玉含是珠玉。漢代以玉蟬為玉含,玉含取形於蟬,可能是因為蟬這種昆蟲由卵變蟲的特點,將玉蟬放在逝者口中,期盼死而復生。」沈從文《中國文物常識》說:「漢代重厚葬,用玉種類也更具體,有了一定製度。例如手中必握二玉豚,口中必有一扁玉蟬,此外眼、耳、鼻孔無不有小件雕玉填塞。胸肩之際必著一玉璧或數玉璧。」
【譯文】
晉靈公的墓,非常瑰麗壯觀,墓的四周都用石頭做成大猴捧燭燈的形狀,男女石人四十多個,都侍立在兩旁。棺中陪葬器物都沒有了,屍體還沒有腐爛,七竅中塞滿了金銀玉石。其他的器物都腐爛得分不清是什麼東西了,只有一枚玉蟾蜍,大如拳頭,腹中是空的,能裝半升水,光潤如新,廣川王拿了回去,研磨時用來盛水。
幽王冢
幽王冢①,甚高壯,羨門既開②,皆是石堊③,撥除丈余深,乃得雲母,深尺余,見百餘屍,縱橫相枕藉,皆不朽,唯一男子,余皆女子,或坐或臥,亦猶有立者,衣服形色,不異生人。
【注釋】
①幽王:即周幽王(?—前771),周宣王之子,西周末代君主。名宮涅,前781年—前771年在位。荒淫無度,國為犬戎所滅。《史記·周本紀》曰:「幽王以虢石父為卿,用事,國人皆怨。石父為人佞巧善諛好利,王用之。又廢申後,去太子也。申侯怒,與繒、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舉烽火徵兵,兵莫至。遂殺幽王驪山下,虜褒姒,盡取周賂而去。」一說為晉幽公,前437年—前419年在位,夜出時被盜賊殺害。而先秦時有周幽王、楚幽王,但皆不可能葬於廣川國內。周天游校注《西京雜記》說:「幽公好淫,與此墓中多婦人正相合。疑『幽王』系『幽公』之誤。」
②羨(yán)門:墓門。羨,道,墓道。
③石堊(è):一般稱為白色土,石灰岩的一種,土質細密,密封性強,可以防水隔熱。
【譯文】
幽王墓,非常高大壯觀,墓道門打開後,全是白色土,清理到一丈多深後,才看到雲母石,再往下挖一尺多深後,看到百餘具屍首,縱橫交錯相互枕靠著,都沒有腐爛,只有一個男子,其餘的都是女人,有的坐著,有的躺著,還有站立著的,衣服和形體膚色,和活人沒什麼不同。
欒書冢
欒書冢①,棺柩明器,朽爛無餘。有一白狐,見人驚走,左右遂擊之,不能得,傷其左腳。其夕,王夢一丈夫,鬚眉盡白,來謂王曰:「何故傷吾左腳?」乃以杖叩王左腳。王覺,腳腫痛生瘡,至死不差②。
【注釋】
①欒書(?—前573):即欒武子,春秋時晉國大夫。晉厲公六年(前575)率兵伐鄭,大敗救援鄭國的楚軍,威震諸侯。厲公無道,欲殺欒書,欒書囚殺厲公,立晉悼公。病卒。清《畿輔通志·陵墓》曰:「欒書墓,在欒城縣西北五里。」
②差(chài):同「瘥」,痊癒,病除。揚雄《方言》卷三曰:「差、間、知,愈也。南楚病癒者謂之差,或謂之間,或謂之知……或謂之除。」李石《續博物志》卷八曰:「欒書冢有一白狐,王擊之,傷其足。王尋病足死。」與本條內容有異。
【譯文】
欒書的墓里,棺柩和殉葬品已經全部腐爛了。有一隻白狐,看到人便驚慌地逃走了,廣川王手下的人就去追擊它,沒有追到,只打傷了它的左腳。當晚,廣川王夢到一個男子,鬍子眉毛全都白了,來質問他說:「為什麼打傷我的左腳?」就用手杖擊打廣川王的左腳。廣川王一覺醒來,腳就腫痛生瘡,到死都沒好。
126.太液池五舟
太液池中,有鳴鶴舟、容與舟、清曠舟、采菱舟、越女舟①。
【注釋】
①容與:自得安逸的樣子。《三輔黃圖》卷四引《廟記》曰:「建章宮北池名太液,周回十頃,有採蓮女、鳴鶴之舟。」
【譯文】
太液池中,有鳴鶴舟、容與舟、清曠舟、采菱舟和越女舟。
127.孤樹池
太液池西有一池,名孤樹池。池中有洲,洲上煔樹一株①,六十餘圍,望之重重如蓋②,故取為名。
【注釋】
①煔(shān)樹:即杉樹。《爾雅·釋木》曰:「柀,煔。」郭璞注曰:「煔似松,生江南,可以為船及棺材,作柱埋之不腐。」煔,同「杉」。
②重重:層層覆蓋的樣子。《抱經堂叢書·西京雜記》盧本注曰:「重重,當即童童。」童童,茂盛貌,重疊貌。
【譯文】
太液池的西邊有一個水池,名叫孤樹池。水池中間有一塊沙洲,沙洲上有一棵杉樹,樹身有六十多人合抱那麼粗,看上去層層疊疊像一頂頂傘蓋,所以池塘的名字就以這棵孤樹命名。
128.昆明池中船
昆明池中有戈船、樓船各數百艘①。樓船上建樓櫓②,戈船上建戈矛,四角悉垂幡旄,旍葆麾蓋③,照灼涯涘④。余少時猶憶見之。
【注釋】
①戈船:一種大型戰船,船上配備了可刺可鉤的戟。一說是在船下安戈戟以防止蛟龍的襲擊,故稱。《漢書·武帝紀》曰「歸義越侯嚴為戈船將軍」。顏師古注曰:「張晏曰:『又有蛟龍之害,故置戈於船下,因以為名也。』臣瓚曰:『《伍子胥書》有戈船,以載干戈,因謂之戈船也……』師古曰:『以樓船之例言之,則非為載干戈也。此蓋船下安戈戟以御蛟鼉水蟲之害。張說近之。』」樓船:樓式大船,古代多用作戰船。亦代指水軍。《漢書·武帝紀》曰:「遣樓船將軍楊仆、左將軍荀彘將應募罪人擊朝鮮。」顏師古注引應劭曰:「樓船者,時欲擊越,非水不至,故作大船,上施樓也。」《漢書·食貨志下》曰:「粵欲與漢用船戰逐,乃大修昆明池,列館環之。治樓船,高十餘丈,旗幟加其上,甚壯。……南粵反……因南方樓船士二十餘萬人擊粵。」
②樓櫓:古代軍中用來瞭望、攻守的高台,上無遮蓋,建於船上,也可建於地面或車上。櫓,指沒有頂蓋的望樓。《後漢書·南匈奴列傳》曰:「初,帝造戰車,可駕數牛,上作樓櫓,置於塞上,以拒匈奴。」李賢注曰:「櫓即樓也。《釋名》曰:『樓無屋為櫓也。』」《三國志·魏書·董二袁劉傳》袁紹傳曰:「紹為高櫓,起土山,射營中。」
③旍(jīng):同「旌」,旗幟。麾蓋:旗幟的頂部。
④涯涘(sì):水邊,岸。《三輔黃圖》卷四曰:「《三輔舊事》曰:『昆明池地三百三十二頃,中有戈船各數十,樓船百艘,船上建戈矛,四角悉垂幡旄葆麾蓋,照燭涯涘。』」涯、涘,皆意為水邊。《尚書·微子》曰:「若涉大水,其無津涯。」《爾雅·釋丘》曰:「涘為厓。」邢昺疏曰:「李巡曰:涘,一名厓,厓謂水邊也。《詩·秦風》云:『所謂伊人,在水之涘。』是也。」
【譯文】
昆明池中有戈船、樓船各數百艘。樓船上建有瞭望台,戈船上裝有可刺可鉤的戟,四周都懸掛著旗幟,旗蓋旗頂,照亮了水邊。我記得小時候還見到過。
129.玳瑁床
韓嫣以玳瑁為床①。
【注釋】
①玳瑁(dài mào):一種海龜科的海生爬行類動物,生活在熱帶和亞熱帶海水中,外形像龜,性暴烈,四肢呈槳狀,前肢較長,背部有褐色和淡黃色相間的花紋,甲片堅硬光滑。
【譯文】
韓嫣用玳瑁做成床。
130.書太史公事
漢承周史官①,至武帝置太史公②。太史公司馬談③,世為太史。子遷,年十三④,使乘傳行天下⑤,求古諸侯史記,續孔氏古文⑥,序世事,作傳百三十卷,五十萬字⑦。談死,子遷以世官復為太史公,位在丞相下⑧。天下上計,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太史公序事如古《春秋》法⑨,司馬氏本古周史佚後也。作《景帝本紀》,極言其短及武帝之過,帝怒而削去之⑩。後坐舉李陵⑪,陵降匈奴,下遷蠶室⑫。有怨言,下獄死⑬。宣帝以其官為令⑭,行太史公文書事而已,不復用其子孫。
【注釋】
①漢承周史官:漢代設太史令,系沿襲於周代的太史。《史記·太史公自序》曰:「其在周,程伯休甫其後也。當周宣王時,失其守而為司馬氏。司馬氏世典周史。惠、襄之間,司馬氏去周適晉。晉中軍隨會奔秦,而司馬氏入少梁。」
②太史公:實為太史令,史官名。西漢初年設太史令一職。其前身為太(大)史,先秦各國皆置,負責記載邦國大事,為朝廷掌管文書。《尚書·立政》曰:「太史、尹伯,庶常吉士。」孔傳曰:「太史,下大夫,掌邦六典之貳。」《周禮·秋官·大司寇》曰:「大史、內史、司會及六官皆受其貳而藏之。」賈公彥疏曰:「大史、內史、司會,掌事皆與六卿同,故皆有副貳盟辭而藏之,擬相勘當也。」《周禮·春官·大史》曰:「大史:掌建邦之六典,以逆邦國之治。掌法以逆官府之治,掌則以逆都鄙之治。」鄭注曰:「大史,史官之長。」秦代時屬奉常所轄,漢代時改奉常為太常。《後漢書·百官志二》曰:「太史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天時、星曆。凡歲將終,奏新年曆。凡國祭祀、喪、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時節禁忌。凡國有瑞應、災異,掌記之。」可知太史令之職的地位應不高,《左傳·桓公十七年》曰:「天子有日官,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厎日,禮也。」杜注曰:「日官,典歷數者。」孔疏曰:「《周禮》大史『掌正歲以序事,頒告朔於邦國』。然則天子掌歷者謂大史也。大史,下大夫,非卿,故不在六卿之數。《傳》言居卿,則是尊之若卿。」《史記·太史公自序》曰:「談為太史公。」《索隱》注曰:「案《茂陵書》,談以太史丞為太史令,則『公』者,遷所著書尊其父雲『公』也。然稱『太史公』皆遷述其父所作,其實亦遷之詞,而如淳引衛宏《儀注》稱『位在丞相上』,謬也。案《百官表》又無其官。且修史之官,國家別有著撰,則令郡縣所上圖書皆先上之,而後人不曉,誤以為在丞相上耳。」司馬遷《報任安書》亦曰:「向者,仆亦常廁下大夫之列,陪外廷末議。……仆之先人非有剖符丹書之功,文史星曆近乎卜祝之間,固主上所戲弄,倡優畜之,流俗之所輕也。」
③司馬談(?—前110):西漢史學家和思想家。夏陽(今陝西韓城)人,司馬遷之父,官至太史令。《史記·太史公自序》曰:「太史公(司馬談)學天官於唐都,受《易》於楊何,習道論於黃子。太史公仕於建元元封之間,憫學者之不達其意而師悖,乃論六家之要指。」其著《論六家要旨》是漢初總結諸子百家思想的重要作品。
④年十三:《史記·太史公自序》曰:「遷生龍門,耕牧河山之陽。年十歲則誦古文。二十而南遊江、淮。」本條所載司馬遷暢遊天下的年齡與其自述不符。
⑤乘傳:乘著傳舍中的車子。傳,傳車,官府的接待站傳舍中提供的車馬,以供官員往來使用。《漢書·高帝紀下》曰「乘傳詣洛陽」,顏師古注曰:「傳者,若今之驛,古者以車,謂之傳車,其後又單置馬,謂之驛騎。」
⑥續孔氏古文:續孔子《春秋》。《史記·太史公自序》曰:「先人(司馬談)有言:『自周公卒五百歲而有孔子。孔子卒後至於今五百歲,有能紹明世,正《易傳》,繼《春秋》,本《詩》《書》《禮》《樂》之際?』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讓焉。」古文,指《春秋》。
⑦「序世事」以下三句:《史記·太史公自序》曰:「網羅天下放失舊聞,王跡所興,原始察終,見盛觀衰,論考之行事,略推三代,錄秦漢,上記軒轅,下至於茲,著十二本紀,既科條之矣。並時異世,年差不明,作十表。禮樂損益,律歷改易,兵權山川鬼神,天人之際,承敝通變,作八書。二十八宿環北辰,三十輻共一轂,運行無窮,輔拂股肱之臣配焉,忠信行道,以奉主上,作三十世家。扶義倜儻,不令己失時,立功名於天下,作七十列傳。凡百三十篇,五十二萬六千五百字,為《太史公書》。序略,以拾遺補蓺,成一家之言,厥協《六經》異傳,整齊百家雜語,藏之名山,副在京師,俟後世聖人君子。」
⑧位在丞相下:此記載與衛宏《漢舊儀》補遺卷上曰「太史公……位在丞相上」不同。《漢書·司馬遷傳》曰「談為太史公」,顏師古注引晉灼曰:「《百官表》無太史公在丞相上。又衛宏所說多不實,未可以為正。」黃汝成《日知錄集釋》卷二十曰:「宏,漢人,其言可信,而後人多疑之。予謂位在丞相上者,謂殿中班位在丞相之右,非職任尊於丞相也。」可作一說。
⑨《春秋》:儒家經典之一,相傳由孔子依據魯國史官所編《春秋》加以整理修訂而成,記事年代起於魯隱公元年(前722),終於魯哀公十四年(前481),是現存最早的一部編年體史書,具有很高的歷史價值。《春秋》文字簡短,褒貶寓於記事之中,後世稱這種寫法為「春秋筆法」,認為《春秋》嚴守禮法,忠於事實,微言大義皆寓於記事的詳略、書否之中,往往一字便可見褒貶。
⑩「作《景帝本紀》」以下三句:《史記·太史公自序》曰:「余述歷黃帝以來至太初而訖,百三十篇。」《集解》注曰:「《漢書音義》曰『十篇缺,有錄無書』。張晏曰:『遷沒之後,亡《景紀》《武紀》《禮書》《樂書》《律書》《漢興以來將相年表》《日者列傳》《三王世家》《龜策列傳》《傅靳蒯列傳》。元、成之間,褚先生補闕,作《武帝紀》《三王世家》《龜策》《日者列傳》,言辭鄙陋,非遷本意也。』」《索隱》注曰:「《景紀》取班書補之,《武紀》專取《封禪書》,《禮書》取荀卿《禮論》,《樂》取《禮樂記》,《兵書》亡,不補,略述律而言兵,遂分歷述以次之。《三王世家》空取其策文以緝此篇,何率略且重,非當也。《日者》不能記諸國之同異,而論司馬季主。《龜策》直太卜所得占龜兆雜說,而無筆削之功,何無鄙也。」《漢書·司馬遷傳》曰:「(《史記》)十篇缺,有錄無書。」顏師古注曰:「序目本無《兵書》,張雲亡失,此說非也。」至於此十篇亡失原因,未見權威說法和依據,故本條說法姑且為一家之言。《史記·太史公自序》曰「第七十」,《集解》注曰:「衛宏《漢書舊儀注》曰『司馬遷作《景帝本紀》,極言其短及武帝過,武帝怒而削去之』。」《三國志·魏書·鍾繇華歆王朗傳》王肅傳曰:「(文)帝又問:『司馬遷以受刑之故,內懷隱切,著《史記》非貶漢武,令人切齒。』對曰:『司馬遷記事,不虛美,不隱惡。劉向、揚雄服其善敘事,有良史之才,謂之實錄。漢武帝聞其述《史記》,取孝景及己本紀覽之,於是大怒,削而投之。於今此兩紀有錄無書。後遭李陵事,遂下遷蠶室。此為隱切在孝武,而不在於史遷也。』」其說與本條基本相同,或從本條說法。
⑪李陵(?—前74):西漢將領,名將李廣之孫。字少卿,隴西成紀(今甘肅秦安)人。《漢書·李廣蘇建傳·李陵傳》曰:「(李陵)善騎射,愛人,謙讓下士,甚得名譽。武帝以為有廣之風。」漢武帝天漢二年(前99),以騎都將軍率兵出擊匈奴被圍而救兵不至,遂降匈奴。漢滅其三族,導致李陵與漢朝徹底決裂,後病死於匈奴。李陵剛降匈奴時,司馬遷曾為李陵辯解,認為其非真投降,而是欲等待時機報效漢室。《漢書·李廣蘇建傳·李陵傳》曰:「遷盛言:『陵事親孝,與士信,常奮不顧身以殉國家之急。……身雖陷敗,然其所摧敗亦足暴於天下。彼之不死,宜欲得當以報漢也。』」司馬遷因此被漢武帝治罪下獄。司馬遷《報任安書》曰:「夫仆與李陵俱居門下,素非相善也,趣舍異路,未嘗銜杯酒接殷勤之歡。然仆觀其為人自奇士,事親孝,與士信,臨財廉,取予義,分別有讓,恭儉下人,常思奮不顧身以徇國家之急。其素所蓄積也,仆以為有國士之風。」從《漢書》等史書以及司馬遷自述可知,司馬遷與李陵應無深交,也並未「坐舉李陵」和「下獄死」,故本條所記與史載差異較大。
⑫蠶室:獄名,受宮刑的人所居之室,宮室密閉,內蓄溫火,如養蠶之室。亦代指宮刑。宮刑為古代五刑之一。司馬遷《報任安書》曰:「李陵既生降,其家聲,而仆又茸以蠶室,重為天下觀笑。」顏師古注曰:「蠶室,初腐刑所居溫密之室也。謂推致蠶室之中也。」《三輔黃圖》卷六曰:「蠶室,行腐刑之所也。司馬遷下蠶室。」《後漢書·光武帝紀下》曰:「冬十月癸酉,詔死罪繫囚皆一切募下蠶室。」李賢注曰:「蠶室,宮刑獄名,宮刑者畏風,須暖,作窨室蓄火如蠶室,因以名焉。」
⑬下獄死:司馬遷被治罪下獄,受宮刑。出獄後出任中書令,完成了《史記》的撰寫。故本條所記與史載不符。《漢書》未載司馬遷卒年與死因,故史家對此有不同說法與猜測。如死因便有獲罪致死、自殺、自然死亡等說法。《史記·太史公自序》曰「第七十」,《集解》注曰:「衛宏《漢書舊儀注》曰『司馬遷……有怨言,下獄死』。」本條或依從衛宏的獲罪致死說。
⑭宣帝以其官為令:《漢書·百官公卿表》《後漢書·百官志》均未載漢宣帝改「太史公」為「太史令」一事。故本條之說或誤。
【譯文】
漢朝繼承周代的史官制度,到漢武帝時,設置太史公。太史公司馬談,其家族世代擔任太史。他的兒子司馬遷,十三歲時,便讓他乘著驛車週遊天下,訪求古代各諸侯國的史書記載,繼承孔子所修的古史《春秋》,記敘世事,完成了史傳一百三十卷,共五十萬字。司馬談死後,司馬遷因為家族世襲也當上了太史公,地位次於丞相。各地郡縣到京城呈遞上計簿,都是先送給太史公,而把副本上呈丞相。太史公記事運用古代的《春秋》筆法,司馬氏本是古代周初史官史佚的後代。司馬遷寫《景帝本紀》,極力敘說景帝的短處和武帝的過錯,武帝生氣發怒了,便將他寫的都刪削掉了。後來司馬遷因為舉薦李陵獲罪,李陵投降了匈奴,司馬遷被處以宮刑。他說了一些不滿的話,被抓進獄中處死了。宣帝將太史公這個官職改為太史令,只是履行太史公的文書事宜而已,並且也不再任用司馬遷的子孫擔任這一官職。
131.皇太子官
皇太子官稱家臣①,動作稱從②。
【注釋】
①家臣:原指春秋諸國卿大夫所屬的臣僚,卿大夫家的總管稱宰,其下設各種官職,總稱為家臣。後也泛指諸侯、王公的私臣。此指皇太子的屬官。漢代的皇太子稱家,故其屬官便稱家臣、家吏、家令丞等。《漢書·武五子傳·劉據傳》曰:「皇后及家吏請問皆不報。」顏師古注曰:「臣瓚曰:『太子稱家,家吏是太子吏也。』師古曰:『既言皇后及家吏,此為皇后吏及太子吏耳。瓚說是也。』」《漢書·百官公卿表上》曰:「詹事,秦官,掌皇后、太子家,有丞。屬官有太子率更、家令丞。」顏師古注引張晏曰:「太子稱家,故曰家令。」
②從:原意為跟從、服從。天子之行動稱為「御」,而太子的作為必須跟從天子之意,故稱。衛宏《漢舊儀》卷下曰:「皇太子稱家,動作稱從。」
【譯文】
皇太子的屬官稱為「家臣」,皇太子的動作行為稱為「從」。
132.馳象論秋胡
杜陵秋胡者①,能通《尚書》②,善為古隸字③,為翟公所禮④,欲以兄女妻之。或曰:「秋胡巳經娶而失禮,妻遂溺死,不可妻也。」馳象曰⑤:「昔魯人秋胡,娶妻三月而遊宦三年,休⑥,還家。其婦採桑於郊⑦,胡至郊而不識其妻也,見而悅之,乃遺黃金一鎰⑧。妻曰:『妾有夫,遊宦不返,幽閨獨處⑨,三年於茲,未有被辱如今日也。』采不顧。胡慚而退。至家,問家人妻何在,曰:『行採桑於郊,未返。』既還,乃向所挑之婦也。夫妻並慚。妻赴沂水而死⑩。今之秋胡,非昔之秋胡也。昔魯有兩曾參⑪,趙有兩毛遂⑫。南曾參殺人見捕,人以告北曾參母。野人毛遂墜井而死⑬,客以告平原君⑭,平原君曰:『嗟乎,天喪予矣!』既而知野人毛遂,非平原君客也。豈得以昔之秋胡失禮,而絕婚今之秋胡哉?物固亦有似之而非者。玉之未理者為璞,死鼠未臘者亦為璞⑮;月之旦為朔,車之輈亦謂之朔⑯,名齊實異,所宜辨也。」
【注釋】
①秋胡:人名,生平不詳。
②《尚書》:亦稱《書》或《書經》,儒家經典之一。是中國上古時代歷史文獻和追述古代事跡的著作匯編,其中保存有商周時代特別是西周初期的重要史料。相傳由孔子編選而成。西漢初時存二十八篇,即《今文尚書》,後世又有在孔子宅壁中發現的《古文尚書》以及東晉時梅頤偽造的《古文尚書》兩種。現在通行的《十三經註疏》本的《尚書》,便為《今文尚書》和偽造的《古文尚書》的合集。尚,即「上」,上古之意。
③古隸:漢字形體之一。隸字有古今之分,書法上稱秦隸為「古隸」,稱漢隸為「今隸」。古隸流行於周、秦時代。唐張懷瓘《書斷·隸書》曰:「隸書者,秦下邽人程邈所造也。邈字元岑,始為衙縣獄吏,得罪始皇,幽系雲陽獄中,覃思十年,益大小篆方圓而為隸書三千字,奏之,始皇善之,用為御史。以奏事繁多,篆字難成,乃用隸字,以為隸人佐書,故名隸書。……程邈即隸書之祖也。」汪汲《事物原會·古隸書 徙隸書》曰:「春秋前則隸書已見於周,秦時猶與古文相參。程邈始廢古文而全用隸,然則隸雖非始於邈而實定於邈,即以為始於邈亦無不可矣。張懷瓘《書斷》:秦令隸人佐書曰隸,或曰程邈囚獄中,改籀文為隸字上之,始皇大喜,免其罪,故又名徒隸書。」秦隸是小篆走向今隸的一種過渡字體,特點是將小篆粗細相等的線條變為平直有稜角的筆畫,如橫、豎、挑、勾、撇、捺等,以方便書寫。同時放棄了小篆中象形文字的形體,這樣,秦代以前象形加表義的文字轉變成為表義加表音的文字,從此以後兩千多年來的漢字形體開始定型。
④翟公:西漢下邽(今陝西渭南東北)人,官廷尉。《史記·汲鄭列傳》贊曰:「下邽翟公有言,始翟公為廷尉,賓客闐門;及廢,門外可設雀羅。翟公復為廷尉,賓客欲往,翟公乃大署其門曰:『一死一生,乃知交情。一貧一富,乃知交態。一貴一賤,交情乃見。』」一說為生平不詳。
⑤馳象:人名,生平不詳。
⑥休:休假。
⑦桑:《詩經·鄭風·將仲之》曰:「無逾我牆,無折我樹桑。」《詩經·衛風·氓》曰:「桑之落矣,其黃而隕。」王仲殊《漢代考古學概說》說:「植桑養蠶,也是農村的一項重要副業。至少在戰國時代,據銅器上的圖紋所見,桑樹已有兩種。一種可稱為『樹桑』,甚高大;一種可稱為『地桑』,較低矮。後者不僅便於採摘,而且葉多而嫩潤,比前者更宜於飼蠶。漢代的桑樹,據在畫像石和畫像磚上所見,亦有『樹桑』和『地桑』兩種,而《氾勝之書》有關改進栽桑方法的記載則說明了低矮的『地桑』正是用改進了的方法培植出來的。」郊:周制距國都百里或五十里、三十里、十里之地,依國之大小而定。《爾雅·釋地》曰:「邑外謂之郊。」邢昺疏曰:「邑,國都也,謂國都城之外名郊也。」亦泛指城外,野外。《左傳·襄公二十六年》曰:「聲子將如晉,遇之於鄭郊。」
⑧鎰(yì):古代貨幣單位。秦置,定黃金為上幣,以鎰為單位;以銅錢為下幣,以半兩為單位。但鎰的重量說法不一。《史記·平準書》曰:「馬一匹則百金。」《集解》引臣瓚注曰:「秦以一鎰為一金,漢以一斤為一金。」《戰國策·齊一·成侯鄒忌為齊相》曰「乃使人操十金而往卜於市」,高誘注曰:「二十兩為一金。」《文選·吳都賦》曰:「金鎰磊砢。」劉淵林注曰:「金二十四兩為鎰。」
⑨閨:內室,特指女子的居室。
⑩沂水:水名,發源於山東沂源,流經江蘇入泗水。類似故事也見於劉向《列女傳·魯秋潔婦》。後人哀其事,為之賦《秋胡行》。
⑪曾參(前505—前436):即曾子。孔子弟子,以孝著稱,被儒家尊為「宗聖」。名參,字子輿,春秋末年時魯國人。「曾參殺人」的故事見於《戰國策·秦二·秦武王謂甘茂》,文曰:「昔者曾子處費,費人有與曾子同名族者而殺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參殺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殺人。』織自若。有頃焉,人又曰:『曾參殺人。』其母尚織自若也。頃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參殺人。』其母懼,投杼逾牆而走。」
⑫毛遂:戰國時趙國人,平原君門客。秦圍趙國時,他自薦出行,跟隨平原君到楚國求救,說服楚王與趙合縱,聯合抗秦,被平原君尊為上客。成語「毛遂自薦」即典出於此。
⑬野人:村野之人。
⑭平原君:即趙勝(?—前251),戰國時趙國貴族,戰國「四大公子」之一,趙武靈王之子,惠文王之弟。嬴姓,趙氏,曾任趙相,號平原君,有食客數千人。
⑮玉之未理者為璞(pú),死鼠未臘(xī)者亦為璞:語出《戰國策·秦三·應侯曰鄭人謂玉未理者璞》,文曰:「鄭人謂玉未理者璞,周人謂鼠未臘者朴。」「朴」亦作「璞」。《後漢書·應劭傳》曰:「昔鄭人以干鼠為璞,鬻之於周。」理,對玉進行加工處理。璞,沒有經過加工的玉。臘,指整塊皺縮的干肉。是古代儲存食物的方法。
⑯輈(zhōu):小車車轅。為一根稍彎曲的木槓,後端連在車軸上,其前部逐漸彎曲隆起,頂端放置橫木為衡軛以駕馬。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孚部》曰:「輈,轅也。按大車左右兩木直而平者謂之轅,小車居中一木曲而上者謂之輈,故亦曰軒轅,謂其穹隆而高也。」孫機《中國古獨輈馬車的結構》則說:「馬車稱輈,牛車稱轅;單根稱輈,兩根雖裝在馬車上亦多稱轅。」
【譯文】
杜陵人秋胡,精通《尚書》,擅長書寫隸書,被翟公禮遇,翟公要把哥哥的女兒嫁給他。有人說:「秋胡已經娶妻並且違反禮制,他的妻子投水自盡了,不能把女兒嫁給他。」馳象說:「從前有個魯國人叫秋胡,娶妻才三個月,就出外做官,長達三年,休假的時候,他便回家了。他的妻子在郊外採桑,秋胡走到郊外,但他已經不認識自己的妻子了,見了她很是喜歡,就送給她一鎰黃金。他的妻子說:『我是有丈夫的,他在外做官還沒有回來,我獨自生活在幽深的閨房裡,至今已有三年了,從來沒有受過像今天這樣的侮辱。』便繼續採桑不再搭理他。秋胡很慚愧地走開了。到家後,問家人妻子在哪裡,家人回答說:『出去到郊外採桑了,還沒回來。』等到妻子回來,才知道妻子就是他剛剛挑逗的那個女人。夫妻兩人都深感羞愧。妻子便投到沂水裡自盡了。現在的秋胡,不是從前的那個秋胡。從前魯國有兩個曾參,趙國有兩個毛遂。南邊的曾參殺了人被抓了起來,有人就跑去告訴北邊的曾參的母親。村野農夫毛遂掉到井裡死掉了,門客中有人告訴了平原君,平原君叫道:『啊呀,老天爺這是要我的命啊!』不久知道了是農夫毛遂,不是平原君的門客毛遂。怎麼能因為以前的秋胡失禮了,就拒絕把女兒嫁給現在的秋胡呢?事情本來也有表面相像而本質迥異的。玉塊沒有經過加工的叫作璞,死老鼠的肉沒有曬乾也叫作璞;每個月的第一天叫朔,小車的車轅也叫朔,名稱相同,實質卻是完全不一樣的,這是應當辨別清楚的。」